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气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为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xx办明电[20xx]xx号)精神,深刻吸取xx“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城镇燃气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城市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交办函》要求,根据《xx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从即日起开展我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监管执法为载体,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治理燃气行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整治范围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餐饮场所等。
三、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使全县城镇燃气市场进一步规范有序,重点消除瓶装液化石油气在经营、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隐患。
全面推进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燃气行业监管长效机制,逐步推进燃气企业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有效遏制燃气行业经营不安全行为。
四、主要任务(一)开展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
全面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xx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各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与规程执行情况、场站的运行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燃气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情况。
(二)开展燃气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违反燃气经营许可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或违规建设燃气设施等行为,充分运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查处手段,依法严厉打击燃气行业违法行为。
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努力推进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从即日起至20XX年年底,通过三年努力,持续提高用户设施安检入户率和隐患整改率,持续提高安全用气智能化水平,有效防范较大事故,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事故,本市燃气事故总量和燃气事故死亡人数保持低位,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三、工作任务(一)完善燃气行业管理机制1.进一步健全市、区两级联动机制。
巩固和完善市区两级分工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市级燃气管理部门对区级燃气管理部门的指导,做到重大工作集中部署、重要问题集中研究、重点措施集中落实,强化市区协调、统筹、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有效性,共同依法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燃气供应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形成长效管理。
2.推动形成区域多元治理机制。
推动各区建立健全由区燃气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公安、交通、商务、应急等部门以及各街镇、相关燃气企业共同参与的共治架构,科学整合区内管理资源,充分发挥效能,形成区内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长效机制。
3.推进落实街镇日常管理责任。
落实街镇在用户隐患整治、违法占压治理、损坏燃气设施治理以及打击非法经营等工作的发现、报告和协助处置职责。
充分发挥末端资源优势,协助处理燃气安全事故,协助开展安全宣传。
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效能,做到责任落地、不留死角。
4.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考核力度。
形成依法合规、公正透明、全面评价、动态监管的考核评价机制,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条件符合情况、服务情况、安全管理状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考核评价。
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促进燃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8.09•【文号】安委〔2023〕3号•【施行日期】2023.08.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安全监管正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开展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8月9日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强化企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和技能,“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科技赋能,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二)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为本、突出重点。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聚焦企业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使用、监管执法等各环节,紧盯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采取精准严格有力的措施集中攻坚,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坚持系统治理、全面整改。
围绕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建立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篇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1篇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燃气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全力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对燃气安全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等非法行为。
二、主要任务(一)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
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和设施维护,强化安全使用知识入户宣传。
做好燃气企业危险源监控工作,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展打击"小瓶倒灌"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专项行动。
整顿燃气市场以次充好的不良行为,严厉查处小瓶倒罐、倒残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的行为,严格禁止使用超期未检、检测不合格的钢瓶。
三、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31日)。
各燃气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20日)。
各燃气企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
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经营户做一次全面摸底,摸底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三)集中检查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
组织相关职能单位,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燃气管道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资料,现场检查),全面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户。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
