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社会信用 谋求银企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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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社会信誉谋求银企共赢
构筑社会信誉谋求银企共赢市场经济是信誉经济,社会信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当前信誉已浸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市场经济的信誉已成为经济开展的主流。

作为为社会提供金融信誉效劳的银行业,如何把握好自身在整个社会信誉体系建立中担当的角色,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风险,实现银企共赢已成为当务之急。

在兴隆的资本主义国家信誉体系已相当完备,到达了一是个人信誉记录公开化。

主要表达在每个人都有一个终身的、无法伪造的社会平安号,政府部门、银行与公司客户都可以通过这个号码在网络上查询到每个公民的信誉记录,对有不良信誉记录者,各家银行均不授信。

个人信誉报告制度已成为每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资料。

二是信誉管理社会化。

信誉管理类公司是完全私有的,这意味着从征集数据到信誉管理完全由私人公司运作,作为国家信誉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民间信誉管理机构大量产生,包括信誉管理协会,追帐协会,信誉联盟等,形成了信誉管理社会化。

三是信誉观念普及化。

在西方一些国家,信誉交易非常普通,因此,无论企业还是普通的消费者,都有很强的信誉意识,都把个人信誉当作一种非常重要的个人财富来对待。

目前我国的信誉公司、咨询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还刚刚起步,对企业信誉评估既没有统一的审核标准,也没有完善的监管机制,甚至某些评估机构本身都存在信誉问题。

由于我国信誉中介体系的不
完善,银行也就不得不依靠自己力量去考察企业的资信状况,去理解担保企业的担保才能,从实际情况看,存在以下困难:一是单靠银行方面的力量势单力薄。

一方面是银行获得企业或个人信息的渠道狭窄,掌握的信息不够全面;另一方面,由于银行人员对借款所处行业的理解缺乏专业程度,对企业作假问题发现不了,以致于对客户真实信息特别是对于贷款企业的内部状况、还款意愿等对信贷风险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往往缺乏理解。

二是得不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配合,信息资源不能实现共享。

大量的企业信息资料分布在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工商部门以及其它金融机构中,由于同业竞争的存在,人民银行还没有实行统一的监控,对一家企业在多家金融机构贷款的问题还没有进展控制,这些信息管理的滞后,不能实现资源共享,对统一管理信誉带来了很大困难。

因此,现阶段我国要进一步完善有关信誉的立法,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利益奖罚机制的作用,在有关的法律条文中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进步失信本钱,使不诚信者不仅声名狼藉、无利可图,而且得不偿失,甚至受到刑事处分。

加强信誉法制建立,既要做到有法可依,更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诚信建立在坚实可靠的法制根底上。

一、建立银行信誉体系,构筑良性的金融法制环境。

银行信誉体系的完好应取决于金融秩序状况;金融资产运行质量状况;现代金融信誉工具的使用程度。

银行信誉体系在法律上应通过以下途径。

1、完善金融立法。

构建一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制化运行的金融框架,并与国际惯例接
轨。

2、进步金融资产质量,并以此为契机,进步全社会信誉度。

3、扩大信誉工具种类的使用,为全社会信誉观念的重建创造条件。

对银行消费信誉在立法上应予确认和推行,这样既刺激了相关产业的增长也利于将消费信誉纳入法制化轨道。

4、严惩破坏金融程序、金融诈骗等违法行为,为银行信誉体系确实立提供法律保障。

二、建立企业信誉体系,使商业信誉根植于“法治〞。

首先,要完善企业准入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控制企业的设立,从而堵住“皮包公司〞产生的源头。

其次,要疏通企业退出渠道,使那些经营管理不善的企业能及时退出市场,维护企业法人的社会信誉度,树立企业外部形象。

第三,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商标法??专利法?等法律,催促企业守法经营,把?产品质量法?作为企业开展的立身之本,进步企业的诚信度。

第四,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通过国家考试对企业管理层人士的资格进展认定,从而在根本上进步企业家队伍的素质。

对获得企业家等职业资格的人员进展建档并考核,凡因个人原因致使企业破产倒闭者,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担任新成立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广泛使用现代商业信誉工具,减少小消费者式的类似于物物交换或是现金交易的结算方式,使商业信誉注入现代科技与文明的活力。

第六,完善民商法律体系,在民法通那么等法律中对老实信誉已作出原那么性规定的大前提下,再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商业信誉法律原那么作细化规定,使其更具现实性和操作性。

三、实在与企业的沟通、交流,加
强诚信宣传教育。

理解企业,帮助企业,与企业建立新型的信誉关系,尽可能地为企业提供包括资信调查和信息咨询在内的多方面的金融效劳。

稳定的社企关系,既有利于建立良好的信誉程序。

此外,还要致力于增强企业的信誉意识,让企业认识到,信誉是一种资源,是有价的。

失去信誉不仅危害自身品质,其社会地位也将随之降低,而良好的企业信誉那么是一大笔无形资产,是企业独具的优势。

在诚信的宣传方面,诚信法那么的建立,不仅需要制度制约的处分,更需要思想观念的转变和社会~的配合,这是重塑社会信誉的根底。

要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气;要加强公民诚信道德感培育,引发人们自觉地把诚信作为一种人生目的,作为自己的操守和安身立命之本。

只有当人们以信立身时,才会真正珍惜自己的信誉,标准自己的行为,从根本上使社会程序得到好转。

四、银行信誉担保体系的建议。

一是对法人客户实行贷款主办行制度。

为有效防止信誉风险,防止企业在多家银行穿插贷款,应由人民银行统一监管,制定一家金融机构为某一企业的贷款主办行。

二是对信誉差的企业,实行结合制裁。

特别对一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有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各家金融机构一律不予贷款。

三是成立结合担保公司。

但凡参加该公司的成员,都应由银行统一进展资格认定,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能参加该公司。

公司成立后,每个成员均可申请贷款,贷款的额度可掌握在该公司存入银行担保基金的5倍之内。

四是对自然人担保的贷款,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对自然人提供保证贷
款的,可以根据对担保人个人信誉评分标准,核
定最高担保贷款额度。

五是对个人消费贷款按要求提供抵押或担保。

申请个人消费贷款的,包括住房、汽车、助学、房屋装修以及大额耐用消费品等,可以以贷款所购商品抵押的,银行可以办理抵押;对不能提供抵押物的,可以提供第三方担保,同时必须对担保人进展信誉测分,必须具备担保才能且出具连带担保责任承诺书。

做到以上几点,既能有效控制风险,又能实现银企共赢。

xx区xx路街道xx省农业银行二○○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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