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要求规范GB50325-2001
GB50325苯检测
101.69 3
92.32
80.27
75.85
4
5
6
采样体积,L
图 1 Tenax-TA 吸附管不同采气体积对苯的回收率
60.09 10
由表 1 和图 1 可看出:当采样体积大于 4L 时,苯的回收率出现下降 趋势,尤其是采样体积达到 10L 时,苯的回收率明显下降,仅相当于基 准管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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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室内空气中苯的测定
B.0.1 原理 本测定方法主要依据GB/T 11737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 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
空气中苯用活性炭管采集,然后 经热解吸或二硫化碳提取,用气相色 谱法分析,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定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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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国标GB50325-2001正式发布
1。
表 1: Tenax-TA 吸附管不同采气体积情况下的苯回收率(%)
试验序号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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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气体积(L)Leabharlann 回收率(%)3101.69
4
92.32
5
80.27
6
75.85
10
60.09
祝贺国标GB50325-2001正式发布
12
苯的回收率,%
120 100
80 60 40 20
祝贺国标GB50325-2001正式发布
13
苯的回收率 %
苯空气采样管 Tanex管采样体积对苯吸附性能的影响
100
90
80
70
60
50
系列2
40
30
20
10
0 1
采样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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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的要求,具体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苏州市卫生检测中心、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苏州城建环保学院、南开大学、清华大学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制完成的。
2001年11月26日建设部以建标[2001〕263号文批准,并会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调研国内外大量标准规范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情况,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验证性研究,提出征求意见稿。
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并反复修改形成送审稿后,经河南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会审定稿。
本规范为控制由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以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建设阶段为前提,对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选择、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的工作任务及工程检测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考虑了我国建筑业目前发展的水平,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工业发展现状,结合我国新世纪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并参照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
本规范共分六章和六个附录。
依次为:总则、术语、材料、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验收和附录。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希望各单位在工作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郑州市丰乐路4号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邮编:450053,传真:0371一3929453,E-mall:mtrwang @public2.zz.ha.o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苏州市卫生检测中心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苏州城建环保学院南开大学清华大学主要起草人:王喜元刘宏奎潘红熊伟韩华峰申建宇朱军巴松涛马良才朱强华丁建森裴王仁戴树桂周中平2 术语2.0.1 民用建筑工程 civil building engineering本规范所指民用建筑工程是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结构工程和装修工程的统称。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前言按照国家建设部关于制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要求,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已发布的涉及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的有关国家标准,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用于民用建筑工程时,为控制由其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对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检测及工程竣工验收等阶段的规范性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工程及仓储性建筑工程。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考虑了我国建筑业目前发展水平、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工业现状,结合我国新世纪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并参照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
