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制作规范
律师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

律师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律师作为一种专业的法律从业人员,常常需要为客户提供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
这些文档的编写过程需要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文字表达能力,同时也需要其具备一定的商业思维和谈判技巧,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并达成客户的利益最大化。
律师制作法律意见书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收集客户的资料和需求律师制作法律意见书的首要任务是了解客户的实际情况及其需求。
律师需要通过与客户面谈、查阅相关合同和文件,了解客户所面临的法律问题的本质和重点,以及客户的法律需求和目标。
这一过程需要律师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理解能力,以确保对客户需求的准确把握。
二、对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了解客户需求后,律师需要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
这一过程需要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思考案例实践和研究相关文献资料等多种途径,对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
三、撰写法律意见书根据收集到的客户需求和对法律问题的研究,律师需要将研究结果进行组织和分析,写出一个包含法律分析和建议的法律意见书。
在撰写过程中,律师需要掌握表达功底,有条理的阐述论点和结论,并兼顾专业性和易懂性,以保证意见书的可读性和实用性。
律师制作工作报告的程序也比较类似:一、对案件或项目进行了解和分析律师要制作工作报告,首先需要了解和分析案件或项目的背景和情况。
这一过程需要快速准确的理解客户的需求,确定所需完成的任务,了解需要实现的目标以及识别相关法规和市场资讯。
二、设计并实施计划根据所获的信息,律师需要设计并实施一个工作计划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律师需要仔细考虑每个步骤,包括调查、法律研究、讨论、书面提供建议等,以及必须完成的相关文件和数据。
三、记录进度在工作过程中,律师需要记录所完成的步骤,以明确进度和确保工作按预定计划进展。
这些记录可能包括电话记录、会议记录、遵守指导书、记录关键信息和报告等。
四、制作最终工作报告在工作完成后,律师需要编写一个最终的工作报告来记录他们完成的工作和所获得的结论。
项目法律意见书

项目法律意见书引言概述:项目法律意见书是为了匡助项目团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避法律风险,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持续发展而编写的一份法律指导文件。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项目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和重要性。
一、项目背景和目标1.1 项目背景:介绍项目的起源、目的和重要性,包括项目的背景信息、市场需求和项目的价值等。
1.2 项目目标:明确项目的目标和预期成果,包括项目的时间、成本和质量目标,以及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分析等。
1.3 项目法律要求:分析项目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包括环境保护、劳动法、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要求,确保项目在法律框架内合规运作。
二、合同与协议2.1 合同起草与审查:详细阐述项目合同的起草和审查流程,包括合同条款的编写、风险评估和法律合规性审查等。
2.2 合同履行与纠纷解决:指导项目团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包括履行义务、风险管理和纠纷解决机制等。
2.3 合同变更与终止:介绍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包括合同解除、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内容。
三、知识产权保护3.1 知识产权审查:详细介绍项目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审查流程,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等方面的审查要求和程序。
3.2 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提供项目团队保护知识产权的建议和策略,包括保密协议、技术保护措施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解决等方面的内容。
3.3 知识产权交易与许可:介绍知识产权的交易和许可流程,包括合同起草、权益转让和许可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四、劳动法与用工管理4.1 劳动合同与用工管理:详细介绍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用工管理的法律要求,包括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4.2 劳动关系纠纷解决:指导项目团队在劳动关系纠纷解决过程中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包括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和劳动合同解除等方面的内容。
4.3 用工合规与社会责任:强调项目团队应遵守用工合规和社会责任,包括工时管理、员工福利和劳动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法律意见证明书

法律意见证明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律师事务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合法设立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从事法律服务资格的律师执业机构。
现本所应贵司要求,指派本所律师就贵司与江苏A科技公司和江苏A电讯公司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的相关问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所律师出示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事实依据:1、江苏A科技公司起诉贵司的《民事起诉状》;2、江苏A电讯公司控告贵司的《民事起诉状》;3、贵司出具的《关于我司与江苏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4、贵司出示的《A财务情况》;5、贵司向X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出具的质保金《收据》;6、贵司向江苏A科技公司出示的售后服务费和《收据》;7、江苏A科技公司出具的增值税发票。
