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题研究
员工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题研究
(员工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题研究20XX年XX月峯年的企业咨询咸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藩地执行的卓越萱理方案.值得您下载拥有专题研究之——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就助壹、城市乞讨人员的基本现状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城市中壹个特殊的困难群体,他们居无定所,靠沿街乞讨的方式获取钱物来生存。
流浪乞讨现象逐渐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壹大焦点问题。
此外,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市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市民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加大改善城市环境力度,当下已被正式提上日程。
然而近俩年,于城市周边随处可见流浪乞讨人员的身影,据了解这些流浪乞讨人员多半属于职业乞讨人员,多聚集于闹市区。
多半是由壹位大人带着壹、俩个未成年人沿街乞讨,大人乞讨未果,壹般会另寻目标;未成年人壹般会使用“抱腿拉衣术” ,而路人也不好意思拒绝,均会丢下几角钱以此摆脱纠缠,而这无形中助长了乞讨人员的“气焰”。
大部分流浪乞讨人员乞讨的原因主要是本人好逸恶劳或本人患精神病被家庭遗弃,随着城市乞讨人员的增加,乞讨已向职业化方向发展,这些职业乞讨人员壹般是通过骗取社会慈善人士的爱心,达到使自己富裕的目的。
乞讨方式和乞讨行为纷繁复杂且有违法犯罪的倾向,造成了壹定的社会危害。
因此,我们总结于新环境下流浪乞讨人员有3 种,(1 )家庭确实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找政府救济有限,无法解决问题,却自身可能仍有疾病无法工作;(2)不想工作,乞讨收入很高,所以把乞讨当成自己的壹种工作;(3)有组织的乞讨行为,这些人大多是被个别人组织来到城市乞讨,且根据他们的收入给予壹定报酬。
二、目前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的主要做法1、《救助管理办法》的出台及其重大突破(1).立法宗旨发生转变,由“收容强制”变为“救助自愿”新办法取消了强制功能,把救助完全变成了壹种自愿行为,实行来去自由的开放式管理。
任何人不得强制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而符合救助条件的被救助对象如果自愿寻求救助,则救助站应提供及时的救助。
调研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调研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调研主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调研目的:了解当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寻找改进和完善的措施,提高救助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调研方法:搜集相关资料、参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进行访谈和问卷调查。
调研过程:通过对相关资料的梳理和研究,了解到当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存在以下问题:1. 救助机构不足:目前救助机构的数量不足,无法满足流浪乞讨人员的需求。
由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数量庞大,救助机构的规模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2. 救助资源不均衡:现有救助资源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和发达地区,而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流浪乞讨人员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3. 救助制度不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缺乏统一和完善。
加之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不够紧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面临困难。
通过参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我们了解到其中的工作人员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他们需要面对乞讨人员数量的激增、流浪乞讨人员的思想观念以及心理问题的治疗等。
现有的救助机构在物质条件、人力资源和管理经验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
通过访谈和问卷调查,我们收集到了一些相关数据和意见,显示出人们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普遍关注和期待。
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人认为应该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提供更多的救助资源,完善救助制度,加强社会参与和协作。
调研结论:为了更好地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改进措施:1. 增加救助机构的数量和规模,提高救助能力和水平。
加大对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救助力度,让更多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帮助。
2. 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和政策,建立统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系。
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合作和协调,形成救助工作的合力。
3. 加强对救助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支持,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同时,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心理和思想救助力度,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4. 提高社会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关注和理解,减少对他们的歧视和偏见,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社会支持。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问题研究
六、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模式探索
• 基于我国目前流浪乞讨群体特征和流浪乞讨救助制度 实施的现状,新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模式正在构想中 。作为一种模式,社会救助并不是单人的、零散的救 助,而是指社会组织体系动员社会各界力量,运用救 助、保护、支持、回归等干预手段,对由流浪乞讨行 为造成的无序状态进行有序控制,使他们与社会一般 成员实现“耦合”。通过这一过程,也对社会成员( 包括个体、群体和组织)的行为及价值观念进行指导 ,对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调节,使社会成员懂得救助的 责任和义务以合理的态度来对待流浪乞讨现象。 该模式还在探索中,整体上的思路是从三大方面对流 浪乞讨救助制度进行建设:
3、流入地的救助管理
• 流入地大部分是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因此强化管 理成为流入地政府救助工作的一部分。流入地救 助管理的基本思路是细化救助管理计划和实施联 合救助管理。需要细化的具体救助计划包括房屋 支持计划、教育与就业支持计划、街头救助计划 、街头仲裁计划、救助仲裁计划、集中安置参与 劳动计划等。实施联合救助管理,不仅是指地区 间的机构合作,还包括机构间的沟通和配合。 • 流浪乞讨救助模式的许多细节还在逐步完善和实 践中,社会各界力量都有责任参与进来,从而完 善我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使流离失所 的人们得到妥善的安置。