各单位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纪检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住建局安全科负责人担任,成员安全科科员,具体负责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城镇燃气安全平稳运行,结合我市燃气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燃气监管部门对照“三定方案”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逐条、逐项分析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细化落实相应的监管制度和台账,严格落实好监管责任;各燃气企业对照《两个体系建设》、《燃气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细则》、《燃气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细则》以及各自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开展详细的自查自纠,建立好各种制度和台账,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各级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究“四个一律”的执法措施,对辖区内存在的非法燃气工程,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及时上报本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对重复发生以前在安全检查行动中已经被指出并已整改的问题的,要顶格处罚;对未依法查处、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燃气企业要采取聘请专家、对照技术规范逐项检查等各种措施开展详实的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切实解决燃气安全隐患问题,确保全市燃气安全平稳运行二、重点内容(一)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围绕燃气工程建设、燃气企业内部场站管理、城镇燃气管网运行、燃气用户管理等方面,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隐患特别是对辖区内燃气企业,要开展全面排查,对每个企业、每处隐患全面建立详细的隐患整改台账一是检查燃气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燃气企业是否按照《燃气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______)标准,建立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否按照《燃气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细则》(______)标准,建立企业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二是燃气工程项目及设施审核验收情况燃气场站及设施是否符合当地燃气专项规划;是否按照规范通过燃气工程项目审查、竣工验收备案对不符合当地燃气专项规划,未办理燃气工程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燃气工程项目,要坚决停产整顿三是检查燃气企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五落实五到位”执行情况是否落实;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层层分解,明确到人,逐级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管理,各车间、岗位责任是否明确,各岗位人员是否熟悉执行操作规程四是检查燃气企业安全巡查、巡检落实情况五是检查燃气企业各类隐患排查整改完成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并按时整改完成(二)突出检查重点一是检查各管道燃气企业是否对燃气用户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和宣传,是否有检查记录和宣传资料;所供气的燃气用户是否委托小区的物业公司代管,是否安装了质量合格的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燃气用户户内的燃气设施是否密闭安装,是否对老旧设施及时进行改造等二是检查各燃气企业对占压城镇燃气管网、燃气管网与市政管沟违规交叉、老旧管网改造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是否制定整改计划,并按期完成整改三是检查各液化气充装单位是否到质监部门办理了《气瓶充装许可证》,是否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是否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是否为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钢瓶充装燃气,是否向燃气用户进行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四是检查各汽车加气站是否对车用气瓶进行检查,是否仅对贴有电子标签、在年检期限内的气瓶加气;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燃气设施是否定期进行检测等五是检查各在建燃气工程是否经过燃气主管部门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燃气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彻底的,要坚决停止供气(三)从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是严厉打击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等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取缔无证经营的燃气汽车加气站和液化气储配站、瓶装供应站、瓶组气化站;严厉打击向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二是深入开展燃气工程拉网式排查主要检查新建、在建的燃气工程是否符合燃气专项规划,是否经过燃气主管部门、规划部门、国土部门、消防部门、质监部门的审批;对未经审批、已经运营的加气站立即责令停止运营;对未经审批、符合燃气专项规划的燃气工程,先依法进行处罚,再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对不符合燃气专项规划的燃气工程,限期进行拆除,绝不姑息(四)加大燃气管网安全保护力度。
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燃气使用场所
对县内的餐饮场所、学校、医院 、居民住宅等燃气使用场所进行 排查,重点检查燃气泄漏报警装 置是否安装并正常运转,连接软
管是否符合标准等。
燃气运输车辆
对县内的燃气运输车辆进行排查 ,重点检查车辆的维护保养情况
、行驶安全状况等。
重点任务
开展宣传教育
01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燃
02
对燃气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和 优化,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长
效机制。
201 4
04
对燃气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确保其始终保持良好的安全状
态。
05
行动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机制
保障措施
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
织推进和监督检查。
加强宣传教育
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 众对燃气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落实责任制
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建立 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
提供技术支持
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力量,为整治行 动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监督考核机制
制定考核办法
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和评分
细则。
开展定期督查
对违规经营的燃气企业进行整顿 和处罚,规范燃气市场秩序。
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燃气设施 进行改造或更换,提高燃气设施 的安全水平。
03
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 保整治效果符合预期目标。
04
巩固提升阶段(每年11-12月)
01
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总 结经验教训,为今后工作提供参
考。
03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
XXX有限公司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深刻汲取近年来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涉及燃气的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各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及决策部署,摸清底数、强化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按照“坚持部门为主、狠抓贯彻落实,坚持有效治理、深入排查隐患,坚持统筹推进、密切配合协作”的工作原则,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重点场所领域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全力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三、重点任务(一)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场所(公司食堂)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
(二)全面排查整治公司食堂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
