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签 名:
年月日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分项 (或系统/子系统) 所在的施工部位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GD-C5-712124
366
建筑节能/电气动力节能/照明节能
检验批容量 看制作室照明 36套
检验批编号
GD-C5-712124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施工依据文件名称及编号
定 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时应对照度
4 和功率密度值进行现场检测并记 第10.2.4条
录,其结果应符合
最小/实际 抽样数量 全 / 36
/
全 / 36 全 / 36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
试验合格,试验编号**
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线接线端
1
子安装质量要求,(对连接紧固 螺栓的拧紧力矩进行现场检测,
第10.3.1条
4
/wk.baidu.com
4
一 其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般
项 目
2
交流单芯(或分相后的每相)电 缆敷设要求
第10.3.2条
全
/
36
三相照明配电干线各相负荷分配 3 平衡的要求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 第10.3.3条 全 / 36
定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 综合结果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
1
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 进场验收
第12.2.1条
主2 控 项 目3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的截面和 每芯导体电阻值复验
低压配电电源的百度文库量检测
第12.2.2条 第12.2.3条
4 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第12.2.4条
1
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 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制作质量
一
般 项
2
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 敷设方式
目
3
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 分配
第12.3.1条 第12.3.2条 第12.3.3条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 GB 50411-2007
100009
工程名称
工程1
分部工程名称
建筑节能
验收部位
新验收部位9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GB50411-2007 分项工程 名称
专业工长
配电与照明节能
验收 部位
项目 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 经理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施工 班组长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质量证明文件、资料
照明光源、
1
灯具及 附属装置
各种灯具的效率允许值 镇流器能效限定值
第12.2.1条
照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值
主
电缆、电线截面
2 低压配电系统
控
电线每芯导体最大电阻值
项
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目
3
低压配电系统 调试、检测
公共电网谐波电压限值 谐波电流允许值
第12.3.1条 第12.3.2条
第12.3.3条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Fra Baidu bibliotek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三相电压不平衡允许值
照度 4 照明系统
功率密度值
第12.2.2条 第12.2.3条 第12.2.4条
(配电节能)配电与照明节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配电与照明节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注:本表内容的填写需依据《现场验收检验批检查原始记录》。本检验批质量验收的规范依据见本页背面。
填写说明
一、填写依据
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二、检验批划分
可按设计系统、区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
三、GB50411-2007规范摘要
主控项目
12.2.1 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1 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表12.2.1-1的规定。
表12.2.1-1 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允许值
2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应不小于表12.2.1-2的规定。
表12.2.1-2 镇流器能效定值
3 照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值应符合表12.2.1-3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检查数量:全数核查。
12.2.2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表12.2.2的规定。
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送检,验收时核查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12.2.3 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其中:
(照明节能)配电与照明节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配电与照明节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注:本表内容的填写需依据《现场验收检验批检查原始记录》。本检验批质量验收的规范依据见本页背面。
填写说明
一、填写依据
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二、检验批划分
可按设计系统、区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
三、GB50411-2007规范摘要
主控项目
12.2.1 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1 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表12.2.1-1的规定。
表12.2.1-1 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允许值
2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应不小于表12.2.1-2的规定。
表12.2.1-2 镇流器能效定值
3 照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值应符合表12.2.1-3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检查数量:全数核查。
12.2.2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表12.2.2的规定。
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送检,验收时核查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12.2.3 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其中: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配电与照明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GB50411-2007)表B.0.2编号:10□□□□
配电与照明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GB50411-2007)表B.0.2编号:10□□□□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项
目 4 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 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一
接线端子用螺旋搭接连接时,应 采用力矩扳手拧紧,制作应符合 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有关规定。 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 2 缆宜品字型(三叶型)敷设,且 不得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分 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 3 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 负荷不宜小于平均值的85%。
沈表 JN.12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标准及编号 项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见证检测报告 目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合格 率%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专业工长
主
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 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 1 收时应对技术性能进行核查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 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 *2 控 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 见证取样送检。 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 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 3 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
