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章程
香港公司章程范文
香港公司章程范文
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法规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下面是为你整理的香港公司章程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香港公司章程范文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大纲须包括下列事项:
(1) 公司名称;
(2) 公司法定地址;
(3) 公司宗旨( the objects of the company );
(4) 公司成员的责任;
(5) 公司股本;
(6) 法定地址;
(7) 组织条款。
公司章程大纲条款的法律规定
1 、香港公司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或保证有限公司应以Limited 作为其名称的最后用语。香港公司不得以下列名称登记:
(1) 与香港公司注册署公司名册已有名称相同的名称;
(2) 与根据香港条例组成或设立的法人实体名称相同的名称;
(3) 行政长官认为,该名称的使用将构成触犯刑法;或
(4) 行政长官认为,该名称冒犯或违反公共利益。
除非经行政长官同意,否则香港公司不得以下列名称注册:
British ,Building Society ,Chamber of Commerce ,Chartered ,Cooperative ,Imperial ,Kaifong ,Mass Transit ,Municipal ,Royal ,Savings ,Tourist Association ,Trust ,Trustee ,UndergroundRailway 。
2 、公司法定地址
香港公司在香港应设有注册办事处。该处应是公司实际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地方。章程大纲应载明注册办事处的地址,以便香港政府、法院以及与公司有往来的第三者进行联系。该注册办事处如在公司设立后变更,应立即通知香港公司注册署,否则将被处以罚款。
香港公司签章规则
香港公司签章规则主要受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规定,并且通常要遵守香港公司注册处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一般性的香港公司签章规则:
1.章程规定:公司章程通常规定了公司签章的方式和权限,包括哪些人员有权签署公
司文件、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
2.董事授权:公司董事通常拥有签署公司文件的权力,但在章程中可能规定需要董事
会的授权或经过董事会决议方可签署某些特定文件。
3.董事会决议:对于某些重要事项,可能需要董事会的决议授予相关人员签署权限。
董事会决议应该被记录并保存作为法定文件。
4.常规签署权限:公司通常会指定一些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职务的员工具有签署公司
文件的权限。这通常由董事会授权。
5.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公司通常会有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公章通常用于一般性文
件,而法定代表人章则用于法定文件,如公司合同。这两种章的使用应该符合章程规定。
6.文件审查:在签署文件之前,有关人员应该对文件进行审查,确保文件内容准确无
误,符合公司政策和法规。
7.注册处规定: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的规定,公司签章应该符合一定的规范和标准。
注册处可能对签章方式和使用有一些要求。
8.第三方授权:公司可以通过委托书或授权书的方式,将签署权限委托给公司外的第
三方,但需确保此类授权是合法有效的。
请注意,具体的签章规则可能因公司而异,香港公司在签署文件时应遵循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确保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合规性。建议咨询专业法务或注册会计师以获取详细信息。
香港公司章程中文版(中文香港公司章程翻译示例)
8. 召开董事会议 (1) 任何董事均可召开董事会议,召开的方式,是向董事发出该会议的通知,或授权公司秘书发出该通知。 (2) 董事会议的通知须显示 —
(a) 该会议的建议日期及时间;及 (b) 该会议将于何处举行。 (3) 董事会议的通知须向每名董事发出,但无需采用书面形式。
(register of members)指本公司的成员登记册; 有聯系公司
(associated company)指 —
(a) 本公司的附属公司;
(b) 本公司的控权公司;或
(c) 上述控权公司的附属公司;
承传人 (transmittee)指因为某成员去世或破产(或在其他情况下藉法律的施行)而拥有某股份的人;
第2部 私人公司
2. 本公司属私人公司 (1) 本公司属私人公司,据此 —
(a) 成员转让股份的权利,受本条指明的方式限制; (b) 成员數目上限是 50 名;及 (c) 任何人不得邀请公众人士认购本公司的任何股份或债权证。 (2) 董事可按其酌情决定权,拒绝登记某股份的转让。 (3) 在第(1)(b)款中 —
总數︰
[10,000] [普通]股 [港 元 10,000]
B 部 章程细则其他条文
1. 释义 (1) 在本《章程细则》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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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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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章程范文
香港公司章程范文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大纲须包括下列事项:
(1) 公司名称;
(2) 公司法定地址;
(3) 公司宗旨( the objects of the company );
(4) 公司成员的责任;
(5) 公司股本;
(6) 法定地址;
(7) 组织条款。
公司章程大纲条款的法律规定
1 、香港公司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或保证有限公司应以 Limited 作为其名称的最后用语。香港公司不得以下列名称登记:
香港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年***月
第一章序首
第一条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有限公司就其在中国(香港)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
公司的英文名称:
公司的法定地址: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第三条
公司是依照《香港公司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香港其他有关条例及法规设立的。
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的成立日期。
第二章投资者
第四条
公司应由投资者(定义如下)出资成立。投资者应根据本章程第八条的规定缴付百分之一百的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
投资者为:
注册地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第三章公司宗旨
第六条
宗旨条款规定了公司所设立的目标及经营范围应包括下列各项:
第四章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的初期注册资本为***万港币(HKD***),全部由投资者以港币或者等值可兑换货币现汇投入。
