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室工作制度.do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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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室工作制度
一、爱岗敬业。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自觉签到,.有事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无故旷工。
值班时间:白班早7:30---晚7:30,夜班晚7:30---次日早7:30。
白夜班交接时,必须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夜班值班人员要打扫好室内外的环境卫生。
二、服从分配,听从指挥;有警必接,接警必出。
耐心接待群众。
工作人员务必随时保持临战状态,接到任务立即出动,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积极协助派出所控制各种突发事件。
三、上班时须统一着警服、带警具、警械、对讲机等,以示身份,并随时保持联系。
注意内部和个人安全。
四、巡逻队每出巡一次,必须在各固定巡逻联系点详细登记,注明巡逻人员及时间等工作情况。
五、出巡警员必须提高警惕,发现可疑情况要随时查问,有可疑车辆必须登记好车牌号、并进行书面记录。
必要时向派出所值班室汇报。
六、巡逻人员要加强事故多发点的巡查、蹲点工作,并有责任督企业门卫及厂内巡逻人员加强厂内巡逻、确保安全。
七、有重大及紧急事件应及时通知警务室全体成员,无论白班、夜班,凡接到通知的警员必须及时赶赴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诿。
八、做好巡逻记录,注明有无事件发生,并由带班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案。
和平警务室
2009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