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自然状态说
简述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
卢梭自然主义教育的核心是“归于自然”(backtonature)。
“自然的状态”在卢梭关于人类不平等和国家的起源学说中固然是指人类的史前时代,但在教育上更侧重指人性中的原始倾向和天生的能力。
它与人类的“自然状态”又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善良的人性存在于纯洁的自然状态之中。
只因社会的文明特别是城市的文明才使人性扭曲、罪恶丛生。
因此,只有“归于自然”的教育,远离喧嚣城市社会的教育,才有利于保持人的善良天性。
卢梭在《爱弥儿》中表示,自然教育的最终培养目标是“自然人”。
卢梭自然主义教育的核心是“回归自然”。
一方面,他认为善良的人性存在于纯洁的自然状态中。
另一方面,卢梭还从儿童所受的多方面的影响来论证教育必须“回归自然”。
他说每个人都是由自然的教育、事物的教育、人为的教育三者培养起来的。
卢梭为之呼吁的“自然教育”,是针对专制制度下的社会及其危害人性的教育发出的挑战,“回归自然”、遵从天性,就是开创新教育的目标和根本原则。
卢梭注意到儿童天性的个体差异,要求因材施教。
他指出,每一个人的心灵都有它自己的形式,必须按它的形式去指导它。
这个理论在当今教育上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新课程再三强调要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对学生要因材施教,要抓住其闪光点,创设情境,极力弘扬学生的个性,使学生得到全面的发展。
卢梭还十分重视受教育者的实践行为,他认为学生只是被动接受书本知识基教育者的口头训示即“填鸭式”的教育是毫无效果的,重要的是要身临其境,身体力行。
其次,他十分推崇自由,强调要让孩子在游戏活动中学习。
这一点也符合新课标的精神。
总的说来,卢梭的思想是先进的,但也存在某些历史局限性,有的观点比较矛盾甚至偏激,但至今仍闪耀着光芒。
总之我们在理解他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内容时必须同时体会到他的激进的启蒙思想。
进入十九世纪下半叶之后,随着科学心理学的发展,随着人们对儿童心理特征的逐步了解和认识,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在西方已不再是一个重要的话题了,但这并不意味着教育的自然适应性原则不重要,反而正是以卢梭等人为代表的一些教育家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为西方国家在形成崇尚自由、尊重个性、以人为本的教育风格方面奠定了基础。
卢梭的自然教育思想
卢梭的自然教育思想让-雅克·卢梭,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和教育家,他的教育思想对现代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尤其是他的自然教育理论,从儿童的天性出发,强调教育应以儿童为中心,顺应其天性,让其自由发展。
本文将详细评述卢梭的自然教育理论。
卢梭的自然教育理论认为,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自然人”,即能够适应社会生活并具有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的人。
他认为,教育应该以儿童为中心,尊重其天性,顺应其自然发展。
同时,他主张教育应该包括知识、技能和道德等多方面的内容,以培养儿童全面的人格。
卢梭的自然教育理论具有很强的创新性。
他提出了“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强调尊重儿童的天性和自然发展。
这与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的理论为现代教育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卢梭的自然教育理论不仅具有理论创新性,还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性。
他的教育思想为现代教育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方向和方法。
例如,他主张教育应该包括知识、技能和道德等多方面的内容,这为现代教育的全面性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然而,卢梭的自然教育理论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他过于强调儿童的天性和自然发展,忽视了社会环境和教育对儿童成长的影响。
他的教育思想过于理想化,难以在现实中完全实现。
例如,他主张儿童应该通过实践来学习,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很难为儿童提供充足的实践机会。
卢梭的自然教育理论对现代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的教育思想为现代教育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其局限性,不能盲目地将其理论应用于现实教育中。
我们应该在理解和尊重其思想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运用,以实现教育的全面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
卢梭是18世纪法国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他的自然教育思想对后世的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当今我国小学德育中,自然教育思想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卢梭认为,教育应顺应儿童的天性,以儿童为中心,尊重他们的兴趣和爱好,让他们在自然环境中自由发展。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观点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观点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他对社会和政治哲学的重要贡献之一,主要观点如下:
1. 自然状态与社会合约: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生活在孤立和无组织的状态中,具有平等和自由的本性。
然而,由于自然状态下存在竞争、不确定性和不公正等问题,人们开始考虑通过社会合约来创造社会秩序和政府。
2. 社会合约的意义和目的:卢梭认为,社会合约是为了建立一个公正和自由的社会。
人们自愿放弃了一部分个人自由和权力,以换取社会和平、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保障。
社会合约旨在保护个人的权利,并将权力归还给人民。
3. 民主的政府形式:卢梭主张建立一种民主的政府形式,即人民主权。
他认为,政府的权力应该来自人民,政府的责任是为人民的利益服务。
