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物价局关于“梧桐嘉园”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梧桐嘉园”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与服务收费管理
【发文字号】合价房[2008]409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8.10.27
【实施日期】2008.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梧桐嘉园”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合价房[2008]409号)
合肥新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批“梧桐嘉园”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
受托服务的“梧桐嘉园”小区位于合肥市蒙城北路以东,涡阳路以北,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
鉴于你司和业主就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未达成协议,根据《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合价房[2006]3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小高层住宅物业综合服务费(含绿化养护、清洁卫生、秩序维护、办公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