(三)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一是要严格按照"冬安行动"、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交通运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等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重点部位和重要时段的现场监管力度,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要严格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工作要求,做好办公场所内可燃物清理,加强运输线路人员教育,避免在森林、林区区域丢弃火种火源引发火灾;三是加强对临时用电线路、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四是单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或地下密闭空间使用燃气的,按照规范要求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消防自动喷淋装置等,强化技防物防手段。
气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气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对气瓶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决定开展气瓶专项整治工作。
本方案旨在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重点和具体措施,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整治目标。
本次气瓶专项整治的目标是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和规范气瓶市场,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气瓶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1.排查清理,对全国范围内的气瓶市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气瓶产品。
2.规范管理,加强对气瓶生产、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监管,规范气瓶管理制度。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气瓶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气瓶安全的认识。
三、整治措施。
1.建立健全气瓶管理制度,加强对气瓶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定。
2.加强气瓶产品质量监管,对气瓶产品进行严格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气瓶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4.加强对气瓶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规范气瓶使用行为,提高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5.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媒体、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形式,普及气瓶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四、整治保障。
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将加大对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完善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整治效果评估。
我们将建立健全整治工作的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总结。
本次气瓶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对于提高气瓶安全管理水平,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全力以赴,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取得良好的整治效果。
同时,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积极配合,加强对气瓶安全管理的重视,共同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燃气瓶整治工作方案
燃气瓶整治工作方案1. 背景和目标燃气瓶是一种特殊的储存和运输燃气的容器,广泛应用于民用、商业以及工业领域。
然而,由于燃气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泄漏引发爆炸等,因此对燃气瓶进行整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加强燃气瓶的检查、维护和管理,提高燃气瓶的使用安全性,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工作内容2.1. 检查燃气瓶的安全状况为确保燃气瓶的安全使用,应定期对燃气瓶进行安全检查。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检查燃气瓶的外观是否有锈蚀、磨损、变形等情况;- 检查燃气瓶的阀门和阀门附件是否完好,阀门是否密封良好;- 检查燃气瓶的防护壳、手提杆、手提盖等是否完好;- 检查燃气瓶的压力表是否准确可靠。
2.2. 维护和修理燃气瓶对于发现的燃气瓶问题,应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理,确保燃气瓶的安全性能。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清洁燃气瓶的外表面,防止积尘和腐蚀;- 更换燃气瓶的防护壳、手提杆、手提盖等损坏或失效的部件;- 修理或更换燃气瓶的阀门、阀门附件等故障部件;- 检查和更换燃气瓶的压力表,确保其准确可靠。
2.3. 对疑似问题燃气瓶的处置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或损坏严重的燃气瓶,应采取严格的处置措施以确保公众安全。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在燃气瓶上贴上“危险”或“不可用”标志,在容易被发现的地方明显标识;- 将问题燃气瓶移动到安全区域,避免对人员和财产造成伤害;- 通知相关单位进行燃气瓶的合规处理,如报废或回收。
2.4. 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公众对燃气瓶安全的认知度和应对能力,应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制作宣传海报、宣传册等,宣传燃气瓶的使用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 开展燃气瓶的使用安全培训,向广大用户普及相关知识和技能;- 利用媒体、社交平台等宣传渠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3. 工作流程本工作方案的工作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燃气瓶整治工作计划,并安排人员和资源;2. 检查燃气瓶安全状况:根据计划对燃气瓶进行安全检查,记录和汇总检查结果;3. 维护和修理燃气瓶:根据检查结果,对燃气瓶进行维护和修理,确保安全性能;4. 处置问题燃气瓶:对存在安全隐患或损坏严重的燃气瓶进行严格的处置措施;5.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燃气瓶安全的认知度;6. 监督和评估: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燃气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燃气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规范我县商务领域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商务领域燃气安全风险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
一、总体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严厉打击商务领域燃气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二、领导组织成立“县商务领域燃气安全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做好信息汇总报送、重点工作协调、资料管理归档等工作。
三、重点整治内容专项整治工作聚焦商务领域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突出燃气使用环节,聚焦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
1.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
2.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存放液化石油气瓶,且与燃气具布置在同一房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四、整治工作安排(一)集中开展整治1.齐心协力、扛起责任。
认真落实市商务局相关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县安委会牵头组织的燃气安全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属地政府(社区)、县直部门和社会力量,形成合力扎实开展好商务领域燃气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
2.全力以赴、综合施策。
制定整改方案举措,广泛宣传发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采取局主要领导亲自调度指挥,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线分片包保宣传督导,执法队员深入社区一线网格化排查“过筛子”,实实在在发现隐患、整治隐患。
(二)明确职责任务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城镇燃气安全风险专项整治方案》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经营者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督促经营者在公共用餐区域不得使用液化气钢瓶、不得违反规定存放液化气钢瓶;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熟练掌握燃气安全知识和事故防范常识。
