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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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参数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参数

第一章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参数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应以《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标准》(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263-2007)等国家现行标准和标准为依据,依照爱惜对象、系统设置类型、灭火剂种类等不同,确信设计大体参数。

一、防护区的设置要求(一)防护区的划分防护区的划分应依照封锁空间的结构特点和位置来划分,防护区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锁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爱惜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采纳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³;采纳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³。

(二)耐火性能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

全淹没灭火系统防护区建筑物构件耐火时刻(一样为30min)包括:探测火灾时刻、延不时刻、释放灭火剂时刻及维持灭火剂设计浓度的浸渍时刻。

延不时刻为30s、释放灭火剂时刻关于扑救表面火灾应不大于1min;关于扑救固体深位火灾不该大于7min。

(三)耐压性能在全封锁空间释放灭火剂时,空间内的压强会迅速增加,若是超过建筑构件经受能力,防护区就会受到破坏,从而造成灭火剂流失、灭火失败和火灾蔓延的严峻后果。

防护区围护结构经受内压的许诺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四)泄压能力关于全封锁的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

泄压口面积按相应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定计算。

关于设有防爆泄压设施或门窗裂缝未设密封条的防护区可不设泄压口。

(五)封锁性能在防护区的围护构件上不宜设置放开孔洞,不然将会造成灭火剂流失。

在必需设置放开孔洞时,应设置能手动和自动关闭的装置。

在喷放灭火剂前,应自动关闭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

(六)环境温度防护区的最低环境温度不该低于-10℃。

泄压口的设计必要性及要求.doc

泄压口的设计必要性及要求.doc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应采用泄压口2006年3月2日发布的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从设计要求条款和防护区的泄压口面积计算公式条款用词来看,无论防护区门窗密封性好与差和防护区门安装的是否为外开弹簧门或弹性闭门器,如采用气体灭火系统,则防护区内都必须安装泄压口。

泄压口不是一个开口,而是一种泄压装置。

此装置平时常闭,当达到或接近防护区允许压强值时自动开启泄压,低于设定压力值时自动关闭,以避免灭火药剂流失,影响正常灭火效果。

近几年来,采用泄压口的多为一些重点工程和项目,对防护区内温度和湿度的精度要求很高,因此对防护区的密封性要求也很高。

所以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国家标准中规定,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内均应设计安装泄压口。

修改后的新标准对旧的标准和规范中模棱两可的用词给予了修正。

据各消防工程公司和本公司售后服务人员反馈,在各级消防检查中,消防验收和监督部门都均严格按新标准执行,若消防项目中安装了气体灭火系统,首先要检查各防护区是否安装了泄压口(自动泄压装置)。

泄压口面积设计依据与计算一、防护区内围护结构最高允许压强:防护区内门、窗上的玻璃允许压强不应低于建筑物的允许压强。

目前国内各设计部门防护区内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无论建筑物是轻型和高层建筑,还是标准建筑及地下建筑,均设定为1.2KPa,该值的设定是依据GB50370-2005标准中3.2.6条款,参照美国NFDA12B-1980标准中给出的,若设计部门和用户需提高防护区内围护结构承受的允许压强,应由建筑设计部门试验给出。

二、泄压口面积计算公式:七氟丙烷和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的泄压口面积公式应分别依据GB50370-2005标准中3.3.13和3.4.6公式计算。

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应依据GB50193-93中3.2.7公式计算该防护区的泄压口面积。

三、设计计算:3.3.1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泄压面积电子表格计算表注:(1)依据该表计算公式和说明栏中的各公式,分别将L、B、H、t、C可变化的参数代入公式中,可计算求得防护区的总泄压面积。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参数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参数

第一章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参数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应以《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等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为依据,根据保护对象、系统设置类型、灭火剂种类等不同,确定设计基本参数。

一、防护区的设置要求(一)防护区的划分防护区的划分应根据封闭空间的结构特点和位置来划分,防护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 ㎡,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3 ;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 ㎡,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 3。

(二)耐火性能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0h ;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 。

全淹没灭火系统防护区建筑物构件耐火时间(一般为30min )包括:探测火灾时间、延时时间、释放灭火剂时间及保持灭火剂设计浓度的浸渍时间。

延时时间为30s、释放灭火剂时间对于扑救表面火灾应不大于1min ;对于扑救固体深位火灾不应大于7min。

(三)耐压性能在全封闭空间释放灭火剂时,空间内的压强会迅速增加,如果超过建筑构件承受能力,防护区就会遭到破坏,从而造成灭火剂流失、灭火失败和火灾蔓延的严重后果。

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四)泄压能力对于全封闭的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 以上。

