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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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本规程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1年6月14日批准,并自2011年12月14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计量检定所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参加起草单位: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本规程委托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程主要起草入:谌永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王利民(济南市计量检定所)郭波(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岳宗龙(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 参加起草入:刘卓(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孔小平(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李拥军(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目录引言 (Ⅱ)1 范围 (1)2 概述 (1)3通用技术要求 (1)3.1 外观及结构 (1)3.2 标志和标识 (1)3.3 通电检查 (1)3.4 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检查 (1)3.5 绝缘电阻 (2)4 计量器具控制 (2)4.1 检定条件 (2)4.2 检定项目 (3)4.3 检定方法 (3)4.4 检定结果的处理 (5)4.5 检定周期 (5)引言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依据JJF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l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 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规定,对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进行修订的。

修订后的规程代替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 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

与JJG693-2004和JJG 940-199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扩大了被检的量程范围。

包括的量程范围有:100%LEL(可燃气体的爆炸下限浓度)、低浓度(/(μmol/mol)和高浓度(100%体积分数);——删除了原规程中“其他结构或用途的仪器可参照本规程进行校准”的内容;——修订了量程漂移指标,从原量程的±5%FS,调整为±3%FS(见表1);——将原规程中外观及通电检查一项,修改为外观及结构、标志和标识、通电检查等三项(见4.1,4.2,4.3);——增加了报警动作值检查项目,删除了原规程报警误差检定项目(见4.4);——具体明确了气体标准物质的种类。

可燃气体报警仪检定操作规程以及注意事项

可燃气体报警仪检定操作规程以及注意事项

可燃气体报警仪检定操作规程一、本规程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非矿井作业中使用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包括可燃气体报警仪,以下简称“仪器”)的首次检定、使用中检定和后续检定。

二、检定环境环境温度:0~40℃;相对湿度;<85%;通风良好,无干扰气体。

三、检定步骤1. 目测外观,通电看运行是否良好。

2. 将绝缘电阻表一端接到电源的相、中线上,另端接地,施加500V直流电压5s,测量绝缘电阻。

3.待仪器稳定后分别通入零点气体和60%LEL标气校准仪器,再分别通入10%LEL%,40%LEL, %60LEL标气,每点做三次,根据平均值算最大示值误差。

通入零点气体校零后,再通入40%LEL标气读取稳定示值,重复6次,计算重复性限。

4.通入大于1.1倍报警设定点浓度的气体,记录仪器报警值,重复三次,计算报警误差。

5. 校零后,通入40%LEL标气读取稳定示值,停止通气,让仪器回到零点。

再通入40%LEL标气,同时启动秒表记录仪器示值达到稳定示值的90%时所需要的时间,即为响应时间。

6. 将仪器调零点后,再通入60%标气,读取稳定示值,然后再通入零点气体,记录数值。

对于固定式连续运行6小时,每隔1小时记录零点示值及标气稳定数值,对于便携式则连续运行1小时,每隔10分钟记录零点示值及标气稳定数值,并计算零点漂移及量程漂移。

四、检定周期仪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五、检定时注意事项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现场检定中,根据环境的特殊性,不得吸烟,不得穿化纤服装,严禁穿带铁的服饰进入液化气站、石油库和生产使用可燃气体的场所。

最好随身携带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提前进入空气浓度监测。

标准气体的钢瓶外面最好有保护层,以免磕碰引起火星。

一般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探头在现场,监控器在值班室,所以需要两个以上人员配合,现场人员不能随便使用非防爆通信工具,一定要使用防爆对讲机。

在现场检定响应时间时,现场检定人员和监控室检定人员要配合默契,现场检定人员要准时报告通气起始时间,以免误报产生响应时间误差。

jjg_693-2004_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_检定规程

jjg_693-2004_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_检定规程

jjg 693-200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1. 引言1.1 概述本文旨在介绍和解释jjg 693-200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规程。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一种用于监测环境中可燃气体浓度的设备,其主要功能是及时发出报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1.2 文章结构本文除了引言部分外,还包括以下几个部分:jjg 693-200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的简介、检定对象和范围、检定方法和步骤;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标准要求,包括安全性能要求、报警灵敏度要求和稳定性和可靠性要求;jjg 693-200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过程与结果评定标准,其中包括对检定过程的描述以及结果评定标准;最后是结论部分,总结本文所述内容,并给出展望和建议。

