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系统之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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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引言井下作业是煤矿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但同时也是不安全和风险较高的工作环境。

为了确保矿工在井下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障矿山的正常生产运营,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认真介绍该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运行要点。

一、制度概述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是一个涵盖了六个关键方面的制度体系,旨在规范和管理井下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行为,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井下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制度内容1. 通风系统管理通风系统是井下作业过程中紧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本制度要求:•确保通风风量和气流的稳定性和适应性;•定期检查和维护通风设备;•供给必要的通风教育培训。

2. 瓦斯抽放管理井下瓦斯是一种常见的安全隐患,本制度要求:•订立瓦斯抽放计划,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执行;•建立瓦斯监测系统,定期检测瓦斯浓度并适时实行相应措施;•做好瓦斯防治的培训和宣扬工作。

3. 顶板管理井下顶板的稳定性对矿工的安全至关紧要,本制度要求:•定期进行顶板稳定性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实行相应的措施;•建立顶板监测系统,适时发觉顶板位移和下沉的迹象;•加强矿工顶板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本领。

4. 水处理及排水系统管理井下的水处理和排水系统是保障井下安全和设施正常运行的紧要环节,本制度要求:•确保水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立并执行排水计划,确保井下的排水畅通;•加强水处理和排水的培训工作,提高全体矿工的应急处置本领。

5. 供电系统管理井下的供电系统对矿山生产的正常运行至关紧要,本制度要求:•定期进行供电设备的巡察检查,确保其安全性和稳定性;•加强对矿工的电气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电气安全意识;•建立应急供电系统,保障井下的应急照明和通信。

6. 救援系统管理应急救援系统在井下作业中是最后一道保险,本制度要求:•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和装备的储备和准备;•订立救援预案,确保救援工作的高效运行;•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响应本领。

煤矿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

煤矿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

煤矿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煤矿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具有高度的危险性和复杂性。

为确保煤矿的安全运营,需要对煤矿进行系统化的建设和管理。

煤矿的六大系统包括地面应急管理系统、井下通风系统、供水、电、气系统、矿山安全监测系统、运输系统。

下面就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地面应急管理系统地面应急管理系统是指在煤矿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响应、组织应急救援工作的一套综合性系统。

地面应急管理系统的建设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应急预案制定。

应急预案是在煤矿发生突发事件时组织应急救援的重要依据。

应急预案应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编制,包括从应急响应、组织指挥、救援程序到承担责任、利用资源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2、应急设备配备。

地面应急管理系统应根据煤矿的规模、地理位置等因素配备应急设备。

包括救援车辆、通讯设备、消防器材等。

3、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是检验地面应急管理系统是否完善的重要手段。

应急演练应定期进行,模拟不同情况下的突发事件,评估应急预案、应急设备的效率和可行性。

二、井下通风系统井下通风系统是保证井下安全生产的重要设施。

井下通风系统的建设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通风构造设计。

井下通风系统应根据煤矿的地质条件、煤层气性能、煤层透气性等因素,合理设计通风构造,确保拥有出风口和进风口等通风设施。

2、通风系统配备。

通风系统应包括通风机、气门、防爆电机、风门等设备,保证通风系统的运转和可靠性以及提高安全性。

3、通风系统的维护。

通风系统应对其运转情况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各项设施的完好,保证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三、供水、电、气系统煤矿的供水、电、气系统是保证煤矿正常运营所必需的,相关建设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设施配备。

供水系统应包括水源、水库、水泵、管道等设备;电气系统应包括发电站、变电所、电缆线路、开关柜等设备;气体系统应包括气体输送管道、储气罐等设施。

2、设施检查。

供水、电、气系统应建立检查制度,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转。

通风设施安装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通风设施安装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通风设施安装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通风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管理,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室内空气质量,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使用通风设施的场所和员工。

二、定义1. 通风设施:指用于控制室内温度、湿度、气味和空气质量的设施,包括空调系统、排风系统、新风系统等。

2. 管理人员:指被指派负责通风设施安装、使用和管理的员工。

三、通风设施的安装1. 通风设施的安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公司进行安装。

2. 通风设施的安装位置和布局应合理,确保能够满足场所的通风需求,并确保安装不影响场所的正常使用。

3. 安装过程中应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设施的安装质量,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四、通风设施的使用1. 通风设施的使用应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不能随意更改设备设置和参数。

