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化工企业。
第三条化工企业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机构,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目标是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的危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同时降低环境污染的风险。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分级、安全评估、监控措施、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等各项管理措施。
第六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包括 but 不限于下列制度:(一)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与控制制度。
(三)重大危险源事故严重程度评估制度。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制度。
(五)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六)职工培训制度。
(七)事故隐患排除制度。
(八)责任追究制度。
(九)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第七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账,及时记录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和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分级第八条化工企业应当全面识别自身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包括化学品、生产设施、工艺流程等方面,形成重大危险源清单。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应当按照其可能引发事故的严重性和可能性对其进行分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分级原则如下:(一)事故严重性分级原则:1. 一级:可能引发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2. 二级:可能引发较大事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
3. 三级:可能引发一般事故,造成一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可能性分级原则:1. A类:极有可能发生,预测将会多次发生。
2. B类:有可能发生,可能重复发生。
3. C类:有可能发生,但可能性较低。
第十条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分级,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but 不限于:(一)技术措施:采取有效的工艺改造、设备改造、自动化控制等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旨在确保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和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制度涵盖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安全管理责任、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措施等内容。
具体如下:一、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一)重大危险源辨识1. 本公司将对所有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系统辨识,并记录在重大危险源清单中;2. 辨识重大危险源时,要考虑物理、化学、生物、人为等方面的可能发生的危险源;3. 需要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更新,并根据结果进行相应的安全措施。
(二)重大危险源评估1. 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系统的评估,包括对危险源的可能性、后果、风险等方面进行定量或定性分析;2. 评估结果要进行记录,定期进行更新;3.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安全管理责任(一)企业领导责任1. 企业领导要重视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落实;2. 向员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二)部门责任1. 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并及时报告;2. 部门负责人要制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员工严格遵守。
(三)员工责任1. 员工要参与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估工作,并配合上级制定和落实安全措施;2. 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安全操作规程(一)重大危险源的操作规程要做到明确、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二)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工艺流程和操作步骤进行详细的文字说明和图示;(三)对设备的安全使用、巡检维护等方面进行规定;(四)对特殊情况下的操作规程和应急状态下的操作规程进行明确说明。
四、应急措施(一)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应急职责和措施;(二)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能力和反应速度;(三)建立与外部应急机构的联系,确保及时得到外部支援;(四)定期检查应急设备和资源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综上所述,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度》)是为了保障员工和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套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二、引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三、定义:(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的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四、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装置中的各类压力容器和贮罐属重大危险源的场所。
五、内容1、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2、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更新和维护管理制度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巡查制度4、重大危险源检测制度5、安全监控设备设施使用、维护、保养制度6、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7、重大危险源报告、备案制度8、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管理制度9、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0、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1、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奖惩办法六、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1、领导小组:组长:成员:职责:组长:组织全场员工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副组长:协助组长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协助领导检查班组对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对安全管理负监督责任。
成员: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带领员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巡检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1、总经理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重大危险源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贯彻、落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总经理助理对重大危险源负直接责任,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应严格审批,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运营过程中安全可靠,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保护员工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和组织1. 确定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在生产过程中明确识别重大危险源,并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
2. 管理责任:企业高层应明确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并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委员会。
3. 管理措施:企业应依据《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并确保实施。
三、风险评估和管理1. 风险评估: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系统的风险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
2. 风险管理: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隐患及时处理和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
四、设备安全管理1. 设备设计与选型:企业应根据相关法规,仅选择经过合格认证的设备,并确保设备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2. 设备安装与验收:对新设备的安装应按照安全规范进行,并组织专业的验收,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3. 设备检修与维护:企业应建立设备检修和维护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应急管理1. 应急预案:企业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点,编制应急预案,并向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2. 应急设施和装备:企业应根据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设施和装备,并确保其处于可用状态。
3. 应急演练: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应对能力。
六、安全监督与考核1. 监督检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督机制,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及时纠正安全隐患。
2. 事故报告与调查:对发生的重大危险源事故,企业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规定进行调查与处理。
3. 隐患整改: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企业应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确保整改到位。
4. 安全考核:企业应建立安全考核制度,并根据员工的安全表现进行评定和奖惩。
七、培训与教育1. 员工培训: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职业素质。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预防和控制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引发的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在化工企业内部对可能产生重大危险的设施、装置和作业进行辨识,并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清单。
2. 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化工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企业领导层的责任、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班组长的责任以及员工的责任。
3.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确定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责,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纪律、工作流程等。
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危险源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5.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化工企业各类工艺装置和设备的安全操作程序,包括开机、停机、检修、应急处理等。
6. 事故防控措施:采取一系列事故防控措施,包括安全设施的安装,应急预案的制定,事故应急演练等,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7. 监督检查与评估:建立监督检查与评估机制,对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纠正。
8. 信息报告和事故调查:建立信息报告和事故调查制度,及时通报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以及对事故进行彻底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是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能够预防和控制重大危险源引发的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重大危险源规章制度
