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十大案例
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
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一、张恩琪诉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行政不作为案(一)基本案情张恩琪于2013年3月13日、10月16日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9月25日向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基金中心)邮寄信函,主要内容为要求履行法定职责,对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偏低和少缴、漏缴问题进行强制征缴。
市社保局于2013年10月26日收到信函后,认为其所述问题不属于该局职责,属于市社保基金中心职责,遂将信件转至该中心办理。
该中心于2013年11月29日向张恩琪出具《关于张恩琪信访反映问题的答复》,主要内容为其已经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待遇均由其参保所在区的社保局审批确定,且在审批之前已经本人对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事项进行了确认,该中心作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依据区县社保局审批结果及有关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退休待遇。
张思琪先是针对市社保局、市社保基金中心分别提起诉讼,因各自答辩不具备相应职责而申请撤诉,后将两单位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市社保局向市社保基金中心转交信件行为违法,撤销市社保基金中心上述答复,判令二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对其诉求予以答复。
(二)裁判结果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市社保局具有负责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行政职能,其于2011年10月19日向与其存在隶属关系的市社保基金中心下达文件《关于社会保险举报投诉案件受理查处职责分工的通知》,第二项明确规定“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举报、投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查处,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请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具体程序由市劳动监察机构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定”。
故市社保局将信件转至市社保基金中心办理并无不当。
市社保基金中心应对原告信函要求事宜作出明确处理,但其未在60天内作出答复,且在此前原告起诉该中心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中,隐瞒了市社保局下达上述文件的情况,在答辩状中否认其具备相应职责,导致原告认为起诉被告主体有误而申请撤诉,系未履行法定职责并进行推诿。
药品案件十大案例
第三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医疗机构。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文/图记者陈泥通讯员刘启国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药监部门开展了打击非法境外药品、非法“性药”、中药材(饮片)、广告、网络非法售药、保健食品打“四非”、无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等10个专项整治,共发现和查处各类“三品一械”违法违规案件400余起,其中立案103起,当场处罚228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刑事案件87起,配合公安机关查获涉药犯罪嫌疑人39名,罚没款143.2万元,没收物品价值11.3万元。
1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这标志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将主动公开。
在这一背景下,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本报独家发布了今年以来查处的十大典型案例。
据了解,此次监管部门曝光的案例,全部是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重大案件,对社会上的各种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起到警示和震慑。
食药监部门也就此提醒市民,买药时一定要认准“国药准字”,对一些打着讲课、办培训班等活动推销药品的行为,要警惕购买。
如发现问题,可拨打电话12331举报。
药品稽查年度关键词●非法药品今年以来,药监部门加大了对非法境外药品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整治力度,与公安部门共同处理经营使用未经批准进口药品、标示改善“性功能”产品(未经批准生产)200余起,依法作出认定书200余份。
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取保候审、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
●非法收购药品药监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收购倒卖医保药品,针对非法收购药品违法行为流动性强、覆盖面宽、取证难和处罚执行难等问题,以“打源头、端窝点、破网络、清市场”为重点,联手公安机关等部门查处了以林某某为首的非法收购倒卖医保药品团伙3个,捣毁6个非法收购药品的犯罪窝点,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
打击传销十大典型案例
“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专项执法行动打击传销十大典型案例案例一:广西曹××等人涉嫌传销案2013年6月4日,广西南宁公安机关成功破获曹××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
侦查查明: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曹××等人以“连锁销售”、“资本运作”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参与人员交纳3800元至6.98万元不等的“入门费”,采取“拉人头”形式,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截至案发,发展吉林、广西、甘肃、青海等地人员2000余名,涉案金额5亿余元。
案例二:台湾温××等人涉嫌传销案2013年8月,公安部指挥广西公安机关,联手台湾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破获引诱台湾人到广西从事传销的特大传销犯罪组织,共抓获温××、陈××为首的台湾违法犯罪嫌疑人77名,其中,在广西抓获36名,在台湾抓获41名。
侦查查明:2011年以来,温××、陈××等人歪曲广西实施北部湾开发、建设东盟自贸区政策,以旅游、考察广西房产开发和“连锁销售”、“纯资本运作”、“房产投资”为幌子,组织台湾民众到广西南宁,采取集中居住、安排“考察、看环境、讲课”等方式进行“洗脑”,引诱台湾民众参加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案例三:王××等人涉嫌传销案2013年5月至今,安徽、江西、广西等地公安机关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成功破获王××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先后抓获传销组织骨干成员121名,其中A级头目64名。
侦查查明:自2009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王××等人以“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为名,采取“拉人头”形式,在广西南宁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为逃避打击,2010年8月,王××等人陆续带领下线人员从广西南宁转移至安徽合肥,继续活动。
最高院公布十大不作为案例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关于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15日下午举行新闻通气会,首次通报人民法院关于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表示,此次通报的案例旨在通过法院行政审判提供司法监督和司法审查,治理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现象。
十大案例具体如下:1.张恩琪诉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行政不作为案2.张风竹诉濮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不作为案3.彭某诉深圳市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行政不作为案4.钟华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行政不作为案5.王顺升诉寿光市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案6.沈某、蔡某诉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7.兰州宏光驾驶员培训服务有限公司诉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不作为案8.赵永天诉凤阳县武店镇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案9.艾立仁诉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不作为案10.张美华等五人诉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行政不作为赔偿案一、张恩琪诉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行政不作为案(一)基本案情张恩琪于2013年3月13日、10月16日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9月25日向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基金中心)邮寄信函,主要内容为要求履行法定职责,对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偏低和少缴、漏缴问题进行强制征缴。
市社保局于2013年10月26日收到信函后,认为其所述问题不属于该局职责,属于市社保基金中心职责,遂将信件转至该中心办理。