1.3 目的本文旨在通过对jjg 693-200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的详细介绍和解释,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流程、标准要求以及评定结果的标准。

同时,通过对展望和建议部分的讨论,为相关领域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改进的方向,以进一步提高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性能和可靠性。

2. jjg 693-200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2.1 简介:jjg 693-200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是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标准,主要用于指导和规范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工作。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一种用于监测环境中是否存在可燃性气体并发出警报的设备,在各类工业、商业和居住场所广泛使用。

2.2 检定对象和范围:jjg 693-200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适用于所有型号和类型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其中包括便携式、固定式和网络传输式等不同形式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2.3 检定方法和步骤:针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各项性能指标,jjg 693-200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提供了详细的检定方法和步骤。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3.1 检定前准备:在进行检定之前,需要对设备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

JJG 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JJG 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AlarmerDetectors of Combustible Gas本规程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1年614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计量检定所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参加起草单位: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本规程委托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程主要起草入:谌永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王利民(济南市计量检定所)郭波(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岳宗龙(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参加起草入:刘卓(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孔小平(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李拥军(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目录引言............................................................................................................(Ⅱ) 1范围 (1)2概述 (1)3计量性能要求 (1)4通用技术要求 (1)4.1外观及结构 (1)4.2标志和标识 (1)4.3通电检查 (1)4.4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检查 (1)4.5绝缘电阻 (2)5计量器具控制 (2)5.1检定条件 (2)5.2检定项目 (3)5.3 检定方法 (3)5.4检定结果的处理 (5)5.5检定周期 (5)附录A检定记录格式 (6)附录B 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7) 附录 C 常见可燃性气体爆炸限………………………………………………………………(10)引言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依据JJF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l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规定,对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进行修订的。

JJG693-2011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新)

JJG693-2011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新)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Array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AlarmerDetectors of Combustible Gas本规程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1年6月14日批准,并自2011年12月14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市计量检定所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参加起草单位:计量技术研究院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本规程委托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程主要起草入:谌永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王利民(市计量检定所)郭波(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岳宗龙(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 参加起草入:卓(计量技术研究院)孔小平(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拥军(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目录引言 (Ⅱ)1围 (1)2概述 (1)3计量性能要求 (1)4通用技术要求 (1)4.1外观及结构 (1)4.2标志和标识 (1)4.3通电检查 (1)4.4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检查 (1)4.5绝缘电阻 (2)5计量器具控制 (2)5.1检定条件 (2)5.2检定项目 (3)5.3检定方法 (3)5.4检定结果的处理 (5)5.5检定周期 (5)附录A 检定记录格式 (6)附录B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页格式 (7)附录C 常见可燃性气体爆炸限 (10)引言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依据JJF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l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规定,对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进行修订的。

修订后的规程代替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

与JJG693-2004和JJG940-199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扩大了被检的量程围。

可燃气体报警器校准方法

可燃气体报警器校准方法

可燃气体报警器校准方法首先,为了确保安全,校准前必须确认所处环境中没有可燃物质存在,例如关闭燃气炉具、停止使用火源等。

其次,选择合适的校准气体。

校准气体应与待校准的可燃气体类型一致,一般可选择标准氧气或标准可燃气体(如甲烷)来进行校准。

然后,确定校准点。

校准点通常由厂家提供,可以是低浓度点、高浓度点或全量程点。

低浓度点一般为20%LEL(下限爆炸浓度)、高浓度点为60%LEL(上限爆炸浓度)。

接下来,准备好所需的工具和设备,包括:校准气体源、校准导管、调零螺丝、校准螺丝、刻度盘或显示屏等。

确保这些设备在校准前都是干净且工作正常的。

然后,进行校准准备工作。

打开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外部盖板,将显示屏亮度调到适宜的程度,并备份和保存原始校准参数,以便在校准过程中出现错误时可以进行恢复。

