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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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一、引言预防接种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通过接种疫苗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

为了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提高接种效果,制定本工作规范。

二、工作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等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人员。

三、预防接种知识普及1.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通过培训和学习掌握预防接种知识,包括疫苗的种类、使用方法、免疫程序等,以便能够提供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2.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不断更新知识,关注最新的疫苗研究进展和接种指南,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四、预防接种程序1. 接种计划制定每个地区应根据疫情和人口流动情况制定本地区的接种计划,确保全体居民接种合适的疫苗。

2. 接种登记在进行接种前,应对接种对象进行登记,记录个人信息和接种情况。

接种登记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疫苗名称、批号、接种日期、接种部位等内容。

3. 接种咨询在接种前应进行咨询,向接种对象详细介绍接种疫苗的相关信息,包括接种的目的、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反应等,解答其疑惑和顾虑。

4. 接种操作接种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包括手消毒、接种部位消毒、注射器/针筒使用等。

接种时应注意操作轻柔、快速,并及时清理接种现场。

5. 接种后观察接种后应对接种对象进行观察,了解接种反应。

对于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接种对象,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五、疫苗管理1. 疫苗储存疫苗应储存在特定的冷藏设备中,设备应定期检测温度,并保持在指定的温度范围内。

疫苗和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2. 疫苗采购疫苗采购应确保采购渠道正规、疫苗质量合格,并进行配送前的检查。

3. 疫苗管理疫苗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接收、登记、分发和使用。

疫苗库存应进行定期盘点,并注意疫苗有效期的管理。

六、设备和设施1. 预防接种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设施应满足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包括冷藏设备、手消毒液、消毒设备等。

2. 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控制传染病传播、维护公共卫生的重要措施。

为了做好预防接种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范。

一、预防接种计划。

1.1 制定预防接种计划,明确接种对象、接种时间、接种地点、接种疫苗、接种程序等内容。

1.2 根据疫情和疾病流行情况,及时调整预防接种计划,确保接种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二、接种对象管理。

2.1 对接种对象进行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的接种档案,记录接种时间、接种疫苗、接种剂次等信息。

2.2 对接种对象进行健康评估,了解接种对象的禁忌症和过敏史,确保接种安全。

2.3 加强对接种对象的宣传教育,提高接种意识,促进接种率的提高。

三、接种疫苗管理。

3.1 严格遵守疫苗管理规定,确保疫苗的储存、运输、接种等环节符合卫生标准。

3.2 对疫苗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测,确保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3 加强疫苗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提高公众对疫苗的信任度,消除不实信息的影响。

四、接种程序规范。

4.1 接种前进行充分的健康宣教,告知接种对象接种的目的、注意事项、可能的不良反应等信息。

4.2 严格按照接种程序进行接种,注意接种部位、接种剂量、接种方法等细节,确保接种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3 接种后对接种对象进行观察,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突发情况。

五、接种效果评估。

5.1 建立健全的接种效果评估机制,对接种后的免疫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

5.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预防接种工作,提高接种效果和保护力。

六、预防接种宣传。

6.1 加强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理解。

6.2 制定并实施预防接种宣传计划,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进行宣传,提高接种率和免疫力。

6.3 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七、预防接种工作的保障。

7.1 加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7.2 加强预防接种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3)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3)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1. 引言预防接种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服务,它能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的流行。

为了保障接种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制定了本规范。

2. 接种工作机构接种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定机构负责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构: - 医疗机构;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学校卫生室; - 接种门诊; - 其他具备接种条件的机构。

3. 接种人员要求接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具备医学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 参加并通过相关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 充分了解疫苗的性质、剂量、接种方法和禁忌症等信息; - 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服务意识; - 严格遵守接种工作的规范和操作规程。

4. 接种场所要求接种场所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设备完善,卫生条件良好;- 具备接种工作所需的设施和设备,如冷藏设备、注射器、针头等; - 配备应急设施和药品,可应对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设置合理的等候区域,保障接种者的隐私和安全。

5. 接种证件与记录每位接种者都应有相应的接种证件和记录,以确保接种工作的追溯和监管。

相关要求包括: - 接种证件需包含接种者的基本信息、接种项目、接种时间等内容; - 接种记录应及时、准确地填写,确保与接种证件一致; - 接种记录需妥善保存,保密、保管,防止信息泄露。

