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标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
第四条本单位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由单位主要领导任命,直接领导协调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不得有擅自改变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为,并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
第七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实行过程检验制度,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实行全员参与制度,保证每个人员都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应明确责任分工,对工程质量问题及时追责。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实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第三章工程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工程安全管理应根据工程特点,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工程安全管理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第十三条工程安全管理应配备专业化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工程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不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工程安全管理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四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督第十六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督工作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督机构应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九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督机构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督机构应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向上级进行汇报。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各级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各监督机构)的监管行为,按照“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程序体系监管、服务监管”的思路,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中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监督机构实施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省总站)制定本省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方责任主体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的规范性文件;检查指导各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各项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配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厅)对全省监督机构和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对特殊结构、重点工程进行调研性监督。
设区市的市、区两级监督机构的监管范围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划分,并报省总站备案;未按要求划分监管范围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各级监督机构按划分范围负责行政区域(规划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各地市(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除对其监管范围内的工程实施监督外,对所属县(区、市)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县(市)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的职责和措施严格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及本规定执行。
各专业监督机构按照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第四条各监督机构应当根据监管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监督人员,房屋建筑工程人均监督面积不超过五万平方米。
第五条各监督机构在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简化监管程序,不得降低或提高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培训PPT课件

知识掌握程度
通过测试、案例分析等方式评估参训 人员对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 知识的掌握程度。
技能提升
观察参训人员在培训过程中的实际操 作能力,评估其技能提升情况。
培训成果转化
跟踪参训人员在工作中对培训内容的 运用情况,评估培训成果的转化效果 。
持续改进计划
针对反馈意见和建议,对培训内容、 方式等进行调整和完善。
01
编制应急预案
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编制科学、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
。
02
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
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相关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
03
事故处理与调查
一旦发生事故,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
时开展事故调查,查明原因,落实责任,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
培训旨在增强参训人员的质量 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其专业 能力和管理水平
培训目标
01
掌握建筑工程质量与安 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理论 和方法
02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 准规范及政策要求
03
提高参训人员在建筑工 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 方面的实际操作能力
04
培养参训人员在工作中 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 解决问题的能力
赔偿等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 受到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 款、吊销资质等。
刑事责任
对于重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 人可能面临刑事追究。
纠纷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 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
仲裁。
CHAPTER
05
实际案例分析
典型工程质量案例
案例一
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条例发布
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2号) 《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于2017年9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
条例全文
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17年9月28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草案说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就《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修订的必要性
(一)质量安全监管新形势下依法行政的需要。为了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国家和我 省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国家层面,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7年11月通过了《建筑法》;2002年6月通过,2014年8月修订了《安全生产 法》;在此基础上,国务院在2000年1月发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3年11月发布了《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地方层面,省人大常委会于2003年8月通过了《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以上基 本构建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活动及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但从上述法律、法规出台的时间看,基本属于社会 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除了《安全生产法》在2014年进行了修订外,其他法律法规使用时间均已超 过10年。随着建设规模的日益扩大和市场的全面开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急剧扩张,建筑行业的发展环境、市 场形势、利益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最新版】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实行政府指导监督、企业自控负责、行业自律协调、公众监督评议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政府推行建设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险等制度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鼓励建设工程担保、保险机构及相关行业协会参与建设工程事故预防宣传培训、风险控制管理、检查考评等工作。
第六条鼓励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采用全过程持续改进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建设工程的建设水平。
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七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和标准,建立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工程建设单位(以下统称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及有关从业人员评价考核体系。
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水利、国土、园林、人防、文物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消防、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业和信息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工程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和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二章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第八条建设单位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进行招投标活动,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建设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质量和安全生产要求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和隐患。
建设单位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复查,确保整改效果。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为承包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和保障措施,不得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非法干预和干扰。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不得将工程款支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以及单建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负责有关专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施工等相关单位,应当落实责任制度,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施工等单位的执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第五条鼓励推广应用符合安全、环保和节能要求的工程建设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技术。