本规范共分六章。
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材料,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
本规范由国家建设部提出。
本规范主编部门:河南省建设厅。
本规范编制管理单位: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本规范主编单位: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苏州市卫生检测中心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苏州城建环保学院南开大学清华大学本规范编制主要起草人员名单:王喜元、刘宏奎、潘红、熊伟、韩华峰、申建宇、朱军、巴松涛、马良才、朱强华、丁建森、丁建、裴玉仁、戴树桂、周中平一、总则1.0.1为了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室内装修工程的环境污染控制。
本规范不适用于构筑物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民用建筑工程。
1.0.3本规范中实施污染控制的污染物:放射性污染物氡(Rn-222),化学污染物甲醛、氨、苯及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1.0.4民用建筑工程按不同的室内环境要求分为以下两类:1、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办公楼、医院病房、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建筑工程;2、类民用建筑工程:旅店、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商场(店)、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室、医院候诊室、饭馆、理发店等公共建筑。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时间:2007-06-29 来源:综合整理编辑:HTL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 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Code for indoor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nt rolOf civil building engineering2001—11—26发布2002—01—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送审稿)前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制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要求,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已发布的涉及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的有关国家标准,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用于民用建筑工程时,为控制由其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对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检测及工程验收等阶段的规范性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工程及仓储性建筑工程。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考虑了我国建筑业目前发展水平、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工业现状,结合我国新世纪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并参照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
本规范共分六章。
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材料,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由国家建设部提出。
本规范主编部门:河南省建设厅。
本规范主编单位: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苏州市卫生检测中心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苏州城建环保学院南开大学本规范编制主要起草人员名单:目次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材料3.1 非金属无机建筑材料3.2 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3.3 涂料3.4 胶粘剂3.5 处理剂4 工程勘察设计4.1 一般规定4.2 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水平调查及防氡4.3 材料选择5 工程施工5.1 一般规定5.2 材料检验5.3 施工要求6 验收附录A 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中游离甲醛释放量环境测试舱法测定附录B 涂料、胶粘剂、处理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测定附录C 水性涂料、胶粘剂、处理剂中游离甲醛含量测定附录D 土壤中氡浓度测定附录E 室内空气中污染物的测定附录F 本规范用词说明1 总则1.0.1 为了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中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引起的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安全适用,制定本规范。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内容简介
文 献标识 码 : c
文章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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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每一个环节 抓起。本规范 结合 工程建
设 中勘 察设计 、 工 、验收等各个 环节 . 施 提出了控制污染 的具 体措施 和要 求 ,并 给出 相应 开始 , 选 到施
工及工程竣 工验收 ,对每 一环节实行控 制 ,才能使 民用建 筑室 内环境污染的控 制得到落实 ; 只有建 设单 位 察设计单 勘 位 、施 工单位 和工程 监理单位各 自承担 起相应 的责任 ,才能 达到对 民用建筑 室 内环境 污染最终控制 的 目的 。因此 ,标 准 的正 文部分 ,基本上按 照工程建设 的
Abt c: C & lr Ido ni r  ̄ tlP l t n C nrl。 h l sr t o , n or Ezr t na oui o t 『C , a 。 om lo o i
