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风险情况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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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对担保公司将合作调查报告

银行对担保公司将合作调查报告

银行对担保公司将合作调查报告篇一:关于融资担保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融资担保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融资担保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为充分发挥担保业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的业务合作,切实改善我市金融生态环境,优化信贷结构和资源配置,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对全市融资担保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针对银保、保企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融资担保业发展基本情况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把如何化解企业融资难题,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摆在重要位置,大力发展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工作推进力度,有效的促进了全市融资担保服务体系的快速发展。

(一)融资担保机构发展迅速。

近年来,我市先后注册成立了5家担保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2807万元,分别是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天健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807万元)、招远山玲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烟台宝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和招远市万佳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要为建筑行业提供工程质量担保)。

其中有两家为政策性担保公司,分别是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和天健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870万元,政策性担保资金达到5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二)担保机构业务稳健发展。

目前,我市已有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烟台银行三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了担保公司。

农村信用社为法人单位,政策比较灵活也相对宽松,与担保公司开展合作时间比较早,担保业务也比较多。

XX年,分别与山东天健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招远市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烟台市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共累计发放担保贷款14笔5982万元,今年一季度,共累计发放8笔3469万元;烟台银行上级行给予支行300万元授权,授权范围内支行可以灵活给予企业及时的信贷支持,目前已准入了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和天健投资担保公司两家担保机构,授信担保额度均为1个亿,一季度,与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合作一笔业务,另有4笔业务正在协商办理中;建设银行已准入天健投资担保公司。

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模式剖析

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模式剖析

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模式剖析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担保公司在金融行业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与此同时,与银行之间的合作也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模式。

本文将对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模式进行剖析,探讨其运作方式以及各自的优势与风险。

一、合作模式概述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模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担保公司向银行提供担保服务,以增加借款人的信用度;另一种是银行提供资金支持给担保公司,从而拓宽其业务范围。

这两种模式在实践中经常交替出现,形成一种相互依存、利益共享的合作关系。

二、担保公司向银行提供担保服务1. 信用担保担保公司可以通过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评估,为其提供相应的信用担保,以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

这种合作模式可以有效提高借款人的借贷成功率,并使银行在风险控制方面更有把握。

2. 抵押担保除了信用担保,担保公司还可以提供抵押物的担保服务。

担保公司可以对借款人的抵押物进行评估,确保其价值足以弥补贷款不良的损失。

这对于银行而言,降低了贷款的风险,提供了更多的借贷机会。

三、银行对担保公司的支持1. 资金支持银行可以向担保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其扩大业务规模。

担保公司通常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承担担保责任,而银行可以通过向其提供贷款或信贷额度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这种支持模式可以加强担保公司的实力,提高其业务水平。

2. 业务合作银行与担保公司之间除了资金支持外,还可以进行更深入的业务合作。

比如,银行可以将担保公司介绍给其客户,以提高客户的借款成功率。

同时,担保公司也可以利用银行的网络资源,将其担保服务推广给更多的借款人。

四、合作模式的优势与风险1. 优势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模式具有相互依存的特点。

担保公司通过提供担保服务,帮助银行降低贷款风险,提高借款人的借贷成功率;而银行通过支持担保公司,可以扩大业务范围,提高市场竞争力。

2. 风险在合作模式中,担保公司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一旦借款人出现违约情况,担保公司将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现状及建议

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现状及建议

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的现状及建议一、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现状分析银行在与担保机构合作时风险成本较大,这是现实合作环境下突出的症结所在。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的信用管理体系仍很不健全,中小企业提供虚假财务信息,逃废银行债务现象比较普遍。

由于没有严格的失信惩罚机制,银行对势单力薄的中小企业缺乏信心,普遍惜贷。

担保机构的介入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的信贷风险,但其自身的诚信如何,银行并未有确定的把握,直接影响了彼此协作关系的建立。

二、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尽管我国在出台了《担保法》,但其没有专门为担保机构的设立、审批、业务运作、与银行的合作方式、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等进行详细明确的规定,无法适应担保业务的开展需要。

由于无法可依,银行在与担保机构的合作过程中缺乏主动性与安全感,更没有行之有效的合作方式作为指导,导致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缺乏相互制约、共同促进的发展基础。

三、缺乏相应的监管机构。

自1993年中国最早的专业担保机构中投保公司成立至今,全国已成立了上千家担保机构,但与银行有银监会,保险公司有保监会,证券公司有证监会相比,担保机构一直没有信用担保监督管理委员会之类的机构出现。

鉴于此,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出现了混乱和不平等的情况。

四、担保机构自身存在的问题。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资金来源分散,规模较小,1000万元注册资金的担保公司比比皆是。

政府大都是一次性出资,缺乏补偿机制,且内部管理不规范,人员素质偏低,加之收益与风险倒挂,担保机构一旦发生代偿将遭遇倒闭的危险。

因此,尽管担保机构的发展迅速,但难以产生规模效益,也就无法得到银行的信任。

五、银行自身的体制局限。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贷款业务方面均偏向于大企业,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则因成本高、风险高、收益低而不愿涉足。