6. 疫苗管理与质量控制疫苗是预防接种工作的核心之一,其管理和质量控制至关重要。

相关要求包括: - 疫苗的采购、储存、运输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制度和标准; - 疫苗储存设备必须保持在指定的温度范围内,防止变质; - 疫苗的有效期限必须严格控制,过期疫苗严禁使用; - 疫苗的接种剂量必须准确,避免浪费或剂量不足的情况发生。

7. 接种工作的操作规程为确保接种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制定以下操作规程: - 接种前,必须核对接种者的身份信息,确认其接种项目; - 进行接种前,需向接种者和其监护人提供相关的知情告知,并征得其同意; - 遵循消毒、无菌操作,采用一次性注射器和针头,确保接种工作的无感染风险; - 接种后,必须提供相关的接种后指导和注意事项; - 如出现不良反应或其他突发状况,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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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专业人员负责实施全程预防接种管理,保证预防接种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二、接种前准备1、一般准备(1)要求接种现场有预防接种医师、护士两人以上,和足够的免疫活疫苗,器械材料等所需设备;(2)免疫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及患者时间安排,实行动态管理,合理安排和配置接种时的设备及人员;(3)实施现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接种现场整洁,清洁,空气流通良好;(4)使用麻醉药前,应完成医师的指导灌注,确保安全进行推行;2、查验清单(1)在预防接种工作时,应查验接种者的健康证、接种准备清单等;(2)接种者或其家庭应确认接种者真实身份、健康情况,签署接种权责义务,明确接种協議;(3)接种前,应对接种者按照免疫规划安排,进行必要的检查;3、选择活疫苗(1)应使用超期库存的活疫苗时,必须有充分的临床依据,明确其安全性及有效性;(2)要按注册手册上的规定,正确使用正规供货的活疫苗;(3)应仔细阅读活疫苗指导文件,比对其有效期,准备施射材料、器械、支持药物,尤其是辅助剂的抗体学活性等;4、接种前谈话(1)在预防接种前,必须确认接种者的身份、健康情况,认真反复强调注意事项;(2)接种前应提示症状,宣传预防接种的体会,确定接种时间及必要手续等,使接种者完全理解所有用药的内容及副作用、风险;(3)在接种前谈话中,应阐述完全信息,说明接种期间可能出现的反应情况,纠正接种者错误观念;三、接种1、服药程序(1)接种者准备充分,先把手册和准备清单拿出来查看;(2)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免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来实施预防接种,并按照发热、抗风湿病、细菌性疾病等免疫规划中的接种顺序;(3)活疫苗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及时防止活疫苗漏射;(4)射剂应及时注射,不要晚于施射时间,也不要重复施射;2、接种后观察(1)接种者接种后,应安抚接种者情绪,给予语言安慰;(2)在接种后,应立即给予加压处理,充分反复向接种者及其家属说明可能出现的接种反应的规律及急症处理措施;(3)接种后,应向接种者及家属简要说明接种者的不良反应应如何预防和控制;(4)应向接种者及家属简要说明接种者反应的周期,报告卡应在既定的时间点内,前来复诊;四、记录1、粘贴报告卡(1)在每次预防接种前,应由接种者或其家属拿出报告卡,填写接种者准确的姓名、性别、档案号等身份信息;(2)报告卡应按正确的顺序进行粘贴,确保免疫信息的完整性及预防接种记录的真实、准确;2、记录接种信息(1)应记录接种记录卡上的接种内容,包括本次接种的疫苗名称、贮藏和使用情况、施射数量、施射部位、施射日期及施射机构等;(2)记录接种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及其严重程度;(3)记录保规接种后应复诊日期,免疫机构还应记录本次接种的护理和反应的情况;五、安全要从严管理穿刺过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发生放射事故要及时处理,防止活疫苗造成的传染病的传播。

9.13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答案

9.13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答案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1各级疾控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_______”的原则,做好国家免疫规划的组织实施、综合监督和接种单位及人员管理工作。