2. 使用空调系统时,应根据室内外温度和湿度控制设备的运行状态,避免过度制冷或过度加热。

3. 使用排风系统时,应确保排风口畅通,不得堵塞或遮挡。

4. 使用新风系统时,应定期清洗和更换过滤器,保持新风质量良好。

五、通风设施的维护与保养1.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对于发现的故障和问题,应及时进行排除和修复,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 定期清洗设备内部和外部的污垢,保持设备的清洁和良好状态。

六、通风设施的管理1. 管理人员应对通风设施进行管理,制定相关制度和管理程序,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 员工应遵守通风设施的使用规范,不得擅自调整设备设置或操作。

3. 对于通风设施的异常情况或故障,应及时上报管理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七、培训与宣传1. 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通风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管理方面的培训,提升员工的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

2. 公司应加强通风设施的宣传,提高员工对通风设施重要性的认识,推广安全和健康的使用方式。

通风设施及风道管理制度(4篇)

通风设施及风道管理制度(4篇)

通风设施及风道管理制度1.通风设施是构成通风系统,防止瓦斯事故的基础设施,全矿职工和所有单位都要必须爱护,确保其完好。

故意损坏通风设施,按矿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通风科负责按标准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设计施工,杜绝出现不合格设施,采区通风设施完毕后,移交给生产队组进行管理,生产过程中如果发生或发现设施损坏,要及时通知通风区进行维修,保证通风系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任何人不得将一组风门同时打开,否则按严重“三违”论处。

运输设备或物料经过风门时,必须小心谨慎,不得损坏风门。

当设备或物料的长度或宽度超出风门规格时,必须事先与通风科取得联系,通风科指派专人在现场配合工作,不得强行通过风门,以免造成损坏及其它不良后果。

4.通风科负责每月对全矿风道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向有关领导汇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对于损坏严重的风道,通风科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处理。

5.风道的工业卫生按矿划定的责任范围,分片进行管理,按规定周期进行清扫、冲洗。

通风设施及风道管理制度(2)是针对建筑物的通风系统和风道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套制度和规范。

通风设施主要包括通风机、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设备,它们的目的是为了提供室内空气的流通和新鲜空气的补充。

通风设施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定期对通风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设备,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

2.设备的清洁与消毒:通风设备容易积累灰尘、细菌和霉菌等污染物,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通风设备的卫生和净化作用。

3.设备的节能管理:合理使用通风设备,避免不必要的能源浪费,同时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提高设备的效能,减少能源消耗。

风道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风道的清洁与消毒:定期对风道进行清洁和消毒,清除积尘、细菌和霉菌等污染物,确保室内空气的卫生和质量。

2.风道的检查和维修:定期对风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风道的畅通和正常运行。

3.风道的绝热和隔音:对于需要绝热和隔音的风道,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室内温度和噪音的控制。

通风设施安装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通风设施安装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通风设施安装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通风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管理,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者的健康与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通风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通风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系统、排气系统和新风系统。

第二章安装第四条通风设施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第五条通风设施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且应有相应的工程安装设计图纸。

第六条通风设施的安装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岗位聘用资格。

第七条通风设施的安装应按照相关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保证设施的稳定、密封和安全。

第八条通风设施的安装过程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改动设备结构。

第三章使用第九条通风设施的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技能考核,确保熟悉设施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条通风设施的使用应按照设备说明书和相关规范进行,严禁超负荷使用设备。

第十一条通风设施的使用应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修。

第十二条使用人员应保持通风设施周围的环境整洁,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第四章管理第十三条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十四条通风设施的管理人员应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包括定期保养、维修和更换设备。

第十五条通风设施的管理人员应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维修情况和维护记录。

第十六条通风设施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监督和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单位应定期进行通风设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漏洞和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对通风设施的检查应做到定期、有计划、全面,检查内容应包括设备的安装质量、使用情况和管理维护情况等。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单位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罚款、停工整顿等。

第二十条对因违反本管理制度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大系统”管理制度及使用维护

“六大系统”管理制度及使用维护

“六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一、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1、应定期对入井人员进行紧急避险设施使用和紧急情况下逃生避灾的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均能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和选择正确的避灾线路逃生,经培训后如果职工还不能正确掌握避灾路线的不得下井作业。