禁止使用危及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的材料、工艺和设备。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发布推广应用和淘汰使用的工程建设材料、工艺、设备和技术的目录。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优质工程和安全文明施工激励机制,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并以书面合同形式明确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及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施工等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原始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1. 引言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
在建筑工程中,质量和安全是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它们互相影响、相互促进,对于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和最终的工程质量具有决定性作用。
合理的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能够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施工的安全性,满足人们对建设品质的需求,减少事故发生概率,保障人员的安全,保护公共利益。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2.1 执行质量标准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首先要明确具体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通过执行相应的质量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规定,从而达到高质量的建筑工程目标。
质量标准不仅包括外观和表面质量,还包括施工工艺、材料选用、结构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2.2 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建立科学、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质量目标、控制措施、检查测试、记录保存等多个方面,通过有效的控制和管理,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水平。
2.3 进行质量检查与评估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必要环节。
通过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高工程的质量水平。
质量检查可以采用抽样检查或全面检查的方式进行,评估结果将作为后续施工的改进依据。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3.1 制定安全生产规程和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程和制度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
这些规程和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培训制度等,旨在引导施工人员按照规范进行作业,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3.2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是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重要手段。
体系包括安全目标、责任制度、安全培训、事故处理等多个方面,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3.3 加强安全监督和检查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是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巡查、抽查和定期检查,发现并及时解决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是建设行业发展中的两个重要方面,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 编制规范化的施工工艺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和控制标准。
2. 设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 进行质量验收,按照规定程序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4. 加强质量过程控制,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5. 加强质量监测和评估,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测系统,对工程质量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2.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技能的提升,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3. 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和预防应对措施。
4. 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对高风险作业进行特殊管理。
5. 加强事故应急管理,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机制,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本文介绍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从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强调规范化的工艺和组织设计、质量监督和验收、质量过程控制和监测评估等方面;从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强调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制定施工安全计划、加强现场管理和事故应急管理等方面。
这些制度的实施将有效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和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为建设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996年12月26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3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2009年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第三章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第四章施工单位和建筑材料、设备生产销售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第五章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与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案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案一、总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案是指在建设工程过程中,为了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本方案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可靠、安全可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风险,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本方案所述的建设工程指的是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市政工程等各类建筑工程。
二、管理机构1.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监管并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制度。
2.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协助委员会负责实施和检查管理制度。
3.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工程的管理,并配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和部门执行管理制度。
三、管理内容1. 质量管理(1)严格控制材料品质,建立质量检测机制,及时剔除不合格材料,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
(2)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规范,保证施工工艺的规范性和可行性。
(3)建立质量检测和验收机制,确保工程各个节点的质量符合要求。
2. 安全管理(1)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工程各个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3)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3. 施工管理(1)合理分解施工计划,明确工程进度和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2)建立施工人员管理制度,保证施工队伍的素质和技术水平。
(3)保障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和安全,有效控制施工噪音、粉尘和污染等。
4. 环境保护(1)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和法规的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2)落实环保措施,包括处理施工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减少环境污染。
(3)定期进行环境检测,确保施工环境符合环保标准。
四、风险管理1. 制定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确保工程全过程风险控制。
2. 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明确风险管理的职责和权利。
3. 小心翼翼选择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减少合同风险。
五、监督检查1. 建立工程质量安全日志,记录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各项指标数据。
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

三、建筑业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环境
(一)合同环境与非合同环境
❖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是指存在于质量管理体系之外的、 对体 系发生影响的事物的总和。
❖ 两种不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合同环境、非合同环境。
❖ 合同环境:指供需双方建立合同关系,并在合同中对供 方提出外部质量保证要求的质量体系环境。
❖ 非合同环境:是指由于供需双方没有建立合同关系,或 在合同关系中需方对供方没有外部质量保证的要求。
3.质量管理体系要文件化 ❖ 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共有4种: (1)质量手册。 (2)质量规划。 (3)程序文件。 (4)质量记录。 4.定期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一般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各项工
作文件的实施程度及产品质量水平作为主要工作对象, 一般为符合性评价。 5. 质量管理体系评审和评价 ❖ 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和评价,一般称为管理者评审。 它是由上层领导亲自组织的,对质量管理体系、质量 方针、质量目标等项工作所开展的适合性评价。
❖ 简单的说,质量即要符合规定的要求,又要满足用户的期望。
二、产品质量
产品的概念:过程的结果; 过程的概念: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 产品质量:指产品固有特性满足人们在生产及生活中所需的使用价值及要求的属性,它们体现为产品的内在
和外观的各种质量指标。
三、质量的内涵
❖ 质量不仅是指产品,而且是指实体,包括产品、活动或过程、组织、体系或人员,以及上述各项的任意组 合。
面和3种关系。 ❖ 术语的三种关系:属种关系、从属关系和关联关系。 ❖ 当术语概念之间具有上下继承关系时,称为属种关系。
可用图2-1表示。 ❖ 当术语概念之间具有整体和部分关系时,称为从属关
系。 可用图2-2表示。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以及单建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负责有关专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施工等相关单位,应当落实责任制度,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施工等单位的执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第五条鼓励推广应用符合安全、环保和节能要求的工程建设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技术。