该中心于2013年11月29日向张恩琪出具《关于张恩琪信访反映问题的答复》,主要内容为其已经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待遇均由其参保所在区的社保局审批确定,且在审批之前已经本人对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事项进行了确认,该中心作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依据区县社保局审批结果及有关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退休待遇。
张思琪先是针对市社保局、市社保基金中心分别提起诉讼,因各自答辩不具备相应职责而申请撤诉,后将两单位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市社保局向市社保基金中心转交信件行为违法,撤销市社保基金中心上述答复,判令二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对其诉求予以答复。
公安部公布“5.15”防范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公安部公布“5.15”防范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作者:田启亮来源:《中国防伪报道》2015年第05期在“5.15”第六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来临之际,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向社会公布了防范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旨在提起各方警醒,防范和抵制经济诈骗范围行为。
十大案例具体如下:一、黑客叶某网上盗刷银行卡案2013年7月,多家商业银行连续发生银行卡被网上盗刷案件,涉案客户近千名,涉及全国多个省市,引起广泛社会影响。
公安部经侦局对此高度重视,部署广东等地公安机关全力侦办。
经深入排查,一个以叶某为首的特大黑客网络攻击盗刷银行卡犯罪团伙浮出水面,该犯罪网络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叶某自编多个黑客软件,先从各大网站窃取用户电子邮箱和登陆密码,并自动筛选密码为6位数字的邮箱(银行登录密码和取款密码一般为6位数字);又用黑客技术攻击某招聘网站,窃取与前述邮箱所对应的用户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信息;再在各商业银行网银或手机银行登陆界面,用前述信息进行批量碰撞登陆,登陆成功的即自动提取帐号、余额等信息,从而完成了对银行卡信息“四大件”(帐号、身份证号、手机号、登录密码)的收集。
二是网上中介人员层层转卖叶某窃取的大量银行卡信息。
三是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寻找银行网上支付、第三方快捷支付等支付漏洞,行内称“通道”,用叶某窃取的银行卡信息在网上大肆盗刷或转账牟利。
2014年5月,广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组织抓捕行动,抓获叶某、谭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缴获用于作案的电脑Il台、POS机13台及大批涉案物品。
在主犯叶某的电脑中查获16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和银行卡账号,其中“四大件”齐全可以直接网上盗刷的银行卡信息19万条,涉案金额14.98亿余元。
另外查获8个使用“易语言”编写的批处理软件和手机木马黑客软件。
警方提示:该系列案件犯罪手法新颖,所有作案过程均在互联网上完成,对金融秩序、银行卡安全造成较大危害。
公安机关提示广大群众: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网银密码或手机银行密码等重要信息,应与电子邮箱密码等常用信息区别设置,防止给不法分子以可乘这机。
人民法院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十大案例
人民法院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十大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发布时间:2015-02-06 14:46:42字号:小大打印本页人民法院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十大案例目录1.佛山市三英精细材料有限公司诉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环保行政处罚案2.动感酒吧诉武威市凉州区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命令案3.海丽国际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诉国家海洋局环保行政处罚案4.卢红等204人诉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许可案5.君宁机械厂诉六安市金安区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6.苏耀华诉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政府划定禁养区范围通告案7.泉州弘盛石业有限公司诉晋江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管理案8.梦达驰汽车系统(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诉苏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9.夏春官等4人诉东台市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许可案10.正文花园业委会、乾阳佳园业委会诉上海市环保局不服环评报告审批决定案一、佛山市三英精细材料有限公司诉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环保行政处罚案(一)基本案情2011年12月2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环运局)以佛山市三英精细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英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的臭气浓度超标为由,对该公司作出《限期治理决定书》,要求2012年1月31日前完成排放臭气浓度治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并经环运局验收合格;逾期未申请验收或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将按规定责令停业、关闭;要求该公司分析臭气浓度超标排放原因,制定限期治理达标计划以及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012年2月9日,三英公司向区环运局申请治理验收。
顺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受区环运局委托,于同年4月26日、6月28日对该公司进行臭气排放监测,两次监测报告均显示臭气浓度未达标。
区环运局遂于2012年8月29日组织验收组现场检查并对法定代表人进行调查询问,告知该公司验收结果:即存在未提交限期治理方案、废气处理技术不能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排放废气的臭气浓度超标、使用的燃油不符合环保要求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未通过限期治理验收。
2013年十大宪法案例
2013年中国十大宪法事例,分别是:唐慧案、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甘肃初中生发帖被刑拘案、交通运输部强制安装车载导航、人大代表提案收回税收立法权、广西武鸣错发二胎准生证事件、司法公开破除“司法神秘主义”、北京门头沟区法院判决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反贪腐的专项报告、“常回家看看”正式入法。
1. 唐慧案 2006年10月,时年仅11岁的永州女孩乐乐(化名)失踪。
11岁乐乐被朋友周军辉骗奸并被胁迫卖淫,三个月里接客一百多次。
受害人母亲乔装打扮确定情报后,请两名亲戚扮成嫖客救出了女儿。
此后,唐慧为女儿的遭遇奔走各处上访,上访中屡屡受到不公正对待,被抓被打。
2008年4月,案件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但唐慧对判决结果不满,继续上访。
2012年8月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唐慧处以“劳动教养1年6个月”。
此决定在2012年8月8日经湖南省劳教委复议依法撤销。
唐慧因此提出国家赔偿。
两个多月后,永州市劳教委决定对唐慧不予国家赔偿。
唐慧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2013年4月12日,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一案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败诉。
7月2日,二审开庭,将择期宣判。
案情回放编辑
2006年10月3日,周军辉强行将11岁的受害人带至秦星、陈刚开设的休闲屋卖淫。
当晚,秦星安排人手带受害人到某酒店卖淫,收取100元费用。
后秦星又安排受害人在休闲屋卖淫两次,收取200元费用。
周军辉和陈刚还打了试图反抗的受害人。
骗婚十大判刑案例
案例一2013年5月17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以被告人江林、李晓红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
同时,退还被骗人经济损失。
2012年10月,被告人江林从他人处得知泰宁有二户人家愿意每户出3.3万元找云南籍女子结婚,后被告人江林回到云南家中,找到被告人李晓红和一个自称杨燕梅(另案处理)的女子合伙到泰宁骗婚。
今年3月6日,被告人江林将被告人李晓红和杨燕梅从云南老家带至泰宁,按事先商量的办法,被告人李晓红假装同意和廖某敏结婚,杨燕梅假装同意和廖某芳结婚。
2013年1月7日,被告人江林与李晓红、杨燕梅分别骗取李得平、温宝明家中结婚彩礼钱均为人民币 3.3元,被告人江林分别从被告人李晓红与杨燕梅所骗得彩礼钱中抽取0.9万元作为“介绍费,被告人李晓红、杨燕梅均得2.4万元。
随后一周内,被告人江林、李晓红与杨燕梅先后逃回云南。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林、李晓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共同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江林参与诈骗财物价值6.6万元,数额巨大;被告人李晓红参与诈骗价值3.3万元,数额较大;俩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案例二贵州籍男子毛祥军和贵州籍女子龙怀美为了诈骗敛财,两人邀集他人合伙骗婚,分别扮演不同角色,最终东窗事发。
日前,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这起诈骗案,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毛祥军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判处被告人龙怀美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
2012年3月被告人毛祥军与“小张”(另案处理)邀被告人龙怀美一起以婚姻为诱饵诈骗敛财,由被告人龙怀美扮相亲对象,康志文(另案处理)假扮龙怀美的叔叔,“小张”假扮成媒人,并承诺骗到钱后龙怀美再伺机逃跑,事成后分给被告人龙怀美人民币(下同)10000元。
