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设置
气体灭火泄压口
精心整理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自动泄压装置)设计与安装使用
1 概述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是指当气体灭火系统中的灭火剂喷放时,防护区内的压力值达到规
定值时自动开启泄压的装置,简称泄压口,也称自动泄压装置,是与气体灭火系统配套的必备设备,一般安装在气体灭火系统保护区外墙或内墙的泄压孔上。(为便于表述,本文中统一简称泄压口)。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具有洁净、绝缘性能好、灭火速度快等特点,在灭火中和灭火后对保护对象及
2 2.1
条中
Pf 符号解释:“Pf —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Pa )。当设有外开门弹性闭门器或弹簧门的防护区,其开口面积不小于泄压口计算面积的,不须另设泄压口。”
DGTJ08-306-2001《惰性气体IG-541灭火系统技术规程》上海地方标准条文说明书3.1.2条解释:
“对于密封性较好的防护区,规定安装泄压口。”也就是说防护区密封性较差的可不安装泄压口。
!--[if!supportLists]--l!--[endif]--2006年3月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国家标准发
布,
由于该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印刷的滞后,各设计院和消防监督部门实际上到2008年才开始按此标准对相关气体灭火系统项目进行设计和监督。但由于该标准中第3.2.7和第3.2.9条用词模糊,给部分设计人员和用户带来误解。规定第3.2.7条“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如此表述,导致部分人认为泄压口就是在离地三分之二的净高处开一个泄压孔,而不是一种泄压装置,规定第3.2.9条“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动关闭。”这再一次说明泄压口就是一个常开的孔,加深了部分设计人员的误解。
浅谈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开泄压口的必要性
浅谈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开泄压口的必
要性
【摘要】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通常安装于气体灭火操作自动系统防护区内外部墙对应的泄压孔。本文就该类灭火操作系统防护区内泄压口的必要性进行系统说明,明确其构成特征、工作机理,随后从实际出发对其设置注意事宜进行概述。
关键词:气体灭火系统;泄压口
1防护区泄压口概述
1.1气体灭火系统概述
气体灭火操作系统即指灭火剂以不同形态以保存在压力容器中,灭火操作时以气态喷射来发挥灭火介质作用的灭火操作系统。这之中的不同形态有液体、液化气及气体三种状态。气体灭火操作系统优势明显,如灭火高效、迅速,有着较突出的电气绝缘性高且易于清洁等,因此愈来愈多地应用于各种建筑的内部消防灭火,其在预防、减少和消灾等方面均发挥出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
1.2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概述
气体灭火操作系统防护区域的泄压口装置定义如下,气体灭火操作系统中对外喷放灭火剂时,防护区内部的压力数值与规定值保持一到时,泄压装置则会自行开启,这就是泄压口装置,它是配套与气体灭火操作系统使用的灭火必备器材。气体灭火操作系统防护区域的泄压口装置通常安装于气体灭火操作自动系统防护区内外部墙对应的泄压孔洞中。气体灭火操作系统最常见的应用范畴涵盖有:各类电器、电子与通讯等不同设备、性能易燃或可燃的气体与液体、重要场地等(如珍贵图书、高机密档案、重要票据资料等。
现阶段气体灭火操作系统的前期设计与中期施工来说,对于该系统喷射理论浓度、喷射花费时间、喷嘴大小等方面均有着较为全面、系统的考量,但容易忽略泄压口设计这一核心要素。事实上科学、高效的泄压口设置直接左右着现场灭火与人员安全的完成度。
泄压口的设计必要性及要求
泄压口的设计必要性及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应采用泄压口
2006年3月2日发布的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从设计要求条款和防护区的泄压口面积计算公式条款用词来看,无论防护区门窗密封性好与差和防护区门安装的是否为外开弹簧门或弹性闭门器,如采用气体灭火系统,则防护区内都必须安装泄压口。泄压口不是一个开口,而是一种泄压装置。此装置平时常闭,当达到或接近防护区允许压强值时自动开启泄压,低于设定压力值时自动关闭,以避免灭火药剂流失,影响正常灭火效果。
近几年来,采用泄压口的多为一些重点工程和项目,对防护区内温度和湿度的精度要求很高,因此对防护区的密封性要求也很高。所以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国家标准中规定,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内均应设计安装泄压口。修改后的新标准对旧的标准和规范中模棱两可的用词给予了修正。据各消防工程公司和本公司售后服务人员反馈,在各级消防检查中,消防验收和监督部门都均严格按新标准执行,若消防项目中安装了气体灭火系统,首先要检查各防护区是否安装了泄压口(自动泄压装置)。泄压口面积设计依据与计算