禁止使用危及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的材料、工艺和设备。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发布推广应用和淘汰使用的工程建设材料、工艺、设备和技术的目录。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优质工程和安全文明施工激励机制,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并以书面合同形式明确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及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施工等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原始资料。
2023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023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施工分包单位、建筑施工项目所属单位、建筑材料生产和供应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建设工程相关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建设工程各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责任,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第六条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组织编制安全生产管理手册,详细规定管理流程、工作职责、操作规程等内容,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第七条建筑施工分包单位应当按照总承包企业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与总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建筑施工项目所属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加强协调与指导工作,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建筑材料生产和供应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进行生产和供应,并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性能的设计和评估,提供安全可靠的设计方案。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问题。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各相关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风险隐患,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合理布置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必要的安全器具和安全设备。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施工现场应当进行质量抽检和检验,确保材料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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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鼓励推广应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符 合建设工程安全、环保、节能要求的新材 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建设工程质 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 构举报。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 部门应当建立优质工程和安全文明施工激 励机制,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水平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 表彰、奖励。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 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 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 提供的有关资料。
备案受理单位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 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 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十五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安全文 明施工措施费计入工程造价,并在开工前 一次性足额给付施工单位。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建 设单位未在开工前支付建设工程安全文明 施工措施费的,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 停止施工。
第三章 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的 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十三条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技术 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文件 必须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 第三款、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工 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 下罚款: (一)勘察、设计单位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 勘察、设计的; (二)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生产 厂、供应商的; (三)施工图审查单位未按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 或者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关系到企业的长期稳定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措施,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组织和落实。
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专家的合作,共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同时,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性。
二是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工程质量是企业建立声誉和提高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全过程管理。
要严格控制原材料的质量,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并建立供应链管理体系。
加强设计评审和工程施工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的规范和质量的稳定。
建立健全质量验收机制,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处理和整改工程质量问题。
三是推行现代化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技术手段。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智能化装备,提高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的效率和精确度。
可推行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包括现场监测、报警系统等,及时获取和处理安全生产信息,提高应急和处理能力。
同时,引进先进的质量管理技术手段,如建立质量管控模型、使用质量管理软件等,提高质量的可控性和稳定性。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
监督部门应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检查和评估,并及时进行通报和整改。
同时,企业自身也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制定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监督员工的工作执行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
建立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监督台账,定期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总之,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应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推行现代化技术手段和加强监督等方面入手。
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以及与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
军事建设工程、抢险救灾、应急抢修、农村危房改造、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将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实施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发改、工信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及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监测、预拌混凝土生产、预制构配件生产等与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本省的相关规定,在资质、资格允许范围内从事相应业务活动,履行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职责,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建设工程应当符合绿色、人文、科技的建设理念,鼓励推广应用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和符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节能要求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技术,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品质。
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

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什么要改名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何时改了?????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哪几方面的内容?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法令、法规,上级、公司和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2、做好企业职工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以及培训工作。
3、直接负责生产的领导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监督各级管理、生产人员的安全行为、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做好质量安全信息的传递工作。
5、主持调查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统计事故造成的损失,并出具事故调查报告。
6、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密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7、负责施工现场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食堂卫生,预防病毒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8、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9、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遇有严重险情,有权责令先行停止生产。
对不听从指令、严重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者,有权越级汇报。
10、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办法,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考核、签发安全作业合格证。
11、参加因工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汇报,对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和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2、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抓住典型事例,解剖分析,重奖重罚,推动安全工作的开展。