同年3月底,“小张”等人通过广昌县媒人聂桂秀得知被害人饶大清想娶妻后,被告人毛祥军带被告人龙怀美办理了名为王道会的假身份证和假户口本,并选好当地乡下的一户农家作为相亲地点,后被告人毛祥军开车将饶大清、聂桂秀等人带至该处农家,编造该农家是被告人龙怀美老家的谎言,双方谈好礼金42000元,被害人饶大清给完礼金后,被告人毛祥军将饶大清等人送至贵州省六盘水市火车站,同日被告人龙怀美同饶大清等人返回广昌县,被告人龙怀美到广昌县后以王道会的身份和饶大清一起同居生活,同年4月19日被告人龙怀美从饶大清家逃出,后被村民余晓军发现,次日被告人龙怀美被饶大清等人扭送至公安机关。
2013年全球十大新闻事件
2013全球十大新闻事件本刊编辑部/策划□ 张 凯/执笔 常久青/漫画1、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2013年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京落下帷幕。
由于此次会议召开正值中国新一届领导集体执政第一年,所以引发了国内外高度关注。
与以往历届三中全会不同的是,此次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改革“齐头并进”。
当前,中国的改革开放已进入“深水区”,诸多发展“瓶颈”已无法单独依靠经济改革所能解决,进行全面、系统、协同改革乃大势所趋。
十八届三中全会描绘了未来一个时期改革的路线图,为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展望未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会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推动下得以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所释放的中国发展红利也必将惠及周边和世界,为中国与世界的共赢创造机会之窗。
2、习奥会启动中美新型大国关系2013年6月,“习奥庄园会晤”开启了中美关系的新时代。
中美两国元首着便装出席,庄园漫步,呈现出一种全新的会晤形式,也彰显了中美关系的“非同寻常”。
此前由中国提出的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倡议也在此次会晤中得到了美国的积极响应,这反映出中国将摆脱“被动反应”的模式,正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塑造中美关系的发展。
在中国迅速崛起与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实施的背景下,如何维持中美良性互动已成为摆在两国领导人面前的严峻课题,积极探索建立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无疑为两国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当然,迈出历史上“权力转移必然导致战争”的怪圈,建立“新型大国关系”并非易事,需要中美双方相向而行,共同努力。
3、斯诺登泄密致美“棱镜计划”曝光在国际大舞台上,即便是小小的个人也能掀起大风大浪,爱德华·斯诺登引发的“棱镜门”事件便是典型案例。
2013年6月,前中情局职员斯诺登将美国的秘密监控项目“棱镜计划”曝光,引致一系列“连锁反应”:俄罗斯因收留斯诺登致使与美关系龃龉不断;中美开始在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探讨网络安全问题;美国的盟友,包括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对美国的监听项目表达了不满;巴西总统罗塞芙因美国安全局监视巴西一事而推迟访美;德国总理默克尔通讯遭监听引发德美关系“震荡”。
2013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2013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新材料技术领域等同判定专利侵权案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爱蓝天高新技术材料(大连)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苏知民再终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2.“威极”酱油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高明威极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佛中法知民初字第352号民事判决书〕3.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诉前行为保全案杨季康与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李国强诉前行为保全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保字第9727号民事裁定书〕4.“奥特曼”著作权纠纷案圆谷制作株式会社、上海圆谷策划有限公司与辛波特·桑登猜、采耀版权有限公司、广州购书中心有限公司、上海音像出版社侵害著作权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1)民申字第259号民事裁定书〕5.树脂专利相关信息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圣莱科特国际集团、圣莱科特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与华奇(张家港)化工有限公司、徐捷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上诉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沪高民三(知)终字第93号民事判决书〕6.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案件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IDC公司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上诉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粤高法民三终字第305号民事判决书〕7.确认“两优996”品种权实施许可合同无效纠纷案福建超大现代种业有限公司与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确认植物新品种权实施许可合同无效纠纷上诉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皖民三终字第81号民事裁定书〕二、知识产权行政案件8.“圣象”驰名商标保护案圣象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河北广太石膏矿业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3)行提字第24号行政判决书〕9.“金骏眉”通用名称商标行政纠纷案武夷山市桐木茶叶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福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山茶业有限公司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上诉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高行终字第1767号行政判决书〕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0.假冒食用油注册商标犯罪案宗连贵等28人假冒注册商标罪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豫法知刑终字第2号刑事裁定书〕2013年中国法院十大创新性知识产权案件1.北京锐邦涌和科贸有限公司与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纵向垄断协议纠纷上诉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2)沪高民三(知)终字第63号民事判决书〕2.美国礼来公司、礼来(中国)研发公司与黄孟炜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119号民事判决书〕3.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高民终字第2352号民事判决书〕4.谷歌公司与王莘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高民终字第1221号民事判决书〕5.天津天隆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徐农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上诉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苏知民终字第194号、(2012)苏知民终字第55号民事判决书〕6.中山市隆成日用制品有限公司与湖北童霸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提字第116号民事判决书〕7.北京鸭王烤鸭店有限公司与上海淮海鸭王烤鸭店有限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异议复审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2)知行字第9号行政裁定书〕8.李隆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三亚市海棠湾管理委员会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3)知行字第41号行政裁定书〕9.卡比斯特制药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2)知行字第75号行政裁定书〕10.江西亿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山沃德打印机设备有限公司、余志宏、罗石和、李影红、肖文娟侵犯商业秘密罪案〔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珠中法刑终字第87号刑事判决书〕2013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1.马培德公司与阳江市邦立贸易有限公司、阳江市伊利达刀剪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申字第29号民事裁定书〕2.宜宾长毅浆粕有限责任公司与潍坊恒联浆纸有限公司、成都鑫瑞鑫塑料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申字第309号民事裁定书〕3.北京市捷瑞特弹性阻尼体技术研究中心与北京金自天和缓冲技术有限公司、王菡夏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申字第1146号民事裁定书〕4.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三门峡赛诺维制药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提字第163号民事判决书〕5.陈顺弟与浙江乐雪儿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何建华、温士丹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提字第225号民事判决书〕6.