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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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地区建筑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报批稿2017年度)

重庆地区建筑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报批稿2017年度)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一七年六月前言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有关要求,提升建筑设计质量与水平,根据市城乡建委《关于下达重庆市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及审查要点编写任务的通知》(渝建〔2017〕116号)的要求,由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本技术规定。

本技术规定对重庆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一般要求、设计说明书、图纸、计算书、人防专篇、装配式建筑专篇、建筑信息模型专篇等具体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是指导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技术依据。

本技术规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组织单位: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主编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参编单位:重庆博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有限公司重庆机三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重庆渝海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审图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向渊明谢自强汤启明薛尚铃周爱农王仁华秦岚张珂张冯秋熊联波蒋煜徐革张红川徐梅肖佑坤戴辉自康骏肖国泓周莲石理平龚曼琳吴胜达周显毅杨越来武清赵华徐诗童徐海张胜强贺刚黎明孙曼莉汪洋杨勇张鹏童愚易小期游红王卫民李全闫兴旺胡宗郭凯生付佳珊张政伟刘贤凯万里鹏周海鹰张文正芦子奕万芸陈山泉曾虹静熊卫东张元刚何学荣罗宏伟程振宇余周张冬梁拥军王渝杨繁艾松马骁焦振宇刘四明审查专家:段晓丹郑灿营黄萍李英军刘正荣张陆润李玲赵启林冯建平刘小梅吴欣陈泽嘉余庆利陶洪明赵世海陈希昌钱志雄游兴芬王小飞目录1 总则 (1)2 一般要求 (2)3 设计说明书 (3)3.1 总说明 (3)3.2 总平面 (4)3.3 建筑 (9)3.4 结构 (3)3.5 建筑电气 (18)3.6 给水排水 (20)3.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0)3.8 热能动力 (25)3.9 消防 (27)3.10 节能与绿色建筑 (30)3.11 岩土工程 (38)3.12 建筑幕墙 (38)3.13 建筑智能化 (39)3.14 轨道保护 (40)3.15 工程投资概算 (41)4 图纸 (45)4.1 总平面 (45)4.2 建筑 (46)4.3 结构 (45)4.4 建筑电气 (48)4.5 给水排水 (49)4.6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4.7 热能动力 (51)4.8 岩土工程 (50)4.9 建筑幕墙 (52)4.10 建筑智能化 (53)4.11 轨道保护 (56)5 计算书 (55)5.1 节能与绿色建筑计算书 (55)5.2 结构计算书 (55)5.3 建筑电气计算书 (55)5.4 给水排水计算书 (55)5.5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计算书 (55)5.6 热能动力计算书 (56)5.7 建筑幕墙计算书 (56)6 人防专篇 (57)6.1 一般要求 (57)6.2 设计总说明 (57)6.3 建筑 (58)6.4 结构 (59)6.5 通风与空气调节 (61)6.6 给水排水 (60)6.7 电气 (59)7 装配式建筑专篇 (63)7.1 一般要求 (63)7.2 专项设计说明书 (63)7.3 专项图纸 (65)7.4 专项计算书 (65)8 建筑信息模型 (66)8.1 一般要求 (66)8.2 建筑信息模型交付要求 (66)附录A:设计概算封面、签署页、目录式样 (70)附录B:概算表格格式 (73)附录C 建筑工程项目BIM设计说明书封面 (76)731 总则1.0.1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管理工作,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并满足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依据国家及部委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doc 87页)

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doc 87页)

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doc 87页)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一七年六月前言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有关要求,提升建筑设计质量与水平,根据市城乡建委《关于下达重庆市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及审查要点编写任务的通知》(渝建〔2017〕116号)的要求,由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本技术规定。

本技术规定对重庆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一般要求、设计说明书、图纸、计算书、人防专篇、装配式建筑专篇、建筑信息模型专篇等具体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是指导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技术依据。