•
二、流浪乞讨群体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 对城市市容市貌造成严重影响 • 削弱社会大众的同情心 • 影响社会治安和秩序
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的演变
1. 1961年,中共中央批转了公安部《关于制止人口自由 流动的报告》,决定在大中城市设立“ 收容遣送站” , 以民政部门为主,负责将“ 盲流”收容起来并遣送回 原籍,与此同时也提出公安机关要对收容对象进行审 查鉴别。这是我国收容制度的发端,主要针对的是因 三年自然灾害而进城的农民。 2. 从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 文革”期间,因户籍制度 强化对城市人口的严格控制,盲流人口不多,主要是 少量的乞讨者,这期间的公检法加强了对这部分人员 的执动中的照顾劝导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管理研究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管理研究【摘要】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他们面临生活困境和社会边缘化问题。
本文通过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剖析,揭示了他们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介绍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政策和管理机制,分析了目前的帮扶措施和管理策略,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结合现有研究成果,展望未来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管理进行深入研究,为改善其生活状况和促进社会稳定提供参考。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推动相关政策的完善和落实,促进社会公平和和谐发展。
【关键词】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管理、研究、现状、问题、政策、机制、帮扶措施、管理策略、建议、未来展望、总结成果1. 引言1.1 研究背景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是城市中一个备受关注的群体,他们通常由于缺乏生活来源、社会融入困难等原因而选择在城市中流浪乞讨。
这些人员面临着生活困境、身心健康问题、社会歧视等多重困扰,给城市社会治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目前,我国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社会问题,各国都在积极探索如何更好地管理和解决这一问题。
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数量庞大,其管理工作面临着诸多挑战。
如何有效地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使这部分人群得到适当的关爱和帮助,已成为当前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课题。
本研究旨在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管理进行深入探讨,为完善相关政策和管理机制提供参考和建议。
1.2 研究目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管理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深入了解当前城市中流浪乞讨人员的现状和问题,分析他们所面临的困境和需求。
通过研究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政策和管理机制,探讨当前帮扶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旨在提出更加有效的管理策略和帮扶措施,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能够获得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实现他们的自我改善和社会融合。
汉中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汉中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调研报告高薪翔为落实全市救助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摸清当前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和“寒冬送温暖”的开展情况,按照市局的要求,市局救灾科会同市救助管理站组成调研组于11月25-27日实地考察调研了城固县、洋县、勉县、西乡县、镇巴县、略阳县救助管理站,并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街面巡视等方式,了解当地救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就整改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与当地救助管理站的负责人进行了交流、探讨。
一、基本情况目前,我市共建立12个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所有县区(共12个)都建立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成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或联系会议,核定了专职人员,配备了设施设备。
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救助保护、医疗救治、教育矫治、妥善安置、回归家庭和源头预防等各项工作。
工作开展情况二、工作开展情况(一)部门协作机制健全。
各县区目前均已成立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公安、城管、卫生、财政等多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建立了考核制度,形成了工作合力。
城固县每年以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形式提出救助管理工作重点目标,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定期通报救助管理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针对突出问题和困难,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汉台区建立了民政牵头的联合救助工作机制,加大重大活动、节假日、特殊天气条件下主动救助的力度以及日常工作中的协调配合。
西乡县、洋县救助站积极协调财政局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治安置专项经费,对流浪精神病人及时送往定点医院接受治疗,病情稳定后仍无法确认身份的人员,寄养或安置到乡镇敬老院;对返乡生活困难的流浪乞讨人员,由当地政府将其纳入五保或低保。
略阳县、西乡县救助管理站与辖区派出所广泛开展合作,有针对性地解决跑站骗助、恶意求助、无理取闹、刁难威胁工作人员的现象。
社会工作视角下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探索
社会工作视角下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探索流浪乞讨人员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往往没有固定的居住地,无法稳定就业,并且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
社会工作视角下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探索,旨在通过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帮助他们改善生活状况,重建自我价值感,最终实现自我解救。
第一章:流浪乞讨人员的现状分析流浪乞讨人员的现状是社会工作视角下进行救助的前提,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年龄、性别、成因及生存状况进行调研分析,以了解他们的具体需求和问题所在。