大连大金马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与大连北兴构件吊装运输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大民四初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7.塞伯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浙知终字第59号民事判决书〕8.陈锡奎与晋江市凯达石材机械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上诉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闽民终字第482号民事判决书〕9.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与江门气派摩托车有限公司、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湘潭瑞骑力帆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长中民五初字第620号民事判决书〕10.江门市亚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与雷炳全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上诉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粤高法民三终字第15号民事判决书〕(二)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11.吉林美术出版社与海南出版社有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都侵害著作权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申字第1150号民事裁定书〕12.景德镇法蓝瓷实业有限公司与潮州市加兰德陶瓷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申字第1392号民事裁定书〕13.窦骁与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演出经纪合同纠纷上诉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高民终字第1164号民事判决书〕14.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智珠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3)朝民初字第8854号民事判决书〕15.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哈尔滨秋林糖果厂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秋林里道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黑知终字第45号民事判决书〕16.北京汉仪科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青蛙王子(中国)日化有限公司、福建双飞日化有限公司、苏果超市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苏知民终字第161号民事判决书〕17.郑子罕与杭州市普通教育研究室著作权权属纠纷上诉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浙知终字第105号民事判决书〕18.蒋友柏与周为军、江苏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北京凤凰联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浙杭知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19.广州万唯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穗中法民三终字第96号民事判决书〕(三)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件20.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大宝日用化学制品厂、深圳市碧桂园化工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提字第166号民事判决书〕21.陕西茂志娱乐有限公司与梦工场动画影业公司、派拉蒙影业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高民终字第3027号民事判决书〕22.兰建军、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小拇指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华商汽车进口配件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2)津高民三终字第46号民事判决书〕23.广州市芳奈服饰有限公司与李菊红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赣民三终字第21号民事裁定书〕24.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际通文具有限公司、青岛际通铅笔有限公司、青岛永旺东泰商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鲁民三终字第32号民事判决书〕25.河南杜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汝阳县杜康村酒泉酒业有限公司、河南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豫法民三终字第194号民事判决书〕26.湖北十堰武当山特区仙尊酿酒有限公司与湖北神武天滋野生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武汉天滋武当红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鄂民三终字第132号民事判决书〕27.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市西关世家园林酒家有限公司商标及老字号品牌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上诉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粤高法民三终字第123号民事判决书〕28.北京王致和(桂林腐乳)食品有限公司与桂林花桥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2)桂民三终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29.路易威登马利蒂与三亚宝宏实业有限公司宝宏大酒店、三亚宝宏实业有限公司、潘小爱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琼民三终字第80号民事判决书〕30.成都同德福合川桃片食品有限公司与重庆市合川区同德福桃片有限公司、余晓华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渝一中法民初字第273号民事判决书〕31.宜宾五粮液股份公司与江西精彩生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川民终字665号民事判决书〕32.普拉达有限公司与陕西东方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华商报社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西民四初字第227号民事判决书〕(四)不正当竞争、垄断纠纷案件及其他33.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南国栋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海南欣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申字第1542号民事裁定书〕34.济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福瑞康正医药技术研究所技术转让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申字第718号民事裁定书〕35.湖北洁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郑州润达电力清洗有限公司、陈庭荣、吴祥林侵害商业秘密纠纷管辖权异议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提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36.北京天道新源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哈知初字第59号民事判决书〕37.江苏建华管桩有限公司与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纠纷上诉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苏知民终字第219号民事判决书〕38.南京国资绿地金融中心有限公司与江苏紫峰绿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宁知民终字第24号民事判决书〕39.曹彬与济南乾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上诉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鲁民三终字第223号民事判决书〕40.襄阳市农业科学院与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合同纠纷上诉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鄂民三终字第323号民事判决书〕41.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IDC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上诉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粤高法民三终字第306号民事判决书〕42.兰州正丰石油化工技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锡奋图过滤材料有限公司、王京良、无锡奋图网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上诉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甘民三终字第5号民事判决书〕二、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一)专利授权确权案件43.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郑亚俐、佛山凯德利办公用品有限公司、深圳市易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0)知行字第53-1号行政裁定书〕44.北京世纪联保消防新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山西中远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2)行提字第20号行政判决书〕45.株式会社岛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宁波赛冠车业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3)行提字第21号行政判决书〕46.新日铁住金不锈钢株式会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李建新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上诉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高行终字第1754号行政判决书〕(二)商标授权确权案件47.博内特里塞文奥勒有限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佛山市名仕实业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2)行提字第28号行政判决书〕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8.尤艳、宋兵峰、马化涛侵犯著作权罪案〔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2013)禹知刑初字第2号刑事判决书〕49.王文利、张剑毅、陈邦取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厦刑初字第62号刑事判决书〕50.周开忠、蔡细漂假冒注册商标罪案〔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鄂宜昌中知刑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
