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共34页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已经2009年9月28日国务院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九年十月十三日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条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保安服务公司第八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保安员工作规章制度
保安员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本单位从事保安工作的所有保安员,保安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保安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第二章保安员的岗位职责第五条保安员是本单位的安全防护力量,主要职责是维护本单位的安全秩序,保障本单位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第六条保安员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和工作安排进行工作。
第七条保安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安排,不得私自离岗、早退、迟到。
第八条保安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工作环境和安全防范措施,具备应急处置能力,做到随时保持警觉。
第三章保安员的工作行为规范第九条保安员应当遵守职业操守,不得泄露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条保安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不得在工作中与他人发生冲突,不得使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保安员应当遵守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安全制度,不得私自擅离职守,不得违规带入违禁品。
第十二条保安员应当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本单位的机密信息,不得私自泄露客户信息。
第四章保安员的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本单位将定期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成绩等。
第十四条对于表现优秀的保安员,本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等。
第十五条对于工作不称职的保安员,本单位将给予相应的惩罚,包括警告、处罚等。
第五章保安员的权利保障第十六条本单位将保障保安员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福利、休息时间、劳动保护等。
第十七条保安员有权向公司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和意见,公司应当认真对待并及时解决。
第十八条保安员有权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提升机会,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如有调整,应当经过本单位领导的批准并向保安员进行通知。
保安人员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保安人员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安人员的管理,确保他们的工作安全与质量,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保安服务活动的保安人员。
保安服务单位和保安人员应当依照本规定的要求履行管理和执行责任。
第三条保安人员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法治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服务社会公众为宗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保安人员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建立一支纪律严明、技能过硬的保安队伍,提高保安服务的质量水平,做到秩序井然、风清气正。
第五条保安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公开、公平、依法、一视同仁。
第二章保安人员的招聘与录用第六条保安服务单位应当依法设立专门的招聘、录用和培训岗位,负责保安人员的招聘录用工作。
第七条保安服务单位在招聘保安人员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审核和筛选人员资格,确保招聘的保安人员具备相应的条件和素质。
第八条保安人员的招聘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和限制。
第九条保安服务单位应当在招聘广告中明确告知招聘的岗位要求、薪酬待遇、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等相关信息,不得虚假宣传或误导应聘者。
第十条保安服务单位在面试和录用过程中,应当公正、公开,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
第三章保安人员的岗前培训与考核第十一条保安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接受保安服务单位的岗前培训,经过合格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保安人员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基本法律法规、保安知识、安全防范知识、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三条保安服务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岗前培训计划和培训教材,确保培训的全面性和规范性。
第十四条保安服务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培训师资力量,组织保安人员的岗前培训,培养他们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第十五条保安人员在岗前培训期间,应当认真学习培训教材,按照培训计划参与各项培训活动,同时接受相关考核。
保安员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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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在执勤中应注意的 法律法规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
遵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 法律法规,确保在执勤过程中 不违反法律规定。
在提供保安服务时,应当告知 当事人和周围人员自己的保安 员身份,并按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使用保安器械。
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超越 职权范围,遇到突发情况要及 时报警并采取合理措施。
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应保护现场 不受破坏。
不得破坏现场的证据和线索,以 便警方或其他相关机构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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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保安员在处理投诉时应遵 守的法律法规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
保安员在处理投诉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
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殴打他人、侵犯他人隐私、非法拘禁等行为 。
违法违规行为不仅会承担法律责任,还会严重影响保安行业的声誉和形 象。
保安员应当遵守职业规范,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客户安全。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保安行业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确保保安员合法、合规地履行职责 。
对违反规定的保安公司或保安员,公安机关有权依法予以处罚。
保安守护押运服务管理条例
保安守护押运是指保安公司接受客户委托,派遣保安员对贵重物品、现金等重要物品进行守护、押运等安全防范服务。
在处理投诉时,保安员应采取合理、公正、透明 的处理方式,确保投诉得到妥善解决。
