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级干部试用任职公示
关于对部分处级干部进行调整、部分处级岗位进行竞聘的通知
关于对部分处级干部进行调整、部分处级岗位进行竞聘的通知内科大党发〔2011〕21号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对部分处级干部进行调整、部分处级岗位进行竞聘的通知校属各单位:根据学校工作实际,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学校部分处级干部进行调整、部分处级岗位进行竞聘。
本次工作以《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2008年处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岗位范围目前空缺的处级干部岗位(见附件1),及对部分处级干部进行调整后空缺出的处级干部岗位。
二、任职条件(一)基本条件1.能够自觉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熟悉高等教育规律,能结合学校和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教育法规政策和学校工作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有全局观念、作风民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4.有从事学校管理或教学工作的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 近两年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且未受过党纪和政纪处分。
6.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二)任职资格新提任的正处级干部,年龄应在52岁以下(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者);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担任专业性较强的正处级行政职务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在副处级岗位任职两年以上或担任教授委员会委员两年以上。
担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具备三年以上的党龄。
新提任的副处级干部,年龄应在47岁以下(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者);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担任专业性较强的副处级行政职务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本次副处级领导岗位竞聘的人员,应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年以上的教师,也可报名参加教学机构副院长岗位的竞聘。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的意见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规范民主推荐程序,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1、规范初始提名程序。
选拔任用干部初始提名,采取干部群众民主推荐提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推荐提名,领导干部个人推荐提名和干部个人自荐提名四种方式。
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由组织部门按照干部职数、班子缺额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初步配备意见,经党委会议研究确定。
没有干部职数的,一律不得提出配备意向。
个人向党组织推荐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经组织部门审核,报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2、严格按规定范围确定参加推荐人员。
选拔科级干部,必须在干部空缺部门全体职工范围内进行推荐。
选拔处级干部,必须在本部门全体职工及相关工作职能部门处、科级以上干部大会上进行民主推荐。
保证参加民主推荐人员的广泛性、代表性和民主推荐的严肃性、规范性。
3、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民主推荐。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推荐采用投票和个别谈话两种方式。
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1)制定推荐工作方案,公布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2)采取召开民主推荐会、填写推荐表、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推荐;(3)汇总推荐情况,向党委汇报。
4、严格按规定确定考察对象。
确定考察对象必须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重要依据,推荐结果过半数并经过党委研究,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
关于开展试用期满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 - 杭州电子
杭电党委[2010]65号关于开展2010年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党总(直)支、机关党工委: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举措。
2009年我校进行了中层干部换届,2010年共有54位干部任职试用期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实施办法》(浙组[2003]13号)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杭电党委[2007]4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54位试用期满的干部进行任职试用期满考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原则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任职试用期满尚未考核的现职处级干部,包括新提任处级干部和由副处级提任正处级的干部。
三、考核内容(一)干部个人基本素质考核主要考核干部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包括党性修养、大局意识、坚持原则、道德品质,政策水平、组织协调、业务能力,精神状态、工作投入、工作作风,工作成效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分项评价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差”4个档次。
(二)试用期岗位胜任度考核主要考核干部对试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评价意见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档次。
四、考核办法和程序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采用个人总结、群众评议、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主要程序如下:(一)个人总结考核对象对任职以来履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包括以下内容:1、对任职以来思想认识、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情况进行总结。
包括读书学习情况,思想认识、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提高情况等。
2、对任职以来履职情况进行总结。
包括完成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哪些工作没完成或做得不够好等。
3、对工作作风情况进行总结。
包括做了哪些服务师生的事情,效果如何,师生是否满意等。
4、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
762-学校处级领导干部聘任职的决定
学校处级领导干部聘任职的决定老师、同志们:大家好!本次干部选任工作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学校《广东海洋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制试行办法》、《广东海洋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实施办法》以及《广东海洋大学关于2012年科级以上干部换届的通知》三个文件进行。