他反对专制主义和君主制,主张人民通过普选代表来行使政治权力,并对政府的决策和行为进行监督。
4. 公共意志和普遍利益:卢梭认为,社会合约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公共意志和普遍利益。
公共意志是指那些符合整个社会的
最大利益和正义的决策和政策。
政府的决策应该代表人民的意愿,而不仅仅是少数特权阶级的利益。
5. 社会不平等的根源和解决办法:卢梭认为,社会不平等是由私有财产制度和财富积累引起的。
他主张建立一种自由平等的经济体制,通过适当的红istributive justice(重分配正义)来解决贫富不均的问题。
他提出了共有财产的理念,认为财产应该为整个社会所拥有,以确保人们平等地分享社会资源和财富。
总体来说,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强调人民主权、公共意志和普遍利益的重要性,主张建立一个公正、自由和平等的社会。
他的观点对后来的民主政治和社会正义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理论和意义
论述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及意义一、自然教育理论(一)、自然教育的基本含义卢梭自然主义教育的核心是“归于自然”。
他认为教育应顺从于大自然的法则,发展人的天性。
在教育中更侧重只人性中的原始倾向和天性的能力.他与人类的“自然状态”又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善良的人性存在于纯洁的自然状态之中。
只因为社会的文明特别是城市的文明才是人性扭曲、罪恶丛生.因此.只有“归于自然“的教育远离喧嚣城市社会的教育才有利于保持人的天性。
所以他从儿童所受的多方面的影响来论证教育必须“归于自然”.他说每个人都是有自然的教育、事物的教育、人的教育三者培养起来的.但自然的教育人力不能控制所以无法使自然的教育事物的和人为的教育靠拢.只能是后者像自然的教育趋于一致才能实现三种教育的良好结合.因此,必须使人的教育与物的教育配合自然的教育,以自然教育为主轴,使人的教育和物的教育,围绕它而秩序,以儿童的内在自然为依据,通过恰当的教育,使儿童的身心得以顺利的发展。
可见,卢梭的自然教育集中表现在对人的自然本性的充分肯定和培养自然人性、理想人格方面,主张以自然为教育的理想准则,接近自然,取法自然,返回自然,归顺自然。
他提出教育应遵循自然天性.也就是要求儿童在自身的教育和成长中取得主动地位.无须成人灌输、压制、强迫.教师只须创造学习环境、防范不良影响。
被称为“消极教育”(二)、自然教育的培养目标卢梭在《爱弥儿》中表示.然教育的最终培养目标是“自然人”。
他认为.由于自然状态与专制制度的对立.所以培“养自然人”与培养公民是两个对立的目的.因此不能同时教育这两种人。
具体的公民和自然人的对立主要表现在:(1)自然人是能独立自主的人.他能独自体现出自己的价值.而公民的一切仰赖与专制社会.失去自身独特价值。
(2)在自然的秩序中.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而社会中.公民石油等级的。
(3)自然人是自由的人.他是无所不宜的、无所不能的.而公民在社会中常常是某种专业化的职业人.他被困于他的职业而失去自由。
简析卢梭自然主义教育思想
简析卢梭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在历年的教师招聘考试中,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都是一个很重要的考点,因此在这里我们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帮助大家更好的掌握好这部分知识点。
一、自然主义教育的含义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的核心是“回归自然”。
要求教育遵循自然天性,要求儿童在自身的教育和成长中取得主要地位,无需成人的灌输、强迫,教师只需创造学习的环境、防范不良的影响,其作用不是积极的,而是消极的。
一方面,他认为善良的人性存在于纯洁的自然状态之中,只有“回归自然的”、远离喧嚣社会的教育才有利于保持人的善良。
另一方面,他还认为每个人都是由自然的教育、事物的教育、人为的教育三者培养起来的,只有三种教育结合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但自然的教育人力不能控制,所以只能使后两种教育向自然的教育靠拢,才能实现三种教育的良好结合。
因此教育“回归自然”,以自然的教育为基准,才是良好有效的教育。
二、自然教育的培养目标自然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培养“自然人”。
在卢梭的论述中自然人是能独立自主的人,独自体现出自己的价值;是自然秩序中平等的人;是不被囿于职业,无所不能的自由人;是自食其力的人。
总之,自然人相对于专制国家的公民来说是独立自主、平等自由、道德高尚、能力和智力极高的人。
三、自然教育的方法原则卢梭反对在儿童的心灵成熟之前就像向他们灌输种种原本是要求成人的东西,以免摧残儿童的心灵。
提出教育应该是遵循自然天性的教育,总的教育原则就是在任何事情上都让大自然按它最喜欢的办法去照顾孩子。
他认为:“在万物的秩序中,人类有他的地位;在人生的秩序中,儿童有他的地位;应当把成人看作成人,把孩子看做孩子。
不要把儿童当成待管教的奴仆,不能把他作为成人的玩物。
”主张成人对儿童不干预、不灌输、不压制和让儿童遵循自然率性发展,即“消极教育”的原则。
“消极教育”实际上与传统的教育相反,把成人、教师在教育中的中心位置让位于儿童的自主发展;儿童不再是被动受教,教师也不再主导一切。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名词解释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名词解释
嘿,你知道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吗?这可真是个超级厉害的东西啊!
就好像是一群人聚在一起,商量着怎么搭伙过日子一样。
卢梭说啊,在自然状态下,人是自由平等的,但也有很多麻烦事儿。
那怎么办呢?于是就有了社会契约这个概念。
这就好比是大家一起签
了个合同,说我们要组成一个社会,一起遵守一些规则。
比如说吧,我们每个人都放弃一些自己的小任性,换来的是大家共
同的安全和秩序。
这不就像是在一个团队里,你不能想干啥就干啥,
得考虑团队的利益嘛!
在这个社会契约里,每个人都要为集体贡献力量,同时也能享受到
集体带来的好处。
这难道不像是大家一起盖房子,你搬块砖,我添片瓦,最后建成一个温暖的家吗?
而且卢梭还强调主权在民呢!这可太重要啦!就是说权力是属于人
民的,可不是属于某个高高在上的统治者。
这就好像是一场比赛,我
们每个人都是选手,而不是只在旁边看着别人跑的观众。
你想想看,如果没有社会契约论,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呢?肯定
会乱套啦!大家都自顾自的,没有规则,没有秩序,那还怎么生活呀!
所以啊,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真的是太重要啦!它让我们知道了怎么在社会中和谐共处,怎么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
它就像是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道路啊!