担保机构的出现目的是扶持这些缺乏资金、信用及抵押品的中小企业,提升他们的信用等级,缓解银行的信贷风险,促进金融资本的合理配置。

担保行业检查情况汇报

担保行业检查情况汇报

担保行业检查情况汇报
近期,我们对担保行业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以了解行业发展的现状和存
在的问题,现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首先,我们对担保行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通过对行业的发展历程、规模、结构、经营模式、服务对象等方面的调查,我们了解到担保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融资担保服务,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同时,也发现了行业存在的问题,如部分担保公司存在资金链紧张、风险管控不到位、违规担保等现象。

其次,我们对担保行业的风险管控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我们发现,部分担
保公司在风险管控方面存在着不足,未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导致了一些违约事件的发生。

同时,一些担保公司存在着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此外,我们还对担保行业的监管情况进行了调查。

我们发现,监管部门在加强
对担保行业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监管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够有力等问题。

部分担保公司存在着违规担保、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监管部门需要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提出了以下改进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对担保公司的风险
评估和监测,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二是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担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和检查;三是加强对担保行业的监管力度,依法打击违规担保、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综上所述,担保行业在发展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加强监测和分析,提出更多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最新经典-银行关于担保圈风险问题的调研报告

最新经典-银行关于担保圈风险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担保圈风险问题的调研报告
XXXXX 支行
近年来宏观经济下行,企业债务危机频发,担保圈、担 保链风险传染扩散,对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金融业稳健 运行构成了较大威胁。如何有效化解担保圈风险,对保证社 会稳定,对维护银企政等合法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 文拟从维护银行合法权益的立场,对担保圈风险成因及如何 化解风险进行一些思考。
一、问题的提出 担保圈风险,简单而言就是多家企业形成一个相互的担 保体系,以减少各自经营风险,并更大程度获取收益的一种 形式。然而,随着近年来外部经济下行和信贷风险控制压力 并存,金融不稳现象增多,特别是以互保、连保等为主要形 式的担保圈贷款风险对银行带来了极大威胁,进一步加重了 信贷经营管理的难度和复杂度。 二、问题的成因 担保圈是企业之间采取的一种“荣辱共担”的互保行为, 使多家企业成为了“一根绳上的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 损。担保圈内涉及企业众多,保证关系错综复杂,其担保链 条往往涉及多家商业银行,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复杂隐蔽; 由于银企信息不对称,银行很难判断客户尤其是集团客户经 营与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增加了银行风险识别与监测的难 度。同时,企业间复杂的互保、连保、交叉担保关系往往导 致担保弱化、虚化,银行贷款实际上处于担保不足或无担保
险,维护区域金融生态稳定。同时,应进一步完善社会征信 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企业,发挥征信系统防范风险的作用。
对企业来说,要注重完善企业公司治理模式,加快转型 升级,强化财务约束,夯实风险防范基础。在发展过程中, 要保持战略眼光和清醒头脑,克服短期经营和投机行为,防 止盲目融资、投资,多头融资等问题,避免风险酝酿。已出 现风险企业应全力开展自救,主动“瘦身”,早日恢复财务 健康;同时要加强信息披露,积极配合风险处置,坚决杜绝 违法行为,避免出现道德风险。

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近年来,我国担保业快速发展,逐步形成了以融资性担保公司为主的担保体系,银行业与担保机构合作(以下简称“银担合作”)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之一。

但目前银担合作中存在着未建立有效的风险共担机制、缺乏信息共享机制、担保机构内部管理不到位等制约因素,业已影响了银担合作应有作用的充分有效发挥,应关注解决。

一、银担合作总体情况(一)合作日趋广泛和深入,以国有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与担保机构合作为主。

截至2011年9月末,12市与银行业机构合作的担保机构208家,注册资本183.21亿元,保证金余额32.25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52家、41.8亿元和8.26亿元,分别增长33.33%、29.56%和34.43%。

其中,主要与国有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其他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合作的担保机构分别为87、84和37家,分别占41.83%、40.38%和17.79%。

(二)担保贷款快速增长,担保机构代偿金额不断增加,代偿比率逐期上升。

2008年10月~2009年9月、2009年10月~2010年9月、2010年10月~2011年9月,12市担保机构担保新增贷款分别为33.49、52.35、69.66亿元,期均增长44.22%;担保机构担保新增贷款分别占同期合作银行全部新增贷款额的2.12%、3.19%、4.74%,期间上升2.62个百分点。

2009年10月~2010年9月、2010年10月~2011年9月,与银行业机构合作的担保机构代偿金额分别为3254.2和4349. 76万元,增长33.67%;2009、2010和2011年9月末,担保机构累计代偿金额分别占同期累计担保贷款额的0.07%、0.13%和0.16%,期间上升0.09个百分点。

