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水工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水工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一、总则1.1 本规范是根据《水工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GB 50444-2008)制定的,适用于水工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和操作。
1.2 水工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应遵循国家建筑法规和标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1.3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组织施工过程,并做好相关施工记录。
1.4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施工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过程安全、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1.5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二、施工前准备2.1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进行认真的工程勘察和设计评审,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出现安全隐患。
2.2 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并保证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3 施工单位应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保证其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2.4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安全措施,并确保全体施工人员了解和遵守。
2.5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影响周围环境和交通。
三、施工工艺3.1 水工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适当的施工工艺和方法进行施工。
3.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施工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控制措施得以贯彻执行。
3.3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3.4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施工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施工过程的真实记录和保存。
3.5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发生安全事故。
四、施工质量4.1 施工单位应保证水工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保证施工过程中各项质量检验得以有效实施。
4.3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出现质量问题。
4.4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反馈机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并对施工工艺进行调整和改进。
DLT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新版) Specifications for hydraukic concrete construction主编单位:中国长江三峡开发总公司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文号: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告二00一年第31号中国电力出版社2002年北京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工混凝土施工行为和质量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大、中型水电水利工程中1、2、3级水工建筑物的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的施工。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75—1999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T 176—199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 200-1989 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GB 748-1996 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GB/T 750—1992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GB 1344—1999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T 1345—1991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GB/T 1346—1989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 2022—1980 水泥水化热试验方法(直接法)GB/T 2059-2000 铜及铜合金带材GB/T 2847—1996 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GB 2938-1997 低热微膨胀水泥GB 5749-1985 生活饮用水质标准GB/T 6645—1986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电炉磷渣GB 8076—1997 混凝土外加剂GB/T 9142-2000 混凝土搅拌机GB 12573—90 水泥取样方法GB/T 12959—1991 水泥水化热测定方法(溶解热法)GB/T 14684-2001 建筑用砂GB/T 14685-2001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 50164—1992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J 80—1985 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GBJ 107—1987 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GBJ 119-1988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 146-1990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CECS 03:88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38∶92 钢纤维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DL 5017-1993 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 5055-96 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程DL/T 5057-96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DL/T 5082-99 水工建筑物抗冻设计规程DL/T 