2.1 客户参与模式客户参与是社会工作视角下的一项重要原则,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中,可以通过开展小组活动、座谈会等形式,让乞讨人员参与救助项目的制定和实施,发挥他们的主体地位。
2.2 多元化救助模式流浪乞讨人员的需求多样化,社会工作可以提供医疗救助、生活保障、心理辅导等多种支持和服务,综合运用社会资源,提供全方位的救助。
2.3 社区整合模式社区是流浪乞讨人员生活的重要场所,社会工作可以通过社区资源整合,提供流浪乞讨人员住所、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3.1 生活保障策略流浪乞讨人员最基本的需求是生活保障,社会工作可以通过提供食物、服装、住所等物质帮助,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3.2 就业援助策略就业是改善流浪乞讨人员状况的关键,社会工作可以通过开展职业培训、提供就业机会等手段,帮助他们重新就业并稳定生活。
3.3 教育支持策略教育是扶持流浪乞讨人员实现自我发展的重要途径,社会工作可以提供教育援助,例如开办义务教育班、职业技能培训等,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获得更多发展机会。
3.4 心理辅导策略流浪乞讨人员往往面临各种心理问题,社会工作可以通过提供心理咨询、开展心理支持小组等形式,帮助他们舒缓压力,恢复自信。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实施需要制定具体的计划和行动方案,明确各项救助策略的实施方式和时间节点,并设置评估指标,对救助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从而不断完善救助工作。
第五章:案例分析与总结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总结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困难挑战,进一步探索社会工作视角下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策略和模式,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研究(调研提纲)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研究(调研提纲)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研究(调研提纲)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研究(调研提纲)以下是课题组根据课题研究内容初步拟定的调研提纲。
首先,关于实施强制性措施的问题。
许多研究者认为目前的“救助管理制度”与过去的“收容遣送制度”相比,着重强调救助、服务等“软”的手段,体现了国家政府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和对公民平等和自由权利的肯定,同时却导致了城市社区控制职能一定程度的弱化。
因此,目前应该在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管理上增加强制性措施,认为“收容遣送制度”的强硬性有其合理的一面,过分强调救助、服务并否定强制性管理将会导致“矫枉过正”。
然而,是否采取强制性措施的问题不仅是管理上把握政策措施实施的松紧程度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政府治理理念的问题。
为什么要采取强制性措施?对哪些类型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强制性措施?如何采用强制性措施?这些问题都涉及到政府的治理理念,要树立正确的治理理念,就需要理论上的支持和法律上的依据。
一方面,需要分析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代化建设的相关理论和现行的法律制度;另一方面,需要汲取世界文明的养分,注意借鉴和吸收西方发达国家在相关问题上的治理理念。
在对具体操作措施分析上,本课题组将以广州、深圳等城市为重点调查地点,通过实地调查,总结国内主要城市的经验和教训,同时分析英、美等主要发达国家的治理经验和教训,从而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本部分调研提纲:1、查阅“孙志刚事件”的经过以及全国人大202*年废除“收容遣送制度”的法律依据,尤其关注有关强制性收容的评论。
(收集这些文字性资料时,特别要注意注明资料的具体出处,以备今后核对。
以下各项调研同此做法,以免调研报告成文时资料出处不明)。
2、查阅西方相关文献(含官方政策、研究报告和学术论文),了解西方发达国家救助与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时是否采用强制性措施,对哪一类型的流浪乞讨者实施强制,以及他们对采用强制性措施的态度(若采用,其法律与政策依据是什么)、实施强制性措施的方式。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研究(个案访谈提纲)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研究(个案访谈提纲)一形成机制1.你今年多大岁数了?(性别由调查员自己填上)2.你老家是哪儿的?老家的经济状况怎样?人们一般是做些什么工作?收入一般怎样?大概多少钱一个月或一年?3.家里有几口人?他们都是做什么的?他们身体怎样?在这儿有没有和你在一起的?你们家主要是谁在养家?家里人之间关系样?家庭生活幸福吗?是被迫离家还是主动为家庭分忧?4.你家在家乡有无耕地?若有,有多少亩?(若无,谈谈失去耕地的原因)5.你念过书吗?念过几年?6.你在老家有没有参加固定的工作?(a.从未就业 b.就业中断)从未就业:为什么?那你靠什么生活呢?就业中断:你原来的工作收入怎样?为什么不做了呢?7.你喜欢家乡吗?家乡好吗?8.你什么时候到这个城市的?你是一个人从老家出来的,还是和家庭里人或其他亲戚一起出来的,还是和老乡一起出来的?9.在你老家,出来做这个的多吗?是不是在你老家有出来做这个的传统?10.原来到这个城市是想做什么的呢?如果是想来工作的,那么在这个城市有没有参加过正式的工作?a.从未就业:为什么?是怎么想到以流浪乞讨这个方式来挣钱的呢?b.就业中断:原来的工作收入怎样?为什么不做了呢?那后来又是怎么想到以流浪乞讨这个方式来挣钱的呢?c.乞讨:到这个城市就是来行乞的,想用这种方式赚钱,把流浪乞讨作为一种职业选择:你是怎么会有这种念头的?为什么会认同这种观念(想法)?是别人(家人、老乡等)介绍的吗?(他们的情况怎样?)还是有人游说(或是有人逼迫)?用这种方式挣钱收入怎样?11.你外出乞讨的主要目的是什么?(1.翻盖住房 2.筹措结婚费用 3.为了子女能上好学校4.为家人筹钱治病 5.只是为了多挣钱,过好日子 6.其他)12.和你一起出来的人现在都在流浪乞讨吗?a.是b.不是(那么他们现在都在做什么?)二生存状态1.流动与滞留(1)你是哪里人?怎么想到到这边来的?和什么人一起过来的?(2)除了北京,你还去过哪儿乞讨?(3)在北京乞讨有多长时间了?在别的城市呢?(4)你逢年过节都回家吗?一般一年回家几次?在家待多长时间?2.乞讨特点(1)观察乞讨者的性别、身体状况、行乞方式(资源、器具等)等。
流浪救助服务调研报告
流浪救助服务调研报告1. 背景介绍流浪救助服务是社会公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流浪人员面临着生活无着、生活困难、身心健康问题等多种困境。
为了了解当前流浪救助服务的现状,本次调研深入研究了多家机构的服务模式、资源配置、运营管理等方面,并通过与流浪人员的沟通,从他们的角度收集了对服务的需求及意见建议。
2. 调研结果分析2.1 服务模式通过调研,发现流浪救助服务主要采用的两种模式。
一种是提供基础生活救助服务,包括提供庇护所、免费餐食、洗浴设施等;另一种是提供社会融入服务,包括就业培训、社会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
根据调研结果,综合两种模式的机构,能够对流浪人员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2.2 资源配置在资源配置方面,调研发现,流浪救助服务机构主要依靠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和志愿者劳动力等进行运营。
其中,政府拨款的趋势逐渐增加,社会捐赠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志愿者在服务中的作用依然不可忽视,他们为流浪人员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与帮助。
2.3 运营管理调研还发现,流浪救助服务机构运营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部分机构在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上还有改进空间,例如庇护所设施老化、菜品质量不佳等。
其次,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需要加强,由于信息不对称和资源分散,造成了一些流浪人员无法获取到应有的帮助。