二、影响银担合作的主要因素(一)银行与担保机构未建立风险共担机制。

目前的银担合作中,担保机构在贷款出现风险后承担100%的代偿责任,汇集了中小企业经营、信用风险,以及银行转嫁的信贷等多种风险,而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处于2~3%较低水平,无法覆盖其承担的风险。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分析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分析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分析融资性担保公司作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世界性难题的利器,在重振经济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根据2010年3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联合发布《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等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显然,融资性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只有与银行合作才能够正常开展业务,与银行合作关系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担保公司的生存与发展。

1、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流程一般的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流程为:有贷款需求的客户与担保公司联系,提出担保申请。

担保公司指派业务组对客户进行一系列调查,由客户经理立项并出初审报告报评审会,评审会委员综合评议该项目是否可做。

评审会评议项目通过的话,担保公司报合作银行。

银行根据自身的一套调查程序对该项目进行信用评级,如果银行同意,那么担保公司、客户、银行签订一系列合同,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担保函,银行向客户发放贷款。

贷款到期客户没有还款,由担保公司代偿;如果银行不同意该项目,要么项目流产,要么担保公司选择另外的合作银行。

还有一种情况是,申请贷款的客户直接联系银行,银行对客户评级以后认为达不到直接从银行贷款的要求,银行会将客户推荐给担保公司。

客户通过与担保公司的合作从银行得到贷款。

通过银行推荐的客户,相比较而言资信水平较高,但是不排除资信水平低的可能性,因此担保公司对银行推荐的客户还要进行考察与分析。

2、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利弊分析2.1合作优势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在推动地方经济、降低信贷风险、促进相互发展、贯彻宏观调控等方面能够做出突出贡献。

第一,担保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能够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的风险防范

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的风险防范

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的风险防范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之一。

在解决此问题上,担保公司为企业和银行之间搭建了“桥梁”,一方面为小企业融资拓宽了渠道,同时也为银行的信贷资金的投放和降低信贷风险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随着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业务合作的逐渐深入,担保公司担保贷款以及担保公司行业管理的潜在风险随之出现,如何更好地发挥担保公司融资平台的作用,同时又降低担保贷款的风险,这是目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问题分析(一)担保公司自身及行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并未对担保公司的设立、行业监管作出明确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担保行业的准入门槛,造成许多担保公司存在注册资金虚拟、资金抽逃等现象。

同时,因存在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内部控制机制及财务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等问题,担保公司实际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强。

其一,担保公司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从事担保业务的人员缺乏对金融、法律、担保业务的相关知识和培训,风险识别能力及对企业经营情况的判断能力不足。

其二,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在业务办理中随意性强。

一是缺乏一套较为完整的,结合实际并不断完善的企业评估评价体系。

这个体系的主要功能是对企业财务状况、非财务状况、企业领导人能力及信用记录、反担保措施等方面作出评价并得出结论;二是缺乏严格的内控制度。

如应建立审、保、偿分离制度,即调查人员负责对申请担保企业的资信调查与评估,对资信调查和评估结果的准确性承担责任;审批人员负责担保项目的审批,对审核、审批结果负责;检查人员负责担保项目的后期监测、代偿、追偿,对监测、代偿失误、追偿不力负责等,不同岗位业务人员相互制约又责任分明。

对具体业务应实行双人复核、分级审批、专业决策等,避免内部人员操作失误或发生道德风险。

其三,反担保物价值较低或抵押手续不齐全,潜在操作风险大。

通过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几乎都是无法给金融机构提供有效抵押物的客户。

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模式的探讨

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模式的探讨

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模式的探讨在当前经济条件下,担保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合作关系对于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模式的重要性,并针对不同的合作方式进行分析和评估。

一、引言担保公司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之一,主要提供担保服务以减轻借款人的风险,从而增加银行的贷款额度和降低利率。

而银行作为融资渠道提供者,与担保公司之间的合作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机会。

因此,探讨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模式对于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至关重要。

二、合作模式之一:风险分担合作风险分担合作模式是担保公司与银行之间常见的合作方式之一。

在这种模式下,银行与担保公司共同承担贷款风险,通过将风险分散给担保公司,银行能够提供更多贷款额度和更低的利率。

同时,担保公司通过为银行提供担保服务,获得相应的费用收入,并且增加了自身的业务规模。

三、合作模式之二:信贷保险合作除了风险分担合作模式,担保公司与银行还可以通过信贷保险合作的方式进行合作。

在这种模式下,担保公司向银行提供信贷保险,保证借款人按时偿还贷款。

银行通过购买信贷保险,可以在借款人违约的情况下获得相应的赔付,从而降低了贷款风险。

同时,担保公司也通过向银行出售信贷保险来获取稳定的收入。

四、合作模式之三:信息共享合作信息共享合作是担保公司与银行之间密切合作的一种方式。

银行在放贷过程中需要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而担保公司作为专业的风险评估机构,可以为银行提供准确的信用评估报告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分析。

通过信息共享,银行可以更好地把握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减少不良贷款风险。

五、合作模式之四:产品创新合作在快速变化的金融市场中,担保公司与银行还可以通过产品创新合作来实现互利共赢。

双方可以共同开发新的融资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例如,可以结合担保服务和银行融资渠道来推出担保贷款产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便利的融资渠道。