本技术规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组织单位: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主编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参编单位:重庆博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有限公司重庆机三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重庆渝海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审图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向渊明谢自强汤启明薛尚铃周爱农王仁华秦岚张珂张冯秋熊联波蒋煜徐革张红川徐梅肖佑坤戴辉自康骏肖国泓周莲石理平龚曼琳吴胜达周显毅杨越来武清赵华徐诗童徐海张胜强贺刚黎明孙曼莉汪洋杨勇张鹏童愚易小期游红王卫民李全闫兴旺胡宗郭凯生付佳珊张政伟刘贤凯万里鹏周海鹰张文正芦子奕万芸陈山泉曾虹静熊卫东张元刚何学荣罗宏伟程振宇余周张冬梁拥军王渝杨繁艾松马骁焦振宇刘四明审查专家:段晓丹郑灿营黄萍李英军刘正荣张陆润李玲赵启林冯建平刘小梅吴欣陈泽嘉余庆利陶洪明赵世海陈希昌钱志雄游兴芬王小飞目录1 总则 (1)2 一般要求 (2)3 设计说明书 (3)3.1 总说明 (3)3.2 总平面 (4)3.3 建筑 (9)3.4 结构 (9)3.5 建筑电气 (19)3.6 给水排水 (21)3.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1)3.8 热能动力 (26)3.9 消防 (28)3.10 节能与绿色建筑 (32)3.11 岩土工程 (39)3.12 建筑幕墙 (41)3.13 建筑智能化 (42)3.14 轨道保护 (42)3.15 工程投资概算 (43)4 图纸 (48)4.1 总平面 (48)4.3 结构 (51)4.4 建筑电气 (52)4.5 给水排水 (52)4.6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4)4.7 热能动力 (54)4.8 岩土工程 (54)4.9 建筑幕墙 (56)4.10 建筑智能化 (56)4.11 轨道保护 (56)5 计算书 (58)5.1 节能与绿色建筑计算书 (58)5.2 结构计算书 (58)5.3 建筑电气计算书 (58)5.4 给水排水计算书 (58)5.5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计算书 (59)5.6 热能动力计算书 (59)5.7 建筑幕墙计算书 (60)6 人防专篇 (61)6.1 一般要求 (61)6.2 设计总说明 (61)6.3 建筑 (62)6.5 通风与空气调节 (63)6.6 给水排水 (65)6.7 电气 (66)7 装配式建筑专篇 (68)7.1 一般要求 (68)7.2 专项设计说明书 (68)7.3 专项图纸 (70)7.4 专项计算书 (70)8 建筑信息模型 (71)8.1 一般要求 (71)8.2 建筑信息模型交付要求 (71)附录A:设计概算封面、签署页、目录式样 (75)附录B:概算表格格式 (78)附录C 建筑工程项目BIM设计说明书封面. 811 总则1.0.1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管理工作,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并满足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依据国家及部委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报批稿2017)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报批稿2017)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一七年六月前言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有关要求,提升建筑设计质量与水平,根据市城乡建委《关于下达重庆市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及审查要点编写任务的通知》(渝建〔2017〕116号)的要求,由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本技术规定。

本技术规定对重庆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一般要求、设计说明书、图纸、计算书、人防专篇、装配式建筑专篇、建筑信息模型专篇等具体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是指导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技术依据。

本技术规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组织单位: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主编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参编单位:重庆博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有限公司重庆机三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重庆渝海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审图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向渊明谢自强汤启明薛尚铃周爱农王仁华秦岚张珂张冯秋熊联波蒋煜徐革张红川徐梅肖佑坤戴辉自康骏肖国泓周莲石理平龚曼琳吴胜达周显毅杨越来武清赵华徐诗童徐海张胜强贺刚黎明孙曼莉汪洋杨勇张鹏童愚易小期游红王卫民李全闫兴旺胡宗郭凯生付佳珊张政伟刘贤凯万里鹏周海鹰张文正芦子奕万芸陈山泉曾虹静熊卫东张元刚何学荣罗宏伟程振宇余周张冬梁拥军王渝杨繁艾松马骁焦振宇刘四明审查专家:段晓丹郑灿营黄萍李英军刘正荣张陆润李玲赵启林冯建平刘小梅吴欣陈泽嘉余庆利陶洪明赵世海陈希昌钱志雄游兴芬王小飞目录1 总则 (1)2 一般要求 (2)3 设计说明书 (3)3.1 总说明 (3)3.2 总平面 (5)3.3 建筑 (15)3.5 建筑电气 (31)3.6 给水排水 (34)3.7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39)3.8 热能动力 (44)3.9 消防 (47)3.10 节能与绿色建筑 (54)3.10.1 一般规定 (54)3.10.2 设计说明 (55)3.10.3 建筑专业 (59)3.10.4 结构专业 (61)3.10.5 电气专业 (62)3.10.6 给水排水专业 (64)3.10.7 暖通专业 (66)3.10.8 相关支撑材料清单 (67)3.11岩土工程 (68)3.12 建筑幕墙 (70)3.13 建筑智能化 (71)3.14 轨道保护 (72)3.15 工程投资概算 (74)4 图纸 (82)4.1 总平面 (82)4.2 建筑 (85)4.3 结构 (87)4.4 建筑电气 (89)4.5 给水排水 (90)4.5.1 在初步设计阶段,建筑给水排水专业设计图纸应包括图纸目录、图例、给水排水总平面图、系统原理图、建筑给排水平面图。