现根据学校的广海大党[2012]19号、24号、25号文、校〔2012〕12号、13号、14、15、16、17号文,我宣布学校新一届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聘任职的决定:苏永华同志任党委办公室主任、统战部部长;刘宏英同志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统战部副部长;邓伟强同志任纪委办公室主任;莫钜劲同志任正处级纪检监察员;林伟同志任监察处副处长;向献兵同志任党委组织部部长;曾忠林同志任正处级组织员;梁朝辉同志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蔡郁同志任党委宣传部部长;胡墨同志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林宇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尹霞、邓朝晖两位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郑一鸣同志任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副处);卢俊同志任武装部部长、保卫处处长;官源清、刘其洪两位同志任武装部副部长、保卫处副处长;曾庆新同志任离退休干部党委副书记兼副处长,主持工作;于治政同志任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副处长;林晓敏同志任校长办公室主任;黄晋、肖文辉两位同志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詹衍玲同志任档案馆馆长;简纪常同志任人事处处长;刘利群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安立龙同志任教务处处长;黄育芹、申玉春两位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洪鹏志同志任科技处处长;白福臣同志任科技处副处长;周昌仕同志任研究生处副处长;陈汉能同志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谭树明同志任规划与法规处处长;吴汉华同志任规划与法规处副处长;郑立生同志任对外联络处处长;张建华同志任对外联络处副处长;龙俊同志任校友工作办公室主任(副处);陈成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李友清同志任审计处副处长;蔡鹰同志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郑旁生同志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马忠东同志任招标与采购中心主任(副处);温一星同志任基建处处长;林国高同志任基建处副处长;陈创同志任后勤党总支书记;陈彦清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处长;高俊忠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副处长;李茵同志任教育工会常务副主席;吴少文同志任教育工会副主席;尹喜同志任校团委书记;袁仁广同志任校团委副书记;揣华建同志任水产学院党委书记;谭北平同志任水产学院院长;张健东、陈刚两位同志任水产学院副院长;王维民同志任食品科技学院党委书记;陈金水同志任食品科技学院党委副书记;吉宏武同志任食品科技学院院长;刘书成、夏杏洲两位同志任食品科技学院副院长;宋雅同志任海洋与气象学院党总支书记;张书文同志任海洋与气象学院院长;徐峰、谢玲玲两位同志任海洋与气象学院副院长;杨文同志任农学院党委书记;黄芹同志任农学院党委副书记;郭荣发同志任农学院院长;陈进军、殷学贵两位同志任农学院副院长;李育芳同志任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欧卫军同志任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王贵同志任工程学院院长;严谨、俞国燕两位同志任工程学院副院长;刘英杰同志任信息学院党委书记;聂杰同志任信息学院党委副书记;谢仕义同志任信息学院、软件学院院长;吴卫祖、付东洋两位同志任信息学院副院长;阮彭林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王明对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宁凌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唐志军、居占杰两位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崔照明同志任航海学院党委书记;汪周毅同志任航海学院党委副书记;毕修颖同志任航海学院院长;邓礼标、卓永强两位同志任航海学院副院长;张懿同志任理学院党委书记;柯伟同志任理学院党委副书记;杨磊同志任理学院院长;赵振宇、师文庆两位同志任理学院副院长;张兵同志任文学院党委书记;董萍同志任文学院党委副书记;张学松同志任文学院院长;孙长军、姚国军两位同志任文学院副院长;陈伟斌同志任法学院党委书记;周荣伟同志任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巩建华同志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主任;陈健同志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党总支书记兼副主任;马志荣同志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副主任;夏晓明同志任政治与行政学院党委书记;陈青松同志任政治与行政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曹望华同志任政治与行政学院副院长;冯红爱同志任中歌艺术学院党委书记;农康同志任中歌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丁永成同志任中歌艺术学院副院长;陈晓同志任体育与休闲学院党总支书记;李新华同志任体育与休闲学院院长;彭进、林永革两位同志任体育与休闲学院副院长;李选海同志任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肖利华同志任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曹卫同志任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卢等文、蔡法两位同志任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索庆华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院长;颜振光、许国炯两位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何春林同志任寸金学院院长;李娟芳同志任寸金学院副院长;杨经铭同志任图书馆馆长;樊怡菁、苏瑛两位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李志云同志任实验教学部主任;张炎生、黄和两位同志任实验教学部副主任;关彪同志任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主任;肖来胜同志任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林年冬同志任教师卓越中心主任;张光亚同志任教师卓越中心副主任;孙省利同志任分析测试中心(兼海洋资源与环境监测中心)主任;杨杰文同志任分析测试中心副主任;孙成波同志任东海岛生物研究基地主任兼湛江海洋高新科技园常务副主任;杜国平同志任东海岛生物研究基地副主任;朱春华同志任东海岛生物研究基地副主任;王梅芳同志任水生生物博物馆馆长;禤胜修同志任学报编辑部主任;吴学良同志任综合服务中心总经理(副处);林庆浩同志任综合服务中心副总经理(副处);林家政同志任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总经理(副处);段帮清同志任饮食服务中心总经理(副处);胡思平同志任海滨校区后勤服务中心总经理(副处);蔡飞同志任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正处);潘康培同志任校办产业党总支书记兼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处);何国明同志任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处);肖宝华同志任广东省海洋开发研究中心综合联络部部长(副处);余祥勇同志任广东省海洋开发研究中心技术推广部部长;劳赞同志任广东省海洋开发研究中心信息与培训部部长;许浩同志任海洋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副主任(专职);廖泽芳同志任海洋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副主任(兼职);田国庆同志任校医院副院长,主持工作;以上岗位原任职干部的职务自然免去;由科级晋升处级的干部原科级职务自然免去。
连云港市市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连云港市市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1、宫平,现任赣榆县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主任。
女,1974年6月出生,江苏东海人,大学学历,1993年8月参加工作。
拟推荐为赣榆县政府副县长人选。
2、刘世学,现任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党委书记。
