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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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制度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制度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制度一、引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我国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培育创新型企业的重要举措。

为了规范和管理开发区的运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探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与原则1.管理目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目标是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统一,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吸引高端人才和创新资源,打造国内领先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2.管理原则(1)科学决策:制定管理制度应立足于实际情况,科学决策,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公平公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为不同类型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和公正的服务。

(3)依法管理:开发区管理必须依法进行,遵循法律法规,确保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分类施策: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和项目,采取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提供个性化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管理体制与责任划分1.管理体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管理委员会,由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市场准入标准、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

2.责任划分(1)政府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开发区的规划、项目审批、绩效评估等事务,提供政策支持和公共服务。

(2)企业:负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诚信原则、履行社会责任,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3)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推动开发区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市场准入管理1.准入条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准入条件包括企业创新能力、技术水平、市场前景等。

准入标准应当科学、具体,并在一定周期内进行评估与调整。

2.准入程序企业准入的程序应当简化,可以实行自动准入、备案准入等方式,提高准入效率,降低准入成本。

五、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1.科技创新鼓励开发区内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培育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同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2.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高违法成本。

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料

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料

1、定义2、特点3、评价指标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China National High-Tech Industrial Development Zone),全称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国家高新区”、“国家级高新区”,属于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级科技工业园区,特点是依托于智力密集和开放环境,依靠科技和经济实力,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科技资源、资金和管理手段,通过惠政策和各项改革措施,实现软硬环境的局部优化,最大限度地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而建立起来的集中区域。

高新技术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兴办高新技术产业,必须具备国家科委《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中规定的条件。

认定工作由省、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科学技术委员会主管。

兴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手续是,兴办者向开发区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核定后报省、市科委批准。

高新技术产业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性政策。

如享受进出口货物的关税优惠,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免领进口证,经批准可设立技术进出口公司,享受外贸经营权,可通过银行发行债券以筹集资金,基本建设投资可优先纳入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可以免购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可以自行制定产品试销价格或自行定价,可以对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仪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五年内企业交税收新增部分可用于开发区建设,安排劳动就业和招收职工时可得到优先考虑等,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采取优惠政策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行之有效的措施。

成立高新技术开发区,也会成立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负责统筹管理及招商等。

特点1、占城市的GDP总量大,对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贡献大;2、GDP增长率远高于国家平均水平。

2003年增长率为34.56%;3、合同外资总额增幅、进出口总额增幅等数值均远高于国家平均水平。

名单北京市(1)(1)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上海市(2)(1)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市(1)(1)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河北省(4)(1)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庆市(1)(1)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13)(1)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徐州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5)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7)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8)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9)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0)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1)宜兴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12)泰州医药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13)扬州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山东省(10)(1)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威海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7)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8)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9)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0)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东省(9)(1)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中山火炬高新技术开发区(7)肇庆市大旺高新技术开发区(8)江门高新技术开发区(9)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河南省(4)(1)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引安徽省(3)(1)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浙江省(4)(1)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西省(4)(1)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辽宁省(5)(1)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辽阳高新技术开发区(5)营口高新技术开发区陕西省(4)(1)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4)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北省(3)(1)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宜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四川省(2)(1)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南省(4)(1)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株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湖南省益阳高新区福建省(3)(1)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厦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林省(3)(1)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龙江省(3)(1)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西壮族自治区(3)(1)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西省(1)(1)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省(1)(1)海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南省(1)(1)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省(1)(1)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甘肃省(3)(1)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银川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蒙古自治区(2)(1)呼和浩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1)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夏回族自治区(1)(1)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海省(1)(1)青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计:99家。

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行管理办法-

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行管理办法-

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行管理办法正文:---------------------------------------------------------------------------------------------------------------------------------------------------- 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行管理办法(1992年2月19日鲁政发〔1992〕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发〔1991〕12号)精神,加速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的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发区要办成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向传统产业扩散高新技术的辐射源,对外开放的“窗口”,深化改革的试验场。

第三条开发区所在市政府要加强对开发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精干的管理机构,要把开发区的建设列入当地经济、社会、科技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开发区建设所需的资金、物资,搞好开发区软硬环境的建设,保证开发区顺利发展。

第二章开发区的管理服务机构第四条山东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科委)是省人民政府管理开发区的主管机关。