初步设计说明和图纸编制和签署要求

初步设计说明和图纸编制和签署要求

初步设计说明和图纸编制和签署要求1.1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应按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要求编制。

初步设计文件按初步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和工程概算书三部分进行编制,设计说明书也可与工程概算书合并。

1.2初步设计文件应采用计算机辅助编制,应有良好的装帧,按照封面和责任页(扉页)、目次、文字部分、附件、图表等顺序装订。

1.3初步设计说明须具备责任页(扉页),加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电子出图章,打印工程设计单位的法人代表、总工程师、审定人、审核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姓名。

法人代表、总工程师可在打印实名后签名或盖章,项目相关人员必须在打印实名后签名,注册人员应加盖注册章(设计说明书和概算说明书分别装订时,须分别具有)。

1.4建筑工程初步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应由本单位在职的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审核人或审定人至少由一名本单位在职的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并签字盖章。

1.5勘察、设计单位(含省外勘察设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1.6初步设计文件说明应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省外设计单位还必须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信息登记证复印件。

1.7相关政策性文件影印件应作为初步设计说明文本附件,必附文件有:(1)发展和改革等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备案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8在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办理的有关批文,与初步设计有关,可以作为附件的有:(1)土地证。

(2)规划用地许可证。

(3)人防设置要求。

(4)消防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5)环境评价报告批复意见。

(6)抗震专项审查意见。

(7)其他相关批复文件和会议纪要。

1.9初步设计图纸均须加盖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电子出图章和相应注册师印章,图角须包括设计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建筑单体名称、图纸名称、设计号、图别、图号、日期、项目负责人、审定(人)、审核(人)、校对(人)、设计(人)、制图(人)、工种负责人等栏目,人员名字须同时打印和手签。

(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对于一般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注:工业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工程性质执行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0.3 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4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1 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0.5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6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7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1.0.8 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

本规定某一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其他专业承担设计,但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OO九年八月前言本规定依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加强对本市行政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的要求进行编写,旨在配合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号令),并针对重庆特点,加强对建筑工程初步设计的设计深度管理。

本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编写,并针对重庆的实际情况作了如下补充和规定:——概况中,对各专业设计基本情况增加了一个简要的归类说明,以便日后查询。

——针对重庆的特殊地理条件,对场地环境、边坡、基坑等增加了设计内容要求。

——细化了抗震设计要求,对抗震概念设计作了一定规定。

——增加了消防设计中对结构专业的要求。

——根据重庆特点,对住宅建筑的节能设计,作出了进一步细化要求。

本规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

本规定由重庆市设计院负责解释。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重庆市设计院,参编单位为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分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分院。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09]126号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工程设计、建设及有关单位:为加强初步设计审批管理,规范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提高初步设计质量和审批效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和原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4年版),在总结我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已有建设成果和成熟设计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委托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写了《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审查通过,现批准颁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doc 64页)

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doc 64页)

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doc 64页)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OO九年八月前言本规定依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加强对本市行政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的要求进行编写,旨在配合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号令),并针对重庆特点,加强对建筑工程初步设计的设计深度管理。