2、职工需爱护所处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指示牌,不得故意污损、破坏,否则除照价赔偿外,另罚款100元。

3、职工入井时必须佩戴自救器,并对自救器的完好性进行检查,如果自救器不完好应及时更换新自救器,发现自救器有损坏但不及时更换的,每次每人罚款50元。

4、职工需爱护自救器材,不得恶意损坏,如有发现损坏的,责任人需照价赔偿,并罚款100元。

5、职工升井后需及时将自救器材送还,不得私自存储自救器材,否则每次每人罚款20元。

二、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1、应定期对井下员工进行压风自救相关知识的培训,确保每位职工都能熟知自救装置的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其从事井下作业。

2、职工需爱护井下通风设施,不得有意损坏,否则罚款10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

3、职工一旦发现井下通风设施有损坏的,应第一时间向相关科室反应,不得知而不报,否则一经查出,罚款100元。

三、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1、应指定人员负责供水施救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

2、应绘制供水施救系统布置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

布置图应标明三通及阀门的位置,以及供水管道的走向等。

若没有供水施救系统布置图,则对相关责任人罚款300元。

3、应定期对供水施救系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4、应配备足够的备件,确保供水施救系统正常使用。

5、应根据各类事故灾害特点,将供水施救系统的使用纳入相应事故应急预案中,并对入井人员进行供水施救系统使用的培训,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

6、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

四、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施工人员必须根据生产现场情况按标准悬挂各类监测监控装置,若不按规定移设和悬挂的,对当班现场负责人罚款100-300元。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地下矿山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资产安全,提高事故避险和应急救援本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实践经验,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地下矿山企业及其管理负责人、从业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介绍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防灭火系统、瓦斯抽放系统、通风系统、矿井排水系统、运输系统和供电系统。

第二章防灭火系统第四条防灭火设施建设1.地下矿山应建立完善的防灭火设施,包含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2.防灭火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及时可靠的灭火效果。

第五条防火安全教育1.矿山管理负责人应组织开展定期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使员工掌握基本的防火知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2.每年对员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防火演习,确保灭火器使用技能的娴熟和适时有效的处理本领。

第三章瓦斯抽放系统第六条瓦斯抽放设施建设1.地下矿山应建设瓦斯抽放系统,包含瓦斯抽放井、瓦斯抽放管道等。

2.瓦斯抽放设施应具备可靠性和高效性,确保对瓦斯的及时抽放,实现安全掌控标准。

第七条瓦斯抽放管理1.矿山管理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瓦斯抽放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瓦斯抽放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通风系统第八条通风设施建设1.地下矿山应建设完善的通风系统,包含通风井、通风道等。

2.通风系统应满足矿区内空气流通、氧气供应和有害气体排放的需要。

第九条通风管理1.矿山管理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通风系统的管理和操作。

2.通风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通风系统正常工作。

第五章矿井排水系统第十条矿井排水设施建设1.地下矿山应建设科学合理的矿井排水系统,包含排水井、排水管道等。

2.矿井排水系统应保证矿山内涌水及时排出,保持矿井的干燥状态。

第十一条排水管理1.矿山管理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通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通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通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通风设施的管理和安全控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通风设施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通风系统、排风设备等。

第三条通风设施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制定通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并向职工宣传教育,确保所有人员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通风设施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本单位应当设立通风设施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责任人。

第六条通风设施管理机构负责制定通风设施的安全管理计划、组织实施、检查监督、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第七条通风设施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进行通风设施的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第八条通风设施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通风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相关部门负责配合通风设施管理机构的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条通风设施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评估通风设施的安全状况,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三章通风设施的安全要求第十一条通风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第十二条通风设施应当设置安全设备,如防火阀、报警器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第十三条通风设施应当定期清洁保养,保证设施畅通无阻,减少风机噪音。

第十四条通风设施的维修和更换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备案和管理。

第十五条通风设施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向管理机构报告异常情况。

第十六条通风设施的使用人员应当定期参加有关安全操作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四章通风设施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七条通风设施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通风系统和排风设备的监控和检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通风设施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通风设施的维护保养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计划性维护。

第十九条通风设施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通风设施的巡查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文(3篇)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文(3篇)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提高通风效能和室内环境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需要使用通风设施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通风设施管理主要负责人由公司指定,负责制定通风设施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通风设施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经济、环保、合理”的原则。