男,1958年12月出生,江苏赣榆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1年3月入党,1978年3月参加工作。
拟推荐为赣榆县政协副主席人选。
3、何东明,现任东海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常务)。
男,1961年10月出生,江苏东海人,省委党校大专学历,1982年2月入党,1984年12月参加工作。
拟推荐为东海县政协主席人选。
4、葛延波,现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东海县政府县长助理(扶贫)。
男,1974年5月出生,江苏赣榆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2002年9月入党,1997年8月参加工作。
拟推荐为东海县政府副县长人选。
5、李锋,现任东海县平明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男,1978年1月出生,江苏邳州人,大学学历,2004年5月入党,1997年8月参加工作。
拟推荐为东海县政府副县长人选。
6、颜景硕,现任灌云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男,1965年3月出生,江苏灌云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8年6月入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
拟推荐为东海县政府副县长人选。
7、鲁东,现任市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东海县温泉镇党委书记。
男,1959年6月出生,江苏徐州人,大学学历,1984年11月入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
拟推荐为东海县人大副主任人选。
8、范益春,现任东海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副县级)。
男,1960年9月出生,江苏东海人,大学学历,1986年5月入党,1984年12月参加工作。
拟推荐为东海县人大副主任人选。
中共重庆市卫生局党组关于公开选拔部分机关正副处级领导干部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卫生局党组关于公开选拔部分机关正副处级领导干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重庆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7.05.15•【字号】渝卫党[2007]85号•【施行日期】2007.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重庆市卫生局党组关于公开选拔部分机关正副处级领导干部的通知(渝卫党〔2007〕85号)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大型厂矿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中共重庆市卫生局党组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市卫生系统范围内公开选拔部分机关正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重庆市卫生局公开选拔机关部分正副处级领导职位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传达,公开张贴,发动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报名参与。
中共重庆市卫生局党组2007年5月15日重庆市卫生局公开选拔机关部分正副处级领导职位工作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结合重庆市卫生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选拔任用市卫生局机关部分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为依据,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机关干部队伍。
二、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三、公开选拔的人数和职位(一)正处级领导职位1名:中医一处处长。
(二)副处级领导职位2名:中医一处副处长1名、中医二处副处长1名。
四、报名人员的范围、条件和资格(一)报名范围中医一处和中医二处共3名正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均在全市卫生系统范围内选拔。
关于对干部试用期满进行考核的通知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根据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和内容本次考核对象为2015年1月以来提拔任用的处级和科级干部。
考核内容为新任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素养、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具体如下:(一)思想政治素养:理解和运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理问题的政策理论水平,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和道德品质。
(二)组织领导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开拓创新的能力,组织协调管理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严格管理,认真负责,深入基层,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虚心听取不同意见;维护领导班子和单位团结,心胸宽广,团结同事。
(四)工作实绩:完成试用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责任,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等;在工作中提出工作思路,积极采取措施,主动开展工作,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取得的绩效等。
(五)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清正廉洁,办事公道,以身作则,摆正集体和个人的关系。
二、处级干部考核程序和办法(一)个人总结试用期满处级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就履行职责情况、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等方面撰写个人总结,填写《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见附件),并通过适当形式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为突出实绩考核,考核对象应当在个人总结中作出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工作实绩描述。
(二)述职和民主测评各学院试用期满处级干部要向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工述职(根据情况,也可采取书面述职),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
述职结束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范围与参加述职会议人员相同。
机关部门试用期满处级干部的述职及测评由该干部所在党支部组织、实施,参加对象为支部全体成员及该干部所在部门全体教职工。
干部任职公示格式范文(十篇)
干部任职公示格式范文(十篇)干部任职公示格式范文篇1__局干部任前公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结合工作的实际需要,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__同志进行任前公示:__,男,__年__月出生,__族,大学学历,现任__局副局长,拟任__局局长。
公示时间:__年1月4日至__年1月9日止。
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局人事科或纪检监察室反映。
受理电话:__干部任职公示格式范文篇2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以下干部予以任前公示。
__,女,19__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
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讲师。
现任护理系教师,拟任档案(校史)馆副馆长。
欢迎学校教职员工对李萌同志的任用提出意见,反映问题。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为学校党委办公室电话:z电子邮箱:z党委意见箱:行政楼三楼公示截止时间:8月30日__党办干部任职公示格式范文篇3关于领导干部任用公示的公告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对以下X名拟任用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姓名:__,性别__,汉族,出生年月日,何时参加工作,何时入党,什么学校什么学历,现任职务,拟任职务。