d E g er g i h fs n t n l tn ad n e p c o id o n i ei s e i t ai a s d r i rs e t f n o r n n t r o a p l t n c nr l o ii b i ig . T e sa d r / k f h l ol i o to r cvl ul n s u o f d h tn ad la e w oe—po e ue i l rc d r
cnrlt a po c dvl metf m 既p mt y ds n t ot o r et eeo n r o j p o k 。 ei i r g l tr ]§k _ l ̄ el e c a
t n. c n t c o i o o sr t n. c mpein a d tkn v r te p e t I ui o lt n a ig o e h c . t U b c me o eo a i o t t or n mp r n mf mes r g u ly f cvl ulig T e t d r a au i q ai o a ii n t b i n h s n ad d a
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doc
情感语录
1.爱情合适就好,不要委屈将就,只要随意,彼此之间不要太大压力
2.时间会把最正确的人带到你身边,在此之前,你要做的,是好
好的照顾自己
3.女人的眼泪是最无用的液体,但你让女人流泪说明你很无用
4.总有一天,你会遇上那个人,陪你看日出,直到你的人生落幕
5.最美的感动是我以为人去楼空的时候你依然在
6.我莫名其妙的地笑了,原来只因为想到了你
7.会离开的都是废品,能抢走的都是垃圾
8.其实你不知道,如果可以,我愿意把整颗心都刻满你的名字
9.女人谁不愿意青春永驻,但我愿意用来换一个疼我的你
10.我们和好吧,我想和你拌嘴吵架,想闹小脾气,想为了你哭鼻子,我想你了
11.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
其实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
12.生命中有一些人与我们擦肩了,却来不及遇见;遇见了,却来不及相识;相识了,却来不及熟悉,却还要是再见
13.对自己好点,因为一辈子不长;对身边的人好点,因为下辈子不一定能遇见
14.世上总有一颗心在期待、呼唤着另一颗心
15.离开之后,我想你不要忘记一件事:不要忘记想念我。
想念我的时候,不要忘记我也在想念你
16.有一种缘分叫钟情,有一种感觉叫曾经拥有,有一种结局叫命中注定,有一种心痛叫绵绵无期
17.冷战也好,委屈也罢,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你一句软话,一个微笑或者一个拥抱,我都能笑着原谅
18.不要等到秋天,才说春风曾经吹过;不要等到分别,才说彼此曾经爱过
19.从没想过,自己可以爱的这么卑微,卑微的只因为你的一句话就欣喜不已
20.当我为你掉眼泪时,你有没有心疼过。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6年版)
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28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现批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0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6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1、3.1.2、4.1.1、4.2.4、4.2.5、4.2.6、4.3.1、4.3.10、4.3.11、5.2.5、6.0.4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其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六年四月十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通知建标[2001]263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河南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GB 50325-2001,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1.0.5、3.1.1、3.1.2、3.2.1、4.1.1、4.1.2、4.2.4、4.2.5、4.2.6、4.3.1、4.3.3、4.3.10、4.3.11、5.1.2、5.2.1、5.2.3、5.2.5、5.2.6、5.3.3、5.3.6、6.0.3、6.0.4、6.0.18、6.0.20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目次1.0.1为了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中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工程、仓储性建筑工程、构筑物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房间。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使用前进行。 二、判断题 序号 试题 饰面人造木板可采用环境 测试舱法或干燥器法测定 1 游离甲醛释放量,当发生 争议时应以环境测试舱法 的测定结果为准。 民工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 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 2 质材料,可以采用沥青类 防腐、防潮处理剂。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 3 的民用建筑工程,严禁投 入使用。 三、填空题 序号 试题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人造 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 1 须测定 或 2 释放量 氡 9 含量 游离甲醛 游离甲醛 5 答案 页面 √ 16 × 11 √ 5 答案 页面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一、选择题 序号 试题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 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 砂、石、水泥等其放射性 1 内照射指数限量应符合()
A、IRa≤0.8 B、IRa≤1.0 D、IRa≤1.5
答案
页面
B
4
C、IRa≤1.2
聚氨酯漆测定固化剂中游 离苯二异氰酸酯的含量 后,应按其规定的最小稀 释比例计算出的聚氨酯漆 2 中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含 量,且不应大于() A、5g/Kg C、7g/Kg
控制的施工 图设计文件 及工程设计 变更文件。 3、建筑材 料和装修材 料的污染物 含量检测报 告、材料进 场检验记 录、复检报 告。 4、与室内 环境污染控 制有关的隐 蔽工程验收 记录、施工 记录。 5、样板间 室内环境污 染物浓度检 测记录(不
做样板间的 除外)
检测点; 3、房间使 用面积大于 100m2 时, 设 3-5 个检测 点 五、论述题 序号 1 试题 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 工程验收时,应检查哪些 资料? 答案 1、工程地 质勘查报 告、工程地 点土壤中氡 浓度检测报 告、工程地 点土壤天然 放射性核素 镭-226、钍 -232、钾-40 含量检测报 告。 2、设计室 内环境污染 页面 14
