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安全生产职责规范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连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安全生产职责规范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连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连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的正常运营,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连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连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责任。

第四条连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连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规范
第六条管理人员对连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的安全生产负有最终责任,应当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第七条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并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专职人员。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连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
第十条连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应当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规划,针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一条连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应当规范存储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连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有效性和完好性。

第十三条连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应当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为应对各类突发事故提供指导和保障。

第十四条连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应当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管
第十五条连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检查监管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

第十六条连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应当配合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七条连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应当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确保消除安全风险。

第五章法律责任及处罚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范,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连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负主要责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范,造成较重事故的,连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负主要责任,相关责任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处罚。

第二十条连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应当配合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主动接受处罚和整改。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连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加详细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并作为补充和完善本规范的具体执行细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范的解释权归连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所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