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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能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能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能为了更好地展开对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能的描述,我将提供一个合适的格式来撰写这篇文章。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能1. 公司概述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公司是浙江省属的一家重点国有企业,致力于推动浙江省的基础设施和建设项目的发展。

公司成立于xxxx年,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组织架构,确保各个部门高效协作,为浙江省的建设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2. 组织架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的组织架构分为以下几个层级:2.1 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决策。

董事会由浙江省政府指派的董事组成,董事会主席由省政府指定。

2.2 监事会监事会独立于董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运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监事会成员由省政府任命,由其中一位监事担任主席。

2.3 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公司的日常经营策略和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办公室由总经理领导,下设助理和各类职能部门。

2.4 部门一部门一的职能是 xxxxx。

2.5 部门二部门二的职能是 xxxxx。

2.6 部门三部门三的职能是 xxxxx。

3. 部门职能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的各个部门承担着不同的职能,以下是部分部门的介绍:3.1 市场开发部市场开发部负责进行市场调研和项目前期的投资评估工作,寻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项目。

部门的职能包括与政府和企业进行沟通,策划和组织项目投资。

3.2 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部负责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

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规划和执行公司资产的投资和运营策略,确保公司的财产和投资的安全和利益最大化。

3.3 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

部门的职能包括项目的招标和合同管理,与承包商和设计单位进行合作,确保项目按期完工。

3.4 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部负责公司的财务决策和财务报告。

部门的职责包括编制年度预算和财务计划,审核和监控资金的流动和使用,提供财务数据和分析给各部门和管理层。

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试行)

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试行)

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促进省属国有企业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省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省属企业”)是指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控股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本制度所称子企业是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出资设立的全资子企业、持有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或通过其它方式对其实施有效控制的企业.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财务事项是指省属企业财务发展规划、内部财务会计制度、重要会计政策、年度财务预决算、资产核销,以及其他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重大影响是指该财务事项涉及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或达到本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10%以上(含10%)且不低于1000万元。

第二章报告事项第四条重大财务事项分为报批事项和报备事项.报批事项须经省国资委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报备事项为告知事项。

第五条以下事项为报批事项:(一)省属企业及下属各级子企业清产核资中不良资产核销;(二)省属企业及下属各级子企业限额以上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三)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四)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年度财务决算;(五)按有关规定应向出资人报告的其他重大财务事项。

第六条以下事项为报备事项:(一)省属企业财务发展规划、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年度财务预算;(二)省属企业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三)省属企业及下属各级子企业限额以下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四)省属国有控股企业或省属企业下属上市公司以及资产总额或销售收入占集团合并资产总额或销售收入10%以上子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五)省属国有控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六)省属企业及下属子企业当期发生重大亏损或重大资产损失;(七)省属企业及下属子企业重大债务重组;(八)省属企业及下属子企业重大项目的政府拨款、补贴;(九)省属企业及下属子企业当期发生的对企业财务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包括重大投融资、重大对外担保、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诉讼仲裁、重大资产采购等。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首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浙人专[2005]291号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首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浙人专[2005]291号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首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正文:----------------------------------------------------------------------------------------------------------------------------------------------------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首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浙人专[2005]291号)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省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行步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现就省属事业单位首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首次实行聘用制度的适用范围省属事业单位中,除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外,至今尚未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适用本意见。

二、关于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省属事业单位首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原固定制职工、新进职工,都要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关系。

省属事业单位在首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时,可以按照人员聘用的有关程序,采用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方法,优先从本单位现有职工中选聘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也可以在考核的基础上,采用与现有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的办法予以过渡。

省属事业单位开展首次人员聘用时,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一)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享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先进工作者;(二)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到地方工作不满3年的;(三)现役军人家属和烈士遗属;(四)残疾人;(五)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4级伤残的;(六)在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七)国家及省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

职工经鉴定患有现实医疗条件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精神病,可以缓签聘用合同,缓签期延续至前述情况消失;或者只保留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直至该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浙江省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规定

浙江省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规定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24号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1〕84号)精神,结合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省直其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其他事业单位是指除省属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

二、清理核查津贴补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

全面清理核查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摸清收入来源、支出去向、账户情况和津贴补贴实际发放水平,坚决取消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准确核定津贴补贴水平。

清理核查工作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明电〔2009〕42号)规定具体实施。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核定(一)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由相当于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

绩效工资水平由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物价消费水平、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以及已实施绩效工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与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并以此作为调控不同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基准线,根据单位的分类、财政经费保障力度等因素,建立分类规范、调控制度,进行限高、稳中、托低。

首次核定时,由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对清理核查后省直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平均水平进行确认,以确认后的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平均水平和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作为核定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和确定基准线的主要参考依据。