8、双方x年7月的对账单。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三、事由江苏A科技公司、江苏A电讯公司诉贵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业经南京市X区人民法院立案,目前仍在诉讼一审阶段。
江苏A科技公司诉称:江苏A科技公司一直向贵司供应手机及配套产品,贵司尚欠自200X年X月至200X年X月22日期间的货款元,且其已于200X年X月10日后停止供货,贵司应予归还质保金20xx0元。
综上,贵司应合计返还其元。
为证明以上事实,江苏A科技公司递交了部分增值税发票和一张售后服务费和《收据》做为证据。
江苏A电讯公司诉称:江苏A电讯公司在与贵司的长期业务往来中于20xx年6月18日扣留其元作为质保金。
现双方已于x年终止了业务关系,贵司应返还其质保金元。
为证明以上事实,江苏A电讯公司递交了贵司于20xx年6月18日向其出示的质保金《收据》一张做为证据。
据贵司的《关于我司与江苏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反映,法院目前初步合议认为,贵司至今仍然无法将主合同提交法庭,不能证明双方签订的为代销合同还是购销合同,由于贵司已认同来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合法抵扣。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1.03.01•【文号】•【施行日期】2001.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2001年3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第一章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基本要求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和已上市公司增发股份、配股,以及已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或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所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委派的律师(以下“律师”均指签名律师及其所任职的律师事务所)应按本规则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并制作工作底稿。
本规则的部分内容不适用于增发股份、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发行人律师应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并提供适当的补充法律意见。
第三条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是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证券的必备文件。
第四条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应对本规则规定的事项及其他任何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法律问题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
第五条律师在律师工作报告中应详尽、完整地阐述所履行尽职调查的情况,在法律意见书中所发表意见或结论的依据、进行有关核查验证的过程、所涉及的必要资料或文件。
第六条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应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本规则的某些具体规定确实对发行人不适用的,律师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变更,但应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变更的原因。
本规则未明确要求,但对发行人发行上市有重大影响的法律问题,律师应发表法律意见。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试行)说明(一)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二)发行人依据《股票条例》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其所聘请的律师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制作律师工作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是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文件之一。
律师工作报告随申报材料上报,存证监会备案。
(四)法律意见书按照下述《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的各项提示,•只表述结论性的意见(一般不超过3000字)。
律师工作报告应当就律师的工作过程、下述《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所涉及的事实及其发展过程、每一法律意见所依据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作出详尽、完整的阐述,并就疑难问题展开讨论和说明。
(五)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应当对本准则要求的内容做出全面说明。
•本准则的某些具体要求对发行人确实不适用的,律师可以根据实际情说.作适当修改; 也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内容;但是应当在律师工作报告中对作出某项修改或者增加内容的原因作出特别说明。
(六)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不宜使用“基本符合条件”一类的措辞。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或者律师已经勤勉尽责仍不能对其法律适用作出确定意见的事顶,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并且应当指出上述事项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程度。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在行文中不宜使用“假设”、“推定”一类措辞;但是可以使用“经核查,未发现”等措辞。
对于某些可以依法作出假设的事实(如对原件的真实性和对企业重要管理人员的书面陈述的信赖。
等等)•可以直接说明没有再作进一步的验证。
(七)律师可以要求发行人就某些事宜作出书面保证;但是,无论有无发行人的书面保证,律师仍受勤勉尽责义务的约束,不得出具有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法律意见。
