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吏列传序》原文译文及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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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吏列传序》原文、译文及赏析原文
酷吏列传序
两汉:司马迁
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

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

”“法令滋章,盗贼多有。

”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

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

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下士闻道大笑之”。

非虚言也。

汉兴,破觚而为圜,斫雕而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而吏治,不至于奸,黎民艾安。

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

译文
孔子说:“用政令来引导百姓,用刑法来整治百姓,百姓虽能免于犯罪,但无羞耻之心。

用道德教导百姓,用礼教来统一他们的言行,百姓们就既懂得羞耻又能使人心归服。

”老子说:“最有道德的人,从不标榜自己有德,因此才真正具有道德;道德低下的人标榜自己没有离失道德,所以他并不真正具有道德。

法令愈加严酷,盗贼就愈多。

”太史公说:这些说得都对!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工具,但不是治理好坏的本源。

从前在秦朝时国家的法网很严密,但是奸诈欺伪的事经常发生,最为严重的时候,上下互相推诿责任,以致于国家无法振兴。

在当时,官吏用法治,就好像抱薪救火、扬汤止沸一样无济于事;倘不采取强硬严酷的手段,如何能胜任其职而心情愉快呢?在此种情况下,一味讲道德的人便要失职了。

所以孔子说:“审理案件我和别人一样,所不同的是一定要使案件不再发生!”老子说:“下愚之人听人讲起道德就大笑。

”这不是假话。

汉朝初年,修改严厉的刑法,改为宽松的刑法,废除法律繁杂之文,改为简约朴实的条文,法网宽得能漏掉吞舟的大鱼,而官吏的政绩却很显著,使得百姓不再有奸邪的行为,百姓平安无事。

由此看来,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道德,而不是严酷的刑法。

注释
以下所引的几句话出自《论语·为政》篇。

②导:引导。

《论语》作“道”,通“导”。

政:政令。

③齐:整齐。

此为约束之意。

④免:免于死罪。

⑤格:革。

此言百姓革除坏毛病而走上正路。

按程树德《论语集释》引黄式三语曰:“格、革,音义并同,当训为革。


⑥老氏:指老子李耳。

以下引文前四句出自《老子》第三十八章,后二句出自《老子》第五十七章。

⑦上德:具有高尚道德的人。

不德:不表现为形式上的德。

按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上德的人,因任自然,不表现为形式上的德。

”是以:因此。

有德:实际上是有德的。

⑧下德:道德低下的人。

不失德:竟谓执守形式上的德。

无德:没有实际的德。

⑨滋章:越发严酷。

章,通“彰”,此为森严酷烈的意思。

⑩信哉:可信啊。

是言:这些话。

(11)具:工具。

制治:管理政治。

清:政治清明。

浊:政治污浊。

(12)昔:从前。

此指秦朝。

网:法网。

(13)奸邪:奸邪欺诈。

萌起:不断产生。

(14)极:极点,指情况最严重之时。

(15)遁:欺瞒。

(16)振:振作。

(17)救火扬沸:意谓无济于事。

按“救火”是负薪救火。

“扬沸”。

是扬汤(热水)止沸(热水)。

(18)武健:强健有力。

严酷:指严厉的法令。

(19)恶:何。

(20)溺其职:丧失其职。

(21)听讼:判案。

按此三句出自《论语·颜渊》篇。

吾:孔丘自称。

犹人:与别人相等。

(22)下士:愚蠢浅陋的人。

按此句出自《老子》第四十一章。

(23)觚(gū,姑):古代有梭角的酒器。

圜(yuán,元):通“圆”。

按这句喻汉代的法制较秦代有重大变化。

(24)斫(zhuó,浊):砍削。

雕:指雕刻的花纹。

朴(pǔ,仆):本。

此指本来的状态。

此句说汉代法律重视本质,不重形式。

(25)吞舟之鱼:指大鱼。

此句言汉法宽疏。

(26)吏治:官吏的治绩。

:纯厚盛美。

(27)艾(yì,义)安:太平无事。

艾,通“乂”。

(28)彼:指宽厚。

此:指酷刑。

赏析
司马迁亲身受过酷吏的残害。

本文是《酷吏列传》的.序,表明了司马迁反对严刑峻法,实行德政的主张。

这篇序言可分为三层:第一层用孔子、老子的话,阐明了道义的重要作用。

第二层从“太史公曰”到“非虚言也”,作者充分肯定了孔子、老子的观点,并进一步发展了自己反对严刑峻法的主张。

第三层从“汉兴”到结尾,用汉初刑法宽简、风气淳厚、百姓平安的事实,从正面证明德治的重要性。

这篇序文的结构很严谨,尤其是前后呼应,善于运用对比手法。

文章一开头先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话,提出论点,然后用暴秦的事实来论证这一论点。

接着再一次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话来阐明自己的观点。

最后以汉初的事例正面论证自已的观点,得出“在彼不在此”的结论。

汉初的事例与秦亡的史实,形成鲜明对比,暗中又与武帝时的弊政形成对比,还与篇首孔子、老子的观点相呼应。

全文论点与论据紧密配合,层层深入。

太史公是不赞成用严刑峻法和酷吏来治国的,于是他在开篇就引用了孔子的话。

太史公认为,法令刑法只不过是治理国家的一个工具,并不是把国家治理得好的根源!
作者简介
司马迁(前145年或前135年—不可考),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

西汉史学家、散文家。

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

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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