5100-1999 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HG 2288-1992 橡胶止水带JGJ/T 10-95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 52-9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普通混凝土用卵石、碎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T55-2000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程JGJ 63-89 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 104-97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SD 105-1982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DJ 12-1978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山区、丘陵区部分)SDJ 17-1978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DJ -1988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 336-1989 混凝土大坝安全检测技术规范(试行)SDJ 338-1989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 62-1994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 172-1996 小型水电站施工技术规范SL 176-199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范(试行)AC 普通混凝土、重质混凝土及大体积混凝土配合比选择的标准方法AC 214-1989 混凝土强度试验结果评定推荐方法3 总则3.0.1本标准规范了水工建筑物混凝土的材料、配合比洗涤、施工、温度控制、低温季节施工、预埋件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查的基本要求3.0.2 水工混凝土应满足抗压、抗拉、抗渗、抗冻、抗裂、抗冲耐磨和抗侵蚀等设计要求。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 207—8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的通知(82)水电水建字第7 号为了加强技术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更好地进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一九六三年颁发的《水工建筑物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暂行规范》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规范定名为《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现予颁发,自一九八二年十月一日起执行,原规范同时作废。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问题,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报部。
一九八二年四月五日第一章总则第1.0.1 条本规范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1、2、3 级水工建筑物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的施工。
本规范未规定的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的施工,按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进行。
第1.0.2 条水工混凝土应根据其所处部位的工作条件,分别满足抗压、抗渗、抗冻、抗裂(抗拉)、抗冲耐磨、抗风化和抗侵蚀等设计要求。
第1.0.3 条水工混凝土的施工应做到优质、经济、安全。
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第1.0.4 条有关混凝土的试验,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进行。
第二章模板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 条应根据混凝土结构物的特点及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工艺等条件,尽可能采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模板型式。
第2.1.2 条模板及支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保证混凝土浇筑后结构物的形状、尺寸与相互位置符合设计规定;2)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3)尽量做到标准化、系列化,装拆方便,周转次数高,有利于混凝土工程的机械化施工;4)模板表面光洁平整,接缝严密,不漏浆,以保证混凝土表面的质量。
第2.1.3 条模板工程采用的材料及制作、安装等工序的成品均应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第二节材料第2.2.1 条模板及支架材料的种类、等级,应根据其结构特点、质量要求及周转次数确定。
应优先选用钢、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等材料,尽量少用木材。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施工7.1 拌和7.1.1 拌和设备投入混凝土生产前,应按经批准的混凝土施工配合比进行最佳投料顺序和拌和时间的试验。
7.1.2 混凝土拌和必须按照试验部门签发并经审核的混凝土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改。
7.1.3 混凝土组成材料的配料量均以重量计。
称量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表7.1.3的规定。
表7.1.3 混凝土材料称量的允许偏差材料名称称量允许偏差(%)水泥、掺和料、水、冰、外加剂溶液±1骨料±27.1.4 混凝土拌和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
表7.1.4中所列最少拌和时间,可供参考。
表7.1.4 混凝土最少拌和时间拌和机容量Q(m3)最大骨料粒径(㎜)最少拌和时间(s)自落式拌和机强制式拌和机0.8≤Q≤18090601≤Q≤315012075Q>315015090注1入机拌和量应在拌和机额定容量的110%以内。
2加冰混凝土的拌和时间应延长30s(强制式15s),出机的混凝土拌和物中不应有冰块。
7.1.5 每台班开始拌和前,应检查拌和机叶片的磨损情况。
在混凝土拌和过程中,应定时检测骨料含水量,必要时应加密检测。
7.1.6 混凝土掺合料在现场宜用干掺法,且必须拌和均匀。
7.1.7 外加剂溶液中的水量,应在拌和用水量中扣除。
7.1.8 拌和楼进行二次筛分后的粗骨料,其超逊径应控制在要求范围内。
7.1.9 混凝土拌和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不合格料处理:1错用配料单已无法补救,不能满足质量要求;2混凝土配料时,任意一种材料计量失控或漏配,不符合质量要求;3拌和拌均匀或夹带生料;4出机口混凝土坍落度超过最大允许值。
7.2 运输7.2.1 选择混凝土运输设备及运输能力,应与拌和、浇筑能力、仓面具体情况相适应。
7.2.2 所用的运输设备,应使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不致发生分离、漏浆、严重泌水、过多温度回升和坍落度损失。
7.2.3 同时运输两种以上强度等级、级配或其他特性不同的混凝土时,应设置明显的区分标志。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5144
采用连续级配或间断级配 应由试验确定
各级骨料应避免分离
和 分别用中径
和
方孔筛检测的筛余量应在
范围内 如使用含有活性骨料 黄锈和钙质结核等粗骨料 必须进 行专门试验论证
