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程序练习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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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程序练习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全部题型 2. 多项选择题 4. 简析题
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本部分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1.王叔和李叔均系大良村村民,两人同在一块山场上采摘八角果实,后因八角树的权属问题产生纠纷。

王叔以李叔采摘的八角果树属于其享有林权的山场为由,向林业局申请裁决。

林业局裁决确认李叔采摘的部分八角树属王叔享有使用权的山场范围。

李叔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诉请撤销林业局裁决的同时,还要求认定王叔采摘了属于他的八角并请求判令赔偿。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李叔的诉请涉及行政及民事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分开审理
B.李叔的诉请虽然涉及行政及民事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但可以合并审理C.如一并审理李叔关于行政及民事的诉请,程序上仍应以行政及民事的归类和案号分别作出判决
D.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分开审理或合并审理
正确答案:A,B,C,D
解析:《行诉若干解释》第61条规定:“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注意:“合并审理”与“一并审理”的区别。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程序
2.法庭发现当庭认定的证据有误;可以按照哪种方式予以纠正?( ) A.在庭审结束前发现错误的,应当重新进行认定
B.在庭审结束后宣判之前发现错误的,可以在裁判文书中予以更正并说明理由
C.庭审结束后宣判之前发现错误的,应当再次开庭予以认定
D.有新的证据材料可能推翻已认定的证据的,应当再次开庭予以认定
正确答案:A,B,D
解析:《证据规定》第73条规定:“法庭发现当庭认定的证据有误,可以按照下列方式纠正:(一)庭审结束前发现错误的,应当重新进行认定;(二)庭审结束后宣判前发现错误的,在裁判文书中予以更正并说明理由,也可以再次开庭予以认定;(三)有新的证据材料可能推翻已认定的证据的,应当再次开庭予以认定。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程序
3.人民法院应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下列哪些案件除外?( )
A.当事人要求不公开的
B.涉及个人隐私的
C.涉及国家秘密的
D.法律另有规定的
正确答案:B,C,D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应该选BCD项。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程序
4.有下列哪些情形,人民法院不能裁定驳回起诉?( )
A.规章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当事人未经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B.当事人在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从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5年内提起行政诉讼的
C.起诉人所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已在其他生效的民事判决中被确认的
D.原告因未按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而按撤诉处理的,在法定起诉期间内又起诉的
正确答案:B,D
解析: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42条的规定,B项中该当事人的起诉并没有超过起诉期限,法院应该受理;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37条的规定,D项中当事人的起诉也应该受理。

关于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行诉若干解释》第44条作出了规定,AC项属于其中的规定,AC项不入选。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程序
5.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都是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其权益所可能采取的救济手段,以下关于两者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一些情况下提出行政复议后如果不服可以再提起诉讼
B.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未提出复议而直接提出诉讼,人民法院亦可受理
C.对某些行政复议,由于属于终局裁定,因而不能再提出诉讼
D.行政行为相对人选择行政复议有时即排除了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两者在程序上的关系大致有以下几种:(1)选择关系,即在两者之间作出选择,复议之后仍可提起诉讼;(2)必经关系,即要想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3)复议终局,即行政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当事人无法再提出诉讼;(4)选择兼终局关系,即当事人可以选择复议或诉讼,但一旦选择复议后就不能再提出诉讼。

据此可以确定本题ACD项为正确选项。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程序
6.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在法定复议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的情形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复议是诉讼的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只能向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而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B.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复议是诉讼的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只能请求法院判令履行法定职责,而不能要求法院直接审理原具体行政行为
C.如果法律、法规未规定复议是诉讼的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既可以起诉复议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又可以起诉原具体行政行为
D.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复议是诉讼的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既可以起诉复议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又可以起诉原具体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C,D
解析: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33条第2款规定,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A项错误;B项错在公民既可以起诉复议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又可以起诉原具体行政行为。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程序
7.有关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正确的理解是:( )
A.人民法院可责令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负主要举证责任
B.在行政机关不能提供主要证据时,应当径行判决其败诉
C.被告一方承担主要举证责任
D.被告一方在第一审庭审结束前,不提供或者不能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B,C,D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行诉若干解释》第26条规定: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行诉若干解释》第27条规定: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4)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行诉若干解释》第2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1)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2)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程序
8.下列关于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起诉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期限已作了规定,行政机关超过期限仍不作为的,以该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诉期

B.在没有相关法律规范规定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期限的情况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C.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当事人应在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后提起行政诉讼D.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立即起诉,而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
正确答案:A,B,D
解析:依照《行诉若干解释》第39条第2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起诉期间不受60日的限制。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程序
9.公安局以徐某经营的录像厅涉嫌播放淫秽录像为由,将录像带、一台VCD机和一台彩色电视机扣押,对徐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决定。