(八)发行人申报材料上报后,如有任何改动,必须立即通知律师,•并经过律师的书面确认;该书面确认意见应当立即报送证监会。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工作规范正式版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规范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工作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法律意见书第三章业务规范第一节接受委托第二节第一次工作会议第三节查验计划第四节查验工作的一般性要求第五节查验工作结束第四章出具法律意见书第一节一般要求第二节法律意见书制作第三节出具法律意见书第五章内业档案第六章结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所及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对外出具法律意见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凡本所及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对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均应严格依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工作,并主动接受事务所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本所及本所律师办理对外出具法律意见书业务的,应遵循诚实、守信、独立、勤勉、尽职的原则,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第四条本所及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对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统一由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指派律师负责业务办理。
本所任何律师均不得以律师个人的名义接受客户委托对外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正式名称中含有法律意见书字样的法律文书。
第五条本所及本所律师办理对外出具法律意见书业务的,实行工作小组负责制,工作小组至少由两名以上执业时间超过3年以上的律师及一名书记员组成;工作小组必须编制工作日志,对整个工作过程做完整的全面的记录。
第六条凡本所对外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律必须经主办律师、工作小组、事务所业务委员会三级质量复核通过后,方能加盖事务所印章发送。
第二章法律意见书第七条本规范所谓法律意见书系指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应当事人的委托,对某一法律事实、法律行为或者具有法律意义的事件,运用法律规定进行分析,阐述和认定,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者当事人提出法律意见的一项律师业务文书。
第八条本所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对法律意见书形式及内容的要求,将法律意见书分为强制规范的法律意见书及任意规范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制作规范与技巧

资本市场相关规定
分则性:
法律意见书制作规范与技巧
2、新三板市场 (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2013年2月8日发布, 2013年12月30日修改)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试行)》(2014年12 月31日修订) (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2013年2 月8日发布,2013年12月30日修改)
IPO(挂牌)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
九、发行人的业务 十、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十一、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十三、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十四、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十五、组织机构及运作 十六、董监高情况
实例
法律意见书制作规范与技巧
IPO(挂牌)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
十七、税务 十八、环保、产品质量 十九、劳动及社会保障 二十、募集资金用途 二十一、业务发展目标 二十二、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二十三、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二十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十五、结论性意见
使用范围
法律意见书制作规范与技巧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第六条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可以为下列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六)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 (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解散、 终止; (八)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 (九)证券衍生品种的发行及上市;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概述
体例格式
特殊体例格式要求之一
● 序言 ● 第三部分:正文
● 第一部分:声明 ● 第四部分:结论
法律意见书制作规范与技巧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8100字

三一文库()〔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8100字〕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通知证监发[2001]37号第一章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基本要求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和已上市公司增发股份、配股,以及已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或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所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委派的律师(以下“律师”均指签名律师及其所任职的律师事务所)应按本规则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并制作工作底稿。
本规则的部分内容不适用于增发股份、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发行人律师应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并提供适当的补充法律意见。
第三条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是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证券的必备文件。
第四条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应对本规则规定的事项及其他任何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法律问题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