第二章通风设施的日常管理第五条所有通风设施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未经批准私自改动通风设施。

第六条通风设施的日常管理包括:定期清洁、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七条通风设施的清洁工作应定期进行,以保持设施的通畅和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八条通风设施的检查工作应定期进行,监测设施的运行情况和风量等参数。

第九条通风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和维护手册进行,定期进行设备的润滑、更换损坏的零部件等维修工作。

第十条对于发现通风设施存在故障或异常现象的,应及时报修或更换设备。

第三章通风设施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通风设施的安全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二条通风设施应定期进行技术检测,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和使用正常。

第十三条通风设施的相关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悉设备的操作和维修方法。

第十四条通风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加强对设备的巡视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通风设施的使用过程中,应严禁超负荷运行和私自改变设备的相关参数。

第四章通风设施的节能管理第十六条通风设施的节能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

第十七条通风设施的节能管理包括:合理设置通风设备的开启时间和风量;采用节能型设备和技术;定期清洗和更换过滤网等。

第十八条通风设施的节能管理应制定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度,持续改进设备的节能性能。

第十九条通风设施的相关人员应接受节能培训,提高对节能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第五章通风设施管理的监督和考核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通风设施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评估。

通风、管路设施管理制度

通风、管路设施管理制度

通风、管路设施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通风、管路设施管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延长设施使用寿命,提高设施管理效率,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通风、管路设施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持清洁、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通风、管路设施管理属于园区基础设施管理的一部分,由园区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四条通风、管路设施管理的目标是维持设施正常运行和安全状态,提高设施使用寿命,节约能源资源,降低运行成本。

第五条通风、管路设施管理任务包括:1. 制定并执行通风、管路设施管理规定和工作制度;2. 完善设施档案,建立完备的设施管理台账;3. 定期巡查设施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 组织设施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5. 组织设施保养和清洁工作,保持设施卫生;6. 开展设施管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维护水平。

第六条通风、管路设施管理应与园区其他设施管理密切配合,形成协调运行机制。

第七条通风、管路设施管理应遵守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法规、标准和规程,保证设施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通风、管路设施管理应逐步推行信息化管理,借助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九条园区管理办公室应配备专职设施管理员,具体负责通风、管路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履行职责。

第十条设施管理员的职责包括:1. 负责通风、管路设施的日常巡查和检修工作;2. 负责设施管理档案的建立和维护;3. 负责设施维护计划的编制和执行;4. 负责设施保养和清洁工作的组织实施;5. 负责设施使用单位的管理和协调工作;6. 负责设施管理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设施管理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通风、管路设施的结构和特点,具备一定的维修和熟练操作能力。

第十二条园区管理办公室应组织定期的设施管理培训,提高设施管理员和操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第十三条设施管理员在工作中应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相关规定保护设施,对设施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四篇)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四篇)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井下安全避险是指在矿山、隧道等特殊环境中进行的紧急撤离和避险工作。

为了确保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必须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示例,包括应急预案、逃生通道、防灭火系统、通风系统、救援设备、培训与演练等方面。

一、应急预案1. 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类型、应急措施、组织架构、通信与报警等内容。

2. 应急预案应根据井下实际情况进行定期修订和更新。

3. 应急预案的执行应进行定期演练,以检验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二、逃生通道1. 应建立完善的逃生通道系统,包括疏散通道、应急出口等。

2. 逃生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或封闭。

3. 逃生通道应配备应急照明设备,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人员顺利撤离。

三、防灭火系统1. 应建立完善的防灭火系统,包括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等。

2. 灭火设备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3. 应派设专人负责防灭火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四、通风系统1. 应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保证井下空气新鲜、流通。

2. 通风系统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在发生火灾或有毒气体泄漏等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相应的通风措施,确保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

五、救援设备1. 应建立完善的救援设备库,包括呼吸器、救生绳等。

2. 救援设备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性能正常。

3. 应派设专人负责救援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六、培训与演练1. 应定期组织井下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应急逃生、灭火救援等内容。

2. 应定期组织井下人员进行安全演练,检验其应急逃生和灭火救援能力。

3. 应跟踪井下人员的培训情况和演练成果,进行记录和总结,以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以上是一个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简要示例,其中每个系统可以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在实际运行中,还应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进行具体操作和措施的制定。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二)1.目的为了保证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正常运行,提高我矿井下避灾、逃灾、抢险救灾能力,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井下通风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执行。