粗骨料表面应洁净 如有裹粉 裹泥或被污染等应清除
碎石和卵石的压碎指标值宜采用表
的规定
表
粗骨料的压碎指标值
骨料类别
不同混凝土强度等级的压碎指标值
附录 提示的附录 用成熟度法计算混凝土早期强度
附录 提示的附录 接缝止水材料性能指标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工混凝土施工行为和质量的基本要求 适用
于大 中型水电水利工程中
级水工建筑物的混凝土和钢
筋混凝土的施工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
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本标准的附录 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 附录 附录 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施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归口并 负责解释 本标准的主编单位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中国葛
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 本标准的参编单位 长江水利委员会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
程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陈福厚 周厚贵 史振寰 刘文彦
面最小边长的 ? 素混凝土板厚的 ? 对少筋或无筋混凝土结 构 应选用较大的粗骨料粒径
施工中 宜将粗骨料按粒径分成下列几种粒径组合
当最大粒径为
时 分成
两级
当最大粒径为
时 分成
三级
当最大粒径为
时 分成
四级
应控制各级骨料的超 逊径含量 以原孔筛检验 其控制
标准 超径小于
逊径小于
当以超 逊径筛检验时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要点如下:一、模板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①钢材选用Q235钢材,质量符合GB/T700的规定;②木材符合GB5005中承重结构选材标准;③胶合板符合GB/T17656的规定;④竹胶合板符合厂JG/T156的规定。
二、现浇混凝土梁、板跨度超过4m时,模板应设预拱,预拱高度为全跨长度的1/1000~1/3000。
三、模板制作允许偏差:①钢模、胶合板模板及竹胶合模板长和宽则±2mm,对角线±3mm相邻两板面高差1mm,两板拼缝宽度1mm,侧面不平1.5mm,局部不平2mm/2m,连接配件孔眼位置±1mm。
②木模:长和宽±3mm,对角线±5mm,相邻两板面高差1mm,局部不平5mm/2m,板面缝隙2mm。
四、模板钢拉杆直径大于8mm。
五、模板拆除:不承重侧面模板,强度达到2.5mpa以上可以拆模,承重模板L>2.5m时,强度须达到100%以后方可拆模。
六、验算模板刚度最大变形:外露模板为构件计算跨度的1/400,内面模板1/250。
七、现浇结构模板安装允许偏差:①轴线5mm ②底模上表面标高+5.0mm③截面内部尺寸基础±10mm,柱梁墙+4-5mm④局部垂直全高≤5m 6mm,全高>5m 8mm,⑤相邻两板高差2mm⑥局部不平5mm。
八、钢筋检测每60吨一个批次,每种型号一个批次。
九、钢筋替换直径变化范围应小于4mm,替换后面积大于设计面积的98%,小于设计面积的103%,且不宜减少钢筋的根数。
十、钢筋加工后的偏差;①受力筋全长±10mm②箍筋长度±5mm ③钢筋起弯点构件±20mm,大体积±30mm。
十一、钢筋接头焊接外观检查:①表面没有裂纹和明显烧伤②如有弯折角度小于4;③轴线偏心小于2mm。
十二、堆放袋装水泥时,应有防潮层,距地面边墙大于30cm,堆放高度小于15袋,存放时间小于3个月。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
第
条 输水建筑物的溢流面 斜面及隧洞底拱 宜优先采用拉模
第
条 滑模与拉模系统 必须有足够的整体刚度 稳定性及安全度
第
条 滑模与拉模系统的设计应考虑
拉升方案与混凝土运输入仓 浇筑方式的配合
模板 牵引设备 操作平台 风水电及讯号系统的布置
组装 移动 拆除及安全的措施规定
第
条 有关混凝土的试验 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 进行
第二章 模板工程 电力行业已被
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 替代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
条 应根据混凝土结构物的特点及施工单位的材料 设备 工艺等条件 尽可能采用
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的模板型式
第
条 模板及支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保证混凝土浇筑后结构物的形状 尺寸与相互位置符合设计规定
混凝土的分层分块 浇筑顺序 施工荷载的施加顺序等
第
条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 其制作尺寸及平整度应严格控制并应采用钢模预制
混凝土模板运输时 应达到设计要求的吊装强度 或不低于混凝土设计强度的
第
条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的竖向模板 在安装前应先按施工缝要求处理下层混凝土
面 在安装时 应铺砂浆找平垫实 以保证模板稳固及与下层混凝土牢固结合
时不得振捣混凝土
模板平均拉行速度 以每小时计 应与各层混凝土达到预定脱模强度的时间相适应 常温拉
动时间间隔宜为
模板拉行速度不宜过大 以免拉裂混凝土表面 每次拉行距离宜小于
铺层厚度
脱模的混凝土表面 应及时修整养护 对于高速水流区或有抗冲要求的部位 应制订严格的
抹面工艺标准
第
条 拉模工艺系连续施工 宜多仓 段 连续作业 各分段间的止水 隔层等设施必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水工混凝土是一种具有高抗性能的复合材料,具有优良的水泥强度、高强度、低孔隙度和低渗透性,可用来用于水工结构的建造。
在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方面,施工规范对建筑物的无害化、环保性、使用寿命以及耐久性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主要介绍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的各项内容,以期为准备水工混凝土施工的人员提供参考。
一、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1、水工混凝土施工要求:(1)施工前应进行技术讨论和安全研究,以确定适用的施工规范,并编制施工方案。
(2)施工前应编制细节设计图、施工流程技术卡,确定施工要求及预算。
(3)根据施工条件,选择适当的水泥和外加剂,制定水泥浆配比,并严格按配比施工;(4)混凝土搅拌机应做到转速均匀,混凝土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 分钟;(5)水泥浆配合比应在拌和前充分混合,必要时可加入不超过3%的水;(6)施工时应注意施工及现场维护工作,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严禁有害物质进入混凝土体系。
2、施工现场管理要求:(1)在施工现场,应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全程对施工的安全进行认真的管理和操作;(2)施工过程中必须提供充足的施工工具及安全设备,严格遵守安全规程;(3)混凝土搅拌时,应注意环保,做到噪音、灰尘、污染控制;(4)施工现场应全面落实品质检查,把每一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合格率统计到现场管理质量检查报表中;(5)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告示牌,制定安全操作规程;(6)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施工人员深刻理解安全意识;(7)施工现场应定期检查施工工具、设备、材料及料仓,并及时处理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三、应用技术水工混凝土施工技术包括施工准备技术、施工组织及施工技术等。
(1)施工准备技术:应编制施工安全及质量规程、备料计划表、材料数量核算及施工文件验收文件等,以确保水工混凝土施工的质量。