(5分)A中央统筹、点面结合、横纵并行、强化协调B归口统筹、点面结合、横纵并行、强化协调C归口统筹、点面结合、多方并进、强化协调D归口统筹、整体兼顾、横纵并行、强化协调答对了考生得分:5考生答案:B难易程度:一般2疾控机构承担非免疫规划疫苗配送工作,可向______收取非免疫规划储存运输费? (5分)A当地卫生行政部门B受种者C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D所配送的接种单位答对了考生得分:5考生答案:C难易程度:一般3有关接种单位设置,下列哪一项说法错误? (5分)A接种单位应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要求的冷链设备B城市地区的接种单位服务半径原则上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的接种单位服务半径原则上不超过10公里C在农村,只能由乡镇卫生院提供疫苗接种D接种单位要有醒目标识,各功能区、接种台要有明显标识答对了考生得分:5考生答案:C难易程度:一般4下列哪种疫苗可以正常使用? (5分)A冷藏储运的疫苗,动态监测温度在0~2℃,冻干疫苗累计时间≤72小时B冷冻储运的疫苗,动态监测温度在0~25℃,48小时≤累计时间≤72小时C冷冻储运的疫苗,动态监测温度在-15~0℃,48小时≤累计时间≤72小时D冷藏储运的疫苗,动态监测温度在8~15℃,48小时≤累计时间≤72小时答对了考生得分:5考生答案:A难易程度:一般5在既往接种率报告基础上,增加了基于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受种者电子档案的队列接种率报告和研判的监测内容,不包括以下哪一项? (5分)A出生队列接种率B时段接种率C出生队列接种率>90%的乡镇比例D分年龄接种率答对了考生得分:5考生答案:D难易程度:一般6提高预防接种预约管理质量措施主要包括______? (10分)A分时段预约B通过信息化系统、其他资料等查找迟种或漏种对象C限量预约D多渠道预约答对了考生得分:10考生答案:A,C难易程度:一般7制定疫苗计划的依据包括以下哪几项?(10分)A疫苗损耗系数与其他因素B免疫程序、应种人数、库存C疫情防控D非免疫规划疫苗替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数量答对了考生得分:10考生答案:A,B,C,D难易程度:一般8根据疫苗管理法规定,接种单位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以下哪些? (10分)A具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疾控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B免疫规划信息系统C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以及相应的冷藏保管制度D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答对了考生得分:10考生答案:A,C,D难易程度:一般9关于接种单位分级管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10分)A分级内容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合格、规范、示范)B各省每1年综合评估一次C各省制定评估实施办法D评估内容包括人员、房屋、冷链、信息系统、工作制度、工作质量、差错事故和群众满意度答对了考生得分:10考生答案:A,C,D难易程度:一般10预防接种组织形式包括以下哪几项? (10分)A应急接种B常规接种C根据不同组织形式,有定点接种、设立临时接种单位、入户接种等方式D群体性预防接种答对了考生答案:A,B,C,D难易程度:一般11成人接种疫苗后,接种单位可提供纸质或电子接种凭证 (5分)A正确B错误答对了考生得分:5考生答案:A难易程度:一般12对存在来源不明、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超过有效期等问题的疫苗应采取隔离存放、标注警示标志等措施,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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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第一章机构、人员及职责 (2)第二章疫苗使用管理 (8)第三章冷链系统管理 (16)第四章预防接种服务 (22)第五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35)第六章接种率和免疫水平监测 (40)第七章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 (45)第八章资料管理 (49)第九章督导、考核与评价 (55)第十章实验室管理 (61)第十一章附录 (67)附件一预防接种门诊参考标准 (69)附件二预防接种技术操作要点 (71)附件三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原则 (73)附件四几种主要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工作要点 (93)附件五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表格 (110)第一章机构、人员及职责1 机构1.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1.1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免疫规划中心。

1.1.2 县级以上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负责免疫规划工作的业务科(所、室)。

1.2乡镇、社区防保组织乡镇、社区防保组织依据其职责设专人负责预防接种工作。

1.3 预防接种单位1.3.1 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称接种单位),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明确其责任区域。

1.3.2 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3.2.1 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1.3.2.2 具有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1.3.2.3 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1.3.2.4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

1.3.3 接种单位接受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并按照预防接种工件规范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

2 人员2.1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乡镇、社区防保组织根据其职责、任务,结合本行政区域的服务人口、服务面积和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2.2 接种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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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疫苗接种已成为一种广为接受的预防疾病的方法。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接种工作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规范的接种工作是确保接种效果和保障接种者健康的重要保证。