重大危险源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化工企业、煤矿企业、石油石化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等。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因其性质、数量、存储、运输、处理等特点可能造成人身、财产及环境严重危害的物质或设备。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职责、任务、措施和要求,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建设,提高重大危险源事故的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重大危险源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确保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和调查。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制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安全评估和检查。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管理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台账,明确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分类、位置、负责人等重要信息。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管控,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的程序和责任人,保障事故时及时迅速处置。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和管理工作流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测和检测,确保设备和物质运行状态良好。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档案,记录关键设备、物质使用情况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和危险意识。
第17条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信息,接受监督。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化工企业、石油化工企业、矿山企业等。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通过专业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每位员工都熟知重大危险源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管理,依法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进行处罚,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处置,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原则第八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特定的危险程度,采取不同的安全措施,制定不同的安全管理办法。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第三章安全管理组织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熟知重大危险源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场所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培训制度等。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包括生产场所的安全规划、安全生产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可控。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预防和控制重大危险源,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并覆盖所有的重大危险源。
三、定义1. 重大危险源:指在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具有较大事故危险性并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设备、工艺、物品或物料。
2. 安全管理责任人:指对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工作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包括企业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安全管理组织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组织,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1.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
2. 指定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巡检和安全监控工作。
3. 制定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其能够有效履行安全管理工作。
五、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和控制1. 化工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评估,并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控制体系。
2.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采取合理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识别和消除潜在的事故隐患。
3. 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实施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4. 针对特定重大危险源,化工企业应编制专门的应急预案,并开展定期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六、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1. 化工企业应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 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相关安全培训。
3. 对从事重大危险源操作和管理工作的职工,应提供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复训。
4. 强化事故应急演练,让职工熟悉应急程序和操作方法,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七、安全检查和监督1. 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2. 安全检查应涵盖重大危险源的所有方面,包括设备状态、操作规程、安全设施、应急预案等。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化学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生产场所危险物品临界量的要求,和《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芳构化装置、储罐区为重大危险源。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申报登记。
进行定期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同时,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现场作业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监护。
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四、加强安全设施建设,现场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操作工具及消防器材。
五、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应急救援人员及操作人员在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处置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建立可靠的监控系统,从操作人员到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信息传递迅速及时,指挥到位,防范和救援保障有力。
七、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八、车间设置危害告知牌,及时向各相关人员说明重大危险源物质相关知识。
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九、在车间作业时,必须按相应的防火防爆要求进行。
十、车间内作业必须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和工具。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严重事故的装置、工艺、场所或者物质,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设备或者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环境破坏或财产损失的设施。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操作、完善安全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责任和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计划,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监督实施安全措施,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管理应急救援等。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定期更新和审核,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条企业应制定危险源辨识和评估规程,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确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一条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操作规范和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安全设施和环境监测系统,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发生重大危险源事故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员工和社会公众通报。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对设施、设备、操作规范、防护措施、培训情况等的检查。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3篇)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化工企业,对于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化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安全管理。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能够引发重大事故,对人员、设备和环境造成严重威胁的物质、设备或工艺。
第四条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防范措施的有效性。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应实行分级管理,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程度和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二章危险源筛选与评估第六条化工企业应全面进行危险源的筛选和评估工作,明确重大危险源及其危险性。
第七条危险源筛选和评估应包括工艺、设备、材料、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内容,确保全面细致。
第八条化工企业应根据危险源评估结果,确定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并进行相应的分类管理。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应包括定性和定量分析,分析评估结果应真实准确,为安全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第十条化工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危险源数据库,对重大危险源的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
第三章安全控制措施第十一条化工企业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应急措施等。
第十二条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备的安装、维护、更新,工艺流程的改良,环境监测系统的建设等,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查等,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供应急设备和物资等,确保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评估第十五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定期对化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监督企业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化工企业应定期进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评估结果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援体系,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响应并有效处置。
推进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创新
推广先进技术
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的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和管理手段 ,提高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加强技术研发
鼓励化工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推动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 的不断创新和应用,提高安全管理的科技含量。
实施智能化管理
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施智能 化安全管理,提高重大危险源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 力。
07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条例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 险源辨识和评估导 则