一、防护区内围护结构最高允许压强:
防护区内门、窗上的玻璃允许压强不应低于建筑物的允许压强。目前国内各设计部门防护区内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无论建筑物是轻型和高层建筑,还是标准建筑及地下建筑,均设定为1.2KPa,该值的设定是依据GB50370-2005标准中3.2.6条款,参照美国NFDA12B-1980标准中给出的,若设计部门和用户需提高防护区内围护结构承受的允许压强,应由建筑设计部门试验给出。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设置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防备区的设置要求
1、防备区的区分
防备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区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
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备区;采纳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备区的面积不
宜大于 800m2,且容积不宜大于 3600m3;采纳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备区的面积不宜大于 500m2,且容积不宜大于 1600m3。
2、耐火性能
防备区围护构造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0h ;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 0.25h 。
全吞没灭火系统防备区建筑物构件耐火时间( 一般为 30min) 包含:探测火灾时间、延不时间、开释灭火剂时间及保持灭火剂设计浓度的浸渍
时间。延不时间为 30s,开释灭火剂时间关于扑救表面火灾应不大于 1 min,关于扑救固体深位火灾不该大于7min。
3、耐压性能
防备区围护构造蒙受内压的同意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4、泄压能力
关于全封闭的防备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备区净高的 2/3以上。防备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泄压口面积按相应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定计算。关于设有防爆泄压设备或门窗空隙未设密封条的防备区可不设泄压口。
5、封闭性能
在喷放灭火剂前,应自动封闭防备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张口。
气体灭火防护区中泄压口
浅谈气体灭火防护区中泄压口
摘要:本文概述了气体灭火防护区中泄压口设置的必要性,从标准和实际出发浅析了泄压口设置中常见的注意事项。
关键字:气体灭火系统泄压口
1.概述
气体灭火系统是指平时灭火剂以液体、液化气体或气体状态存贮于压力容器内,灭火时以气体(包括蒸汽、气雾)状态喷射作为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以高效、快速、电气绝缘性高、清洁等优异性能,越来越多的被选用和安装在建筑物内部,在降低、消除火灾的危害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般而言气体灭火剂可以用于扑救可燃固体(a类)表面、甲、乙、丙类液体(b类)、可燃气体(c类)和电气(e类)等的火灾。典型的应用场所或对象包括:电器和电子设备、通讯设备、易燃可燃的液体和气体、其他高价值的财产和重要部位(图书、档案、票据、文件资料库)等。
然而,在目前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当中,对系统的设计浓度、喷射时间、喷嘴大小等问题均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考虑,但是往往忽略了泄压口的设置问题。事实上合理的泄压口设置关系到能否成功灭火甚至是人身的安全,国内在灭火试验中多次表面,由于泄压口的设置问题而引起防护区围护结构损坏的事例。
2.泄压口的结构特征与工作原理
泄压口由装饰面板、阀门组件、箱体部件、装置启闭执行驱动部
件或装置固定框架组件等部件及配套的辅助设备组成。一般分无电源式系列结构和有电源式系列结构两种。
其工作原理是,当防护区发生火灾时,气体灭火系统启动并喷射灭火气体。此时,对于无电源系列结构泄压口,当作用在叶片或盖板组件上的气体压力值达到设定压力值时,压力调节驱动部件立即驱动叶片或盖板开启泄压;而对于有电源系列结构泄压口,当压力检测装置达到设定压力值时,通过控制信号启动电动驱动部件,迅速开启叶片或盖板,泄放出防护区内超压气体,以避免建筑物墙体、门、窗、玻璃等围护结构遭受破坏和导致灭火失败。
气体灭火泄压口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自动泄压装置)设计与安装使用