1、对于财政补助单位的规范和调控对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要加大规范和调控力度。

浙江省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规定

浙江省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规定

浙江省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规定浙江省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规定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224号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21〕84号)精神,结合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省直其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其他事业单位是指除省属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

二、清理核查津贴补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

全面清理核查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摸清收入来源、支出去向、账户情况和津贴补贴实际发放水平,坚决取消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准确核定津贴补贴水平。

清理核查工作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明电〔2021〕42号)规定具体实施。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核定(一)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由相当于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

绩效工资水平由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物价消费水平、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以及已实施绩效工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与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并以此作为调控不同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基准线,根据单位的分类、财政经费保障力度等因素,建立分类规范、调控制度,进行限高、稳中、托低。

首次核定时,由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对清理核查后省直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平均水平进行确认,以确认后的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平均水平和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作为核定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和确定基准线的主要参考依据。

浙江省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

浙江省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

1、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1)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2)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萧山发电厂;(4)台州发电厂;(5)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8)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9)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0)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11)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12)浙江浙能前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3)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15)浙江浙能金华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6)浙江浙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浙江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公司4、机场管理公司5、国航浙江公司6、省机电集团公司(1)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浙江运达风力发电工程有限公司(3)浙江省机电实业有限公司(4)浙江永新化工有限公司(5)浙江永进化工有限公司(6)浙江新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7)浙江红旗机械有限公司(8)浙江仪表有限公司(9)浙江保达机电环保包装有限公司(10)浙江省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11)浙江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浙江远望实业有限公司(13)杭州锦绣饭店(14)浙江省万里教育集团(15)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16)宁波机械工业学校(17)浙江省机械工业情报研究所7、浙江石化建材集团公司8、浙江商业集团公司(1)浙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浙商食品集团有限公司(3)浙江浙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4)浙江浙商拍卖有限公司(5)浙江时代大厦有限公司(6)嘉凯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浙江省糖业烟酒有限公司(10)浙江新世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11)浙江华商控股有限公司(12)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13)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14)浙江商业技师学院9、浙江物产集团公司(1)浙江物产实业控股有限公司(2)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3)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有限公司(4)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浙江物产燃料集团有限公司(6)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8)浙江物产物流投资有限公司(9)浙江物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浙江物产新疆有限公司(11)浙江物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2)浙江物产国际货运有限公司(13)浙江东茂宾馆有限公司(14)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10、杭钢集团公司(1)浙江蓝贝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3)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现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4)浙江杭钢高速线材有限公司(5)杭州钢铁厂小型轧钢股份有限公司(6)浙江钱塘港口物流有限公司(7)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8)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11、浙江轻纺集团公司(1)绍兴中轻物流有限公司(2)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3)浙江中国轻纺城中金市场投资有限公司(4)浙江宝驰置业有限公司(5)新余中国轻纺城现代物流中心有限公司(6)绍兴县中国轻纺城新东区市场开发有限公司(7)江西中轻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8)绍兴县众联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12、浙江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1)浙江湖州丝绸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2)浙江中维丝绸集团有限公司(3)中维双林制丝有限公司(4)中维药业浙江中维药业有限公司13、巨化集团公司(1)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2)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3)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硫酸厂(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氟聚合物事业部(5)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6)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7)巨化集团公司锦纶厂(8)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9)浙江巨化建化有限公司(10)巨化集团公司冷轧薄板厂(11)巨化集团公司制药厂(12)巨化集团公司热电厂(13)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14)浙江巨化新联化工有限公司(15)巨化集团公司兴化实业有限公司(16)巨化集团公司工程有限公司(17)浙江南方工程建设监理建设有限公司(18)巨化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分公司(19)巨化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20)巨化集团公司运输分公司(21)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22)巨化集团建德矿业有限公司(23)浙江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4)浙江巨化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14、长广集团公司15、三狮集团公司16、省建设集团公司17、省交通集团公司(1)浙江沪杭甬告诉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3)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4)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5)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6)浙江杭新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7)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8)浙江台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9)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0)浙江黄衢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1)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2)浙江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13)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4)杭金衢高速公路分公司(15)浙江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6)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17)浙江省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8)浙江浙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19)浙江浙西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1)浙江金基置业有限公司18、省水利水电集团公司子公司:(1)浙江水利水电物资总公司(2)浙江浙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浙江省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4)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5)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6)浙江省疏竣工程有限公司(7)浙江省水电建筑机械有限公司(8)浙江省围海工程公司(9)浙江省水电建筑基础工程公司参股公司:(1)临安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3)浙江珊溪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4)泰顺仙居水力发电有限公司(5)瑞安高湖水电站有限公司(6)金华沙畈二级电站有限公司(7)湖州环太湖开发有限公司(8)丽水玉溪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9)龙泉瑞垟二级水电站有限公司(10)云和沙铺砻水力发电有限公司(11)浙江龙川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2)松阳谢村源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3)浙江松阳安民水电站有限公19、省农发集团公司(1)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上虞有限公司(2)浙江省农都农产品有限公司(3)浙江新农都(4)浙江润和房产集团有限公司(5)浙江农发市政园林工程(6)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上虞有限公司(7)浙江省农都农产品有限公司(8)浙江新农都(9)浙江润和房产集团有限公司(10)浙江农发市政园林工程(11)中国农业网20、浙江中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2)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3)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浙江元通机电工贸有限公司(5)浙江中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6)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1、浙江荣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2、浙江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浙江东方集团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2)浙江东方集团茂业进出口有限公司(3)浙江东方集团嘉业进出口有限公司(4)浙江东方集团服装服饰业进出口有限公司(5)浙江东方集团新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6)浙江东方集团恒业进出口有限公司(7)浙江东方集团华业进出口有限公司(8)浙江东方集团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9)浙江东方集团骏业进出口有限公司(10)浙江东方集团建业进出口有限公司(11)浙江东方集团盛业进出口有限公司(12)浙江东方集团浩业贸易有限公司(13)浙江东方国际货运公司(14)浙江东方蓬莱置业有限公司(15)浙江新帝置业有限公司(16)宁波狮丹努集团有限公司(17)杭州舒博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财政厅、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属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属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属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公布日期】2018.12.05•【字号】浙财文〔2018〕77号•【施行日期】2019.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浙江省财政厅、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属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文〔2018〕77号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电集团、浙江出版联合集团:为进一步加强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省属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行为,现将《浙江省省属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2018年12月5日浙江省省属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规范省属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行为,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浙江省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浙文资〔2015〕1号)、《浙江省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浙财文资〔2016〕21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省财政厅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文化企业(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下同)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下同)的重大事项管理。

