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赠与条件(2021版)
赠与撤销的法定条件
赠与撤销的法定条件一、赠与撤销的法定条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种: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
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其要点在于:一是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二是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人;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依约定履行其所负义务。
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如不依约履行其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二、赠与撤销权行使期限行使撤销权的主体不同,导致撤销权的期限也不同。
如果赠与人自己行使撤销权,那么撤销期限是1年;如果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那么期限一般是6个月。
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是在财产转移之前才能行使的,而且可以行使赠予与人撤销权的赠与合同也仅限于没有经过公正的合同或者非履行道德义务的合同。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撤销赠与合同7篇
撤销赠与合同7篇篇1甲方(赠与人):[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甲方身份证号]住址:[甲方住址]乙方(受赠人):[乙方姓名]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住址:[乙方住址]鉴于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赠与合同,现因特定原因,甲方决定撤销该赠与合同。
为明确双方权益,特签订此撤销赠与合同协议。
一、协议目的甲乙双方同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撤销赠与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撤销原因甲方经充分考虑,认为因以下原因需撤销赠与合同:(列举具体原因,如:赠与财产权属纠纷、赠与财产存在瑕疵等)三、撤销内容1. 甲方撤销赠与合同中涉及的财产为:(详细描述赠与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2. 甲方撤销赠与合同的具体时间为:(明确撤销时间)3. 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赠与合同即被撤销。
四、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撤销赠与合同后,不再承担赠与合同中约定的相关义务。
2. 乙方在接到本协议通知后,应停止对赠与财产的占有、使用或处分。
若乙方已使用或处分赠与财产,则应将相应价值返还给甲方。
3. 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完成撤销赠与合同的相关手续。
五、法律责任1. 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返还赠与财产或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 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撤销赠与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八、协议生效及终止条件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撤销赠与合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九、违约责任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若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赠与合同约定不得撤销赠与,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吗
赠与合同约定不得撤销赠与,赠与⼈可以撤销赠与吗什么是赠与合同?简单点说赠与合同就是赠与⼈把⾃⼰的财产赠与他⼈的合同。
是促进⼈与⼈之间和谐发展的⼀种⼿段。
那么,赠与合同约定不得撤销赠与,赠与⼈可以撤销赠与吗?对于此问题,店铺⼩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赠与合同约定不得撤销赠与,赠与⼈可以撤销赠与吗赠与合同是赠与⼈单⽅承担义务的合同,因此赠与合同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的撤销可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民法典》第六百五⼗⼋条【赠与⼈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三条【赠与⼈的法定撤销权及其⾏使期间】受赠⼈有下列情形之⼀的,赠与⼈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或者赠与⼈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有扶养义务⽽不履⾏;(三)不履⾏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的撤销权,⾃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起⼀年内⾏使。
第六百六⼗四条【赠与⼈继承⼈或者法定代理⼈的撤销权】因受赠⼈的违法⾏为致使赠与⼈死亡或者丧失民事⾏为能⼒的,赠与⼈的继承⼈或者法定代理⼈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的继承⼈或者法定代理⼈的撤销权,⾃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起六个⽉内⾏使。
第六百六⼗五条【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撤销权⼈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店铺⼩编提醒您,赠与⼈的撤销权,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起1年内⾏使。
赠与⼈的继承⼈或者监护⼈的撤销权,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起6个⽉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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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方式6篇
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方式6篇篇1房屋赠与是指自愿将自己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是一种社会风尚,常常出现在亲情、友情、善心等情感交流中。
而在房屋赠与过程中,双方需签订合同以确保法律效力。