不得采取激化矛盾的方式方法,如拒绝协商、恶 意拖延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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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保安员涉及的主要法律法 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保安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应当遵守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对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保安人员相关法律法规
二、非法拘禁罪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 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 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 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 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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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安履行工作过程中需要注意 的事项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 诫;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 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的;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的;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 纷的;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的;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七)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的保安员违反规定使用枪支的,依照《专职守 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安防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主讲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马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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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保安员违法犯罪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充当个别老板的打手或保镖,干扰或公然阻扰执法机关 正常的执法活动
(2)私设公堂、大搞刑讯逼供、非法拘禁他人 (3)动不动大打出手乱伤无辜 (4)内外勾结,监守自盗 (5)非法查扣证件、罚没财产 (6)招摇撞骗、敲诈勒索 (7)玩忽职守,收受小恩小惠,放纵犯罪分子 (8)胆大妄为,强奸妇女,劫财害命。
保安岗位责任规章制度
保安岗位责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员的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强化保安员维护客户和企业安全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的所有保安员。
保安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发挥示范作用,履行岗位职责,保障客户和企业安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涉及保安员在执勤、巡逻、值班等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必须全面贯彻执行。
第二章保安员的基本要求第四条保安员应具备法律法规知识、安全防范意识、技术操作能力和服务意识。
第五条保安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客户和企业利益。
第六条保安员应当具备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得私放门禁卡片、钥匙,严禁招待陌生人入内。
第七条保安员应当具备执勤、巡逻、值班等工作所需的技术操作能力,严禁擅自离岗,打瞌睡、聚众聊天。
第八条保安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服务意识,对待客户礼貌,积极主动帮助客户解决问题。
第三章保安员的岗位责任第九条保安员应按规定时间到岗值班,认真完成每日工作计划,确保安保工作质量。
第十条保安员应遵守制度规定,保证通道畅通,不得阻碍他人出入。
第十一条保安员应加强安全巡逻,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迅速报告并处理。
第十二条保安员应妥善保管岗位工具和设备,确保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第十三条保安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客户或企业机密信息。
第四章保安员的工作纪律第十四条保安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调整值班安排,不得随意更换工作岗位。
第十五条保安员在工作中不得喧哗、打闹,不得违规吸烟、饮酒,不得辱骂、侮辱他人。
第十六条保安员应遵守公司规定的着装要求,整洁干净,不得穿着拖鞋、短裤等不雅装束。
第十七条保安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服从领导管理,不得对领导、同事、客户不敬。
第五章保安员的奖惩管理第十八条对遵守本规章制度,积极工作,履行职责的保安员,企业将给予表彰及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违反公司纪律的保安员,企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解聘等处理。
保安人员管理规定范文
保安人员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安人员的管理,确保保安工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保安工作的人员,包括保安队员、保安巡逻员等。
第三条保安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安服务管理规定,遵守保密制度,忠实履行保安职责。
第四条保安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素质和能力,接受专业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方可从事保安工作。
第五条保安人员应当加强自身素质的提升,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第二章工作规范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当认真执行保安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如实履行工作职责。
第七条保安人员应当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第八条保安人员应当上岗前仔细检查所需工具和装备的完好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九条保安人员应当做好值班交接,详细记录接班和交班情况,确保工作连续性和信息畅通。
第十条保安人员应当做到严密巡逻,确保被保护区域的安全和秩序,及时发现并报告各类异常情况。
第十一条保安人员应当保持与他人良好的沟通和协作,不得使用或传播不符合职业道德的信息和言论。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保安人员应当加强对安全设施和器材的保管和维护,确保使用的安全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保安人员应当监控安保系统,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第十四条保安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公安机关,对于治安案件和火灾等紧急情况,应当积极组织应急处置。
第十五条保安人员应当限制对外人员的出入,核查身份证件,并做好登记和记录。
第十六条保安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岗位秘密和被保护单位的相关信息,不得泄露或私自利用。
第四章考核和奖惩第十七条对于履行职责出色、表现突出的保安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其继续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工作纪律,严重失职的保安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雇等。
保安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
保安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单位和社会的安全秩序,提高管理效率,规范保安工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保安工作的人员,包括单位内部保安和外部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员。
第三条保安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维护单位和社会的安全。