这种合作模式通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优质资金与优质企业的有效对接。

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中的贷款担保风险三篇

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中的贷款担保风险三篇

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中的贷款担保风险三篇篇一:警惕与担保公司合作中的贷款担保风险摘要银监会负责人日前在公开场合表示,担保行业的规范整顿即将拉开序幕,这预示着一批不合规范的担保公司将被淘汰出局,这也说明担保行业存在诸多违规行为。

虽然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在某方面解决了银行贷款的风险问题,但如果控制不当也会导致银行风险问题频出。

如担保业内部暗藏不少黑幕,虽然监管部门早已制定了法规,但在逐利驱使下,很多担保公司依然“不务正业”,采用种种手段牟取暴利,这些易使把担保公司自身的风险转嫁到银行,另外,银行的自身和管理存在的问题也易导致风险的产生,如担保公司与银行勾结担保招摇撞骗等。

因此,商业银行有必要认清担保公司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对暴露的问题加以回避和整改,防范可能出现的贷款风险。

一、担保行业乱象丛生目前我国融资担保业处于初创期,行业内出现了较为极端的“异化”现象,担保行业存在着多数担保机构规模小、担保能力弱,部分担保机构经营不规范,信用度不高、一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薄弱,不能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等一系列问题。

同时还存在乱收费、与银行暗地勾结等黑幕,更有一批打着担保旗号的皮包公司四处行骗。

1、行业“异化”严重一些大型担保公司发展较为平稳,管理也较为规范;但也有些企业挂着担保公司的牌子却不做担保业务,许多担保公司热衷于高风险投资、高息借贷甚至非法集资。

部分担保公司为追逐利润,将注册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搞典当行和长期股权投资,或将主要的资源运用于委托贷款、投资等其他业务,严重影响了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降低了承担保证责任的能力。

2、担保费用坐地起价目前,担保公司的收费极不规范。

调查结果表明,汽车消费信贷担保收费项目多又杂,各种项目合起来近十项,包括担保费、贷后管理费、公证抵押上牌费、保证金、续保押金、家访费、上门服务费、资料费等;此外,还存在收费项目不一致、收费标准不统一的现象,如有的叫贷后管理费,有的叫保证金;即使收费名称一样,收费标准也相差甚远。

“1+1〉2”的效应对农行宁德分行与担保公司加强合作的调研

“1+1〉2”的效应对农行宁德分行与担保公司加强合作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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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政 金 融
担保责任 余额 、 对外 担保责任 余额控制在 适度 比例 之内; 三
代理等中间业务捆绑营销, 附加效益明显。 然而, 信用担保机构承保的贷款并不等于零风险。 目前

是要求担保公司注册资金必须作为担保保证金全数存入农
行, 实行 专户管理, 严格 担保公 司的 资金使用管理 。
工商户及自然人 向中国农业银行某县支行 申请贷款提供担
保。 在担保公司成立之初, ” 该行全面了解担保公司的业务
方 向和 运作 过 程, 效 防控 担 保 公司 因担保 业 务盲 目 大 有 扩 可能 导 致 的担保 风 险。 行 还参 与 担保 公司 对 相关 规章 的 该 制 订, 如 公司章 程 、 风险 防范 办 法 、 担保 业 务实 施 细则 》 担保 评审委 员会工作规 则》 与 担保 公司在 银企 合 、 。
有权足额从担保公司在农行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收, 担保
公司不得有异议; 担保公司的担保费收入要作为其主营业 务收入存入农行, 不能支取现金, 担保公司的利润除了按法
律规 定提取法 定公积 金外, 应按 比例提 取赔 付准备 金, 同时 约定税后 利润3 年不分 红, 以提高 担保 公司的抗 风险能力 。
些信用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与担保业
此外, 该行还与担保公司约定, 当担保 公司为债务人担 保的银行信用到期不能偿还时, 农行在债务人信用到期当日
务 的快 速发 展不相 适 应, 可能引发信贷 风险。 此, 对 我们提
出如下建 议 。
( ) 一 处理 好 银 行 与担 保 公 司、 借款 人 关 系。
成熟一 个、 理 一个 、 受 审批一 个。 中小 企业资 源丰富、 用 在 信 状 况 良好 的区域 , 该行 协 助组 建 上海 “ 东商 帮 ” 福 安 电 闽 、 机 电器 、 舶 产业 等 客户 担保 公司 , 船 实行 “ 一对 一”的担保 关系 , 即担保 公司只对 担 保 公司入 股 关联 企 业提 供 担保 ,

担保公司调查报告

担保公司调查报告

担保公司调查报告担保公司调查报告一、引言担保公司是一种金融机构,其主要业务是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以增加借款人的信用度,帮助其获得更多的贷款机会。