然而,有时候受赠人或赠与人在签订合同后可能会有些后悔,想要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那么,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方式有哪些呢?本文将对此进行介绍。
一、协商撤销首先,最简便的方式就是双方进行协商撤销。
在未办理过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只需双方签署一份书面协议,说明双方撤销赠与关系,撤销合同即可。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协商撤销需要双方的同意,若一方不同意则无法实现。
二、法院诉讼撤销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具体流程如下:1. 首先,需要委托律师起草起诉状,提出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并提交相关证据。
2. 然后,法院将双方传唤到庭审上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会进入诉讼程序。
3. 在诉讼程序中,法院将依法审理双方的证据和理由,最终作出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法院诉讼撤销赠与合同会比较耗时耗力,并且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
三、另行签订协议除了协商撤销和法院诉讼外,双方还可以另行签订一份协议,明确撤销赠与关系。
这种方式需要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并且双方需要签字确认。
在签订协议后,双方可以将协议提交至相关部门备案,以确保法律效力。
总的来说,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因此,在签订房屋赠与合同时,双方应慎重考虑,避免日后出现后悔的情况。
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篇2房屋赠与合同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自己名下的房屋无偿赠送给他人,并在赠与协议上签字盖章确认的一种合同形式。
在生活中,有时候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赠与双方需要撤销该合同。
那么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方式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一、协商解除房屋赠与合同是一种协商性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合同。
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方式6篇
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方式6篇篇1房屋赠与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无偿转让给他人,并经认可后达成书面赠与意愿的合同。
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房屋赠与合同可能存在被撤销的情况。
那么,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方式有哪些呢?一、自愿撤销当双方自愿协商,认为赠与合同存在不当之处或者后悔订立赠与合同时,可以通过自愿的方式进行撤销。
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表示要撤销之前订立的赠与合同。
在保证双方自愿的情况下,通常不需要经过法院的审判程序,只需在原合同基础上签署解除协议即可。
二、诉讼撤销另外一种方式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诉讼撤销。
当一方不同意合同的撤销或者存在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赠与合同。
在进行法律诉讼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赠与合同存在不当行为或者合同的订立违反了法律规定,从而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合同。
三、违约撤销如果在房屋赠与合同中一方违反了合同条款或者明知对方不具备赠与资格而故意订立合同,另一方可据此为由要求合同的撤销。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责任或者撤销合同。
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给予撤销合同的裁决。
四、撤销合同的后果一旦合同被撤销,那么合同双方应当按照法院的裁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合同的撤销会导致房产归还原有所有人或者进行重新分配。
此外,双方还需承担可能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
因此,在签订房屋赠与合同时,应慎重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尽量避免合同撤销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总的来说,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方式有多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式进行处理。
在面临合同撤销时,双方应确保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同时,要谨慎考虑每一个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愿每位房产赠与双方都能达成满意的合同,并避免可能出现的撤销情况。
篇2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方式一、房屋赠与合同的基本概念和特点房屋赠与合同是指出让人无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他人,并且受赠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双方达成协议,形成了法律上的债权义务关系。
合同法第186条
合同法第186条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能够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通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释义】本条是对赠与的任意撤销及其限制的规定。
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能够依照自己的意思再也不为赠与行为。
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
既便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也还能够许诺赠与人因自身的某种事由撤销赠与,这也是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的显著区别。
尤其是有的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因一时情感因素而欠于考虑,若是绝对不许诺赠与人撤销,那么对赠与人太过苛刻,也有失公平。
但是,关于任意性不加限制,那么等同于赠与合同无任何约束力,既对受赠人不公平,也违抗老实信誉原那么,对社会道德也是一种冲击。