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

泄压口面积按相应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定计算。

对于设有防爆泄压设施或门窗缝隙未设密封条的防护区可不设泄压口。

(五)封闭性能在防护区的围护构件上不宜设置敞开孔洞,否则将会造成灭火剂流失。

在必须设置敞开孔洞时,应设置能手动和自动关闭的装置。

在喷放灭火剂前,应自动关闭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

(六)环境温度防护区的最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 ℃。

气体灭火防护区中泄压口

气体灭火防护区中泄压口

浅谈气体灭火防护区中泄压口摘要:本文概述了气体灭火防护区中泄压口设置的必要性,从标准和实际出发浅析了泄压口设置中常见的注意事项。

关键字:气体灭火系统泄压口1.概述气体灭火系统是指平时灭火剂以液体、液化气体或气体状态存贮于压力容器内,灭火时以气体(包括蒸汽、气雾)状态喷射作为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以高效、快速、电气绝缘性高、清洁等优异性能,越来越多的被选用和安装在建筑物内部,在降低、消除火灾的危害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般而言气体灭火剂可以用于扑救可燃固体(a类)表面、甲、乙、丙类液体(b类)、可燃气体(c类)和电气(e类)等的火灾。

典型的应用场所或对象包括:电器和电子设备、通讯设备、易燃可燃的液体和气体、其他高价值的财产和重要部位(图书、档案、票据、文件资料库)等。

然而,在目前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当中,对系统的设计浓度、喷射时间、喷嘴大小等问题均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考虑,但是往往忽略了泄压口的设置问题。

事实上合理的泄压口设置关系到能否成功灭火甚至是人身的安全,国内在灭火试验中多次表面,由于泄压口的设置问题而引起防护区围护结构损坏的事例。

2.泄压口的结构特征与工作原理泄压口由装饰面板、阀门组件、箱体部件、装置启闭执行驱动部件或装置固定框架组件等部件及配套的辅助设备组成。

一般分无电源式系列结构和有电源式系列结构两种。

其工作原理是,当防护区发生火灾时,气体灭火系统启动并喷射灭火气体。

此时,对于无电源系列结构泄压口,当作用在叶片或盖板组件上的气体压力值达到设定压力值时,压力调节驱动部件立即驱动叶片或盖板开启泄压;而对于有电源系列结构泄压口,当压力检测装置达到设定压力值时,通过控制信号启动电动驱动部件,迅速开启叶片或盖板,泄放出防护区内超压气体,以避免建筑物墙体、门、窗、玻璃等围护结构遭受破坏和导致灭火失败。

当防护区内的压强降到设定值以下时,泄压口中的叶片或盖板将自动关闭,维持防护区内灭火剂的灭火浓度,使其达到一定的灭火浸渍时间,将火灾及时扑灭。

气体灭火系统中泄压口问题的探讨与实践

气体灭火系统中泄压口问题的探讨与实践

气体灭火系统中泄压口问题的探讨与实践目前,国内主要应用的气体灭火系统有卤代烷(1211、1301)气体灭火系统、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系统、三氟甲烷(HFC—23)灭火系统、惰性气体灭火系统(包括:氩气(1G—01)灭火系统、氮气(IG-100)灭火系统、氩气氮气(IG—55)灭火系统、混合气体(1G—541)灭火系统等)。

气体灭火系统的主要特点是灭火速度快、灭火后对设备无任何影响,现已在通信机房、配电房、档案库等场所得到广泛应用。

日前在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及施工中,对设计浓度、灭火剂用量、喷射时间、管径、喷嘴大小及与其它设备的联动等问题考虑比较全面,而往往忽略泄压口和护结构等因素,事实上泄压口设置的合理与否关系到灭火系统能否成功灭火和人身安全,国内在灭火试验中由于泄压u的设置问题引起防护区围护结构损坏造成人员受伤、灭火失败的事例已发生多次。