二、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为7天(____年X月X日—____年X月X日)。
三、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
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30 -12:00下午12:00-17:00受理受理电话:特此公告____有限公司____年__月__日干部任职公示格式范文篇4__市市管干部任前公示通告惠市组干示[]12号根据《__市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规定,经市委常委会研究,现对拟担任市管领导职务的叶__等24位同志进行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各单位的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二)
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二)(2005年6月28日·组厅字〔2005〕9号)1. 问:第七条规定,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干部挂职锻炼,所挂任职务是否可以视为一个职位任职的经历?答:凡经组织选派、挂职时间在半年以上,其挂任职务无论是平职、低职或者因工作需要高职安排的,均可视为一个职位的任职经历。
2. 问:选拔任用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是否需要进行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是否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答:《干部任用条例》第四条规定,选拔任用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参照本条例执行。
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是选拔任用党玖领导干部的基础环节和必经程序。
因此,选拔任用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认真考察;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担任非领导职务,可不实行任职试用期制。
3. 问: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特任同级领导职务时,除了要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外,是否还需要进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答:必须进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
4. 问:民主推荐范围确定后,对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有什么具体要求?答:参加民主推荐人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推荐结果的其实性和群众公认度。
因此,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范围确定参加的人员应尽可能,全部参加。
一般情况下,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至少要达到规定范围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
5. 问:第二十六条规定,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
干部考察文书档案包括哪些内容?答:干部考察文书档案一般包括:(1)考察工作请示、考察工作方案;(2)民主推荐汇总表、民主测评表汇总表;(3)重要谈话记录;(4)考察报告、考察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5)考察中重要问题的调查情况及结论;(6)征求纪委意见情况;(7)其他能够反映干部考察情况的有关材料。
东北财经大学处级干部任免文件
中共东北财经大学委员会 东 北 财 经 大 学文件东北财大委发 [2006] 33 号★关于朱富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命(校长聘任) : 朱富宇同志任学校办公室主任; 吴东皎同志任学校办公室副主任(兼) ; 张振坤同志任组织部部长; 李 俊同志任组织部副部长; 卢 雯同志任宣传统战部部长; 张淑敏同志任宣传统战部副部长; 谢春江同志任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兼监察处处长; 刘险峰同志任校工会主席; 王述川同志任校工会副主席; 贺守伟同志任校工会副主席; 孙晓峰同志任校团委书记; 姚恩全同志任教务处处长; 李宏林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 王振山同志任科研处处长; 王志强同志任科研处副处长; 张向达同志任学科建设处(高等教育理论与政策研究室)处长(主 任) ; 钟永圣同志任学科建设处 (高等教育理论与政策研究室) 副处长 (副 主任) ; 邹爱斌同志任人事处处长兼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焦淑琴同志任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兼人事处副处长; 沈 健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试用版本创建 ÿÿÿ 盛 云同志任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处长(部长) ; 王诚明同志任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副处长(副部长) ; 宋亚非同志任就业指导与校友工作处处长; 李卿燕同志任就业指导与校友工作处副处长; 李军华同志任就业指导与校友工作处副处长; 王铁军同志任国际交流处处长; 张语辞同志任国际交流处副处长; 包丽萍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 郝玉英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 徐 琳同志任审计处处长; 丁家兴同志任审计处副处长; 关守斌同志任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 程心怡同志任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副处长; 玄世金同志任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副处长; 李 森同志任保卫处处长; 王立伟同志任武装部部长兼保卫处副处长; 黄治俭同志任保卫处副处长; 邓 亮同志任校园建设管理处处长; 李 衍同志任资产管理处处长; 贾俊贤同志任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郭连成同志任研究生院院长; 冯丽娟同志任研究生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王春丽同志任研究生院副院长; 曹宝全同志任研究生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于 立同志任 MBA 学院院长兼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主任; 于学军同志任 MBA 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孔 文同志任 MBA 学院副院长; 于 左同志任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副主任; 寇铁军同志任财政税务学院院长; 吴旭东同志任财政税务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孙 开同志任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 李松森同志任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 隋 晶同志任财政税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马永胜同志任电子商务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李洪心同志任电子商务学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 ; 马 刚同志任电子商务学院副院长; 赵大利同志任法学院院长兼党总支书记、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主任; 於向平同志任法学院副院长; 袁晓轩同志任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王 岩同志任法学院副院长;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试用版本创建 任 