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职能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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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计2757字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是企业党组织和行政组织的专门监督机构。
其主要职能是检查企业领导决策,督促企业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地制定和有效地组织实施企业生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决策,以保证企业两个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
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更需要强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这种监督职能。
但是,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遇到的诸多问题难以解决,直接妨碍着其职能作用的发挥。
因此,如何解决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遇到的难点问题,强化其监督职能,成为当前国有企业发展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影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发挥的难点问题当前,影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的难点问题主要有: 1、国企纪检监察组织的地位偏低。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所处地位的偏低,集中反映在国企内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关系及其负责人的职级高低上。
在企业中,纪委、监察室一般都是合署办公的一套机构。
企业纪委侧重于对党纪的维护,既受本单位党委领导,同时又接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即实行双重领导;而行政监察室更侧重于对国家法律、企业政纪的维护,它却只接受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领导,即是“单重领导”。
并且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的调配及其职级上,一般都是由企业自己说了算。
这样就决定了他们与其他职能部门一样,都是处于同一层次和地位的企业的内设机构和内部工作人员,在工作性质上与其它职能部门互相平行,不足以形成权威和威慑。
他们不可能也难以做到始终都能参与企业的决策,及时了解党委、总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