因此我们在气体灭火系统没计或施工中,应充分考虑泄压口的设置,保证气体灭火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本文结合自己的工程设计和施上经验,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1 设置泄压口的必要性在GBJ 110—874《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条文说明第2.0.7条中提到“将卤代烷1211灭火剂施放到一个完全密闭的防护区,由于室内混合气体量增加,空气内的压强亦随之升高,压强升高值与空间的密闭程度、喷入的灭火剂浓度有关。

如向一个完全密闭的空间喷人5%体积浓度的卤代烷1211灭火剂,空间内的压强约增加5 kPa,这个压强将超过轻型或普通建筑物的承载能力。

在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中,设计浓度在34%~62%之间;在IG-514混合气体灭火系统中,灭火浓度在37.5%~42.8%之间;如此高的体积设计浓度,若将药剂喷入一个完全封闭的防护区,防护区内压强的增加足可以摧毁整个围护结构。

曾经做过一次试验:一个长6 m,宽6 m,高4m的试验室,开有直径20cm的通风口,通风口的排风扇正常工作,当向试验室喷入7瓶70L的IG—541混合气体时,试验室的门被弹开,排风扇的风叫严重变形,由此可见防护区的压强增加是相当大的。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参数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参数

第一章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参数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应以《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等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为依据,根据保护对象、系统设置类型、灭火剂种类等不同,确定设计基本参数。

一、防护区的设置要求(一)防护区的划分防护区的划分应根据封闭空间的结构特点和位置来划分,防护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³;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³。

(二)耐火性能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

全淹没灭火系统防护区建筑物构件耐火时间(一般为30min)包括:探测火灾时间、延时时间、释放灭火剂时间及保持灭火剂设计浓度的浸渍时间。

延时时间为30s、释放灭火剂时间对于扑救表面火灾应不大于1min;对于扑救固体深位火灾不应大于7min。

(三)耐压性能在全封闭空间释放灭火剂时,空间内的压强会迅速增加,如果超过建筑构件承受能力,防护区就会遭到破坏,从而造成灭火剂流失、灭火失败和火灾蔓延的严重后果。

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四)泄压能力对于全封闭的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

泄压口面积按相应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定计算。

对于设有防爆泄压设施或门窗缝隙未设密封条的防护区可不设泄压口。

(五)封闭性能在防护区的围护构件上不宜设置敞开孔洞,否则将会造成灭火剂流失。

在必须设置敞开孔洞时,应设置能手动和自动关闭的装置。

在喷放灭火剂前,应自动关闭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

(六)环境温度防护区的最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设置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设置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设置氟丙烷、IG541与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充装在高压容器内,释放后,会使得防护区内的压强在短时间内急剧增加,如果不做好泄压措施,可能破坏防护区的维护结构,灭火剂不能在防护区内有效保持,使得灭火失败.因此防护区需要设置泄压口。

(PS:泄压口分为械式泄压口和电动式泄压口,当建筑物室内发生爆炸或燃烧时屋内气体压力随之急剧上升,当压力值达到P =1。

15kPa时泄压口通过泄爆配件或装置使窗开启并释放压力从而保护建筑免受损坏及控制危险,电动式的采用连接直流电源和敏感装置组成,机械式的采用泄爆配件和五金配件组合而成!)七氟丙烷、IG541灭火系统七氟丙烷、IG541气体灭火剂喷入防护区内,会显著地增加防护区的内压,如果没有适当的泄压口,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将可能承受不起增长的压力而遭破坏。

因此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规范没有对IG541的泄压口高度做出要求,但因为IG541较空气重,也应该设置在防护区的上部.由于七氟丙烷灭火剂比空气重,为了减少灭火剂从泄压口流失,泄压口应开在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即泄压口下沿不低于防护区净高的2/3。

当泄压口开启后,泄压口开启后,从泄压口出去的主要是空气。

当然也有一定的灭火剂从此流失。

在灭火设计用量公式中,对于喷放过程阶段内的流失量已经在设计用量中考虑。

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

防护区存在外墙的,就应该设在外墙上;防护区不存在外墙的,可考虑设在与走廊相隔的内墙上。

泄压口面积按相应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定计算。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并宜设在外墙上,其高度应大于防护区净高的2/3。

因为二氧化碳比空气重,容易在空气下面扩散。

所以为了防止防护区因设置泄压口而造成过多的二氧化碳流失,泄压口的位置应开在防护区的上部.防护区存在外墙的,就应该设在外墙上;防护区不存在外墙的,可考虑设在与走廊相隔的内墙上。