投资者应以现金缴付***万港币注册资本。并根据下列出资时间表将相应的港币或等值可兑换货币款额汇入公司的银行外汇帐户。
在符合香港有关法律及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并为进行第六条所规定的业务活动筹措资金,且在获得董事会的批准及所须的审批机构批准之后,公司可在任何时候增加第七条所定的初期注册资本金额。
公司就超过注册资本的所有其它资金需求可通过商业贷款、股东贷款、信用证、信用贷款或其它适当的融资方法按照董事会认为适当的条款和条件获得。
第八条
公司应聘请注册会计师对投资者每期认缴的公司注册资本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在收到验资报告后,公司应发给投资者一份出资证明书,以兹证明投资者向公司缴付的(或被认为已缴付)的出资额。
香港公司章程中英文
COMPANY N O.
THE COMPANIES ORDINANCE, CAP. 32
A 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HOLDINGS LIMITED
Adopted by special resolution passed on 2013
P RELIMINARY
1.The regulations contained in Table A in the First Schedule to the Ordinance shall not apply to the Company, but the following shall, subject to repeal, addition and alteration as provided by the Ordinance or these Articles, be the regulations of the Company.
2.In these Articles, unless the context requires otherwise, the following words and expressions shall have the meanings set out below:
these Articles means thes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s from time to time altered by Special Resolution; Auditors means the auditors of the Company;
香港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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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章程
香港公司组织章程
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注册香港公司呢?首先香港公司的名称很自由,经营范围也没有太大的限制,最主要的一点就是低税环境有利发展:香港税率低、税种少。
一是一次性1/10 00的政府厘印税(按实际注册资本的多少收取);
下面介绍一下香港公司的组织章程:
香港公司的章程由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两种文件构成。
香港公司的设立及其经营管理由《香港公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司的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予以规定.《条例》规定一般的公司事务并提供了对第三者的保护。
香港公司的章程细则对公司本身的经营管理作出进一步规定。
其重要性在于:
1)规定了公司内部管理的规则和程序;
2)由于它们是公开的文件,任何与公司交易的人都被视为已知道其内容。
章程大纲由于包括章程的基本规定并规定了公司的宗旨,对于同公司交易的第三者更为重要。
章程细则侧重公司的内部管理并且规定诸如董事的任命、会议程序等事项,公司的股东和董事对此更为关切,因为此类规定将影响其权利义务。
《条例》附件一规定了公司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形式,要求公司予
以采用,并可根据需要修改以适应其具体情况。
这样,法律保证了有关公司管理的必要规定,
章程大纲的必要记载事项
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章程大纲须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法定地址;
3)公司宗旨(the objects of the company);
4)公司成员的责任;
5)公司股本;
6)法定地址;
7)组织条款。
章程大纲条款的法律规定
香港公司名称股份有限公司或保证有限公司应以Limited作为其名称的最后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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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章程范文
香港公司章程范文
香港作为国际商业中心之一,吸引着来自世界各地的投资者和企业家。在香港成立公司需要遵守香港公司条例,其中涉及到公司章程的制定。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管理架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经营活动和股东权益等方方面面。本文将介绍一个香港公司章程范文并解析其主要内容。
一、公司名称和注册号码
公司名称是公司的标识符,要与注册局核准的公司名称一致,注册号码是公司的唯一识别号码。
二、公司类别和业务范围
公司类别根据经营活动的性质确定,业务范围是公司可以从事的经营活动。
三、注册资本和股份
注册资本是公司在注册时设定的股本总额,股份是公司所有者的财产证明。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是公司主要决策者和执行者,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
五、股东会和监事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在股东会上进行重大决策;监事会是公司监督机构,监督公司董事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六、公司治理和财务制度
公司治理是公司内部控制和运作方式的规范,财务制度是公司的财务管理方式和过程。
七、股东权益和转让
股东权益是股东拥有的权利和利益,转让是股东将股份出售或赠与给第三方。
以上就是一个香港公司章程的范文,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包括公司
名称、注册号码、注册资本、股东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权益和转让等。公司章程是公司的组织框架,在经营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应当详细说明公司的管理和运作方式,确保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
THECOMPANIESORDINANCE香港公司章程中英文
T H E C O M P A N I E S O R D I N A N C E C H A P T E R3 2
公司条例
香港法例第32章
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
OF
JUST& UPRIGHT ECONOMIC, FINANCIAL AND LEGAL TRANSLATION LIMITED
中正财经法律翻译有限公司
的
组织章程大纲
First:-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is " JUST & UPRIGHT ECONOMIC, FINANCIAL AND LEGAL TRANSLATION LIMITED”.