THANKS
加强政府监管力度
01
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化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确保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02
加强现场检查和督导
政府部门应定期对化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
企业进行整改,并严格追究责任。
03
强化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建设
政府部门应加强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救
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加强国际合作
积极参与国际化工安全管理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化工安 全管理经验和技术标准,促进国内化工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学习国际经验
通过学习国际上成功的化工安全管理经验和方法,结合国内实际 情况,进一步完善国内化工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
开展国际合作项目
通过实施国际合作项目,推动国内化工企业与国外先进企业在安全 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国内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要点三
优先保障生命安全原 则
重大危险源事故处置应将保障人民生 命安全放在首位,积极组织救援受伤 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范本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备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厂、石油化工企业、煤矿、港口、高速公路等。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危险源的合理控制和安全操作,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和公司制定的管理规定。
第二章危险源的识别和分类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其所涉及的危险源进行全面识别,包括危险源的性质、规模、位置等信息,并进行分类。
第六条危险源的分类应根据其性质、危害程度、应急处理能力等因素进行,分为特别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源。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危险源数据库,及时更新危险源信息。
第三章监控措施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合理的监控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
第九条监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备的投入使用、安全配置计划的制定、安全培训的开展等。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监控人员,负责对重大危险源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开展危险源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和救援。
第四章管理责任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负总责,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协调管理。
第十五条监控和管理责任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有效地履行监控和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监控和管理责任人应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的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八条对于违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给予处罚。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化工企业是指依法独立经营的,以化学工艺进行生产、加工、储存、销售、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为了保障员工、企业和社会的安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1.确保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控制,防止事故的发生;2.规范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自主控制能力;3.保护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减轻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的风险;4.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合作与沟通,提高企业的合规性。
三、危险源辨识与评估1.化工企业应对其生产、储存、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等进行辨识和评估,确定是否属于重大危险源。
2.根据评估结果,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3.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和检查,对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四、安全管理责任1.化工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和权限。
2.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培训。
3.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规程,监督和检查各项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
4.安全管理人员应与员工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加强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宣传。
五、安全控制措施1.化工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2.重大危险源的设置、布局、设计、维护、修理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化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
六、事故应急管理1.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应急组织的职责和权限。
2.化工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员工熟悉应急程序和操作要求。
3.化工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评估演练效果并进行改进。
4.化工企业应与政府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加强协作与合作,提高应急管理的效率和能力。
七、监督与检查1.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化工企业的监督与检查,确保企业的安全管理和控制措施的有效实施。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危险源管理的要求,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预防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生产、存储、使用、运输、处理等过程中存在可能引发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化工企业、矿山、交通运输企业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本制度包括管理要求、责任分工、组织架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内容,具体要求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和情况制定。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机构,明确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管理程序。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包括重大危险源的监测、评估、识别、控制等内容,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培训。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定期进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措施、应急物资准备等内容,提高应对重大危险源事故的能力。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向公众公开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责任分工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明确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相关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应当实行“谁责任、谁管理”的原则,责任明确、任务清晰。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测、评估、控制等工作,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督导制度,健全检查、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优秀范本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优秀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安全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化工企业、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等。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识别与评估第三条:重大危险源识别所有企事业单位应当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高能物质等。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评估企事业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危险性、暴露性、易感性等指标。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控制与管理第五条:重大危险源控制企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等。
第六条:防护设施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防护设施,保障员工的安全。
第七条:应急措施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应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引发的事故。
第八条:监测与检测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监测与检测设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测和检测。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培训与教育第九条:培训计划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培训计划,确保员工具备应对重大危险源风险的能力。
第十条: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控制、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第十一条:培训方式培训可以采取线下课堂培训、在线培训等方式进行,确保培训效果。
第五章重大危险源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监督机构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建立监督机构,对企事业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检查内容监督机构应当对企事业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估、控制、培训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落实。
第十四条:检查结果处理如发现企事业单位存在不符合本制度要求的情况,监督机构应当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第六章罚则第十五条:违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或个人,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罚款、暂停生产经营等措施进行处罚。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厂、矿山、油田、炼油厂等相关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防范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事故,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影响。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重大危险源的事故风险。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由相关单位的主管负责人牵头负责,设立专门机构或岗位负责具体监控管理。
第六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长效机制。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监测与预警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监测预警系统,及时掌握重大危险源运行状态和安全状况。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的监测预警系统应当保证数据准确可靠,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定期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整改。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第十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和救援。