伟同志任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副主任; 张军涛同志任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兼党总支书记、公共管理硕士 (MPA)教育中心主任; 赵建国同志任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钟 东同志任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王 玮同志任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副主任; 卢昌崇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赵 宁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雷晓敏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林 忠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郑文全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方爱乡同志任国际汉语文化学院院长; 张 健同志任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党支部(直属)书记兼副院长; 赵 悦同志任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副院长; 王绍媛同志任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院长; 梁喜臣同志任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姜文学同志任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副院长; 宫桓刚同志任国际商务外语学院院长; 周竹南同志任国际商务外语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车丽娟同志任国际商务外语学院副院长; 李荣国同志任国际商务外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王庆石同志任国际商学院院长; 葛竞天同志任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赵彦志同志任国际商学院副院长; 史 达同志任国际商学院副院长; 孙 磊同志任国际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王立国同志任金广建设管理学院院长兼党总支书记; 王来福同志任金广建设管理学院副院长; 朱 骥同志任金广建设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陈国辉同志任津桥商学院院长; 黎艳阳同志任津桥商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傅 丹同志任津桥商学院副院长; 彭 健同志任津桥商学院副院长; 邢天才同志任金融学院院长兼党总支书记; 李秉祥同志任金融学院副院长; 刘 波同志任金融学院副院长; 史永东同志任金融学院副院长; 李雪飞同志任金融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王 询同志任富虹经济学院院长; 张 丽同志任富虹经济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冯文成同志任富虹经济学院副院长;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试用版本创建 王 萍同志任富虹经济学院副院长; 刘永泽同志任会计学院院长兼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中 心主任; 刘书卓同志任会计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吴大军同志任会计学院副院长; 万寿义同志任会计学院副院长; 张先治同志任会计学院副院长; 姜 欣同志任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副主任; 谢彦君同志任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院长; 李晓华同志任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孟庆杰同志任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副院长; 于洪平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宫淑萍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宋 晶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张宏远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杨 青同志任网络教育学院院长; 安福仁同志任网络教育学院党支部(直属)书记兼副院长; 张树军同志任网络教育学院副院长; 刘继伟同志任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成秉权同志任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温殿升同志任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王 觉同志任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刘德龙同志任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李培军同志任自学考试学院院长兼党总支书记; 孙灵杰同志任自学考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王润山同志任自学考试学院副院长; 蒋 萍同志任统计学院院长; 徐建邦同志任统计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杨仲山同志任统计学院副院长; 李 斌同志任统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姜继忱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院长; 艾春库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杨 莉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赵 枫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王维国同志任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院长; 常成德同志任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王雪标同志任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副院长; 李 斌同志任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副院长; 陈 磊同志任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副院长; 邱丽梅同志任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 ; 贾 英同志任新闻传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主持党务工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试用版本创建 作) ; 王 军同志任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 陈 勇同志任人文学院院长; 马丽波同志任人文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朱成全同志任人文学院副院长; 张益增同志任体育教学部主任; 李 沙同志任体育教学部党总支书记兼副主任; 毕桂凤同志任体育教学部副主任; 吕 炜同志任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兼党支部(直属)书记; 宋旭光同志任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庞明川同志任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刘宝河同志任网络信息管理中心主任; 李淑华同志任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党支部(直属)书记兼副主任; 赵国庆同志任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副主任; 甄阜铭同志任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兴财同志任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副主任; 高良谋同志任图书馆馆长; 王建国同志任图书馆党总支书记兼副馆长; 林鹏云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 王 琳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 邱国栋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 肖兴志同志任杂志社主任兼党支部(直属)书记; 周 鹏同志任杂志社副主任; 吴东皎同志任档案馆馆长; 王冬梅同志任档案馆副馆长; 方红星同志任出版社社长兼党支部(直属)书记; 宋玉平同志任出版社副社长; 田世忠同志任出版社副社长。
