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杭州市2008年科技活动周暨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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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杭州市2008年科技活动周暨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访
【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08]113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3.31
【实施日期】2008.03.3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杭州市2008年科技活动周暨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活动
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8〕11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科普工作,提高全市人民的科普水平,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和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08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08〕37号)精神,我市将于5月17日-23日组织开展以“携手建设创新型城市──创业创新文明和谐”为主题的2008年科技活动周暨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活动周〔以下简称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活动。
为切实做好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的各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加快推进“生活品质之城”建设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
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进科普事业的发展,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保证。
举办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是社会各界共同推进科普事业的重要载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省委“创业创新”总战略,围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创业创新、做强做优、文化文明、民生民主的工作要求,在市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下,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扎实做好2008年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的各项工作。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充分发挥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的引领和传播作用
2008年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要紧密结合当前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活动:
(一)大力弘扬“创业创新”精神,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充分发挥科普工作在创业创新中的先导作用,确立“人人都是创业环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