2013年度十大社交营销案例
2013年度十大社交营销案例2013年的社交媒体依然熙熙攘攘热闹非凡,所谓的社会化营销已然不再是一种“新型”的传播模式,社交媒体早就成为了诸多广告传播战役的主战场。
一度被唱衰的微博里依然有不少品牌玩得风生水起;在用户数量突破6亿的微信里进行营销,广告主们也已经驾轻就熟……过去的一年中,在铺天盖地的社会化营销案例里,谁给我们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呢?可口可乐昵称瓶吃货、纯爷们、喵星人、大咖、天然呆、技术男、小萝莉、文艺青年……去年5月份,有不少KOL在社交媒体上展示了可口可乐赠送的定制版昵称瓶,外界纷纷猜测可口可乐将会有“大动作”。
不过,在整个预热过程中,可口可乐选择了沉默。
到了5月29日,可口可乐的官方微博终于高调证实了这一“换装”消息,并发布了其中22款“昵称瓶”的图片,也宣告着这一波声势浩荡的社会化营销正式铺展开来。
随后,可口可乐又与新浪微博联手,在其官方微博上开始试用微钱包进行其昵称瓶(定制版)的营销推广,300瓶可口可乐的在1分钟内被迅速抢光。
此外,可口可乐还和社交应用啪啪进行合作,以声音加图片的形式打造一场名为“昵称瓶之恋”主题活动。
大胆的尝试以及与社交媒体的强强联合,让可口可乐在去年夏天占尽风头,且不论销量如何,但至少这个品牌确实以其行动实践着其分享快乐的精神。
相关阅读:《可口可乐的新装》《可口可乐昵称瓶定制版试用微钱包平台》《可口可乐试水啪啪昵称瓶互动营销》加多宝:“对不起”一张诉中禁令裁决书让加多宝和广药集团“亢奋”不已,被裁定禁止使用“更名”广告的加多宝显然是委屈的一方,志得意满的广药则流露出无比的自豪感,这一切都深深体现在对网友们的“告白”中——2013年2月4日,加多宝官方微博开始泪流满面,连发四条微博,以“对不起”体标明自己的立场。
短短不到2个小时,4条如骾在喉不吐不快的哭诉式微博总计博得4万余次转发,评论超过1万余次。
“对不起”迅速成为刷屏王。
2月5日10点,经济之声评论:“另类营销”凸显企业竞争白热化。
2013年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
2013年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法规类别】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发布部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发布日期】2014【实施日期】20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2013年上海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2014年)目录1. 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诉上海全土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2. 北京锐邦涌和科贸有限公司诉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纵向垄断协议民事纠纷案3. 株式会社倍乐生诉广东泰茂食品有限公司、小桂(上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侵犯著作权民事纠纷案4. 上海华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芜湖市东盛兴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假冒“Danfoss”商标温控器行政处罚案5. 亿曼公司侵犯“汇丽”注册商标专用权行政处罚案6. 邦信上海分公司以虚假宣传招徕商标代理业务不正当竞争行政处罚案7. 上海德珂斯机械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行政处罚案8. 刘某假冒“UL”、“RU图形”证明商标刑事案9. 吴某等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10.石某某等侵犯软件著作权刑事案案例1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诉上海全土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一、案情简介涉案作品《舌尖上的中国》系中央电视台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摄制的大型美食类纪录片,其在介绍美食的同时巧妙融入各地特色的文化和礼仪,表现了中华美食文化的博大精深和源远流长,并引发观众对各地文化传统和人生价值等方面的思考,有较高的艺术价值,播出后有较大的社会影响,享有较高知名度。
中央电视台对其享有著作权,并将该节目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原告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3日,原告申请公证处对被告上海全土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土豆网”(网址)上提供涉案节目的在线点播服务行为进行公证。
原告认为土豆网未经许可在涉案节目热播期内提供在线点播服务,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以及为调查取证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政府信息公开十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政府信息公开十大案例2014年9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新闻通气会,通报人民法院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的有关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介绍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相关情况,并同时公布了人民法院政府信息公开的十大案例。
案例如下:一、余穗珠诉海南省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案(一)基本案情余穗珠在紧临三亚金冕混凝土有限公司海棠湾混凝土搅拌站旁种有30亩龙眼果树。
为掌握搅拌站产生的烟尘对周围龙眼树开花结果的环境影响情况,于2013年6月8日请求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以下简称三亚国土局)公开搅拌站相关环境资料,包括:三土环资察函[2011] 50号《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文件执法监察查验情况的函》、三土环资察函[2011] 23号《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执法监察查验情况的函》、三土环资监[2011] 422号《关于三亚金冕混凝土有限公司海棠湾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评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三亚金冕混凝土有限公司海棠湾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评影响报告表》。
7月4日,三亚国土局作出《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同意公开422号文,但认为23号、50号文系该局内部事务形成的信息,不宜公开;《项目环评影响报告表》是企业文件资料,不属政府信息,也不予公开。
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三亚国土局全部予以公开。
(二)裁判结果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请求公开之信息包括了政府环境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
对此,应遵循的原则是: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形并确系申请人自身之生产、生活和科研特殊需要的,一般应予公开。
本案原告申请公开的相关文件资料,是被告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当然属于政府信息。
被告未能证明申请公开之信息存在法定不予公开的情形而答复不予公开,属于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据此,判决撤销被告《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中关于不予公开部分的第二项答复内容,限其依法按程序进行审查后重新作出答复。
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
校车“变形” 乘员丧命 ——2011.11.16甘肃庆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教训与启示 高速公路是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具有全封
闭、全立交、行驶速度高等特点,其中,车速高是最显著的特点,也是高速 公路同其他道路的根本区别。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容易让后方车辆来不及避 让,极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而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随意上下乘客, 也会使高速公路上行人增多,给交通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前言: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全社会每一个人,每一起交通事故对受害家庭来说都 是天大的事。
全国平均每天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有232人!