因此对赠与的撤销应有如下限制:1.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若是赠与的财产一部份已交付并已转移其权利,任意撤销赠与仅限于未交付并未转移其权利的部份,以保护赠与合同当事人两边权利义务关系的稳固。
2.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换句话说,能够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限于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
而赠与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交由公证部门公证,说明其赠与意愿的表达已十分慎重,因此通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3.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论当事人以何种形式订立,不论是不是通过公证,也不间赠与的财产是不是已转移其权利,赠与人均不得任意撤销。
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主若是指为了救灾、扶贫、助学等目的或为了资助公共设施建设、环境爱惜等公共事业所为的赠与。
此类赠与的公益性质,决定了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由于当事人之间有着道义上的因素,若是许诺赠与人任意撤销,那么与道义不符。
因此,此类的赠与也不得由赠与人任意撤销。
在此,咱们能够回忆一下合同法草案四次审议稿的规定:“赠与人在交付赠与财产之前能够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的撤销8篇
赠与合同的撤销8篇赠与合同的撤销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成立之后的一定期限内,赠与人基于自身利益的保护,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根据该条的规定,说明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行使撤销赠与行为的权利。
(1)赠与人可以行使赠与撤销权,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撤销权受到禁止,即赠与人在这些赠与合同中没有撤销权。
(2)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界限是赠与财产的权利发生转移之前,即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赠与财产或赠与凭证没有交付之前,或者法定必须办理有关的登记等手续办理之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没有任意撤销权。
这主要是考虑到,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和个人出于种种目的,对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表示愿意向灾区和贫困地区无偿捐赠钱物等,但事后并未真正兑现,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负面的影响。
对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因为当事人之间有更深的道义上的情感,如果赠与人任意撤销赠与,则与其原赠与目的相悖,所以在这种情形下,赠与人也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
因此,经过公证的赠与,如果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依据上述法条的规定,一般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不可以撤销赠与。
如果股东到期不实施股权激励,你可以要求其交付股权。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变更应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之上,并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试述赠与合同的撤销原因及其效力
试述赠与合同的撤销原因及其效力
赠与合同的撤销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被赠与人拒绝承受,或者不能接受赠与的标的物。
2. 赠与人在赠与前没有知道或不知道的瑕疵,而受赠人在收到赠与物后发现瑕疵,向赠与人要求退回或者赔偿。
但是,如果赠与人能够证明瑕疵是难以发现或者无法预见的,那么赠与人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 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存在欺诈、恶意串通或者其他违法行为。
4. 赠与人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前被依法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5. 赠与人在赠与时无法处分该物品或者该物品无法转让给受赠人。
赠与合同的撤销效力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撤销原因成立,即发生了撤销合同的情况。
2. 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解除合同。
3. 双方同意修改赠与合同,取消原合同。
4. 被赠与人主张撤销赠与合同,要求退还赠与物后,应及时返还赠与物并赔偿赠与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和费用。
撤销赠与合同的有效期限是三年,自知晓撤销原因之日起计算。
但是,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存在欺诈、恶意串通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那么撤销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双方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赠与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仍然继续有效。
购房出资赠予合同撤销之诉
一、案件背景原告小陈与被告老陈系父子关系。
三年前,小陈向父亲提出购买婚房的要求,老陈当场答应出资100万元。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老陈因个人原因表示无法兑现承诺。
小陈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赠与合同。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老陈是否有权撤销购房出资赠予合同。
三、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四、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老陈与小陈父子签署的协议实为赠与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有权撤销赠与。
因购房款尚未交付,老陈依法享有任意撤销权。
五、判决结果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小陈的诉讼请求。
法官表示,尽管父母为子女购房普遍,但这并非法定义务。
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成年人,子女不应将父母的支持视为天经地义。