以下是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对接种工作的导读员有所帮助。

一、接种前的准备工作1.准备好疫苗和器械接种前必须确认所需疫苗和器械齐全。

疫苗应符合品质标准,存储环境应符合规定。

器械应该洁净、无损伤、使用前消毒。

2.深入了解接种者情况在实施疫苗接种之前,了解接种者的身体状况,身体健康情况以及过去的病史对判断疫苗接种方式及药物种类的选择很重要。

在此基础上,确定接种方式、剂次、加强次数等,并详细告知接种者有关疫苗的基本情况和接种注意事项。

二、实施接种操作1.准确地注射疫苗注射的正确操作方法是推荐药剂量和接种位置,以及按照动画学原理将针头尽量高低固定并夹紧肌肉注射。

注射时必须使用无菌和一次性器械,注射后必须清洗和消毒注射位置。

2.记录接种信息完成疫苗接种后必须注明,接种的种类,剂量,注射时间和接种部位等详细信息。

同时还要规范补充医疗记录,医生接种者及家长要互相确认有无过敏等情况,如出现异常反应或疑问,立即查找并处理。

三、注重后续跟踪服务1.患者召回和短信提醒疫苗召回机制是代表疾病预防服务的标志,如召回疫苗、肉毒症毒素、冻干血浆等对接种服务有科学、及时和及时的回应机制。

疫苗接种手册和健康手册是有益的,可以帮助医生更好地跟踪接种情况。

2.疫苗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疫苗不良反应监测是医学服务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始终坚持。

如果出现疫苗不良反应,医生必须立即停止接种并进行及时处理。

总之,预防接种工作作为一种疾病预防的重要手段,它对抗击疾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因此,规范的接种工作是必不可少的。

希望我们的医疗卫生工作者们可以严格履行规范,以确保人民的健康与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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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卫疾控发〔2005〕373号)第五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事故的报告及处理1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与处理1.1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可能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且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

1.2 报告1.2.1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儿童监护人姓名、住址、接种疫苗名称、剂次、接种时间、发生反应的时间和人数、主要临床特征、初步诊断和诊断单位、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等。

1.2.2 报告程序及时限1.2.2.1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在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接到相关报告,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见《附件五》表3-3)。

1.2.2.2 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者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时,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应当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2.2.3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和处理,在接到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者引起公众高度关注事件的报告时,应按规定的时限逐级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2.2.4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照应急条例的规定进行报告。

1.3 调查1.3.1 调查的组织接到报告后,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核实,组织调查。

必要时,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给予指导或者参与调查。

卫生部门调查组原则上由临床、流行病、免疫规划、实验室检验等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照应急条例的规定组织调查。

1.3.2 调查步骤和内容1.3.2.1 核实报告根据报告内容,核实出现反应者的基本情况、主要临床表现、初步诊断、疫苗接种情况、发生反应的时间和人数等,完善相关资料,做好深入调查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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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工作的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疫苗的储存和运输:确保疫苗储存和运输条件符合规范,包括温度控制、光照防护等,以保证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 注射操作规范:医务人员在进行疫苗注射前,应详细询问接种者的个人健康情况,了解是否有过敏史或其他禁忌症,并根据接种疫苗的特性选择适宜的注射部位和注射方式。

3. 注射器具的使用和消毒: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4. 接种疫苗的途径和时间:根据接种疫苗的途径和时间要求,选择合适的接种途径和时间点进行接种。

5. 接种记录的完善和管理:对接种者的相关信息和接种疫苗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向相关卫生部门上报,以便追踪和管理接种情况。

6. 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理:密切监测接种后的不良反应情况,并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接种工作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7. 健康宣教和咨询:及时向接种者提供相关疫苗知识、接种后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解答等健康宣教和咨询服务。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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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规定,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前,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操作规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接种工作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保持清洁、整洁、通风良好,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器材。

4. 接种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医务人员进行,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5. 在接种前,医务人员需要对接种对象进行详细的询问和体格检查,判断其接种适应性,排除禁忌证。

6. 在接种过程中,医务人员需要遵循规定的接种程序,正确掌握接种技术和方法,保证接种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7. 接种后,医务人员需要观察接种对象的反应情况,并留下详细的记录,及时处理接种不良反应。

8. 及时向接种对象和其家属等提供关于接种的相关知识和注意事项,引导其积极参与接种工作。

9. 加强预防接种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重要性的认识和接种意识,鼓励其积极参与接种工作。

10. 定期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和监测,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11.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合作,形成多部门联合推进预防接种工作的良好机制。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工作是全社会基本卫生防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全国卫生进步、增强全民健康水平、减少许多传染病发病率,推动发展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手段和重要内容。

为了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工作,保障全民受优质预防接种服务,提高接种服务质量,保证接种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二、目的1.强预防接种管理,保障预防接种的质量和安全。

2.强遴选预防接种药品及其他疫苗的管理,保障疫苗的安全使用和有效使用。

3.循“集中管理、合理配置、严格使用、及时处理”的原则,对预防接种有关药品、补助资金、服务设施设备、技术教育及咨询等进行统一管理,提高接种服务和管理水平。

三、本规范执行对象本规范面向全社会,包括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医疗机构、社会各界公众和社会组织。