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变化,担保公司的角色和地位也在不断演变。

为了更好地了解担保公司的运营状况和风险控制能力,我们进行了一项担保公司调查,并撰写了本报告。

二、背景介绍担保公司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促进经济发展和风险分散的角色。

然而,由于涉及大量的资金和信用风险,担保公司的运营和管理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担保公司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

三、担保公司的业务模式担保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以增加其信用度。

具体而言,担保公司会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供相应的担保额度。

在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的情况下,担保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种业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贷款机构的风险,同时也为借款人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机会。

四、担保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担保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其风险控制能力至关重要。

一方面,担保公司需要对借款人进行全面的信用评估,以确保其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

另一方面,担保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通过调查和分析,我们发现大部分担保公司在风险控制方面表现出色,能够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挑战。

五、担保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担保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是衡量其综合实力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指标。

通过对担保公司的调查,我们发现市场上存在着激烈的竞争。

一方面,担保公司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和信用评估能力,以吸引更多的借款人和贷款机构。

另一方面,担保公司还需要积极开拓市场,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只有具备竞争力的担保公司才能在行业中立足。

六、担保公司的发展前景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创新,担保公司的发展前景仍然广阔。

一方面,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进步,担保公司可以借助新技术手段提升其风险控制和服务效率。

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推进,担保公司可以通过跨境业务拓展市场,实现更大的发展空间。

银行与担保公司间的合作风险及防范

银行与担保公司间的合作风险及防范
3 、 合 作 门槛提 高
的担保公 司, 应停 止开 展新 的融资性 担保业 务。
二、 县 域 担 保 机 构 经 营 发 展 概 况
合肥县域担保公 司的资金实力大 多较为薄弱 , 担保 资金 规
目 前 合肥县域担保机构主要 分为两种 类型 , 一类是 以财政
资金为主 组建的有政府背景 的担 保公司 , 另一类 主要是 以民间 资本入股组建 的担保公 司。自 2 0 1 0 年规范整顿之后 , 以政府 出 资成 立的融资 睦担保公司成 为担 保机构主 力军。截至 目前 , 县 域 内融 资性担 保公 司有 1 5 家, 从业人 员 1 6 2人 , 注册资本 金为
பைடு நூலகம்
5 0 % 以上 。 此外 , 担保品种单一 , 担保业 务创新 力度不够 , 承保贷 款短期流动 l 生 特征明显 , 担 保品种基 本上局限于 流动 资金 , 鲜
有项 目 、 技术改 造之 类的长期 贷款担保 , 不利于 充分 发挥其 融
资担 保服 务职 能 , 进而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
表 1 合 肥 县 域 融 资 性 担 保 公 司信 息
1 3 - 7 4 亿元, 总资产为 1 7 . 4 2 亿元 , 所有 者权益为 1 3 . 9 4 亿元 ( 见 表1 o其 经营状况 体现 在 : 一是担保机 构的期限 以短期担保 为 主, 截至 2 0 1 2 年7 月, 与县域金 融机 构合作的担保公 司的贷款 期限在一年及 以内的有 2 笔 ,金额为 3 5 万 元; 半年至一 年期 限的有 7 笔, 金额为 9 8 0 万元 ; 一年 担保机构 的服 务对象主要为区域 l 生中小 企业和 个人 , 以小 型生 产类 企业和私营销售类 等企业为主 。 三 是担 保服 务 隋况 : 累计担保 户数为 1 0 8 5 家, 累计担保金额 户, 金额为 3 1 2 1 3 5 万元 , 占比 8 8 . 8 % ; 为其他个人担保

担保公司调研报告范文

担保公司调研报告范文

担保公司调研报告范文一、调研背景。

咱都知道,在金融这个大江湖里,担保公司就像个神秘的侠客,有时候存在感超强,有时候又让人摸不着头脑。

为了搞清楚这担保公司到底是咋回事儿,咱就开启了这次调研之旅。

二、调研目的。

咱主要就是想知道担保公司都干些啥,怎么赚钱的,还有他们在经济这个大舞台上扮演啥角色。

毕竟,要是把金融体系比作一个大机器,担保公司可能就是那个不怎么起眼,但又不可或缺的小零件。

三、调研对象。

这次咱找了几家不同规模的担保公司,有那种在本地小有名气,就像街头巷尾大家都知道的小饭馆一样的小型担保公司;也有那种在全省甚至全国都有点影响力,像大商场似的大型担保公司。

