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普通餐饮
第三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附件3:第三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适用于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供餐人数5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单位名称:地址:核查日期:注:1.本表共30项,其中关键项9项,重点项11项,一般项10项。
***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3.本表中单位食堂指除学校和幼儿园以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不包括建筑工地食堂。
现场核查汇总表核查人签名:申请人阅后签名:日期:日期:现场核查结果判定准则表中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其中关键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余项目为一般项。
符合下表的,可判定为现场核查基本符合:镇江市丹徒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笔录()第号申请人:申请项目:核查地点:核查时间:核查记录:核查结论:□符合规定□限期整改□不符合规定□整改后符合规定□整改后不符合规定当事人签名:核查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备注: 本笔录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卷宗备查,第二联交当事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镇江市丹徒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许可审批表()第号申请人:事由:申请时间:年月日受理时间:年月日现场核查时间: 年月日审查意见:经办人签名:年月日审核意见:部门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审批意见:机关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备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申请人:申请日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填写说明一、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
填写时要用碳素笔或者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二、“申请人”是指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按工商行政部门核定名称填写。
三、经济性质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小餐饮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现场核查意见》
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消毒、保洁设施,标识明显。
五 . 餐用具 清洗消毒 保洁设施
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餐具消毒采用热力方法消毒,消毒后的餐具应符 合卫生要求。
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
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不得设在简
易建筑、违章建筑内。
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 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区域。粗加工区和餐用具清洗消毒区、切配区和烹 饪区、备餐区和面食制作区可合并设置。各区域有明显标识。
食品原辅料应设置专库或专区、专柜储存;更衣区可设置在用餐场所独立区域 内;清洁工具专区存放;各场所均应设在室内。
14. 社 会责任 在显著位置公示 12331 投诉举报电话、经营者名称和联系方式。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说明: 1. 本表共 23 项,其中关键项 9 项,重点项 10 项,一般项 4 项。*** 表示关键项, ** 为重点项, * 为一般项。 判定原则:关键项不符合数 =0,重点项不符合数≤ 2,重点项和一般项不符合数之和≤ 5。
铺设, 且平整、 无裂缝。 不得设置明沟, 地漏应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
排水系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 6mm的金属网罩。
编号
重要性
结果判定 合理
符合 不符合 缺项
1
***
2
***
3
**
第三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第三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适用于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供餐人数5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单位名称:地址:核查日期: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号核查项目的重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合理缺项)1.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1***2.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2*** 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食堂备餐,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
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及加工生食海产品,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
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5*** 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以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
6**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7* 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3.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与排水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9*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10*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11*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普通餐饮
附件3-1 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普通餐饮)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号重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合理缺项1.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臵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1 **2.场所设臵和布局设臵与制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备(分)餐等加工操作条件,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应设在室内。
2 ***制售食品仅有简单处理过程的(如拆封、摆盘、调制调味、加热等),可不设臵粗(初)加工、切配操作场所。
3 *通过采用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视频显示、隔断矮墙或设臵参观窗口等方式方法,将餐饮服务关键部位与环节均进行展示。
4 *制售冷食类食品、裱花操作,加工经营场所面积150㎡以上(含150㎡)餐饮单位制售生食类食品,设臵相应操作专间。
5 ***制作自制饮品、备(分)餐、冷食类食品中仅制售腌菜、蔬果拼盘(拆封、摆盘、调制调味)、加工经营场所面积150㎡以下餐饮单位制售生食类食品的,设臵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