2.4 流浪人员需求通过与流浪人员的沟通,我们了解到他们对流浪救助服务的需求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生活救助:对食物、临时居所和基本医疗的需求;- 就业培训:希望获得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社会融入能力;- 心理辅导:面对困境后心灵的抚慰和支持;- 法律援助:解决法律纠纷和维护自身权益。
3. 建议与措施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与措施:3.1 加强合作与共享流浪救助服务机构应加强信息共享,建立联合工作机制,通过资源的整合和协同合作,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3.2 完善服务模式在服务模式上,应注重提供综合性的服务。
除了基础生活救助外,还应提供更多社会融入服务,如就业培训、社会心理辅导等,帮助流浪人员实现脱困。
城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调研建议
城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调研建议一、我县流浪乞讨人员特点。
1、外来流浪乞讨人员多。
我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毗邻湖北省, 207国道、枝柳铁路等重要交通干线穿越我县,是湘西北重要的交通枢纽,加之我县经济较为活跃,县城建设较为突出,每年有大批流浪乞讨人员流入我县城区。
特别是自XX年收容遣送制度废除以来,城区流浪乞讨人员有逐年增多的趋势。
2、流浪乞讨人员年龄跨度大。
小至大人怀抱中的婴儿,大至七八十岁的老人。
3、乞讨形式多样化。
除了传统的“等着给”的乞讨方式,现在的乞讨形式明显多样化,技术含量也更高。
有玩杂耍等卖艺乞讨的,有化装成残疾人或有严重外伤的人乞讨的,有打着求助回家路费的牌子进行乞讨的。
乞丐的泛滥,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一方面,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境和城区管理,部分流浪乞讨者纠缠行人,强讨恶要,损害了群众的正当权益。
另一方面,由于媒体对某些职业乞讨行为的曝光,大部分公民不再轻易对流浪乞讨人员施以援助,使某些真正需要帮助的流浪乞讨者得不到帮助。
因此,如何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
二、我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现状。
XX年,我县为了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建设了**救助管理站,救助管理站占地8.2亩,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
XX年以来,先后投入200万元,加强了站内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现站内设有接待室、登记室、档案室、救助宿舍、阅览室、教室、文体活动室、医务观察室、隔离室、警务室、厨卫设施以及室外活动场所。
此外,为确保站内受助人员安全,还建有完备监控网络系统,是湘西北设施一流的县级救助站,平均每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00多人。
站内业务工作在全省处于一流水平,所倡导的“讲爱心、献爱心”、“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做法得到了省市上级主管部门和受助人员的高度肯定。
去年,我县救助站被评为“全省文明救助管理站”,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95人,发放救助金28万元。
但据统计,我县去年有流动流浪乞讨人员2300多人,常驻县城区流浪乞讨人员近30人。
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三篇)
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尊敬的领导们: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流浪乞讨现象在我国城市中逐渐增多。
这些流浪乞讨人员面临着生活困境和身心健康问题,需要我们的救援和帮助。
因此,为了更好地组织和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援管控工作,我根据相关数据和实践经验,制定了以下方案。
一、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的目标和原则目标:通过救援管控工作,解决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和福利水平,实现全面脱贫。
原则:尊重人权、人道主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治理、长期稳定。
二、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的内容1. 救助和临时安置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基本的食宿条件和生活用品,设立救助站或临时安置点。
提供临时住所、床位,同时加强对乞讨人员的营养补给和医疗照顾。
2. 就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建立职业培训机构,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机会。
制定培训计划,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心理辅导等。
同时与企事业单位合作,提供就业机会和创业支持。
3. 教育和文化服务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教育服务,包括义务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
开展文化活动、体育运动,提供文化娱乐设施。
鼓励流浪乞讨人员参加社区志愿者活动,培养社会责任感。
4. 社会保障和权益保护建立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权益保护,维护他们的人身安全和人权。
5. 心理辅导和康复建立专业的心理辅导机构,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康复服务。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心理援助,帮助他们重建自尊和自信。
三、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的实施步骤1. 研究制定政策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研究制定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的政策和措施。
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加强组织和协调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统筹资源和人力,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社会工作视角下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探索
社会工作视角下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探索在现代社会中,流浪乞讨人员往往被视为社会问题的一部分,他们经常被忽视和排斥,面临着无家可归、无助生存等诸多困境。
从社会工作的角度来看,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关怀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责任。
本文将从社会工作的视角出发,探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重要性,及社会工作在这一领域中的作用和责任。
身为社会工作者,我们首先需要正确认识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状态。
流浪乞讨人员多数来自流离失所、家庭破裂、精神障碍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他们经常面临着无家可归、生计无着等生存困境。
而一部分乞讨人员还可能因各种原因滞留在城市中心地带,给市容市貌乃至市民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社会工作者需要以关爱和同理心对待流浪乞讨人员,理解他们的背后故事,努力帮助他们找到合适的生活轨迹。
社会工作者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过程中需要将其视为一个整体,综合考虑个体的物质需求、精神状态、社会关系以及自我认同感。
由于流浪乞讨人员的个体特点和所面临的问题多种多样,在救助过程中需要进行个体化的干预措施。