六、法律评析1. 赠与合同撤销权赠与合同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有权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
在本案中,老陈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有权撤销赠与,因此法院驳回了小陈的诉讼请求。
2. 父母为子女购房并非法定义务父母为子女购房并非法定义务,子女不应将父母的支持视为天经地义。
在本案中,老陈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赠与合同,法院判决驳回小陈的诉讼请求,体现了法律对于父母子女关系的合理界定。
3. 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
此类赠与合同旨在帮助他人,具有较强的人道主义精神,法律对此类合同给予了特殊保护。
七、结论购房出资赠予合同撤销之诉中,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有权撤销赠与合同。
父母为子女购房并非法定义务,子女不应将父母的支持视为天经地义。
同时,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
本案的判决结果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赠与合同撤销权
赠与合同撤销权对于赠与合同的签订,双方当事人都应该有一个相对明确的认识。
如果赠与方在赠与之后觉得不合适或是被赠与方转手转让等原因,需要撤销赠与合同,那么其可以通过赠与合同的撤销来解决问题。
本文将围绕赠与合同撤销权,深入探讨其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践操作。
赠与合同撤销的法律规定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第88条规定了当事人在赠与合同签订后可以行使的撤销权,“当事人签订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在给予财产后,但受赠人还未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时撤销;赠与合同涉及财产承诺的,可以自财产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
从中可以看出,赠与合同涉及财产承诺的撤销期限为六个月,而对于没有承诺不得变更的赠与合同,则在受赠人未取得所有权时可以随时撤销。
此外,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如通知受赠人等,否则将会面临法律风险和纠纷,进而损害双方的利益。
赠与合同撤销的实践操作对于赠与合同的撤销,应当认真操作和实践。
以下将从相关程序、内容和注意事项这三个方面进行介绍。
1. 相关程序赠与合同撤销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赠与方在赠与之后觉得不合适或是被赠与方转手转让等原因,需要撤销赠与合同。
(2)赠与方应当按照规定通知受赠人,要求其确认赠与合同的撤销。
(3)受赠人同意的,应当对赠与合同的财产进行返还。
(4)双方应当签订赠与合同的撤销协议,以便后续的证明和备案。
2. 相关内容赠与合同的撤销应当写明具体的撤销事由、赠与财产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等具体情况,以及撤销的时间、地点等内容。
同时,在撤销协议的签订过程中,双方应当保留一份协议副本作为后续可能的备案或证明。
3. 注意事项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赠与合同的撤销若要避免产生法律纠纷,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1)赠与方需要在撤销前权衡利弊,与受赠人充分协商,尽量避免必要的损失;(2)协议内容应当写明详细并双方认可,避免产生后续的争议;(3)赠与合同涉及财产承诺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依照六个月期限办理赠与合同的撤销手续;(4)特殊情况下,如精神状况异常、未成年等,赠与方应当考虑赠与合同的撤销是否需要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撤销赠与合同书
篇一:赠与合同撤销法定撤销权可以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而任意撤销权不可以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法定撤销事由即包括不履行抚养义务。
退一步说,即使法定撤销权行使不了,也可以以情势变更条款对抗,即: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案例一:白某常年在外,家乡四间平房由其妹妹管理。
去年平房要拆迁,妹妹建议他将其中两间赠与自己,不用办理过户,只要公证一下赠与合同,拆迁时他就可以分两套房子,将来再还给他,这样将来他的两个儿子就可以一人一套了。
白某觉得妹妹想得很是周到,就按照妹妹的意思办理了公证赠与。
后拆迁办因其房产证未予变更最终还是仅分给了白某一套房产,可是妹妹却拿着公证的赠与合同要求他履行赠与,将其分到的房产分给自己一半。
这时候白某才意识到这是个严肃的法律问题,遂到石景山区广宁司法所咨询自己是否有权撤销赠与合同。
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对于所有权已经转移的赠与、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只有在受赠人出现法定情形时,赠与人才可以撤销赠与。
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情形包括如下三种:(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本案中,白某的妹妹正是基于公证赠与不可随意撤销的法律规定,要求白某履行赠与合同。
白某妹妹又不具备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节,只能按照赠与合同履行赠与。
法律人士提醒大家:千万不要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不当利益,这样往往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郭凤杰)案例二:案例甲将房屋赠与给其大儿子乙,并办理了公证。
乙凭赠与公证将该房屋过户到其名下。
房屋到手后,乙某拒不履行对甲的赡养义务,采取了对甲不管不问的遗弃行为。
甲现反悔要求撤销房屋赠与协议,将房屋收回。
争议焦点一、甲认为乙房屋到手后,拒不履行对其赡养义务,依法应撤销房屋赠与协议,收回房屋。
撤销赠与起诉状
尊敬的法官:
我,(原告姓名),因与(被告姓名)之间的赠与合同纠纷,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我与被告之间的赠与合同。
现将事实和理由如下陈述:
一、事实
1. 于(签订合同日期)签订了一份赠与合同,约定我将(赠与物品名称)赠与被告。
2. 在签订赠与合同后,我发现被告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列举被告违约行为)。
3. 我已多次要求被告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但被告始终未予改正。
二、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鉴于被告的违约行为,我有权请求撤销赠与合同。
综上所述,我恳请贵院依法判决:
1. 撤销我与被告之间的赠与合同;
2. 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敬请审慎审理。
此致
敬礼!