我的观点就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具有深远意义和巨大价值的理论,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论卢梭政治哲学中的平等思想
论卢梭政治哲学中的平等思想平等思想是卢梭政治思想的核心,卢梭的平等思想是在反思何为不平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起源的理论和基础》中描述了一个自然状态,生活在自然状态下的野蛮人是孤独、平等、自由、和平的,而生活在社会状态下的人们是如此不平等、不和谐。
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下的野蛮人之间存在只存在生理上的差异,而由这种差异所引起的不平等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他们之间并不存在交往,他用“孤独的”和“清闲的”这两个词来描述野蛮人的生活。
他们居无定所,任何潜在的能力都停留在粗鄙的状态,唯一所关心的事情就是自我保存,所以,他认为自然为人类所准备的社会性即人们之间因相互需要而彼此交往是多么得少,因而自然状态的不平等几乎为零。
但在进入社会状态后,由于人类彼此之间自我完善化能力的不同而带来了命运的不同,自我完善化能力较强者就会比较富有,反之,较弱者就会比较贫穷。
富有之人产生了惰性,需要同类的服侍,而贫穷的人需要同类的援助。
所以,平等的第一个条件就是必须缩小财富差距。
财富的差距进一步造就了特权的产生,所以,平等的第二个条件就是要限制权力。
出于对以上问题的反思,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更加直截了当地指出:“至于平等,这个名词绝不是指权力与财富的程度应当绝对相等;而是说,就权力而言,则它应该不能成为任何暴力,并且只有凭职位与法律才能加以行使;就财富也没有一个公民穷得不得不出卖自身。
”所以,卢梭所认为的平等并不是一种绝对的平均主义,而是在一定范围内允许有一定差距的平等。
登特就曾敏锐地指出:“卢梭关于不平等的基础和特征主要体现在《论不平等》中,在书中他区分了自然的和协议的两种形式的不平等。
“”前者是说体力、健康和智力能力的差异;后者包括财富、荣誉和权威的差别。
卢梭认为前者是不可避免的,通常是善意的或者无关紧要的;后者是没有合法性的、危险的和没有正当理由的。
卢梭给予后者更多的重视。
”同时,在卢梭自己看来,平等是自由的前提,也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
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及其影响
外国教育史论文(单周)东北师范大学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及影响学院: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专业: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学生姓名:刘伟学号:2011013202指导教师:李娟完成时间:2013年9月23日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及其影响一、卢梭简介: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年~1778年),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
主要著作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新爱洛漪丝》、《植物学通信》等。
二、人生经历决定思想认识:卢梭的早年十分悲惨,1712年6月28日出生于瑞士日内瓦一个钟表匠的家庭。
他出生后不久母亲便离开了人世。
卢梭10岁时,父亲被逐放,离开日内瓦,留下了孤苦伶仃的儿子。
1728年卢梭16岁时,只身离开日内瓦。
卢梭长年做临时工,他默默无闻,到处谋生,漂泊四方。
曾走遍全瑞士,到过法国许多地方,从事过各种职业,如仆役、私人秘书、家庭教师和乐谱抄写员等。
在流浪生活中,他阅读了洛克、莱布尼茨、笛卡儿等著名哲学家的著作,自学了数学、史地、天文、生理、解剖等科学知识,还掌握了拉丁语。
1742年在巴黎结识了许多著名的启蒙学者,如狄德罗、伏尔泰、霍尔巴赫、达郎贝等人,并参加了为《百科全书》撰稿的工作,成为“百科全书派”的重要成员。
后因在政治、哲学和文化观点上的分歧,终于和百科全书派决裂了。
1749年法国狄戍学院发起有奖征文活动,题为《科学和艺术的进步对于道德的影响》。
卢梭应征撰文,获得奖金,荣登榜首,论文题为《论科学和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敦化风俗》。
他对所提出的问题持否定主张,认为科学、文学和艺术是道德的最恶的敌人。
1755年又响应狄戍学院第二次征文,撰写了《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但没有获得奖金。
文中进一步阐述了第一篇论文的观点。
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理论及意义
论述卢梭の自然主义教育及意义自然教育主义教育理论是卢梭教育思想の主体一、自然教育理论(一)、自然教育の基本含义卢梭自然主义教育の核心是“归于自然”。
他认为教育应顺从于大自然の法则,发展人の天性。
在教育中更侧重只人性中の原始倾向和天性の能力,他与人类の“自然状态”又是紧密联系在一起の:善良の人性存在于纯洁の自然状态之中。
只因为社会の文明特别是城市の文明才是人性扭曲、罪恶丛生,因此,只有“归于自然“の教育远离喧嚣城市社会の教育才有利于保持人の天性。
所以他从儿童所受の多方面の影响来论证教育必须“归于自然”,他说每个人都是有自然の教育、事物の教育、人の教育三者培养起来の,但自然の教育人力不能控制所以无法使自然の教育事物の和人为の教育靠拢,只能是后者像自然の教育趋于一致才能实现三种教育の良好结合,因此,必须使人の教育与物の教育配合自然の教育,以自然教育为主轴,使人の教育和物の教育,围绕它而秩序,以儿童の内在自然为依据,通过恰当の教育,使儿童の身心得以顺利の发展。
可见,卢梭の自然教育集中表现在对人の自然本性の充分肯定和培养自然人性、理想人格方面,主张以自然为教育の理想准则,接近自然,取法自然,返回自然,归顺自然。
他提出教育应遵循自然天性,也就是要求儿童在自身の教育和成长中取得主动地位,无须成人灌输、压制、强迫,教师只须创造学习环境、防范不良影响。
被称为“消极教育”(二)、自然教育の培养目标卢梭在《爱弥儿》中表示,然教育の最终培养目标是“自然人”。
他认为,由于自然状态与专制制度の对立,所以培“养自然人”与培养公民是两个对立の目の,因此不能同时教育这两种人。
具体の公民和自然人の对立主要表现在:(1)自然人是能独立自主の人,他能独自体现出自己の价值,而公民の一切仰赖与专制社会,失去自身独特价值。
(2)在自然の秩序中,所有人都是平等の;而社会中,公民石油等级の。
(3)自然人是自由の人,他是无所不宜の、无所不能の,而公民在社会中常常是某种专业化の职业人,他被困于他の职业而失去自由。
霍布斯洛克卢梭自然状态学说异同点
霍布斯洛克卢梭自然状态学说异同点霍布斯洛克卢梭在政治哲学领域的自然状态学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论。