所在市科委对开发区进行归口管理和具体指导。

第五条开发区所在市政府设立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开发区建设与管理的决策机构。

管委会由政府负责同志及科委、计委、经委、经贸委、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发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本开发区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等。

第六条管委会办公室是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开发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及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查、申报等事宜。

第七条开发区可设立开发总公司。

开发总公司是管委会领导下的企业法人,具体负责开发区的建设,为企业提供各种有偿服务,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发高新技术产品。

第八条开发区要创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和逐步建立以信贷、物资、保险、法律、外贸、专利、技术市场、信息咨询、人才交流与培训、计算、测试、会计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以促进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

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分析

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分析

成 长与发展 阶段 (9 2年 一) 19 。在邓 小平同志南巡讲话 精神 的推动下 , 国各地兴起 了建设 高新 区的热潮 , 19 全 在 91 19 9 2年期 间 , 先后 有近 10个 城市 要求批 准建立 国家级 0 高新 区。19 9 2年 1 1月 , 国务 院经过 分析 和论 证 , 最后 批准
月 , 国科 学 院 与深 圳 市人 民 政 府 联合 创 办 了 我 国第 一 个 高 中 新 区— —深圳科技工业 园, 拉开 了 中国创办 高新 区的序幕 。 18 9 6年 , 国家实施 8 3计划。18 年 6月 , 6 98 国务 院正式批 准 建立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 区 , 并制定了有 关试验 区的 1 8项优惠政策 , 而奠定了我 国高新区发展的基础 。同年 8 从 月, 中共 中央 、 国务 院批 准实施 发展 中国高新技术 产业 的指
第2 4卷 第 3期
2010年 5月






Vo . 4 No. 12 3
Ma .2 0 1 0 y
J OURNAL OF CHANGSH UNI A VER TY SI
我 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管理体制 分析
陈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红
( 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湖南 长沙 4 00 ) 1 7 0
导性计划——火炬计划 , 明确把 创办 高新 区、 高新 技术创 业 服务 中心 ( 企业孵 化器) 作为 国家 火炬计划 中的重要 组成 部
我国高新 区经过二十多年 的实践与发展 , 步形成 了具 逐 有 中国特 色的高新 区管理模式 , 根据其在机构设置和权 限划 分上 的差别 , 可分为三种管理模式 : 政府主导型管理 模式 、 企 业化管理模式 和区政合一的管理模式 。 政府 主导 型管理模式是我 国大多数高新 区选用的模式 , 开发 区的管理 和服务完 全 由政 府或政府 派 出机构 行使行 政 管理 职能 , 其形式是 由政府牵 头组织有关 职能部 门组成领导 小组 , 负责指导 、 协调 、 决策。高新 区 内成 立管 委会 , 作为政 府派 出机 构 , 负责高技术企业 审批及政府授权 的其他行政管 理工作 , 如北京 、 武汉 、 长沙 、 成都 等地的高新区。 企 业化管 理模式 的主要 特点是 开发 区的管理 机构本 身 是营利性的公 司 , 公司不仅要 负责 园区的规划 建设 、 基础设 施建设 、 对外招商 , 还要承担土地征用 、 人员安置 、 资金筹措 、 园 区 管理 、 日常 工 作 协 调等 , 负 着 管 理 与 开 发 的 双 重 职 能 。 担 这种模 式与市场经济要 求最为 接近 , 国际上 较流行 , 在 如新 加坡 的裕 廊工 业 园 区就 由裕 廊 开 发 公 司负 责 园 区开 发 管 理 , 国 内 有 广 东 中 山 火 炬开 发 区总 公 司负 责 园 区经 营 管 理 。 区 政 合 一 管 理 模式 则 实 行 一 套 班 子 、 块 牌 子 , 一 开 两 统 发, 统一管理 。管委会主任 既担任 园区领导 职务 , 同时又 兼 任区政府领导职务 , 园区内既有管 委会机构设 置 , 又有 一级 政府机构设置 , 既承担高新 园 区的开发建设 任务 , 又承担 区

青岛高新区发展规划

青岛高新区发展规划

青岛高新区发展规划1. 简介青岛高新区,全称为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城区东南部。

高新区成立于1992年,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高新区以引进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为目标,加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2. 发展愿景青岛高新区的发展愿景是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实现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技术创新,加强产业优化和壮大。

3. 发展目标青岛高新区的发展目标包括:•培育一批在技术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和研发能力,提高技术集成和转化能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公共服务,吸引更多的高新企业和投资者进入高新区。