四、调研方式。

1. 实地走访。

我就像个探险家一样,直接跑到这些担保公司的办公室去。

一进去,那感觉可不一样。

大的担保公司那办公室装修得可气派了,像个豪华宫殿,小的担保公司呢,虽然没那么豪华,但也透着一股温馨的小生意的感觉。

跟那些工作人员聊天,就跟唠家常似的,从他们那知道了不少内部消息。

2. 问卷调查。

设计了一些问题,就像给他们出考题一样。

不过这些问题都很接地气,比如“你们公司最喜欢给啥样的企业担保呀?”“要是企业还不上钱,你们咋办呢?”然后把这些问卷发给不同岗位的人,就等着他们交卷啦。

3. 案例分析。

找了几个担保公司参与的实际案例,就像破案一样,把这些案例里的前因后果、各种细节都扒拉出来。

看看担保公司在里面是怎么出招的,是怎么和银行、企业打交道的。

五、调研内容。

# (一)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

1. 融资性担保业务。

这可是担保公司的主业,就像饭店的招牌菜一样。

大部分担保公司都忙着给企业向银行贷款做担保呢。

比如说,有个小企业想从银行借100万来扩大生产,但是银行觉得这小企业有点风险,不太敢借。

这时候担保公司就出来了,拍拍胸脯对银行说:“这企业要是还不上钱,我来还!”当然啦,担保公司可不是傻大胆,他们会先对企业进行一番严格的“体检”,看看这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啥的。

关联担保风险排查报告(最终5篇)

关联担保风险排查报告(最终5篇)

关联担保风险排查报告(最终5篇)第一篇:关联担保风险排查报告**支行企业关联及互保情况风险排查报告南京管理部:我支行自接到《**综合部关于组织开展企业关联及互保情况风险排查的通知》后,支行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全行动员会议,贯彻通知精神、布置排查任务,由王行长牵头,胡行长主抓,支行各部门紧密分工、配合,立即围绕通知要求,并结合支行自身的信贷专项检查,迅速制定排查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风险排查,并实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将排查坚决落到实处,杜绝走过场。

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排查主要内容1、排查范围本次风险排查,支行以全行所有对公授信客户为目标,剔除政府平台、全抵押客户、优质客户及营销性客户后共形成85户排查对象,占此次所有应排查客户名录的90%,其中再筛选出21户企业由风险管理部派专人进行现场检查,风险管理部专人实地检查客户占比为25%。

2、排查方式本次排查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先由风险管理部对排查对象及其涉及企业逐户进行贷款卡查询,通过征信数据,掌握初步信息,对排查客户的关联关系类型进行初步分类,根据关联关系类别的不同有针对性的安排排查方案的定位和重点,制定检查底稿,要求客户经理围绕具体核查内容逐户进行双人现场检查,落实痕迹管理,并由经营部门一把手签字负总责,部分客户由风险管理部派1专人进行现场检查,约见公司高管,按照检查底稿所列问题并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有区别,有重点的询问与了解,尽量详实并如实记录。

涉及担保人较多的企业、担保圈比较大或对外担保绝对额比较的企业,不仅从借款人处了解实际情况,也实地到担保单位约见财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进行双向实地核实,尽量还原企业最真实最本色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担保情况。

目前所有排查对象的现场检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并完成全部检查底稿,二、整体风险状况及主要问题检查发现排查对象整体经营情况正常,虽然面临财务成本提高,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但订单相对饱满,经营风险相对可控。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开展合作风险提示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开展合作风险提示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开展合作风险提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5.29•【文号】银监办发[2006]145号•【施行日期】2006.05.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中“有关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应在一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规定”已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开展合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2月26日,实施日期:2009年2月26日)宣布不再适用*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银监会关于发布银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1月5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5日)废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开展合作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145号2006年5月29日)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近年来,一些担保企业经营状况令人担忧,某些省份能够正常经营的担保公司很少,且亏损面大,担保信用不足;有些担保企业注册成立后,由于存在抽逃、挪用资本金等违规经营现象,造成资本金不实或者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严重削弱了实际担保能力;一些担保机构涉嫌通过关联交易骗取银行贷款。

为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与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面临的风险,现进行如下风险提示: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法经营。

开展授信业务,应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

严格审查担保机构的资质,明确规定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应在一亿元人民币以上,且必须是实缴资本。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考核担保机构的经营状况和管理层的综合能力,特别是担保机构的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应比照借款人进行整体资信调查,防止因担保机构资本金不实、结构不合理或将资本金违规投入资本市场等对银行信贷资金造成风险。

担保公司防范金融风险调研问卷

担保公司防范金融风险调研问卷

担保公司防范金融风险调研问卷因人民银行开展担保公司防范金融风险调研,特设计了以下调查问卷,希望贵公司给予协助,谢谢!请于xx月xx日前反馈至银行。

邮箱地址:xxx担保公司名称:xxx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1、您认为下面影响我国担保机构风险的因素中哪些是重要因素(可多。