本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编写,并针对重庆的实际情况作了如下补充和规定:——概况中,对各专业设计基本情况增加了一个简要的归类说明,以便日后查询。

——针对重庆的特殊地理条件,对场地环境、边坡、基坑等增加了设计内容要求。

——细化了抗震设计要求,对抗震概念设计作了一定规定。

——增加了消防设计中对结构专业的要求。

——根据重庆特点,对住宅建筑的节能设计,作出了进一步细化要求。

本规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

本规定由重庆市设计院负责解释。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重庆市设计院,参编单位为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分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分院。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09]126号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工程设计、建设及有关单位:为加强初步设计审批管理,规范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提高初步设计质量和审批效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和原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4年版),在总结我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已有建设成果和成熟设计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委托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写了《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审查通过,现批准颁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报批稿2017)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报批稿2017)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一七年六月前言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有关要求,提升建筑设计质量与水平,根据市城乡建委《关于下达重庆市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及审查要点编写任务的通知》(渝建〔2017〕116号)的要求,由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本技术规定。

本技术规定对重庆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一般要求、设计说明书、图纸、计算书、人防专篇、装配式建筑专篇、建筑信息模型专篇等具体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是指导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技术依据。

本技术规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组织单位: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主编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参编单位:重庆博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有限公司重庆机三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重庆渝海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审图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向渊明谢自强汤启明薛尚铃周爱农王仁华秦岚张珂张冯秋熊联波蒋煜徐革张红川徐梅肖佑坤戴辉自康骏肖国泓周莲石理平龚曼琳吴胜达周显毅杨越来武清赵华徐诗童徐海张胜强贺刚黎明孙曼莉汪洋杨勇张鹏童愚易小期游红王卫民李全闫兴旺胡宗郭凯生付佳珊张政伟刘贤凯万里鹏周海鹰张文正芦子奕万芸陈山泉曾虹静熊卫东张元刚何学荣罗宏伟程振宇余周张冬梁拥军王渝杨繁艾松马骁焦振宇刘四明审查专家:段晓丹郑灿营黄萍李英军刘正荣张陆润李玲赵启林冯建平刘小梅吴欣陈泽嘉余庆利陶洪明赵世海陈希昌钱志雄游兴芬王小飞目录1 总则 (1)2 一般要求 (2)3 设计说明书 (3)3.1 总说明 (3)3.2 总平面 (5)3.3 建筑 (14)3.5 建筑电气 (28)3.6 给水排水 (30)3.7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34)3.8 热能动力 (38)3.9 消防 (41)3.10 节能与绿色建筑 (47)3.10.1 一般规定 (47)3.10.2 设计说明 (47)3.10.3 建筑专业 (50)3.10.4 结构专业 (53)3.10.5 电气专业 (53)3.10.6 给水排水专业 (55)3.10.7 暖通专业 (56)3.10.8 相关支撑材料清单 (57)3.11岩土工程 (58)3.12 建筑幕墙 (60)3.13 建筑智能化 (61)3.14 轨道保护 (61)3.15 工程投资概算 (63)4 图纸 (69)4.1 总平面 (69)4.2 建筑 (71)4.3 结构 (73)4.4 建筑电气 (74)4.5 给水排水 (75)4.5.1 在初步设计阶段,建筑给水排水专业设计图纸应包括图纸目录、图例、给水排水总平面图、系统原理图、建筑给排水平面图。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报批稿2017)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报批稿2017)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版)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一七年六月前言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有关要求,提升建筑设计质量与水平,根据市城乡建委《关于下达重庆市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及审查要点编写任务的通知》(渝建〔2017〕116号)的要求,由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本技术规定。

本技术规定对重庆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一般要求、设计说明书、图纸、计算书、人防专篇、装配式建筑专篇、建筑信息模型专篇等具体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是指导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技术依据。