电动式泄压口说明书

电动式泄压口说明书

3.型号选用
5.安装使用
根据气体灭火设计规范,可按如下公式计算出各防护区所需泄压面积。按照 SXYK-D 系列泄压装置安装方便简单,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计算出的泄压面积来选用一台或多台不同型号的泄压口。所选泄压口的泄压面积不
1 安装前接通 AC220/DC24V 电源(电源电压与泄压口电压一致),按下泄压
1100Pa±50Pa
1100Pa±50Pa
1100Pa±50Pa
0~0.1 平方米 0~0.15 平方米 0~0.25 平方米
±50Pa
温度:-25℃~55℃, 湿度: 5%RH —
内墙 膨胀螺丝 接线端子
外墙 泄压口组件
6.安装图例
4.规格参数
产品尺寸 开孔尺寸 开启压强 泄压面积 动作精度 工作环境
SXYK-0.1D
SXYK-0.15D
SXYK-0.25D
620x418x210(mm) 690x518x250(mm) 920x518x250(5mm
840mmx445mm
ZZ-SXYK-0.25D □
220V □ 1
24V □
安装标准件 说明书
产品合格证
¢8 膨胀螺钉
套 4 不锈钢 本1 个 1 铭牌
1.前言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是指当气体灭火系统中的灭火剂喷放时,防护 区内的压力达到规定的值时自动开启泄压的装置,简称泄压口,也称自动泄压装置。 根据气体灭火系统特点,我公司研制了泄压装置,泄压装置可在泄压后自动关闭。
防护区需要开设泄压口,是因为气体灭火剂喷入防护区内会迅速增加防护区 的内压,如果没有适当的泄压装置,防护区围护结构会承受不起迅速增长的压力而 遭到破坏。对于恒温恒湿等要求密封性的防护区内,应设常闭泄压口。七氟丙烷灭 火系统的泄压口应在防护区净高的 2/3 以上,也就是说,泄压口下沿不低于防护区 净高的 2/3。IG541 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安装高度无特殊规定。

2023年10月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维保方向)真题四(上)

2023年10月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维保方向)真题四(上)

2023年10月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维保方向)真题四单选题1、以下防火方法属于“控制可燃物”的是()。

A.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代替可燃材料B.充装惰性气体保护生产或储运有爆炸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等C.防止日光照射和聚光作用D.在建筑之间设置防火间距正确答案:A解析:通过控制可燃物来进行防火的措施有:1.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代替可燃材料;2.用阻燃剂对可燃材料进行阻燃处理,改变其燃烧性能,3.限制可燃物质储运量4.加强通风以降低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等可燃物质在空气中的浓度。

结合题意,本题应选”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代替可燃材料”,其他选项均可排除。

2、火灾进入衰减熄灭阶段时,火场的平均温度通常降至火灾最高温度的()。

A.50%B.60%C.70%D.80%正确答案:D解析:经过猛烈燃烧之后,室内可燃物大都被烧尽,随着室内可燃物的挥发物质不断减少,火灾燃烧速度递减,室内温度逐渐下降,燃烧向着自行熄灭的方向发展,一般来说,室内平均温度降到温度最高值的80%时,则认为火灾进入衰减熄灭阶段。

衰减熄灭阶段温度下降速度是比较慢的当可燃物全部烧光之后,室内外温度趋于一致,火势即趋于熄灭。

结合题意,本题应选“80%”,其他选项均可排排除。

3、当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的空间净高不超过3.0m时,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为500㎡,长边最大允许长度为()m。

A.24B.36C.60D.75正确答案:A解析:设置防烟分区目的是将烟气控制在着火区域所在的空间范围内,并限制烟气从储烟仓内向其他区域蔓延。

烟气层高度需控制在储烟仓下沿以上一定高度内以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及消防救援。

防烟分区过大时(包括长边过长),烟气水平射流的扩散中,会卷吸大量冷空气而沉降,不利于烟气的及时排出;而防烟分区的面积过小,又会使储烟能力减弱,使烟气过早沉降或蔓延到相邻的防烟分区、结合题意,本题应选”24”,4、以下属于开式系统的有()。

