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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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完善
当前,我国建设工程行业日益重视招投标制度。
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在建筑行业市场中占据着日趋重要的地位,对建设工程招投标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并实现了对建筑市场竞争行为的有效规范,促进了建筑行业交易的公平性,且对于提升建设工程招投标效率,遏制建筑行业腐败行为等具有重要意义。
有必要深入考察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存在的缺陷,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完善。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当前国内外常用的建设工程承发包方式。
建设工程招投标,实现了市场竞争机制对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建设任务的有效覆盖,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对建设工程项目相应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以及监理单位进行择优选择。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有效规范了建设工程市场的各项主体活动,并增强了建设工程市场的透明性和安全性。
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作用,实现了对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有效保障,并实现了对建设周期的有效缩短,促进了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效益的大幅度提高。
当前,我国常用的建设工程招标方式有以下两种:(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属于无限竞性招标。
此类招标方式,要求招标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定程序,借助公共媒体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发布,以吸引满足招标条件的承包商参与投标,并从诸多招标人中对中标人进行择优选择。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属于有限竞性招
标。
此类招标方式,要求招标人将投标邀请函发给预先选定的三家以上的具备相关资质,且满足招标条件的承包商,邀请他们参与竞标。
此类招标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建设过程风险的有效降低,并减少了招标费用。
但在实际中,少数招标人借邀请招标对公开招标进行规避,极易引发违规违法行为。
当前,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还存在陪标、围标以及串标等违规现象。
少数部门对权力进行滥用,将建设工程项目内定给某施工单位,使其他参与竞标的施工单位实际沦为陪标;部分投标人相互违规串标,并对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报价进行抬高或者压低,非法违规对中标资格进行获取,严重影响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当前,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缺乏科学的评标方法。
在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实践中,建设工程项目执行机构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有权对评标方法以及评分标准进行制定,但缺乏对制定依据以及尺度的严格要求,且缺乏对建设工程项目评标的严格监督和有效制约,极易造成对评标活动的人为操纵,难以产生令人信服的评标结果,丧失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最初意义。
当前,我国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管主要采用过程监督方式,并依法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登记备案,依法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因此,当前,在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主要由招标代理机构完成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各项操作。
我国招标代理市场尚未实现成熟发育,部分配套制度尚未
健全,导致少数招投标代理机构在实际招投标工作中缺乏良好的自律性,进而导致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行为缺乏规范性[2]。
少数招投标代理机构会帮助业主对所倾向的中标单位进行选择。
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投标单位的监督管理,要对信用管理档案进行构建,对投标单位信用进行科学合理的评判,避免投标单位的各类不良行为,诸如假借资质以及违规挂靠等。
若投标单位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要在相应的信用档案中对之进行记录,并严厉处罚违规的投标单位,强化对投标单位的监督管理。
要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有效约束。
要约束并引导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循相关规范制度,并对招标代理机构相应的招投标程序和招投标具体过程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对招标文件中各项条款的重要内容进行全面掌握,对招投标代理机构的各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
招标代理机构应将业主评价纳入其从业水平考核,实现对代理机构自身行为的有效规范,促进招投标代理工作的良好开展。
要针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构建统一的行业组织,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科学指导和有效协调,并构建专门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实现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配套规章制度以及具体监管规则拟定的统一,实现对招投标信息发布平台的有效统一,实现对评标专家库的有效统一,实现对招投标行业协会以及信用评价体系二者的统一,实现受理招投标投诉以及质疑的平台的统一,强化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的严格监督和有效管理,实现对招投标缺位和错位问题的有效解决。
为有效保障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良好开展,要强化对评标工作的监管力度,对评标专家库实施统一管理。
要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以及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相应的评标专家库实施优化整合和统一管理,对统一的评标专家库进行构建。
若评标专家存在违规违法行为,要对之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若评标专家具有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要对其评标资格进行坚决撤销。
评标专家相应的评审费用,要经过国家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并由行业协会对之进行统一发放,杜绝评标专家受利益驱使而产生各类违规行为和违法行为,有效保障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公正公平。
要强化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的监督管理。
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要严格监管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各项环节,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实施发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专家抽取、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直至对合同进行签订等一系列程序,避免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出现问题。