第五条律师在律师工作报告中应详尽、完整地阐述所履行尽职调查的情况,在法律意见书中所发表意见或结论的依据、进行有关核查验证的过程、所涉及的必要资料或文件。
第六条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应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本规则的某些具体规定确实对发行人不适用的,律师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变更,但应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变更的原因。
本规则未明确要求,但对发行人发行上市有重大影响的法律问题,律师应发表法律意见。
第七条律师签署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报送后,不得进行修改。
如律师认为需补充或更正,应另行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第八条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所用的语词应简洁明晰,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条件”或“除XXX以外,基本符合条件”一类的措辞。
关于律师尽调报告及工作底稿的制作

二、工作底稿
1、工作底稿概述 《律师从事公开发行证券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准
则》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律师应在尽职调查的基础 上形成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同时,应当建 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制度。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律师的尽职调查工作。”
中国证监会《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 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第二条“拟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公司和已上市公司增发股份、配股,以及已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拟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公司或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所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委派的律师(以下“律 师”均指签名律师及其所任职的律师事务所)应 按本规则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并制作工作底稿。”
第十三条“律师在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 作报告的同时,应制作工作底稿。前款所称工作 底稿是指律师在为证券发行人制作法律意见书和 律师工作报告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及在工作中 获取的所有文件、会议纪要、谈话记录等资料。”
制作律师工作底稿的现实意义在于:
(1)建立工作 底稿制度是证 券监管部门的 要求
(2)建立工作 底稿制度进行 责任划分的依 据
发现问题的同时提出整改意见, 提出补充清单
一、尽调报告
(二) 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开头部分
尽职调查宗旨与范围 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及尽调目的 出具尽职调查报告的基准日 出具尽调报告的主要法律依据 简称与释义 律师的特别提示与声明
2、正文(要求:准的、要 求,明 具体,如时间、地点、尽调对象、 内容、律师结论及依据。
法律尽职调查完全 手册
关于律师尽调报告及工作底稿 的制作
CONTENTS
一 尽调报告
目
录
二 工作底稿
一、尽调报告
(一)注意事项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请示报告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请示报告致: XX公司董事会由: 法律部门日期: [日期]主题: 请示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尊敬的董事会成员:我作为XX公司法律部门的一员,向您提交本报告,以请示关于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的必要性和目的的建议。
本报告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该法律意见书对公司的意义,并对出具该意见书的最佳方式进行请示。
1. 背景最近,XX公司面临了一项涉及法律风险的重大决策。
需要公司高层就相关问题征询法律部门的意见,并了解涉及的法律规定、法律责任和风险。
2. 目的出具法律意见书的目的是为公司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明确、全面的法律指导。
该意见书将对公司高层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并帮助公司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3. 内容法律意见书将包括以下内容:a) 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法律责任:我们将在意见书中详细解释与所涉问题相关的法律规定,并明确相关的法律责任。
b) 可能的法律风险和后果:我们将对公司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并列举可能导致的后果。
c) 最佳实践和建议:我们将提供为公司避免法律风险并采取最佳行动措施的建议。
4. 责任和权限为准确、有效地出具法律意见书,我们需要与涉及的各部门进行深入的研讨和沟通。
为此,我们请示董事会:a) 授权法律部门与相关部门合作,收集与该决策相关的所有必要信息和文件。
b) 授权法律部门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与外部法律顾问合作,确保法律意见书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c) 授权法律部门将法律意见书提交至董事会并在需要时向董事会作出说明。
5. 时间和费用出具一份全面的法律意见书通常需要适当的时间和资源。
为了确保我们能充分考虑并解决所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我们预计完成该意见书所需的时间为[时间]。
关于意见书的费用,我们将尽力提供最准确的估算并在后续与董事会作进一步的沟通。
综上所述,我们建议董事会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以应对公司当前面临的法律风险和挑战。