接着,进行校准操作。

校准一般分为零点校准和跨度校准两个步骤。

1.零点校准:将气体浓度设置为零。

接上校准导管连接校准气体源和可燃气体报警器,打开气体源。

然后,用调零螺丝将报警器输出的零点信号调整到零。

2.跨度校准:将气体浓度设置为所选的校准点。

接上校准导管连接校准气体源和可燃气体报警器,打开气体源。

然后,用校准螺丝将报警器输出的信号调整到对应的校准点。

最后,验证校准结果。

确认校准后的报警器能够精确地检测到可燃气体的浓度变化,并触发相应的报警信号。

可以将校准气体的浓度逐渐降低或增加,观察报警器的响应情况,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需要注意的是,校准过程中要保持仪器和环境的干净,避免杂质的干扰。

此外,定期的校准和维护是保证可燃气体报警器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并应根据厂家提供的要求和使用情况进行相应的操作。

总结起来,可燃气体报警器校准的方法包括选择合适的校准气体、确定校准点、准备工具和设备、进行零点校准和跨度校准、验证校准结果等步骤。

通过正确的校准操作,可以确保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规程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规程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规程可燃气体报警器是防止爆炸危险的重要工具,因此检定内容规范和有效的管理是必需的,检定规程和标准可以帮助更好地检查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保证危险的可燃气体排放处置的严格规范性。

一、报警器的种类
可燃气体报警器分为三种:比率报警器、开放式报警器和微量燃气报警器。

比率报警器适用于检测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高达2000ppm,开放式报警器可以用于检测范围从1ppm到1000ppm不等的有害气体,而微量燃气报警器则可以用于检测范围从0.2ppm到10ppm不等的有害气体。

二、报警器检定项目
1.外观检查:检查报警器的外观,确认外观无腐蚀、破损或刮伤等现象。

2.保护装置检查:检查报警器的保护装置,确认是否正常工作。

3.功能性检查:检查报警器功能,确认是否正常,是否完整并能
正常工作;进行报警器的低压检查,确认报警器能够准确检测出低浓
度的可燃气体;检查报警器使用的测量传感器,确认能够反映真实气
体浓度变化;在有足够的气体浓度时,检查报警器的灯光是否熄灭;
检查报警器的调节功能,确认可以根据不同环境做出正确调节;检查
报警器的数字显示功能,确认可以准确显示气体浓度。

三、检定结果评估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结果评估,根据检查项目确认检查结果为
“合格”或“不合格”,报警器检定结果不合格时,应及时地与气体
报警器生产厂家联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更换报警器。

四、管理规定
1、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工作应由型号上试到面的专业人员进行。

2、气体报警器的安装须遵循《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规范》的要求,安装完毕后需做出正确的检定记录。

3、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后,应及时进行现场检查,确认使用效果。

jjg693-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jjg693-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AlarmerDetectors of Combustible Gas本规程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1年6月14日批准,并自2011年12月14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计量检定所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参加起草单位: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本规程委托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程主要起草入:谌永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王利民(济南市计量检定所)郭波(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岳宗龙(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参加起草入:刘卓(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孔小平(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李拥军(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目录引言 (Ⅱ)1 范围 (1)2 概述 (1)3 计量性能要求 (1)4通用技术要求 (1)外观及结构 (1)标志和标识 (1)通电检查 (1)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检查 (1)绝缘电阻 (2)5 计量器具控制 (2)检定条件 (2)检定项目 (3)检定方法 (3)检定结果的处理 (5)检定周期 (5)附录A 检定记录格式 (6)附录 B 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 (7)附录 C 常见可燃性气体爆炸限 (10)引言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依据JJF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l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规定,对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进行修订的。

修订后的规程代替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

与JJG693-2004和JJG940-199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扩大了被检的量程范围。