Second:- The Registered Office of the Company will be situated in Hong Kong.
Third: - The liability of the Members is limited.
Fourth:- The Share Capital of the Company is HK$10, divided into 10,000 shares of HK$ each with the power for the company to increase or reduce the said capital and to issue any part of its capital, original or increased, with or without preference, priority or special privileges, or subject to any postponement of rights or to any conditions or restrictions and so that, unless the conditions of issue shall otherwise expressly declare, every issue of shares, whether declared to be preference or otherwise,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power hereinbefore contained.
香港公司章程中文版-新版
公司条例(第三十二章)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XXXX LIMITED
xxxx 有限公司
之
组织章程大纲
第一:本公司的名称是“xxxx 有限公司XXXX LIMITED”。
第二: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将位于香港。
第三:成员的法律责任是有限的。
第四:本公司的股本为港币10,000.00元,分为10,000股,每股港币1.00元。公司有权增加或减少上述股本及发行原本或经增加的股本的任何部份,不论该等股票是否附带优惠,优先权或特权,或是否受制于权利的延迟行使或任何条件或限制,以致(发行条件另有明文公布除外),每次股票发行均须受制于上述所指权力,不论所发行的股票是否被公布为优先股票或其他股票。
我/我们,即以下列具姓名或名称及地址的人士,均意欲依据本组织章程大纲组成一间公司,我/我们并各别同意按列于我/我们姓名或名称右方的股份数目,承购公司资本中的股份。
日期:
上述签署的见证人:
秘书
公司条例(第三十二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XX LIMITED
xxxx 有限公司
之
组织章程细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首
1. 除下文所述外,公司条例(第三十二章)的第一附表“A”表(下称“A”表)所列出的规则适用于本公
司及被视为本章程细则的一部份。
2. 于“A”表内的条款,即第24条,第41至44条(首尾两条包括在内) ,第55,64,77,78,79,
81,82,90 至99 条(首尾两条包括在内) ,第101条,及第114 至123条(首尾两条包括在内) ,及第128条,已被删除或经修定如下文所述。
香港公司章程中文版
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
LIMITED
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0年7月29日
[复印]
公司条例
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
本人谨此证明
KCHAINENTERPRISES LIMITED
锦程工贸有限公司
於本日在香港依据公司条咧注册成为有限公司
本证书於2010年7月29日签发。
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
香港
注意:
公司名称登记与公司登记处不接受任何关于公司名称或其任何部分的商标权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
香港法例第32章
公司条例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LIMITED
有限公司
本公司名称为n…•…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注册办公地址位于香港。
三:本公司成员的责任是有限的。
四:本公司的股本为港币$10"分为10,000股每股面值港币元,公司有权增加或减少上述股本及发行原本或经增加的股本的任何部份,不论该等股票是否附带优惠,优先权或特权,或是否受制于权利的延迟行使或任何条件或限制。
我/我等,即列具姓名或名称及地址的签署的股份认购人,均意欲依据本组织章程大纲组成一间公司,我/我等并各别同意按列于我/我等姓名或名称右方的股份数目,承购公司资本中的股份。
日期:2010年7月22日上述签署的见证人:
女士总代表九龙,香港
公司条例(第32章)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绪言
1•公司条例(第32章)附表一A表中之规例应适用于本公司,但本章程具体排除者或与本章程所含条文不符合者例外。特别是,但无论如何并不限制上述之通用性,A表第11、24、25、49、55、81、86、91到99(包括在内)、101、108、114及136条并不适用或在以下岀现时经过修改。
到香港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
到香港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
到香港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
引言
香港作为全球金融中心之一,吸引了众多国际公司在香港上市并融资。在成为香港上市公司之前,公司需要制定章程,作为法定文件来指导其经营和运作。本文将介绍到香港上市公司章程中的必备条款,以确保公司在香港上市后的合规与高效运营。
1. 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
章程中应明确公司的正式名称,并注明注册地址。公司名称的选择应符合香港公司注册的法律要求,并确保不会与现有公司或商标产生冲突。注册地址应为公司的办公地址,可用于法律文件的送达和联系。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2. 公司目的和业务范围
章程应明确公司的目的和业务范围,以确保符合香港公司法的规定。这部分应包括公司的主营业务领域和其他相关业务,同时也可以简要描述公司的愿景和未来发展方向。
公司目的:[公司目的]
业务范围:[业务范围]
3. 股本结构和股东权益
公司章程应详细描述股本结构和股东权益,包括股份类别、发行总额、每类股份的权益和投票权等内容。这部分还可以阐述关于股份转让、股东保护和权益限制等方面的规定。