四、基本原则1.范接种疫苗,重视接种过程。

预防接种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接种疫苗,落实相关药品管理细则,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群众满意”的原则,保障接种疫苗的安全和质量,提高接种效果和接种率。

2.持定期接种,按规定使用。

接种定期检查,每个月应组织一次接种定期检查,检查接种机构的接种条件、技术操作和技术质量,定期检查接种药品、设备、环境等。

3.重问题预防,重视随访监测。

应建立严格的接种记录与随访机制,对接种疫苗的使用情况、反应和疫苗有效性定期进行监测。

5.守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权益。

接种机构应建立接种活动张贴明显的法律法规,加强接种宣传,增强民众对接种的认识,切实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做好登记及随访服务,保障接种者的合法权益。

六、责任1.生行政部门要统一组织、规范和监督预防接种工作,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下达接种疫苗的价格补贴政策,监督检查接种机构的接种质量和安全,纠正不规范行为,保障接种质量和安全。

2.疗机构负责预防接种的日常实施,按规定执行接种指南,储备疫苗,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和相关政策,严格按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使用疫苗,保障接种安全,确保群众受优质接种服务。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的通知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的通知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3.11.30
•【文号】国疾控综卫免发〔2023〕17号
•【施行日期】2023.11.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
正文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的通知
国疾控综卫免发〔2023〕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局、卫生健康委,中国疾控中心、中华预防医学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国家疾控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对《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3年11月30日。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对疾病的防控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步,预防接种便成为了一种有效的预防疾病的方法。

预防接种不仅有助于控制多发性疾病的传播,还能有效降低各种疾病的危害。

现就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介绍如下。

一、接种的基本原则1.全面性:预防接种的实施需要全面考虑,涉及到多种因素,涉及政策、宣传、接种物资、预防接种等方面。

2.公平性:预防接种应当公正合理,人人享有相同的手段和机会,没有因为财富、地域、种族等而出现差距。

3.安全性:预防接种的接种物资要求安全高效,教育人们要正确使用接种物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以及注意接种时的卫生要求。

4.健康性:接种人员应提前做好身体检查,必要时可以接受辅助措施,确保接种过程及其后果的健康性。

二、接种的细则1.宣传:要充分宣传预防接种,让更多的人了解预防接种的重要性和有效性,加强参加预防接种的意识。

2.物资:确保接种的物资的安全性,特别是活疫苗、复合疫苗、局部接种物资等,充分准备接种所需的辅助设备,接种环节的安全措施要做到到位。

3.接种时间:根据不同的疫苗和接种对象,确定接种的时间,确保每一位接种对象都能按时接种。

4.报告:接种过程中,要及时记录接种疫苗、接种剂量、接种日期等信息,定期汇总上报,为下一步实施预防接种工作提供依据。

三、接种的监管1.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对预防接种的有效控制,防止接种过程中出现误操作等情况。

2.检测:要定期对已接种的疫苗及接种物资进行检测,以确保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监督:接种过程中应当定期对相关人员和活动进行监督,以及对接种情况及其对社会影响进行评估,持续改进接种质量。

四、总结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是保障接种的安全性、有效性的基础。

必须完善规范,坚持健康、公平、全面的原则,依法合理行使接种权,确保接种的安全性,减少疾病传播的危险,有效防控疾病。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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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第一章机构、人员及职责(1)机构预防接种单位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称接种单位),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明确其责任区域。

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 具有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

接种单位接受所在地县级疾控机构的技术指导,并按照预防接种工件规范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

人员-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乡镇、社区防保组织根据其职责、任务,结合本行政区域的服务人口、服务面积和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接种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人员。

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疫苗使用管理(1)疫苗分类:按照预防接种经费来源和任务性质等因素,将疫苗分为两类。

类别适用范围费用承担第一类国家免疫规划和省级增加政府的疫苗县级以上组织的应急接种县级以上组织的群体性接种第二类公民自愿且自费受种者或监护人疫苗的免疫程序和使用指导意见- 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 疫苗种类:根据全国范围内的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目前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包括皮内注射用卡介苗(BC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HepB)、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DPT)及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DT)、麻疹减毒活疫苗(MV)。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疫苗年(月)龄出生时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8月 18~24月 4岁 6岁乙肝疫苗第1针第2针第3针卡介苗接种脊灰疫苗第1剂第2剂第3剂第4剂百白破疫苗第1针第2针第3针第4针白破疫苗加强麻疹疫苗第1针第2针使用规定-基础免疫要求在12月龄内完成。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实施主体