霍布斯和洛克都试图解答人类社会以及政治组织的基础问题,如政府的正当性和社会契约的性质。
然而,他们的观点在很多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异同点。
首先,两者对于自然状态的本质和状态的描述存在明显的区别。
霍布斯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是一种“战争的状态”,即每个人都与其他人竞争,没有政府的控制和保护,因此其生活通常是孤立、恶劣、危险和不安全的。
洛克则对自然状态的描述较为乐观,他认为自然状态下的人类是自由和平等的,具有自己的道德及理性,并且每个人都拥有一定的自然权利。
其次,对于政府的正当性,霍布斯和洛克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霍布斯认为政府的存在是为了保护人们免于自然状态下的战争和暴力,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从而实现和平与稳定。
政府在霍布斯的理论中具有绝对统治权力,人民必须通过社会契约来剥夺他们的自由权利,将自己的权力交给合法的统治者。
洛克则强调政府的正当性源于人民的自愿同意,他们共同协商和达成的社会契约是政府权力的合法基础。
除了对于政府正当性的看法之外,他们还在社会契约的性质上存在明显的不同。
霍布斯认为社会契约是一种人们自愿放弃个人权利的行为,是为了和平与安全而建立的政府,人民将自己的权力和权益完全交给统治者。
他认为一旦达成社会契约,人民就无权反抗政府的统治。
洛克则认为社会契约是一种合作关系,人民和政府之间存在着互相依赖的关系,政府的责任是保护人民的自然权利。
如果政府不能履行这一责任,人民有权反抗并改变政府。
此外,他们对人类天性及自然权利的看法也存在明显的异同。
霍布斯强调人类的自私和自利天性,他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是无法和平相处的。
洛克则认为人类具有理性和道德的本能,拥有自然权利,即生命、自由和财产。
他认为政府的存在是为了保护人民的自然权利,而不是剥夺和限制这些权利。
尽管霍布斯洛克卢梭的自然状态学说存在着明显的异同点,但他们都试图解答政治组织的基础问题,探讨政府的正当性和社会契约的本质。
霍布斯卢梭洛克的自然法
霍布斯卢梭洛克的自然法霍布斯、卢梭和洛克是三位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他们对自然法的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
霍布斯主张人类天生自私、野蛮,需要政府来维持社会秩序和权威;卢梭认为人类天生自由平等,政府应该由人民共同参与;洛克则认为人类天生享有自然权利,政府应该受人民授权。
首先,霍布斯对自然法的看法是非常悲观的。
他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会陷入无尽的战争和混乱之中,因为每个人都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择手段。
为了摆脱这种混乱,人们需要通过社会契约来创造一个有权威的政府,以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
霍布斯的自然法理论强调了人类的自私和自我保护的本能,认为政府的存在是为了避免人类陷入永无止境的混乱之中。
相比之下,卢梭对自然法的看法则更为乐观。
他认为人类天生自由平等,只有社会的不公正和私有财产的存在才会导致人类的不平等和冲突。
卢梭主张人类应该回归自然状态,通过社会契约建立一个彼此平等的政府,以实现人民的自由和公正。
卢梭的自然法理论强调了人类的自由和平等的重要性,认为政府的存在应该是为了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
最后,洛克的自然法理论则强调了人类的自然权利和政府的授权。
洛克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享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政府的存在应该是为了保护这些权利。
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人民的授权,只有得到人民的同意和支持,政府才有权利对人民施加约束和制约。
洛克的自然法理论强调了人类的权利和政府的合法性的重要性,认为政府的存在应该是为了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权利。
总的来说,霍布斯、卢梭和洛克的自然法理论都是对人类政治生活的深刻思考和探索。
他们的理论不仅影响了当时的政治哲学,也对后世的政治实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通过对这三位哲学家的自然法理论的比较和分析,人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人类政治生活的本质和发展的趋势,为建设一个自由、平等和公正的社会提供有益的启示。
浅谈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
浅谈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摘要]卢梭是社会契约理论的重要代表人物,研究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基础概念、核心概念和逻辑推导等方面论述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并对之进行批判。
[关键词] 卢梭社会契约公意一、基础概念想要弄清卢梭社会契约理论内在的逻辑就必须理解以下的几个概念,它们是整个理论的基础,或许它们在理论中没有直接的体现,但少了它们这个体系就要崩塌。
1、自然状态当我们讨论人类应有的政治权利和义务时,总需要从自然状态说起。
因为当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时,人类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正如胡兴建所说“自然状态不但不是要被克服的对象,反而是人应该时时回想的状态,因为唯有此人才能明白自己的自由本质。
1许多政治学家都把自然状态作为感性直观的想象,或作为理性直观的逻辑起点。
卢梭与霍布斯和洛克一样,都把自己的政治理论诉诸自然状态,不同于霍布斯的消极悲观和洛克理想化的描述,卢梭的态度是比较复杂的。
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一书中,卢梭对人类的自然状态颇多溢美,对社会状态大加挞伐,他说:“原始人自给自足,清心寡欲,他所拥有的情感和知识与他的处境相称”2,“人类也是如此,当他具有了社会性,成为一个奴隶,他就变得虚弱胆小,奴性十足”3,“它们(导致人类脱离原始状态的外部因素)也许发展了人类的智慧,却败坏了人的本身,它们使人们结成社会,却使人类堕落。
”4然而在《社会契约论》中,他却对社会状态大加赞美,认为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后,人类的行动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道德性”,“虽然在这种状态中,他被剥夺了他所得之于自然的许多便利,然而他却从这里得到了如此之巨大的收获。