选):()。

(1)缺乏持续的资金投入,资金来源渠道狭窄。

(2)缺乏专业人才。

(3)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和风险识别技术。

(4)行政干预较大,经营独立性不强。

(5)违规经营、超范围经营现象普遍。

(6)银保合作中缺乏风险分担机制。

(7)担保业务收益较低。

(8)因被担保中小企业的信用、技术、道德及市场风险所导致担保机构损失的风险。

(9)因信息不对称,据导致的逆向选择风险。

(10)担保法律制度不健全。

(11)再担保、担保保险等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

(12)缺乏完善的社会信用体。

2、您认为信用评级机构收集的资料是否全面,能基本反映贵单位信用状况?()(1)全面。

(2)基本全面。

(3)有待补充。

(4)很不全面。

3、您认为信用评级机构是否履行了尽职调查的义务(访谈、走访合作银行及担保客户等)?()(1)履行。

(2)基本履行。

(3)有待改善。

(4)没有履行。

4、评级小组人员构成是否合理?()(1)是。

(2)否。

5、从业人员是否具备与信用评级相适应的专业知道和经验?()(1)是。

(2)否。

6、评级人员是否存在故意刁难企业、“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1)是。

(2)否。

7、是否按规范要求完成初评工作并及时反馈初评结果?()(1)是。

(2)否。

8、是否开展跟踪评级?()(1)是。

(2)否。

9、评级机构是否存在以级定价或以价定级的现象?()(1)是。

(2)否。

10、您认为评级机构给出的信用级别、信用分析报告是否客观反映贵单位信用状况?()(1)是。

(2)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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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ⅩⅩ市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风险情况的调查近期,银监会向各商业银行发布了《关于银行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开展合作风险的提示》,要求各商业银行在与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中加强风险控制,防范业务风险。

为此,ⅩⅩ银监分局组织人员对全市各商业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风险情况进行了调查,旨在促进银行对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识别和管理,以期达到银行与担保机构的良性互动和循环。

一、银行机构与担保公司合作的基本情况担保公司规模:截至ⅩⅩ年9月末,ⅩⅩ市共有48家已登记注册的担保公司。

除6家担保公司由企业或公司入股外,其余42家均由个人参股。

其中,46%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下,50%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至4000万元区间;注册资本10000万元和5000万元的各1家。

担保合作概况:目前与各商业银行建立担保合作关系的有28家担保公司。

担保贷款总额为124067万元,其中,中小企业贷款54954万元,个人消费贷款42615万元,汽车消费贷款26498万元。

保证金总额为17581万元。

贷款总额约为保证金总额的7倍。

注册资本与担保贷款金额基本呈正比例关系:注册资本10000万元的ⅩⅩ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贷款金额最高,达到42080万元;注册资本5000万元的ⅩⅩ市融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贷款金额为31814万元;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的2家担保公司担保贷款金额为13642万元;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12家担保公司担保贷款金额为26093万元;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的11家担保公司担保贷款金额为10438万元。

担保额度控制:各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品种主要有中小企业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和汽车贷款。

据调查,各行对中小企业贷款风险控制的担保额度为10%--25%的保证金比例或注册资本的5—10倍;个人消费贷款则以保证金的差额比例控制法或保证金的10倍来设定额度;汽车贷款一般以10%左右的保证金担保。

担保合作方式:对中小企业贷款,一般由担保公司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负连带保证责任。

被担保企业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在催收一定期限后由担保公司实施代偿;而对个人消费贷款,则由以置换为主的担保合作和以保证为主的担保合作两种方式,前者是在借款人的房产等抵押给银行的前提下,担保公司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承诺负担代偿责任和房屋置换职能;后者则是由担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缴纳一定的保证金额,借款人的房产等抵押给担保公司。

汽车贷款则一般是由担保公司签定保证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由汽车厂商或经销商承诺回购的方式。

《风险提示》出台后的反映:继银监会《关于银行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开展合作风险的提示》出台后,ⅩⅩ市各银行机构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有所停滞。

其中,徽商银行和交通银行在政策规定上已经调整,提高了担保公司合作的准入门槛,并对保证金的放大倍数予以缩减。

同时,担保公司为适应《风险提示》要求,也纷纷进行增资扩股。

已经有1家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扩股至10000万元,另有1家正在积极筹措资金中。

二、银行机构与担保公司合作的积极作用1、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通过担保公司的运作,使得一些中小企业,尤其是处于成长期需要扶持的小企业在急需周转资金,而自身条件又不能达到商业银行授信标准的情况下,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具备了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条件,从而满足了融资的需求,最大程度的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2、分散银行信用风险。

担保公司作为银行与企业融资对接的平台,其保证职能的发挥,提升了企业的社会信用度,缓释了严格责任追究下银行信贷管理人员的顾虑,最终分散了银行的信用风险,尽可能地构建出银行、企业、担保公司的三方共赢局面。

3、规避信贷资金流失。

担保公司目前承担的全部代偿、房产置换以及连带保证责任,为银行信贷资金流失提供了屏障作用。

一方面在借款人无法按期归还贷款时,防范了不良信贷资产的发生;另一方面在处置房产等抵押物上,担保公司充分利用行业优势,最大限度地追索银行资产,避免银行资金的流失。

4、提高核贷的专业化程度。

由于部分担保公司是由从事木业、房地产、电器或建筑等行业的公司参股组成的。

对于这些行业的熟悉了解程度远甚于银行的信贷管理人员。

因此,担保公司的介入和自身利益要求,提高了银行对企业进行贷款“三查“中的专业化程度,帮助银行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地决策信贷投向。