(2)施工组织:施工须由施工单位、专业组织安排或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中应组织有有关施工的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责任人,以保证施工安全质量、把控施工进度。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是由原水利电力部于1982年颁布,是水利工程施工最重要的规范之一,现由水利部建管司委托长江设计院进行修订。
经过认真组织和准备,设计院提出了修订大纲,大纲根据20多年来的实际施工经验和当前科学技术的发展,拟定了修订的依据、原则及主要内容,对原规范作较大的增删,通过修订以更有效指导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施工。
标准简介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施工,保证水工混凝土施工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1级、2级、3级水工建筑物的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施工,4级、5级水工建筑物可参照执行。
应根据所处环境、部位的不同和功能要求,使水工混凝土满足相应抗压、抗拉、抗渗、抗冻、抗裂、抗冲耐磨和抗侵蚀等设计要求,并应有完善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经常或周期性地受环境水作用的水工构筑物所用的混凝土。
根据构筑物的大小,可分为大体积混凝土(如大坝混凝土)和一般混凝土。
大体积混凝土又分为内部混凝土和外部混凝土。
水工混凝土常用于水上、水下和水位变动区等部位。
因其用途不同,技术要求也不同:常与环境水相接触时,一般要求具有较好的抗渗性;在寒冷地区、特别是在水位变动区应用时,要求具有较高的抗冻性;与侵蚀性的水相接触时,要求具有良好的耐蚀性;在大体积构筑物中应用时,为防止温度裂缝的出现,要求具有抵热性和低收缩性;在受高速水流冲刷的部位使用时,要求具有抗冲刷、耐磨及抗气蚀性等。
水工混凝土是水利工程中,尤其是大型水利工程中最主要的建筑材料。
中国近30年来建成的大、中型混凝土闸、坝达数百座,其中有的混凝土用量多达1000立方万米以上,如长江的葛洲坝工程和台湾省的德基大坝(坝高达180米)除此以外,河港、农田水利及地下防水工程中也都大量应用。
长期的施工实践证明,在水工混凝土中掺入具有减水、缓凝及增加耐久性的外加剂,如木质素磺酸盐减水剂、糖蜜塑化剂、松香皂引气剂(在有抗冻性要求的地区或部位必须掺入),以及掺入适量的优质掺合料,如粉煤灰等,对改善混凝土拌合物的和易性及提高耐久性都具有明显效果。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是指在水工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针对特定工程活动,对水工混凝土施工技术规范及施工标准进行系统性约束,实现施工质量的控制。
本规范适用于地下水工混凝土管洞、地面水工混凝土结构物的施工。
一、水工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要求1、拌合料的抗压强度及吸水性以中国建筑材料行业标准《混凝土拌合料》规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2、水工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符合《水泥混凝土及其组件》规定里的技术要求。
3、水工混凝土的吸水率应低于拌合料吸水率的0.2~0.8倍。
二、水工混凝土配合比1、成型配合比应采用工程调试试验得出的配合比。
2、调试试验应满足以下要求:①混凝土吸水率应小于5.5%;②凝固时间满足工程要求;③水泥抗压强度符合工程要求;④混凝土抗压强度符合工程要求。
三、水工混凝土的施工1、清理施工现场。
首先检查现场清理是否达到施工要求,然后进行施工前的清理,即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池、植物和留的工程物料。
2、配合比调整。
在施工开始之前,应对水工混凝土配合比进行调整,使之适应实际施工状况。
3、施工方式。
施工方式是指施工料筐、混凝土搅拌设备、泵送设备、施工工艺等。
4、搅拌料方式。
水工混凝土应采用搅拌机搅拌。
搅拌时间应满足规定的施工工艺要求,充分搅拌出一致的料浆。
5、施工质量控制。
施工过程,应全程实施质量管理,对施工料筐、混凝土搅拌设备、泵送设备、施工工艺等进行实时检查,以保证工程质量。
四、水工混凝土施工后的质量检测1、混凝土抗压强度。
混凝土抗压强度应满足工程技术要求,应实行静置、抗压试验,并向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报告抗压强度检测结果。
2、水泥抗压强度。
水泥抗压强度应满足规定的要求,实行抗压试验,并向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报告抗压强度检测结果。
3、凝固时间。
凝固时间应满足工程技术要求,实行凝固时间检测,并向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报告检测结果。
4、吸水性。
混凝土施工后,应对混凝土的吸水性实行测试,并向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报告检测结果。
水工混凝土规范
水工混凝土规范水工混凝土规范是指用于水工结构的混凝土施工的技术规范。
下面是关于水工混凝土规范的内容,总字数约1000字。
一、材料选择:1. 水泥: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专用复合水泥。
2. 砂: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细砂,具有良好的级配和稳定的性能。
3. 石子: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粗砂、碎石等石子,具有坚硬、无裂纹等性能。
4. 混凝土添加剂: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添加剂,如减水剂、增塑剂、膨胀剂、缓凝剂等。
二、配合比设计:1. 水灰比:水灰比的设计应根据结构的抗渗要求和混凝土强度等级确定。
2. 砂率和石子率:砂率和石子率的设计应根据混凝土的流动性、坍落度和强度等要求确定。
3. 添加剂掺量:添加剂的掺量应根据混凝土的需求确定,如减水剂的掺量应根据所需的减水率确定。
三、施工要求:1. 混凝土浇筑前应做好基础清理,确保基础表面无尘土、杂物等。
2. 混凝土浇筑前应做好模板工作,保证模板的平整度和尺寸准确性,避免漏浆和留沙现象。
3.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注意浇筑的连续性,避免出现冷浇口、夹层、离析等现象。
4. 混凝土的抹面工作应在混凝土刚凝固后进行,采用机械或人工抹面,确保混凝土的平整度和表面质量。
5. 混凝土养护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应注意保持养护期间的湿润度和温度,避免干燥和低温对混凝土的影响。
四、质量控制:1. 混凝土应严格按照配合比设计进行配制,控制水泥、砂、石子和水的用量,确保混凝土的强度和流动性。
2. 混凝土的浇筑速度和养护保持期限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防止过早脱模或养护不足。
3. 混凝土的抗渗性能应通过渗透试验进行检测,确保混凝土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4.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混凝土强度试验,以监控混凝土的质量。
五、安全要求:1. 施工人员应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作业,戴上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确保施工安全。
3. 施工人员应熟悉施工操作规程,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水工混凝土技术是在水泥-骨料-砂混合料上加入表面活性剂和外加剂,引起混合料发生变化,从而达到良好的附着性和抗水性能而形成的一种新型材料。
它是以混凝土为基础,涂覆在表面具有一定抗水性能的水泥砂浆,混凝土内部加入的外加剂及室外加入的表面活性剂使其具有良好的附着性和抗水性能,并形成一种新型材料,这种材料称为“水工混凝土”。
水工混凝土的特点是其附着性能良好,表面硬度高,耐用性强,抗水性能优异,可防止水渗入,防水涂料具有很好的隔水效果。