瓶装燃气危害治理方案(二篇)
瓶装燃气危害治理方案为规范瓶装燃气经营行为,预防和遏制瓶装燃气经营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开展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___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指导,以消除瓶装燃气安全隐患、规范经营秩序为目标,落实“安全第一、保障供应、规范服务、部门协调、严格管理”的燃气行业发展原则,通过建章立制,着力治本,形成瓶装燃气监管长效机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目标通过联合整治,使我区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规范经营管理,燃气质量、钢瓶质量安全可靠,配送能力、服务水平大力提高,基本杜绝非法经营站点现象,有效遏制燃气经营中各种违法现象,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使广大市民真正方便、安全使用瓶装燃气。
三、整治重点(一)非法瓶装燃气供应站点整治,对未领取《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非法供应点进行打击取缔,基本杜绝非法供应点存在现象。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整治,市场上基本无出厂满___年或存在明显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钢瓶流通使用,钢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钢瓶。
(三)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整治,严格保证市场上销售的瓶装燃气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
(四)瓶装燃气配送车辆安全整治,整顿瓶装燃气配送市场秩序,对配送瓶装燃气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配送人员的资格进行___,清理不符合安全规范、私自从事瓶装燃气配送的车辆。
(五)燃气企业经营行为的整治,对燃气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对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强买强卖等损坏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整治步骤整治活动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主要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排摸阶段(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
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活动协调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对整治对象进行调查摸排。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气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气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对气瓶行业的监管,确保气瓶使用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气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加强监管力度。
1.建立健全气瓶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部门,加强对气瓶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
2.加大对气瓶市场的巡查力度,对存在违规操作的气瓶进行立即整改,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
1.开展气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气瓶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加强对气瓶使用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操作意识和技能水平。
三、加强技术监督。
1.建立气瓶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制度,对气瓶产品进行定期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加强对气瓶生产企业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其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四、加强应急处置。
1.建立气瓶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处置责任部门和程序,提高事故应急处置的效率和水平。
2.加强气瓶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加强法律监督。
1.加强对气瓶行业的法律监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气瓶市场秩序。
2.加强对气瓶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提高从业人员和公众对气瓶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意识。
六、加强协作配合。
1.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气瓶专项整治工作。
2.加强与行业协会和企业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努力推动气瓶行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落实,相信可以有效加强对气瓶行业的监管,提高气瓶使用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全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共同维护气瓶行业的良好秩序,共同推动气瓶行业的健康发展。
气瓶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气瓶安全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 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提高气瓶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 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稳定的安全环境。
促进气瓶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行业形象和信誉 。
02
安全整治措施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01
制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流程,明确各级管
明确评估目标
确定气瓶安全整治效果评估的目 标,包括提高气瓶安全管理水平 、降低气瓶事故风险和增强公众
对气瓶安全的信心等。
设定评估指标
根据评估目标,设定相应的评估 指标,包括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建 设、气瓶安全宣传教育、气瓶安 全监管执法、气瓶安全隐患排查
整改等。
制定评估方法
针对各项评估指标,制定具体的 评估方法,包括资料审查、现场 检查、问卷调查和专家评审等。
才培养。
建立长效机制和持续改进
建立健全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和 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引领和规
范管理。
加强气瓶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 ,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建立气瓶安全信息共享平台, 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为决策 提供科学依据。
定期开展气瓶安全整治工作的 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 题并整改落实。
THANK YOU
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吸引 社会资本参与气瓶安全整治工作
。
加强技术支持和人才培养
加强气瓶安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 化,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 气瓶安全性能和风险防范水平。
加强气瓶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和引 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技术水
平。
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 合作关系,加强产学研一体化人
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
充装气瓶专项整治方案
充装气瓶专项整治方案一、整治方案的必要性充装气瓶的专项整治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健康,确保充装气瓶的安全可靠。
目前我国充装气瓶的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各地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充装行为,一些充装单位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因此,需要制定一套系统的整治方案,加强对充装气瓶的监管力度,提升充装单位的管理水平,有效降低充装气瓶的安全风险。
二、整治方案的具体内容1.加强对充装单位的监管(1)建立健全充装单位的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充装单位的资质要求和管理责任,对符合条件的充装单位进行注册登记,并定期进行复核。