原告:(原告姓名)
联系电话:(原告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原告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原告邮政编码)
起诉日期:(起诉日期)。
撤销父亲赠与房产合同范本
撤销父亲赠与房产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撤销父亲赠与房产合同甲方(撤销赠与人):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乙方(受赠人):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鉴于:1. 甲方是位于_______(房产地址)的房产的所有权人,该房产已赠与乙方。
2. 现甲方因_______(撤销赠与的原因),决定撤销赠与该房产给乙方的行为。
因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撤销甲方赠与乙方房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撤销赠与1. 甲方在此明确表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撤销对乙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房产地址)的房产的赠与。
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撤销赠与,并放弃对该房产的一切权利要求。
二、房产归还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上述房产归还甲方。
2. 乙方应保证房产归还时处于原状,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产损坏或价值减损,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三、相关手续1. 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共同前往房产登记机关办理撤销赠与及房产过户手续。
2. 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房产,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房产总价_______%的违约金。
2. 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协助乙方办理撤销赠与及房产过户手续,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房产总价_______%的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撤销赠与人):_______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_乙方(受赠人):_______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_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
撤销赠与合同 通知书
撤销赠与合同通知书
《撤销赠与合同通知书》
尊敬的________(受赠人姓名):
您好!
我方(以下称为“赠与人”)与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赠与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约定将以下财产赠与给您:
(具体赠与财产描述)
现因以下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决定撤销该赠与合同:
1. 您违反了赠与合同中的约定,具体为:________。
2. 您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的合法权益,具体为:________。
3. 其他撤销赠与合同的原因: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现赠与人正式通知您,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原《赠与合同》失效,赠与财产将不再赠与给您。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与赠与人联系,商讨有关返还已交付的赠与财产事宜。
若逾期未联系,赠与人将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赠与人:(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赠与人和受赠人各执一份。
附义务赠与和目的性赠与案件的处理标准
附义务赠与和目的性赠与案件的处理标准一、附义务赠与的解除标准一般情况下,受赠人不负任何义务,但有时赠与人在赠与时并约定受赠人负一定的义务。
《合同法》第190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约定履行义务。
但是附负担的赠与合同仍然是单务合同,大多数情况下,受赠人的负担不是向一、附义务赠与的解除标准一般情况下,受赠人不负任何义务,但有时赠与人在赠与时并约定受赠人负一定的义务。
《合同法》第190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约定履行义务。
但是附负担的赠与合同仍然是单务合同,大多数情况下,受赠人的“负担”不是向赠与人履行,而是对受赠人使用赠与财产的限制,或要求其向第三人履行义务。
如某人向一贫困学校捐款(赠与),并要求该笔款必须用于完成某学生的学业。
有时,受赠人的义务也可能向赠与人履行。
如某学校资助学生留学,同时约定该学生学成归来后应为母校工作若干年。
但这种义务与赠与之间并没有相互对价关系,而且赠与人履行义务仅仅以受赠财产价值为限,所以,仍然不能改变赠与合同的片面单务的性质。
如果受赠人的义务与赠与是相互对等的,那么该合同就不是赠与合同。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的受赠人不履行义务时,赠与人最多只能撤销赠与而不能要求受赠人赔偿损失;而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违约时,不仅可以要求返还财产,如有损害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一)所附义务应当符合的标准附义务赠与合同的义务是受赠人在接受赠与后应该履行的一项义务。
它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所附义务不能是受赠人的“既存义务”。
所谓“既存义务”就是指当事人本来就应当履行的义务。
也就是说,所附义务不能是法定的义务,这可以从《合同法》第192条第3款规定得出此结论。
在实践中,抚养义务是作为最重要的法定义务。
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法定义务作为赠与合同所附的义务,则赠与合同的效力应当依赠与人的意愿而定,即:或者将法定义务剥离,使原来附义务的赠与成为一般赠与;或者变更赠与合同所附义务的内容,使合同继续有效;当然也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的撤销