此外,水工混凝土还具有耐腐蚀、耐磨损、防水排水、隔热等优点,是用于水泥砌块、砂块等墙体最佳防水材料。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遵循相关国家标准,但也综合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以适应合理的施工要求,以及施工程序。
一、场地准备场地准备工作包括水工混凝土场地选址、准备和处理,现场应完全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先将土地处理到达到规定的稳定性,然后将施工场地围护起来;建筑物顶部、墙面、管线暴露出来,并且应该放置在施工场地安全的位置。
二、测量验收在材料准备完毕后,应有专案工程师进行检查,通过测量来检验材料的性质和数量,以确保质量控制的合格。
三、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搅拌应该符合相关要求,必须保证混合料的均匀性,均匀度,合理分级,除尘率等。
四、施工施工时要求操作人员经过培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
施工应采取比例尺测量,确定施工部位的范围,根据施工要求,了解施工设计图,确定防水层的厚度,明确混合料的配比;混凝土比例不宜过浓或过稀,其施工层厚度与设计图要求的一致。
五、验收水工混凝土施工完毕后,需进行严格验收,以确保施工后的质量。
首先检查施工工地,要求其符合设计图要求,水工混凝土层完整,焊缝质量良好,检查表面弹性,抗拉强度,抗压强度,硬度等,确保水工混凝土施工质量合格。
六、维护水工混凝土施工完毕后,应经常维护。
在施工完毕后,严格控制施工人员的活动,如果装饰或修饰施工,则应运用耐水的材料或技术;另外,定期检查施工部位,及时清除混凝土表面的杂物,维护水工混凝土的防水性能。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规范水工混凝土施工,保证水工混凝土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水工建筑物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的施工。
1.0.3 水工混凝土施工应做到技术可靠、安全适用、经济合理。
经论证后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1.0.4 水工混凝土应满足强度、变形、热学性能、耐久性等设计要求。
1.0.5 水工混凝土施工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检查与控制。
1.0.6 水工混凝土的施工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0.7 水工混凝土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l DL / T 5144 - 2015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 1.1 水工混凝土hydraulic concrete 用于水电水利工程的挡水、引水发电、泄洪、输水、排沙等3 左右的水泥基混凝土。
建筑物,密度为2400kg/m 2. 1.2 大体积混凝土mass concrete 混凝土结构物实体最小尺寸大于1m 的混凝土,或因混凝土胶凝材料水化热引起的温度变化和收缩而可能产生有害裂缝的混凝土。
2. 1.3 强度等级由ength grade 指混凝土设计龄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是按照标准方法制作、养护的边长为150mm 的立方体试件,在设计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具有设计保证率的抗压强度,单位以"MPa" 计,用符号"c" 表示。
2. 1.4 掺合料a曲血tures 拌制混凝土或砂浆时掺入的粉煤灰、硅灰、矿渣粉、石灰石粉等矿物质材料。
2. 1.5 胶凝材料用量cementitious material consumption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水泥和掺合料质量的总和。
2.1.6 水胶比ratio of water to cementitiousmaterial 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水量与胶凝材料用量的质量比。
2. 1.7 混凝土拌和物concrete rnixture 混凝土各组成材料按一定比例配料并拌制,具有一定工作性2 DL I T 5144 - 2015 能、呈塑性状态的混合物,称为混凝土拌和物,也称为新拌混凝土。
DLT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新版) Specifications for hydraukic concrete construction主编单位:中国长江三峡开发总公司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文号: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告二00一年第31号中国电力出版社2002年北京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工混凝土施工行为和质量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大、中型水电水利工程中1、2、3级水工建筑物的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的施工。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75—1999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T 176—199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 200-1989 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GB 748-1996 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GB/T 750—1992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GB 1344—1999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T 1345—1991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GB/T 1346—1989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 2022—1980 水泥水化热试验方法(直接法)GB/T 2059-2000 铜及铜合金带材GB/T 2847—1996 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GB 2938-1997 低热微膨胀水泥GB 5749-1985 生活饮用水质标准GB/T 6645—1986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电炉磷渣GB 8076—1997 混凝土外加剂GB/T 9142-2000 混凝土搅拌机GB 12573—90 水泥取样方法GB/T 12959—1991 水泥水化热测定方法(溶解热法)GB/T 14684-2001 建筑用砂GB/T 14685-2001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 50164—1992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J 80—1985 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GBJ 107—1987 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GBJ 119-1988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 146-1990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CECS 03:88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38∶92 钢纤维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DL 