”5卢梭的人性论或许能解释这个矛盾,卢梭批判了霍布斯的性恶论,认为人性本无所谓善亦无所谓恶,他认为自然状态下的人类“彼此间没有任何道德联系,也没有规定的义务,既无好坏之分,也无善恶之别。
”6卢梭描述的人类的自然状态是田园牧歌式的,因为缺乏奴役和不平等的物质基础,在这时人类的自由和平等是不言自明的,在后面我们会看到这一点对整个理论体系的构建十分重1胡兴建.“立法者”的远航——卢梭政治哲学研究[M].115页.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2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M].46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3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M].48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4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M]. 26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5卢梭.社会契约论[M].2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6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M].38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要。
八、卢梭的教育思想
旧版本——卢梭的教育思想一、生平、活动、著作哲学论二、论人的天性教育论三、自然主义的教育理论四、自然主义教育的实施五、论理想国家的公民教育组员:甘茸谊、王春妮、肖菊、黄文春讨论版——卢梭的教育思想一、生平、活动、著作政治观二、论理想国家的公民教育教育论三、论人的天性四、自然主义的教育理论五、自然主义教育的实施组员:甘茸谊、王春妮、肖菊、黄文春(后面的细致内容顺序转化依据框架进行)卢梭的教育思想一、卢梭生平、活动、著作让-雅克-卢梭(1712~1778),法国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
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之一,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
(一)生平:1、诞生于瑞士日内瓦。
父亲是钟表匠,母亲在他出生后不久死于产后失调。
2、自幼聪明早慧,只受过两年正规教育。
3、12岁时开始学徒谋生,从事过多种职业。
4、1740年,卢梭在里昂一位修道院院长的家庭里担任2个孩子的家庭教师。
5、1742年,在巴黎结识了狄德罗、伏尔泰等一批启蒙运动思想家,思想产生了飞跃。
6、1749年,应征论文《论科学与艺术的进步是否有助于敦风化俗》获奖。
7、1757年,因对狄德罗的《私生子》评价不同而与之发生争执,与其他“百科全书派”成员的分歧也开始加深。
8、1762年出版政治学著作《社会契约论》、教育小说《爱弥儿》。
9、11月:巴黎高等法院发出有关《爱弥儿》的禁令,并传出消息说要逮捕作者。
卢梭仓皇逃出巴黎,四处流浪。
10、直到1770年,才获赦重返巴黎。
晚年贫病交加,完成自传体小说《忏悔录》。
11、1778年,病逝,享年63岁。
葬于埃美农维尔附近的杨树岛。
墓地正面对着一座城堡,墓志铭为:“这里安息着一个自然和真理之人。
”(二)活动:1、启蒙运动代表人物之一:小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代言人:让·雅克·卢梭(1712~1778)最激进的、对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影响最大的启蒙思想家。
卢梭出身于日内瓦(瑞士名表故乡)一个钟表匠家庭,青年时长期过着贫苦流浪生活。
综述卢梭的自然观及其教育理想
综述卢梭的自然观及其教育理想1 卢梭的自然观卢梭认为,上帝赐予了人自爱心与同情心、自由平等性和自我完善能力,这三重本性决定了人类在整个宇宙生命世界中是最高级的,是最有灵性的。
这些上帝赐予的与生俱来的情感是其人性发展的基础,人的善之本性由“自爱心”演化而来,善是“自爱心”的必然结果。
在一种理想的自然状态中,由于尊严、虚荣等概念还没有形成,任何人都没有超出其同类的绝对权威,每一个人都平等。
因此,每一个人的自我保存与其他人的自我保存处于一种和谐的、理想的的平等互利状态中。
卢梭认为,人类的三重天性在人类的发展史上起着“双刃剑”的作用。
从一个方面来说,人类具有这三重天性,因而人类具有意志使用并且创造其他的工具,这样人类影响周围物质的力量也就更加强大。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人类的三重天性之一的自我完善能力的发展,不仅使得人类不断繁衍和绵延,也促使了人类生存能力的不断增强。
但是由于某些外在因素和人类固有的发展的潜能,分配制的观念和私有制的观念不可避免地产生。
“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并想到说: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话,谁就是文明社会的奠基者。
”由此,人与人之间财富上的、荣誉上的乃至政治上的不平等状况就出现了,人类步入了文明社会。
然而,卢梭认为人的本性是无罪的,人类社会的不平等、不自由的等种种惨状,不是上帝的安排,而是人类自身演变和文明进步的后果。
上帝在赐予人类肉体的同时,也赐予人类灵魂。
灵魂无影无形,却能在人类肉体消亡之后继续遵循其原有的秩序和法则继续存在。
2 教育与个人的发展——“自然人”的教育理想在教育与个人的发展问题上,卢梭明确地提出培养“自然人”。
“自然人”是这样一种人,他是一种虽然生活在社会之中,但却能够保持其纯净天性的人,“他完全是为他自己而生活的,他是数的单位,是绝对的统一体,只同他自己和他的同胞才有关系”。
“自然人”有一些他们共同的特征。
第一,自然人能够保持自爱心和同情心。
卢梭的自由思想文化
| 海外艺术7卢梭的自由思想文化□祝孔孟/文卢梭从自然状态开始探讨人的自由,在自然状态下,人们生来便具有自由和平等,人与人之间都是独立生存的状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进入社会状态的同时又失去自然状态所拥有的自由,为了改善社会状态中的奴役状况,人们可以通过签订契约的方式来实现社会自由。
在此基础上,卢梭还提出了道德自由,让道德来指引人们自发的与公意一致,这样可以使所有人得到最大限度的自由。
对比孟德斯鸠的法律之下的自由,卢梭所主张的自由是站在平民阶层推崇的,但是他的局限性表现在公意的理论不够完善,无法在实践中得到证明。
卢梭的自由思想虽然没有在其著作中集中论述探讨,但是他的自由思想影响深远,引发了诸多争论,自由思想从古至今对国家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指引和借鉴意义,卢梭将自由分为自然自由、社会自由以及道德自由,本文主要从这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并将卢梭的自由思想与孟德斯鸠的自由思想进行对比,分析卢梭自由思想的优势与局限。