惠州市市管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惠州市市管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惠市组干示[2007]12号
根据《惠州市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规定,经市委常委会研究,现对拟担任市管领导职务的叶启灵等24位同志进行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各单位的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和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2、公示时间从2007年12月28日至2008年1月3日止。
3、受理单位: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地址: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1号楼10楼
邮政编码:516003
公示电话:2808776
传真电话:2808029
电子信箱:zzbgbk@
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
2007年12月28日
附:市管干部任前公示人员名单。
哈尔滨工业大学干部任前公示
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哈尔滨工业大学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将下列干部拟任人选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1年5月27日-2011年6月2日来信来访受理部门:学校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2011年5月27日侯育杰,男,满族,中共党员,1965年11月出生于陕西西安,哈工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工程硕士,研究员。
198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学校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现任职务:学校办公室主任拟任职务:学校办公室主任慕永国,男,汉族,中共党员,1962年12月出生于黑龙江哈尔滨,哈工大技术经济及管理学科博士研究生毕业,研究员。
198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哈工大团委副书记、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研工部部长。
现任职务:招生就业处处长拟任职务:学校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彭远奎,男,汉族,中共党员,1964年3月出生于江西宜黄,哈工大精密仪器及机械学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研究员。
1986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机电学院党委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研究生院副院长、研工部部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现任职务:组织部部长拟任职务:组织部部长赫彦明,男,汉族,中共党员,1973年7月出生于黑龙江齐齐哈尔,哈工大管理学院研究生毕业,讲师。
1996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副处级纪检员、学工处副处长。
现任职务:食品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拟任职务:组织部副部长、党校副校长(正处级)吴松全,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4月出生于黑龙江肇东,哈工大材料学学科博士研究生毕业,副教授。
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理学院党委副书记、校团委书记、学工处处长、理学院党委书记。
现任职务:宣传部部长、新闻中心主任拟任职务:宣传部部长、新闻中心主任李新美,女,汉族,中共党员,1971年11月出生于黑龙江哈尔滨,哈工大技术经济及管理学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副教授。
1995年3月参加工作,曾任研工部部长助理(副处级),宣传部副部长。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问题解答
2017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问题解答1.问:根据第四条规定,本条例的适用范围包括市、县党政工作部门科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但第八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有些是针对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
提任市、县党政工作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应当如何把握资格要求?答:选拔任用市、县党政工作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应当执行本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程序、方法、纪律要求等,对于任职年限等要求,按照《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执行。
2.问:第四条规定,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何把握?答:主要指中央和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问:第四条中的“县级以上”,是否包含县级?答:“县级以上”包含县级。
本条例中规定的其他类似情况,如“厅局级以下”“五年以上”等,都包含本级或本数。
4.问:第四条规定,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参照本条例执行。
参照本条例执行,如何理解?其他事业单位,是否参照执行?答:参照本条例执行,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含义。
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例的各项规定。
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在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前提下,在贯彻本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基本程序和工作纪律的同时,可以从实际情况出发,在具体做法上有所区别,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为有利于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条例修订时对事业单位参照执行的范围作了调整。
在中央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作出专门规定前,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仍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5.问:第八条第一项规定,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的含义是什么?答:这里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解读(共 48张)
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主要内容
《干部任用条例》指导思想
习主席对干部任用的要求
条例的内容解读
《条例》的重大意义
学者非必为仕,而仕者必为学
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
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民主推荐 考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五)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六)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为好干部标准,要求坚持群众公认原则,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群众”二字在全文9次出现,群众路线将成新时期用人选人新的重要考量标准,党的群众工作也将不断推向纵深。
