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音乐形式美的法则(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音乐形式美的法则(一)
摘要]发现美、创造美是音乐艺术的起点和归宿,透过音乐形式美的法则,借助音乐创作与音乐表演等环节来阐释音乐形式中的和谐美,才能更好的指导人们发现和创造美。
关键词]音乐形式美的法则
一、音乐形式美的法则
所谓形式。就是构成事物的各种元素之组织或安排,它虽是事物的外在表现,却蕴含着内在的运动规律。作为音乐形式,它是构成音乐各种元素的组织和安排。音乐形式的构成包括基本要素、组织手段和形式美的法则三个方面。如图所示:
形式美的法则不仅是音乐形式构成的一部分,更是连接音乐基本要素与组织手段的关键纽带。世间美好的事物,展示给人们的是形式上的特征。尽管事物的形式组成的基本要素或质料不尽相同,但是在组合形式上有共同内在规律。这些体现形式要素组合方式的原则或规律,则称之为形式美的法则。人们在长期的审美活动中,对美的形式进行了探索和概括,在不断更新审美意识的基础上形成形式美的法则。
二、音乐创作中形式美的法则
作曲家创作具有音乐美的乐曲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精神生产劳动,是艺术创新实践。通常创作过程可分为相对独立的三个环节,即感受、创意与塑形。形式美的法则始终贯穿于各个环节,起着关键的作用。
(一)感受
音乐创作之孕育阶段。作曲家通过接触现实生活的原始素材,再经过熟悉、认识、提炼等感性及理性活动,获得深刻的审美感受和体验,触发自己的创作欲望。作曲家注重从生活中获取感受与启示,掌握生活的整体印象、气氛及其运动的过程,领悟某种意境、神韵和魅幻。这是由于音乐难以直接表现具体形象而带来的创作特点。同样。作曲家也能从现存的音乐中获得灵感而进行创作,因为这些是在已被典型化的生活在音乐中的具体反映。而获取灵感的前提仍然是准确把握形式美的法则,作曲家的审美观、个人修养和生活阅历等对创作欲望的形成有决定性影响。音乐形式美的法则在整个创作过程中起着标杆的作用。
(二)创意
作曲家将创作欲望及感情转化为音响的过程则是基本乐思的形成。音乐艺术的特点是以音响为其载体,现实生活、对象、情感、意境等等都将转化为由乐音构成的音响。作曲家汲取前人的经验,对前人的音乐表现手段与手法进行分析、判断、提炼,通过自己的重新设计、编排、想象进行再创造,产生新的音响。因此。熟悉音乐的历史,掌握音乐语言特点和领悟当代音乐潮流精髓是创作的重要条件。这是一个继承与创新、借鉴与消化的关系。
现实生活中最典型、最概括且最富有的情感特征是作曲家感悟的结晶。这些构成了创作的主要乐思。将其转换成音乐时,最初可能是一种节奏型、一种特定的和弦,但更常见的是动机或一个音乐主题。这些为整部乐曲奠定了基础。基本乐思形成的同时,体裁、样式、曲式等也搭建起来。因此,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创作难以分割。音乐形式美的法则正是贯穿和连接形式要素与组织手段之间必不可少的中介环节。
创作需要灵感,灵感是一种通过长期艰苦构思活动后产生的一种飞跃现象,使作曲家得到一种“顿悟”,这种“顿悟”便是美的法则的长期积累与运用的体现。这种法则的运用使得具体内容与实际音响的对应关系常处于最佳状态,推动创造活动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