可燃气体报警器需要怎么标定和调试

可燃气体报警器需要怎么标定和调试

可燃气体报警器需要怎么标定和调试可燃气体报警器是一种用于检测可燃气体浓度并发出警报的安全设备,广泛应用于各种生产和生活场所。

为了确保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安装完成后,我们需要进行标定和调试。

什么是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标定?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标定是指通过一系列的测试和调整,使报警器能够准确地检测和响应可燃气体。

标定还可以帮助我们检查报警器是否符合生产厂家和用户的指定要求。

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标定步骤第一步:开启报警器和气体源首先,将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在需要被监测的位置上,并将其与气体源连接。

然后,将报警器和气体源打开,以准备进行标定。

第二步:调整灵敏度在气体浓度为零的情况下,将报警器的灵敏度调整到最低。

在此之后,使用校准气体源产生一个知道浓度的气体浓度,观察报警器是否能够响应并发出警报。

如果没有响应,需要逐渐增加灵敏度,直到报警响应。

第三步:测定报警器响应时间在气体浓度达到报警点时,观察报警器的响应时间并记录下来。

只有在响应时间在规定范围内时,报警器才能被称为是被标定为准确可靠的。

第四步:确认误报概率误报概率是指报警器错误地触发警报的频率。

在标定过程中,需要使用测试气体源,将其浓度设置在报警器响应阈值的下限附近,然后观察报警器是否会误报。

需要注意的是,误报概率越低,报警器的可靠性就越高。

第五步:输出报警器标定数据在完成上述步骤后,需要将标定数据输出并记录下来,以便后续检查和维护使用。

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调试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可燃气体报警器需要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当出现警报响应问题时,我们需要进行调试。

可燃气体报警器常见的调试方式包括以下几种:检查电源在报警器没有响应时,需要检查电源是否正常连接。

如果电源故障,需要进行适当处理。

更换传感器如果传感器失灵,需要将其更换为新的传感器。

在更换传感器之前,需要确认传感器型号是否与报警器匹配,并严格按照生产厂家的规定进行更换。

清洗传感器如果传感器受到灰尘、污垢、腐蚀等物质的污染,会影响其灵敏度和响应速度。

JJG693-2011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JJG693-2011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AlarmerDetectors of Combustible Gas本规程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1年6月14日批准,并自2011年12月14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计量检定所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参加起草单位: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本规程委托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程主要起草入:谌永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王利民(济南市计量检定所)郭波(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岳宗龙(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 参加起草入:刘卓(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孔小平(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李拥军(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目录引言 (Ⅱ)1 范围 (1)2 概述 (1)3 计量性能要求 (1)4通用技术要求 (1)4.1 外观及结构 (1)4.2 标志和标识 (1)4.3 通电检查 (1)4.4 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检查 (1)4.5 绝缘电阻 (2)5 计量器具控制 (2)5.1 检定条件 (2)5.2 检定项目 (3)5.3 检定方法 (3)5.4 检定结果的处理 (5)5.5 检定周期 (5)附录A 检定记录格式 (6)附录 B 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 (7)附录 C 常见可燃性气体爆炸限 (10)引言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依据JJF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l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规定,对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进行修订的。

修订后的规程代替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

JJG693-2011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新)

JJG693-2011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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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单位: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计量检定所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参加起草单位: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本规程委托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程主要起草入:谌永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王利民(济南市计量检定所)郭波(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岳宗龙(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 参加起草入:刘卓(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孔小平(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李拥军(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目录引言 (Ⅱ)1 范围 (1)2 概述 (1)3 计量性能要求 (1)4通用技术要求 (1)4.1 外观及结构 (1)4.2 标志和标识 (1)4.3 通电检查 (1)4.4 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检查 (1)4.5 绝缘电阻 (2)5 计量器具控制 (2)5.1 检定条件 (2)5.2 检定项目 (3)5.3 检定方法 (3)5.4 检定结果的处理 (5)5.5 检定周期 (5)附录A 检定记录格式 (6)附录 B 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 (7)附录 C 常见可燃性气体爆炸限 (10)引言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依据JJF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l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规定,对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进行修订的。