本细则所称重要子公司根据国有文化企业发展战略、子公司规模和影响力等因素认定,一般为二、三级企业中的公益类文化企业和战略竞争类文化企业及上市公司和挂牌企业(指新三板挂牌)。

重要子公司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目前认定的重要子公司包括:浙报集团下属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广电集团下属浙江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蓝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出版联合集团下属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出版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东海电影集团下属浙江时代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属事业单位改制的若干政策意见-浙政办函[2002]4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属事业单位改制的若干政策意见-浙政办函[2002]4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属事业单位改制的若干政策意见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属事业单位改制的若干政策意见(浙政办函[2002]45号)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快省属事业单位改革步伐,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浙政发[2001]6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省属事业单位改制提出如下政策意见,请省级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改制范围和方式按照社会职能、经费来源的不同,对省属事业单位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进行改革。

重点是生产经营类、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特别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要改制为企业;对通过市场化运作能够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可通过试点,逐步创造条件改制为企业;对监督管理类等事业单位中从事后勤保障、专业技术服务职能,自身具有营利能力的部分,条件成熟的,可剥离后改制为企业。

省属事业单位要因地制宜,采取股份制、合伙制等多种有效形式,实行产权制度改革。

对无法正常运作的单位,可予以合并重组,个别特别困难的,可予以撤销。

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控股、参股、收购、兼并等途径参与省属事业单位改制。

省属事业单位实行改制,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完善的激励与制约机制。

在改制时,鼓励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提倡经营者持大股、业务骨干多持股。

省属事业单位改制后,要按规定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并及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手续。

二、妥善处置国有资产省属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其产权界定、资产评估、资产核销与剥离、股本设置与管理等,参照省政府《关于加快省属企业改革的通知》(浙政发[1998]159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浙江省省直属单位(杭州市市区)腾空公有住房出售和租赁管理办法

浙江省省直属单位(杭州市市区)腾空公有住房出售和租赁管理办法

浙江省省直属单位(杭州市市区)腾空公有住房出售和租赁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推进省直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进程,结合省直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腾空公有住房来源1999年底停止实物分房时尚未分配使用的公有住房,2000年1月1日以后因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而腾退给单位的原购房改房、原租赁公房,因其它原因腾退给单位的住房。

二、销售管理(一)腾空公有住房原则上只售不租。

省直单位的腾空公有住房,优先出售给本单位在杭州市市区的无房户或现住房未到浙政办发(1996)177号文件规定标准下限的职工。

腾空公有住房出售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基价为一类4400元,二类3780元,三类3090元,四类2640元,五类2280元,六类1720元,七类1480元,八类1300元,结合成新、结构、楼层、朝向增减系数(按杭政发[1995]12号文件执行)后的单价为实际出售,最低限价不得低于同地段基价的50%。

