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结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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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以来,好多建筑企业因发放农民工工资引发了许多经济纠纷,根本原因是施工总包单位对劳务分包以包代管,对施工作业人员数量不清,人员不明,工作量、单价约定模糊造成的,这些事件最终导致施工总包单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也在经济上付出代价。
在劳务分包过程中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参考:
1、各项目部负责人要对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做好用工登记、日常考勤等工作,严禁将民工工资交由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代发,防止不良人员携款逃匿。
2、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完整的农民工个人资料册和工资发放台帐,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财务部根据工程结算单将劳务费结转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在对方提供民工工资发放表的情况下方可结算劳务费,并双方共同确认,签名、按手印,防止不必要的结算纠纷。
3、在分包过程中,各类劳务人员的工资经由工程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采购部统一定价、确认后交财务室备案,因市场原因等导致人工上涨,各项目部负责人应提前到采购部、财务部备案,不得拖到工程结束或年终再议。
4、分包工程结束,各项目部负责人必须把农民工实名制登记簿、用工登记簿、日常考勤记录表、工资发放台帐、身份证复印件等所有资料汇总后交公司统一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