修订后的规程代替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二五七处设备内校规程(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规程)1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油气浓度(汽油、柴油、喷气燃料)作业环境中使用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自校、比对和使用中检查。

2 概述仪器的检测依据是以甘肃省计量研究院检定的尤其浓度检测报警器为标准器具,通过在同一作业环境中同时开启工作时示值的变化来比对是否正常,用于监测环境中可燃气体的浓度。

3.1 外观及结构3.1.1 仪器不应有影响其正常工作的外观损伤。

3.1.2 仪器连接可靠,各旋钮或按键应能正常操作和控制。

3.2 标志和标识仪器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称、出厂时间、编号、防爆标志及编号和国产仪器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及编号等应齐全、清楚。

3.3 通电检查仪器通电后,仪器应能正常工作,显示部分应清晰、完整。

3.4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检查仪器的声光报警应正常。

3.5 绝缘电阻对使用交流电源的仪器,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 MΩ。

4 计量器具控制仪器的控制包括自校、比对和使用中检查。

4.1 检定条件4.1.1 检定环境条件环境温度:0~40℃;相对湿度:<85%;通风良好,无干扰被测气体。

4.1.2 检定用设备4.1.2.1 气体标准物质采用与仪器所测气体种类相同的可以产生油气的标准物质,如汽油、喷气燃料等。

若仪器未注明所测气体种类,可以采用汽油油气或者喷气燃料油气为标准物质。

标准气体的浓度约为满量程的10%,40%,60%及大于报警设定点浓度的气体标准物质。

气体标准物质的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2%(k=2)。

也可采用标准气体稀释装臵稀释高浓度的气体标准物质,稀释装臵的流量示值误差应不大于±1%,重复性应不大于0.5%。

气体标准物质的浓度单位在使用时应换算成与被检仪器的表示单位一致。

4.2 外观及结构4.2.1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的检查通入大于报警设定点浓度的气体标准物质,使仪器出现报警动作,观察仪器声光报警是否正常,并记录仪器报警时的示值。

重复测量3次,3次的算术平均值为仪器的报警动作值。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文库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文库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文库MV-RR-GNG-0166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说明编号:JJG693-1990名称:(中文)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英文)Verifiction Regulation for The Detector of Combustible Gases 归口单位: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起草单位: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批准日期:1990年6月28日实施时间:1990年11月1日替代规程号: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固定式、可移动式、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仪器)的检定。

主要技术要求:1、外观及通电检查2、基本误差3、响应时间4.、精密度5、报警误差6、零点漂移7、跨度漂移8、电源电压影响是否分级: 否检定周期(年):1附录数目:5出版单位:中国计量出版社检定和标准物质:相关技术文件:备注:2、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摘要一概述该仪器用于非矿井罪业环境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下线(以下简称LEL)以内浓度的测定和报警。

二技术要求 1 外观及通电检查1.1 外观良好、结构完整;仪器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称、出厂时间、编号、防爆标志等应齐全、清晰。

1.2附件齐全,并附有制造厂的使用说明书。

1.3仪器联接可靠,各旋钮应能正常调节。

1.4仪器通电检查时,外露的可动部件应能正常动作,显示部分应有相应显示。

1.5对一机多路的检测报警器,必须具有识别各路工作、报警故障状态的显示功能。

1.6仪器应符合GB3836.1-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及各防爆型仪器的专用标准和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参考GB3836.1~4) 精度为5,的仪器: 士5,(F?S)*精度为10,的仪器: 士10,(F?S)F?S :仪器的满刻度,以下同2 基本误差按第14条检定时,仪器的基本误差不应超过表1的规定。

3 响应时间按第15条检定时,吸入式仪器的响应时间应小于30s,扩散式仪器的响应时间应小于60s。

JJG693-2011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新)

