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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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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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第一章工程坍塌事故案例

第一章工程坍塌事故案例

案例一:湖南省凤凰县“08·13”大桥坍塌事故

案例二:安徽省合肥市“05·30”沟槽坍塌事故

案例三: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

案例四:北京市海淀区“03·28”地铁坍塌事故

案例五:湖南省永州市“09·21”楼房坍塌事故

案例六:黑龙江省大庆市“08·06”围墙倒塌事故

案例七:山东省文登市“06·06”景观桥坍塌事故

案例八:北京市海淀区“02·21”临建房屋坍塌事故

案例九:云南省景谷县“02·21”房屋倒塌事故

案例十:重庆市南岸区“01·17”边坡坍塌事故

案例十一:湖北省襄樊市“01·16”沟槽坍塌事故

案例十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01·04”基坑坍塌事故

案例十三:甘肃省定西市“07·04”化粪池坍塌事故

案例一:湖南省凤凰县“08.1 3”大桥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07年8月13日,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堤溪沱江大桥全长328.45 m,桥面宽13 m,桥墩高33 m,设39/6纵坡,桥型为4孔65 m跨径等截面悬链线空腹式无铰拱桥,且为连拱石桥。

2007年8月13日,堤溪沱江大桥施工现场7支施工队、15名施工人员正在进行1~3号孔主拱圈支架拆除和桥面砌石、填平等作业。施工过程中,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1号孔拱圈受力较大的多个断面逐渐接近和达到极限强度,出现开裂、掉渣,接着掉下石块。最先达到完全破坏状态的O号桥台侧2号腹拱下方的主拱断面裂缝不断张大下沉,下沉量最大的断面右侧拱段(1号墩侧)带着2号横墙向O 号台侧倾倒,通过2号腹拱挤压1号腹拱,因1号腹拱为三铰拱,承受挤压能力最低而迅速破坏下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向O号台方向坍塌,坍塌过程持续了大约30s。

西宁市南川东路滑坡地质灾害发育特征研究

西宁市南川东路滑坡地质灾害发育特征研究

西宁市南川东路滑坡地质灾害发育特征研究

马还援

【期刊名称】《中国西部科技》

【年(卷),期】2015(14)6

【摘要】南川东路滑坡是西宁市典型地质灾害隐患点之一,近十年来屡次发生灾害险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研究意义。以该滑坡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地质分析,厘清其赋存的地质背景,基于工程地质岩组分析,以其孕育的H1单体滑坡为例,对灾害发育特征和成灾机制进行研究,为后续的防灾措施制订提供依据。

【总页数】2页(P44-45)

【作者】马还援

【作者单位】青海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院,青海西宁 810001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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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南川东路第二小学教师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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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事故案例

建筑施工事故案例

建筑施工事故案例

篇一: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第一章工程坍塌事故案例

第一章工程坍塌事故案例

案例一:湖南省凤凰县“08·13”大桥坍塌事故案例二:安徽省合肥市“05·30”沟槽坍塌事故案例三: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

案例四:北京市海淀区“03·28”地铁坍塌事故

案例五:湖南省永州市“09·21”楼房坍塌事故案例六:黑龙江省大庆市“08·06”围墙倒塌事故案例七:山东省文登市“06·06”景观桥坍塌事故案例八:北京市海淀区“02·21”临建房屋坍塌事故

案例九:云南省景谷县“02·21”房屋倒塌事故

案例十:重庆市南岸区“01·17”边坡坍塌事故案例十一:湖北省襄樊市“01·16”沟槽坍塌事故案例十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01·04”基坑坍塌事故

案例十三:甘肃省定西市“07·04”化粪池坍塌事故

案例一:湖南省凤凰县“08.1 3”大桥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19年8月13日,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

失3974.7万元。堤溪沱江大桥全长328.45 m,桥面宽13 m,桥墩高33 m,设39/6纵坡,桥型为4孔65 m跨径等截面悬链线空腹式无铰拱桥,且为连拱石桥。