A.湿式系统B.干式系统C.预作用系统D.水幕系统正确答案:D解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照洒水喷头形式的不同分为开式系统和闭式系统两类,其中开式系统指采用开式洒水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雨淋系统、水幕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自动泄压装置)设计与安装使用1、概述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简称泄压口,也称自动泄压装置,是与气体灭火系统配套的必备设备,一般安装在气体灭火系统保护区外墙或内墙的泄压孔上。

2、设置泄压口的必要性依据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要求,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灭火设计浓度一般为8%~10%。

当七氟丙烷灭火剂释放到一个完全密封的防护区,在20°C标准大气压下,驱动气体(氮气)的释放和七氟丙烷灭火剂的气化使防护区压强随之升高,药剂吸收大量的热量,使防护区温度降低,这造成压强降低值很小。

压强的升高主要与防护区的密闭程度和灭火设计浓度以及泄压口(自动泄压装置)的密封性有关。

压力升高值基本上等于防护区灭火设计体积浓度比,升高值为8~10KPa,这个压强值将超过轻型、高层建筑和普通建筑1.2 KPa 的6~8倍。

在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中,灭火设计浓度为37.5%~43%;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中,灭火设计浓度在34%~62%之间。

也就是说当这两种灭火剂释放到完全封闭的防护区内,防护区内的气体体积迅速膨胀,防护区内的压强值将超过允许压强1.2 KPa的25倍以上,足可以摧毁防护区内整个围护结构。

某公司在长6m,宽6m,高4m的试验室做IG-541混合气体试验,防护区内开有直径Φ200mm的通风口,通风口上的排风扇正常工作,当向试验室喷入7瓶组70升IG-541混合气体时,试验室的门被弹开,排风扇会严重变形。

3、泄压口面积设计依据与计算3.1 防护区内围护结构最高允许压强防护区内门、窗上的玻璃允许压强不应低于建筑物的允许压强。

GB50370-2005标准条文说明中表4的数据是参照美国NFPA12B-1980标准中给出的。

目前国内各设计部门防护区内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无论建筑物是轻型和高层建筑,还是标准建筑及地下建筑,均设定为 1.2KPa,该值的设定是依据GB50370-2005标准中3.2.6条款。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70-2005)设计要求2.1 一般规定2.1.1采用气体灭火系统保护的防护区,其灭火设计用量或惰化设计用量,应根据防护区内可燃物相应的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经计算确定。

2.1.2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类火灾的防护区,应采用惰化设计浓度;无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类火灾和固体类火灾的防护区,应采用灭火设计浓度。

2.1.3几种可燃物共存或混合时,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应按其中最大的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浓度确定。

2.1.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

2.1.5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储存量最大的防护区确定。

2.1.6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为防护区的灭火设计用量与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和管网内的灭火剂剩余量之和。

2.1.7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小时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应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

2.1.8灭火系统的设计温度,应采用20℃。

2.1.9同一集流管上的储存容器,其规格、充压压力和充装量应相同。

2.1.10同一防护区,当设计两套或三套管网时,集流管可分别设置,系统启动装置必须共用。

各管网上喷头流量均应按同一灭火设计浓度、同一喷放时间进行设计。

2.1.11管网上不应采用四通管件进行分流。

2.1.12喷头的保护高度和保护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1最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5 m;2最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0.3 m;3喷头安装高度小于1.5 m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4.5 m;4喷头安装高度不小于1.5 m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7.5 m。

2.1.13喷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距顶面的最大距离不宜大于0.5 m。

2.1.14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台。

2.1.15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 s。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

QL110型固定式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简明设计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依据《GB5030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简明设计如下:一、防护区的设置1.防护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2.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 m2,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 m3;3.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 m2,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 m3。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

3.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 h。

4.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 Pa。

5.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6.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

泄压口面积按相应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定计算。

7.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

8.防护区的泄压口面积,宜按下式计算:泄压口面积(m2);式中————灭火剂在防护区的平均喷放速率(kg/s);——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Pa)。

二、设计用量的计算1.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惰化浓度的1.1倍。

2.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5.8%,其它灭火浓度可按《GB503070-2005》附录A中附表A-1的规定取值,惰化浓度可按《GB503070-2005》附录A中附表A-2的规定取值。

附录A中未列出的,应经试验确定。

3.图书、档案、票据和文物资料库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10%。

4.油浸变压器室、带油开关的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9%。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 (3)系统设置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 (3)系统设置