徐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后,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有关录像带的鉴定结论。

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该鉴定结论中应当载明鉴定所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B.徐某认为鉴定结论有误口头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C.徐某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除有正当事由外鉴定人应当出庭
D.徐某证明鉴定结论内容不完整,人民法院应不予采纳
正确答案:A,C,D
解析:《证据规定》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部门或者鉴定人不具有相应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式解决。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程序
10.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对于妨碍诉讼的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必须经过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的是:( )
A.责令具结悔过
B.1000元以下罚款
C.拘留
D.训诫
正确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须经法院院长批准的强制措施。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49条,人民法院可以对妨碍诉讼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15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
院长批准。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程序
11.人民法院审理上诉行政案件,在哪些情况下必须作出发回重审裁定?( )
A.原审判决遗漏被告的
B.原审判决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的
C.原审判决遗漏诉讼请求的
D.原审不予受理裁定确有错误的
正确答案:A,B,C
解析:《行诉若干解释》第71条第1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诉讼请求的,第二审法院应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选项AB中的被告、第三人都属当事人;因而AB项都选。

按照第71条,C项也应当选,D选项涉及条文是《行诉若干解释》的第68条,对于原审不予受理裁定确有错误的,应撤销此裁定,指定原审法院立案受理。

此时不适用发回重审。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程序
12.以下哪些情形属于法院再审时,应裁定将生效判决发回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重新审理的?( )
A.甲案中,原审合议庭陈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而未回避
B.二审法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未开庭审理迳行判决
C.一审法院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甲
D.二审法院判对当事人甲的部分诉讼请求未予裁判
正确答案:A,B,C,D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63条第2款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同时,在《行诉若干解释》第72条中对《行政诉讼法》第63条规定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作了列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63条规定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1)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题中的ABC 三个选项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情形,而D选项则属于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因此本题ABCD项应该全选。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程序
13.某县工商局对大洋纺织厂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并且立即执行。

大洋纺织厂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该申请被维持,随后向法院申请提起诉讼,第一审法院判决维持该处罚决定。

大洋纺织厂提出上诉,在第二审中才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二审法院认定县工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是违法的。

那么,它应作出怎样的判决呢?错误的说法是:( )
A.撤销一审判决,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工商局对大洋纺织厂进行赔偿
B.撤销一审判决,对赔偿请求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通知大洋纺织厂另
行起诉
C.撤销一审判决,对赔偿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只将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D.撤销一审判决,确认行政处罚行为违法
正确答案:A,C,D
解析: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71条第4款的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诉当事人另行起诉。

所以AC项错误,由于该处罚不存在不宜撤销的特殊情况,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撤销行政处罚。

所以D项错误。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程序
14.小孙独资开办的商行因销售假冒商标的五金产品被工商局罚款,小孙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

诉讼期间,工商局又作出对商行处以停业整顿处罚的处理决定,小孙再次向同一法院提起诉讼。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法院应合并审理两案
B.法院可以分开审理两案
C.法院不可以合并审理两案
D.法院应分开审理两案
正确答案:A,C,D
解析:《行诉若干解释》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三)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知识模块:行政诉讼程序
15.某税收部门对A、B、C三家个体户进行罚款,A、B、C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结果一审法院维持了行政决定。

其中A、B提起上诉,C没有提出上诉,请问他们在上诉中的法律地位如何呢?( )
A.A、B、C均为上诉人,税收部门为被上诉人
B.A、B为上诉人,税收部门为被上诉人
C.C不是上诉人,C仍为一审原告
D.A、B、C和税收部门均为上诉人
正确答案:B,C
解析:《行诉若干解释》第65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均提起上诉的,上诉各方均为上诉人。

诉讼当事人中的一部分人提出上诉,没有提出上诉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其他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所以应选BC项。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程序
16.个体户李某在卖肉时因争抢顾客与另一个体户陈某发生争执,大打出手,并且还对闻讯赶来的民警恶语相向,公安局对李某作出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

李某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处罚决定,李某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陈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有权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B.被告公安局有权提起反诉
C.人民法院有权判决被告公安局对陈某予以行政处罚
D.人民法院有权变更公安局对李某的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的上诉和判决变更。

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领域发生纠纷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的一种活动。

可见,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只能是被告,不能对原告进行反诉而成为反诉人。

《行诉若干解释》第5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对行政机关未予处罚的人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第24条第2款规定: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程序
17.李某不服县人民政府征用其土地的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被告是县政府,且影响巨大,县人民法院不敢轻易受理,便以向上级请示为由一直未予任何答复,李某应当如何处理?( )
A.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
B.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C.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D.可以请求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正确答案:A,B
解析:《行诉若干解释》第32条第3款规定: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