5017-1993 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 5055-96 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程DL/T 5057-96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DL/T 5082-99 水工建筑物抗冻设计规程DL/T 5100-1999 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HG 2288-1992 橡胶止水带JGJ/T 10-95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 52-9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普通混凝土用卵石、碎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T55-2000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程JGJ 63-89 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 104-97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SD 105-1982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DJ 12-1978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山区、丘陵区部分)SDJ 17-1978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DJ -1988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 336-1989 混凝土大坝安全检测技术规范(试行)SDJ 338-1989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 62-1994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 172-1996 小型水电站施工技术规范SL 176-199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范(试行)AC 普通混凝土、重质混凝土及大体积混凝土配合比选择的标准方法AC 214-1989 混凝土强度试验结果评定推荐方法3 总则3.0.1本标准规范了水工建筑物混凝土的材料、配合比洗涤、施工、温度控制、低温季节施工、预埋件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查的基本要求3.0.2 水工混凝土应满足抗压、抗拉、抗渗、抗冻、抗裂、抗冲耐磨和抗侵蚀等设计要求。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水工混凝土是一种新型的混凝土材料,其具有良好的抗水、强度和耐久性等特点,使其特别适用于建筑物的基础、侧墙等水位高于地面的结构构件的施工。
由于水工混凝土的质量、性能与混凝土的质量、性能有一定的差异,为确保使用水工混凝土施工的质量安全,就必须有相应的施工规范。
一般来说,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前的准备:施工前应进行混凝土工程量和施工方案的计算,并进行钢筋、木模板、水工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以及其它有关的设备、工具的配备等。
2、材料的准备:水工混凝土的准备应遵循施工图纸的要求,混凝土材料合格证应提供给施工单位以便于检查。
3、水工混凝土施工:水工混凝土施工应遵循国家规范、相关技术准则及产品标准的要求。
施工应慎重,保证施工形式、配合比、凝结时间、施工工艺、抗压强度、抗拉强度和长期性能等参数符合设计要求。
4、水工混凝土施工的验收标准:水工混凝土施工的验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如施工面验收时,混凝土的外观要求、施工厚度、施工工艺、抗压强度、抗拉强度和长期性能等指标应满足规定的要求。
以上就是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的概述,水工混凝土施工应遵循国家相关规范,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混凝土工程质量安全,确保建筑物安全、结实、美观。
SL677-2019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艺和新设备。
1. O. 5 本标准的'7 1 川标准主要有下列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 ((;13 175)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 结 1 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8. 1)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GB/T 232) 《碳素结构钢>> (GB/T 700) 《铜及铜合金带材>> CGB/T 2059) 《生用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
11. 2 原材料的质量检验………………………………………… 77
11. :i 抖'和物质垦控制与价驳…………………………………… 79 11. 4 浇筑质量控制与检验…………………………………….. 80 11. J 出凝士应量检验与评定…………………………………… 80
附求 A 大体积泪凝土模板荷载计算方法…………………… 83 附录 B 钢筋的主要机械性能及接头检验…………………… 88 附录 C 沮凝土总碱含量的计算方法…………………………四 附求 D 用成熟度法计算泪凝土早期强度…………………… 100 附录 E ttt 凝土平均强度川和标准差 σ 及强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翁永红范五一 丁福珍周厚贵 杨华全席 j告袁建华吴效红 简兴昌李文伟张宝瑞梁仁强 王迎春李伟彭圣华杨学红 李锋王超张五一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朱尔明 刘志明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牟广主
目次
1 总贝0 …………………………………………………………… 1 2 术语和符号·
2. 1 术语………………………………………………………… 3 2. 2 符号………………………………………………………… 5
水工混凝土施工要求规范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 207—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 207—82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模板工程-------------------------------------------------------4 第三章钢筋工程------------------------------------------------------14 第四章混凝土工程---------------------------------------------------29 第五章混凝土温度控制的措施------------------------------------54 第六章低温季节混凝土的施工------------------------------------58 第七章止排水、伸缩缝和预埋件的施工------------------------61附录一大体积混凝土模板及支架的计算荷载------------------65 附录二钢筋的主要机械性能---------------------------------------68 附录三工地混凝土强度保证率和匀质性指标计算方法------7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的通知(82)水电水建字第7号为了加强技术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更好地进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一九六三年颁发的《水工建筑物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暂行规范》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规范定名为《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 207--82,现予颁发,自一九八二年十月一日起执行,原规范同时作废。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问题,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报部。