2019年8月13日,堤溪沱江大桥施工现场7支施工队、15名施工人员正在进行1~3号孔主拱圈支架拆除和桥面砌石、填平等作业。施工过程中,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1号孔拱圈受力较大的多个断面逐渐接近和达到极限强度,出现开裂、掉渣,接着掉下石块。最先达到完全破坏状态的O号桥台侧2号腹拱下方的主拱断面裂缝不断张大下沉,下沉量最大的断面右侧拱段(1号墩侧)带着2号横墙向O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第一章工程坍塌事故案例

第一章工程坍塌事故案例

案例一:湖南省凤凰县“08·13”大桥坍塌事故

案例二:安徽省合肥市“05·30”沟槽坍塌事故

案例三: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

案例四:北京市海淀区“03·28”地铁坍塌事故

案例五:湖南省永州市“09·21”楼房坍塌事故

案例六:黑龙江省大庆市“08·06”围墙倒塌事故

案例七:山东省文登市“06·06”景观桥坍塌事故

案例八:北京市海淀区“02·21”临建房屋坍塌事故

案例九:云南省景谷县“02·21”房屋倒塌事故

案例十:重庆市南岸区“01·17”边坡坍塌事故

案例十一:湖北省襄樊市“01·16”沟槽坍塌事故

案例十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01·04”基坑坍塌事故

案例十三:甘肃省定西市“07·04”化粪池坍塌事故

案例一:湖南省凤凰县“08.1 3”大桥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07年8月13日,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堤溪沱江大桥全长328.45 m,桥面宽13 m,桥墩高33 m,设39/6纵坡,桥型为4孔65 m跨径等截面悬链线空腹式无铰拱桥,且为连拱石桥。

2007年8月13日,堤溪沱江大桥施工现场7支施工队、15名施工人员正在进行1~3号孔主拱圈支架拆除和桥面砌石、填平等作业。施工过程中,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1号孔拱圈受力较大的多个断面逐渐接近和达到极限强度,出现开裂、掉渣,接着掉下石块。最先达到完全破坏状态的O号桥台侧2号腹拱下方的主拱断面裂缝不断张大下沉,下沉量最大的断面右侧拱段(1号墩侧)带着2号横墙向O 号台侧倾倒,通过2号腹拱挤压1号腹拱,因1号腹拱为三铰拱,承受挤压能力最低而迅速破坏下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向O号台方向坍塌,坍塌过程持续了大约30s。

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_

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_

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07年4月27日,青海省西宁市银鹰金融保安护卫有限公司基地边坡支护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O万元。

该工程拟建场地北侧为东西走向的自然山体,坡体高12~15m,长145m,自然边坡坡度1:0.5~1:0.7。边坡工程9 m以上部分设计为土钉喷锚支护,9m以下部分为毛石挡土墙,总面积为2000m2。其中毛石挡土墙部分于2007年3月2 1日由施工单位分包给私人劳务队(无法人资格和施工资质)进行施工。

4月27日上午,劳务队5名施工人员人工开挖北侧山体边坡东侧5 m X l m X 1.2 m毛石挡土墙基槽。下午16时左右,自然地面上方5 m处坡面突然坍塌,除在基槽东端作业的1人逃离之外,其余4人被坍塌土体掩埋。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项目经理、现场监理工程师等责任人分别受到撤职、吊销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受到资质降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二、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施工地段地质条件复杂,经过调查,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河谷区与丘陵区交接处,北侧为黄土覆盖的丘陵区,南侧为河谷地2级及3级基座阶地。上部土层为黄土层及红色泥岩夹变质砂砾,下部为黄土层黏土。局部有地下水渗透,导致地基不稳。

(2)施工单位在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情况下,盲目施工,也没有根据现场的地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违反了自上而下分层修坡、分层施工工艺流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工程施工事故案例总结

工程施工事故案例总结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凸显。近年来,我国发生了一系列严重的工程施工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本文通过对几起典型工程施工事故案例分析,总结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以期为我国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提供借鉴。