1 卢梭自由思想的主要内容1.1 卢梭自由思想产生的背景卢梭出生于18世纪的法国,在这一时期,法国经历着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启蒙运动。
启蒙运动涉及到政治学,经济学,史学,美学,哲学,宗教等各个领域,其中涌现出了一批卓越的思想家,卢梭是启蒙运动中具有卓越思想的代表性人物之一。
启蒙运动坚决反对封建制度,而法国是当时欧洲最大的封建君主制国家,国王路易十四推行君主专制,然而封建专制制度日益腐朽,国家财政衰竭严重。
为了维持皇室的奢侈用度,路易十四同时也推行重商主义,使得法国各阶层之间的矛盾因经济与制度的不匹配而激化。
正是这种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为启蒙运动在法国孕育了发展时机,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壮大,众多的资产阶级人士开始奋起反抗,特别是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反教会特权和反对封建统治的斗争迅猛开展,而卢梭作为法国大革命的先驱,为法国18世纪末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指引了方向。
1.2 卢梭自由思想的主要内容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谈论到“人生而自由,却无处不在枷锁之中”,他的自由思想虽是从洛克与霍布斯的思想中演变发展而生,对自然状态的定义却和洛克与霍布斯不同。
关于卢俊笔下的自然状态的说法
关于卢俊笔下的自然状态的说法“自然状态”说作为卢梭政治哲学理论的逻辑起点,虽然具有丰富而深刻的内涵,但这一学说并非他独创。
在卢梭之前,格老秀斯、普芬道夫,特别是霍布斯,都把追溯到自然状态作为自己学说的起点。
他们都认识到了社会状态是历史的产物,人类进入社会状态之前,还存在着一种区别于社会状态的自然状态。
但卢梭认为:“对社会基础做过一番研究工作的哲学家,都认为必须追溯到自然状态,但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真正追溯到了这种状态。
”[2]因此,在他们所描述的“自然状态”中,自然人被文明人的观念所支配着。
卢梭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原因在于这些哲学家们忽略了“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之间的本质差异。
当哲学家们在“自然状态”中运用“正义”、“所有权”、“强权”等这些来自社会的观念时,“自然状态”已经完全被社会状态所侵蚀了。
将“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混淆起来,就会产生这样一个矛盾,即作为文明社会历史前提而被设定的“自然状态”反倒要从文明社会的模型中获得规定。
这样的话,设定“自然状态”存在的意义何在呢?所以,卢梭认为,要解决这一矛盾,就必须先解决“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的本质差异问题,这样才能真正地追溯到“自然状态”。
为此,卢梭首先试图转变人们的观念,引导人们“不应当把我们在这个主题上所能着手进行的一些研究认为是历史真相,而只应认为是一些假定的和有条件的推理。
”[3]卢梭的这种抽象的逻辑方法,使得历史和逻辑、抽象和具体对立起来,从而使我们无法认识到历史运动的真实过程,最终陷入了唯心史观的泥潭。
尽管这样,卢梭在“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的本质差异问题上,向我们展示了“‘人所形成的人’和自然人之间的比较,从所谓的‘人的完善化’中,指出人类苦难的真正根源。
”[4]通过对比,卢梭极力赞美自然状态下人们的惬意生活,赞美自然人享有的与生俱来的权利,以及自然人向善的美德。
相反,他痛斥了文明人因自然权利的丧失、道德的沦丧而变质。
因此,卢梭是用自然状态下人的本原状态作为价值尺度来衡量文明社会,但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的对立不是卢梭政治哲学理论的终结,所以这个价值尺度要运用于理想社会的应然状况中。
卢梭的自然人权观点探析
卢梭的自然人权观点探析
卢梭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也是自然人权理论的重要代表之一。
他对自然人权的观点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在他的著作《社会契约论》中,卢梭对自然人权的理解深刻而独特,主张每个人都具有天赋的自然权利,这些权利不应受到政府的侵犯。
首先,卢梭认为,每个人天生就具有平等的自然权利,这是上帝赋予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他强调了人类在自然状态下的平等,每个人都享有生存、自由和财产的权利。
这些权利不是政府赋予的,而是天生就具有的。
因此,政府应该尊重并保护每个人的自然权利,而不是侵犯或剥夺。
其次,卢梭认为政府的存在应当是为了保护人民的自然权利。
他提出了社会契约理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自愿同意,政府的权力应当受到人民的监督和限制。
如果政府不尊重人民的自然权利,人民有权废除这个政府并建立新的政府。
这种理论对后来民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此外,卢梅强调了人的自由意志和自我决定的重要性。
他认为,人的自由和自主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政府不应该干预个人的信仰、思想和行为。
他主张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自己认为有利的目标,只要不侵犯他人的权利。
这种个人主义的观点在其时代引起了争议,但也为后来的自由主义思想奠定了基础。
总的来说,卢梭的自然人权观点具有很高的现实意义和历史价值。
他强调了人的自由和平等的重要性,提出了政府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对于个人权利、政府职能和社会秩序的关系有着独特的见解。
他的理论为后人探讨人权和政治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启示,对于建设自由、平等、民主的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卢梭哲学思想
卢梭的哲学思想卢梭既没有系统的哲学专著,也未曾建立经过系统论证的哲学体系。
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我不是一个大哲学家而且也不想做大哲学家”。
他在早期甚至斥责哲学家们的争论不过是“一群江湖骗子”的“喊叫”,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坚持“自然神论”在哲学上,卢梭是个自然神论者,他虽然还承认上帝的存在,但已不把它视为超乎一切自然之上的绝对权威,这已具有唯物主义倾向。
在认识论上,他相信物质世界是客观存在的,认为它不依赖人的感觉而存在。