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通风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使用、维护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通风设施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三)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四)依法依规,确保效果。

第二章通风设施规划与设计第四条通风设施规划与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充分考虑矿井生产规模、地质条件、煤层赋存状况等因素,确保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经济、高效。

第五条通风设施规划与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通风系统总体布局。

(二)通风井巷工程设计。

(三)通风设备选型与配置。

(四)通风设施安全防护措施。

(五)通风设施应急预案。

第六条通风设施规划与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审批。

第三章通风设施施工与验收第七条通风设施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第八条通风设施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九条通风设施施工完成后,应进行质量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通风设施使用与维护第十条通风设施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通风设施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第十一条通风设施使用单位应定期对通风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通风设施性能良好。

第十二条通风设施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通风设施运行档案,记录通风设施运行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为通风设施管理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通风设施使用单位应制定通风设施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通风设施监督管理第十四条通风设施监督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监管,严格执法。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井下安全避险是指在井下作业中采取各种措施,以预防或降低事故的发生和危害的程度,确保人员的安全。

为了实施井下安全避险措施,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即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这六大系统。

一、应急救援系统应急救援系统是井下安全避险的核心。

它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指挥系统、应急救援队伍等。

应急预案是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的应对措施和救援方案。

应急指挥系统是指针对应急事故,集中统一调度和指挥应急救援行动的制度和设备。

应急救援队伍是指专业的应急救援人员,他们接受过培训,具备应急救援的能力。

二、安全监测系统安全监测是井下安全避险的重要手段,它可以实时监测井下的工作环境和设备状态,及时发现问题。

安全监测系统包括监测设备、监测仪器和监测程序。

监测设备是指各种检测、监测设备,如传感器、摄像头等。

监测仪器是指用于对井下环境参数进行测量和分析的仪器,如气体检测仪、温湿度计等。

监测程序是指对安全监测进行的各项要求和规定。

三、通风系统通风系统是井下安全避险的关键,它可以排除井下有害气体,保持空气流通,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通风系统包括通风设备、通风管道和通风控制系统。

通风设备是指用于吸排空气的机械设备,如风机、风幕等。

通风管道是指将空气输送到各个工作区域的管道。

通风控制系统是指对通风系统进行控制和调节的设备和程序。

四、防火防爆系统防火防爆系统是井下安全避险的重要方面,它可以预防或减少火灾和爆炸的发生。

防火防爆系统包括火灾防护设施、防爆设备和安全操作规程。

火灾防护设施是指各种用于防止火灾蔓延的设施,如防火门、防火墙等。

防爆设备是指具有防爆性能的设备,如防爆电器、防爆灯具等。

安全操作规程是指井下人员必须遵守的操作规程,如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吸烟等。

五、施工作业标准系统施工作业标准系统是井下安全避险的基础,它包括施工作业规范、施工作业程序和施工作业技术要求。

施工作业规范是指对各种井下作业的规范和要求,如井下爆破作业规范、井下钻探作业规范等。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0篇)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0篇)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第一条通风设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完成,要求必须按计划,按标准,保质保量完成,保证系统完整、可靠、合理、经济。

第二条各类通风实施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构筑,不符合质量要求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条各类通风实施必须建立台帐,登记编号,明确责任人、规格尺寸、砌筑时间等,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

第四条严格执行循环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周一次,做到实施完好,符合各种要求。

二通风设施安全管理要求一、密闭:①密闭外____米内支架完好,无片邦、杂物、淤泥积水。

②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③密闭前应设置栅栏、警标、检查牌,并有瓦斯检查。

二、风门:①每组风门至少保证两道,主要进回风巷之间必须____反风门。

②两道风门的距离,行人风门至少____米,行车风门必须保证一列车长度,且不能同时打开。

③风门墙不得漏风,风门不得变形,否则必须尽快修理完善。

④主要进回风风门设专人负责开闭管理,其它风门能自动关闭,过往行人要严格执行随手关门制度,否则必须严肃处理。

风门前后不得堆放杂物,淤泥积水。

三、风窗:①调节风窗必须设在风门(闭墙)的上部,且能灵活调节,其断面大小,应通过计算具体确定。

②风窗断面大小一旦确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③风窗应经常进行检查,以免风量过大而浪费或过小而造成无风、微风以及瓦斯积聚四、栅栏:①设置栅栏的地点包括。