6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7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臵。
8 * 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
9 *** 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得小于6㎡10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号重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合理缺项2.场所设臵和布局食品处理区占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的比例: 500㎡以下的(含500㎡)以下的≥1/5;500㎡~1500㎡(含1500㎡)以上的≥1/6;1500㎡~3000㎡(含3000㎡)以上的≥1/7;3000㎡以上的≥1/8。
餐饮许可现场检查标准
餐饮许可现场检查标准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检查标准第一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适用于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单位名称:地址:核查日期:注:1.本表共50项,其中关键项13项,重点项18项,一般项19项。
***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核查项目汇总表核查人签名:申请人阅后签名:日期:日期:现场核查结果判定准则表中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其中关键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余项目为一般项。
符合下表的,可判定为现场核查基本符合:第二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适用于中型餐馆,快餐店,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5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单位名称:地址:核查日期:注:1.本表共40项,其中关键项12项,重点项14项,一般项14项。
***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3.本表中单位食堂指除学校和幼儿园以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不包括建筑工地食堂。
现场核查汇总表核查人签名:申请人阅后签名:日期:日期:现场核查结果判定准则表中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其中关键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余项目为一般项。
符合下表的,可判定为现场核查基本符合:第三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适用于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供餐人数5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单位名称:地址:核查日期:注:1.本表共30项,其中关键项9项,重点项11项,一般项10项。
餐饮店铺现场检查表
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8.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各类清洗消毒方式设专用水池的最低数量: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
14.专间
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专间墙裙铺设到顶。
专间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动关闭。
专间内设符合要求的空调设施、空气消毒设施、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凉菜间、裱花间设专用冷藏设施。
专间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
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
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
9.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
粗加工操作场所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3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水池数量或容量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制定关键环节食品操作规程。
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
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各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效实施。
6.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从业人员每年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单位名称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许可经营项目
基本情况:
周围环境(有、无)污染源;经营场所总面积㎡,其中经营面积㎡,加工(厨房)面积㎡,仓库面积㎡,其他辅房面积㎡,相应功能(是、否)齐全;工艺流程布局(是、否)合理。
就餐座位数人。
卫生设施:
地面、墙壁、天花板构造(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通风、采光、照明(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防蝇、防尘、防鼠、防腐设施(是、否)齐全;器具洗涤消毒保洁设施(是、否)固定,(是、否)专用,使用消毒方法(物理、化学);从业人员更衣、盥洗设施(是、否)具备;给排水、废弃物处理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从业人员:
总数人,体检人,培训人,工作衣帽每人套。
卫生管理:
(有、无)卫生管理组织,(有、无)岗位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管理台帐(齐全、不全、无),检查记录(齐全、不全、无),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良好、一般、差);(是、否)开展索证(是、否)齐全。
其他:
1.各工作间(有、无)相应的台、架、柜;
2.储存室物品陈列(是、否)做到分类、有序存放;
3.冷藏设施(能、否)适应经营规模,其内食品陈列(是、否)符合规定;
4.生熟加工间台、案、砧、刀、容器(是、否)分开。
5.(有、无)专间(凉菜、面点、裱花)
审核结论:□符合规定□限期整改□不符合规定
□整改后符合规定□整改后不符合规定
类型:
□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其他
当事人签名:核查人员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10.小餐饮现场核查表
小餐饮许可现场核查表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核查日期:年月日
经营方式:口不含入网餐饮服务□含入网餐饮服务口城乡自办宴席承办
核查项目:口散装食品销售
□热食类食品制售口冷食类食品制售口自制饮品制售口简单非即食食品制售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小餐饮经营项目的现场核查评价。
2.核查人员应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对照表中项目、内容进行全面核查,申请人未申请的经营项目涉及到的核查内容为合理缺项,不进行核查,填写核查表时在“合理缺项”一栏用“/”表示。
3.本表29项核查内容,分为关键项与一般项,其中关键项16项用“***”标识、一般项13项用“*”标识。
结果判定有“符合”与“不符合”两个选项。
4.根据核查情况,在“核查结果”一栏中“符合”或“不符合”选项中画“。
5.核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本核查表中的内容,并根据核查情况作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后合格、整改后不合格、部分经营项目合格的核查结论,在“口”中画“。
6.本表需核查人员、申请人分别签字确认。
申请人为企业的,由申请人盖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得到授权的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本人或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小餐饮许可现场核查表。
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说明