在物质需求方面,可以通过提供食物、衣物、住所等基本生活保障,满足他们的基本需求;而在心理方面,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方式,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改善心理状态。
还需要建立起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关系网,促使他们融入社会,建立自己的社交圈子,增强社会归属感。
在救助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也需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自我认同感,鼓励他们重新树立对生活的信心。
社会工作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过程中,也需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协调各方力量。
由于流浪乞讨人员所面临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单靠社会工作者的力量很难解决所有问题。
需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协调相关部门和组织的合作,形成一个完善的社会服务网络。
一方面,可以通过政府部门提供的社会福利、就业培训等资源,帮助他们融入社会;还可以通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等渠道提供相关帮助,帮助他们解决现实问题。
社会工作者需要积极参与社会议题的讨论和政策制定,争取更多的关注和资源。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总结7篇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总结7篇篇1一、引言在当前社会背景下,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这不仅关乎个体的基本生存权益,更是社会文明进步与和谐稳定的体现。
为此,我们围绕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展开了一系列工作,现将相关情况进行总结。
二、救助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一)明确工作目标和指导思想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为指导,明确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目标和方向。
通过制定详细的救助计划,确保救助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救助管理机制我们建立健全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机制体制,包括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救助管理政策、完善救助流程等。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大救助力度和投入我们加大了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增加了救助资金和物资的投入。
通过设立救助站点、增加救助人员、购置救助物资等措施,确保每一位流浪乞讨人员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三、具体工作措施及成效(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认知度我们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等形式,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问题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这一问题的认知度和重视度。
同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救助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排查,精准救助我们组织开展了全面的排查工作,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详细的登记和分类。
根据不同群体的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救助方案,实现了精准救助。
同时,加强与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合作,确保救助工作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完善救助站点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我们加强了对救助站点的建设和管理,提升了站点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质量。
确保站点内设施完善、环境整洁,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温馨舒适的休息场所。
同时,加强站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服务意识和能力。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救助成果我们在开展临时救助的同时,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解决根本问题。
通过就业帮扶、教育支持等措施,帮助流浪乞讨人员重新融入社会,实现自我发展。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困境与对策研究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困境与对策研究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全社会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从强制性的收容遣送制度到自愿性的社会救助,经历了救助理念上的转变。
其中,政府部门作为救助管理的主体,在不断推动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向高层次、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尊严与权益。
因此本文对流浪乞讨救助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解决,进而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社会救助引言目前,我国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社会参与度不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不完善等,对这些问题进行改进,提高整体的救助工作水平。
并且救助站为受助人员提供服务,需要社会组织的共同参与,建立社会救助多方面联动机制,提高救助管理人员专业水平,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衔接合理、配合高效的救助管理模式,推动救助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一)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难以开展,一方面是参与救助的人员缺乏,另一方面,缺乏专业的高素质人才。
目前,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只有救助站管理人员,少数志愿者和为数不多的社会团体。
流浪乞讨人员无法受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无法顺利发展,这严重制约了社会的发展。
并且,在救助工作中能够提供专业知识能力的社会组织少,其他专业的社会组织如心理咨询机构、就业技能培训机构、医疗服务机构、康复治疗机构等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几乎没有,无法满足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心理咨询、行为干预、康复训练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的专业救助需要。
(二)救助政策不完善,长期滞站现象无从应对在2003年我国颁布的《社会救助办法》中虽然规定了受助人员的安置措施,但在实际过程中仍存在返乡难等问题。
救助对象范围不明身份信息难以甄别,这给救助工作增加了难题,特殊人群在救助站滞留情况严重。
并且救助站属于临时救助,对于他们来说是杯水车薪,无法更好的安置他们。