一九八二年四月五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1、2、3级水工建筑物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的施工。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 207-82.doc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 207-82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模板工程第三章钢筋工程第四章混凝土工程第五章混凝土温度控制的措施第六章低温季节混凝土的施工第七章止排水、伸缩缝和预埋件的施工附录一大体积混凝土模板及支架的计算荷载附录二钢筋的主要机械性能附录三工地混凝土强度保证率和匀质性指标计算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的通知〈82〉水电水建字第7号为了加强技术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更好地进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一九六三年颁发的《水工建筑物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暂行规范》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规范定名为《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现予颁发,自一九八二年十月一日起执行,原规范同时作废。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问题,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报部。
-九八二年四月五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1、2、3级水工建筑物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的施工。
本规范未规定的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的施工,按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进行。
第1.0.2条水工混凝土应根据其所处部位的工作条件,分别满足抗压、抗渗、抗冻、抗裂〈抗拉〉、抗冲耐磨、抗风化和抗侵蚀等设计要求。
第1.0.3条水工混凝土的施工应做到优质、经济、安全。
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第1.0.4条有关混凝土的试验,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进行。
第二章模板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应根据混凝土结构物的特点及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工艺等条件,能采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模板型式。
第2.1.2条模板及支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保证混凝土浇筑后结构物的形状、尺寸与相互位置符合设计规定;2) 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3〉尽量做到标准化、系列化,装拆方便,周转次数高,有利于混凝土工程的机械化施4〉模板表面光洁平整,接缝严密,不漏浆,以保证混凝土表面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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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 207—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 207—82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模板工程-------------------------------------------------------4 第三章钢筋工程------------------------------------------------------14 第四章混凝土工程---------------------------------------------------29 第五章混凝土温度控制的措施------------------------------------54 第六章低温季节混凝土的施工------------------------------------58 第七章止排水、伸缩缝和预埋件的施工------------------------61附录一大体积混凝土模板及支架的计算荷载------------------65 附录二钢筋的主要机械性能---------------------------------------68 附录三工地混凝土强度保证率和匀质性指标计算方法------7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的通知(82)水电水建字第7号为了加强技术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更好地进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一九六三年颁发的《水工建筑物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暂行规范》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规范定名为《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 207--82,现予颁发,自一九八二年十月一日起执行,原规范同时作废。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问题,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报部。
一九八二年四月五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1、2、3级水工建筑物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的施工。
本规范未规定的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的施工,按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进行。
第1.0.2条水工混凝土应根据所处部位的工作条件,分别满足抗压、抗渗、抗冻、抗裂(抗拉)、抗冲耐磨、抗风化和抗侵蚀等设计要求。
第1.0.3条水工混凝土的施工应做到优质、经济、安全。
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有关混凝土的试验,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进行。
第二章模板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应根据混凝土结构物的特点及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工艺等条件,尽可能采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模板型式。