本技术规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组织单位: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主编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参编单位:重庆博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有限公司重庆机三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重庆渝海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审图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向渊明谢自强汤启明薛尚铃周爱农王仁华秦岚张珂张冯秋熊联波蒋煜徐革张红川徐梅肖佑坤戴辉自康骏肖国泓周莲石理平龚曼琳吴胜达周显毅杨越来武清赵华徐诗童徐海张胜强贺刚黎明孙曼莉汪洋杨勇张鹏童愚易小期游红王卫民李全闫兴旺胡宗郭凯生付佳珊张政伟刘贤凯万里鹏周海鹰张文正芦子奕万芸陈山泉曾虹静熊卫东张元刚何学荣罗宏伟程振宇余周张冬梁拥军王渝杨繁艾松马骁焦振宇刘四明审查专家:段晓丹郑灿营黄萍李英军刘正荣张陆润李玲赵启林冯建平刘小梅吴欣陈泽嘉余庆利陶洪明赵世海陈希昌钱志雄游兴芬王小飞目录1 总则 (1)2 一般要求 (2)3 设计说明书 (3)3.1 总说明 (3)3.2 总平面 (4)3.3 建筑 (9)3.5 建筑电气 (18)3.6 给水排水 (20)3.7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3)3.8 热能动力 (25)3.9 消防 (27)3.10 节能与绿色建筑 (31)3.10.1 一般规定 (31)3.10.2 设计说明 (31)3.10.3 建筑专业 (33)3.10.4 结构专业 (34)3.10.5 电气专业 (35)3.10.6 给水排水专业 (36)3.10.7 暖通专业 (37)3.10.8 相关支撑材料清单 (37)3.11岩土工程 (38)3.12 建筑幕墙 (39)3.13 建筑智能化 (39)3.14 轨道保护 (40)3.15 工程投资概算 (41)4 图纸 (45)4.1 总平面 (45)4.2 建筑 (46)4.3 结构 (48)4.4 建筑电气 (48)4.5 给水排水 (49)4.5.1 在初步设计阶段,建筑给水排水专业设计图纸应包括图纸目录、图例、给水排水总平面图、系统原理图、建筑给排水平面图。

设计文件编制的有关规定

设计文件编制的有关规定

设计文件编制的有关规定本节内容主要来源于以下法规的规定国务院293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2003)84号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原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

一、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一)项目批准文件;(二)城市规划:(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四)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还应当以专业规划的要求为依据。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二、设计工作程序建设部(2003)84号文件规定,大中城市建筑设计为三个阶段。

即: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阶段。

小型和技术简单的城市建筑,可以方案设计阶段代替初步设计阶段,对技术复杂而又缺乏经验的项目,需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一)前期准备研究设计依据,收集原始资料,现场勘查及调查研究。

l可行性研究报告。

2规划局核定的用地位置、界限、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有关的政策、法令、规范、标准。

4气象资料、地质条件、地理环境。

5.市政设施供应情况。

6.建设单位的使用要求及所提供的设计要求。

7.设计合同。

(二)方案设计设计阶段的深度应符合建设部2003年的规定84号文规定。

(1995)230号文件中《城市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已作废。

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

(三)初步设计要以业主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方案批准为依据。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20年版)建筑信息模型专篇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20年版)建筑信息模型专篇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20年版)建筑信息模型专篇8建筑信息模型8.1一般规定8.1.1建筑信息模型初步设计阶段的信息模型应包括该项目设计的各个专业模型(总平面、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专业)。

8.1.2模型在交付前,进行正确性、协调性检查,提交的成果模型与设计图纸保持一致。

8.1.3建筑信息模型应与各专业设计工作同步建立,各专业协同工作中的沟通、讨论、决策在三维模型的状态下进行,有利于对建筑空间进行优化。

根据专业设计的知识框架体系,进行冲突检测、空间优化、土石方计算等应用,主要公用管线应作管综协调,完成对初步设计的最终优化。

建筑、公用专业可从模型中生成二维图纸。

8.1.4建筑信息模型宜具有可扩展性,能满足工程项目其它阶段对模型的基本需要,包括信息的获取、更新和管理;建筑信息模型数据的交付和存储宜采用通用格式,具有兼容性,以满足信息数据互通互用的要求。

8.1.5同一项目中的同专业或相同的结构形式应使用统一的软件和版本,软件版本不宜低于2018版。

8.1.6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等相关数据宜从建筑信息模型中提取,并应满足其评价标准相关规定。