“带”血的教训 ——2013.2.1 连霍高速公路河南三门峡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13年2月1日8时57分,石彦飞驾驶冀A70380号货车,沿连霍高速自西向东行
高速不是公交站 下客命丧为哪般 ——2011.7.4湖北随岳高速公路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基本情况 2011年7月4日3时40分,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驾驶人梁伟驾驶武汉市海龙旅游客
运有限公司鄂AE3892号大型普通客车,乘载54人(含2名幼儿,核载55人),由广东 广州驶往湖北天门,当行至湖北省仙桃市境内随岳高速公路229公里加400米处,骑 压慢速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分道线违法停车下客,被后方驶来的鄂F1N210号重型半挂 牵引车追尾撞击,导致两车冲出高速公路护栏翻入边沟并起火燃烧,造成26人死亡、 29人受伤。
根据车载GPS卫星定位装置记录,此次事故中,陈强连续驾驶时间达4小时22分, 中途未停车休息,造成驾驶时精力不集中,反应和判断能力下降,未及时发现前方汽 车列车从匝道违法驶入高速公路、且在高速公路上违法低速行驶的险情,未能采取安 全、有效的避让措施,导致事故发生。根据事后实验,大客车驾驶人有足够的时间发 现汽车列车,如能采取有效的避险措施,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2013十大公共危机公关案例之一——河南兰考孤儿院火灾
2013十大公共危机公关案例之一——河南兰考孤儿院火灾案例主角:河南兰考县政府案例回放1月4日上午,河南兰考县城关镇一居民楼发生火灾事故,“爱心妈妈”袁厉害收养的孩童中7人不幸丧生。
随后,袁厉害被当地公安部门留置问询。
兰考县民政局提供的材料显示,事发户主为当地城关镇北街村民袁厉害,原名袁凤英,女,现年48岁,长期收养弃婴和孤儿。
其收养孩子的场所有两个,一个在县医院后街的独院内,两层楼房,另一处在县人民医院西边两间瓦房。
目前和其共同生活的孩子共有34人,男孩21名,女孩13名,其中病残儿童16名。
袁厉害长期雇佣工人,专门负责孩子的饮食起居。
民政局有关人员介绍,根据收养法规定,袁厉害并不具备收养资格。
2011年9月,在民政部门的介入下,开封市福利院曾从袁厉害处接走弃婴5名。
事故发生后,兰考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县委书记王新军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紧急会议,对事故应急处理作出部署。
王新军要求,卫生部门要不惜一切代价,全力以赴抢救伤员,及时成立事故处理领导组,分工负责、安排部署事故紧急处理及善后事宜。
兰考县政府还迅速成立了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县长周辰良任指挥长,常务副县长毛卫丰任常务副指挥长,相关领导和部门任成员,下设事故抢险及技术指导、医疗救护、后勤处理、善后保障、信息新闻、事故调查等6个工作组,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
1月5日,官方公布了在火灾中死亡的弃儿名单。
1月5日下午,兰考县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
兰考县副县长吴长胜表示,造成目前这种局面,与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有意放松监管有直接关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正是我们工作的漏洞。
下一步当地将依法严厉打击民间非法收养行为,并在2013年建好兰考县社会福利中心。
1月8日,在问责机制启动下,兰考县民政局局长杨佩民、民政局党组副书记李美姣,民政局副主任科员、社救股股长冯俊杰,兰考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金卫东,城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建议,城关镇民政所所长耿彩虹等6名相关责任人已被停职检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十大典型案例(2019年5月16日)1.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公款再审改判无罪案【案情简介】原审被告人张文中,男,汉族,1962年7月1日出生,博士研究生文化,原系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9年3月30日,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因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本案后,以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物美集团在申报国债技改贴息项目时,国债技改贴息政策已有所调整,民营企业具有申报资格,且物美集团所申报的物流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均属于国债技改贴息重点支持对象,符合国家当时的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政策。
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张伟春在物美集团申报项目过程中,虽然存在违规行为,但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诈骗行为,并无非法占有3190万元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主观故意,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故原判认定张文中、张伟春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原审被告单位物美集团在收购国旅总社所持泰康公司股份后,给予赵某30万元好处费的行为,并非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亦不属于情节严重,不符合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物美集团在收购粤财公司所持泰康公司股份后,向李某3公司支付500万元系被索要,且不具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的主观故意,亦不符合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故物美集团的行为不构成单位行贿罪,张文中作为物美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其亦不应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原判认定物美集团及张文中的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