13、制订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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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篇: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安全管理理论 安全生产管理 现场管理与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许可证与安全生产评价 安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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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认证
产品认证(适用于同类批量产品) 合格认证、安全认证、产品认证标志 体系认证(适用于单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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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质量控制
检查与控制是管理的重要因素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特点 按过程分 工作质量→工序质量→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项目工程 • 因素控制:人、材料、机械、方法(施工) 环境:硬环境——自然环境 软环境——管理环境 • 阶段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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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
讲授: 侯洪涛 时间:200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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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 质量管理
安全生 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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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控制(事后) 检验批验收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
控制方法(内容、作用、方法): 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 现场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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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的分析处理
责任制:责、权、利
目标管理:目标体系、措施体系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技术措施、安全检查 (评分)教育培训、事故处理
现场管理与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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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化
企业文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物质 和非物质的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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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施工项目质量管理
概述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 施工项目质量控制 质量问题的分析处理 质量管理基本工具及方法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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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 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 工程质量的概念 • 质量管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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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的发展
管理理论发展的规律 事后处理阶段→事中控制→事前标准
(结果管理) (过程管理) (标准管理)
质量管理
检验 → 统计质量 → 全面质量管理
[美]菲根堡姆
→ 标准化管理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美]泰勒理论 [美]国防部“预防缺陷”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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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与验收
质量等级:“合格”、“优良” 评定项目划分: 工程项目 → 单项工程 → 单位工程 → 分部 → 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是质量评定的最小单位,也是项目质量评定的基础;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按照各个质量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程度不同将评定项目 划分为三类:保证、基本、允许偏差;并分别规定了“合 格”和“优良”的评定标准 分项工程决定了分部工程,决定单位工程。重点是单位工 程
传统管理:强调要求,忽视方法 强调,忽视变异 认证注册,个性需求(业主要求) 8项质量管理原则:以顾客为中心、领导作用、全员参与、 过程方法、管理的系统方法、持续改进、基于事实的决策、 互利的供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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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项目:在一定约束条件下的一次性任务(投资、进 度、质量)(现场、安全)
管理五要素:政策、组织、计划与实施、检查与控 制、总结与考核 质量管理:工程(产品)适用性、使用安全、费用 →经济发展
什么样的管理才是高水平的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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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
• ISO9000族标准简介
•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 •
质量手册 质量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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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0族标准简介
产生原因→1986年发布→1994→200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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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质量管理体系(ISO运行强调系统)
体系→系统:为一定的目的,按一定规律组成的 统一体 体系建立的原则:目的、特性、基本工作、要素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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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手册
《质量手册》相当于企业标准
是企业在ISO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特点提出的保证 政策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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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控制: 施工准备控制(事前): 资质审核、编制质量计划、现场准备、机械 配 置、开工报告 施工过程控制(事中): 预控——设定控制点、技术交底、材料进场检验、 现场环境 实时监控——取样、见证点监控、变更监控、记 录 作业过程——隐蔽工程、不合格处理
安全文化:
物质的——设施、设备、装备、制度文件
非物质的——意识、形式
结构层次:文化形式→政策、制度→安全意识形 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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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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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理论 概述 事故致因理论 探讨事故发生的机理,加深对危险源的认识
事故频发倾向理论:1919年 主要是人为问题 因果连锁理论 能量意外释放理论 从物理角度探求事故致因 用物理方式进行事故预防 在事故致因理论的基础上形成了全面损失管理的方法
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基本概念:危险、安全、事故、事故隐患 本质安全:也就是说即使发生误操作也不会造成 事故。 设计:目前只是设备设计 体现预防:目的是整个管理系统的本质安全 安全生产:措施和活动 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措施并保证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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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与安全是不可分的 质量的浪费是最大的经济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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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的概念
质量:满足要求的程度——明示的、隐含的
既要符合规定要求,又要满足用户期望 产品质量 项目质量:工作→工序→分项→分部→单位 施工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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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质量管理 质量体系
保证的证据 质量控制 质量保证
组织结构
外部质量 保证—合 同(取得 需方信任)
信任(领导、市场)
质量管理、体系、控制、保证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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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原理
系统原理:强调管理的体系、全面管理,即全面 损失管理
人本管理:人是企业最可宝贵的财富 预防原理:安全隐患+诱发因素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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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
事故分类 事故原因: 处理方法:修补、返工、不需处理(分析、论证) 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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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基本工具及方法
质量统计:统计是寻找事物变化规律的科学方法 质量变异:偶然性因素、系统性因素 变异规律:正态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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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和现状 事后处理→事中控制(预防)
2002年11月《安全生产法》
1997年11月颁布 1998年3月施行的《建筑法》——标志着走上法制 轨道(英国150年前) 存在问题:9个方面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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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针政策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987年全国劳动安全监察会议上提出 2002年《安全生产法》规定为基本方针 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机构设置、人员配备 各方安全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