只有让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都感到有干头有奔头,引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共同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智慧和才干,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强大的改革合力。
贵州大学新任处级领导干部
杨松同志拟任贵州大学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金林红同志拟任贵州大学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薛伟同志拟任贵州大学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张华刚同志拟任贵州大学空间结构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安艳玲同志拟任贵州大学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正处级)(试用期一年)兼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向喜琼同志拟任贵州大学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李少波同志拟任贵州大学教育部现代制造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兼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黄海松同志拟任贵州大学教育部现代制造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康冀川同志拟任贵州大学教育部西南药用生物资源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兼药学院副院长;王鲁同志拟任贵州大学教育部西南药用生物资源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王嘉福同志拟任贵州大学贵州省农业生物工程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兼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文晓鹏同志拟任贵州大学贵州省农业生物工程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丁贵杰同志拟兼任贵州大学贵州省森林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挂靠林学院)主任;周运超同志拟任贵州大学贵州省森林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挂靠林学院)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张清同志拟任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副院长(正处级)(试用期一年);刘振宁同志拟任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副院长;梅其君同志拟任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李锦宏同志拟任贵州大学西部发展能力研究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兼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李晓红同志拟任贵州大学西部发展能力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崔海洋同志拟任贵州大学东盟研究院(东盟研究中心)常务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兼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陈艳波同志拟任贵州大学东盟研究院(东盟研究中心)副院长(试用期一年);罗玉达同志拟任贵州大学遵义红色文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林倩同志拟任贵州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试用期一年);樊卫国同志拟任贵州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副院长(保留正处级);罗卫东同志拟任贵州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副院长;钱进同志拟任贵州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宝安区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
宝安区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对干部试用期任职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领导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宝安区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实施办法》(深宝发[2000]4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宝安区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实施办法》规定的我区党政群机关非选举产生提拔任职的处级领导职务干部。
二、考核原则和内容区组织人事部门及单位党委(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党政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对考核对象进行半年履职跟踪考核和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
试用期满,由区委组织部对试用的处级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公示并进行考核。
主要考核试用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考核办法和程序(一)半年履职跟踪考核区组织部门与试用干部要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帮助干部提高对岗位的适应能力和工作水平。
试用期满半年后,对试用干部进行跟踪考核。
1、试用干部本人简要总结履职半年来的主要表现,形成书面材料上交区委组织部。
2、区委组织部派出考核组到试用干部单位进行了解谈话。
谈话对象为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干部、试用干部分管的科(室)负责人以及其他有关干部。
3、区委组织部根据个人总结和谈话情况综合后向单位和试用干部本人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二)试用期满考核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的考核,采取公示、本人述职、民主测评、单位鉴定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等办法,重点考核其对试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1、试用期满公示领导干部试用期公示在试用期满前后一个月内,公示范围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部门)进行。
公示通知由区委组织部委托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在本单位张贴,公示时间为10天。
区委组织部受理并负责调查核实公示期间群众的投诉。
任职公示范文
任职公示范文
公示。
根据公司的工作安排,经过层层选拔和考核,现将拟任职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拟任职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XXX。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XX年XX月。
学历,本科。
专业,XXX。
工作经验,XX年。
拟任职岗位,XXX。
公示期,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拟任职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招聘要求,经过严格的面试和考核,综合考评合格。
现将其拟任职的相关情况公示如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公司名称。
日期。
范文:
公示。
根据公司的工作安排,经过层层选拔和考核,现将拟任职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拟任职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张三。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90年5月。