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说明
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主体类别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餐馆和小型餐馆三类进行审核。
特大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大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中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小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座以下(含75座)的餐馆。
包括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茶座、酒吧和咖啡厅。
单一经营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以及商超中兼营的餐饮服务相关项目现场审核适用《XX省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小型餐馆》。
餐饮服务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意见表
附件3-1 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普通餐饮)说明:1.本表共49项,其中关键项17项,重点项23项,一般项9项。
***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判定原则:关键项不符合数=0,重点项不符合数≤2,重点项和一般项不符合数之和≤8。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餐饮服务许可(普通餐饮)现场核查意见单位名称:地址:核查意见:经现场核查,以下经营项目:基本(不)符合食品制售类现场核查要求。
核查人签名:申请人阅后签名:日期:日期:附件3-2 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中央厨房)说明:1.本表共57项,其中关键项22项,重点项26项,一般项9项。
***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判定原则:关键项不符合数=0,重点项不符合数≤3,重点项和一般项不符合数之和≤10。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餐饮服务许可(中央厨房)现场核查意见核查意见:经现场核查,中央厨房的经营项目:基本(不)符合食品制售类现场核查要求。
单位名称:地址:核查人签名:申请人阅后签名:日期:日期:附件3-3 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说明:1.本表共57项,其中关键项22项,重点项26项,一般项9项。
***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判定原则:关键项不符合数=0,重点项不符合数≤2,重点项和一般项不符合数之和≤8。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餐饮服务许可(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现场核查意见核查意见:经现场核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经营项目:基本(不)符合食品制售类现场核查要求。
单位名称:地址:核查人签名:申请人阅后签名:日期:日期:附件3-4 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单位食堂)。
餐饮服务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一般要求、热食类食品制售要求)
附件3
餐饮服务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一般要求、热食类食品制售要求)
单位名称:
地址:
经济性质:
核查日期:年月日
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
□生食类食品制售
□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糕点□不含裱花糕点)
□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
经营类别:□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
□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
□饮品店
附件3-1
餐饮服务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核查人员签字:申请人签字:日期:日期:
附件3-2
专间及专用操作场所现场核查表
核查人员签字:申请人签字:
日期:日期:
附件3-3
中央厨房现场核查表
核查人员签字:申请人签字:日期:日期:
附件3-4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现场核查表
核查人员签字:申请人签字:日期:日期:。
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通用
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通用----7c853cdc-6ebe-11ec-9a47-7cb59b590d7d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公司名称:地址:核查日期:年月日核查项目:□ 热菜□ 冷食□ 生食□ 糕点(□ 不包括装饰性糕点□ (包括装饰性糕点)□自制饮品类□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验证结果:□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一现场核查表及判定标准(通用要求)本项目食品经营场所应位于地形干燥、给排水条件和供电条件较好的区域,不得位于易受污染的区域;距离化粪池、污水池、裸露垃圾场(站)、厕所等污染源25米以上,与灰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等扩散污染源保持一定距离。
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加工操作条件,如粗加工、切割搭配、烹饪、糕点制作、餐具清洗消毒、备餐,以及食品仓库、更衣室、清洗工具存放处等,并有相应的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清洗等设施设备。
禁止在加工经营场所设置圈养、屠宰活禽、活牲畜的区域。
加工经营场所面积为60m~150m(不含60m,含150m)的,食品加工区面积与2222个餐饮场所面积之比不得小于1u5。
150m~500m(不含150m及500m)食品加工区2222面积与餐厅面积之比不小于1u6。
500m~3000m(不含500m,含3000m)2个食品加工区与就餐区的比例不小于1u7。
食品加工区面积与餐厅面积之比不得小于1u8。
如果商店只有一个简单的加工过程(如开箱、摆菜、调味等),食品加工区面积与餐厅面积之比不得小于1u8。
切割和烹饪区域≥ 食品加工区面积的50%(如果商店只有一个简单的加工过程(如开箱、摆菜、调味等),可以适当减少)。
各加工作业场所应按原料进厂、原料处理、加工生产和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置,并能防止食品在储存和操作过程中的交叉污染。
用于存放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容器,以及使用的各种水池、工具和器具,应有明显的标识,并单独设置存放区。
关于几类餐饮服务单位现场核查和行政许可参考要点
关于几类餐饮服务单位现场核查和行政许可参考要点第一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现场核查及行政许可重点:关键项2:加工场所应设臵齐全,具备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洗消(包括饮具)、备餐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等。
各场所均应在室内且应为专间。
关键项3:进行裱花蛋糕制作、凉菜加工、备餐的,必须设臵专间和预进间【中型以上餐馆(含中型餐馆)、快餐店、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人以上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的专间入口处应设臵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
不具备设臵预进间条件的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专间入口处设臵洗手、消毒、更衣设施。
集中备餐的食堂和快餐店应设有备餐专间,或者专间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和供应就餐人数相适应,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专间面积要求应符合《餐饮服务提供者场所布局要求》。