一、事故案例分析

1. 案例一:长沙湘江大道爆燃事故

事故原因:焊缝开裂、巡线不到位、连日阴雨造成地势下沉、管顶回填土中有大麻石。

事故教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2. 案例二:汕尾市陆河县“10.8”较大建筑施工事故

事故原因:违规使用外脚手架作为模板支撑体系、天面构架混凝土施工工序不当、斜向挂板混凝土未采取有效加固措施。

事故教训: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加强对危大工程的管理。

3. 案例三:青海省西宁市0

4.27”边坡坍塌事故

事故原因:施工地段地质条件复杂、人工开挖边坡基槽、无安全防护措施。

事故教训:加强地质勘察,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

4. 案例四:安徽省合肥市0

5.30”沟槽坍塌事故

事故原因:沟槽开挖未按施工方案确定的比例放坡、东侧边坡坍塌。

事故教训: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忽视安全生产责任。

2. 施工人员安全技能不足,操作不规范。

3.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4. 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沟通不畅,相互推诿责任。

三、预防措施

1.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安全培训会议记录

安全培训会议记录

安全培训会议记录

为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各在建工程必须根据各自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具体如下: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①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②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③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则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及时予以处理。

安全术语

(1)安全生产: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本质安全: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

(3)安全管理:是为了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实现劳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使劳动者安全顺利地进行生产所采取的一系列法制措施。

(4)事故: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的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5)事故隐患:引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缺陷。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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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第一章工程坍塌事故案例

第一章工程坍塌事故案例

案例一:湖南省凤凰县“08?13”大桥坍塌事故案例二:安徽省合肥市

“05?30”沟槽坍塌事故案例三: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案例四:北京市海淀区“03?28”地铁坍塌事故

案例五:湖南省永州市“09?21”楼房坍塌事故案例六:黑龙江省大庆市

“08?06”围墙倒塌事故案例七:山东省文登市“06?06”景观桥坍塌事故案例八:北京市海淀区“02?21”临建房屋坍塌事故

案例九:云南省景谷县“02?21”房屋倒塌事故

案例十:重庆市南岸区“01?17”边坡坍塌事故案例十一:湖北省襄樊市

“01?16”沟槽坍塌事故案例十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01?04”基坑坍塌事故案例十三:甘肃省定西市“07?04”化粪池坍塌事故

案例一:湖南省凤凰县“08.1 3”大桥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07年8月13日,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堤溪沱江大桥全长328.45 m,桥面宽13 m,桥墩高33 m,设39,6纵坡,桥型为4孔65 m跨径等截面悬链线空腹式无铰拱桥,且为连拱石桥。

2007年8月13日,堤溪沱江大桥施工现场7支施工队、15名施工人员正在进行1,3号孔主拱圈支架拆除和桥面砌石、填平等作业。施工过程中,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1号孔拱圈受力较大的多个断面逐渐接近和达到极限强度,出现开裂、掉渣,接着掉下石块。最先达到完全破坏状态的O号桥台侧2号腹拱下方的主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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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工程坍塌事故案例

第一章工程坍塌事故案例

案例一:湖南省凤凰县“08·13”大桥坍塌事故

案例二:安徽省合肥市“05·30”沟槽坍塌事故

案例三: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

案例四:北京市海淀区“03·28”地铁坍塌事故

案例五:湖南省永州市“09·21”楼房坍塌事故

案例六:黑龙江省大庆市“08·06”围墙倒塌事故

案例七:山东省文登市“06·06”景观桥坍塌事故

案例八:北京市海淀区“02·21”临建房屋坍塌事故

案例九:云南省景谷县“02·21”房屋倒塌事故

案例十:重庆市南岸区“01·17”边坡坍塌事故

案例十一:湖北省襄樊市“01·16”沟槽坍塌事故

案例十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01·04”基坑坍塌事故

案例十三:甘肃省定西市“07·04”化粪池坍塌事故

案例一:湖南省凤凰县“08.1 3”大桥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07年8月13日,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堤溪沱江大桥全长328.45 m,桥面宽13 m,桥墩高33 m,设39/6纵坡,桥型为4孔65 m跨径等截面悬链线空腹式无铰拱桥,且为连拱石桥。