三、银行机构与担保公司合作存在的风险隐患1、缺乏规范的风险管控机制。

据调查,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作为一项新兴业务,除个别行有专门针对与担保公司合作的操作规定外,绝大部分银行都是在具体实践中逐步摸索,在评估准入、额度确定、风险控制以及授信后的管理等操作流程上缺乏规范的管控机制。

并且,商业银行现有的企业信用评级办法对特殊职能的担保公司不具备适用性。

因此,各商业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的风险管理基础薄弱,防范风险的能力和经验不足。

2、担保额度控制的科学性不强。

目前,各商业银行在控制担保机构的担保放大倍数没有严格的规定,唯一有章可循的是财政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担保机构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10%;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5倍,最高不得超过10倍”。

在实际操作中,各行一般以实收资本或保证金的5-10倍来控制担保额度,缺乏信用评级,定性分析和数据支持,在审核担保额度是否存在风险隐患等方面依据单一,科学性不强。

3、合作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

现有担保公司的高债经营模式,其担保受益人范围广泛,且投资渠道较多。

而银行虽然是担保机构的债权人,因缺乏对担保公司的有效控制手段,难以了解其财务和投融资的真实情况。

并且,由于银行间的同业竞争和信息封锁也使得银行对担保机构在各家银行的总担保情况无法准确及时地掌握。

合作双方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一旦担保公司出现经营性风险,容易波及影响其所担保的银行信贷资产,存在风险隐患。

4、对担保公司的监管缺位。

作为经营“信用”的“边缘金融”公司,目前既没有明确的监管规定,也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管。

在担保公司的市场准入、退出以及惩戒等方面机制不健全,其经营的“信用”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督和保障,发展前景不乐观。

易导致担保公司间的无序竞争和信用缺失,从而间接加大了银行的信贷资金风险。

5、风险补偿机制不到位。

财政部的有关文件要求,担保公司每年应按照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

但实际提取准备金的担保公司寥寥无几。

再担保和再保险机构也尚未建立。

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对担保公司保证的贷款,表面上看风险已完全转嫁给担保公司,实际上担保公司风险补偿机制的缺位以及担保放大功能的膨胀,使得这部分由担保公司保证的贷款存在隐性风险。

一旦发生一笔超过担保公司自有资金或保证金数额的不良贷款,易使得担保公司担保的其它贷款的有效保证悬空。

6、不良担保公司扰乱市场。

目前担保公司良莠不齐。

个别公司假借经营“信用”之名,不履行“担保”之实。

在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后,利用借款企业急需融通资金的机会,与企业私下交易,在借款企业所贷资金中扣除其所缴纳的保证金。

从而变相提高了借款人的融资成本,扰乱了金融市场和金融秩序。

并且,由于其运作的隐蔽性,银行不易发现,也无从监督和防范。

无形中也增加了信贷资金的风险性。

四、加强风险管理的建议和对策1、高度重视银监会风险提示,坚持依法经营。

各商业银行要高度重视银监会关于银行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开展合作风险的提示,充分认识当前银行与担保机构业务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风险,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的开展授信业务。

2、建立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制度,严格准入条件。

有针对性地设置适用于担保公司的信用评级制度,比照借款人的要求对其进行整体资信调查和审查。

注重评价分析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背景、担保资金规模、组织架构、经营财务状况和管理层人员的从业经验及综合能力等。

严格把握准入条件,选择公司治理良好、风险控制能力强、资本实力与其担保额度相适应的担保公司进行合作,控制与“以小搏大”的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从源头防范与担保公司的合作风险。

3、规范与担保公司合作的操作程序,加强内部管理。

制定与担保公司合作的贷款审批标准、操作程序、风险控制管理和尽职问责规定。

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运作,合理核定担保公司的保证额度,加大对担保贷款的内部稽核力度和授后监控。

要求担保公司及时提供报表,加强对其资产负债变化状况的分析,有效监控担保放大倍数,适时调整与担保公司的合作策略。

4、建立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风险统计监测制度,共享担保信息。

由银监部门牵头,各银行机构参与,建立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风险统计监测制度,对担保公司的基本信息,担保总额、余额和笔数,代偿情况,保证金总额等要素进行加工汇总,定期予以通报。

增强担保市场的透明度,为各商业银行准确监测担保公司的担保规模及担保放大倍数,防范担保过度膨胀风险提供数据参考。

5、借助银行同业公会和担保协会,掌握行业动态。

利用银行公会和担保协会的职能,营造诚实守信的担保环境,掌握辖区内各担保公司的发展动态,及时了解合作担保公司的违规经营或不履行担保义务的行为,建立相应的“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避免交易风险的扩散,防范潜在的信用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6、谨防违法违规行为,防范资金风险。

各商业银行应提高警惕,加强对担保公司缴纳保证金的管理,掌控借款人的实际融资需求和现金流量,尽可能地防范担保公司利用银行资金缴纳保证金的行为。

同时,严格审查借款人的借款需求,确保其各项要素的真实性,防止不良担保公司利用为个人或企业担保贷款套用银行资金进行违法违规操作,最大限度地规避银行信贷资产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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