他说:“我对宇宙的存在也像对我的存在一样,是深信不疑的。
”他认为上帝是无形的精神实体,具有最高的智慧,但是自由、平等是人在自然状态下普遍享有的、天赋的权利。
感觉论卢梭认为感觉是认识的来源,只有通过感官的感觉才能获得对物质世界的正确认识。
在认识论上,他把观念分为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
并认为人感觉到的各种事物只有经过“理智的理解”才真正属于自己。
同时,卢梭还注重对经验的积累,他主张人们到自然和社会中去学习。
卢梭的认识论是一种自然主义的认识论,这种依靠感觉经验的研究方法也是自然主义哲学的重要研究方法性善论卢梭是性善论者,他认为“本性的最初冲动始终是正确的,因为在人的心灵中根本没有什么生来就有的邪恶,任何邪恶我们都能说出它是怎样和从什么地方进入人心的。
”人性是善良的,他认为人之所以由善变恶,实际是黑暗腐朽的社会环境造成的。
只有人和社会都归于自然,脱离传统恶势力的侵蚀,社会才会平等,人们才会获得最终的幸福。
天赋人权在政治思想方面,卢梭承袭了17世纪以来盛行的“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论”,认为在社会国家出现前的自然状态下,一切人都是自由、平等和善良的,自由、平等是天赋人权,但自从出现了私有财产,人类便你争我夺,尔虞我诈,富欺贫、强凌弱,纷纷扰扰,无有宁时。
一些人无所事事却因饮食过度而死,而大多数人劳动终日又因饥饿而亡。
卢梭断定,所有这一切灾祸,都是私有财产的一个后果。
有了私有财产,便产生了文明社会,便出现了人压迫人的现象,发展到专制政治阶段,即封建君主专制时期,不平等达到了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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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说之比较在卢梭的著作中,自然和社会的对立构成了他思想体系的基础。
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相对应的是自然人和社会人。
卢梭认为自然人需要的仅仅是填饱自己的肚子,或是再满足一下性的需求。
由于每个人都不需要别人的帮助就能过活,能够自己满足自己的生活,所以不需要交流,也不可能建立稳定的联系。
人与动物没有什么区别,人与人之间是相互孤立的,没有结成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在文明社会倡导美德、恶习、竞争与压迫,在自然状态下是不存在的。
自然状态下的人只有两种情感:自爱心和怜悯。
之所以有自爱心,是动物生存的本能,人有求得生存的欲望。
面对死亡或威胁时都知道逃生,保护自己的生命,这是无可厚非的。
怜悯指人对同类苦难的同情和不愿无故伤害同类的情感。
这两种情感是人与物的相同之处。
不是人才单独具有的。
卢梭认为,自然人没有善恶观念,他们既不知道什么是善,也不知道什么是恶,在自然状态下没有道德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只是因为自然人对善恶的无知。
所以不可能有道德和法的出现。
在自然状态下,人人平等,只有爱和怜悯。
人们过着自由自在、与世无争的生活。
卢梭面对政治秩序现实化、科学技术发展带来的社会道德问题反思,科技的发展并没有带来道德文明,反而更多的是犯罪。
说明人们忽略了道德问题,他看到的是社会越是进步,道德越是败坏。
卢梭认为自然人只要有了需要,产生交往,进入社会,有了理性,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恶,为了各自的私利明争暗斗。
而在自然状态下,人的本性是善的,当人们进入社会后就有了理性和德行观念。
这意味着自然法的出现。
所谓自然法就是公意。
为了使人们能在社会状态中享有同自然状态的自由,过上有德行的公民生活,卢梭创造了一种政治制度就是公意。
卢梭认为“人是生而自由的,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认为是其他一切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更是奴隶。
”⑴因为人人都想自由,相比他人获得更多的自由权利,越是处于众人之上的人,反而不自由,容易受他人意见的影响,不得不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不是人得权力越大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的。
因为他要考虑别人的感受,同时也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就拿帝王为例,他手上有生杀予夺的权力,有时候连自己的婚事都不能做主,要听大臣们的意见,考虑婚姻对国家的影响等,因次说,龙椅就是一把黄金锁是不过分的。
卢梭想改造社会,防止人们不被腐化,不会自甘堕落,使公民成为有道德的文明人,而不是成为一个恶人,他提出用自然法来改造社会。
使社会人达到或接近自然人。
事实证明这种观念是不切实际的,因为卢梭论述的自然人是孤立的存在,这根本就不可能,也就是说他想方设法让社会中的人变成孤家寡人。
他的观点脱离了客观的历史条件,是抽象人性观,人与人不交往,孤零零的生活在世界上,把人与人隔离开来是不可能的。
自然状态学说就是想为近代社会创建一个正当性的社会基础,找到合理的根据。
说明自然状态下自然权利的重要性,由于相同的近现代的时代特点,卢梭与霍布斯论述的自然状态学说有一些相同的地方,也有区别。
那就先看两者的相同点。
第一、卢梭与霍布斯都接受了近现代的机械自然观。
霍布斯认为人的构造与钟表差不多,机械力学不仅支配人的生理,而且支配人的思想、情感。
他不仅把人看作带有灵魂的机械结构,“还把这种对人的观点运用到国家身上,这样就把国家变成了一台自主权代表法人充当灵魂的机器。
”⑵就是说人的身体是按照机器原理构造的,就连人的思想都是遵循力学原理来运转的,一句话就是人就是机器。
但是人有自己的思维方式,不同的人思维不同,与机器更不同,机器是人按照一定的原理生产出来,并按人的想法做功。
而人不同,人是自然界发展的结果,人能够积极主动地改造世界,同时也改变着自身。
这与机器不是一回事。
卢梭的机械自然观肯定了笛卡尔的思想即动物是机器。
他认为,任何一个动物都是一部机器,自然给这部机器一些感官,是它活动起来。
并在一定程度上防备想想毁灭火干扰它的东西。
就是说,人与机器一样,人也按照机器的运作原理在活动。
功能与机器差不多,没有思想,人也是做机器一样的运动。
只是比一般的机器更精巧。
人可以控制机器,那么谁来控制人的运动呢?卢梭认为,人类社会可以比照物理学进行推理,物理学能够在某种意义上解释感官的的机械作用和观念的形成。
除了在纯粹的的精神活动领域,如人的意志力或选择能力,以及这种能力的意识方面。
都可以通过力学的规律来解释。
⑶人之所以是人,因为人有主观能动性,,不是纯粹只做机械运动,知道在危难时刻舍生取义。
有决心、意志、干劲、和持之以恒的精神状态。
动物则没有,机器更不可能有。
在关系到国家、民族利益上,人们可以做到舍小我,顾大我。
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人的实践活动是客观的物质性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能动性活动,在活动过程中,人们能够做到主观和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还可以通过实践来检验主观是否和客观一致。
