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进一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进一步深化创建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城市工作方案》的通

【法规类别】法律宣传教育
【发文字号】襄办发[2012]23号
【发布部门】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4.13
【实施日期】2012.04.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进一步深化创建全国法
治建设先进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襄办发[2012]23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襄阳市进一步深化创建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13日襄阳市进一步深化创建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城市工作方案
2010年4月,市委、市政府根据《法治湖北建设纲要》的总体部署,出台了我市法治城市建设的有关文件。

经过两年的努力,我市法治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今年底全国、全省将进行法治建设先进城市和法治县(市)区评选,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了今年全市社会管理暨政法工作“1+3”的工作目标,决定在全市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城市创建工作,为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

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创建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城市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考核标准,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推进各领域的依法治理,全面提高市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水平,为把襄阳早日建成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良的发展环境。

到2012年底,实现下列创建目标:
(一)襄阳市达到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城市考评标准。

努力实现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平正义、法律服务质优、法律保障有力、监督体系健全、城市基本实现法治化管理的目标。

(二)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创建活动,60%的县(市)区达到全国、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考评标准。

(三)70%以上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达到法治
单位创建考评标准。

二、争创措施
(一)高标准定位,科学制定五年全市法治建设规划。

积极争取武汉大学、省法学会、省依法治省办支持,委托武汉大学法学院组成专家课题组,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全国先进、全省一流的目标定位,拟定襄阳法治城市建设实施意见,通过民主科学决策程序,上升为市委、市政府战略决策。

通过层层动员和强力推进,使法治成为支持襄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强大优势和发展动力。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力争我市成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单位。

(二)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法治城市创建考评标准分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经济法治建设、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社会安定和谐、法治监督机制、组织保障、民意调查、平时考核等12类目标,共165个考核项目,总分1000分。

得分900分以上为优秀,800分为合格。

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考核标准逐条进行了责任分解,并组成督导组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将创建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做到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时限,圆满完成争创工作。

同时,要确保不发生考评办法中7类不予申报评选即“一票否决”的情形。

(三)深入宣传发动,大造舆论声势。

各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