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治理中村民自治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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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村治理中村民自治问题的研究
作者:李梅姜岩
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9年第34期
摘要:为贯彻落实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乡村治理和提高村民自治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村民自治的意识不断增强,自治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但村民自治仍存在问题和困难,文章提出提升村民自治水平的主要对策,以促进乡村治理的创新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关键词:乡村治理;村民自治;乡村振兴
一、引言
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总体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其中“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方面。
为了满足乡村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必须要实现有效的乡村治理。
乡村治理要求在党和政府领导下,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投入到乡村建设和发展之中,并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水平。
村民自治是乡村治理的关键环节,村民自治能力和自治水平影响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升。
因此,加强乡村治理中村民自治问题研究,意义重大深远。
二、乡村治理和村民自治的内涵与意义
(一)乡村治理的内涵
治理是政府、组织和个人等共同管理事务,治理的主体是多元化,人人都能参与治理。
乡村治理的涵义,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见解。
长期从事乡村调查的贺雪峰认为“乡村治理是实现乡村社会的有序发展。
”其中“有序发展”就是公共利益之所在。
而赵树凯认为“乡村治理中多种主体参与,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来解决分歧,实现共同治理。
”
综上所述,乡村治理就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通过一系列方式解决乡村发展中的矛盾和分歧,从而促进乡村有序发展,进一步提高村民收入,美化乡村环境等,实现村民自治的过程。
(二)村民自治的内涵
村民自治,是指村民能够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满足美好生活的愿望和需求,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种过程。
(三)乡村治理中加强村民自治的意义
1.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
我国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乡村是短板也是关键,只有把乡村问题解决好,才能抓住关键,实现全面小康。
城市优先发展战略实行以来,城乡发展差距日益扩大,少数村民文化水平和素质水平较低,生活水平也比较低,因此,村民自治是全面小康必行之路。
村民通过自治,实现自我教育、自我发展,不断提升自己的素养和文化水平,参与乡村治理与发展,满足自己的美好生活需求,实现乡村发展和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
小康是全面的,既要实现城市与乡村的平衡发展,还要落实到每一个村和村民。
村民应全面参与到乡村治理中,为实现全面小康贡献力量。
2. 激发乡村全面发展的需要
“春江水暖鸭先知”,只有村民最了解乡村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状况,能一针见血地指出乡村存在的问题和发展的方法。
加强村民自治,能够有助于培育新时代的新农民,调动他们参与乡村全面发展的积极性,激发乡村发展的活力,促进乡村政治和谐、产业兴旺,破解农村空心化、老龄化等社会问题,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基础。
3. 倒逼村民能力和素质提升的需要
村民自治的深入推进,需要村民的能力与素质继续提高,才能更好地参与到乡村建设和发展之中,促进乡村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为了适应现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村民会自觉、主动地学习新生事物,大力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和综合素养,不断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自我服务。
三、目前乡村治理中农民自治取得的成效
(一)村民自治的意识不断提高
乡村治理对于村民权利意识的培养和提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乡村治理的主体是每一个人,人人都能参与其中。
以前,村民是受到管理的一方,村里的大小事务都是由村长决定,村民没有参与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谁当村长、村干部都无关紧要。
但是随着乡村治理如火如荼的展开,村民的自治意识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村民竞相参与选举,愿意为乡村治理贡献一份力量。
(二)村民自治的能力不断提高
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村民自治的能力不断得到提升。
村民在参与竞选时,需要具备一定的理论和素养,需要对村民需求有所把握,还要拥有同村民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
而村民在听
取竞选演说时,也是一个获得村落政治知识,了解公共事务的过程。
村民自治的能力在乡村治理发展的同时,也在源源不断地得到提升。
(三)村民自治的水平不断提升
村民自治能力的提高,必然伴随着自治水平的提高。
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WIFI已遍布每家每户。
村民几乎都用上了智能手机,每个村几乎都有微信群,村里大小事务都能及时交流解决。
有的村甚至还有村公众号,国家政策、村通知等,都能在上面收到、看到,村民也能及时快速地反应一些日常问题,这些都促进村民自治水平的提高。
四、乡村治理中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
(一)乡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制约村民自治的发展
村民自治作为我国乡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组织形式,为乡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俗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经济快速发展,有助于提升乡村治理的水平,有助于提升村民自治的水平。
部分乡村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制约着村民自治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首先,乡村经济水平低会大大抑制村民参与政治的程度和村干部竞选的积极性。
經济水平较高、集体经济较好的乡村村民更有动力参与政治。