赠与合同的撤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单方承担义务的合同,因此赠与合同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的撤销可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可以任撤销的赠与合同是指:一、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依赠与人的意思任意撤销,如果赠与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赠与合同则不可撤销。
二、赠与合同中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单方承担义务的合同,因此赠与合同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的撤销可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可以任撤销的赠与合同是指:一、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依赠与人的意思任意撤销,如果赠与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赠与合同则不可撤销。
二、赠与合同中确定的标的物未经交付,赠与财物的所有权人仍是赠与人,如果标的物交于受赠人,赠与合同已实际履行,或者赠与标的物已经登记机关登记,则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三、赠与合同中确定的标的物是为了救灾或者具有公益目的,或者是为了扶贫和履行公共道德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该条所规定赠与合同的撤销,则属法定撤销:一、受赠人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其近亲属的行为,所谓受赠人严重侵害的行为是指受赠人本人或唆使他人故意侵害的行为,且该行为已达到严重程度,赠与合同可依法撤销,过失或者故意侵害的程度未达到严重程度,则不在此限。
二、受赠人应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而故意不履行该法定义务的。
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监护人撤销赠与合同应具备以下两个要件: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受赠人的不法行为妨碍赠与人进行赠与的撤销。
赠与人撤销赠与合同权应在知道或在应当知道撤销赠与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的撤销赠与合同权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赠与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债权人申请撤销赠与之诉的案例
债权人申请撤销赠与之诉的案例开办个人独资公司却无力偿还债务,更有甚者将个人名下两套房屋赠与女儿,导致无财产可供执行,“老赖”的行为已经损害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28日记者从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对此起撤销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恶意逃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合法利益,依法撤销被告蔡某与第三人蔡某某之间的房屋赠与行为。
重庆市某投资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系蔡某出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2021年5月15日,服务中心向刘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蔡某今借刘某现金20万元整。
借条上有刘某的签名和服务中心的公章。
蔡某以服务中心投资人的名义在借条上签名。
2021年,刘某将上述款项续借给服务中心,同时新追加部分款项交给服务中心。
2021年6月1日,服务中心向刘某出具承诺书,载明蔡某借刘某现金50万元。
该承诺书由刘某签名,服务中心加盖公章,蔡某以服务中心投资人的名义在承诺书上签名。
2021年12月23日,蔡某与女儿蔡某某签订《赠与协议》,约定将位于重庆市渝中区的房产赠与蔡某某。
同日,蔡某与蔡某某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赠与登记具结保证书一份,载明土地房屋权利人蔡某自愿将位于渝中区的土地房屋赠与蔡某某,双方认可不办理赠与公证手续,但保证本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随后,蔡某与蔡某某填写并递交了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现该房屋权利人为蔡某某。
2021年5月21日,因服务中心未按约还款,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服务中心偿还刘某借款50万元及相应利息。
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刘某的诉讼请求。
2021年2月24日,法院在执行刘某申请执行服务中心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服务中心经营场所已迁移,去向不明,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依刘某申请追加蔡某为被执行人。
法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服务中心无财产可供执行,其投资人蔡某也无银行存款,名下两套房屋,已赠与女儿蔡某某,故暂不具备处置条件。
被执行人蔡某无固定职业及收入,法院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权利人也无法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故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赠与合同协议书不可撤销
赠与合同协议书不可撤销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赠与合同协议书不可撤销甲方(赠与方):【甲方姓名】乙方(受赠方):【乙方姓名】鉴于甲方愿意将其拥有的财产权利无偿赠与乙方,为确保双方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赠与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赠与财产甲方同意将位于【地址】的房产(房产证编号:【房产证编号】)无偿赠与乙方。