1 概述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是指当气体灭火系统中的灭火剂喷放时,防护区内的压力值达到规定值时自动开启泄压的装置,简称泄压口,也称自动泄压装置,是与气体灭火系统配套的必备设备,一般安装在气体灭火系统保护区外墙或内墙的泄压孔上。(为便于表述,本文中统一简称泄压口)。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具有洁净、绝缘性能好、灭火速度快等特点,在灭火中和灭火后对保护对象及环境没有二次污染。因而被广泛应用于电子计算机房、电讯中心、通讯机房、图书馆、档案馆、珍品库、博物馆、配电室等洁净场所。2006年来,随着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的颁布,消防监督部门加大了灭火设备的检查力度,2007年后市场对自动泄压口的需求也明显增多。因泄压口产品是新产品,目前国家、行业尚无统一标准。大多数生产泄压口产品的厂家或公司都只生产某一种类型的泄压口。而通过从百度、谷歌等搜索网站检索来看,全面介绍泄压口应用、设计、安装与使用的资料和文章少之又少,给企业正确选择、设计、安装、使用泄压口带来了许多问题,不利于泄压口在气体灭火中正确发挥其实际功能和作用。两年多来,本人对国内外各厂家泄压口资料、样品进行了系统的收集,对该产品进行研发,进行了大量的试验。为使国内自动泄压口产品得到正确的使用和发展,现特写此篇文章。
在本篇文章中难免会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之处,本人真诚的期待广大同仁给予指正。
2 设置泄压口的必要性
2.1相关标准中使用泄压口规定表述不清,造成歧义。
泄压口的设计必要性及要求
泄压口的设计必要性及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应采用泄压口
2006年3月2日发布的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从设计要求条款和防护区的泄压口面积计算公式条款用词来看,无论防护区门窗密封性好与差和防护区门安装的是否为外开弹簧门或弹性闭门器,如采用气体灭火系统,则防护区内都必须安装泄压口。泄压口不是一个开口,而是一种泄压装置。此装置平时常闭,当达到或接近防护区允许压强值时自动开启泄压,低于设定压力值时自动关闭,以避免灭火药剂流失,影响正常灭火效果。
近几年来,采用泄压口的多为一些重点工程和项目,对防护区内温度和湿度的精度要求很高,因此对防护区的密封性要求也很高。所以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国家标准中规定,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内均应设计安装泄压口。修改后的新标准对旧的标准和规范中模棱两可的用词给予了修正。据各消防工程公司和本公司售后服务人员反馈,在各级消防检查中,消防验收和监督部门都均严格按新标准执行,若消防项目中安装了气体灭火系统,首先要检查各防护区是否安装了泄压口(自动泄压装置)。泄压口面积设计依据与计算
一、防护区内围护结构最高允许压强:
防护区内门、窗上的玻璃允许压强不应低于建筑物的允许压强。目前国内各设计部门防护区内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无论建筑物是轻型和高层建筑,还是标准建筑及地下建筑,均设定为1.2KPa,该值的设定是依据GB50370-2005标准中3.2.6条款,参照美国NFDA12B-1980标准中给出的,若设计部门和用户需提高防护区内围护结构承受的允许压强,应由建筑设计部门试验给出。
气体灭火泄压口资料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自动泄压装置)设计与安装使用
1概述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是指当气体灭火系统中的灭火剂喷放时,防护区内的压力值达到规定值时自动开启泄压的装置,简称泄压口,也称自动泄压装置,是与气体灭火系统配套的必备设备,一般安装在气体灭火系统保护区外墙或
内墙的泄压孔上。(为便于表述,本文中统一简称泄压口)。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具有洁净、绝缘性能好、灭火速度快等特点,在灭火中和灭火后对保护对象及环境没有二次污染。因而被广泛应用于电子计算机房、电讯中
心、通讯机房、图书馆、档案馆、珍品库、博物馆、配电室等洁净场所。
2006年来,随着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的颁布,消防监督部门加大了灭火设备的检查力度,2007年后市场对自动泄压口的需
求也明显增多。因泄压口产品是新产品,目前国家、行业尚无统一标准。大
多数生产泄压口产品的厂家或公司都只生产某一种类型的泄压口。而通过从
百度、谷歌等搜索网站检索来看,全面介绍泄压口应用、设计、安装与使用
的资料和文章少之又少,给企业正确选择、设计、安装、使用泄压口带来了
许多问题,不利于泄压口在气体灭火中正确发挥其实际功能和作用。两年多
来,本人对国内外各厂家泄压口资料、样品进行了系统的收集,对该产品进
行研发,进行了大量的试验。为使国内自动泄压口产品得到正确的使用和发
展,现特写此篇文章。在本篇文章中难免会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之处,本人
真诚的期待广大同仁给予指正。
2设置泄压口的必要性
2.1相关标准中使用泄压口规定表述不清,造成歧义。
!--[if !supportLists]--l !--[endif]--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国家标准颁布之前,原有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对灭火系统必须使用泄压口的规定表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参数