4. 发展重点青岛高新区的发展重点在于:4.1 引进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高新区将重点引进和培育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通过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等措施,吸引和扶持一批优秀的企业在高新区落地生根,并提供合适的场地和设施。

4.2 推进科技创新和研发能力提升高新区将加强科技创新和研发能力,提高技术集成和转化能力。

通过建立科研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资金支持,推动科技研发成果向产业化方向转化,并促进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

4.3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高新区将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

通过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转型,培育和发展新的支柱产业,加快形成产业集群,提高产业的集聚度和竞争力。

4.4 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公共服务高新区将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公共服务。

通过优化行政审批流程,降低企业成本,提供创业孵化、人才培养和技术转让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5. 发展措施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和重点,青岛高新区将采取以下措施:•制定并完善相关产业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各种支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建立和完善科研机构,吸引高层次人才;•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企业的创新活力;•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提供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和管理支持,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降低企业成本;•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与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与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文字号】国科发政字[2002]61号【发布部门】科学技术部【发布日期】2002.03.05【实施日期】2002.03.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2〕61号)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科技厅(科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的"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必须依靠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的总体要求,科技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本意见精神,结合当地具体情况,把改革与发展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并把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及时通报我们。

附件: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若干意见二00二年三月五日附件: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若干意见我国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历经十余年的快速发展,在培育高新技术产业,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探索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及培养和造就优秀企业领导者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进入新世纪,在国家各项政策的激励下,高新区已经跨入二次创业的发展阶段。

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我国加入WTO、全面参与国际竞争,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严峻的挑战。

这就要求高新区必须深入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按照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的新要求,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扶持和引导,使之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继续保持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若干意见

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若干意见
力量兴办各类孵化机构, 井给予必要 的指导和扶持。 同时要围绕促进智力
划, 每年每人至少参加不少于一周的
相差培训。 对上岗和转岗人员必颤进 行岗前培训, 切实保证高新区管理人
企业、 科研机构、 高等学校依托科技 中舟提高竞争力. 高新区依托科技中 介避免决策失误的成功案例, 促进社
位等民间机l发展 , 掬 壮大科技中舟服 务机构队伍 通过中舟服务体系使高 新技术企业自国内外生产要素市场 建立紧密联系,快速聚集各类资挥, 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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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投资机制, 发展风险投资心司和风 险投资基盎, 探索建立多层次、 多渠 道的风险投资撖出机构, 根据国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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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策 与 法规
行园区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和政务信
9 高 新区要重视 和加 强知识产 .
息公开制度, 全面推进块策的科学化
和 民主化。
三 、 立 健全 社会 中介 服 务 建 体 系 ,发 挥 中介 服 务机构 在 高 新 区的重 要作 用 7 . 建立健全 中舟服务体系, 是高 新区实现高教营理、 优质服务的重要 基础。要强化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 致力于创新更为完善的瑷9高新技 l 术投资创业曲环境。各般政府、 科技 管理部 1和高新区要进一步支持各 ] 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落实有关政
措施扶持国区专利事务所、 商标事务
所、 版权代理中心以及律师事务所等 知识产权保护专业机构发展. 促进区 内企业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和广泛
刺用, 推动从事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的
中舟服务机拘发展。同时, 要鼓励和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自发组建各类知 识产权保护的自律性和维权性社会 组蛆, 逐步形成专业性或区域性知识 产报保护组织, 提高自我保护和营理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部_企业报告(业主版)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部_企业报告(业主版)

TOP2 审计工作专项
青岛乾泽会计师事 务所(普通合伙)
8.2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
TOP3 员会综合部世茂新城预售资金使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7.7
用情况专项审计
伙)
TOP4
经济发展部、行政审批部主要负 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6.4
TOP5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部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3~2023-02):
项目数(个)
77
同比增长:30.5%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591.06
同比增长:-1.5%
平均金额(万元)
¥7.78
同比增长:-26.2%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部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区间,占项目总 数的 85.5%。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0 个。 近 1 年(2022-03~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3 日 生成
2/20
1.4 行业分布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青岛高新区规上企业纳统标准

青岛高新区规上企业纳统标准

青岛高新区规上企业纳统标准青岛高新区规上企业纳统标准的深入解析一、青岛高新区的发展背景和优势青岛高新区是中国的一个重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凭借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丰富的资源以及政策优势,一直致力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在新的发展阶段,青岛高新区进一步提高了对规上企业的纳统标准,以提升区域内的整体产业水平和竞争力。