系统设置3.2.1 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1 电气火灾;2 固体表面火灾;3 液体火灾;4 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注:除电缆隧道(夹层、井)及自备发电机房外,K型和其它型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得用于其它电气火灾。

3.2.2 气体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1 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2 钾、镁、钠、钛、镐、铀等活泼金属火灾;3 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4 过氧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

5 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3.2.3 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及有超净要求的场所。

K型及其他型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得用于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机房等场所。

3.2.4 防护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2 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m2,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3;3 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2,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3。

3.2.5 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

3.2.6 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3.2.7 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3.2.8 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

泄压口面积按相应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定计算。

3.2.9 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

3.2.10 防护区的最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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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检测气体灭火系统常用规范

消防检测气体灭火系统常用规范

消防检测气体灭火系统常用规范1、GB50163-92中2.0.1条:防护区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防护区应以固定的封闭空间划分;二、当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2 ,容积不宜大于2000m3。

三、当采用预制灭火装置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100m2,容积不宜大于300m3。

2、GB50163-92中2.0.5条:完全密闭的防护区应设泄压口。

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其底部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应小于室内净高的2/3。

对设有防爆泄压设施或门窗缝隙未设密封条的防护区,可不设泄压口。

3、GB50193-93中3.2.6条: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并宜设在外墙上,其高度应大于防护区净高的2/3。

当防护区设有防爆泄压孔时,可不单独设置泄压口。

4、GB50193-93中3.1.2条: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3.1.2.1对气体、液体、电气火灾和固定表面火灾,在喷放二氧化碳前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其面积不应大于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3%,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

3.1.2.2对固体深位火灾,除泄压口以外的开口,在喷放二氧化碳前应自动关闭。

3.1.2.3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强不宜小于1200Pa。

3.1.2.4防护区用的通风机和通风管道中的防火阀,在喷放二氧化碳前应自动关闭。

5、GB50163-92中2.0.4条:防护区的围护构件上不宜设置敞开孔洞。

当必须设置敞开孔洞时,应设置能手动和自动的关闭装置。

6、GB50263-97中2.2.1.1条:系统组件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7、GB50263-97中2.2.1.5条:保护同一防护区贮存容积规格应一致,其高度差不宜超过20mm8、GB50263-97中3.2.3条:贮存容器上的压力表应朝向操作面,安装高度和方向应一致。

9、GB50163-92中5.1.2条:在贮存容器上或容器阀上,应设泄压装置和压力表。

泄压口设计与安装

泄压口设计与安装

关于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自动泄压装置)设计与安装使用1、概述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简称泄压口,也称自动泄压装置,就是与气体灭火系统配套得必备设备,一般安装在气体灭火系统保护区外墙或内墙得泄压孔上。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药剂具有洁净、绝缘性能好、灭火速度快等特点,在灭火中与灭火后对保护对象及环境无二次污染。

因而广泛应用于电子计算机房、电讯中心、通讯机房、图书馆、档案馆、珍品库、博物馆、配电室等洁净场所。

由于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国家标准得颁布,消防监督部门加大了实施检查力度,2007年后自动泄压装置得市场需求也随之明显增多。

因该产品就是新产品,产品目前无国家、行业标准,通过从百度、谷歌等搜索网站检索来瞧,全面介绍自动泄压装置产品应用、设计、使用与安装得资料与文章很少,给正确设计、选择、安装、使用自动泄压装置带来了许多问题,不利于该泄压口(自动泄压装置)在气体灭火中正确发挥其实际功能与作用。

本人经过两年多对该泄压口(自动泄压装置)国内外各厂家资料、样品得收集、研究与对该产品研发并进行了大量得试验。

现特写此篇文章,其目得就是为了使自动泄压装置产品得到正确得使用与不断发展。

2、设置泄压口得必要性与作用2、1 旧得标准与规范中要求使用泄压口得用词模棱两可,使设计与监督部门无法正确设计与监督。

本人从事气体灭火系统产品设计与研究近十年,市场上对泄压口产品生产、销售得需求于2007年1月后明显得增多。

2007年1月前制定得GBJ110-87《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与DBJ15-23-1999《七氟丙烷(HFC-227ea)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DG/TJ08-306-2001《惰性气体IG-541灭火系统技术规程》等国家、地方标准中对气体灭火系统中防护区泄压口得设计应用要求条款用词模棱两可,从而造成设计院与消防监督部门无法正确设计与监督。

