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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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审计处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统计及销毁等环节,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审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1. 档案收集:审计处应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要求,及时、全面地收
集各类审计档案,包括审计项目文件、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决定、审计整改报告等。

2. 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应遵循分类、编目、立卷、归档的程序,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三、档案的归档与保管
1. 归档:审计档案归档前,应由立卷人按照档案归档范围和立卷要求,对档案材
料进行整理、审查,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

2. 保管:审计档案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保管要求,分别存放于档案室或档案柜,并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四、档案的查阅与利用
1. 查阅:查阅审计档案应履行审批手续,由查阅人填写《审计档案查阅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查阅。

2. 利用:审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保密原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未经批准不得查阅、复制。

(2)合法原则:查阅、复制档案应依法进行,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3)便民原则:为查阅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档案服务。

五、档案的销毁
1. 销毁档案前,应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要求,对档案进行审查,确
认无保存价值后方可销毁。

2. 销毁档案应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后方可销毁。

六、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考核
1. 审计处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 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3. 建立档案管理考核制度,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档案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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