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医疗事故防范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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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 成立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本预案,组织协调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2. 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整理、上报,以及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等。
三、预防措施
1. 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疗质量意识,强化责任意识。
2. 建立健全各项医疗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3.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事故案例分析、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
4. 加强医疗设备、药品、耗材的管理,确保其质量合格、安全可靠。
5.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值班交接班制度,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序。
6. 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提高患者对医疗风险的认识,减少医患纠纷。
7. 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
四、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1. 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家属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报告。
2. 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鉴定。
3. 根据事故原因和性质,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
4. 对患者进行赔偿,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
5.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应急预案
1. 遇到重大医疗事故,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全力救治患者。
2. 医疗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3. 加强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汇报事故情况,争取支持。
六、附则
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应及时修订。
2. 本预案由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全院各部门、科室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确保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