第2.1.2条模板及支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⑴保证混凝土浇筑后结构物的形状、尺寸与相互位置符合设计规定;⑵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⑶尽量做到标准化、系列化,装拆方便,周转次数高,有利于混凝土工程的机械化施工;⑷模板表面光滑平整,接缝严密,不漏浆,以保证混凝土表面的质量。
第2.1.3条模板工程采用的材料及制作、安装等工序的成品均应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第二节材料第2.2.1条模板及支架材料的种类、等级, 应根据其结构特点、质量要求及周转次数确定。
应优先选定钢、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等材料, 尽量少用木材。
第2.2.2条模板材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规定。
第2.2.3条木材种类可按各地区供应情况选用, 其质量应达到Ⅱ、Ⅲ等材的标准。
腐朽、严重扭曲和脆性的木材不应使用。
木材应提前备料, 干燥后使用, 湿度宜为18%~23%。
水下施工用的木材, 湿度宜为23%~45%。
第三节设计第2.3.1条水工建筑物的设计与施工应密切配合, 选用合理的体型、构造及分层分块尺寸, 为模板工程的标准化、系列化创造条件。
第2.3.2条重要结构物的模板, 承重模板, 移动式、滑动式、工具式及永久性的模板, 均须进行模板设计, 并提出对材料、制作、安装、使用及拆除工艺的具体要求。
设计图纸应标明设计荷载及控制条件, 如混凝土的浇筑顺序、速度、施工荷载等。
第2.3.3条模扳工程设计, 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规定, 但各标准中的构造要求, 可按模板的具体工作条件适当选用。
第2.3.4条模板及支架应按下列荷载计算:1.基本荷载⑴模板及支架自重;⑵新浇混凝土重量;⑶钢筋重量;⑷工作人员及浇筑设备、工具等荷载;⑸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⑹新浇混凝土的侧压力。
2.特殊荷载⑺风荷载;⑻除上列七项荷载外的其他荷载。
荷载标准值的计算, 可参考附录一。
第2.3.5条在计算模板及支架的强度和刚度时, 应根据模板种类, 按表 2.3.5的荷载组合进行(特殊荷载按可能发生的情况计算)。
表2.3.5 各种模板结构的基本荷载组合第2.3.6条承重模板及支架的抗倾稳定性, 应按下列要求核算。
1.倾复力矩应计算下列三项倾复力矩, 并采用其中的最大值。
⑴风荷载, 按现行《工业与民用建筑物荷载规范》确定;⑵实际可能发生的最大水平作用力;⑶作用于承重模板边缘150kgf/m的水平力。
2.稳定力矩模板及支架的自重, 折减系数为0.8; 如同时安装钢筋时, 应包括钢筋的重量。
3.抗倾稳定系数抗倾稳定系数应大于1.4。
第2.3.7条除悬臂模板外, 竖向模板与内倾模板都必须设置内部撑杆或外部拉杆, 以保证模板的稳定性。
第2.3.8条梁跨大于4m时, 设计中应规定承重模板的起拱值, 一般可为跨长的0.3%左右。
第2.3.9条多层建筑物的上层结构支撑在下层楼板或其结构物上时, 必须验算下层结构的实际强度和承载能力。
第四节制作第2.4.1条模板制作的允许误差, 应符合模板设计规定, 一般不超过表2.4.1的规定。
表2.4.1 模板制作的允许误差注: ⑴异型模板(蜗壳、尾水管等), 滑动式、移动式模板, 永久性模板等特种模板的允许偏差, 按模板设计文件执行。
⑵定型组合钢模板, 可按冶金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2.4.2条钢模面板及活动部分应涂防锈的保护涂料, 其他部分应涂防锈漆。
木面板宜烤涂石蜡或其他保护涂料。
第五节安装第2.5.1条模板安装, 必须按设计图纸测量放样, 重要结构应多设控制点, 以利检查校正。
第2.5.2条模板安装过程中, 必须经常保持足够的临时固定设施, 以防倾复。
第2.5.3条支架必须支撑在坚实的地基或老混凝土上, 并应有足够的支撑面积, 斜撑应防止滑动。
在湿陷性黄土地区, 必须有防水措施; 如系冻胀土时, 还应保证结构在土壤冻融时的设计标高。
第2.5.4条支架的立拄必须在两个互相垂直的方向上, 且用撑拉杆固定, 以保证稳定。
第2.5.5条模板的钢拉条不应弯曲, 直径应大于8mm, 拉条与锚环的连接必须牢固。
预埋在下层混凝土中的锚固件(螺栓、钢筋环等), 在承受荷载时, 必须有足够的锚固强度。
第2.5.6条模板与混凝土接触的面扳, 以及各块模板接缝处, 必须平整严密, 以保证混凝土表面的平整度和混凝土的密实性。
建筑物分层施工时, 应逐层校正下层偏差, 模板下端不宜“错台”。
第2.5.7条模板的面扳宜涂脱模剂, 但应避免因污染而影响钢筋及混凝土的质量。
第2.5.8条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 应根据结构物的安全、运行条件、经济和美观等要求确定, 一般不得超过表2.5.8的数值。
高速水流区, 尾水管和门槽等要求较高的特殊部位, 其模板的允许偏差, 应由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决定。
第2.5.9条混凝土浇筑块成型后的偏差, 不应超过木模板安装允许偏差的50%~100%(根据结构物的重要性由施工单位确定), 特殊部位(溢流面、门槽等)由设计单位另行决定。
第2.5.10条钢承重骨架的模板, 必须按设计位置可靠的固定在承重骨架上, 以防止在运输及浇筑时错位。
承重骨架安装前, 宜先做试吊及承载试验。
第2.5.11条模板及支架上, 严禁堆放超过设计荷载的材料及设备。
脚手架、人行道等不宜支撑在模板及支架上; 必须支撑时, 模板结构应考虑其荷载。
混泥土浇筑时, 必须按模板设计荷载控制浇筑顺序、速度及施工荷载。
第2.5.12条混凝土浇筑过程中, 应设置专人负责经常检查、调整模板的形状及位置。
对承重模板的支架, 应加强检查、维护。
模板如有变形走样, 应立即采取措施, 直至停止混凝土浇筑。
注: 一般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柱的模板安装允许偏差, 按国家建委《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第六节拆除与维修第2.6.1条拆除模板的期限, 应遵守下列规定:⑴不承重的侧面模板, 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kgf/cm2以上, 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应拆模而损坏时, 才能拆除。
⑵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 应在混凝土达到下列强度后(按混凝土设计标号的百分率计), 才能拆除。
①悬臂板、梁跨度≤2m 70%;跨度>2m 100%。
②其他梁、板、拱跨度≤2m 50%;跨度2~8m 70%;跨度>8m 100%。
⑶经计算及试验复核, 混凝土结构的实际强度已能承受自重及其他实际荷载时, 可提前拆模。
第2.6.2条拆模时, 应根据锚固情况, 分批拆除锚固连接件, 防止大片模板坠落。
拆模应使用专门工具, 以减少混凝土及模板的损伤。
第2.6.3条拆下的模板、支架及配件应及时清理、维修, 并分类存放, 妥善保管。
钢模应设仓库存放。
大型模板存放时, 应垫平放稳, 并适当加固, 以免翘曲变形。
第七节特种模板(Ⅰ)一般规定第2.7.1条特种模扳包括永久模板、滑升模板、拉模及钢模抬车等。
第2.7.2条特种模扳除应遵守本节有关规定外, 同时应符合前列各节普通模板的有关规定。
(Ⅱ)永久性模板第2.7.3条永久性模板是在混凝土浇筑后不拆除的模板, 如构成永久结构的一部分时, 应商得设计部门的同意。
第2.7.4条混凝土重力式竖向模板, 可参考下列指标选定:⑴面板厚度大于0.2m;⑵单位面积的重量:G=每块模板自重/面板面积≥1.0t/m2⑶稳定特性值(即混凝土模板的重心到前趾的水平距离):x = 自重产生的稳定力矩/每块模板自重≥0.4m⑷混凝土重力式模板的抗倾及抗滑安全系数均应大于1.2。
第2.7.5条制作、安装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 应制订专门的技术措施和工艺操作规程。
一般包括下列内容:⑴控制外型尺寸及埋件位置的措施;⑵长构件分段预制后的拼装方法;⑶较长、大构件的吊装运输方式、吊点位置, 起吊应力及稳定性的计算;⑷安装时校正位置的措施(控制表面的平整度, 避免与永久结构物的钢筋、埋件干扰);⑸混凝土的分层分块、浇筑顺序、施工荷载的施加顺序等。
第 2.7.6条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 其制作尺寸及平整度应严格控制并应采用钢模预制。
混凝土模板运输时, 应达到设计要求的吊装强度, 或不低于混凝土设计强度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