学历,本科。
专业,市场营销。
工作经验,8年。
拟任职岗位,市场部经理。
公示期,2023年5月1日-2023年5月15日。
拟任职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招聘要求,经过严格的面试和考核,综合考评合格。
现将其拟任职的相关情况公示如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ABC公司。
2023年5月1日。
以上为公示范文,仅供参考。
哈尔滨工业大学干部任前公示 5900字
三一文库()〔哈尔滨工业大学干部任前公示 5900字〕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哈尔滨工业大学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将下列干部拟任人选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xx年5月27日-20xx年6月2日来信来访受理部门:学校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 86417597,86413389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20xx年5月27日侯育杰,男,满族,中共党员,19xx年11月出生于陕西西安,哈工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工程硕士,研究员。
19xx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学校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现任职务:学校办公室主任拟任职务:学校办公室主任慕永国,男,汉族,中共党员,19xx年12月出生于黑龙江哈尔滨,哈工大技术经济及管理学科博士研究生毕业,研究员。
19xx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哈工大团委副书记、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研工部部长。
现任职务:招生就业处处长拟任职务:学校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彭远奎,男,汉族,中共党员,19xx年3月出生于江西宜黄,哈工大精密仪器及机械学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研究员。
19xx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机电学院党委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研究生院副院长、研工部部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现任职务:组织部部长拟任职务:组织部部长赫彦明,男,汉族,中共党员,19xx年7月出生于黑龙江齐齐哈尔,哈工大管理学院研究生毕业,讲师。
19xx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副处级纪检员、学工处副处长。
现任职务:食品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拟任职务:组织部副部长、党校副校长(正处级)1吴松全,男,汉族,中共党员,19xx年4月出生于黑龙江肇东,哈工大材料学学科博士研究生毕业,副教授。
19xx 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理学院党委副书记、校团委书记、学工处处长、理学院党委书记。
现任职务:宣传部部长、新闻中心主任拟任职务:宣传部部长、新闻中心主任李新美,女,汉族,中共党员,19xx年11月出生于黑龙江哈尔滨,哈工大技术经济及管理学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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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干部试用任职公示
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我校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经2011年9月27日党委常委会研究,现将拟提拔的处级干部情况予以公示:
杜承烈,男,汉族,1970年10月生,河北丰润人,博士学位,教授、博导。
1987年7月至1994年4月在我校计算机应用专业读本科、硕士,硕士毕业留校在计算机学院任教至今。
其中,1995年3月至199 9年1月在职在我校航天学院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读博士,1999年7月至2001年6月在我校航天学院做博士后研究,2009年1月至2010年1月在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作访问学者。
拟试用任计算机学院副院长。
於志文,男,汉族,1977年9月出生,湖北黄梅人,博士学位,教授、博导。
200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9月至2005年12月在我校计算机学院读本科、硕士、博士,2006年2月至2007年1月在日本名古屋大学做博士后研究,2007年2月至2009年1月日本京都大学特别研究员,2009年2月以人才引进方式到我校计算机学院任教至今。
其中,2004年9月至2005年5月在新加坡信息通讯研究院作访问研究,2009年11月至2010年10月入选德国“洪堡基金”资助计划,在德国曼海姆大学做访问研究。
2010年12月至今任我校普适与智能计算研究所所长。
拟试用任计算机学院副院长。
郑江滨,男, 汉族,1971年11月出生,陕西西安人,博士学位,教授、博导。
200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9月至1996年4月先后在我校计算机应用专业、模式识别与智能控制专业读本科、硕士,硕士毕业留校在计算机学院任教至今。
其中1998年3月至2002年7月在职在我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读博士,2000年5月至2001年2月、200 2年7月至2002年12月在香港理工大学合作研究,2004年12月至2 005年6月在澳大利亚悉尼大学作访问学者。
2009年1月任计算机学院计算机信息工程系副主任,2011年1月至今任计算机学院计算机信息工程系主任。
拟试用任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副院长。
杨永,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河北武邑人,博士学位,教
授、博导。
200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9月至1989年12月在我校飞机系空气动力学专业读本科、硕士和博士,博士毕业留校在航空学院任教至今。
其中,1994年8月至1995年11月、1999年1月至1999年12月在德国宇航院布伦瑞克设计气动所合作研究、作访问学者。
2005年11月任航空学院流体力学系代理主任,2006年10月任流体力学系主任,2009年7月至今任航空学院国际合作部部长。
拟试用任教育实验学院副院长(年龄破格)。
罗毅,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陕西周至人,学士学位,中学高级教师。
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陕西师范大学历史专业毕业分配至我校附属中学任教至今,2006年10月任附中政教处副主任,2008年11月至今任附属中学政教处主任。
其中,2002年5月至2004年5月在职在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系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拟试用任附属中学副校长(年龄破格)。
李晔,女,汉族,1963年9月出生,湖南益阳人,本科学历,中学正高级教师。
1984年7月湖南益阳师范专科学校中文专业毕业分配至益阳三中任教,1988年3月调入我校附属中学任教至今。
其中,1993年9月至1996年7月陕西教育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函授读本科;2002年5月至2004年5 月在职在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系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9年8月至今任附属中学高中语文教研组组长。
拟试用任附属中学副校长(年龄破格)。
以上情况在组织部红土地网站“公告公示栏”、翱翔网“校务公开”中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1年9月27日至2011年10月10日。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有关意见,请在2011年10月10日17:00前通过口头、书面等形式向党委组织部反映。
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电话:88491644。
党委组织部
201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