超标准面积分部按市场评估价执行,最低限价不得低于腾空公有住房出售基价的70%。

(二)购买腾空公有住房的职工家庭,在标准内,每平方米的住房补贴,不得高于已购腾空公有住房单价与当年本人购买该套公房的房改成本价的差价。

如已足额领取住房补贴的家庭(将住房补贴资金划入职工个人住房补贴帐户限视作领取),购买单位腾空公有住房,除了支付已领取的全额住房补贴外,本人另需自负部分不得低于当年本人购买该套会房的房改成本价。

(三)未享受过房改政策的职工,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腾空公有住房,视同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在规定住房标准面积以内的,免征契税;超出规定住房标准面积部分,须照章缴纳契税。

房改房换购经济适用住房,如何计征契税,按杭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单位出售腾空公有住房所得购房款专项用于职工住房补贴。

(五)职工购买单位腾空公有住房的程序按公有住房出售办法执行。

三、租赁管理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适量腾空公有住房作为廉租房和异地调入职工的周转房。

浙江出台省属国企分类监管政策

浙江出台省属国企分类监管政策

浙江出台省属国企分类监管政策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关于明确省属企业功能定位实施分类监管的意见》中,明确了浙江省国资委监管和代管的19 家省属企业本级的功能分类。

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对中央企业实行分类考核、分类监管,已被国务院国资委列入今年深化国资改革九项重点任务。

上述《意见》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和浙江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决策部署的配套性文件,将浙江省属企业功能定位主要分为功能类和竞争类。

其中,浙江省能源集团、浙江省铁路集团、浙江省交通集团、浙江省海港集团等9 家企业本级为功能类企业,物产中大集团、浙江省建设集团、浙江省国贸集团、杭钢集团、巨化集团等10 家企业本级为竞争类企业。

功能类企业主要指主业属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或特定功能的企业,包括重大基础设施或大项目投资建设、针对公共产品提供的专用性资产、完成政府特定目标或产业政策目标等的企业。

竞争类企业主要指主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业务上不承担特定功能的企业,不具有资源、客户或市场上的特殊性,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商业化运作,满足通常市场需求。

按照上述分类原则,《意见》明确了浙江省国资委监管和代管的19 家省属企业本级的功能分类。

对浙江省属企业所属子公司的具体分类,《意见》明确要实行功能类和竞争类业务板块有效分离,由浙江省属企业本级根据相关分类原则认定,并报省国资委备案。

对国企实行分类考核、分类监管,是浙江省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

在薪酬改革领域,去年7 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省管企。

《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1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更新信息(最新)

《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1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更新信息(最新)

一、更新后的岗位目录可通过下列链接查询:《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1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更新)》二、更新信息涉及以下方面:1、有关招聘单位情况的变化。

由于原公布的浙江公路技师学院岗位已经完成招聘工作,不再在列;同时,浙江省皮肤病医院、浙江省淡水水产所等2单位有阶段性用人需求变化,本次新增入列。

更新后,实际招聘单位55家。

2、有关招聘岗位情况的变化。

招聘单位剔除了已经完成招聘或决定不再招聘的岗位,根据用人需求实际增加了少量岗位,或对个别岗位原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了微调。

更新后,招聘岗位数1466个,招聘人数4162人。

三、各单位后续招聘工作仍按原公布的办法进行。

应聘人员报名或向有关部门、单位咨询相关事项前,请务必先仔细阅读。

有关内容(含报名表)请通过以下内容查询: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和探索分业分类开展招聘工作、逐步扩大事业单位自主用人权的精神,部分省属事业单位分别制定2021年度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方案,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联合公布招聘信息。

一、招聘单位与岗位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信息见《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1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特岗目录》)。

(一)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为浙江省部分省属事业单位及中央部委在杭事业单位,共54家。

为查索方便,分4类(A—本科高校;B—职业院校;C—医院;D—其他科研单位)。

具体见《特岗目录》中的“招聘单位目录”,可供应聘者查阅有关单位简介、信息公开网址及报名、联系方式等。

(二)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在《特岗目录》中按单位类别分列,主要是需要聘用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的短缺专业、特殊技能人才的专业技术岗位。

1795个教师(含部分教辅)、医药护技、科研岗位,计划招聘5181名工作人员。

目录内的省属医院在本年度内均曾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尚有缺额(或可能出现缺额)的岗位及部分新增岗位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浙江省省直属单位住房补贴暂行办法

浙江省省直属单位住房补贴暂行办法

浙江省省直属单位住房补贴暂行办法浙江省省直属单位(杭州市市区)住房补贴资金筹集、拨付和管理暂行办法省直房发[2001]1号第一条根据浙江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和杭州市关于《杭州市市区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杭州市市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省直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杭州市市区的省直属单位(含中央在杭单位)住房补贴资金筹集、拨付、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住房补贴包括住房公积金补贴(1999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由单位按月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一次性住房补贴(对已享受实物分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职工和1998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由单位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和工龄住房补贴(对1994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和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职工由单位再给予一次性工龄住房补贴)三种。