本文将深入解析这一标准的多个方面。

二、规上企业的定义及范围规上企业是指达到国家划定标准的大型工业企业。

这些企业通常具有较高的生产规模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在青岛高新区,规上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1. 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2. 员工人数达到200人以上;3. 生产场所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4. 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

三、产值、收入和利润等方面的审核要点在产值方面,青岛高新区的规上企业需达到每年1亿元以上的产值规模。

在销售收入方面,企业每年的销售收入也应达到相应标准。

同时,规上企业的净利润应占销售收入的5%以上。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高新区内的企业具备较高的盈利能力和稳定的经营表现。

四、科技创新与研发能力要求在科技创新和研发能力方面,青岛高新区的规上企业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

这些企业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研发投入,并拥有相应的科研团队。

例如,某些高新科技企业每年的研发投入可能占到销售收入的3%以上,并拥有多项已授权或正在申请的专利。

此外,这些企业还需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以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五、质量管理和标准化体系建设情况质量管理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对于提升规上企业的整体竞争力至关重要。

青岛高新区的规上企业需遵循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建立完善的标准化体系。

这些体系可以帮助企业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升产品质量,同时增强顾客满意度。

通过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规上企业能够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并取得市场信任。

六、节能环保及可持续发展表现评价在节能环保及可持续发展方面,青岛高新区的规上企业需积极应用节能减排技术和环保设施。

青岛高新区发展规划

青岛高新区发展规划

青岛高新区发展规划摘要:青岛高新区是中国山东省青岛市的一个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84年。

多年来,高新区经历了快速的发展和变革,成为山东省乃至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之一。

本文将就青岛高新区发展规划进行分析和阐述,包括发展背景、总体规划、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内容。

一、发展背景青岛高新区是国家级高新区,是青岛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开发区,也是山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

自成立以来,高新区一直致力于推动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吸引和培育了大量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层次人才。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高新区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机遇,需要进行科学的规划和重构。

二、总体规划为了进一步提升高新区的发展,青岛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总体规划。

首先,高新区将继续以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加大对科技创新平台和研发机构的支持力度,培育和引进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

其次,高新区将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和科技创新中心。

同时,高新区还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和环境质量。

三、产业布局青岛高新区的产业布局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技服务中心。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高新区最重要的产业集聚区,主要集中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

科技创新中心是高新区的核心区域,其中包括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孵化器等,旨在提供优质的科技创新环境和孵化服务。

科技服务中心则是高新区的功能性区域,主要提供科技服务和支持,包括产业研发、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等。

四、政策支持为了进一步推动高新区的发展,政府将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措施。

首先,政府将加大对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为创新项目提供财政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

其次,政府将鼓励创新创业,提供创业培训、技术支持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支持。

另外,政府还将加强产业链的整合和协同发展,推动企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青岛高新区2007年大事记

青岛高新区2007年大事记

青岛高新区2007年大事记十一月11月2日,中共青岛市委召开十届第21次常委会,调整青岛高新区管理体制。

会议决定:撤销青岛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立市委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

11月13日,中共青岛市委决定张惠同志任中共青岛市委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刘伟同志任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张斌同志任副书记,张卫平同志、赵士玉同志任工委委员。

11月20日,高新区管委与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对接土地摸底、勘界工作,标志着高新区胶州湾北部区域的土地摸底、勘界工作正式开始。

十二月12月8日,市财政补助556.9万元开办费到位,为高新区管委正常运转提供了经费保障。

12月10日,市规划局在《中国建设报》发布规划设计招标公告,高新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开始。

12月12日,市委常委、副市长、高新区工委书记张惠,市政协副主席、管委主任刘伟,与市国土资源房管局陈培新局长、市规划局刘敏副局长听取了土地摸底、勘界情况及红岛组团规划情况汇报。

12月27日,管委副主任刘云亭主持召开规划工作会议,正式确定了开展防洪、排涝、防风暴潮、交通、生态等专题研究的工作分工。

青岛高新区2008年大事记一月1月9日-12日,管委副主任张卫平带领科技局到青岛高科园进行调研,协调落实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相关工作。