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受理后可以移交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自行审理。

因此选AB项。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程序
18.1994年4月,某私营公司经理刘陆同新新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海产品合同,因货源紧俏,刘陆不能完全履行,只履行了合同的一半,尚欠70吨。

新新贸易公司即向县公安局报案。

县公安局以刘陆诈骗为由,将刘陆收容审查;20天后,刘陆的私营公司筹足尚欠货款,但公安局仍不释放刘陆。

刘陆的妻子遂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县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刘陆被释放后,即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县公安局的收容审查决定,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在复议未果的情况下,即向县法院起诉。

在法院审理期间,县公安局私下与刘陆协商,答应赔偿损失,要其撤诉,并表示,如不撤诉,将以诈骗罪逮捕刘陆。

刘不得已,向法院申请撤诉。

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县公安局则拒不应诉,在两次合法传唤后,仍拒不出庭。

在法院缺席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服行法院生效的判决。

对于法院对本案的审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刘陆申请撤诉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作出的,法院裁定不准撤诉,使公安局规避法律的行为受到制裁,是正确的
B.县公安局拒不出庭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C.被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法院可以对其采取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并可以向被告的上级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D.刘陆撤诉无须经法院同意,一经作出,法院即应终结审理
正确答案:A,B,C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第48条的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依照第65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3)
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程序
19.某省人民政府为修建121国道,征用了夏粮村的大片耕地,夏粮村对此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省人民政府征用耕地的行为违法,但是国道已经修建完毕。

对此,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法院应当判决撤销省人民政府的征地行为,要求其恢复原状
B.法院应当确认省人民政府的征地行为违法
C.法院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因为事情已经无法挽回
D.法院应当判决要求省人民政府采取补救措施
正确答案:A,C
解析:撤销省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将已经征用的耕地恢复原状显然会使国家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58条的规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井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AC项错误。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程序
20.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发现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7日内来作出受理与否的答复。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如果还在7日之内,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王某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有权驳回王某的起诉
B.7日后,人民法院如经审查认为王某起诉不符合条件,可先予受理后再驳回起诉
C.人民法院在7日后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的,王某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或直接向上一级法院起诉
D.7日后,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王某起诉符合条件的,就应作出予以受理立案的决定
正确答案:A,B,C,D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42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行诉若干解释》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
予受理。

七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受诉人民法院在七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

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受理后可以移交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自行审理。

前三款规定的期限,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之日起计算;因起诉状内容欠缺而责令原告补正的,从人民法院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程序
简析题
21.江山市某商场与上海市某空调厂签订一份购买空调合同,双方于2002年7月5日发生争议。

商场以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由,请求江山市商场所在地区工商局确认该合同无效。

区工商局经审查,于2002年8月1日作出决定,确认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空调厂不服,向江山市工商局申请复议,江山市工商局经复议,于2002年9月3日作出决定,驳回空调厂的申请,维持原确认。

空调厂不服,于2002年9月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受理后,被告提出如下答辩: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确认和处理无效经济合同的暂行规定》的规定,上一级工商局对经济合同无效的确认为终局确认,因此该市工商局的确认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的终局行政行为,法院不应受理,并表示如法院继续审理,它将拒绝出庭应诉。

后经法院两次合法传唤,被告均未出庭。

问题:(1)被告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2)本案的被告是准?空调厂应向何地何级法院起诉?(3)被告不出庭,本案程序上应如何处理?(4)本案审理时,以什么样的法律文件为依据?(5)如市工商局逾期未作出决定,空调厂在何时起诉法院才会受理?
正确答案:本题综合性较强,共考查了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行政诉讼被告、管辖、审理、判决的法律依据等知识点。

我们认为,解开本题的关键在于明确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即回答好第(1)问是极其关键的。

(1)被告的抗辩理由不成立。

因为其援用的行政规章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法律”的范畴,其关于“最终裁决”的规定在此不发生法律效力。

《行诉若干解释》第5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四)项规定的‘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中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的规范性文件。

”法规或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对某些事项可以作出最终裁决,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根据这些法规或规章作出的最终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国家工商局《关于确认和处理无效经济合同的暂行规定》只是规章,不是《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4)项所指法律,所以其中关于上一级工商局对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为终局确认的规定无效。

(2)本案的被告是江山市商场所在地的区工商局。

由该工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经复议的行政案件,如果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应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由该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可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所在地或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行政案件,所以本案应由区工商局所在地的区人民法院管辖。

(3)本案应继续审理并可缺席判决。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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