职工申领住房补贴的资格、条件和标准按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住房补贴资金按下列渠道列支:一、住房公积金补贴(一)行政、事业单位按《杭州市市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在“社会保障费”中列支。

(二)企业经批准后在成本中列支。

二、一次性住房补贴和工龄住房补贴行政单位和比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首先在单位住房资金、职工福利费及其他自有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经省财政厅批准,从原可用于购建住房的预算外资金中列支,仍有困难的,按规定申请从城市住房基金、财政专项补贴中安排。

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从单位住房资金、单位自有资金等渠道自筹解决,不足部分经省财政厅批准,从原可用于购建住房的预算外资金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企业首先使用单位住房资金、单位自有资金,不足部分经批准后在成本中列支。

第五条对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由单位自职工参加工作的次月起按月直接计发住房公积金补贴,并按《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的规定纳入住房公积金管理。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属国有企业建立新型劳动关系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0]17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属国有企业建立新型劳动关系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0]17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属国有企业建立新型劳动关系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属国有企业建立新型劳动关系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0〕17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建立新型劳动关系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0年十月十二日省属国有企业建立新型劳动关系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推进省属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型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新型劳动关系是指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通过与职工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从而转换历史形成的按所有制性质确定的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建立企业自主用工、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市场化用工机制。

第三条要把建立新型劳动关系作为省属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依法办理、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规范有序地做好劳动关系转换工作。

第四条企业改制时,要按规定要求制订转换劳动关系的实施方案。

具体程序是:(一)拟订转换劳动关系的实施方案。

(二)广泛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在修改和完善的基础上提请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三)经企业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同意,报省劳动保障厅审核后实施;涉及国有资产提留的,同时报省财政厅(国资办)审核。

第五条企业改制后,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改制后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与留用职工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管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管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省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资,是指企业境内外股权投资(含新设子公司、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对已投资项目追加投入等)以及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含购置土地房屋、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金融投资(含证券投资、外汇投资、委托理财、金融衍生业务等)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省属国有企业,是指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以下简称省属企业本级)及其各级全资、控股或其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省属企业所属企业)。

第四条省属国有企业投资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投资活动应符合国家和全省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土地、环保等有关政策法规;(二)投资活动应符合省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方向、企业发展规划和主业发展需要;(三)投资活动应符合省属国有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四)投资规模应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五)由新投资形成的全资、控股(含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层级,连同省属企业本级,原则上总数不超过三级;(六)凡列入省重点建设的项目,按照《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136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省国资委依法对省属国有企业的投资活动履行出资人职责,进行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研究国有资本投资导向,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审核批准企业投资管理制度;(二)督促企业制定、组织实施年度投资计划,建立省属国有企业投资报告、备案、核准制度;(三)组织开展投资效益分析评价活动,对重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稽查、审计、后评估等动态监督管理,对企业重大投资损失进行稽查,提出有关处理意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出资人职责。

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

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

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试行)浙国资发【2006】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财务监督,规范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行为,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有效,依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参照《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财务核销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产减值准备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省国资委有关财务监督规定,对预计可能发生损失的资产,经取得合法、有效证据证明确实发生事实损失,对该项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其账面余额和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财务核销的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事实损失是指企业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有确凿和合法证据表明该项资产的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发生了实质性且不可恢复的灭失,已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

第六条省国资委依法对企业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章核销原则第七条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制定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建立规范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制度,定期对各项资产损失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如实预计潜在损失和合理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并逐项做好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和核销工作。

第八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应当遵循客观性原则。

当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成为事实损失时,不论该项资产是否提足了减值准备,企业都应当按照规定对该项资产账面余额与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财务核销。

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国资发〔2008〕6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属企业: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省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规范全面预算行为,使全面预算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浙江省省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现将该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反映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浙江省省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省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指导,规范全面预算行为,使全面预算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参照《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属企业全面预算组织、编制、报告、执行、调整与监督(控制)等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预算是指省属企业通过货币形式表现预算年度内生产经营、投资决策、资本运营等各方面的总体计划,并按管理层的要求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而形成的一整套预计的财务报表、附表及编制说明书。

全面预算报告是指反映省属企业预算年度内企业经营效益、资本运营、现金流量等重要事项预测情况的文件。

第四条省属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战略导向,科学管理;(二)目标控制,分级实施;(三)注重效益,防范风险;(四)责权对等,总量平衡。

第五条省属企业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是确保企业预算年度内目标利润实现的重要措施,是强化资本、人本、成本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控的有效工具。