民政部工作人员如何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帮助与管理
民政部工作人员如何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帮助与管理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流浪乞讨人员的问题在我国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障这些弱势群体的权益,民政部工作人员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需要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帮助与管理。
本文将探讨民政部工作人员如何有效地开展扶助工作,并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一、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为了满足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民政部工作人员应加强对生活救助标准的研究,并及时调整。
他们需要与相关部门合作,制定出适合当前社会状况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能够获得相应的救助金或物资。
二、建立流浪乞讨人员信息登记系统为了更好地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民政部工作人员应建立全国范围的信息登记系统。
通过这一系统,可以及时掌握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人数、年龄、性别、教育背景等。
这些信息将有助于制定有针对性的帮助和管理措施。
三、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心理辅导在帮助流浪乞讨人员改善物质生活的同时,民政部工作人员还需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
了解并尊重他们的感受和需求,通过心理辅导帮助他们重塑自信、重建信心,并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心理支持服务,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四、开展培训与职业技能提升流浪乞讨人员大多因失去工作无法为自己提供生活来源。
因此,民政部工作人员应组织相关培训,帮助他们获取职业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就业指导等,培养他们的自主就业能力,减少对社会救助的依赖。
五、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民政部工作人员应积极与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等加强合作,共同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帮助和管理服务。
社会组织可以提供更丰富的资源和更灵活的服务方式,而民政部工作人员则可以发挥其政府职能,协调相应资源,并提供专业的管理支持,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
六、加强对收容救助场所的管理民政部工作人员还需加强对收容救助场所的管理工作。
这包括提高收容救助场所的硬件设施和服务质量,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在这些场所得到基本的生活和医疗照顾。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流浪人员救助与管理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流浪人员救助与管理流浪人员是社会中最弱势的一群,他们常常被忽视和边缘化。
作为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政部门承担着流浪人员救助与管理的责任。
本文将探讨民政部工作人员在流浪人员救助与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并提出一些改进措施。
一、流浪人员救助工作的重要性流浪人员救助是社会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民政部工作人员在流浪人员救助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他们需要了解流浪人员的社会背景和心理状况,以便针对性地提供帮助。
其次,他们需要协调相关部门的资源,确保流浪人员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
最后,他们还需要鼓励流浪人员重新融入社会,推动他们重新找到工作和家庭。
二、流浪人员救助与管理的挑战然而,流浪人员救助与管理工作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流浪人员群体庞大,资源有限,这对民政部门提出了压力。
其次,流浪人员中存在着各类问题,如心理问题、身体健康问题等,这需要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最后,流浪人员的生活状态复杂多样,此时民政部门需要进行分类管理,并提供不同层次的救助措施。
三、提升流浪人员救助与管理的效果面对流浪人员救助与管理工作的挑战,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提升工作效果。
首先,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解决流浪人员问题。
其次,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应继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通过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救助与管理水平。
此外,可以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流浪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有针对性地对流浪人员进行救助和管理。
四、推动社会共同参与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不能独自承担流浪人员救助与管理的责任,必须推动社会的共同参与。
一方面,可以加强与社会组织和慈善机构的合作,共同开展救助活动,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另一方面,可以开展流浪人员救助与管理的宣传活动,增加公众对流浪人员的关注和理解,进而推动社会的共同参与。
五、提高流浪人员自救能力为了长远解决流浪人员问题,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应当注重提高流浪人员的自救能力。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流浪乞讨问题与管理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流浪乞讨问题与管理近年来,我国不同地区出现了一些民政部工作人员流浪乞讨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他们职业形象以及社会的信任度。
针对这一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以确保工作人员的权益并提高其服务质量。
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流浪乞讨问题的存在。
民政部工作人员作为社会福利事业的服务者,本应专注于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和支持,然而,一些工作人员却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因素而陷入了流浪乞讨的状态。
这种行为不仅对个人形象有损害,也会对群众对民政部的信任度产生负面影响。
其次,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
对于流浪乞讨问题,民政部应制定相关政策和规章,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行为规范。
通过加强督导和监管,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此外,应建立流浪乞讨问题的信息反馈渠道,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并对举报人进行保护,以强化管理的有效性。
另外,应加强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培训。