瓦斯超限区,暂不工作的巷道,回采面尾巷口,放炮贯通的巷道,两巷间贯通超过____米的对头巷道,不需或暂不能封闭的盲巷。

②栅栏的设置必须全断面进行,栅栏条间距不超过20cm,并且要捆绑牢固。

③栅栏前必须悬挂“禁止入内”的危险警戒牌,未经通风科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

④栅栏前必须悬挂瓦斯检查牌,确定专人巡回检查。

五、风桥:①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②桥面平面不漏风。

③风桥前后各____米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④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的4/5,成流线型,坡度小于____度。

⑤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见实帮,实底,要填实,结实。

“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

“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

“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

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监测监控系统1.监测监控系统应包括环境监测、设备监测、人员监测和视频监控四个子系统。

2.环境监测子系统应包括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有害气体浓度、烟雾浓度、水压、水位、地压等参数的监测。

3.设备监测子系统应包括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主排水泵、主供电设备、主提升设备等设备的运行状态、故障报警、保护装置等参数的监测。

4.人员监测子系统应包括人员位置、人员活动、人员生理参数等参数的监测。

5.视频监控子系统应包括井下主要巷道、硐室、工作面、变电所、泵房等场所的视频监控。

6.监测监控系统应采用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和可靠存储。

7.监测监控系统应具备数据采集、处理、存储、传输、显示、报警、记录、查询、打印等功能。

8.监测监控系统的传感器、传输设备、接收设备、显示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三、人员定位系统1.人员定位系统应包括人员定位器、定位基站、数据传输系统、监控中心等组成部分。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煤矿“六大系统”主要是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卫生保健管理制度、人员素质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和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以下是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的一个范本: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煤矿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职责2. 安全生产责任制3.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4. 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5. 事故和隐患排查、报告和处理制度6. 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7. 安全设施、设备及警示标识管理制度8.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 煤矿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及职责2. 环境保护责任制3. 煤矿环境影响评价制度4. 大气、水、声、土壤等环境污染防治制度5. 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管理制度6. 矿区生态恢复与环境修复制度7. 环境监测与监控制度8.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三、卫生保健管理制度1. 煤矿职业卫生组织机构及职责2.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3. 职业健康监测及评价制度4. 作业场所卫生管理制度5. 职业病防护和职业卫生培训制度6. 职业病报告和处理制度7. 职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8. 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制度四、人员素质管理制度1. 煤矿人员素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2. 岗位、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 职工队伍建设和培训制度4. 人员考核和激励机制5. 安全投入和效益评价制度6. 劳动纪律和规范意识培养制度7. 职能部门及岗位职责分工制度8. 好人好事宣传和表彰制度五、技术管理制度1. 煤矿技术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2. 综合技术管理制度3. 生产设备维修保养和检修制度4. 煤矿通风、安全运输和通讯制度5. 生产过程监控和数据统计分析制度6. 煤矿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制度7. 技术储备和应急设备管理制度8. 技术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六、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 煤矿设备设施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2. 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3. 安全设备、器材及工具管理制度4. 仓储、使用和保管制度5. 设备设施配件管理制度6. 设备设施维护信息管理制度7. 设备设施更新和改造制度8. 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制度以上是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的一个范本,具体的制度内容应根据煤矿的特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文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文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1.1 为了确保工作环境的良好通风,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生产效率,制定本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办公楼、生产车间、仓库等场所的通风设施管理。

二、通风设施建设2.1 公司负责人应根据场所的规模和用途合理规划通风设施的建设,并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2.2 通风设施的设计、安装和维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完成,并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2.3 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通风设施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通风设施使用3.1 各场所的通风设施应根据工作性质、人员密度等因素合理设置,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3.2 员工在使用通风设施时,应按照规定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设施的工作状态。

3.3 员工在使用通风设施时,应注意设施的安全使用,不得乱扔废弃物品、禁止在通风口周围堆放杂物。

四、通风设施维护4.1 公司负责人应制定通风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计划,并由专人负责执行。

