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意见: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X〕12号)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增强人民群众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烟政办发〔201X〕10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从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从201X年4月1日起在全县
建立起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参加,多方筹资。

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按时足额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乡(镇)、村集体给予资金扶持;省、市、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二)以收定支,保障适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既保证这项制度持续有效进行,又使农民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三)不断完善,稳步发展。

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稳妥推进。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X年6月至201X年3月)。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习和借鉴周边县市区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县的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基线调查。

在基线调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机构、筹资标准、报销范围、
报销程序和报销比例,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准备有关材料等前期工作。

(二)宣传发动和筹资阶段(201X年3月1日至3月30日)。

通过召开会议、举办专题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新的农民健康保障制度,是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民心工程,动员广大群众踊跃参加。

在此基础上,各乡镇要按照全县的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人口覆盖率以户为单位达到90%以上,3月28日前全部完成筹资,并上缴到县财政基金专户。

(三)启动报销和全面推行阶段(201X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完成资金筹集工作后,201X年4月1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启动报销,补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者门诊和住院医药费用。

同时,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到201X年底,建立起基本覆盖全县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四、组织管理
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体制。

县里成立由县长任主任,分管渔村工作的副书记及分管卫生、财政工作的副县长为副主任,县卫生、财政、审计、民政、农业、渔业和广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有关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

各乡镇成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发动、培训、资金筹集等工作。

委员会下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者相关费用的审核和补偿工作,乡镇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卫生院院长兼任副主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医药费的兑付等相关工作由县、乡镇两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共同负责。

五、筹资标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一)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暂定为30元。

(二)各乡镇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予适当扶持。

鼓励各类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乡村两级每人每年补助30元。

对困难家庭
及70多岁以上老人必须保证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三)201X年省、市、县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补助40元。

六、责任分工
1、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发动、宣传、协调和管理工作,统一筹集辖区内合作医疗资金,并将筹集资金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专户。

2、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局: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并规范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监督指导资金管理使用,及时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

4、县民政局:负责发动社会团体及个人,捐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专项资金。

5、县审计局:负责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6、县农业和水利局、县海洋与渔业局:按照部门职责,积极支持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制度施行。

7、县广播电视局: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政策规定。

七、组织领导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时期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举措,政策性强,任务艰巨。

为推进工作,保证工作目标如期完成,县委、县政府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入了201X年全县为民服务的重点工作。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搞好宣传发动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完成我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真正为农民群众把事办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