第二条 不可撤销性本赠与合同一旦签订,即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甲乙双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或变更本合同。
第三条 交付及过户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期限】内,将赠与财产交付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第四条 费用承担甲方同意承担本合同项下赠与财产过户所需支付的一切税费。
第五条 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甲方保证赠与财产不存在任何权利纠纷、债务抵押等法律瑕疵,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处置赠与财产,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合同的内容和签订过程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赠与方):【甲方姓名】签字/盖章:日期:【日期】乙方(受赠方):【乙方姓名】签字/盖章:日期:【日期】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填写上述合同内容,并在修改后得到最终合同版本。
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谢谢!。
取得撤销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取得撤销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撤销权是⾮常重要的⼀项权利,撤销权包括合同撤销权、债权⼈撤销权等,⾏使撤销权是需要满⾜⼀定条件的,⽽这些条件⼀般是指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取得撤销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取得撤销权的法定情形有什么依《合同法》第192条规定,赠与⼈可以⾏使撤销权的情形有:1、严重侵害赠与⼈的或者赠与⼈的近亲属的。
这种法定情形应当具备三个要件:(1)受赠⼈有故意的侵害⾏为;受赠⼈因过失实施侵害⾏为的,不在此列;(2)受赠⼈的侵害⾏为造成侵害结果严重;(3)受侵害⼈应为赠与⼈或者赠与⼈的近亲属,其他⼈则不在此列。
2、对赠与⼈有抚养义务⽽不履⾏的。
这种法定情形应当具备三个要件:(1)受赠⼈对赠与⼈负有抚养义务;(2)受赠⼈不履⾏对赠与⼈的抚养义务;(3)受赠⼈有抚养能⼒。
这也是说如果受赠⼈本⾝就没有抚养能⼒,那么他不履⾏抚养义务属于客观不能,对于赠与⼈⽽⾔并不产⽣撤销赠与的权利。
3、不履⾏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不履⾏赠与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也是赠与⼈⾏使赠与撤销权的法定事由。
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不履⾏所附义务已经构成单⽅⾯违约,赠与⼈当然可以撤销赠与。
⼆、债权⼈撤销权的构成要件1、债务⼈存在放弃债权、⽆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转让财产的⾏为。
被放弃的债权、被转让的财产是撤销权撤销的标的,⽆论债务⼈放弃的是合同债权还是不当得利的请求权,⽆因管理的偿还请求权,赔偿请求权或是物权,只要债务⼈放弃了有给付内容的债权,转让有价值的财产,都能成为撤销的对象。
债务⼈的放弃、⽆偿、低价转让是撤销权产⽣的主动条件,即债务⼈有积极实施上述⾏为的事实,才有撤销权⾏使的必要。
2、在债务⼈以明显低价转让财产的⾏为时,要求受让⼈有明知该⾏为可能损害出让⼈的债权⼈的利益的事实,在债务⼈以明显低价转让财产时,要求以受让⼈知道为要件,否则债权⼈不可主张撤销权,这是撤销权产⽣的被动因素。
撤销赠与协议民事诉状范文
撤销赠与协议民事诉状范文日期:__________
合同主体:
甲方(赠与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受赠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背景及声明: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自愿达成,经过充分协商并保证在法律框架内有效执行。
撤销赠与的事宜及条款:
赠与事项描述:
描述赠与的具体财产或物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撤销赠与的原因:
甲方希望撤销赠与的具体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赠与协议的效力撤销:
双方同意自愿撤销先前签订的赠与协议,并不再对赠与事项产生法律效力。
权利义务的变动: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对赠与事项恢复到撤销前的状态,并互不追究赠与事项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法律效力及解释: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如有任何与本协议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法规,以法律法规为准。
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经充分了解和确认协议内容,并自愿签署本协议。
签署:
甲方(赠与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
这份撤销赠与协议书详细列出了撤销赠与的背景、原因、撤销赠与的具体事项描述以及法律效力和签署方式等关键信息,确保了赠与人和受赠人在法律框架内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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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赠与条件(2021版)
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27050
撤销赠与条件(2021版)
撤销赠与的条件
根据《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
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另外,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也享有赠与撤销权。
《合同法》第193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
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的,撤销权归于消灭。
赠与被撤销的,在赠与财产未交付时,赠与人可拒绝赠与;财产交付的,撤销权人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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