股本结构:
普通股:[发行总额、权益、投票权等]
优先股:[发行总额、权益、投票权等]
股东权益:
股份转让:[转让规定]
股东保护:[保护措施]
权益限制:[限制规定]
4. 公司董事和管理层
公司章程应规定公司董事的数量和资格要求,并明确他们的职责和权力。这部分还可以包括关于董事的选举和罢免、董事会的组成和运作等内容。
管理层的设置和职责也可以在这一部分进行说明,包括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等关键管理职位。
香港公司章程 要点
香港公司章程要点
香港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方式、股东权益等重要事项。以下是一些要点:
1. 法律依据:香港公司法要求每家公司都必须有一份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契约,也是公司与外部世界之间的法律依据。
2. 管理规范: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保证了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决策的合法性。
3. 股东权益保护: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的权益和义务,保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防止公司管理层滥用权力。
4. 吸引投资者:具备完善的公司章程可以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增加投资者的信任,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
请注意,具体的章程可能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香港公司章程
香港公司章程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HongKong --Owned Enterprise
CHAPTER.I GENERAL PRINCIPLES第一章总则
Article.1条Thes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Co., Ltd. (hereinafter called the“Company”) are incorpor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Wholly
Foreign-Owned Enterprises" and the detailed rul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thereof, and other pertine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Article.2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in Chinese is English is .
公司的中文名称为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Article.3 3.1 The Company is incorpor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Wholly Foreign-Owned Enterprises" and its detailed implementation rules, and other releva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PRC.
香港公司中文章程范本
香港有限公司组织章程X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
第三节股东大会提案
第四节股东大会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节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总经理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三节监事会决议
第八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通知
第十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或分立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维护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2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XXXXXX(审批机关)X复〈1996〉39号文批准,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3条公司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第4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XXXX股份有限公司简称:“XX公司”
第5条公司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邮政编码:100032
第6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元。
第7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8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9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香港公司章程
ArticlesofAssociationofHongKong--OwnedEnterprise
CHAPTER.IGENERALPRINCIPLES第一章总则
Article.1条
TheseArticlesofAssociationofCo.,Ltd.(hereinaftercalledthe“Company”)areincorporatedinaccordancewiththe" Laws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onWhollyForeign-OwnedEnterprises"andthedetailedrulesfortheImpleme ntationthereof,andotherpertinentrulesandregulations.
称“公司”)《章程》。
Article.2ThenameoftheCompanyinChineseisEnglishis.