2007年8月13日,堤溪沱江大桥施工现场7支施工队、15名施工人员正在进行1~3号孔主拱圈支架拆除和桥面砌石、填平等作业。施工过程中,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1号孔拱圈受力较大的多个断面逐渐接近和达到极限强度,出现开裂、掉渣,接着掉下石块。最先达到完全破坏状态的O号桥台侧2号腹拱下方的主拱断面裂缝不断张大下沉,下沉量最大的断面右侧拱段(1号墩侧)带着2号横墙向O 号台侧倾倒,通过2号腹拱挤压1号腹拱,因1号腹拱为三铰拱,承受挤压能力最低而迅速破坏下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向O号台方向坍塌,坍塌过程持续了大约30s。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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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工程坍塌事故案例

案例二:安徽省合肥市“05.30”沟槽坍塌事故 ................................................................................ 案例三: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 ................................................................................ 案例四:北京市海淀区“03.28”地铁坍塌事故 ................................................................................

案例二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02.12”模板坍塌事故 ............................................................ 案例二十一:山东省聊城市“10.02”模板坍塌事故 ........................................................................ 案例二十二:山东省淄博市“09.30”模板坍塌事故 ........................................................................ 案例二十三:广东省佛山市“09.01”模板坍塌事故 ........................................................................ 案例二十四:甘肃省兰州市“08.31”模板坍塌事故 ........................................................................ 案例二十五:江苏省溧阳市“08.24”模板坍塌事故 ........................................................................ 案例二十六:辽宁省大连市“05.19”模板坍塌事故 ........................................................................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第一章工程坍塌事故案例

第一章工程坍塌事故案例

案例一:湖南省凤凰县“08·13”大桥坍塌事故

案例二:安徽省合肥市“05·30”沟槽坍塌事故

案例三: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

案例四:北京市海淀区“03·28”地铁坍塌事故

案例五:湖南省永州市“09·21”楼房坍塌事故

案例六:黑龙江省大庆市“08·06”围墙倒塌事故

案例七:山东省文登市“06·06”景观桥坍塌事故

案例八:北京市海淀区“02·21”临建房屋坍塌事故

案例九:云南省景谷县“02·21”房屋倒塌事故

案例十:重庆市南岸区“01·17”边坡坍塌事故

案例十一:湖北省襄樊市“01·16”沟槽坍塌事故

案例十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01·04”基坑坍塌事故

案例十三:甘肃省定西市“07·04”化粪池坍塌事故

案例一:湖南省凤凰县“08.1 3”大桥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07年8月13日,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堤溪沱江大桥全长328.45 m,桥面宽13 m,桥墩高33 m,设39/6纵坡,桥型为4孔65 m跨径等截面悬链线空腹式无铰拱桥,且为连拱石桥。

2007年8月13日,堤溪沱江大桥施工现场7支施工队、15名施工人员正在进行1~3号孔主拱圈支架拆除和桥面砌石、填平等作业。施工过程中,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1号孔拱圈受力较大的多个断面逐渐接近和达到极限强度,出现开裂、掉渣,接着掉下石块。最先达到完全破坏状态的O号桥台侧2号腹拱下方的主拱断面裂缝不断张大下沉,下沉量最大的断面右侧拱段(1号墩侧)带着2号横墙向O 号台侧倾倒,通过2号腹拱挤压1号腹拱,因1号腹拱为三铰拱,承受挤压能力最低而迅速破坏下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向O号台方向坍塌,坍塌过程持续了大约30s。

安全生产培训会议纪要

安全生产培训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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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会议纪要

为提升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圆满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

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标,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提升员工的

自我保护意识,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各在建工程必然依据各自施工现场

的实质状况,增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详细以下:

我国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工作应该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

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目标,增强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体责任,成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员工参加、政府看守、行业自律和社会

监察的系统。

①在作业过程中,应该严格恪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

规程,遵照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备用品 ;