JJG693-2011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新)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AlarmerDetectors of Combustible Gas本规程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1年6月14日批准,并自2011年12月14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计量检定所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参加起草单位: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本规程委托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程主要起草入:谌永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王利民(济南市计量检定所)郭波(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岳宗龙(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参加起草入:刘卓(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孔小平(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李拥军(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目录引言 (Ⅱ)1 范围 (1)2 概述 (1)3 计量性能要求 (1)4通用技术要求 (1)4.1 外观及结构 (1)4.2 标志和标识 (1)4.3 通电检查 (1)4.4 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检查 (1)4.5 绝缘电阻 (2)5 计量器具控制 (2)5.1 检定条件 (2)5.2 检定项目 (3)5.3 检定方法 (3)5.4 检定结果的处理 (5)5.5 检定周期 (5)附录A 检定记录格式 (6)附录 B 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 (7)附录 C 常见可燃性气体爆炸限 (10)引言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依据JJF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l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规定,对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进行修订的。

修订后的规程代替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程序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程序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程序-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程序一、零点校准1、仪器充电至饱和状态。

2、打开仪器电源开关预热,使仪器进入稳定工作状态。

3、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调零电位器“Z”,使仪器示值为0,并稳定五分钟。

二、仪器校准1、打开浓度为6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6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2、保持气体流量稳定,当通气时间达到1分钟,仪器显示屏上的稳定示值应为60,如不为60,调节电位器“s”,使仪器显示值为60。

3、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4、关闭气瓶总阀。

三、示值误差检定(一)、用浓度为10%LEL标准气检测误差。

1、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显示为0,并稳定五分钟。

2、打开浓度为1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1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待仪器示值稳定后记录示值。

4、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4步操作,共进行三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

6、关闭气瓶总阀。

(二)、用浓度为40%LEL标准气检测误差。

1、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显示为0,并稳定五分钟。

2、打开浓度为4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4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待仪器示值稳定后记录示值。

4、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5步操作,共进行三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

6、关闭气瓶总阀。

(三)、用浓度为60%LEL标准气检测误差。

1、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显示为0,并稳定五分钟。

2、打开浓度为6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为~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6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JJG693-2012年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新]

JJG693-2012年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新]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AlarmerDetectors of Combustible Gas本规程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1年6月14日批准,并自2011年12月14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计量检定所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参加起草单位: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本规程委托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程主要起草入:谌永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王利民(济南市计量检定所)郭波(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岳宗龙(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 参加起草入:刘卓(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孔小平(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李拥军(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目录引言 (Ⅱ)1 范围 (1)2 概述 (1)3 计量性能要求 (1)4通用技术要求 (1)4.1 外观及结构 (1)4.2 标志和标识 (1)4.3 通电检查 (1)4.4 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检查 (1)4.5 绝缘电阻 (2)5 计量器具控制 (2)5.1 检定条件 (2)5.2 检定项目 (3)5.3 检定方法 (3)5.4 检定结果的处理 (5)5.5 检定周期 (5)附录A 检定记录格式 (6)附录 B 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 (7)附录 C 常见可燃性气体爆炸限 (10)引言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是依据JJF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l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规定,对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进行修订的。

修订后的规程代替JJG693-200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烧氢气检测仪》两规程。

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定

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定

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定依据JJG693-2011《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规程》,选用报警器对应的气体标准物质进行检定。

下面对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后续检定项目作一简单介绍,方法是:1、外观及结构用目察、手感法,仪器不应有影响其正常工作的外观损伤,连接可靠,各旋钮或按键应能正常操作和控制。

2、标志和标识用目察法,仪器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称、出厂时间、编号、防爆标志及编号和国产仪器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及编号等应齐全、清楚。

3、通电检查仪器通电后,仪器应能正常工作,显示部分应清晰、完整。

4、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的检查通入大于报警设定点浓度的气体标准物质,使仪器出现报警动作,观察仪器声光报警是否正常,并记录仪器报警时的示值。

重复测量三次,三次的算术平均值为仪器的报警动作值。

5、示值误差的检定仪器通电预热稳定并经零点和示值的校准后,按图连接气路,调节流量,如果仪器说明书没有特别规定,一般调为500mL/min。

分别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的10%、40%、60%的气体标准物质,记录仪器稳定示值。