第四条保安工作人员应当遵循“服务为先、安全至上”的原则,努力做好保安工作,为单位和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保安工作责任第五条保安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本职工作,维护单位的安全秩序,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六条保安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他人,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七条保安工作人员应当服从单位领导安排,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或违规操作。
第八条保安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保安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如有危险情况需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及时处理,保障工作安全。
第十条保安工作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学习相关知识,提升工作技能,不断完善自我。
第三章保安工作行为规范第十一条保安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必须按时上班下班。
第十二条保安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着装整洁,佩戴工作证件,不得擅自更换制服或佩戴不规范的标志。
第十三条保安工作人员在执勤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规停车或乱穿马路。
第十四条保安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时要保持沟通顺畅,与单位内部各部门密切合作,共同维护安全。
第十五条保安工作人员在执勤过程中要遵守公序良俗,不得与他人发生纠纷或斗殴行为。
第十六条保安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时要保持冷静,不得擅自使用暴力手段,必须依法依规办事。
第四章保安工作纪律第十七条保安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单位的相关纪律,不得违反工作规定或私自行动。
第十八条保安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有违规行为,应当接受单位的纪律处分,不得抗拒或推诿责任。
保安相关法律法规
保安相关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1.1 法律法规背景保安服务是我国新兴的服务业,由于其特殊性质和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保安服务行业的管理和发展。
1.2 法律法规组成本文档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对其具体内容进行解析和说明。
第二章保安人员的基本职责和权利2.1 保安人员基本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人员的基本职责包括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被托管单位的安全、预防和制止犯罪活动等。
2.2 保安人员权利和义务保安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依法行使保安人员的权利,并遵守保安人员的各项规定。
同时,保安人员应当保护人民群众和被托管单位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章保安服务机构的管理3.1 保安服务机构的许可和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保安服务许可或者备案。
保安服务机构的许可和备案是保安服务合法运营的基础。
3.2 保安服务机构的经营范围和资质要求保安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像关规定,在其经营执照中明确保安服务的经营范围。
同时,保安服务机构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如设有专职保安员、有相关技能证书等。
第四章保安服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防范4.1 与警方的协作保安服务机构应当与警方建立健全的联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实时掌握治安、安全信息和部署情况,加强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场所和人员的密切监管。
4.2 安全管理规范保安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规范,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并建立严格的内部审查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保安服务活动的安全可控。
第五章保安服务纠纷处理5.1 保安服务纠纷类型保安服务纠纷主要包括合同纠纷、责任纠纷、侵权纠纷等。
在处理保安服务纠纷时,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纠纷进行相应的处理。
5.2 保安服务纠纷处理程序保安服务纠纷的处理程序通常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
保安工作标准及规章制度
保安工作标准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工作,提高保安工作质量,确保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及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标准及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类单位、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需要保安服务机构。
第三条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本标准及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工作纪律。
第四条保安人员应具备相关证件和资格,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担任保安工作。
第五条保安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服从指挥,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七条保安人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八条保安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酗酒、吸烟等不良嗜好。
第九条保安人员应保证人身安全,严禁私闯民宅、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
第十条保安人员应认真履行值勤任务,确保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保安工作标准第十一条保安人员应遵守岗位纪律,按时按点到岗上班。
第十二条保安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工作记录。
第十三条保安人员应认真履行巡逻、守护等工作,确保岗位安全。
第十四条保安人员应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五条保安人员应认真接受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和专业素质。
第十六条保安人员应遵守岗位纪律,不得擅自私放工作。
第十七条保安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乱扔垃圾。
第十八条保安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九条保安人员应保证工作设备的完好,及时维修和保养。
第二十条保安人员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第三章保安工作规章制度第二十一条保安人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
第二十二条保安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章驾驶。
第二十三条保安人员应礼貌待人,不得辱骂、殴打他人。
第二十四条保安人员应保守公司机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二十五条保安人员应提高法律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六条保安人员应保证个人安全,不得私自决定放弃工作。
第二十七条保安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保安人员管理规定范本(2篇)
保安人员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保安人员,包括正式雇员、临时工和外包人员。
3. 保安人员应履行职责,依法维护公共秩序和公民财产安全。
二、保安人员的职责1. 维护单位内的治安秩序,确保保安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2. 配合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等工作。
3. 及时制止和处理违法犯罪行为,并向上级报告情况。
