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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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知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法律知识:
一、合同的订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但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二、承包人的义务
承包人应当按期开工,确保工程质量,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

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建设。

对拟建设的工程负瑕疵担保责任。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但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发包人的义务
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提供建设材料,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

如果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或者提供的建设材料不合格,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

如果发包人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结算条款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已完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减少支付工程款,减少的工程款应当以不合格工程的工程款为限。

五、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六、争议解决
合同当事人发生合同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时,合同当事人应当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注意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等环节,以避免产生合同纠纷。

同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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