第六条省属企业应当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面预算编制、报告、执行、调整与监督(控制)工作,完善全面预算工作体系,推进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第七条省属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及省国资委监督管理工作要求,以统一的编制口径、报表格式和编报规范,向省国资委报送年度全面预算报告。

在浙江的央企国企

在浙江的央企国企

在浙江的央企国企|你想知道的这里都有。

省属企业(24家)1 省国资运营公司2 物产中大集团3 省建设集团4 省机电集团5 省国贸集团6 省旅投集团7 杭钢集团8 巨化集团9 省能源集团10 省交通集团11 省农发集团12 省机场集团13 浙商银行14 省二轻集团15 省农信联社16 财通证券公司17 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18 浙江出版集团19 省文投集团20 省金控公司21 安邦护卫集团22 省担保集团23 省财开公司24 浙大控股集团在浙央企(59家)1 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2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3 中国邮政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5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6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7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 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9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10 中国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11 中国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12 中国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13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14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15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公司16 国网新源水电有限公司新安江水力发电厂17 国网新源水电有限公司富春江水力发电厂18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19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2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2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2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3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24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5 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26 中国空分工程有限公司27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28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9 浙江三狮集团有限公司30 浙江三狮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31 浙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32 中煤科工集团杭州研究院有限公司33 杭州照相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34 轻工业杭州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5 中建材智能自动化研究院有限公司36 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7 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38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9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40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41 浙江省电力设备总厂有限公司42 国家能源集团浙江电力有限公司43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44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45 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46 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47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48 杭州航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49 浙江华东光电仪器有限公司50 中核浙江衢州铀业有限责任公司51 中国航空技术杭州有限公司52 华润置地(杭州)发展有限公司53 中核龙安有限公司54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55 中国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6 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7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浙江有限公司58 杭州鲁能城置地有限公司59 中建国际投资(浙江)有限公司。

浙江省属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改制中退休人员福利费等费用计提办法的处理意见

浙江省属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改制中退休人员福利费等费用计提办法的处理意见

浙江省属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改制中退休人员福利费等费用计提办法的处理意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属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
•【公布日期】2008.04.15
•【字号】浙事改办[2008]5号
•【施行日期】2008.04.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浙江省属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改制中退休人员福利费等费用计提办法的处理意见
(浙事改办〔2008〕5号)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省属事业单位改革,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浙政发〔2001〕68号)精神,经省属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同意,现就省属事业单位改制中已退休人员(含按政策提前退休人员)福利费等费用计提办法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贯彻执行:
省属事业单位改制时,已退休人员(含按政策提前退休人员)福利费、精简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外长期临时工和遗属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按现行标准据实计提至75周岁,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人员按5年计提。

省属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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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浙江省省属单位面向社会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考试土木工程专业试卷注意:本卷分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总分150分,考试时间2.5小时;客观题部分的答案必须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在试卷上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用钢笔或圆珠笔直接在试卷上作答。

客观题部分(一、二大题)一、单项选择题(以下各题的备选答案中都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意的,请将其选出,并在答题卡上将对应题号后的相应字母涂黑。

每小题1.5分,共105分)1、地面点到大地水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该点的:A、高差B、绝对高度C、相对高度D、高程2、距离丈量中衡量精度的方法是用:A、相对误差B、往返的差值C、闭合误差D、中误差3、导线的布置形式有:A、一级导线、二级导线、图根导线B、单向导线、往返导线、多边导线C、闭合导线、附合导线、支导线D、三角导线、四边导线、多边导线4、对某量进行了n次观测,得该量的算术平均值,若观测值的中误差为m,则该算术平均值中误差为:A、B、C、D、5、水准测量中,要求前后视距离相等,其目的是为了消除:A、长水准管轴不平行视准轴B、园水准管轴不平行仪器竖轴C、望远镜十字丝横丝不水平D、消除视差6、花岗岩是:A、深成的酸性岩B、深成的碱性岩C、喷出的中性岩D、浅成的酸性岩7、隧道通过的最有利的褶曲部位是:A、向斜轴部B、背斜轴部C、翼部D、核部8、工程地质条件较好的垭口是:A、断层破碎带型垭口B、单斜软弱岩层垭口C、风化堆积型垭口D、背斜张裂隙型垭口9、软土的天然含水量一般大于:A、液限B、塑限C、液性指数D、塑性指数10、某桥墩底面积为2 6,作用于基底中心竖向荷载N=6000KN,弯矩M=2400KN•M,合力作用点在过基底中心的短轴上,则基底边缘Pmax为:A、500KPaB、700 KPaC、1100 KPaD、1111.1KPa11、某地基土属软弱地基,拟采用砂桩挤密,已知基底2 6 ,原地基土孔隙比e=0.8,加固后要求到达的孔隙比e=0.6,则加固区所需砂桩面积A为:A、1.33mB、1.50mC、1.80mD、2.33m12、在各种公路土中,修筑路基的理想材料是:A、砂土B、砂性土C、粘性土D、粉性土13、一般路基设计方法是:A、拟定边坡坡度,然后进行稳定验算B、套用典型或标准横断面图C、用工程地质法确定边坡值D、视具体情况而定14、路基边坡稳定性分析验算的方法有:A、力学验算与图解法B、力学验算与表解法C、力学验算与工程地质法D、图解法与表解法15、路基排水的目的是保证路基的:A、强度B、稳定性C、干燥D、强度与稳定性16、某路堑边坡属于风化岩石,且坡面不平整,应采用的防护措施是:A、喷浆B、抹面C、植物防护D、灌浆17、路面结构层次的次序为:A、面层、联结层、垫层B、面层、基层、整平层C、面层、联结层、基层、垫层D、面层、联结层、垫层、基层18、我国水泥混凝土板下基层顶面的强度参数选用的指标是:A、回弹模量EB、基层材料弹性模量C、计算回弹模量D、基层材料抗压模量19、现行沥青路面设计规范采用____理论。