原判认定张文中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为个人谋利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关于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关于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2015年1月15日)案例1张恩琪诉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行政不作为案(一)基本案情张恩琪于2013年3月13日、10月16日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9月25日向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基金中心)邮寄信函,主要内容为要求履行法定职责,对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偏低和少缴、漏缴问题进行强制征缴。
市社保局于2013年10月26日收到信函后,认为其所述问题不属于该局职责,属于市社保基金中心职责,遂将信件转至该中心办理。
该中心于2013年11月29日向张恩琪出具《关于张恩琪信访反映问题的答复》,主要内容为其已经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待遇均由其参保所在区的社保局审批确定,且在审批之前已经本人对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事项进行了确认,该中心作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依据区县社保局审批结果及有关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退休待遇。
张恩琪先是针对市社保局、市社保基金中心分别提起诉讼,因各自答辩不具备相应职责而申请撤诉,后将两单位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市社保局向市社保基金中心转交信件行为违法,撤销市社保基金中心上述答复,判令二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对其诉求予以答复。
(二)裁判结果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市社保局具有负责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行政职能,其于2011年10月19日向与其存在隶属关系的市社保基金中心下达文件《关于社会保险举报投诉案件受理查处职责分工的通知》,第二项明确规定“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举报、投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查处,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请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具体程序由市劳动监察机构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定”。
故市社保局将信件转至市社保基金中心办理并无不当。
市社保基金中心应对原告信函要求事宜作出明确处理,但其未在60天内作出答复,且在此前原告起诉该中心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中,隐瞒了市社保局下达上述文件的情况,在答辩状中否认其具备相应职责,导致原告认为起诉被告主体有误而申请撤诉,系未履行法定职责并进行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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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令人印象深刻的十个社会化营销案例好内容带动的口碑传播依然是最好的营销2013年已进入尾声,回首这一年的社会化媒体,新浪微博逐渐走向衰落,豆瓣、人人、QQ空间等开始在营销上大步迈进,作为后起之秀,微信的表现是今年最大的惊喜,它在移动端的表现深深威胁着传统PC端的社会化媒体。
社会化媒体目前形成了多极化格局。
2013年(若从2010年的微博营销发酵算起),可谓社会化营销进入的第四个年头。
如今几乎没有哪家企业敢于忽略社会化营销,虽然社会化营销告别了最初单纯以转评量作为衡量的粗暴发展阶段,但目前整个行业依然处于探索阶段。
以下是2013年令人印象深刻的十个社会化营销案例。
1. 加多宝对不起:悲情营销开山之作2012年,加多宝在与广药的商标争夺战中输掉了官司,广药集团收回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的红色罐装及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的生产经营权,从那以后两家企业的战争便愈演愈烈。
2013年2月4日,加多宝在微博上做出了一组兼具视觉力与传播力的“对不起”系列图片,这组图片选取了四个哭泣的宝宝,并配以一句话文案诉说自己的弱势,图片表面悲情,实则却如利剑一般,剑剑刺在竞争对手的痛处,给予对手致命的打击。
如果用一种武功来形容的话,那就是杨过在悲情中释放力量的黯然销魂掌。
加多宝的悲情牌一经打出,立刻博取大量网民的同情,其官方微博上的四张图片获得了超过4万的转发量,加多宝也一举将输掉官司的负面新闻扭转为成功的公关营销事件。
广药王老吉在这次事件中则像是哑巴吃黄连——有口难言,被加多宝打得一败涂地。
从加多宝对抗广药的策略来看,其“悲情营销”的具体表现就是在宣传中通过不断强化对比自己与广药的地位差别(民企与国企)来博得民众对民企的同情,对国企的痛恨。
这一招在这个国度真可谓稳、准、狠。
2. 国产电影营销:电影社会化营销的爆发之年如果说2012年年末《泰囧》在电影的社会化营销是一次初探的话,2013年国产电影的社会化营销则迎来了爆发。
《致青春》于2103年4月末上映,上映之前官微早已建立,并迅速积累了超过18万的粉丝,而在上映之后,以赵薇和光线传媒为核心的娱乐媒体圈开始在微博上广泛传播关于电影的话题,黑马良驹在《致青春:一场引爆社交网络的周密策划》中写道:“赵薇的圈内好友纷纷前来助阵不足为奇,让大家始料不及的是连商业圈的史玉柱、草根圈的天才小熊猫、文化界的张小娴、宗教界的延参法师都参与了微博营销。
我不完全统计了几个参与转发的微博大V,区区24个账号,粉丝总数已经接近3.7亿,在没有去重的情况下已经占了微博总用户量的80%。
”除明星的直接参与外,网友主动传播的话题也为电影的营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像#有一种友情叫做赵薇和黄晓明#,#长的好看的人才有青春#这样的众包话题引发了极高的参与度。
除了《致青春》之外,另一部让社交网络沸腾的电影是郭敬明导演的《小时代》。
与《致青春》不同,《小时代》是一部口碑较差的电影,其在豆瓣上的评分甚至低于5分,但郭敬明、杨幂等一批娱乐名人的效应还是吸引了大批年轻粉丝,数托邦(DATATOPIA)分析发现观看《小时代》的观众平均年龄为20.3岁,远低于《致青春》的22.5岁,这批典型的90后成了《小时代》票房的最大贡献者,也成为了《小时代》在社交网络上传播的最大贡献者。