1月14日,副市长王书坚、张惠和市政协副主席、高新区管委主任刘伟听取了土地摸底、勘界情况汇报,确定了土地划界原则。

1月16日,高新区管委副主任刘云亭同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高新区概念规划专家评审会,专家从社会、保障、规划、水利、产业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提出建议。

1月22日,管委副主任刘云亭会同市水利局总工贺如泓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高新区防洪、排涝、防风暴潮工作,确定高新区防洪、排涝、防风暴潮工作由市水利局牵头。

1月27日,美国华盛顿州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张健一行访问高新区,市委常委、副市长、高新区工委书记张惠接见代表团成员。

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Qingdao National High-Tech Industrial Development Zone
QNHIDZ
绿色青岛 绿色新区 绿色产业
— 青岛高新区致力于发展绿色经济
介绍内容
一、美丽的绿色海滨城市—青岛 二、新兴的绿色海滨城区—青岛高新区 三、青岛高新区打造海洋科技产业基地 四、青岛高新区打造绿色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五、绿色政策保障
• 活跃的青岛-韩国经贸交往
– 截止到2009年3月底,青岛市共批准韩国投资项目数10286个,占在华韩资企业数的1/4。 – 合同利用韩资201亿美元,实际利用韩资120亿美元 – 在青居住韩国人近10万名。 – 1994年,韩国总领馆在青岛设立。 – 2000年,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KOTRA)青岛办事处设立。 – 2008年,韩国总统李明博访问青岛。 – 浦项、GS、三星、LG、晓星、现代、大宇、高丽制钢等大企业入驻 。
明增长的发展模式,“创新”主要体现在以科技兴区和提高自主研发水平。“共融”则更多地 体现在新城的人文关怀与和谐共生。
生态、生活、生产之城 以高新科技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带动的城市创新中心 以湿地、水系为特征的生态安全格局和依托滨海岸线、自然资源的旅游胜地 生态宜居、和谐发展的绿色示范城区
• 科学的产业定位
一、 美丽的绿色海滨城市—青岛
青岛位于中国大陆山东半岛东南部,黄海之滨,胶州湾畔 总面积10654平方公里;市区面积1159平方公里 常住人口839万人 乘飞机仅1小时即可到达首尔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呼和浩特 太原
北京

天津 大连 青岛
首尔
石家庄 济南
500Km
西安 郑州
南京

青岛高新区孵化器及孵化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青岛高新区孵化器及孵化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青岛高新区孵化器及孵化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创新环境和创业载体建设,规范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和孵化企业的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国科发火字〔2007〕146号)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以及经高新区认定的具备孵化条件和功能的各类创业载体等。

第二章功能与目标第三条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为入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的场地和办公方面的共享设施,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为社会培育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

第四条孵化器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创办孵化器。

孵化器建设管理运行机构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完善服务功能,在提供高品质服务的同时,实现自收自支、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不断扩大自身的服务功能,提高孵化服务水平。

第五条为提高孵化器的服务水平与质量,鼓励建立专业技术型孵化器。

专业技术型孵化器是指围绕某一特定技术领域,在孵化对象、孵化条件、服务内容和管理团队上实现专业化,培育和发展某一特定技术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一种创业中心形式。

第三章认定与管理第六条高新区管委科技局负责对高新区辖区内孵化器、孵化企业进行认定审批。

创业服务中心负责区内各类孵化器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并受理入孵企业申请。

经认定的孵化器和孵化企业可享受高新区的相关优惠政策。

第七条申请认定孵化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孵化器的目标、性质、定位及发展方向明确并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二)领导班子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0%以上;(三)具有可自主支配孵化场地,其中综合型孵化器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专业技术型孵化器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其中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应占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的75%以上(含75%);(四)综合型孵化器孵化企业不少于30家,专业技术型孵化器孵化企业不少于20家;年毕业科技企业数占在孵企业数的25%以上;(五)服务设施齐备,服务功能齐全,可为企业提供商务、资金、信息、咨询、市场、培训、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的服务;(六)管理规范,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身及在孵企业的统计数据齐全,并按要求上报相关统计数据;(七)孵化器每年用于支持在孵企业发展的孵化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并与创业投资、专业担保机构等建立了经常业务联系;(八)实际运营时间在1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九)专业技术型孵化器应具备专业技术平台或专业化的中试基地,并具备专业化的技术咨询、专业化的管理培训能力。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青岛高新区创建创新型科技园区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青岛高新区创建创新型科技园区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青岛高新区创建创新型科技园区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08•【字号】青政字[2010]18号•【施行日期】2010.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青岛高新区创建创新型科技园区的意见(青政字〔2010〕18号)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指南》(国科发火〔2008〕27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推进青岛高新区创建创新型科技园区工作,把高新区建设成为全市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高新产业集聚区、生态文明示范区,特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创建创新型科技园区的重要意义青岛高新区创建创新型科技园区是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是顺应世界科技园区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