②应该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员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

识,提升安全生产技术,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

③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余不安全因素,应该立刻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或则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 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实时予以办理。

安全术语

(1)安全生产:除去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峻素,保证生产顺利进

行。

(2)实质安全:经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自己拥有安全

性,即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状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

(3)安全管理:是为了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改良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实现劳逸联合,增强安全生产,使劳动者安全顺利地进行生产所采纳的一系列法制举措。

(4)事故:职业活动过程中发买卖外的突发性事件总称,平时会使正

常活动中止,造成人员伤亡或财富损失。

(5)事故隐患:引致使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五个不同案例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五个不同案例

案例一: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07年4月27日,青海省西宁市银鹰金融保安护卫有限公司基地边坡支护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O万元。

该工程拟建场地北侧为东西走向的自然山体,坡体高12~15m,长145m,自然边坡坡度1:0.5~1:0.7。边坡工程9 m以上部分设计为土钉喷锚支护,9m以下部分为毛石挡土墙,总面积为2000m2。其中毛石挡土墙部分于2007年3月2 1日由施工单位分包给私人劳务队(无法人资格和施工资质)进行施工。

4月27日上午,劳务队5名施工人员人工开挖北侧山体边坡东侧5 m X l m X 1.2 m毛石挡土墙基槽。下午16时左右,自然地面上方5 m处坡面突然坍塌,除在基槽东端作业的1人逃离之外,其余4人被坍塌土体掩埋。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项目经理、现场监理工程师等责任人分别受到撤职、吊销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受到资质降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二、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施工地段地质条件复杂,经过调查,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河谷区与丘陵区交接处,北侧为黄土覆盖的丘陵区,南侧为河谷地2级及3级基座阶地。上部土层为黄土层及红色泥岩夹变质砂砾,下部为黄土层黏土。局部有地下水渗透,导致地基不稳。

(2)施工单位在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情况下,盲目施工,也没有根据现场的地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违反了自上而下分层修坡、分层施工工艺流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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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工程坍塌事故案例

第一章工程坍塌事故案例

案例一:湖南省凤凰县“08·13”大桥坍塌事故

案例二:安徽省合肥市“05·30”沟槽坍塌事故

案例三: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

案例四:北京市海淀区“03·28”地铁坍塌事故

案例五:湖南省永州市“09·21”楼房坍塌事故

案例六:黑龙江省大庆市“08·06”围墙倒塌事故

案例七:山东省文登市“06·06”景观桥坍塌事故

案例八:北京市海淀区“02·21”临建房屋坍塌事故

案例九:云南省景谷县“02·21”房屋倒塌事故

案例十:重庆市南岸区“01·17”边坡坍塌事故

案例十一:湖北省襄樊市“01·16”沟槽坍塌事故

案例十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01·04”基坑坍塌事故

案例十三:甘肃省定西市“07·04”化粪池坍塌事故

案例一:湖南省凤凰县“08.1 3”大桥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07年8月13日,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堤溪沱江大桥全长328.45 m,桥面宽13 m,桥墩高33 m,设39/6纵坡,桥型为4孔65 m跨径等截面悬链线空腹式无铰拱桥,且为连拱石桥。

2007年8月13日,堤溪沱江大桥施工现场7支施工队、15名施工人员正在进行1~3号孔主拱圈支架拆除和桥面砌石、填平等作业。施工过程中,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1号孔拱圈受力较大的多个断面逐渐接近和达到极限强度,出现开裂、掉渣,接着掉下石块。最先达到完全破坏状态的O号桥台侧2号腹拱下方的主拱断面裂缝不断张大下沉,下沉量最大的断面右侧拱段(1号墩侧)带着2号横墙向O 号台侧倾倒,通过2号腹拱挤压1号腹拱,因1号腹拱为三铰拱,承受挤压能力最低而迅速破坏下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向O号台方向坍塌,坍塌过程持续了大约30s。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一: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07年4月27日,青海省西宁市银鹰金融保安护卫有限公司基地边坡支护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O万元。