气体灭火系统泄压阀安装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泄压阀安装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泄压阀安装要求
1. 位置选择
- 泄压阀应安装在系统中压力最高的位置,如储罐顶部或管路顶部。

- 泄压阀应安装在易于检查和维护的位置。

- 泄压阀出口应通向室外或安全区域,并设置导流装置以免对人员造成伤害。

2. 安装方式
- 泄压阀应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连接应牢固可靠。

- 泄压阀进出口处不应有任何阻塞,以免影响其正常工作。

- 泄压阀应垂直安装,且与进出口中心线保持一致。

3. 设定压力
- 泄压阀的设定压力应根据系统的最高工作压力和安全系数确定。

- 设定压力应低于系统的最低压力容器或管路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4. 维护保养
- 定期检查泄压阀的外观和密封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 按照制造商的要求对泄压阀进行定期检测和校验。

- 保持泄压阀及其出口周围环境整洁,避免堵塞。

以上是气体灭火系统泄压阀安装的主要要求,正确安装和维护泄压阀对于系统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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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设置
氟丙烷、IG541与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充装在高压容器内,释放后,会使得防护区内的压强在短时间内急剧增加,如果不做好泄压措施,可能破坏防护区的维护结构,灭火剂不能在防护区内有效保持,使得灭火失败。

因此防护区需要设置泄压口。

(PS:泄压口分为械式泄压口和电动式泄压口,当建筑物室内发生爆炸或燃烧时屋内气体压力随之急剧上升,当压力值达到P =1.15kPa时泄压口通过泄爆配件或装置使窗开启并释放压力从而保护建筑免受损坏及控制危险,电动式的采用连接直流电源和敏感装置组成,机械式的采用泄爆配件和五金配件组合而成!)
七氟丙烷、IG541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IG541气体灭火剂喷入防护区内,会显著地增加防护区的内压,如果没有适当的泄压口,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将可能承受不起增长的压力而遭破坏。

因此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规范没有对IG541的泄压口高度做出要求,但因为IG541较空气重,也应该设置在防护区的上部。

由于七氟丙烷灭火剂比空气重,为了减少灭火剂从泄压口流失,泄压口应开在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即泄压口下沿不低于防护区净高的2/3。

当泄压口开启后,泄压口开启后,从泄压口出去的主要是空气。

当然也有一定的灭火剂从此流失。

在灭火设计用量公式中,对于喷放过程阶段内的流失量已经在设计用量中考虑。

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

防护区存在外墙的,就应该设在外墙上;防护区不存在外墙的,可考虑设在与走廊相隔的内墙上。

泄压口面积按相应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定计算。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并宜设在外墙上,其高度应大于防护区净高的2/3。

因为二氧化碳比空气重,容易在空气下面扩散。

所以为了防止防护区因设置泄压口而造成过多的二氧化碳流失,泄压口的位置应开在防护区的上部。

防护区存在外墙的,就应该设在外墙上;防护区不存在外墙的,可考虑设在与走廊相隔的内墙上。

当防护区设有防爆泄压孔时,可不单独设置泄压口。

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保护的大多数防护区,都不是完全封闭的,有门、窗的防护区一般都有缝隙存在,通过门窗四周缝隙所泄漏的二氧化碳,可防止空间内压力过量升高,这种防护区一般不需要再开泄压口。

此外,已设有防爆泄压口的防护区,也不需要再设泄压口。

气溶胶灭火系统是否需要设置泄压口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对气溶胶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口设置要求有矛盾的地方:
条文:
3.2.7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按条文规定,七氟丙烷,IG541、气溶胶灭火系统都应设置泄压口。

七氟丙烷、IG541灭火系统规范给出了相应的计算公式,但是气溶胶灭火系统并没有给出计算公式。

热气溶胶灭火剂在实施灭火时所产生的气体量比七氟丙烷和IG541要少50%以上,再加上喷放相对缓慢,不会造成防护区内压力急速明显上升。

根据以上理由,个人认为设置气溶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可不设置泄压口。

泄压口计算公式压强取值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2010版)中对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要求不宜低于1200Pa,所以泄压口的计算公式按这个值计算,当能确认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大于1200Pa时,也可以按实际值计算。

建筑物的内压允许压强,应由建筑结构设计给出。

下表值供参考。

建筑物的内压允许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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