将青岛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型科技园区,对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是青岛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实施国家技术创新试点工作的重要支撑。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作用,集中优势资源,制定完善政策,采取有力措施,举全市之力支持青岛高新区创建创新型科技园区;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青发〔2008〕12号),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加快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建设步伐,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明确创新型科技园区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一)战略定位青岛高新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的总体战略定位是:青岛市新一代创新基核、山东半岛标志性创新战略平台、全国科技创新体系区域性枢纽和全球科技创新网络上的重要节点。

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若干意见

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若干意见

别要在社技 企业孵 化器 与各类 中介服务 机 构之 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 , 使科技 企
业 孵 化 器 成 为 各 类 中 介 机 构 了 解 企 业 服 务 需 求 、为 企 业 提 供 全 方 位 服 务 的 桥 梁 和 纽
依 靠体 制创新 和科技创 “的总体 要衷 , 现 就 高新区管 理体制改 革 与创新 题提出 以
意 见。

带,有条件的地方要像托太学 、 科研机构 和 企业 . 兴办能够为创业 者提供共用技术开 发
势 头 。为此 , 据 《 共 中央 国 务 院 关 于加 强 根 中 技 宋 刨 . 展 高 科 技 . 现 产 业 化 的 定 》 发 实 精 神 和 《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十 个 五年 计 国 划 纲 要 ) 出 的 济 发 展 和 结 构 调 整 必 须 提 经
维普资讯
关于国 新技 家高 术产业 发区 体制 革与 开 管理 改 创新的 意 若干 见
科 技 部 近 日正 式 公 布 了 《 于 国 家 高 关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与 创 新 的 若干意见) 全文如下 : 我 国 国 家级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历 经 十 余 年 快 速 发 展 ,在 培 育 高新 技 术 产 业 , 辐 射 、 动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 索 和 实 战 新 型 管 带 探 理 体 制 和 运 行 机 制 , 厦 培 养 和 造 就 优 秀 企 以 3高 区 管 理 机 掏 要 按 照 简 、 一 、 精 统 高 教 ” 原 则 不 断 推 进 职 能 转变 。 在 争 取 l 的 必 要 的 自 主 权 的 同 耐 .对 区 内 要 压 绾 管 理 层 衣 . 少审批事 项 . 化 办事程 序 , 绝 “ 减 简 杜 固 入 谩 事 ” 固 入设 机 构 . 决撤 并 不 需 要 独 、 坚 立 设 置 的部 门 和 机 构 , 行 “ 栋 楼办 公 , 实 一 一 站 式 服 务 “ 个 奁 口 对 外 ” 集 中 管 理 模 如 一 的 式 靶 私 学 规 范 、 于 社 会 监 督 的 行 政 管 理 制 便 度 。 当地政 府 啦 予 的 宙批 职 能 , 宴 行 对 要 政 务 公 开 ” 责 统 一 ” 时 办 理 ” 等 制 度 , 、权 、限 使 企 业 在 高 新 区 内 得 到 高 技 、 捷 、 质 拘 便 优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现状与政策建议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现状与政策建议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05 的政策建议
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引领
01
制定长期发展战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制定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发 展目标和重点产业领域,确保园区有序、可持续发展。
02
优化空间布局
根据各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合理规划园区空间布 局,避免同质化竞争和资源浪费。
03
引导产业集聚
VS
政策效应
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国家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内的企业能够更好地实现科技成果 转化和技术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 ,这些企业也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 和社会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增长。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04 存在的问题
产业结构趋同和重复建设
要点一
总结词
产业结构趋同和重复建设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面临的重大问题,导致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
面临人才短缺的困境。
政府支持和政策落实不到位
总结词
政府支持和政策落实不到位成为高新区发展的又一难题 。
详细描述
尽管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给予了大量政策支持,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支持力 度不够等问题。同时,各级政府在协调发展高新区与其 他地区的关系时,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挑战。
人才吸引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常会通过政策优惠、工作环境优化等方式吸引高端人才,这些人才主要来 自科研机构、高校和其它高新技术企业。
人才培养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也会通过各种培训和孵化器项目来培养高新技术领域的人才,提高他们的技 能和素质。
政府支持和政策效应
政府支持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常会得到政 府的大力支持,这些支持包括政策扶持 、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2023年青岛高新区借读条件