差口碑看来对《小时代》票房的影响并不大,这部电影上映的第一天开始,关于它的口水战就没有停,黑《小时代》一派与挺《小时代》一派在社交网络上旷日持久的骂战反而让《小时代》引起了更大的关注。
2000多万的投资,近5亿的票房收入,郭敬明让我们看到了粉丝经济的力量。
3. 可口可乐昵称瓶:整合营销的力量2013年的夏天,仿照在澳大利亚的营销动作,可口可乐在中国推出可口可乐昵称瓶,昵称瓶在每瓶可口可乐瓶子上都写着“分享这瓶可口可乐,与你的_________。
”这些昵称有白富美,天然呆,高富帅,邻家女孩,大咔,纯爷们,有为青年,文艺青年,小萝莉等等。
这种昵称瓶迎合了中国的网络文化,使广大网民喜闻乐见,于是几乎所有喜欢可口可乐的人都开始去寻找专属于自己的可乐。
可口可乐昵称瓶的成功显示了线上线下整合营销的成功,品牌在社交媒体上传播,网友在线下参与购买属于自己昵称的可乐,然后再到社交媒体上讨论,这一连贯过程使得品牌实现了立体式传播。
当然,作为一个获得了2013年艾菲奖全场大奖的创意,可口可乐昵称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证明了在品牌传播中,社交媒体不只是Campaign的配合者,也可以成为Campaign的核心。
4. 疯狂猜图:分享的胜利2013年五六月份,如果你正在刷微信朋友圈,那么你的朋友圈很可能会被一款游戏攻陷,这款游戏就是疯狂猜图。
疯狂猜图在前期成本不到10万元的情况下,做到了上线之初日增用户30万人、上线1个月下载量超千万次的成绩。
对于这样一款游戏来说,它创造的增长速度简直是一个奇迹。
疯狂猜图其实是个很简单的游戏,进入游戏后,系统会提供一张图片,再给出24个待选汉字或字母,用户需要在答案框里输入正确答案。
如果猜不出答案,用户可以选择用金币获得提示,也可以分享到微信朋友圈向好友求助。
事实表明,最后一个分享到朋友圈的动作对疯狂猜图的爆发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将游戏分享到朋友圈求助,朋友圈的朋友打开后下载成为新用户,新用户遇到困难再次分享到朋友圈吸引新用户,这一传播链条源源不断。
由于微信关系大部分为相互之间较为信任的熟人关系,因此疯狂猜图借助微信实现了爆发式的增长。
疯狂猜图营销的成功其实与2012年另一款游戏——找你妹营销的成功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在2012年找你妹借助的是QQ空间和腾讯微博,而疯狂猜图借助的是微信朋友圈,事实上,某种程度上你可以将微信朋友圈看做是QQ空间的移动版。
疯狂猜图的成功证明了朋友间的口碑传播依然是品牌传播的最重要力量。
5. 百度魔图、魔漫相机:朋友圈营销的继承者疯狂猜图的成功引起人们对朋友圈的重视,之后朋友圈营销的大军开始前仆后继地涌来,从个人到企业无一不想在朋友圈这块沃土上分一杯羹。
类似于疯狂猜图的突然走红,百度魔图和魔漫相机先后在2013年下半年引起巨大关注,它们的成功与疯狂猜图的成功同样依靠微信朋友圈,前者靠pk明星脸在朋友圈上形成病毒传播,后者靠将自己拍成幽默的漫画在朋友圈上形成病毒传播。
两个相机拍出的图片在朋友圈分享后都能引起好友的兴趣,进而吸引朋友下载使用。
百度魔图与魔漫相机在营销上的成功为它们在短时间内积累了不少用户,但这种应用的问题在于如何能够让成功持久。
上传一张照片兴趣盎然,上传两张、三张照片也许也还有兴趣,但当你照了十几张照片后,你还会有兴趣吗?一个实例是女朋友在朋友圈看到别人用百度魔图pk明星脸后,自己也下载了一个,当她照一张照片得到自己像哪个明星的结果后便在10分钟内将它卸载了。
当然相较于一辈子默默无闻的产品,也许爆发一次也是一个足够好的结果了。
6. 南航微信:服务即营销2013年8月5日,微信5.0于苹果商店上线,这一版本或许是微信发展史上最重要的一个版本之一。
为了防止公众账号对普通用户的骚扰,微信将公众账号分为订阅号和服务号两类,与此同时,微信官方开始大力提倡企业微信公众账号做服务而非营销。
南航作为服务号的代表从中脱颖而出。
2013年1月底,南航微信发布第一个版本,随着功能的不断开发完善,机票预订、办理登机牌、航班动态查询、里程查询与兑换、出行指南、城市天气查询、机票验真,等等这些通过其他渠道能够享受到的服务,用户都可通过与南航微信公众平台来实现。
到4月25日,南航微信用户达到20万人。
其中有2~3万人通过微信绑定了会员卡——绑定后,用户还可以直接通过微信获取里程查询、里程累积等会员服务。
南航并没有用营销而是用服务实现了粉丝的野蛮生长,这在之前可能并没人预料的到。
在微信公众平台刚刚发布的一段时间内,微信营销甚嚣尘上,而微信5.0的发布算是让大批热血沸腾的营销人士冷静下来,南航、招商银行、大悦城等一批服务性微信账号的成功,展示了不同以往的营销方式——借助新媒体做好服务——服务即营销。
南航总信息师胡臣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道“:对今天的南航而言,微信的重要程度,等同于15年前南航做网站!”胡臣杰的话或许体现了从传统媒体时代到新媒体时代的变迁。
7. 刘烨与汪峰:当明星走到网友中克莱舍基曾在《未来是湿的》中阐述受众规模与交谈模式之间的关系。
克莱舍基认为一个博客博主的受众越多,则他与受众的互动越少。
这个结论换到微博时代同样成立。
“火华社社长”刘烨抢沙发事件是明星在无意中营销的成功事件,刘烨因抢了几个普通网友的沙发而使更多的网友受到鼓舞纷纷求刘烨抢沙发,而且刘烨抢沙发事件的火热还让众多其他明星也纷纷效仿,使明星抢沙发事件成为了一场全民微博狂欢。
刘烨与网友的互动为什么能造成如此大的影响?其实答案很简单,明星本来就有为数众多的粉丝,只是他们很少跟粉丝们互动,因此总给人一种冷冰冰的感觉。
而一旦有明星与粉丝互动,粉丝则会发现:自己与明星的距离并不是那么远,自己可以与明星对话、互动。
受到鼓舞的粉丝便会一拥而上,纷纷@明星。
社会化媒体最重要的属性之一便是互动,刘烨的微博之所以产生如此大的影响力,正是因为与网友的互动。
他用行动表明自己并不是冷冰冰的机器,而是有血有肉有感情,可以与粉丝交流的人。
刘烨抢沙发的火爆其实是明星微博由“广播模式”努力向“密切的交谈”靠近的必然结果。
2013年除了明星刘烨在微博上抢沙发引爆网络以外,另一位引来全民狂欢的是歌手汪峰,他因每次宣布重大事件后都在同一天内被更重大的事件淹没而得到了网友的同情与调侃,在汪峰发布新歌的那天,网友们积极奔走,共同努力将汪峰推上了头条,截止12月初,#帮汪峰上头条#的话题在微博上的讨论量超过了200万。
在此次事件中,汪峰虽未亲自参与,但却成了最大的获益者。
刘烨、汪峰这些粉丝众多的明星在微博上的爆发并非偶然,在社会化媒体时代,号召力强大明星可以做的其实很多。
8. 京东双十一大战:卡位的胜利2013年的双十一是有史以来战况最为激烈的双十一,各大电商网站从线上到线下都不惜血本地奋力拼杀,大部分电商网站针对天猫仅一天五折这一特点做出了针对性传播,比如苏宁易购的线下广告“一天怎么够?”一号店的“一天不够抢,三轮五折才够爽”等。
作为电商网站的二当家,京东在这次营销中展现了不同的思路。
双十一是天猫的根据地,从影响上来说,京东不大可能超过天猫。
针对天猫在前几年双十一期间为不少用户诟病的物流慢问题,京东有针对性地做了系列“不光低价,快才痛快”的传播,京东在线下的几幅广告创意十足,以迟到的刮胡刀导致顾客变成原始人,迟到的防晒霜导致顾客变成黑人这一搞笑的形式直指天猫的痛处,在北京地铁1号线与5号线的换乘通道上,京东更是将自己的广告放在了天猫广告的对面,以自己的优势凸显对方的劣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