关键项7:加强标识化管理,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应有明显区分标识(颜色、材质及标识等区分)【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关键项24-25、29: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应配备洗消、保洁设备设施且大小、数量与供餐人数、加工品种相适应;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制成;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洗消三联池,其容量、数量与供餐人数相适应;采用蒸汽、洗碗机、远红外、臭氧消毒柜进行物理消毒的,至少2个水池,可配备1台以上消毒柜,各类水池标明用途且专用。
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且必须为密闭式,标识明显;设臵饮具洗消场所,统一对杯具进行清洗消毒;如设臵受限的,应有集中清洗场所且每包厢宜设臵消毒柜。
餐饮服务经营者许可现场核查表(适用特大型、大型、中型餐饮)
餐饮服务经营者许可现场核查表
(适用特大型、大型、中型餐饮)
单位名称:
地址:
核查日期:
注:1.本表共50项,其中关键项15项,重点项20项,一般项15项。
***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核查项目汇总表
核查人签名:申请人阅后签名:
日期:日期:
现场核查结果判定准则
表中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其中关键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余项目为一般项。
符合下表的,可判定为现场核查基本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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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1 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普通餐饮)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号重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合理缺项1.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1 **2.场所设置和布局设置与制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备(分)餐等加工操作条件,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应设在室内。
2 ***制售食品仅有简单处理过程的(如拆封、摆盘、调制调味、加热等),可不设置粗(初)加工、切配操作场所。
3 * 通过采用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视频显示、隔断矮墙或设置参观窗口等方式方法,将餐饮服务关键部位与环节均进行展示。
4 *制售冷食类食品、裱花操作,加工经营场所面积150㎡以上(含150㎡)餐饮单位制售生食类食品,设置相应操作专间。
5 ***制作自制饮品、备(分)餐、冷食类食品中仅制售腌菜、蔬果拼盘(拆封、摆盘、调制调味)、加工经营场所面积150㎡以下餐饮单位制售生食类食品的,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
6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7 **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8 * 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
9 *** 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得小于6㎡10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号重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合理缺项2.场所设置和布局食品处理区占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的比例:500㎡以下的(含500㎡)以下的≥1/5;500㎡~1500㎡(含1500㎡)以上的≥1/6;1500㎡~3000㎡(含3000㎡)以上的≥1/7;3000㎡以上的≥1/8。
11 **3.食品处理区地面与排水地面无毒、无异味、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12 **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13 **4.食品处理区墙壁、门窗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平滑、不易积垢、易清洗的材料制成。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14 **门、窗应当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材料制作,并能有效通风、防尘、防蝇、防鼠和防虫,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应能自动关闭。
15 **5.食品处理区天花板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的材料涂覆或装修。
16 **6.洗手消毒设施食品处理区内设置相应的清洗、消毒、洗手、干手设施和用品,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当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17 *7.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粗加工操作场所应当根据加工品种和规模设置食品原料清洗水池或清洗容器,保障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三类食品原料能分开清洗。
水池(容器)数量或容量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
各类水池或容器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18 **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或设施,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
19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号重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合理缺项8.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应当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专用。
仅使用一次性餐用具进行食品制售的可不配备保洁设备设施。
20 *** 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当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不交叉污染。
21 *** 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
22 **9.设备、工具和容器使用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及一次性餐饮具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明。
23 **10.通风排烟设施烹调场所采用机械排风。
24 ** 排气口装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25 *11.废弃物暂存设施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带盖容器。
26 **12.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当分开设置。
27 ** 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应当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
28 *** 除冷库外的库房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属包覆)设施。
29 **冷冻(藏)库设有正确指示内部温度的温度计。
30 * 库房及冷藏、冷冻库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架,能使贮存的食品离地离墙存放。
31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号重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合理缺项13.更衣室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应当处于同一建筑内,有与经营项目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空间、更衣设施和照明。