2023年青岛高新区借读条件

2023年青岛高新区借读条件摘要:1.青岛高新区简介2.2023 年青岛高新区借读条件3.借读条件的具体内容4.如何满足借读条件5.总结正文:青岛高新区,全名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我国山东省青岛市,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这里聚集了众多知名企业和优秀人才,科技、教育资源丰富。

为了让更多学子享受到这里的优质教育资源,本文将为您介绍2023 年青岛高新区借读条件。

根据2023 年青岛高新区的教育政策,借读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年龄要求:借读学生需符合相应的年龄要求,具体年龄限制根据学校及年级不同而有所不同。

2.学籍要求:借读学生需具有合法有效的学籍,且学籍状态为正常。

3.成绩要求:借读学生需提供原学校成绩证明,且成绩达到青岛高新区学校的录取要求。

4.健康状况:借读学生需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符合学校体检标准。

5.家庭住址要求:借读学生家庭住址需在青岛高新区范围内,具体范围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要满足以上借读条件,家长和学生需要做以下几方面的准备:1.了解政策:家长需关注青岛高新区教育政策,了解当年的借读条件及具体要求。

2.准备学籍证明:家长需为孩子准备完整的学籍证明材料,确保学籍状态正常。

3.提高学习成绩:学生要在原学校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达到青岛高新区学校的录取要求。

4.保持健康:学生要注意饮食、锻炼,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以符合学校的体检标准。

5.选择合适的住址: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住址,确保孩子能满足家庭住址要求。

总之,青岛高新区作为我国一个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资源丰富,吸引了众多家长和学生。

要满足2023 年青岛高新区的借读条件,家长和学生需共同努力,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促进科学技术创新,发挥科学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学技术应用、科学技术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及其行政管理活动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政府职能】市政府领导全市科学技术创新工作,制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确定本市科学技术发展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并组织实施,建立科技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保障科学技术创新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结合。

区(市)政府、高新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全市的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本地区科学技术创新。

第四条【科技管理部门职责】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本市科学技术创新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

区(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科学技术创新工作。

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有关的科学技术创新工作。

第五条【科技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市、区(市)政府应当建立科技创新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研究科学技术创新工作的重大问题,促进科学技术资源的整合和利用。

第六条【科技规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当体现促进科技创新的要求,并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技项目等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

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应当包括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目标、投入、关键技术与重大专项、政策措施等内容。

第七条【科技计划】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市科学技术和发展规划制定各类科学技术计划,支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科学技术应用。

第八条【科技创新要求】实施科教兴市,将自主创新作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战略,利用国内外优势科技资源,提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城市。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各方建设主体质量行为,确保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监工作导则》等国家、省、市各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高新区(包括高新区胶州湾北部园区、新产业团地和新材料团地)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

交通、水利、铁路、通信、电力等专业建设工程及抢险救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监督机构和职责第四条高新区建设局(以下简称区建设局)是本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

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区质安站)受区建设局委托,具体负责高新区建设工程的日常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建设单位、勘探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检测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五条区建设局或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青岛市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和项目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惩罚。

第六条区建设局或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权,依照高新区建设市场主体管理考查办法规定的事项,对各建设主体进行管理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置。

第七条区质安站对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职责:(一)监督检查项目建设程序的合法性;(二)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勘探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及检测机构等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三)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四)对进入施工现场用于建设工程的主要原材料、预拌混凝土、构配件和设备等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五)对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监理资料等工程文件和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六)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置;(七)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验收、主体结构验收和单位工程完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和备案;(八)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九)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惩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实施政惩罚;(十)了解和掌握本地域工程质量状况;(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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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规定
【法规类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文字号】青政发[1992]76号
【发布部门】青岛市政府
【发布日期】1992.05.03
【实施日期】1992.05.0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失效依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规定
(1992年5月3日青政发[1992]76号青岛市人民政府)
第一条为加强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组织管理,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指高科技工业园、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和科技街(以下统称开发区)。

第三条开发区须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对外开放和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需要,按国际惯例,逐步完善管理体制。

第四条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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