8.1.7建筑信息模型电子文件与模型设计说明书(见附录C,以表格形式填写提交)扫描件一起通过U盘或光盘交付。

8.2建筑信息模型交付要求8.2.1建筑信息模型设计说明书(详见附录C)1建筑信息模型设计总则1)建筑信息模型所包含的各专业组成。

2)建筑信息模型的建模说明:(1)模型定位基点设置;(2)文件的基本命名规则;(3)模型的拆分设置说明。

2建筑信息模型软件平台1)各专业模型采用的软件平台及版本;2)各专业模型的数据格式与兼容性说明。

3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报告1)主要应用点介绍:(1)可视化应用;(2)各专业碰撞检测;(3)工程量统计;(4)建筑信息模型出二维图数量。

2)其他参与方应用情况8.2.2建筑信息模型设计模型1基本要求1)设计模型应表现模型实体的主要几何特征及关键尺寸,可不表现内部构件组成;构件所含信息包含构件的主要尺寸、安装定位、类型、规格及其他关键的参数或属性,具体要求见深度要求表;2)设计模型应提交原始文件,且该文件格式能在必要时转换成至少一种通用文件格式(如IFC 格式);3)设计模型应为多专业合并模型。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定(doc 44页)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定(doc 44页)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定(doc 44页)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对于一般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注:工业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工程性质执行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0.3 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4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1 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0.5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6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7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4 设计说明书;5 设计图纸。

注:投标方案按标书要求密封或隐盖编制单位和扉页。

2.2 设计说明书2.2.1 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 列出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地形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

初步设计编制规范标准

初步设计编制规范标准

3 初步设计3.1 一般要求1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 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 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

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 设计说明书。

5 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 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 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3 各专业负责人的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 设计总说明1 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 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立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 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 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 建立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1 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 分期建立〔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 承当的设计围与分工。

1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 环境保护、防火平安、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那么。

3 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表达。

1 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 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1 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供给的协作问题。

2 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

3 设计选用标准方面的问题。

4 主要设计根底资料和施工条件落实情况等影响设计进度和设计文件批复时间的因素。

3.3 总平面1 设计依据及根底资料1〕摘述方案设计依据资料及批示中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容;2〕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限、建筑物控制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立等方面的特殊要求;3〕本工程地形图所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4〕凡设计总说明中已阐述的容可从略。

初步设计编制规范

初步设计编制规范

3 初步设计3.1 一般要求3.1.1 初步设计文件1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 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 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3.1.2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

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 设计说明书。

5 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 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 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 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 设计总说明3.2.1 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1 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 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 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 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2 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1 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 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 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2.3 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1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 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 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2.4 总指标1 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 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3.2.5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1 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供应的协作问题。

初步设计编制规范

初步设计编制规范

3 初步设计3.1 一般要求3.1.1 初步设计文件1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 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 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3.1.2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

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 设计说明书。

5 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 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 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 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 设计总说明3.2.1 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1 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 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 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 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2 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1 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 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 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2.3 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1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 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 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2.4 总指标1 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 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3.2.5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1 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供应的协作问题。

初步设计编制规范

初步设计编制规范

3 初步设计3.1 一般要求3.1.1 初步设计文件1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 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 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3.1.2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

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 设计说明书。

5 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 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 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 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 设计总说明3.2.1 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1 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 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 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 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2 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1 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 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 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2.3 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1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 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 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2.4 总指标1 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 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3.2.5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1 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供应的协作问题。

初步设计编制规范

初步设计编制规范

3 初步设计3.1 一般要求3.1.1 初步设计文件1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 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 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3.1.2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

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 设计说明书。

5 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 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 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 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 设计总说明3.2.1 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1 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 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 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 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2 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1 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 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 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2.3 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1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 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 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2.4 总指标1 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 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3.2.5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1 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供应的协作问题。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doc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doc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是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 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而制定的,下面是下面带来的关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本规定适用于境内和援外的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

本规定是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基本要求。

在满足本规定的基础上,设计深度尚应符合各类专项审查和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要求。

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相对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当有关主管部门在初步设计阶段没有审查要求,且合同中没有做初步设计的约定时,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1、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应满足方案审批或报批的需要。

注:本规定仅适用于报批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关规定。

2、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应满足初步设计审批的需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注: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所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 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按本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