4. 接待来访者和处理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和投诉,并妥善保存相关记录。
5. 在执勤时,必须佩戴保安服装和标志,保持井然有序的形象。
严禁私自穿着便服或与保安服装不相符的服饰。
三、保安人员的工作纪律1. 保安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并在调班时做好接班交接工作。
交接班时务必使用规定的手写笔记本或电子系统记录情况。
2. 保安人员上岗前必须检查佩戴的装备和工具是否完好,并做好记录。
工作中发现工具损坏或缺失,应立即向上级报告。
3. 保安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规定,不得迟到早退、早到晚退。
4. 保安人员在执勤过程中,不得因个人原因擅离岗位,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
5. 保安人员不得在工作中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通讯设备,以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
6. 保安人员不得私自携带、使用或传播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和信息。
四、保安人员的执法权限和行为规范1. 保安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具有一定的执法权限,但不得超越本职工作范围。
对于超出职权范围的情况,保安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2. 保安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必须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
3. 保安人员不得私自行使逮捕、拘留、强制传唤等执法手段,涉及此类情况必须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五、保安人员的奖惩制度1. 对于履行职责出色的保安人员,将给予表扬、奖励或晋升等措施,以鼓励和肯定其工作成绩。
保安规章制度及工作标准
保安规章制度及工作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工作,提高保安服务质量,保障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安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
第三条保安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职业证书和保安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保安人员应当履行职责,忠诚维护岗位,不得违背职业操守。
第五条保安人员应当接受规范的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当服从单位的管理和指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七条保安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行使职权,不得有违法行为。
第八条保安人员应当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单位机密。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保安人员,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者开除处罚。
第二章工作标准第十条保安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单位的排班表和工作要求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一条保安人员应当认真执行单位的巡逻任务,保障单位内外安全。
第十二条保安人员应当做好单位门卫工作,对来往人员进行登记、检查和核实。
第十三条保安人员应当积极协助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保安人员应当做好单位内部的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员工和访客发生纠纷。
第十五条保安人员应当熟悉并掌握单位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及时处理安全设备故障。
第十六条保安人员应当及时向单位上级报告重要事件和安全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第十七条保安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治安防范工作,为社会治安做出贡献。
第十八条保安人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维护单位交通秩序,确保人员和车辆安全。
第十九条保安人员应当注重自身形象和仪容仪表,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保安人员应当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技能,适应社会发展和职业要求。
第三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保安工作制度范本
保安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我国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保安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安服务工作是在公安机关指导下,为客户单位提供的安全防范服务。
保安服务公司应依法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
第三条保安服务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培训,提高保安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保安服务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措施,确保客户单位的安全。
二、保安员第五条保安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保安职责的身体条件;(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六)具有相应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保安员应履行下列职责:(一)保护客户单位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二)维护客户单位的治安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突发事件;(三)巡查客户单位的安全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四)对进出客户单位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检查,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和车辆进入;(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保安员应遵守下列规定:(一)严格执行国家和客户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二)穿着整洁的保安制服,佩戴保安标志,持证上岗;(三)忠于职守,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四)文明执法,礼貌待人,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五)不得泄露国家和客户单位的秘密;(六)不得酒后上岗,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其他违禁物品;(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三、保安服务公司第八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的注册资本;(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三)有符合条件的保安员和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体系;(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安人员相关法律法规
三、保安履行工作过程中需要注意 的事项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 诫;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 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的;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的;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 纷的;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的;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七)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的保安员违反规定使用枪支的,依照《专职守 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安防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主讲人:马科长