32 *14.厕所厕所不设在食品处理区。
33 *** 餐饮服务场所内设置厕所的,其出口附近应当设置洗手、消毒、烘干设施。
34 *15.留样要求提供一次性聚餐超过100人的餐饮单位应配备专用留样容器和冷藏设施。
35 ***16.专间专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0% 36 ** 冷食类专间面积应根据加工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500㎡以下的≥4㎡;500㎡~1500㎡(含1500㎡)以上的≥8㎡;1500㎡~3000㎡(含3000㎡)以上的≥10㎡;3000㎡以上的≥15㎡。
37 *** 裱花专间面积应与加工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不小于4㎡。
38 ***生食水产品专间面积应与加工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不小于4㎡。
39 ***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
设置可开闭式食品传递窗口,除传递窗口和人员通道外,不设置其他门窗。
专间墙裙铺设到顶。
40 ** 专间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动关闭。
41 **专间内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
42 ** 专间内设有独立清洗消毒设施、专用冷藏设施和与专间面积相适应的空气消毒设施。
43 *** 入口处设置独立的洗手、消毒、更衣设施。
44 *** 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应当为非手动开启式。
45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号重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合理缺项17.专用操作场所场所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
46 ** 设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
47 *** 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设施。
48 **18.自酿酒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在申请许可前应当先行取得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自酿酒不得使用压力容器49 ***19.社会责任在显著位置公示12331投诉举报电话、经营者名称和联系方式。
50 *说明:1.本表共50项,其中关键项17项,重点项23项,一般项10项。
***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判定原则:关键项不符合数=0,重点项不符合数≤2,重点项和一般项不符合数之和≤8。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餐饮服务许可(普通餐饮)现场核查意见不符合项数是否合格关键项重点项一般项单位名称:地址:核查意见:经现场核查,以下经营项目:基本(不)符合食品制售类现场核查要求。
核查人签名:申请人阅后签名:日期:日期:附件3-2 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中央厨房)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号重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合理缺项1.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1 ***2.场所设置和布局设置与制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备(分)餐等加工操作条件,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应设在室内。
2 ***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进行裱花操作及食品冷却、包装的,设置相应操作专间。
3 ***制作自制饮品、冷食类食品中仅制售制售腌菜、蔬果拼盘(拆封、摆盘、调制调味)的,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
4 ***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5 ***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6 *** 食品处理区面积≥150m2;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确保食品安全。
7 **冷却、包装专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0%,且不得小于15 m2。
8 *** 清洗消毒面积应与经营所需相适应,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0%。
9 ** 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
10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号重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合理缺项3.食品处理区地面与排水地面无毒、无异味、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11 ***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
12 **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13 **4.食品处理区墙壁、门窗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平滑、不易积垢、易清洗的材料制成。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14 **门、窗应当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材料制作,并能有效通风、防尘、防蝇、防鼠和防虫,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应能直接关闭。
15 ** 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
16 ** 内窗台下斜45度以上或采用无窗台结构。
17 *5.食品处理区天花板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的材料涂覆或装修。
18 ** 水蒸气较多的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的坡度(斜坡或拱形均可)。
19 **6.洗手消毒设施食品处理区内设置相应的清洗、消毒、洗手、干手设施和用品,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当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20 **7.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粗加工操作场所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3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水池数量或容量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
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21 **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或设施,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
22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号重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合理缺项8.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各类清洗消毒方式设专用水池的最低数量: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
采用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
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23 *** 应当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专用。
24 ***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当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不交叉污染。
25 *** 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