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5年全省城乡规划行业统计年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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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5年全省城乡规划行业统计年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6.03.14
•【字号】陕建规发〔2016〕31号
•【施行日期】2016.03.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5年全省城乡规划行业
统计年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城乡规划行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建规综函〔2016〕16号)要求,为按时高效、保质保量完成2015年全省城乡规划行业统计年报编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统计年报沿用2014年国家统计局批复执行的《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城乡规划行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4〕68号),采用《全国城乡规划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编报。

新软件升级版本在QQ群(420072280城乡规划统计管理系统)或邮箱(******************,密码58930000)内下载。

请各单位登录后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后开展填报工作。

二、请各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城乡规划行业统计年报工作,按照“实事求是、规范流程、精心组织、明确职责、严肃纪律”的原则,切实做好
2015年统计年报工作。

三、各设区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负责本辖区内统计报表审核把关工作,对异常的数据要认真核对,严禁错报、漏报现象发生。

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将统计年报报送至本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四、本次统计年报工作可参照《关于报送城乡规划行业统计报表有关材料的补充通知》(陕建规函〔2015〕74号)的要求进行。

各单位负责年报编报工作的同志请加入QQ工作群(群名:陕西规划报表统计,群号:462263982)。

五、请各单位务必于3月24日前将2015年统计年报数据电子版、书面报表、统计情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报省城乡规划协会(西安市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7楼07号)。

联系人:杜芳娇************137****9002
何琼************181****6085
季宏升************139****1009
附件:1.陕西城乡规划行业统计年报工作联络员名单报名表
2.2015年度统计报表审核注意事项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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