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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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为预防、控制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本方案所称重点职业病,为省卫计委方案指定的10种重点职业病,包括接触煤尘(煤矽尘)、矽尘、石棉、苯、铅、噪声、布X氏菌等、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和铸造尘等10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的煤工尘肺、矽肺、石棉肺及石棉所致肺癌和间皮瘤、苯中毒及苯所致白血病、铅中毒、噪声聋、布X氏菌病、电焊工尘肺、锰及其化合物中毒和铸工尘肺。

一、监测目的

(1)通过收集与本方案重点职业病相关的信息,研究分析我县重点职业病(包括疑似病例)的发病特点、变化趋势和规律,为国家制定职业病防治策略提供技术依据。

(2)跟踪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实施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为制订修订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提供合理性建议。

二、监测范围

在全县县直及8个乡镇全面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1)全县监测工作在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和指导下开展。

(2)原则上监测点重点职业病均应纳入监测范围。监测对象为辖区内接触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劳动者。

三、监测内容与方法

(1)监测内容

1.1辖区内重点职业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包括接触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当年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人数、疑似职业病人数及职业禁忌证检出人数等。

1.2辖区内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信息

结合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工作,了解辖区内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的相关信息,如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类别、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数、外包工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检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等信息。

1.3辖区内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情况

包括企业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的职业病(含重点职业病)人数、依法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数。

1.4辖区内职业病报告情况

依托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系统,对辖区当年报告的职业病发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2)监测方法

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联系和收集重点职业病相关数据,数据起止时间为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疾控中心应在X年11月30日前完成工作并将数据资料报送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相关

表格见X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院编制《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手册(X年)》中“第一部分各类报表”中表格及“第二部分监测评估报告编写指南”中样表和格式。

监测工作应与统计相关监管部门提供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检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信息相结合。

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收集,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情况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集。

(3)数据处理和报告撰写

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搜集并汇总辖区重点职业病监测相关资料、按时完成重点职业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按照要求向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资料。

(4)质量控制

及时参加由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全市重点职业病防治

项目工作方案培训。按照本方案时间节点报送资料,保证获得数据的统一性、完整性和规范化。

四、项目管理要求

(1)组织实施

X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所监测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进度与质量,在时间节点报送纸质报告卡、电子版材料,并完成重点职业病监测网络上数据填报。

(2)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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