目前保安员违法犯罪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充当个别老板的打手或保镖,干扰或公然阻扰执法机 关正常的执法活动 (2)私设公堂、大搞刑讯逼供、非法拘禁他人 (3)动不动大打出手乱伤无辜 (4)内外勾结,监守自盗 (5)非法查扣证件、罚没财产 (6)招摇撞骗、敲诈勒索 (7)玩忽职守,收受小恩小惠,放纵犯罪分子 (8)胆大妄为,强奸妇女,劫财害命。
二、非法拘禁罪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 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 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 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 规定从重处罚。
保安相关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
保安相关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治安管理主要是:必须通过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手段与管理手段领先各种先进设备工具,防止和终止任何危及或影响物业管理辖区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与身心健康的行为与因素。
比如电线短路、煤气中毒、电梯关人、水管破裂、火警、偷盗、以及噪声等还有如自然灾害,人为事故,流氓活动以及各种破坏活动的预防与阻止。
确保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人身不受伤害,财物不受损失,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正当防卫定义: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一)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对合法行为不能实施防卫。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假想的。
没有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有不法侵害发生而实施所谓的防卫,称为假想防卫。
假想防卫,则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罪过而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3、不法侵害行为通常应是人的不法行为。
(二)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
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
如果不符合这个时间条件的防卫,称为防卫不适时。
防卫不适时,有两种: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就实施防卫,叫事前防卫;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实施的防卫,叫事后防卫。
防卫不适时,属于故意犯罪。
(三)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
如果对第三者实施,属于故意犯罪。
(四)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防卫意图。
即行为人必须有正当的防卫意图,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权益,而决意制不法侵害。
如果没有防卫意图的防卫挑拨、互相斗殴、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行的防卫都不是正当防卫。
但在特殊情况下,应允许互相斗殴的一方实施正当防卫。
(五)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要求行为人的防卫行为是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须的,同时,防卫的手段、强度同侵害行为的手段、强度之间,防卫人对侵害人所造成的后果同侵害行为可能赞成的危害结果之间基本相适应,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保安单位安全工作制度
保安单位安全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安单位的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安单位应当依法开展保安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条保安单位安全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面覆盖、全程管理、全员参与。
第四条保安单位应当配备与服务项目相适应的保安员,保安员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保安员证。
第五条保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提高保安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
第六条保安单位应当建立客户服务制度,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协作,确保保安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保安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装备和设施,提高保安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第八条保安单位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保障保安员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保安单位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第十条保安单位应当定期对安全工作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社会治安形势和客户需求的变化。
二、安全防范第十一条保安单位应当根据服务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方案,明确安全防范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
第十二条保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门卫制度,严格执行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和检查制度,防止非法人员、车辆进入服务区域。
第十三条保安单位应当加强对服务区域的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处理,确保服务区域的安全。
第十四条保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五条保安单位应当加强对重要部位和重要物资的安全保护,采取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抢劫等案件的发生。
第十六条保安单位应当加强对客户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客户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安全技术支持。
第十七条保安单位应当加强对保安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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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黄金时代是在我们的前面,而不在 我们的 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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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心急吃不了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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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 (蹩脚 的工人 总是说 工具不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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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只要下定决心克服恐惧,便几乎 能克服 任何恐 惧。因 为,请 记住, 除了在 脑海中 ,恐惧 无处藏 身。-- 戴尔. 卡耐基 。
41、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 收都不可耻。——阿卜·日·法拉兹
42、只有在人群中间,才能认识自 己。——德国
43、重复别人所说的话,只需要教育; 而要挑战别人所说的话,则需要头脑。—— 玛丽·佩蒂博恩·普尔
44、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 难的遭遇里百折不饶。——贝多芬
45、自己的饭量自己知道。——苏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