(2)建立充装单位的考核评价制度,对充装单位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其充装质量和安全管理情况,对不合格的充装单位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2.加强充装人员的培训和管理(1)制定充装人员的培训计划,对充装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确保其具备充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正确的充装操作方法。
(2)建立充装人员的准入管理制度,对充装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保证其具备从业资格,杜绝无证充装行为。
3.加强充装设备的管理和维护(1)建立充装设备的台账管理制度,对充装设备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2)加强对充装设备的安全监控,建立设备故障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充装设备的安全运行。
4.加强充装过程的监测和控制(1)建立充装过程的监测系统,对充装过程中的气体流量、压力、温度等关键参数进行实时监测,确保充装过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2)加强充装过程的人员监管,确保充装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操作或违规操作。
5.加强对充装气瓶的检验和质量控制(1)建立充装气瓶的追溯管理制度,对充装气瓶进行标识和编码,实现充装气瓶的全过程监控。
(2)加强对充装气瓶的质量检验,对充装气瓶进行外观检查和压力测试,确保充装气瓶的安全可靠性。
6.加强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1)建立充装气瓶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专业水平。
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最新)
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吸取“10.12”民用燃气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全镇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管理,防范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根据镇政府领导指示,决定从现在开始开展一次为期一个半月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如下:一、检查对象及内容(一)检查对象。
由我镇负责管理的所有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由我镇负责管理的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等情况;燃气用户用气安全情况。
检查各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燃气安全使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二、检查组织、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本次检查分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检查两种方式进行。
为加强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
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一)自查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
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对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设备、场所进行认真检查,重点对以前查出的安全隐患及燃气管线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予以彻底整改,对存在隐患且暂时无法整改的停止经营。
燃气经营企业要对供气对象燃气使用安全进行逐户检查,并督促用户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各汽车加气站要重点检查在用的压力容器是否超期未检,燃气设施设备是否锈蚀老化,是否为私自改装、未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加气等方面,严禁为不合格车辆加气。
各液化气企业要重点检查液化气储罐、压力表等硬件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是否为超期未检的钢瓶充气,是否为无证经营者提供气源。
商贸类燃气企业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有稳定气源,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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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气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一)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落实以气瓶充装单位为气瓶安全主体责任的气瓶固定充装制度,坚持对到使用年限气瓶、检验不合格气瓶等报废处理的制度,从充装环节夯实气瓶安全基础;
(二)全面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燃气充装气瓶管理、日常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燃气气瓶追溯体系。
二、治理依据
瓶装燃气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三、组织机构
贵阳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智勇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执法支队、市局特设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特设处,邹志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和督促指导。
四、治理重点及内容
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情况,信息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充装行为。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时间为2020年6月,分宣传部署、自查自改、检查治理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抽查。
(一)宣传部署阶段(2020年6月1日前)
各地要成立治理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燃气气瓶治理工作安排部署会议,贯彻治理工作要求。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0年6月1日至6月10日)
燃气气瓶充装单位要根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开展自查自改。
自查自改要消除充装单位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气瓶和充装记录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充装单位要调配资源确保充装持续符合许可要求,要修订、完善体系文件、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开展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必须确保本企业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充装站安装信息化标签气瓶数量不低于5000只,充装枪改造及控枪达到100%。
气瓶充装单位要将自查自纠情况于6月10日前报当地监管部门。
(三)检查治理阶段(2020年6月11日至6月20日)
各地从2020年6月11日起开始对辖区燃气气瓶充装单位开展检查整治工作,也可结合气瓶充装单位年度检查工作要求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6月20日前各区(市、县)局、各开发区分局要对辖区内燃气气瓶充装单位完成至少1次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实现治理目标。
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对达到吊销许可资格证的重大违法行为或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书面报市局作吊销许可证的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6月21日至6月25日)
各地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认真总结并汇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在6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全市进行推广。
(联系人:张天勋,电话:)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治理工作不流形式,不走过场。
各地要按照自身自责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强化跟踪督办,及时整改销案。
(二)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参与。
各地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报纸等渠道,广泛宣讲液化石油气安全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宣传非法游商倒装、使用翻新的报废钢瓶等的危害,及时曝光一批
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
(三)加强执法力度,各地在检查工作中,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