这是机器、动物都不可能做到的。
机器做功不是有意识、有目的的自觉自愿的活动。
当机器出故障时,自己不能维护,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活动计划和方案。
第二、卢梭和霍布斯都反对“人天生是社会动物”这种观念。
霍布斯认为,人并不是生下来就适应社会,人都是追求自身的荣誉和利益。
而不是寻找朋友。
他以婴儿和未受教育者为例,驳斥了人天生是社会动物这一理念。
因为婴儿生下来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未受教育者不知道社会能给他带来什么好处。
只知道追求自身的利益,不会去寻找朋友。
还有精神上有病的人,也不知道社会为何物,所以一生都不能适应社会。
因此,霍布斯认为,人是孤立的非社会的动物。
亚里士多德则认为“人是政治性动物”。
因为从人生下来的那天起,就别无选择的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
从小孩吃、喝、穿、用的东西。
哪一样离得开社会群体,还有他已经处于一定的血缘关系当中了,这是割不断的客观联系。
如果人是非社会动物,那他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
只是披着人皮的动物,不属于人。
人是在社会中成长的,如果人只是孤立的个体,婴儿不可能成活下来,等待他的只能是死亡。
就算他什么都不知道,从他生下来那天起,就跟父母生活在一起,或者说就生活在社会关系当中了。
既然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人就不是孤立地生活在社会中。
马克思主义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普遍联系的,不存在孤立的事物,人得生活也是如此。
因此,孤立的人是不存在的。
卢梭认为自然状态中的人是孤立的,他们彼此不往来,因为都不需要对方。
卢梭与霍布斯都在理性与社会领域寻找自然法的基础。
霍布斯在激情领域找到了自然法的基础。
在卢梭看来,自然状态下的人没有理性,因为理性要依靠语言为基础,而人与人之间有不交流、不来往,所以就没有语言,没有语言就没有理性的存在。
这个观点割裂了人得社会属性。
人得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不交往就不会有人的产生,更不会有社会的出现。
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仅靠一人之力是不可能生存下来的,这时候人们过着群居的生活,共同劳动,平均分配。
上述观点没有从人得发展历程来看社会的形成。
这种观点就是把人从具体的生活条件下抽出来,然后把人隔离开来,这样就没有恶的产生,也就没有道德的问题。
通过理性来寻找自然法的社会基础。
第三、卢梭和霍布斯都强调自然平等观念。
霍布斯认为,人与人之间身心两方面的能力都是平等的。
如体力强的人往往被体力弱的人用计谋打败。
在人群中,有些人在一方面有优势,则在另一方面稍显不足。
从总体上看,大家能力都差不多。
同时,他还认为智力不是一种天生的能力,它是通过后天的学习所得的经验。
在相同的时间里学习某种东西,获得的知识是等量的。
不是谁多些或者谁少些。
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有的人得反应能力要快些。
有的则慢些,在相同时间内,有的人理解更透些,可能学到的东西更多些。
对同一个问题,有的人甚至一辈子都悟不透。
因此,人的资质是有差别的,能力是有大小的。
要不然人人都是专家和大师,会有庸人吗?人的能力大小,既有智力因素影响,又有非智力因素的影响。
卢梭认为,人在自然状态下是动物状态,自然人没有能力用理性控制情感,自然人不具有理性,自然人的欲望只是满足生理的需要。
在宇宙中他所认识的唯一需要就是食物、异性和休息。
他所畏惧的是唯一灾难就是疼痛和饥饿。
在这儿,卢梭把人与动物等同起来。
人与动物具有共同的属性就是自然属性,但是人有区别于动物的社会属性。
卢梭认为人活在世上就是为了吃饱穿暖,就是为了满足生理上的需求而也。
人没有理性,人的情感受欲望的驱使,不能用理性去控制它。
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说的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
人与动物都在遵循这个规律在生存,弱肉强食。
不可避免,共同生存有相互竞争。
人们为了减轻痛苦和解决饥饿,就得思考,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不是任由饥饿和痛苦的折磨。
上面的论段谈到了卢梭和霍布斯自然状态学说的相同点,下面就来区别两者的不同之处。
1、自然善和自然恶在霍布斯看来,只有假定人本性恶才能实现权威政治。
就是说,只有以恶作为前提存在,才能通过一定的手段达到抑恶扬善的目的。
于是,他就得出来两条关于人性绝对肯定的假设,人性贪婪的假设,他使人人都极力要把工财产据为己有。
二是自然理性的假设,人人都把死于暴力作为自然中的至恶努力予以避免。
(4)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下的自然人,他们不知道善恶观念,没有理性,人天生是恶的。
有欲望,他们想占有他人财物。
人人都力求自保,生存下来。
这是人的本能,所以恶是影响人们生存下来的重要因素,霍布斯就探求一种避免恶发生的办法,那就是通过设计一个好的制度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人人都遵从它,就可以避免死于暴力。
以免人人都生活在恐惧之中不能自保。
实际上,霍布斯支持通过好的制度来达到善的目的。
他不赞成品德的塑造,他认为只要有有一个好的制度,就可以避免恶的发生。
如果不塑造人们的良好品德,尽管制度再好,人们不去遵循它,那也没有用。
要到达抑恶扬善的目的,必须从塑造人的品德和创建一个好的制度两方面着手才行。
马克思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和根据,外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外部条件,事物发展是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
紧靠某一方面的矛盾是不行的。
就像只有适当的水分、阳光和温度,而没有受精的种蛋是孵化不出小鸡的。
因此,抑恶扬善,就必须把人的品德塑造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
霍布斯认为,人人都把欲求的东西称为善,他们把厌恶的东西称为恶,划分善恶的根据是人的自我保存的欲望。
善恶的概念完全是主观的,正是因为善恶没有客观标准,所以导致了争论和战争。
根本原因在于欲望的驱使,为了利益,人们把错误的说成是对的,把坏的说成是善的。
为了避免是非好坏不分,通过缔结条约来达成共识。
设立主权者,这是实现所有人自然权利的基础。
实际上是通过理性立法拉大到目的。
霍布斯认为,善恶之分没有客观的标准,是由人的主观好恶来判断它。
那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如何遵循正确的原则呢?笔者认为,是非善恶是有一定的客观标准的,那就是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