一般接种单位:
• • 主要设置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以乡镇卫生人员为主,个别地方需抽调乡村医生。

新生儿接种单位:
• 即设有产科病房的各级各类医院

主要承担新生儿乙肝疫苗第一针和卡介苗的接种任务, 并做好与一般接种单位的衔接工作,告知新生儿监护人及时到居住地接种单位建立预防 接种证、卡(簿)。

在边远山区、海岛、牧区等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 式进行预防接种。
• 清理核对预防接种卡: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 1次核查和整理。 乡镇为主。
(二)预防接种

接种前的工作。乡镇主体
• 核实受种对象

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 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 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
四、服务要求

接种单位要求
• 接种单位必须为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
• 并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 • 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我省要求: 按照《江 苏省疫苗出入库信息实时网络报告监测方案(试行)》 进行网络报告)
• 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

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 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 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 知和询问的情况。
(二)预防接种

接种时的工作。
• 确定受种对象

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 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

预防接种管理规章制度

预防接种管理规章制度

预防接种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预防接种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的效率和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预防接种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预防接种机构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预防接种管理工作应以预防接种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为准绳,遵循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原则。

第四条预防接种机构应建立科学的接种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接种信息真实可靠。

第五条预防接种机构应当有健全的接种设备和保障措施,确保接种操作的安全和有效。

第二章预防接种机构与人员管理第六条预防接种机构应当具备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资质和条件。

第七条预防接种机构应当设立专职接种医生和护士,确保接种操作的专业性和质量。

第八条预防接种机构应当定期开展接种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预防接种机构应当建立接种人员的奖惩机制,激励其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第十条预防接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考核机制,对接种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预防接种流程管理第十一条预防接种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预防接种流程,确保接种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预防接种机构应当建立接种预约制度,提高接种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三条预防接种机构应当建立接种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接种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四条预防接种机构应当建立疫苗库存管理制度,确保疫苗的安全和有效。

第十五条预防接种机构应当建立接种信息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接种效果和问题。

第四章预防接种安全管理第十六条预防接种机构应当建立疫苗购进和使用管理制度,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预防接种机构应当建立接种操作规范,确保接种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第十八条预防接种机构应当建立接种风险评估机制,提高接种安全性和预防性。

第十九条预防接种机构应当建立接种意外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接种事故和问题。

第二十条预防接种机构应当建立接种监测和报告制度,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接种情况。

第五章预防接种宣传管理第二十一条预防接种机构应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的认知和重视。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工作是预防疾病的有效手段,也是全面发展健康水平的重要方法。

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切实做好预防接种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责任范围1.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规范、指导、监督全国预防接种工作。

2.区域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的规范、指导、监督。

3.卫生行政部门派驻的卫生质监站负责质量监督检验和抽查预防接种服务质量。

4.接种机构负责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提供预防接种服务。

5.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支持。

二、预防接种管理1.推行“强制预防接种”的原则,确保群众接种安全。

2.接种者要求体检,发放准确的证明,确保接种者身体健康。

3.接种时要实施接种鉴别,准确判定禁忌症并及时提醒接种者。

4.接种服务要按规定使用疫苗,严格遵守说明书,防止误接种和打乱程序。

5.接种者或家长对接种服务满意度应及时询问。

三、预防接种培训1.对接种机构的技术人员和接种服务人员实行定期的预防接种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的提高。

2.预防接种培训,要求技术人员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疾病及其预防接种技术,掌握疫苗的存储、接种及有关管理知识。

3.接种服务人员要熟悉疾病的临床表现和预防接种的手续,全面了解各种接种程序,提高接种能力。

四、预防接种文件1.每类疫苗的使用说明书,应包括疫苗的性状、配制、说明书等内容。

2.接种服务文件,必须准确填写,并于接种前签发给接种者或家长,作为未来接种记录。

3.接种记录应有据可查,保存完整,其中包括:接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接种疫苗、接种日期及日期等。

4.接种者的健康档案应详细记录接种反应,包括接种前和接种后的病情变化等情况。

五、其他1.接种机构应加强清洁卫生,查验条件要求规范,保障接种者的安全。

2.接种空间应符合有关规定,建立接种单位运行制度,充分按照接种规范操作。

3.接种机构应定期进行自我考核,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保证接种者的安全。

4.要加强社会媒体对预防接种的宣传,增强人们的预防意识,使人们更加重视预防接种的重要性。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1. 引言预防接种是一种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通过给予特定的疫苗来增强人体对某些感染性疾病的免疫能力。