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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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OO九年八月前言本规定依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加强对本市行政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的要求进行编写,旨在配合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号令),并针对重庆特点,加强对建筑工程初步设计的设计深度管理。

本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编写,并针对重庆的实际情况作了如下补充和规定:——概况中,对各专业设计基本情况增加了一个简要的归类说明,以便日后查询。

——针对重庆的特殊地理条件,对场地环境、边坡、基坑等增加了设计内容要求。

——细化了抗震设计要求,对抗震概念设计作了一定规定。

——增加了消防设计中对结构专业的要求。

——根据重庆特点,对住宅建筑的节能设计,作出了进一步细化要求。

本规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

本规定由重庆市设计院负责解释。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重庆市设计院,参编单位为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分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分院。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09]126号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工程设计、建设及有关单位:为加强初步设计审批管理,规范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提高初步设计质量和审批效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和原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4年版),在总结我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已有建设成果和成熟设计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委托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写了《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重庆市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审查通过,现批准颁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上述规定由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编制单位负责解释。

各单位应根据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到我委勘察设计处及编制单位。

二o o九年八月三日目录1总则 (1)2设计说明书 (1)2.1概况 (1)2.2总平面 (3)2.3建筑 (5)2.4结构 (7)2.5给水排水 (11)2.6电气 (14)2.7采暖通风与空调、热能动力 (20)2.8消防 (24)2.9人防 (27)2.10节能 (29)2.11环境保护 (35)2.12概算 (36)2.13需说明的问题 (52)3图纸 (52)3.1总平面 (52)3.2建筑 (54)3.3结构 (56)3.4给水排水 (56)3.5电气 (57)3.6暖通及动力 (59)1总则1.1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确保初步设计质量,满足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要求,依据国家及部委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初步设计。

1.3本规定所指的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由初设文本和初设图纸两大部分组成。

其中初设文本中包括初设说明、节能计算书、概算书等相关技术文件。

★注:涉及结构安全及消防隐患的建筑工程,还需提供结构计算书和消防计算书等相关技术文件。

2设计说明书2.1概况2.1.1反映整个工程状况的鸟瞰图、效果图或模型照片。

2.1.2工程概况:介绍工程的基本情况和各专业特点等内容,可按表2.1.2填写。

表2.1.2工程概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项目业主方建筑性质建筑面积(地上/地下)最大建筑高度(地上/地下)最大建筑层数(地上/地下)建筑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项目业主方建筑抗震设防分类类别建筑场地类别建筑抗震设防裂度主要结构体系是否高切坡(深基坑)是否超限高层人防保护等级最高日用水量最高日污水量电力安装总容量动力负荷概算总造价备注2.1.3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1设计中应贯彻的国家政策、法规。

2项目立项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意见书、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文号或名称、方案文件等,并应在说明书后附件。

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地灾评估报告、环境评估报告等。

4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节能、轻轨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7项目的分期实施情况和设计范围。

2.1.4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原则。

3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2.2总平面2.2.1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1摘述方案依据资料及批准文件中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2规划许可的技术条件(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限、建筑物控制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车位数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3工程地形图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

4凡概况中已阐述的内容可从略。

2.2.2场地概述1说明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在城市中的区位,简述周围自然与人文环境、道路、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供应情况,以及四邻已建或现划的重要建筑物与构筑物。

2概述场地的地形地貌(如水域的位置、流向、水深、最高最低标高、按多少年一遇的洪水位设计等,山丘位置、高度、总坡向、最大坡度和一般坡度等)3描述场地内已建建筑物、构筑物、高压线、地下洞室,以及保留(包括名木、植被、古迹等)、拆除的情况。

4摘述与总平面设计有关的自然因数,如湿陷性或涨缩性土、地裂缝、岩容、滑坡与其他地质灾害。

2.2.3总平面布置1说明如何因地制宜,根据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布置建筑物、构筑物,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以及技术经济合理性。

2说明分区原则、远近期结合的意图、预留发展用地的考虑。

3说明建筑外部空间的组织及其与四周环境的关系。

4说明环境景观设计和绿地布置。

2.2.4竖向设计1说明竖向设计依据(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标高、地形、排水、洪水位、土方平衡等情况)。