对《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T50325—2001)2006版修订条款的释解
或 是 电化学直 读式 仪器 。便携式 的比色计 其测量原理
国内 一 统 刊号C 3 1 4 r N 14 / B .2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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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规范 》( B T 0 2 .0 1,对室 内环境 质量验收_ G /5 3 52 0 ) T作 型仪 器是靠 空气 的扩散平 衡 ,所 以从仪 器放 置到能正
提 出了具体 的技术 要求 。根据 这几 年 的执 行情况 ,建 常 获得数 据需 要 平衡较 长的时 间 ,如 连续测 氡仪一般 5 设部 于20年4 06 , 准发布 了国家标准 《 q批 民用建 筑工程 需要 放置4分 钟甚 至更长 时间 。一般被 动扩散 式仪器
光度法 的测定结果为准” 。
目前室内空气中氡的现场检测一般使用便携式仪
G / 02规 范允 许 甲醛 可 以采 用现 场 检 测 方 BT535
器。其测量原理多为闪烁瓶法或半导体法。闪烁瓶法 法 。但 是对现 场式 测量仪 器没有 详细规 定 ,只要 求测 仪器 灵敏度 及测量 准 确度较 高 。半导体 法仪器 结构 简 量 结 果在(~ .0mg 0 0 ) / 测量 范 围 内的测 量 不确定 度应 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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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e ch n, c a
测 l 试
E × ch a n 9 e
对 《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 02 — 0) 06 35 0 20 版修订条款 2 1
1 . 上海市徐汇区环境监测站:2 .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为规范 和控制 由建筑 材料和装 修材料产 生 的室 内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26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通知》的要求,GB50325-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正式正式施行,其中的强制性条文如下:3.1.1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为:内照指数和外照指数均不大于1.0。
3.1.2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的分类标准(A类、B类)。
3.2.1 室内用人造木板,必须测定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
4.1.1 新建、扩建前必须进行本底氡浓度的测定,并提供检测报告。
4.2.4 本底氡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3-5倍以下时,应按"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的一级防水要求,对基础进行处理。
4.2.5 本底氡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5倍以上时,除按上条进行处理外,还应按《新建低层住宅建筑设计与施工中氡控制导则》的有关规定,采取综合建筑构造措施。
4.2.6 一类民用建筑工程的本底氡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5倍以上时,应进行工程点土壤中的镭、钍、钾的比活度测定。
当内照指数大于1.0或外照指数大于1.3时,工程地点土壤不得回填。
4.3.1 一类工程必须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材料和装修材料。
4.3.3 一类工程的室内装修必须采用E1类人造板材及饰面人造木板。
4.3.10 室内装修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4.3.11 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释放量不应大于0.10%。
5.1.2 建筑和装修材料进场检验,不符合设计和本规范要求的,禁止使用。
5.2.1 无机非金属建筑和装修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检测报告。
5.2.2 室内装修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有游离甲醛含量或释放量检测报告。
土壤氡浓度情况说明
土壤氡浓度情况说明一、我国土壤氡浓度概况室内氡是《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国家标准(GB50325-2001)中控制的5中污染物之一。
国内外大量研究结果表明,土壤氡是室内氡的主要来源之一。
因此,为控制室内氡污染,《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要求在工程勘察设计阶段进行土壤氡测量。
在这种背景下,建设部与2003年开始组织进行了“中国土壤氡水平研究”课题专项研究工作。
此专项工作组织全国18个城市参加,对当地进行网格化土壤氡浓度测量,实际考察全国土壤氡浓度情况,绘制出了全国土壤氡浓度分布图,统计出了全国土壤氡浓度平均值。
由《中国土壤氡概况》可知,此次专项研究工作计算了全国144个城市的氡浓度平均值(背景值),并相应设定了每个城市须进行工处理的土壤浓度异常量限标准(防护控制标准),划分出土壤氡高背景城市17个,中背景城市101个,低背景城市26个。
二、我国土壤氡高背景区我国土壤氡高背景区11片,主要为以下11个区域:(1)华南——华东高背景区:这是最大的一片土壤氡高背景区,它覆盖了广东、福建、浙江、湖南省的大部分及江西、广西、贵州、海南省的一部分。
(2)云南省中南部高背景区:它包括了昆明的一个旧地区。
这个旧地区是我国土壤氡背景水平最高的地区,相当于全国平均值的3倍。
(3)秦岭——伏牛山——大别山高背景区:包括安徽省的西南部、河南省的中南部及陕西省的中部。
(4)宝鸡——汉中高背景区:处于陕、甘、川三省交界地区。
(5)河西走廊高背景区:包括甘肃省的武威、张掖地区。
(6)内蒙古——新疆——甘肃三省(区)交界地带高背景区:包括内蒙古、甘肃两省的西部及新疆东部。
(7)准葛尔盆地边缘高背景区:包括阿尔泰山的大部分及新疆西部的塔城——阿拉山口一带。
(8)山东半岛东部及山东省中南部高背景区:包括山东半岛的烟台、威海、文登、荣成等地区及鲁中南的泰安、蒙阴地区。