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涵盖事故预防、应急措施、救援救治、人员疏散等各个环节。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定期进行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人员应急反应能力。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制第十三条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单位主管负责人要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负总责。
第十四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
第十五条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要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安全员等多方参与,形成合力。
第五章重大危险源信息公开第十六条重大危险源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重大危险源的基本信息和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重大危险源单位应当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能力。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二、引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三、定义:(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的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装置中的各类压力容器和贮罐属重大危险源的场所。
三、内容1、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2、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更新和维护管理制度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巡查制度4、重大危险源检测制度5、安全监控设备设施使用、维护、保养制度6、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7、重大危险源报告、备案制度8、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管理制度9、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0、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1、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奖惩办法四、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1、领导小组:组长:成员:职责:组长:组织全场员工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副组长:协助组长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协助领导检查班组对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对安全管理负监督责任。
成员: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带领员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巡检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1、总经理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重大危险源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贯彻、落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总经理助理对重大危险源负直接责任,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应严格审批,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企业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40号令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山东AAXX化工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
3.重大危险源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包括: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
4.职责(1)生产部长AA为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责任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管理、设备维护、安全巡检工作。
(2)安全环保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安全设施检测、检查、重大危险源档案资料和备案工作。
5.内容5.1重大危险源辩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通过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根据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公司重大危险源为三级。
5.2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5.2.1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台账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危险物质名称、危险源存在的位置、危险货物编号、易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危害、最大储存量、正常储存量、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操作压力、操作温度、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安全管理措施内容、应急措施等内容。
5.2.2重大危险源管理维护根据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分工,维护保养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记录。
5.3重大危险源管理5.3.1安全环保部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危险源辨识,当有新的设施或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时应纳入重大危险源管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3.2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公司应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5.3.3重大危险源的检查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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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范围
第一条:本规定包括公司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适用于公司从事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定义
第二条: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第三条:根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重大危险源分以下5类: (一)储罐区(储罐);
(二)生产场所;
(三)压力管道;
(四)锅炉;
(五)压力容器。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的界定
第四条:根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我公司重大危
险源进行界定:
1. 成品库
2. 锅炉
3. 转化
4. 气化
5. 汽轮机
6. 二甲醚
第五章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要求
第五条:安全环保部
(一)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综合管理。
(一)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二)负责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台账。
(三)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登记、申报工作。
(四)每年组织相关单位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与分析。
(五)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国家有关
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界
定和安全评估分析。
(六)对相关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督促组织相关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八)每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巡检。
(九)每半年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消除重大危险源的事故隐患。
第六条设备部
(一)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相关设备、压力容器、管道的登记建档工作。
(二)负责重大危险源相关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附件的检验及建档工作。
(三)对相关单位重大危险源的设备、电气、仪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每年参与组织相关单位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与分析。
(五)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国家有关
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界
定和安全评估分析。
(六)负责督促组织相关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七)每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巡检。
(八)每半年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消除重大危险源的事故隐患。
第七条生产部
(一)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工艺管理工作。
(二)对相关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工艺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做好生产平衡,保证重大危险源设备在设计指标内安全运行,不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四)每年参与组织相关单位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与分析。
(五)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国家有关
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界
定和安全评估分析。
(六)负责督促组织相关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七)每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巡检。
(八)每半年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消除重大危险源的事故隐患。
第八条技术部
(一)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技术管理。
(二)参与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三)每年参与组织相关单位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与分析。
(四)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国家有关
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界
定和安全评估分析。
(五)对相关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督促组织相关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七)每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巡检。
(八)每半年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消除重大危险源的事故隐患。
第九条电仪厂
(一)每年对重大危险源的静电接地进行一次检测,并登记建档。
(二)负责重大危险源相关电气设备、仪表仪器的检查和维护。
(三)负责重大危险源相关电气设备、仪表仪器的巡检工作。
(四)负责重大危险源相关有毒有害报警仪、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维护及巡检工作。
(五)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测仪表的校验。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职责
(一)负责重大危险源相关设施的巡检工作。
(二)负责重大危险源相关设备的计划检修、抢修及日常维护工作。
(三)负责重大危险源相关操作人员培训工作,做到“四懂三会”,持证上岗。
(四)负责建立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台账。
(五)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向安
全环保部报告,并及时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对重大危险源相关设备进行操作。
(七)负责制定本单位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第六章重大危险源的三级巡检要求
第十一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对重大危险源巡检一次
第十二条主管及包保领导每月对重大危险源巡检两次(特殊时期每周一次)
第十三条安全环保部、设备部、生产部、技术部每周对重大危险源巡检一次
第十四条厂长、副厂长每周对重大危险源巡检一次
第十五条专工每周对重大危险源巡检两次
第十六条驻厂安全员每天对重大危险源巡检一次
第十七条工艺班长每班对重大危险源巡检一次
第十八条岗位操作工每小时对重大危险源巡检一次
第十九条维修工每班对重大危险源巡检一次
第二十条电仪厂厂长、副厂长每周对重大危险源巡检一次,专工每周巡检两次,电工仪表运行班长每班一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