2说明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地表雨水的收集利用和排除方式(明沟或暗管)等;如采用明沟系统还应阐述其排放地点的地形与高程等情况。

3根据需要注明初平土石方工程量。

2.2.5交通组织1说明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人口、停车场(库)的位置及停车数量的确定;2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

3说明道路的主要设计技术条件(如主干道和次干道的路面宽度、路面类型、最大最小纵坡等)。

4说明绿化设计情况,如绿地面积、覆土层厚度等,并符合相关要求。

5说明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情况。

2.2.6综合管网1说明市政管网现状与城市规划管网的相互关系、位置、能提供的容量大小等技术参数。

2说明或用表格列出本工程总用水量、总污水量、总天然气用量、总冷(暖)负荷量、变(配)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

2.2.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民用建筑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表2.2.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序号名称单位规划条件比准方案初步设计备注1 总用地面积h(m2)2 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m3地上、地下可分列3 建筑基地总面积h(m2)4 道路广场总面积h(m2) 含停车场面积并应注明停车泊位数5 绿地总面积h(m2) 可加注公共绿地面积6 容积率7 建筑密度%8 绿地率%9小汽车/大客车停车泊位数(室内/室外)辆室内室外应分列10 配套公建m2小区住宅设计时应注明各类配套公建的面积等2.3建筑2.3.1设计依据1表述设计中适用的国家规范和技术标准。

2表述设计中适用的地方规定和技术标准。

3必要时说明引用的其它规定和技术标准。

2.3.2设计说明1概述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建筑层数、层高和总高,结构选型和对方案调整的原因、内容。

2简述建筑的功能分区、建筑平面布局和建筑组成。

3简述建筑的交通组织、垂直交通设施(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布局,以及所采用的电梯、自动扶梯的功能、数量和吨位、速度等参数。

4综述防火设计中的建筑分类、耐火等级、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安全疏散,以及无障碍、节能、人防等设计情况和所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

5说明能反映建筑功能、规模的技术指标诸如住宅的套型和套数、旅馆的房间数和床位数、医院的门诊人次和病床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等。

6简述建筑立面造型(建筑形式、风格、建筑色彩处理等)、建筑群体与周围的空间关系。

2.3.3简述建筑的主要特征,多子项工程中的简单子项可用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或逐个描述方法作综合说明。

表2.3.3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项目名称备注编号建筑防火等级耐火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地下室防水等级项目名称备注建筑构造及装修墙体地面楼面屋面天窗门窗顶棚内墙面外墙面2.3.4对需分期建设的工程,说明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

2.3.5幕墙工程、特殊屋面工程及其他需要另行委托设计、加工的内容的必要说明。

2.4结构2.4.1设计依据1建筑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2自然条件:基本风压、气温(必要时提供)、抗震设防烈度等。

3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法规和标准(包括名称、编号、年号与版本号等)。

4批准的上一阶段的设计文件及相关专业的本工程设计资料。

5建地工程地质勘查报告或可靠的地质参考资料。

6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且符合有关标准、法规的书面要求。

7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必要时提供)。

8风洞试验报告(必要时提供)。

2.4.2设计安全标准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3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4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

5地下室防水等级。

6人防地下室的设计类别、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和防核武器抗力级别。

7建筑防火分类等级与耐火等级。

2.4.3场地分析和地勘报告分析1简述场地基本情况;判定建地是抗震有利或不利地段;是否存在高边坡或高切坡;场地是否稳定;有无潜在的滑坡、溶岩等。

2简述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概况,应包括主要土(岩)层的承载力特征值、土的压缩模量、土(岩)的变形摸量、岩体裂隙的分布状况和发育状态、桩基设计参数、地基液化判别及特殊地质条件等的说明;土及地下水对钢筋、钢材和混凝土的腐蚀性等。

3对地勘资料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2.4.4主要荷载(作用)取值1楼(屋)面活荷载、特殊设备荷载。

2风载:包括基本风压、地面粗糙度,有条件时说明体型系数、风振系数等。

3地震作用: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场地特征周期、结构阻尼比、地震影响系数等。

4温度作用:包括升(降)温和有关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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