(9)大兴安岭——燕山——太行山高背景区:包括内蒙古的东部及中南部、河北省的北部、山西省的东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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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按照国家建设部关于制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要求,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已发布的涉及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的有关国家标准,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用于民用建筑工程时,为控制由其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对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检测及工程竣工验收等阶段的规范性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工程及仓储性建筑工程。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考虑了我国建筑业目前发展水平、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工业现状,结合我国新世纪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并参照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
本规范共分六章。
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材料,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
本规范由国家建设部提出。
本规范主编部门:河南省建设厅。
本规范编制管理单位: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本规范主编单位: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苏州市卫生检测中心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苏州城建环保学院南开大学清华大学本规范编制主要起草人员名单:王喜元、刘宏奎、潘红、熊伟、韩华峰、申建宇、朱军、巴松涛、马良才、朱强华、丁建森、丁建、裴玉仁、戴树桂、周中平一、总则1.0.1为了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室内装修工程的环境污染控制。
本规范不适用于构筑物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民用建筑工程。
1.0.3本规范中实施污染控制的污染物:放射性污染物氡(Rn-222),化学污染物甲醛、氨、苯及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1.0.4民用建筑工程按不同的室内环境要求分为以下两类:1、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办公楼、医院病房、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建筑工程;2、类民用建筑工程:旅店、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商场(店)、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室、医院候诊室、饭馆、理发店等公共建筑。
1.0.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遵守国家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工程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
1.0.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2.0.1民用建筑(civil building):指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商店、体育馆、旅馆、医院、展览馆等。
2.0.2民用建筑工程(civil building engineering):本规范所指民用建筑工程是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结构工程和装修工程的统称。
2.0.3室内环境污染(indoor environmental pollution):室内空气中混入有害人体健康的氡、甲醛、苯、氨、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
2.0.4室内空气环境指标(standard for indoor air environmental):室内空气中有害污染物含量的限值。
2.0.5建筑材料环境指标(standard for building materials):建筑材料中有害成份的含量的限值。
2.0.6环境测试舱(environment test chamber):一种模拟室内环境对建筑材料有害物释放量进行测试的设备。
2.0.7质量厚度(mass thickness):物质的厚度与其密度的乘积,即单位面积上的质量。
2.0.8放射性比活度(specific activity):某种材料单位质量的某种放射性核素的活度。
2.0.9放射性等效比活度(equalizing specific activity):某种材料中镭( )的比活度( )、钍(232Th)的比活度( )、钾( ) 的比活度(),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值: ;其式中 --放射性等效比活度,单位:。
2.0. 10人造木板(wood-based panels):以木质及植物纤维为原料经机械加工分离成各种形状的单元材料,再经组合并加入胶粘剂压制而成的胶合板、纤维板或刨花板等板材。
2.0. 11饰面人造木板(decorated wood-based panels):以人造木板为基材,经涂饰或复合各种装饰材料面层的板材。
2.0. 12水性涂料(water based coatings):以水为稀释剂的涂料。
2.0. 13水性胶粘剂(water based adhesives):以水为稀释剂的胶粘剂。
2.0. 14水性处理剂(water based treatment agents):以水作为稀释剂,能浸入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内部,提高其阻燃、防水、防腐等性能的液体。
2.0. 15溶剂型涂料(solvent-thinned coatings):以有机溶剂作为稀释剂的涂料。
2.0. 16溶剂型胶粘剂(solvent-thinned adhesives):以有机溶剂作为稀释剂的胶粘剂。
2.0. 17游离甲醛释放量(content of released formaldehyde):在环境测试舱法或干燥器法的测试条件下,木制板材材料中释放游离甲醛的量。
2.0.18游离甲醛含量(content of free formaldehyde):在穿孔法的测试条件下,材料单位质量中含有游离甲醛的量。
2.0.19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content):在常压下,沸点(或初馏点)不大于250℃的有机化合物。
三、材料3.1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3.1.1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3.1.2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进行分类时,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3.1.2的规定。
表3.1.23.1.3空心率大于Ra-226、钍Th-232、钾K-40的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满足内照射指数(IRa)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数(Ir)不大于1.3。