该工程拟建场地北侧为东西走向的自然山体,坡体高12~15m,长145m,自然边坡坡度1:0.5~1:0.7。边坡工程9 m以上部分设计为土钉喷锚支护,9m以下部分为毛石挡土墙,总面积为2000m2。其中毛石挡土墙部分于2007年3月2 1日由施工单位分包给私人劳务队(无法人资格和施工资质)进行施工。

4月27日上午,劳务队5名施工人员人工开挖北侧山体边坡东侧5 m X l m X 1.2 m毛石挡土墙基槽。下午16时左右,自然地面上方5 m处坡面突然坍塌,除在基槽东端作业的1人逃离之外,其余4人被坍塌土体掩埋。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项目经理、现场监理工程师等责任人分别受到撤职、吊销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受到资质降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二、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施工地段地质条件复杂,经过调查,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河谷区与丘陵区交接处,北侧为黄土覆盖的丘陵区,南侧为河谷地2级及3级基座阶地。上部土层为黄土层及红色泥岩夹变质砂砾,下部为黄土层黏土。局部有地下水渗透,导致地基不稳。

(2)施工单位在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情况下,盲目施工,也没有根据现场的

地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违反了自上而下分层修坡、分层施工工艺流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安全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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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湖南省凤凰县“08.13”大桥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07年8月13日,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堤溪沱江大桥全长328.45m,桥面宽13m,桥墩高33m,设39/6纵坡,桥型为4孔65m跨径等截面悬链线空腹式无铰拱桥,且为连拱石桥。

2007年8月13日,堤溪沱江大桥施工现场7支施工队、15名施工人员正在进行1~3号孔主拱圈支架拆除和桥面砌石、填平等作业。施工过程中,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1号孔拱圈受力较大的多个断面逐渐接近和达到极限强度,出现开裂、掉渣,接着掉下石块。最先达到完全破坏状态的O号桥台侧2号腹拱下方的主拱断面裂缝不断张大下沉,下沉量最大的断面右侧拱段(1号墩侧)带着2号横墙向O号台侧倾倒,通过2号腹拱挤压1号腹拱,因1号腹拱为三铰拱,承受挤压能力最低而迅速破坏下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向O号台方向坍塌,坍塌过程持续了大约30。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建设单位工程部长、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标段承包人等24名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董事长、建设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总工程师等33名责任人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受到罚款、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工程监理证书等行政处罚;责成湖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图1湖南省凤凰县“O8·13”大桥坍塌事故现场(一)

图2湖南省凤凰县“O8·13”大桥坍塌事故现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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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07年4月27日,青海省西宁市银鹰金融保安护卫有限公司基地边坡支护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O万元。

该工程拟建场地北侧为东西走向的自然山体,坡体高12~15m,长145m,自然边坡坡度1:0.5~1:0.7。边坡工程9 m以上部分设计为土钉喷锚支护,9m以下部分为毛石挡土墙,总面积为2000m2。其中毛石挡土墙部分于2007年3月2 1日由施工单位分包给私人劳务队(无法人资格和施工资质)进行施工。

4月27日上午,劳务队5名施工人员人工开挖北侧山体边坡东侧5 m X l m X 1.2 m毛石挡土墙基槽。下午16时左右,自然地面上方5 m处坡面突然坍塌,除在基槽东端作业的1人逃离之外,其余4人被坍塌土体掩埋。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项目经理、现场监理工程师等责任人分别受到撤职、吊销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受到资质降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

罚。

二、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施工地段地质条件复杂,经过调查,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河谷区与丘陵区交接处,北侧为黄土覆盖的丘陵区,南侧为河谷地2级及3级基座阶地。上部土层为黄土层及红色泥岩夹变质砂砾,下部为黄土层黏土。局部有地下水渗透,导致地基不稳。

(2)施工单位在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情况下,盲目施工,也没有根据现场的地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违反了自上而下分层修坡、分层施工工艺流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间接原因

(1)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未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且在未办理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开工建设。

(2)施工单位委派不具备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人员负责该工程的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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