第一章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参数
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应以《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等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为依据,根据保护对象、系统设置类型、灭火剂种类等不同,确定设计基本参数。
一、防护区的设置要求
(一)防护区的划分
防护区的划分应根据封闭空间的结构特点和位置来划分,防护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 ³;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³。
(二)耐火性能
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
全淹没灭火系统防护区建筑物构件耐火时间(一般为30min)包括:探测火灾时间、延时时间、释放灭火剂时间及保持灭火剂设计浓度的浸渍时间。延时时间为30s、释放灭火剂时间对于扑救表面火灾应不大于1min;对于扑救固体深位火灾不应大于7min。
(三)耐压性能
在全封闭空间释放灭火剂时,空间内的压强会迅速增加,如果超过建筑构件承受能力,防护区就会遭到破坏,从而造成灭火剂流失、灭火失败和火灾蔓延的严重后果。防护区
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四)泄压能力
对于全封闭的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泄压口面积按相应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定计算。对于设有防爆泄压设施或门窗缝隙未设密封条的防护区可不设泄压口。
气体灭火泄压口资料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自动泄压装置)设计与安装使用
1概述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是指当气体灭火系统中的灭火剂喷放时,防护区内的压力值达到规定值时自动开启泄压的装置,简称泄压口,也称自动泄压装置,是与气体灭火系统配套的必备设备,一般安装在气体灭火系统保护区外墙或
内墙的泄压孔上。(为便于表述,本文中统一简称泄压口)。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具有洁净、绝缘性能好、灭火速度快等特点,在灭火中和灭火后对保护对象及环境没有二次污染。因而被广泛应用于电子计算机房、电讯中
心、通讯机房、图书馆、档案馆、珍品库、博物馆、配电室等洁净场所。
2006年来,随着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的颁布,消防监督部门加大了灭火设备的检查力度,2007年后市场对自动泄压口的需
求也明显增多。因泄压口产品是新产品,目前国家、行业尚无统一标准。大
多数生产泄压口产品的厂家或公司都只生产某一种类型的泄压口。而通过从
百度、谷歌等搜索网站检索来看,全面介绍泄压口应用、设计、安装与使用
的资料和文章少之又少,给企业正确选择、设计、安装、使用泄压口带来了
许多问题,不利于泄压口在气体灭火中正确发挥其实际功能和作用。两年多
来,本人对国内外各厂家泄压口资料、样品进行了系统的收集,对该产品进
行研发,进行了大量的试验。为使国内自动泄压口产品得到正确的使用和发
展,现特写此篇文章。在本篇文章中难免会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之处,本人
真诚的期待广大同仁给予指正。
2设置泄压口的必要性
2.1相关标准中使用泄压口规定表述不清,造成歧义。
!--[if !supportLists]--l !--[endif]--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国家标准颁布之前,原有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对灭火系统必须使用泄压口的规定表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设置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设置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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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设置要求
1、防护区的划分
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m2,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3;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2,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3。
2、耐火性能