4.2 定期检查内容包括通风设施的外观、通风道口、风机等的运行状态,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4.3 维护过程中,应确保设备通风通畅,清洁无积尘,随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4 风机的润滑、紧固件的检查和更换等工作应严格按照设备的保养手册进行,不得随意操作。

五、通风设施记录5.1 公司负责人应建立通风设施的档案管理制度,每台通风设施应有相应的记录,包括设备的购置、安装、维护和检修情况等。

5.2 记录的内容应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维修保养记录,检修报告,以及应急处理情况等。

5.3 记录应存档保存,并定期进行归档管理,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六、通风设施培训6.1 公司应定期组织通风设施使用和维护的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的操作和维护知识。

6.2 新员工入职后,应进行通风设施操作和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七、责任追究7.1 对于故意或者重大失职造成通风设施故障或者工作环境不良的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六大系统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情况,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
执行以下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一、计算全矿井及分区的风量,并将风量合理分配到各工作点,并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有效地调节风量。

二、定期进行矿井风量和风速的测量,掌握矿井漏风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组织好通风安全各项检查工作,包括测定矿井空气成分,温度和矿井气候条件,有害气体含量等。

四、对矿井通风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定期测定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工作状况。

五、按要求填写通风报表,每旬一次,报公司安监部。

六、绘制与填写通风系统图,及时掌握矿井通风网络的变化情况,在生产条件变化情况下及时调整矿井通风系统。

七、进行矿井井巷维护与管理,制定井巷维修计划和安全措施。

八、对通风安全仪表进行检查,维修和管理。

九、进行矿井通风构筑物的维修与管理。

十、制定矿井井下灾害预防措施,确定灾变发生时人员抢救与自
救措施,以及井下人员避灾路线,绘制井下避灾路线图,检查和监督各措施的执行情况。

十一、有计划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检查与测定,掌握矿井通风阻力情况,对阻力过大的区域采取相应的措施。

十二、定期进行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的等级鉴定工作,定期进行矿井反风演习,反风设施必须齐全、灵活,并能保证在10分钟内改变风流方向,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十三、有计划的收集和整理矿井通风的实际资料,为矿井今后的开采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

六大系统之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之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之通风设施管理制度六大系统之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一、凡井下通风设施、检查及各类牌板、标志遭到破坏或丢失,均与井下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部门有直接责任;二、安监科定期检查井下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以保证通风设施完好;三、所有入井职工队井下通风设施必须加倍爱护,严格管理,保证经常完好。

对于破坏井下通风设施责任者,按情节轻重及态度好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罚款和行政处罚;四、车辆和人员通过风门时,必须保证至少一道风门关闭,不得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通过风门后,要立即将风门关好,严禁敞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

违者给予当事人罚款200元,当班班长罚款100元;五、车辆接近风门时,必须减速。

通过非自动风门时,应先将风门打开,然后再过车,不准用矿车撞风门,防止撞坏风门,撞坏风门者给予罚款50-200元;六、各类车辆不得停放在风门及其他通风设施5米范围内,防止风门不能紧闭,造成风路短路,违者罚款20元;七、各采区轨道下山、下部车场附近的风门,各施工部门必须派专人负责看管,保证风门的完好和关闭;八、井下风门(包括临时风门)的设置和拆除需经过矿通风科、主管工程师(或技术员)批准后方可进行;九、对于违章野蛮作业、撞坏风门、任意敞开风门、破坏栅栏、风筒及其他通风设施,造成事故者严格按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严肃追查;十、车辆装运材料或装渣,不得超高、超宽,以免挂坏通风设施及风筒,违者除照价赔偿外,罚责任者和跟班班长、班长各50-100元;十一、各类密闭、牌板、栅栏、风障前5米范围内不得堆放任何杂物,各施工部门在通风设施施工完毕后,必须将剩余材料、矿车运走,并负责搞好通风设施附近文明生产,将通风设施状态恢复原状,对不按要求执行的施工部门,发现一次罚当班负责人100元,并限期整改;十二、井上通风设施的拆除和搬迁,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或通风科批准后方可施工,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拆除或搬迁,否则按破坏通风设施追究当事人责任;十三、通风科要严格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化)加强风门、密闭等通风设施的正常维修,提高工程质量,减少漏风,提高矿井的风量有效利用率。

六大系统之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之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之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矿井通风是为矿山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气流,保护矿工劳动健康的重要保障措施。