般
项
目
施工单位检查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定结果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 主
第1Baidu Nhomakorabea.2.1条
/
2 控
第10.2.2条
/
项 3 目 4
第10.2.3条
/
第10.2.4条
/
1 一 般 项 2 目 3
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线接线端子安 装质量要求,(对连接紧固螺栓的拧 第10.3.1条 紧力矩进行现场检测,其结果应符合 有关标准的规定) 交流单芯(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敷 第10.3.2条 设要求 三相照明配电干线各相负荷分配平衡 第10.3.3条 的要求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0 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依据 验收项目 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进场验收,对 质量证明文件和技术资料进行核查及 对实物检查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 定;并形成验收、核查记录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的进 场验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 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电阻值符合有 关标准规定 低压配电系统完工后调试应合格;并 对供电电压偏差、公共电网谐波电压 及电流、三相电压不平衡度等电源质 量的项目作现场检测,其结果应符合 有关标准规定 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时应对照度和功 率密度值进行现场检测并记录,其结 果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验收依据 设计要求 最小/实际 及规范规定 抽样数量 分项工程名称 检验批容量 检验批编号 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DBJ 15—65—2009) 检查记录 检查 结果 0 1
GD-C5-712123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001
1/
2/
3
/
4/
1/2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年 月 日
主控项目一
般
项目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
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三相照明配电干线各相负荷分配平衡的要求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10.3.3条
专业工长:
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线接线端子安装质量要求,(对连接紧固螺栓的拧紧力矩进行现场检测,其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第10.3.1条
交流单芯(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敷设要求
第10.3.2条
低压配电系统完工后调试应合格;并对供电电压偏差、公共电网谐波电压及电流、三相电压不平衡度等电源质量的项目作现场检测,其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第10.2.3条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时应对照度和功率密度值进行现场检测并记录,其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10.2.4条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进场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和技术资料进行核查及对实物检查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形成验收、核查记录第10.2.1条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的进场验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电阻值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第10.2.2条施工依据
建筑节能施工方案
验收依据《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 15—65
—2009验收项目
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最小/实际抽样数量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
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检验批部位
1
施工单位广东电白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吴全科
检验批容量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商住楼(和平碧桂园二标段)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建筑节能-电气动力节能分项工程名称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分项质量验收记录
第10.2.2条
关标准规定
项
低压配电系统完工后调试应合格;并
对供电电压偏差、公共电网谐波电压
3 及电流、三相电压不平衡度等电源质 第10.2.3条
目
量的项目作现场检测,其结果应符合 有关标准规定
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时应对照度和功 4 率密度值进行现场检测并记录,其结 第10.2.4条
果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BJ15—65—2009)的检查项目
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进场验收,对
1 质量证明文件和技术资料进行核查及 第10.2.1条
对实物检查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
主
定;并形成验收、核查记录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的进
控
2
场验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 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电阻值符合有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分项质量验收记录
DBJ15—65—2009
GD3120504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所属子分部(系统)工程名称 /分项(子系统)工程名称
相关的验收部位 (层、区、段、房、室)
总承包施工单位
专业承包安装单位
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含企业的 工艺规程、工法等)名称及编号
相关施工图名称及其图号
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线接线端子安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20
一般项目
1、第 12.3.1 条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采用力矩扳手拧紧,制作应符合《建筑 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标准中的规定。检验方法:使用力矩扳手检测螺栓压紧力矩值。检查数量:母线按 检验批抽查 10%,电缆 T 接抽查 10%,电缆、电线抽查 l%,且不少于 l 处。
T接
2 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 第 12.3.2 条
宜品字型敷设 一 般 3 电缆、电线芯连接时应符合要求 第 12.3.3 条
项
目
4 通电时,各项负荷分配平衡包括电 第 12.3.4 条
压、电流和功率
5 照明配电箱内的线路编号标志套
管,回路接线相序和位置符合设计 第 12.3.5 条
要求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结果
2
2
3
30*λ
注:λ 是电路功率因数
5
10
7
7
9
5
11≤n≤39(仅有奇次谐波)
3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查验复验报告。检查数量:现场全数核
查,同批量、同规格型号 100 套以上抽检 l%,不足 l00 套抽检不少于 l 套进行复验。
2、第 12.2.2 条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 取样复验。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电缆的导体》GB/T 3956 的规定。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送检,验收时查验复验报告。
配电与照明节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已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3
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
第条
已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
4
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第条
已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一般项目
1
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采用力矩扳手拧紧,制作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结果
主控项目
1
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条
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齐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2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建筑节能(电气动力节能)
分项工程名称
配电与照明节能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检验批容量
分包单位
/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
检验批部位
施工依据
GB50411-2007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