该意见书将为公司高层决策提供法律指导,并帮助公司规避未来可能的法律风险。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法律类第2号: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执业细则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法律类第2号: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执业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2.27•【文号】•【施行日期】2022.02.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法律类第2号: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执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证券法律业务,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证券法律业务(以下简称首发法律业务),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发行人首发的相关法律事项进行核查和验证(以下简称查验),制作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法律服务业务。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从事首发法律业务,应当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执业规则》)的规定,遵守诚实、守信、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合理、充分地运用《执业规则》规定的查验方法,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存在的法律风险和问题,对发行人首发的相关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查验,在确保获得适当、有效证据并对证据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作出独立判断,保证其制作、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基于专业分工及归位尽责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对查验过程中的境内法律事项应当尽到证券法律专业人士的特别注意义务;对财务、会计、评估等非法律事项负有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
法律意见书的规范要求

法律意见书的规范要求法律意见书是律师向委托人提供的,就法律问题提出的解释和建议的文书。
因为其涉及法律专业领域,所以具有一定的规范要求。
以下是法律意见书的规范要求:1. 格式规范:法律意见书应使用正式的文件格式,包括标题、页眉、页脚、目录等。
标题应简明扼要地概括意见的主题;页面应编号,页眉标明文件名称和页码,页脚标明日期和律师姓名等相关信息。
2. 文体规范:法律意见书应使用正式、严谨的文体。
应使用简明扼要的语言表达,并避免使用口语化的词汇或俚语。
应采用第三人称,客观分析问题,不含个人情感或态度。
3. 结构规范:法律意见书应有清晰的结构,包括引言、问题陈述、分析和结论等部分。
引言部分应简要介绍委托人的背景、委托事项的背景和目的。
问题陈述部分应准确概括委托人提出的问题。
分析部分应详细分析相关法律条文、判例和法规,并给出相关的法律解释和解决方案。
结论部分应明确回答委托人提出的问题,并提供律师的建议。
4. 准确性和权威性:法律意见书应准确地引用相关法律条文、判例和法规,确保其权威性。
律师在提供意见之前应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和案例,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同时,律师在提供意见时,需要声明意见的可行性和限定性,避免给委托人造成不必要的误导。
5. 文章语言规范:法律意见书应使用规范的法律术语和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歧义或含糊不清的词语。
应注意使用法律条文的准确释义,避免对法律条文的错误理解。
同时,应避免使用过分复杂的法律术语,应以委托人可以理解的方式表达。
6. 附录和引用规范:法律意见书应在合适的地方添加附录,包括相关的法律条文、案例、法规等。
应遵循文献引用的规范,引用的内容应准确并附带其原始出处。
综上所述,法律意见书应符合格式规范,使用正式的文体,并具有清晰的结构。
同时,应准确引用相关法律条文和判例,语言规范,权威可靠,并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或建议。
编写有力工作报告的规范要求

编写有力工作报告的规范要求一、明确报告目的和受众编写有力工作报告的第一步是明确报告的目的和受众。
无论是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还是向团队成员分享工作成果,都需要明确报告的目标和读者的需求。
只有明确了目的和受众,才能有针对性地组织报告的内容和语言。
二、准备充分的资料和数据编写有力工作报告需要基于充分的资料和数据进行分析和归纳。
相关的数据、图表、图片等应该清晰、准确地呈现在报告中,并与文字信息相补充、相印证。
同时,还要保证资料的来源可靠,以增加报告的说服力。
三、清晰的结构和逻辑有力的工作报告需要具备清晰的结构和逻辑关系。
在报告开始前,可以先撰写一个提纲,明确每一篇章的主题和内容。
报告的开头应该引起读者的兴趣,内容的安排应该合理、有条理,并遵循起承转合的逻辑关系。
四、简明扼要的语言表达工作报告不应使用复杂的词汇和句子,应力求简明扼要地表达意思。
使用简练的语言,避免废话和啰嗦的叙述,能够让读者更清晰地理解报告内容。
同时,还要注意语法和标点的正确使用,以增强语言表达的清晰度和准确度。
五、突出重点和亮点有力的工作报告需要突出重点和亮点,抓住关键信息,凸显工作的亮点和成果。
可以使用加粗、颜色、下划线等方式强调关键词汇或句子,使其在整个报告中更加突出。
同时,也要注重事实和数据的支撑,以增加报告的可信度。
六、客观公正的态度工作报告要始终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避免主观色彩和个人情绪的干扰。
报告中的观点和结论应基于客观事实和数据,避免主观臆断和偏见。
同时,也要避免使用贬低他人或组织的措辞,以维护良好的工作关系。
七、简洁明了的标题和段落工作报告的标题和段落应简洁明了,便于读者快速理解和获取信息。
标题要准确反映内容,段落要分主次,每个段落只讨论一种主题或问题,并通过适当的连接词使得段落之间有机地衔接。
段落长度宜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避免过长或过短,以提高阅读的舒适度。
八、合适的图表和图示工作报告中适当使用图表和图示能够增加报告的可读性和可视性。
168-实验 实训 实习-制作《法律意见书》

实训项目3:制作《法律意见书》在“实训项目2”中,要求同学们为杭州建元服装有限公司制作一份买卖合同,请你对某同学拟制的该买卖合同进行审查,并制作法律意见书。
【案情重现】与达缝纫设备经协达将杭州建元服装有限公司广州思有限公司多次商,成合意。
建元公司达负责运输调试达购买缝纫设备145套,由思公司、安装、以人民币7860元每套的价格向思公司设备须个内组调试毕,在一月装完。
【提示】(一)制作《法律意见书》相关准备工作1、了解相关事实。
制作法律意见书,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委托事项,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核查和验证,掌握翔实的材料,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审慎审查判断。
2、搜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司法解释等,以便正确运用法律进行阐述和分析,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性意见。