A、弹性层状体系B、极限荷载C、弹性地基板体D、经验法20、公路分级确定公路等级的重要依据是:A、设计车辆B、交通量C、计算行车速度D、地形条件21、公路最大纵坡的限制,主要是考虑____时,汽车行驶安全。

A、下坡B、上坡C、平坡D、曲线22、越岭线在选线中起主导作用的是:A、平面与纵面B、纵坡C、地质土质D、地面横坡23、公路的某一路段不允许车辆通行,则在该路段前适当地点设置:A、警告标志B、指路标志C、禁令标志D、指示标志24、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基本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1985年我国交通部颁布的《桥涵设计规范》中规定桥涵采用:A、容许应力法B、破坏阶段法C、极限状态法D、单一系数极限状态法25、《桥涵设计规范》规定,混凝土设计强度的计算指标为_____的0.8~0.86倍:A、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B、混凝土棱柱体抗压强度C、混凝土标准强度D、混凝土实际平均强度26、下列哪种钢筋为构造钢筋:A、主筋B、架立钢筋C、箍筋D、弯起钢筋27、钢筋混凝土结构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以____为基础。

A、弹性理论B、塑性理论C、弹塑性理论D、刚性理论28、钢筋混凝土梁和板的区别在于:A、截面高宽比不同B、受力情况不同C、配筋计算方法不同D、所受荷载不同29、在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应采用:A、高标号混凝土,低强度钢筋B、低标号混凝土,高强度钢筋C、低标号混凝土,低强度钢筋D、高标号混凝土,高强度钢筋30、对于跨度、截面尺寸、材料标号和配筋量相同的钢筋混凝土梁与预应力梁来说:A、前者极限承载能力较大B、后者极限承载能力较大C、两者的极限承载能力相同D、两者的极限承载能力没有可比性31、经济因素是进行桥型选择时必须考虑的:A、独立因素B、主要因素C、限制因素D、特殊因素32、橡胶伸缩缝在钢筋混凝土梁桥中得到广泛应用,主要原因是:A、能承受汽车较大的冲击力B、价格低廉C、能满足变形和防水的要求D、制作工艺易为群众掌握33、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简支梁板桥承重板的计算单元是指:A、1块板B、1m宽板带C、荷载有效分布宽度的板D、行车道宽度的板34、跨径相同,在施工过程中横向稳定性最好的拱桥是:A、双曲拱桥B、助拱桥C、桁架拱桥D、箱型拱桥35、装配式钢筋混凝土T型梁按偏心受压法计算荷载横向分布系数,其计算模型是:A、视主梁为强度极大的梁B、视主梁为刚度极大的梁C、视横梁为强度极大的梁D、视横梁为刚度极大的梁36、对于矢高f一定的悬链线拱,拱轴系数m的选用应随:A、跨径增大而增大B、跨径增大而减小C、y1∕4增大而增大D、y1∕4增大而减小37、重力式U型桥台,台后土侧压力一般按____进行计算:A、静止土压力B、主动土压力C、被动土压力D、土的弹性拉力38、所有钢筋接头都不宜位于:A、最大弯矩处B、最大剪力处C、最大轴向压力处D、最大扭矩处39、当构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____以后,方能进行起吊:A、30%B、50%C、70%D、100%40、网络图中关键线路是:A、结点时差为零的有关工序所组成B、结点时差与工序时差均不为零的工序组成C、线路时差最大的那一条工序组成D、结点时差与工序总时差均为零的工序所组成41、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施工组织文件是:A、施工方案B、施工修正方案C、施工组织计划D、施工组织设计42、成本降低额应等于:A、预算总成本减目标成本B、目标成本减实际成本C、预算总成本减实际总成本D、实际总成本减预算总成本43、公路的计算行车速度是指设计路段内____的行车速度:A、最大B、最小C、实际D、受限制部分所能的最大44、某单交点曲线,转角α=12°,曲线半径(R)=500m,选用缓和曲线长度60m,该缓和曲线能否设置:A、不能B、能C、成多凸形曲线D、无