相反,经济水平较低、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低的村民参与政治的动力不足。
村民们不太关心谁将成为村干部,也不希望自己成为村干部。
其次,贫困村的集体经济制约了民主决策的实施。
集体经济水平较高,村里的大小事务,村民的积极性与参与度极高,有利于民主决策。
相反,集体经济发展不好,村民就对村里事务漠不关心,严重制约民主决策。
最后,村集体经济的低水平将削弱村民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积极性。
村集体经济发展不佳,很多村民以为,村委会没有钱可管,没办法腐败,不需要民主监督,因此,乡村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会得到落实,严重影响了村民自治的发展。
(二)村民的民主意识不成熟
作为村民自治的主体,村民的民主意识不够成熟。
在很多乡村,村民是受到管理的一方,村里的大小事务都由村长决定,村民没有参与治理的主动性、参与性,谁当村长、村干部都无关紧要。
由于文化水平的限制,有些村干部各方面的综合素质不高,思想偏差较大,工作中表现出经验主义和形式主义,难以有所成效。
个别村干部甚至意气用事,不以理服人,村民也不会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而捍卫自己的权利。
(三)村民自治制度不健全
由于政治、经济、社会、历史等各种原因,村民自治制度的设置和操作方面显得过于僵硬和程序化。
如民主决策机制、民主管理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等不健全,有些村干部不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而是由被选举人“贿赂”而成。
村民大会没有经常议事,村民的权利落实没有切实的保障,村民大会也就形同虚设。
村里大小事务都是村干部一人独大,村务实际上是村干部说了算,村民自治制度不健全。
(四)乡村的法治环境不尽如意
村民自治的配套法规欠缺,四个“民主”难以落到实处。
比如,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村民的界定,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方法途径等等,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
在村民自治的实践过程中,乡镇的管理与村民自治之间,村两委和村主任之间的关系不明确,往往造成决策管理权的不明确。
一些基层干部甚至无视国家法律的尊严,肆意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
五、提升乡村治理村民自治水平的對策
(一)发展乡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
政府通过实施各项政策,大力发展乡村经济,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给农民带来真金白银,带来实惠。
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要加强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让乡里的人走出去,让城市里的人走进来;同时,要转变乡村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水平,提升农业的产业化水平;不断强化旅游业的发展,借助安全、健康的绿色产品发展来吸引消费。
加大在农业领域招商引资,鼓励更多的企业带动农业发展。
支持更多的乡村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鼓励农民报团取暖,共同抵御市场风险,实现乡村人民的共同富裕。
(二)加强各种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村民的民主意识
首先要加强宣传民主,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
广大村民是村民自治的主体,只有把民主意识深深植入每个村民的脑海中,才能高质量的实现村民自治的任务。
其次,要加强对村民的教育和培训,增强村民的民主意识。
还要举办各种培训班等形式的课堂,给村民灌输现代化知识。
最后,要加强民主法制知识的传播,让村民认识到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是宪法赋予自己的神圣权利,并把其作为个人的价值观念,变成一种自觉的行为。
(三)加强法治,强化监督,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加强法治,强化监督。
在选举期间,应该设立督察小组,在乡村进行走访调查,一经发现贿赂情况,立即取消候选人被选资格,同时应该鼓励村民进行举报,若查实是真,给予举报人物质奖励。
加强立法,用法律来保障村民大会的实施。
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对涉及村民重大切身利益的事情,必须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要大力提高村民的文
化素养,大力发展乡村的教育文化事业,不断培养村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和法制意识,采取政治、经济等多种手段,提高村民对村民自治的热情,引导村民参与自治,与村干部一同为村民自治献计献策。
(四)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律制度体系
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制建设体系,为村民自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国家要依法治国,乡村也必须要依法治村。
首先,国家需要通过立法、修法,使村民自治制度更加的细化、具体化,更具有可操作性。
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是村民自治合理运行的基本条件和重大基石,法律制度的漏洞往往会成为外来力量干扰村民自治的帮凶。
现行的《村组法》较以前更贴近乡村的实际情况,但仍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如选民资格的认定、村民代表选举时间和方式、候选人条件的限制、辞退、违法选举的处理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明确。
应该争取尽快的制定统一的《村委会选举法》,使其扩大并适用于村委会选举。
其次,要加强村委会日常工作制度的建设,从而实现对村委会成员的监督和制约。
要根据法律、法规,加强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建立,如建立健全议事制度、财务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罢免制度等乡规民约,使村民委员会更好地为广大村民服务。
最后,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要把乡村的陈规陋习考虑进去,坚决一次性打破乡村陈规陋习,还乡村一片文明的未来。
六、总结
解决我国乡村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项艰巨而长远的任务,不是一人一事、一朝一夕就能立即完成的。
村民自治有利于促进乡村治理,有利于维持乡村的稳定发展,为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奠定了基础。
随着行之有效政策的出台,在各方努力下,乡村治理存在的各项问题有望妥善解决,把乡村建设成美丽家园也将成为现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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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天津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姜岩为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