未安置通风设备或通风不良,会导致矿山工作面氧气含量降低、有毒气体浓度升高,甚至引发火灾、爆炸事故,构成重大安全隐患。

因此,对矿井通风进行科学和规范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在矿井通风管理方面,应该把握以下几个重要的方面:安全性矿井通风管理制度应该把矿井的安全性放在首位。

通风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安全工程系统进行检查,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性能正常工作。

如何处理因为通风故障或其他安全事故导致的通风系统失效,需要在制度中给出具体的应急处理方案。

申报程序矿井通风管理制度对于重要的通风计划应该作为重点管理对象,应该列入通风管理申报程序中,明确主管部门和工作流程以及申报要求。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应该包括通风计划的编制、审核、批准、实施、验收等环节,从而确保通风计划得到规范的实施。

监测管理通风管理部门应该实施严格的监测和管理方法,包括工作面出风量、工作面进风量、瓦斯、有毒气体等监测。

制度应该规范对于矿井各通风开口的开闭控制以便协调各开口的通风量。

一旦出现超标现象,应该及时采取相应的监测、整改措施,确保通风系统正常工作。

安全教育通风管理部门应该组织有关矿山通风安全的培训、学习课程,推进通风管理专业知识的普及,确保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

通过通风安全的培训措施,营造积极健康的通风安全管理氛围和企业文化。

管理流程的完善通风系统的安全管理与因素决定了矿山化常经济效益,因此完善的通风管理制度应该在衔接矿山经济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生产管理制度之间,形成统一、有层次的管理体系。

矿山通风安全应该被纳入企业全面安全管理之中。

组织管理通风系统的组织管理方面,应当按照重心下移的思路,进行下事下调下查的工作思路,将矿山通风管理下放到生产一线,实现生产现场矿井通风全面保障。

应该建立健全科学的通风管理制度和运行规程,确保通风系统科学合理运行。

综上所述,矿井通风管理制度从安全性、流程、监测和管理、安全教育、管理组织等六个方面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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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系统之通风设施管理制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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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系统之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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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系统之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一、凡井下通风设施、检查及各类牌板、标志遭到破坏或丢失, 均与井下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部门有直接责任;
二、安监科定期检查井下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 以保证通风设施完好;
三、所有入井职工队井下通风设施(风门、风筒、密闭、风障、栅栏及各种牌板)必须加倍爱护, 严格管理, 保证经常完好。

对于破坏井下通风设施责任者, 按情节轻重及态度好坏, 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罚款和行政处罚;
四、车辆和人员通过风门时, 必须保证至少一道风门关闭, 不得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通过风门后, 要立即将风门关好, 严禁敞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

违者给予当事人罚款200元, 当班班长罚款100元;
五、车辆接近风门时, 必须减速。

通过非自动风门时, 应先将风门打开, 然后再过车, 不准用矿车撞风门, 防止撞坏风门, 撞坏风门者给予罚款50-200元;
六、各类车辆不得停放在风门及其他通风设施5米范围内, 防止风门不能紧闭, 造成风路短路, 违者罚款20元;
七、各采区轨道下山、下部车场附近的风门, 各施工部门必须派专人负责看管, 保证风门的完好和关闭;
八、井下风门(包括临时风门)的设置和拆除需经过矿通风科、主管工程师(或技术员)批准后方可进行;
九、对于违章野蛮作业、撞坏风门、任意敞开风门、破坏栅栏、
风筒及其他通风设施, 造成事故者严格按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严肃追查;
十、车辆装运材料或装渣, 不得超高、超宽, 以免挂坏通风设施及风筒, 违者除照价赔偿外, 罚责任者和跟班班长、班长各50-100元;
十一、各类密闭、牌板、栅栏、风障前5米范围内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各施工部门在通风设施施工完毕后, 必须将剩余材料、矿车运走, 并负责搞好通风设施附近文明生产, 将通风设施状态恢复原状, 对不按要求执行的施工部门, 发现一次罚当班负责人100元, 并限期整改;
十二、井上
通风设施的拆除和搬迁, 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或通风科批准后方可施工, 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拆除或搬迁, 否则按破坏通风设施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三、通风科要严格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化)加强风门、密闭等通风设施的正常维修, 提高工程质量, 减少漏风, 提高矿井的风量有效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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