公司的中文名称为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Article.3
Article.4
100%)
Article.55.1TheShareholderisacompanyincorporatedunderthelawsofHongKongSpecialAdministrativeRegion, 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withlegaladdressat____
为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合法设立的公司,其法定地址位于____。ThelegalrepresentativeoftheShareholderis: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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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香港公司的设立及其经营管理由《香港公司条例》和公司的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予以规定。《香港公司条例》规定一般的公司事务并提供了对第三者的保护。香港公司的章程细则对公司本身的经营管理作出进一步规定。
香港公司的章程由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两种文件构成。其重要性在于:
(1)规定了公司内部管理的规则和程序;
(2)由于它们是公开的文件,任何与公司交易的人都被视为已知道其内容。
香港公司章程大纲由于包括章程的基本规定并规定了公司的宗旨,对于同公司交易的第三者更为重要。章程细则侧重公司的内部管理并且规定诸如董事的任命、会议程序等事项,公司的股东和董事对此更为关切,因为此类规定将影响其权利义务。
《香港公司条例》附件一规定了公司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形式,要求公司予以采用,并可根据需要修改以适应其具体情况。这样,保证了有关公司管理的必要规定,并允许当事人有一定的灵活性。附件一包括了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细则模板(表A)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大纲模板(表B)和无股本保证有限公司、有股本保证有限公司、有股本无限公司的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模板(分别是表C.表D和表E)
香港公司章程大纲的必要记载事项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大纲须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定地址;
(3)公司宗旨(the objects of the company);
(4)公司成员的责任;
(5)公司股本;
(6)法定地址;
(7)组织条款。
香港公司章程大纲条款的法律规定
香港公司名称:股份有限公司或保证有限公司应以Limited作为其名称的最后用语。
香港公司不得以下列名称登记:
(1)与香港公司注册署公司名册已有名称相同的名称;
(2)与根据香港条例组成或设立的法人实体名称相同的名称;
(3)行政长官认为,该名称的使用将构成触犯;或(4)行政长官认为,该名称冒犯或违反公共利益。
除非经行政长官同意,否则香港公司不得以下列名称注册:
British,Building Society,Chamber of Commerce,Chartered,Cooperative,Imperial,Kaifong,Mass Transit,Municipal,Royal,Savings,Tourist Association,Trust,Trustee,UndergroundRailway.
公司法定地址
香港公司在香港应设有注册办事处。该处应是公司实际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地方。章程大纲应载明注册办事处的地址,以便香港政府、法院以及与公司有往来的第三者进行联系。该注册办事
处如在公司设立后变更,应立即通知香港公司注册署,否则将被处以罚款。
公司宗旨
宗旨条款规定了设立公司所追求的目标,并由此限制了公司的活动范围。其重要法律后果是,公司的活动如超越该条款规定的范围,即属越权行为而归于无效。公司具有明确的宗旨不仅使股东了解其投资的目的,也保护了与公司交易的第三人。
《香港公司条例》第5条只规定,各公司的章程大纲应规定公司的宗旨,但对宗旨条款的用语未作具体规定。传统上,宗旨条款通常以简单用语表述,法院也承认,公司表述的宗旨可自由解释。近来,在各公司的章程大纲中,普遍规定了冗长的宗旨条款,不仅包括公司设立时设计经营的业务,还包括公司将来可能经营的业务。这种实践反映了当事人的新认识,即公司可能迅速发展有利可图的副业,经过一段时期,副业可能变成比设立时的主业更为重要。尽管现代趋势是在章程大纲中规定所有可能的公司活动,法院一般会承认在商务公司的宗旨中隐含一些权力,无须明文规定于章程大纲。这类隐含权力包括:
(1)借贷金钱和取得贷款而抵押财产;
(2)个别出售公司财产(不是出售整个企业);
(3)聘用和解雇雇员和代理人;
(4)起诉和应诉;
(5)支付奖金和退休金给雇员和前雇员。
1984年《香港公司条例(修正)》为在该条例实施后组建的公司简化了隐含权力的概念。根据第5条第5款,此类公司除非在其章程大纲或章程细则中有明示排除或修改,均被视为具有在该条例附件7所列举的全部权力。在宗旨条款中,即使明示规定了公司的附属权力,在公司的主要宗旨未能适用时,附属权力亦归于无效。最常见的解决办法是在章程大纲中增加一条款,规定章程大纲的各条款均包含一个独立的主要宗旨。