法判定45、凹形竖曲线最小长度和最小半径的确定主要依据____来选取其中较大值:A、行程时间,视距B、行程时间,离心力C、视距,离心力D、行程时间,视距,离心力46、路基防护与加固的重点是:A、边沟B、路肩C、路基边坡D、排水沟47、反映路基强度的主要指标是:A、回弹模量B、内磨擦角C、抗压强度D、承载力48、路基边坡的滑塌破坏属于:A、受压破坏B、弯拉破坏C、剪切破坏D、视土质而定49、沥青路面各结构层材料的回弹模量一般应自上而下:A、递增B、递减C、相同D、任意分布50、我国现行水泥路面设计规范规定,产生最大综合疲劳损坏的临界荷位在板的:A、板块中部B、板块任意位置C、纵缝边缘中部D、横缝边缘中部51、原有路面补强设计以____作为设计控制指标:A、路表计算弯沉值B、路表实测弯沉值C、回弹模量勤D、路表容许弯沉值52、最佳含水量是指:A、饱和时所具备的含水量B、坚硬土块所对应的含水量C、最干燥状态所对应的含水量D、最大密实状态所对应的含水量53、决定混凝土标号强度的是:A、棱柱体抗压强度B、立方体抗压强度C、弯曲抗压强度D、轴心抗压强度54、在实用上硬钢筋设计强度取:A、硬钢的残余应变为0.2%时的应力B、硬钢的抗拉极限强度C、硬钢的比例极限强度D、硬钢的屈服极限强度55、若要提高钢筋混凝土的抗弯能力,在没有特殊条件的限制下,最有效的办法是:A、增加钢筋用量B、增加梁的宽度C、提高混凝土的标号D、增加梁的高度56、预应力混凝土梁与具有相同的材料标号,跨度截面尺寸和配筋量的变通钢筋混凝土梁比较:A、抗弯强度相同,抗剪强度提高B、抗弯强度相同,抗剪强度相同C、抗弯强度提高,抗剪强度相同D、抗弯强度提高,抗剪强度提高57、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简支T型梁按G-M法计算荷载横向分布系数所用力学模型为:A、正交各向同性板B、正交各向异性板C、正交各向刚性梁格系D、正交各向异性梁格系58、跨径可以造得最大的拱桥是:A、桁架拱桥B、刚架拱桥C、箱型拱桥D、扁壳拱桥59、桩式桥墩一般是由____组成:A、盖梁与立柱B、盖梁与桩C、承台与立柱D、承台与桩60、梁桥轻型桥台的力学模型是:A、四铰框架B、三铰框架C、四边形刚架D、简支结构61、采用普通水泥制作混凝土,当温度为10℃~15℃时,允许间隙时间为:A、2hB、2.5hC、3hD、3.5h62、对于钢筋混凝土桥,为了使整个承重结构逐渐受力,模板和支架的卸落顺序应该是从___ _的卸架设备开始,分别向两支点逐次进行。

A、弯矩最大处B、剪力最大处C、挠度最大处D、变形最大处63、在一张地形图纸上,等高距不变时,等高线的平距与地面坡度关系是:A、平距大,则坡度小B、平距大,则坡度大C、平距大,则坡度不变D、平距大,则坡度无64、AB直线的坐标方位角为230°,其B点的座标增量为:A、-Δx,+ΔyB、+Δx,-ΔyC、+Δx,+ΔyD、-Δx,-Δy65、在相同的观测条件下,对某一目标进行n次观测,计算观测值的中误差的公式为:A、B、C、D、66、重力式桥墩的优点是:A、承载的能力大B、节约工程材料C、自身重力小D、轻巧美观67、装配式梁桥的优点之一是:A、整体性好B、节省钢筋和混凝土用量C、上部构造与下部构造能同时施工D、相邻构件间铰接便于转动68、平原区布设路线时,应合理考虑路线与城镇的关系,一般是:A、穿过城镇B、离开城镇C、靠近城镇D、任意69、双代号网络图中的“虚工序”:A、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实际存在B、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根本不存在C、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一定条件下存在D、是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70、流水作业法组织施工,其总施工周期:A、最短B、最长C、比较适中D、是平行顺序法的平均值二、判断题(判断下列各题对错,并在答题卡上将对应题号后的相应符号涂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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