同时,对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相应的实际进展状况进行全面跟踪并加强各相关部门,诸如公证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应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作配合,实施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多重监督管理,并强化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行政监察以及财政、审计监督,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的违规招投标行为。
另外,要选拔具有较高素质和良好信用的工作人员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各项程序实
施监督管理,增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性。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存在的缺陷主要体现在存在陪标、围标以及串标等违规现象、缺乏科学的评标方法、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行为缺乏规范性等。
对此,要通过加强对投标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有效约束、对统一的行业组织进行构建、对评标专家库实施统一管理、强化对招投标程序的监督管理等措施对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进行完善。
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建筑工程项目规模较大,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成本较多,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一部分人员在利益的驱使下,使用不合理的操作方法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比如招投标活动中的串标和围标问题,这些情况的发生会导致建筑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下降,甚至可能影响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与安全性。
在分析招投标串标与围标问题的基础之上,探讨相关解决策略,以促进建筑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在很长一段时间中,围标问题都是建筑行业内部的“潜规则”,一些具有较强实力的建筑企业垄断了区域内的建筑活动,在这种情
况下,一些归属于大型建筑施工企业的小规模施工队伍参与到了竞标活动中。
围标问题与串标问题相比危害性更大,且更加明显,同样具有隐蔽性强的优势。
恶意围标问题的出现,会直接导致施工单位成本支出的增加,甚至有可能导致安全问题的产生,对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不利,容易产生建筑施工中的不良竞争秩序。
在目前的建筑领域发展过程中,恶意围标问题变得更加隐蔽,存在相同企业竞标多个区域项目的情况。
围标问题也给投标人之间的串标提供了便利,两种问题的恶性发展,影响整个建筑行业的市场秩序。
串标问题中涉及到的对象包括招标代理人、招标人、投标人,串标问题可能出现在招标人与招标代理人之间,也可能出现在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还可能出现在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投标人之间。
从当前的招投标工作实际情况来看,最常见的串标问题出现在投标人之间。
串标问题直接导致了公共资源的损害与浪费,甚至可能造成招投标工作秩序混乱。
这对于我国的建筑业发展来说是极为不利的。
串标问题发生的原因在于人们受到利益的趋势,而大多数串标问题十分隐蔽,导致潜伏期延长,给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带来不利的影响。
要想实现问题的有效解决,必须首先明确招投标过程中违规现象的产生原因,从串标、围标问题的隐蔽性方面观察,其问题的产生原因来自于施工单位的不规范经营,也就是说,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没有足够了解相关政策与法规,也并未实现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操作。
但是,从招投标活动的市场行为特质分析,行政干预是一个不
可行的策略。
所以,对串标、围标问题的有效解决,还需从规范程序、独立评估信息以及电子化工作方式的推广几方面实现:(一)规范招投标的流程与程序
当违规串标问题发生时,建筑施工企业会出现较大的经济损失,此时,要充分发挥出审计工作的作用,以达到良好的监督效果。
在当前时代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不应将审计工作局限于财务审计方面,要同时重视企业经营责任审计以及利益审计活动。
所以,将以往的事后审计工作方法,变为事中审计,可以发挥出一定的震慑效果,也能实现对违规行为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同时,针对违规行为线索加强重视,提高审计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可以通过线索梳理并发现串标行为。
对于一些建筑工程项目中的重要招投标缓解,可以采取专家论证的形式,结合实际情况采纳建议,以达到理想的招投标效果。
当专家意见提出后,审计人员进行复核,比较相关数据信息,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借鉴同类建筑项目或当地的建筑项目。
通过规范审计工程程序与流程的方法,实现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减少串标等问题的发生频率,对于保持行业的有序竞争有良好的作用。
(二)实现招标信息的独立评估
作为业主施工企业,如果在招投标期间发现了围标问题,仅仅依靠审计工作无法实现对投标人的有效约束,此时可以实施利用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表述进行科学、详细的评估,这样能够将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这种方法的原理在于,作为第三方评估
机构,不产生与个人、环节的关联,不受利益关系的影响,所以对于评估结构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有一定促进作用,为招标人提供中肯的决策建议。
(三)推广电子化的招投标工作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许多行业工作效率的提高提供了便利,招投标工作中也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电子化招标,这是在传统招投标工作方式基础上的改革,在招投标环节中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既能节约资源,也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除此之外,对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充分应用,还能提高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串标、围标等行为的出现。
也可以借助计算机实现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审核与评价,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标书材料,实现评标工作的优化。
综上所述,由于建筑工程项目的规模较大,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较多,所以招投标活动中容易出现违规行为,导致串标、围标等问题频发,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规范流程和程序、实现招标信息的独立评估和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推广等,利用事中审计、计算机技术等,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及时发现串标、围标等问题,并予以解决,减少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经济损失,促进建筑行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