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
全淹没灭火系统防护区建筑物构件耐火时间(一般为30min)包括:探测火灾时间、延时时间、释放灭火剂时间及保持灭火剂设计浓度的浸渍时间。延时时间为30s,释放灭火剂时间对于扑救表面火灾应不大于1 min,对于扑救固体深位火灾不应大于7min。
3、耐压性能
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4、泄压能力
对于全封闭的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泄压口面积按相应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定计算。对于设有防爆泄压设施或门窗缝隙未设密封条的防护区可不设泄压口。
5、封闭性能
在喷放灭火剂前,应自动关闭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
泄压口安装方法及步骤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是指当气体灭火系统中的灭火剂喷放时,防护区内的压力值达到规定值时自动开启泄压的装置,简称泄压口,也称自动泄压装置,是与气体灭火系统配套的必备设备。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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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开孔尺寸810mm×410mm为例,讲述安装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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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下图所示,墙体开通口,尺寸为810mm×410mm。
.
2、如下图所示,位置在外墙、通口内壁钻直径8mm 深40mm的圆孔。.
3、如图所示用M5x40膨胀螺栓安装泄压装置及百叶窗。
.
.
注意事项
•
1、墙体厚度必须大于等于130mm。
2、墙体开通口应保持内壁平整,以免损伤泄压装置。
3、泄压装置侧壁严禁受到挤压,以保证正常工作。
4、安装完毕后应检查窗叶是否能正常开启。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设置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设置
氟丙烷、IG541与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充装在高压容器内,释放后,会使得防护区内的压强在短时间内急剧增加,如果不做好泄压措施,可能破坏防护区的维护结构,灭火剂不能在防护区内有效保持,使得灭火失败。因此防护区需要设置泄压口。(PS:泄压口分为械式泄压口和电动式泄压口,当建筑物室内发生爆炸或燃烧时屋内气体压力随之急剧上升,当压力值达到P =1.15kPa时泄压口通过泄爆配件或装置使窗开启并释放压力从而保护建筑免受损坏及控制危险,电动式的采用连接直流电源和敏感装置组成,机械式的采用泄爆配件和五金配件组合而成!)
七氟丙烷、IG541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IG541气体灭火剂喷入防护区内,会显著地增加防护区的内压,如果没有适当的泄压口,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将可能承受不起增长的压力而遭破坏。
因此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规范没有对IG541的泄压口高度做出要求,但因为IG541较空气重,也应该设置在防护区的上部。
由于七氟丙烷灭火剂比空气重,为了减少灭火剂从泄压口流失,泄压口应开在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即泄压口下沿不低于防护区净高的2/3。当泄压口开启后,泄压口开启后,从泄压口出去的主要是空气。当然也有一定的灭火剂从此流失。在灭火设计用量公式中,对于喷放过程阶段内的流失量已经在设计用量中考虑。
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防护区存在外墙的,就应该设在外墙上;防护区不存在外墙的,可考虑设在与走廊相隔的内墙上。
泄压口面积按相应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定计算。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设置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设置
氟丙烷、IG541与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充装在高压容器内,释放后,会使得防护区内的压强在短时间内急剧增加,如果不做好泄压措施,可能破坏防护区的维护结构,灭火剂不能在防护区内有效保持,使得灭火失败。因此防护区需要设置泄压口。(PS:泄压口分为械式泄压口和电动式泄压口,当建筑物室内发生爆炸或燃烧时屋内气体压力随之急剧上升,当压力值达到P =1.15kPa时泄压口通过泄爆配件或装置使窗开启并释放压力从而保护建筑免受损坏及控制危险,电动式的采用连接直流电源和敏感装置组成,机械式的采用泄爆配件和五金配件组合而成!)