3.1.4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的测试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规定。
3.2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3.2.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测定游离甲醛的含量或游离甲醛的释放量。
3.2.2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应根据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限量划分为E1类和E2类。
3.2.3当采用环境测试舱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并依此对人造木板进行分类时,其限量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表3.2.33.2.4限量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表3.2.43.2.5时,其限量应符合表3.2.5的规定。
表3.2.53.2.6当发生争议时应以环境测试舱法的测定结果为准;胶合板、细木工板宜采用干燥器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等宜采用穿孔法测定游离甲醛含量。
3.2.7环境测试舱法,宜按本规范附录A进行。
3.2.8穿孔法及干燥器法,应符合国家标准《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实验方法》GB/T 17657——1999的规定。
3.3涂料3.3.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涂料,应测定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表3.3.1(TVOC)和游离甲醛限量3.3.2后,测定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苯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表3.3.2和苯限量3.3.3的含量后,应按其规定的最小稀释比例计算出的聚氨酯漆中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含量,且不应大于7g/kg。
测定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气相色谱测定氨基甲酸酯预聚物和涂料溶液中未反应的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单体》GB/T 18446——2001的规定。
3.3.4水性涂料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游离甲醛含量的测定方法,宜按本规范附录B进行。
3.3.5溶剂型涂料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苯含量的测定方法,宜按本规范附录C进行。
3.4胶粘剂3.4.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胶粘剂,应测定其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3.4.1的规定。
表3.4.1(TVOC)和游离甲醛限量3.4.2(TVOC)和苯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3.4.2的规定。
表3.4.2(TVOC)和苯限量3.4.3(TDI)的含量,并不应大于10g/kg,测定方法可按国家标准《气相色谱测定氨基甲酸酯预聚物和涂料溶液中未反应的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单体》GB/T18446-2001进行。
3.4.4水性胶粘剂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苯含量测定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3.4.5溶剂型胶粘剂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苯含量测定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3.5水性处理剂3.5.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阻燃剂、防水剂、防腐剂等水性处理剂,应测定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3.5.1的规定。
表3.5.1(TVOC)和游离甲醛限量3.5.2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四、工程勘察设计4.1一般规定4.1.1对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前,必须进行建筑场地土壤中氡浓度的测定,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4.1.2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必须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用途,选用符合本规范规定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
4.1.3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通风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有关规定。
4.2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调查及防氡4.2.1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包括工程地点的地质构造、断裂及区域放射性背景资料。
4.2.2当民用建筑工程处于地质构造断裂带时,应根据土壤中氡浓度的测定结果,确定防氡工程措施;当民用建筑工程处于非地质构造断裂带时,可不采取防氡工程措施。
4.2.3土壤中氡浓度的测定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4.2.4民用建筑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带区域3倍及以上、5倍以下时,工程设计中除采取建筑物内地面抗开裂措施外,还必须按国家现行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中的一级防水要求,对基础进行处理。
4.2.5民用建筑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带区域5倍及以上时,工程设计中除按本节第4.2.4条规定进行防氡处理外,还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新建低层住宅建筑设计与施工中氡控制导则》GB/T 17785--1999的有关规定,采取综合建筑构造措施。
4.2.6 I类民用建筑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5倍及以上时,应尽心工程地点土壤中的镭-226、钍-232、钾K-40的比活度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