公司成员(股东)的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或保证有限公司的章程大纲,必须表明其成员的责任是有限的。如果是董事、经理负无限责任的有限公司,还必须载明上述人员的无限责任。即使名称被允许免除“Limited”的有限公司,在此条款中也应表明其成员的责任是有限的。
如果是保证有限公司,还应规定有关保证的细节,包括各成员在公司结业时(作为成员时)保证缴付公司的数额。公司如在某成员终止其成员资格的一年内结业,该成员对其终止成员资格前公司发生的债务、公司结业的费用以及成员间捐助权利的评估费用仍应承担缴付责任。上述成员或前成员在公司结业时应缴付的数额,可规定以一定的数额为限。
无限公司的章程
大纲可不规定公司成员的无限责任。然而,如果无限公司重新登记为有限公司,应在其章程大纲中作出有关成员责任的规定。
公司股本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大纲应载明公司拟注册的授权股本总额、股份的划分方法及股票的票面价值。例如规定,授权股本总额为一千港元,分为一百股,每股十港元。章程大纲的签署人至少应认缴一股。各签署人应与其名字相对应,记载其认缴的股份数。
组织条款(the association clause)
组织条款是章程大纲的最后条款。章程大纲的签署人(两人以上)应在此条款中表明其拟分别缴付的股份数额并宣称其组成为公司的意愿。签署人应在证人出席的情况下分别签署此条款。证人也应以合法的形式签署并表明其职务和地址,以示证实。
其它条款
除上述法定条款外,在公司章程大纲中可规定其它条款。在一般情况下,此类条款可通过特别决议予以修改,但也可能作出不准许修改的特别规定。此类条款最常用于规定不同种类股份的特别权利。由于章程大纲的效力优于章程细则,此类条款的规定如与章程细则抵触,仍具有法律效力。
香港公司章程细则的内容及其修改
公司章程细则的内容
公司章程细则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公司经营管理的内部规则,调整有关成员的权利、董事的权力与义务、红利分配以及利润资本化等事项。如果公司股份分为不同种类,也规定于章程细则。
公司条例未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其章程细则。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某公司未登记其章程细则,将被推定为《公司条例》附件一表A的章程细则模板适用于该公司。为了保持选择适用该模板条款的灵活性,公司通常都登记其章程细则。如果公司的章程细则未明确排除或修改该模板中的规则,这些规则将是适用的。如果公司不采用该模板,应在其章程细则第1条具体规定。
《香港公司条例》附件一表A第二部分,即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细则模板规定,公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细则模板除第24条(有关股份转让)之外,适用于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此外,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细则应包括《香港公司条例》第29条第1款的规定。
公司章程细则的修改
《香港公司条例》第13条规定,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大纲的条件,公司可通过特别决议修改其章程细则的规定。任何修改均被视同包含于在公司注册署登记的公司章程细则,需要通过特别决议才能再作修改。在第13条中对修改章程细则的唯一限制是,禁止公司作出任何影响不同股份权利的修改或添加。这显然是为了保
护特定种类股份的持有者,因为他们可能不具有足以否决特别决议的表决权。
法院也可能在某些情况下限制公司对其章程细则的修改。例如,法院可责令公司修改其章程细则以防止对小股东的压迫,公司不能在其后通过特别决议再次修改其章程细则,撤销原有按院要求所作的修改。法院还可在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以不符合公司成员的整体利益,宣布公司对章程细则的修改无效。在实践中,法院将允许公司对章程细则所作的绝大多数修改,因为它推定,公司管理人员最了解公司的利益。然而,允许公司以不充分理由逐其成员的章程细则条款,可能被法院否定。
公司章程大纲与章程细则的法律效力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23条,章程大纲与章程细则一经登记,对公司和公司成员均具约束力。公司各成员,无论是否是章程大纲的签署者,均受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的约束。
这种法定合同具有如下效力:
(1)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在公司和各成员之间构成了合同,产生两方面的后果,即各成员通过章程细则的规定受到公司的约束,公司本身也受到各成员的约束;
(2)各成员在同其它成员的关系方面受到了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的约束。因此,如果某成员未能遵守章程大纲或章程细则的规定,其它成员可对该成员起诉,不必要求公司代表其起诉;
(3)第三人即使以不同的资格作为成员,也不具有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的权利。因此,在章程细则中有关董事酬金的规定,在董事成为公司成员的情况下,不能由该董事执行。此类规定只有在同该董事签署的合同中有明示或默示规定的情况下,才是可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