(二)制作《法律意见书》的一般注意事项11、不同的法律意见书,制作要求也不同,某些法律意见书,法律有特别要求,如股票发行上市的法律意见书等,要按照法律的特别要求。
2、法律意见书分析阐述问题,应明确具体,切实可行,切忌空发议论,言之无物。
3、法律意见书通常是“就事论事”,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要求什么,律师就依法论证什么。
4、法律意见书的制作,要求律师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慎的审核,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以作出结论性意见时,必须进行适当的调查,例如走访相关国家机关并要求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如要求税务机关出具委托人依法纳税无税务违法行为的证明等。
5、制作法律意见书应同时制作律师工作报告。
律师工作报告应当反映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工作过程,载明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写明律师审查和调查了哪些内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6、制作法律意见书应同时制作工作底稿。
工作底稿的内容包括委托合同、律师调查问卷,委托人依据调查问卷提供的资料、文件和对有关问题的说明。
委托人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书面或口头的证言,包括委托人的财务报告或数据、审计、资产评估、验资报告等。
法律意见书的编写要领

法律意见书的编写要领导言:法律意见书是律师为了解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而书面编写的一种专业文书。
它承载着律师的专业责任和法律咨询的价值,因此,编写一份出色的法律意见书是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技能之一。
本文将从六个方面详细论述法律意见书的编写要领。
一、合适的格式与结构法律意见书的格式与结构对于读者的理解和解读至关重要。
一个清晰、有条理的结构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问题和解决方案。
因此,律师在编写法律意见书时应遵循以下结构要求:1.引言:简要介绍委托方与委托事项。
2.问题陈述:明确列出要解决的法律问题。
3.背景分析:对相关法律和事实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关键问题。
4.法律观点阐述:清晰地展示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和观点,并给出相应的法律依据。
5.解决方案: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说明不同方案的利弊。
6.结论:简明扼要地总结法律意见书的主要观点和建议。
二、精确准确的法律分析法律意见书的编写以法律分析为核心。
律师应对委托事项进行全面、准确的法律分析,包括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等,确保所提出的观点在法律上可靠。
此外,律师还应对相似案例进行分析,以加深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和判断。
三、文字简练明确在法律意见书中,律师应力求用简练、明确的语言表达观点,避免使用过于冗长或晦涩的句子。
律师应尽量避免使用法律术语,并在使用时给予解释,以保证法律意见书的易读性。
四、严谨的逻辑推理律师在编写法律意见书时应运用逻辑推理,合理地组织和阐述法律观点。
律师应从事实出发,通过逻辑分析推导出合理的结论,并严格遵循逻辑推理的准则,确保法律意见书的逻辑严密性。
五、客观中肯的表达态度律师在书面表达中应保持客观中肯的态度,避免个人主观情感对判断产生干扰。
律师应明确告知委托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或不利因素,并给出合理的建议和措施。
六、及时准确的引用法律依据律师在编写法律意见书时要引用准确的法律依据,并及时更新引用的法律规定。
律师应尽可能引用权威法律文献和相关裁判案例,以提高法律意见书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律师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规范

律师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规范1 目的和主题内容1.1 为了指导律师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制订本规范。
1.2 本规范规定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的范围和基本要求、基本内容、出具程序、修改程序、反馈意见及工作底稿等。
2 适用范围2.1 本规范适用于本所全体律师。
2.2 下列人员应通晓本规范:1)律师2.3 下列人员应了解本规范:1)业务辅助人员3 术语3.1 法律意见书:是指律师对有关的法律问题明确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3.2 律师工作报告:是指律师详尽、完整地阐述所履行尽职调查的情况,在法律意见书中所发表意见或结论的依据、进行有关核查验证的过程、所涉及的必要资料或文件的文本。
3.3 工作底稿:是指律师在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及在工作中获取的文件、会议纪要、谈话记录等资料。
4 职责本规范的编制和修订由本所标准化委员会提出,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后,由主任颁布。
5 引用法律、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6 出具范围和基本要求6.1 在下列情况下,律师可以向委托人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工作报告:((2)委托人要求律师就有关的法律问题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的;(3)本所作业文件要求的;(4)律师在承办案件或法律事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
6.2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所作业文件对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有明确规定的,律师在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时应符合有关规定。
某些具体规定确实对委托人不适用的,律师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变更,但应向委托人说明变更的原因。
6.3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所用的语词应简洁明晰,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条件”或“除XXX以外,基本符合条件”一类的措辞。
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本所作业文件规定的事项,或已勤勉尽责仍不能对其法律性质或其合法性作出准确判断的事项,律师应发表保留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
律师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

