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2014——2015变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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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第四章: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范围,2015年教材据此对“增值税”、“营业税”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调整。此外,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7月1日起决定兼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2015年教材据此对“增值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2) 第六章:自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改为按照比例税率从价征收资源税,2015年教材据此对“资源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具体章节变化
第一章
2014年教材对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和“地域管辖”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2015年教材对本章内容未进行重点调整。
第二章
2013年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其主要变化是:
(1)新增了“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2)新增了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2014年教材对“劳务派遣”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2015年教材对本章内容未进行重大调整。
第三章
2013年教材的主要变化是:
(1)新增了第四节“预付卡”;
(2)对“银行卡的收费标准”进行了重大调整。
2014年、2015年教材对本章内容未进行重大调整。需要说明的是,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教材内容,本书对“票据法律制度”的讲解顺序与2015年教材并不一致。
第四章
2013年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其只要变化是:
(1)新增了第一节“增值税法律制度”;
(2)新增了第二节“消费税法律制度”;
(3)新增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法律制度”。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业也纳入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2014年教材据此对“增值税”、“营业税”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范围,2015年教材据此对“增值税”、“营业税”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此外,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7月1日起,决定兼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2015年教材据此对“增值税”的相关
内容进行了调整。
第五章
2013年教材新增了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2014年教材、2015年教材对本章内容未进行调整。
第六章
2013年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其主要变化是:
(1)新增了“关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和船舶吨税”五个税种。
(2)对“车船税、资源税”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2014年教材对本章内容未进行重大调整。
自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改为按照比例税率从价征收资源税。2015年教材据此对“资源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需要说明的是:
(1)“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内容本书已经在第四章讲述;
(2)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掌握教材内容,本章讲述的顺序和2015年教材并不一致,希望考生理解。
第七章
2013年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其主要变化是:
(1)对“发票管理”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2)对“税务行政复议”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2014年教材、2015年教材对本章内容未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