为了确保预防接种的安全、有效性以及规范性,制定一套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对于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预防接种工作的规范,包括接种程序、接种人员、接种设备、疫苗储存和运输、接种记录等方面的内容。

2. 接种程序2.1 预防接种前准备在进行预防接种前,接种医生或医务人员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检查并确认接种者的接种资格,包括年龄、健康状况等;•根据接种计划,确定需要接种的疫苗种类;•准备好所需的疫苗、注射器、针头、消毒剂等接种设备;•检查接种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2.2 接种操作流程接种操作流程应确保以下要求的实施:1.安全措施:接种操作前,接种医生或医务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手套和隔离衣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接种过程的安全;2.消毒操作:在接种前,应对接种部位进行消毒处理,确保接种部位的清洁;3.注射操作:选择合适的注射部位、注射器和针头,确保注射的准确性和安全性;4.疫苗储存和运输规范:疫苗应储存于指定的温度下,确保疫苗的质量;5.记录和报告:接种医生或医务人员应准确记录接种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报告到相关部门。

3. 接种人员3.1 预防接种医生预防接种医生是指在预防接种工作中负责进行疫苗接种的医生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

预防接种医生应具备以下条件:•具备相关的医学专业学历和资格证书;•掌握疫苗接种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责任心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遵守各项接种工作规范和法律法规。

3.2 接种护士接种护士是指在预防接种工作中负责辅助预防接种医生进行疫苗接种的护士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

接种护士应具备以下条件:•具备相关的护理专业学历和执业资格证书;•掌握疫苗接种的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具备良好的护理技巧和沟通能力;•遵守各项接种工作规范和法律法规。

4. 接种设备4.1 注射器和针头•注射器:应选择质量可靠、易于操作的注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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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第一章机构、人员及职责 (2)第二章疫苗使用管理 (8)第三章冷链系统管理 (16)第四章预防接种服务 (22)第五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35)第六章接种率和免疫水平监测 (40)第七章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 (45)第八章资料管理 (49)第九章督导、考核与评价 (55)第十章实验室管理 (61)第十一章附录 (67)附件一预防接种门诊参考标准 (69)附件二预防接种技术操作要点 (71)附件三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原则 (73)附件四几种主要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工作要点 (93)附件五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表格 (110)第一章机构、人员及职责1 机构1.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1.1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免疫规划中心。

1.1.2 县级以上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负责免疫规划工作的业务科(所、室)。

1.2乡镇、社区防保组织乡镇、社区防保组织依据其职责设专人负责预防接种工作。

1.3 预防接种单位1.3.1 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称接种单位),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明确其责任区域。

1.3.2 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3.2.1 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1.3.2.2 具有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1.3.2.3 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1.3.2.4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

1.3.3 接种单位接受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并按照预防接种工件规范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

2 人员2.1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乡镇、社区防保组织根据其职责、任务,结合本行政区域的服务人口、服务面积和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臵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2.2 接种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人员。

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职责3.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免疫规划,负责疫苗的使用管理,履行下列职责:3.1.1 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1.1.1开展免疫规划策略研究,为制订国家免疫规划相关的法规、规章、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3.1.1.2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制订有关技术方案、技术标准等,为实施规划提供技术指导,开展督导和评价。

3.1.1.3负责全国预防接种冷链系统建设的技术指导。

3.1.1.4负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和预防接种服务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分析。

3.1.1.5承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重大疫情的调查与处理。

3.1.1.6承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实验室监测及其技术指导工作。

3.1.1.7承担有关疫苗应用效果的观察与研究、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评价工作,参与和指导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3.1.1.8负责全国预防接种师资和专业技术骨干培训,组织编写培训教材。

3.1.1.9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制作健康教育材料,对有关部门和基层开展的预防接种宣教活动提供技术指导。

3.1.1.10组织开展预防接种政府间和多、双边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参与、实施国际预防接种策略研究;收集、交流国内外预防接种资料和有关疫苗进展的信息。

3.1.1.11组织开展预防接种策略、国家免疫规划管理、疫苗及疫苗针对传染病流行病学、卫生经济学、实验室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3.1.2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1.2.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免疫规划的要求,协助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的具体方案;提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含省级增加免费向公民提供疫苗,以下同)疫苗购臵费和工作经费的年度预算计划。