---------------------------------------------------------------范文最新推荐------------------------------------------------------ 律师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1 目的和主题内容1.1 为了指导律师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制订本规范。
1.2 本规范规定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的范围和基本要求、基本内容、出具程序、修改程序、反馈意见及工作底稿等。
2 适用范围2.1 本规范适用于本所全体律师。
2.2 下列人员应通晓本规范: 1)律师2.3 下列人员应了解本规范: 1)业务辅助人员3 术语3.1 法律意见书:是指律师对有关的法律问题明确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3.2 律师工作报告:是指律师详尽、完整地阐述所履行尽职调查的情况,在法律意见书中所发表意见或结论的依据、进行有关核查验证的过程、所涉及的必要资料或文件的文本。
3.3 工作底稿:是指律师在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及在工作中获取的文件、会议纪要、谈话记录等资料。
4 职责1 / 16本规范的编制和修订由本所标准化委员会提出,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后,由主任颁布。
5 引用法律、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6 出具范围和基本要求6. (1)在下列情况下,律师可以向委托人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工作报告: (2)委托人要求律师就有关的法律问题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的; (3)本所作业文件要求的; (4)律师在承办案件或法律事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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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制作规范
1.目的
1.1为了指导风控人员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
制订本规范。
1.2 本规范规定了风控人员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工作
报告的范围和基本要求、基本内容、出具程序、
修改程序、反馈意见及工作底稿等。
2.适用范围
2.1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风控人员。
2.2集团公司全体风控人员应通晓本规范。
2.3集团公司业务辅助人员应了解本规范。
3.术语
3.1法律意见书:是指风控人员对有关的法律问题明
确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3.2工作报告:是指风控人员详尽、完整地阐述所履
行尽职调查的情况,在法律意见书中所发表意见
或结论的依据、进行有关核查验证的过程、所涉
及的必要资料或文件的文本。
3.3工作底稿:是指风控人员在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工
作报告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及在工作中获取
的文件、会议纪要、谈话记录等资料。
4.出具范围和基本要求
4.1 在下列情况下,风控人员可以向集团公司领导出
具法律意见书或工作报告: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律师制作的法律意见书、工作报告为必备文件的;
2)集团公司要求风控人员就有关的法律问题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的;
3)集团公司作业文件要求的;
4)风控人员在承办案件或法律事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的。
4.2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集团公司作业文件对法
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的内容有明确规定的,风控
人员在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时应符合有
关规定。
4.3 风控人员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所用的语
词应简洁明晰,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条件”或“除
XXX以外,基本符合条件”一类的措辞。
对不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集团公司作业文件规
定的事项,或已勤勉尽责仍不能对其法律性质或
其合法性作出准确判断的事项,风控人员应发表
保留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
5.基本内容
5.1 法律意见书的基本内容
5.1.1 法律意见书开头部分
1)法律意见书开头部分应载明,风控人员是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出具法律意见书。
2)风控人员应承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
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3)风控人员应承诺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集团公司交办
事项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性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4)风控人员应承诺同意对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风控人员应承诺同意集团公司部分或全部引用法律意见书或工作报告的内容,但集团公司
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
或曲解。
5.1.2法律意见书正文
风控人员应在进行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对集团公司交办的事项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
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应包括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
实有效,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风险。
5.1.3总体结论性意见
1)风控人员应对集团公司交办的事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明确发表总体结论性意见。
2)风控人员已勤勉尽责仍不能发表肯定性意见的,应发表保留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
5.2工作报告的基本内容
5.2.1工作报告开头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