每个浓度点重复测量三次。

按公式计算各浓度点的示值误差,取其绝对值最大的为示值误差测量结果。

其值应不超过±5%FS。

6、重复性的检定仪器预热稳定后,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的40%的气体标准物质,记录仪器稳定示值Ci,撤去气体标准物质,在相同条件下重复上述操作6次(可以利用上述示值误差检定中的3次数据,再测三次即可),按公式计算的相对标准差为仪器的重复性Sr,其值应不超过2%。

7、响应时间的检定通入零点气体调整仪器零点后,再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的40%的气体标准物质,读取稳定示值,停止通气,让仪器回到零点。

再通入上述气体标准物质,同时启动秒表,待示值升至上述稳定值的90%时,停止秒表,记录秒表显示的时间。

按上述操作方法重复测量三次,三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仪器的响应时间。

对于扩散式仪器,响应时间应不超过60s;对于吸入式仪器,响应时间应不超过3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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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程序
一、零点校准
1、仪器充电至饱和状态。

2、打开仪器电源开关预热,使仪器进入稳定工作状态。

3、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调零电位器“Z”,使仪器示值为0,并稳定五分钟。

二、仪器校准
1、打开浓度为6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6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2、保持气体流量稳定,当通气时间达到1分钟,仪器显示屏上的稳定示值应为60,如不为60,调节电位器“s”,使仪器显示值为60。

3、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4、关闭气瓶总阀。

三、示值误差检定
(一)、用浓度为10%LEL标准气检测误差。

1、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显示为0,并稳定五分钟。

2、打开浓度为1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1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待仪器示值稳定后记录示值。

4、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4步操作,共进行三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

6、关闭气瓶总阀。

(二)、用浓度为40%LEL标准气检测误差。

1、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显示为0,并稳定五分钟。

2、打开浓度为4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4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待仪器示值稳定后记录示值。

4、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5步操作,共进行三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

6、关闭气瓶总阀。

(三)、用浓度为60%LEL标准气检测误差。

1、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显示为0,并稳定五分钟。

2、打开浓度为6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为~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6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待仪器示值后稳定记录示值。

4、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5步操作,共进行三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

6、关闭气瓶总阀。

四、重复性检定
1、仪器预热稳定后,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示值为0,并稳定五分钟。

2、打开浓度为4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40%LEL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待仪器示值后稳定记录示值。

4、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5步操作,共进行6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

6、关闭气瓶总阀。

四、报警误差检定
1、仪器预热稳定后,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示值为0,并稳定五分钟。

2、打开浓度大于报警浓度倍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记录仪器报警时显示屏示值。

4、断开仪器气源连接。

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4步操作,共进行3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

6、关闭气瓶总阀。

五、响应时间检定
1、仪器预热稳定后,在清洁的空气中调节电位器“Z”,使仪器示值为0,并稳定五分钟。

2、打开浓度为40%LEL的标准气瓶总阀,调节气体流量在~min(通过转子流量计控制),将标准气通入仪器的扩散吸气口。

3、保证气体流速稳定,当仪器显示屏上的数字开始变动时,启动计时器。

4、当仪器显示屏上的数字为36时,记录响应时间。

4、断开仪器与气源连接。

5、将仪器在清洁的空气中稳定10分钟,重复2~4步操作,共进行3次,分别记录检验结果。

6、关闭气瓶总阀
对于初次开展这项检定工作的人来说,应该注意几点.一是应该注意自己的扩散罩要多备几个常用尺寸的,要有必要的对流孔,最好不要是橡胶类(就是不要对气体有太大的吸附性)的.二是检测一些具有腐蚀性和有害易吸附性的气体时,一定要主要你的气路材料,最好用规程规定的聚四氟乙烯管,以免影响标气浓度.三是上述这些腐蚀性、吸附性的有害气体的减压装置最好用内外全不锈钢材质的,原因同上。

四是通标气时,一定要根据管路的长短,先排一下空气再接上传感器,保障检测准确。

五是对于一些企业有特殊要求的检测器要注意可以根据规程的精神来实施校准,注意适当选择标气的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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