七氟丙烷、IG541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IG541气体灭火剂喷入防护区内,会显著地增加防护区的内压,如果没有适当的泄压口,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将可能承受不起增长的压力而遭破坏。
因此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规范没有对IG541的泄压口高度做出要求,但因为IG541较空气重,也应该设置在防护区的上部。
由于七氟丙烷灭火剂比空气重,为了减少灭火剂从泄压口流失,泄压口应开在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即泄压口下沿不低于防护区净高的2/3。当泄压口开启后,泄压口开启后,从泄压口出去的主要是空气。当然也有一定的灭火剂从此流失。在灭火设计用量公式中,对于喷放过程阶段内的流失量已经在设计用量中考虑。
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防护区存在外墙的,就应该设在外墙上;防护区不存在外墙的,可考虑设在与走廊相隔的内墙上。
泄压口面积按相应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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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
压口设置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设置
氟丙烷、IG541与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充装在高压容器内,释放后,会使得防护区内的压强在短时间内急剧增加,如果不做好泄压措施,可能破坏防护区的维护结构,灭火剂不能在防护区内有效保持,使得灭火失败。因此防护区需要设置泄压口。(PS:泄压口分为械式泄压口和电动式泄压口,当建筑物室内发生爆炸或燃烧时屋内气体压力随之急剧上升,当压力值达到 P =时泄压口通过泄爆配件或装置使窗开启并释放压力从而保护建筑免受损坏及控制危险,电动式的采用连接直流电源和敏感装置组成,机械式的采用泄爆配件和五金配件组合而成!)
七氟丙烷、IG541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IG541气体灭火剂喷入防护区内,会显着地增加防护区的内压,如果没有适当的泄压口,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将可能承受不起增长的压力而遭破坏。
因此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规范没有对IG541的泄压口高度做出要求,但因为IG541较空气重,也应该设置在防护区的上部。
由于七氟丙烷灭火剂比空气重,为了减少灭火剂从泄压口流失,泄压口应开在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即泄压口下沿不低于防护区净高的2/3。当泄压口开启后,泄压口开启后,从泄压口出去的主要是空气。当然也有一定的灭火剂从此流失。在灭火设计用量公式中,对于喷放过程阶段内的流失量已经在设计用量中考虑。
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防护区存在外墙的,就应该设在外墙上;防护区不存在外墙的,可考虑设在与走廊相隔的内墙上。
泄压口面积按相应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定计算。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并宜设在外墙上,其高度应大于防护区净高的2/3。
因为二氧化碳比空气重,容易在空气下面扩散。所以为了防止防护区因设置泄压口而造成过多的二氧化碳流失,泄压口的位置应开在防护区的上部。
防护区存在外墙的,就应该设在外墙上;防护区不存在外墙的,可考虑设在与走廊相隔的内墙上。
当防护区设有防爆泄压孔时,可不单独设置泄压口。
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保护的大多数防护区,都不是完全封闭的,有门、窗的防护区一般都有缝隙存在,通过门窗四周缝隙所泄漏的二氧化碳,可防止空间内压力过量升高,这种防护区一般不需要再开泄压口。此外,已设有防爆泄压口的防护区,也不需要再设泄压口。
气溶胶灭火系统是否需要设置泄压口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对气溶胶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设置要求有矛盾的地方:
条文:
按条文规定,七氟丙烷,IG541、气溶胶灭火系统都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IG541灭火系统规范给出了相应的计算公式,但是气溶胶灭火系统并没有给出计算公式。
热气溶胶灭火剂在实施灭火时所产生的气体量比七氟丙烷和IG541要少50%以上,再加上喷放相对缓慢,不会造成防护区内压力急速明显上升。
根据以上理由,个人认为设置气溶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可不设置泄压口。
泄压口计算公式压强取值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2010版)中对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要求不宜低于1200Pa,所以泄压口的计算公式按这个值计算,当能确认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大于1200Pa时,也可以按实际值计算。
建筑物的内压允许压强,应由建筑结构设计给出。下表值供参考。
建筑物的内压允许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