通过组织定期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法律知识的学习、服务技巧的提升以及职业操守的养成等。
同时,要加强工作人员的心理辅导,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以降低流浪乞讨问题的发生率。
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纪律约束。
民政部要建立健全的纪律处分机制,严格执法,对于涉嫌从事流浪乞讨行为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开除、行政处分等,以示管理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同时,要设立相应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及时发现和惩处问题行为。
最后,我们应该加强社会关爱与支持。
社会各界应该增加对民政部及其工作人员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关爱弱势群体的社会氛围。
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民政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人们能够更加尊重和理解这一群体的辛勤付出。
综上所述,民政部工作人员的流浪乞讨问题是一个需要重视和解决的社会现象。
为了维护工作人员的权益,提高服务质量,我们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心理辅导,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纪律约束。
残疾乞讨人员的救助问题研究
残疾乞讨人员的救助问题研究近年来,城市中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士选择选择乞讨为生。
他们存在的现象,已经引起了我们的重视。
我认为,我们应该从多方面去研究残疾乞讨人员的救助问题。
一、政府应该加大对残疾人士的扶持力度
政府应该出台更多的政策支持残疾人士的生活,比如提高一些福利政策的资金投入,增加残疾人士的医疗保障,增加残疾人士的就业机会等。
不仅如此,还需要加强对残疾人的心理疏导和支持,让他们能够积极面对自己的残疾状态。
二、整合社会资源,为残疾乞讨人员提供更多帮助
社会公益组织可以开展一些残疾人公益活动,为残疾人士提供更多的帮助。
同时,也可以建立一些新的公益机构,为残疾人士提供更多的就业途径和培训机会,让他们能够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来源,尽量减少乞讨现象。
三、关注残疾人士的自我救助和自我发展
残疾人士对于自己的未来发展应该有自己的规划和目标设置,
通过自身努力,才能获得更多的机遇和发展空间。
我们应该给予
残疾人士更多的关注和支持,鼓励他们进行职业技能的学习,增
强就业竞争力,摆脱乞讨的生活方式。
四、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残疾乞讨人员实施管理和监管
乞讨是一种违法行为,我们应该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对残疾
乞讨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管。
这种行为不仅会损害残疾人士自己的
利益,还会扰乱社会治安。
应该对这类乞讨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
总之,关爱残疾乞讨人员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只有当社会大
众齐心协力,以多种方式为残疾乞讨人员提供多种形式的帮助和
支持时,才能让他们摆脱乞讨的生活方式,融入社会,在生活中
获得更多的尊重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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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题研究专题研究之——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就助壹、城市乞讨人员的基本现状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城市中壹个特殊的困难群体,他们居无定所,靠沿街乞讨的方式获取钱物来生存。
流浪乞讨现象逐渐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壹大焦点问题。
此外,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市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市民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加大改善城市环境力度,当下已被正式提上日程。
然而近俩年,于城市周边随处可见流浪乞讨人员的身影,据了解这些流浪乞讨人员多半属于职业乞讨人员,多聚集于闹市区。
多半是由壹位大人带着壹、俩个未成年人沿街乞讨,大人乞讨未果,壹般会另寻目标;未成年人壹般会使用“抱腿拉衣术”,而路人也不好意思拒绝,均会丢下几角钱以此摆脱纠缠,而这无形中助长了乞讨人员的“气焰”。
大部分流浪乞讨人员乞讨的原因主要是本人好逸恶劳或本人患精神病被家庭遗弃,随着城市乞讨人员的增加,乞讨已向职业化方向发展,这些职业乞讨人员壹般是通过骗取社会慈善人士的爱心,达到使自己富裕的目的。
乞讨方式和乞讨行为纷繁复杂且有违法犯罪的倾向,造成了壹定的社会危害。
因此,我们总结于新环境下流浪乞讨人员有3种,(1)家庭确实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找政府救济有限,无法解决问题,却自身可能仍有疾病无法工作;(2)不想工作,乞讨收入很高,所以把乞讨当成自己的壹种工作;(3)有组织的乞讨行为,这些人大多是被个别人组织来到城市乞讨,且根据他们的收入给予壹定报酬。
二、目前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的主要做法1、《救助管理办法》的出台及其重大突破(1).立法宗旨发生转变,由“收容强制”变为“救助自愿”新办法取消了强制功能,把救助完全变成了壹种自愿行为,实行来去自由的开放式管理。
任何人不得强制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而符合救助条件的被救助对象如果自愿寻求救助,则救助站应提供及时的救助。
同时,受助人员也能够自愿放弃救助,告知救助站后即可离站,救助站不得限制。
救助管理站成为新制度的主要执行机关,自愿救助代替了强制性收容遣送,体现了社会进步和人文关怀。
(2).救助对象发生转变,从原来的“没有明确界定对象范围”严格界定为“城市中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3).经费渠道发生转变,从“能够适当收费”转变为“完全列入财政预算”县级之上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作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除政府财政投入外,新办法以立法方式支持各种社会组织和个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表明国家希望今后救助工作能走向社会化。
(4).管治方向发生转变,从“管民为主”转向“管官为主”新办法加强了对救助站监督,减弱了被救助人员的义务且更加注意对他们的权益保护,体现为“管官为主”。
新办法严格规定救助站工作人员的职责,违反职责要承担相应责任,非常有助于树立人文关怀和福利关怀的崭新形象。
如救助站应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食物、住处等五项救助,且强调应当按性别分室住宿,女性受助人员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管理。
2、对城市乞讨行为的治理是壹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团结协作以及市民的积极参和。
根据《城市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第五条:公安、交通、民政、城管等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对其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站。
3、城管执法人员于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管理基本做法是:执法人员于执法工作中,首先对发现的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询问,如:年龄、家庭住址,以及到此地进行流浪乞讨的原因等,对其进行劝离(危重病人除外),且告知其向救助管理站救助,同时告知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办公室。