3.1.2.2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制订技术方案、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进行督导和评价。

3.1.2.3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和本地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的需要,制定本地区第一类疫苗的使用计划,包括疫苗的品种、数量、供应渠道与供应方式等内容,并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采购第一类疫苗的部门报告,同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1.2.4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结合本地区的传染病流行情况,协助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的接种方案,指导疫苗使用管理工作。

3.1.2.5协助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冷链设备建设、补充、更新计划,指导本地区的冷链管理,开展冷链系统的监测。

3.1.2.6组织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安全注射和常规接种率监测,并进行督导、分析、评价和反馈。

3.1.2.7组织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和监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疫情处理,以及实验室监测工作。

3.1.2.8负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成功率、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

3.1.2.9组织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参与和指导重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理,以及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3.1.2.10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制作健康教育材料,对有关部门和基层开展的预防接种健康促进、健康教育活动提供技术指导。

3.1.2.11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学术活动和信息交流,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

3.1.2.12负责收集相关资料,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3.1.3 设区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1.3.1 根据上级制定的免疫规划、策略和技术规范,结合当地情况,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地区工作目标、策略和措施;检查、督导、评价和反馈执行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和采取纠正措施。

3.1.3.2 提出工作经费预算草案;协助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补充、更新计划,指导本地区的冷链管理工作。

进行冷链系统的监测及冷链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

3.1.3.3 制订本地区第一类疫苗使用、分配计划,进行疫苗管理。

3.1.3.4 指导和参与接种率常规报告、监测和分析评价。

3.1.3.5 指导预防接种服务和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做好检查、督导和监测工作。

3.1.3.6 组织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理、实验室监测,以及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

3.1.3.7 指导和参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以及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3.1.3.8 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健康教育活动,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3.1.3.9 收集相关资料,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3.1.4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1.4.1 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免疫规划、策略和技术规范;制订和实施预防接种年度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督导和反馈。

3.1.4.2 根据本规范及其有关规定,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指定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的资质进行认定,并提供技术指导。

3.1.4.3 提出第一类疫苗使用、分配计划,进行疫苗管理。

3.1.4.4 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更新、补充计划,指导乡级、村级冷链设备管理和温度监测工作。

3.1.4.5 指导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开展接种率常规报告,评价预防接种工作实施质量。

3.1.4.6 组织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疫情报告、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疫情处理;协助省级或市级开展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

3.1.4.7 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参与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3.1.4.8 开展预防接种健康促进、健康教育活动,对乡、村级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对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3.1.4.9 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3.1.4.10 定期向上级报告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3.2乡镇、社区防保组织3.2.1 根据上级的要求,组织开展或实施预防接种工作,保证预防接种注射安全。

3.2.2 提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管理。

3.2.3 开展冷链温度监测,指导村级冷链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3.2.4进行常规接种率、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

3.2.5 开展预防接种健康促进、健康教育活动和对村级人员进行培训。

3.2.6 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3.2.7 以乡镇为单位负责预防接种服务的乡级单位,同时应承担本章3.3中接种单位的职责。

3.3接种单位3.3.1 根据责任区域内预防接种工作需要,按照各项技术规范要求,具体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3.3.2 制订第一类疫苗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购买计划。

做好疫苗管理,保证疫苗冷藏。

3.3.3 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建卡,给予接种或补种。

3.3.4 开展接种率常规报告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报告工作。

3.3.5 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对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

3.3.6 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咨询活动。

3.3.7 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第二章疫苗使用管理1 疫苗分类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疫苗分为两类。

1.1 第一类疫苗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1.2 第二类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2 免疫程序和使用指导意见2.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2.1.1 疫苗种类:目前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包括皮内注射用卡介苗(以下称卡介苗,BC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以下称乙肝疫苗,HepB)、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以下称脊灰疫苗,OPV)、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以下称百白破疫苗,DPT)及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以下称白破疫苗,DT)、麻疹减毒活疫苗(以下称麻疹疫苗,MV)。

2.1.2 免疫程序:各种疫苗免疫程序详见表2-1。

表2-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注:* 加强免疫; ** 复种2.1.3 使用规定2.1.3.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为:卡介苗接种1剂次;乙肝疫苗接种3剂次;脊灰疫苗口服4剂次,前3剂次为基础免疫,第4剂次为加强免疫;百白破疫苗接种5剂次,前3剂次为基础免疫,第4剂次为加强免疫;第5剂次使用白破疫苗加强免疫1剂次;麻疹疫苗接种2剂次,第2剂次为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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