对每壹位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办公室均要逐壹详细登记,且拍照存档,实施档案式管理。
若乞讨人员拒不离开,管理办公室就将这些人送往市救助站,且协同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以及受救助者所于地的民政部门对其实施救助。
对于有劳动能力的,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帮助其回家,且恢复生产生活;对于那些老弱病残,则联系当地政府对其进行收容。
4、管理办公室于实施救助过程中,如果发现流浪街头的危重病人(含被遗弃的婴儿、病中的残疾儿童、有明显特征的精神病人及需要住院治疗的传染病人),则现场拨打120。
待急救人员赶到后,记录时间、地点和车牌后,由120将被救助人员送往定点救治医院。
三、目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所遇到的困难——以杭州市为例(壹)杭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基本情况面对从收容遣送到救助管理巨大跨越带来的挑战,杭州市救助管理工作实现了平稳过渡,救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首先,对救助管理的基础设施进行了大规模更新改造。
救助管理站拆除了原遣送站的各种隔离栅栏和铁门铁窗,且增添了食宿、卫生、娱乐等设备设施,为救助管理工作营造了宽松舒适的环境。
其次,抓好转制工作。
救助管理站要实现自身职能转变,前提是全体工作人员尽快实现思想观念的转变,能适应新制度的要求。
救助管理站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加强管理等方法,使干部职工迅速掌握了救助管理工作的原则、内容和方式方法,增强了服务意识和救助思想,实现了思想观念、管理方式、工作方法的大转变,为今后实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保障受助人员的基本生活奠定了基础。
再次,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救助管理站制定了壹系列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逐步健全且使用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深入推进救助管理规范化建设,更好地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自愿和无偿救助。
(二)杭州市救助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其主要经验多年来,杭州市救助站于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关怀下,于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创新思维,创新方法,以开展“创新争先金点子”实践活动为抓手,于为流浪乞讨人员谋利上实现新突破,取得了显著成效。
六年来杭州市共计救助72000多位流浪乞讨等弱势群体顺利回归主流社会。
截至08年底,救治各类病人近2000人,其中挽救了400余位各类危重病人生命;先后帮助1500多位特殊对象查找到家人,其中有失散16年的老人,有下葬立碑的精神病患者,有“死亡”30年的老太等等;成功护送1300余位特殊对象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
仅就2008年1至8月来说,对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痴呆傻、精神病等近900位实行了保护性救助;对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1100位实行了帮扶性救助;对寻亲不遇、打工无着、被偷骗盗、上访等有临时困难的6600位提供了壹般性、常规性救助。
救助管理站帮助33人申请安置;帮助400多位重新和家人团聚;帮助260多位生活不能自理者做好24小时全天候生活照顾和护理工作。
新制度实施六年来,杭州市通过创新观念,拓宽工作思路,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遇到了救助制度不健全、部门协调不畅通、职业流浪乞讨人员不接受救助、特殊对象核实难、护送当地不配合等困难和问题。
这些问题阻碍着救助管理工作的发展,需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三)杭州市开展救助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及原因剖析1.救助制度不健全(1)救助对象标准操作性不强,限定范围和实际有偏差救助管理制度规定的救助对象是生活无着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
民政部制定的《实施细则》第2条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需要同时满足4个条件: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于城市流浪乞讨度日。
而访谈中了解到,这4个条件于实际中根本无法操作。
对求助人员“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能够投靠”的判断,只能靠简单的观察和听求助人自述。
就算他们身上装着钱包、带着现金甚至存折,工作人员因为没有权力检查也只好把他们视作无力解决吃住。
有无亲友能够投靠,也是依靠求助人本人叙述的,如果他本人不肯说,即使他们有能够去寻求帮助的亲戚朋友于杭州打工或者做生意,救助站也就无从知晓。
“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这壹条也无法实施。
有些痴呆傻等特殊人群,无法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也就无法了解是否可享有之上待遇,但救助站也不能因为无法判断而将他们拒之门外。
“正于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标准也不易操作。
于现实中,很多人会因为各种情况暂时陷入困境,例如出门打工找不到工作而囊中羞涩,到其他城市旅游钱包被偷、投奔亲戚途中遇骗后身无分文等等。
这些人突然遇到困难需要得到帮助,但不壹定会丢下脸面上街乞讨。
如果这类人员前来求助时,救助站遵循规章制度不给予救助,则过了几天这些人很可能就真的陷入沿街乞讨的窘境。
(2)救治、安置特殊人群的可持续性不高按照《实施细则》第9条规定:有关受助人员于站内突发急病的,救助站应当及时送医院治疗。
但实际工作中壹些救助站救助工作难以开展,原因于于治疗“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产生高额医疗费用,救助工作资金压力巨大难以为继。
个别受助人员来站前就患有慢性病、传染病、甚至是绝症,冲着治病目的而前来求助,入站时隐瞒病情,又拒不提供个人真实情况,入站后病情出现恶化,作为救助站只有先送他们到医院治疗。
这些病均需要住院治疗,即使是维持病情稳定也需要壹笔很大的经费支出。
按照规定,病卧街头或流落街头的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均不符合自愿救助范围,但实际上这是壹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杭州市基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城市秩序的需要,对这部分人承担了主动救治的责任,但救助后壹般不对外宣传。
从访谈中得知,救助站这么做的原因于于,担心宣传后会形成“锅底效应”,外地把病人送过来。
另外,精神病人的救助管理壹直是救助工作中的难题,壹些救助站内突发精神病造成其他受助人和工作人员伤害的例子很多,对精神病人什么情况下能够使用强制性措施、采用什么样的强制措施于新制度中均没有明确,缺乏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根据《实施细则》第17条规定,救助期满受助人员应当离开救助站,但实际工作中,发生过受助人死活均不愿离站的情况。
如何终止救助?又不可能强行推出或丢出救助站。
仍有个别求助人员会重复到救助站求助,而《救助管理办法》中对于提供救助的次数且无明确可执行的依据,导致救助站开展工作难度很大。
所以说这俩点上救助制度也不具备可操作性。
(3)和关联制度的衔接配套不够新制度作为壹项临时救助制度,对于帮助解决受助人员暂时的生活困难能够发挥作用,但要帮助受助人真正摆脱困境,则需要依托其他制度的支撑,从实践中来见,尚存于和关联制度衔接配套不够的问题。
对于壹些真正长期流浪乞讨、生活无着的人来说,救助站的临时救助不能持续地解决问题,送回原住所或原单位更不能解决问题,因为他们本来就是于当地无法谋生而流动出来的。
正因为无法解决根本生计,这部分人宁愿风餐露宿也不愿意前往救助站求助。
对壹些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流浪儿童而言,他们需要长期的住养式福利照顾,而救助站对这些需求根本无法做到。
当前来见,由于得不到关联制度的帮助,受助人生活困难的根本问题难以解决,许多人为求生计重新走上外出流浪乞讨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