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之监护人的职责
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往往都把我们照顾的很好,我们体会到的是亲情,通常不会说这是父母作为我们的监护人的职责。
但是,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很明确的,其实在父母尽心照顾我们的同时,他们也就尽到了自己的职责。
今天我们来看看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往往都把我们照顾的很好,我们体会到的是亲情,通常不会说这是父母作为我们的监护人的职责。
但是,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很明确的,其实在父母尽心照顾我们的同时,他们也就尽到了自己的职责。
今天我们来看看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一、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二、民法总则关于监护人的最新规定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关于监护职责的理解和认识
《民法典》关于监护职责的理解和认识一、介绍《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一部民法总则。
其中,关于监护职责的规定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文将对《民法典》对监护职责的相关规定进行解读与分析,以加深对监护职责的理解和认识。
二、监护职责的基本含义和重要性监护职责是指当未成年人无助于自理生活等情形时,由法定监护人担负起保护和照顾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
正确认识和履行监护职责对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监护职责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法定监护人的义务《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法定监护人的义务,主要包括:1.基本生活与教育法定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合理的生活条件,包括食物、住宿、教育等基本生活需求的满足。
他们应当尽力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关心孩子的学习情况,协助解决学习中的困难。
2.人身安全和健康法定监护人应当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未成年人受到伤害和侵害。
他们应当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生活习惯,引导他们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注意营养搭配,并及时提供医疗照料。
3.心理和情感需求法定监护人应当关心孩子的情感需求,与孩子保持密切的亲子关系,给予必要的关怀与鼓励。
他们应当尊重孩子的个性和意愿,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4.财产管理和监督法定监护人有责任妥善管理未成年人的财产,保护其合法权益。
他们应当依法处理未成年人的财产事务,并及时向未成年人解释和说明财产的状况。
四、监护职责的限制和制约在实践中,监护职责也有一定的限制和制约。
《民法典》对监护职责的限制主要有以下几点:1.限制未成年人的自由权利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并不等同于控制和束缚未成年人的一切行动,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权利和自由。
未成年人在合理范围内享有自主权和选择权,不得因监护职责限制其个人发展。
2.不能滥用权力法定监护人不能滥用监护权,干涉未成年人的正常生活和发展。
2020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之监护人的职责
监护人的职责
1.监护原则
(1)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
(2)尊重被监护人意愿原则
2.对未成年人之监护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3.对成年人之监护
对于成年人,则不能完全“越俎代庖”,对其能独立处理的事务,应放手让其处理,不要将自己意愿强加于被监护人。
4.监护人对被监护人侵权行为承担的民事责任
第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第二,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四)监护人资格的撤销
是指因监护人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或有不能担负及懈怠监护职责情形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撤销监护人之监护权。
撤销监护的原因:(1)即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撤销监护权之效力不涉及扶养义务,即被监护人对监护人有扶养义务的,仍须履行。
对于父母或者子女被撤销监护权的,在确有悔改表现,经其申请并征得被监护人同意时,法院可恢复其监护权。
监护人员的职责主要是什么
监护人员的职责主要是什么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主要是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当事人的衣食起居,代替被监护人进行相应的民事诉讼活动,并且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而且是有义务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非可以有权利使用。
这是我国民法总则当中监护人监护职责的明确规定。
一、监护人员的职责主要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具体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二、我国现行监护制度存在的缺陷我国现行监护制度已经实施了近三十年,学者间认为,其主要缺陷是,未形成完整的监护制度,且理念陈旧、操作性差,与我国国情及当今监护立法发展趋势有所不符。
对我国现行监护制度作这样的评论尚属中肯,但仍不够充分。
我国现行监护制度的缺陷主要体现在:第一,混淆监护与亲权的关系,以监护权代替亲权。
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补正究竟适用亲权还是监护权,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做法不同。
英美法系不存在亲权概念,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直接用监护权补正其行为能力,但主要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均规定,未成年子女一经出生,其父母就是其亲权人,负有身份照护义务和财产照护义务,以亲权补正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只有亲权人均死亡或者丧失亲权或者被剥夺亲权,才须为未成年人指定监护,以监护权补正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
我国在制定《民法通则》时,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亲权和监护制度未加区分,不适当地使用了英美法系的监护制度。
监护制度在民法中的地位不明确,会造成民法体系的混乱。
第二,对被监护人的范围规定不完全。
监护制度最重要的目的是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7]同时保护与被监护人进行交易的相对人的权益,规定完全的被监护人范围,就显得尤为重要。
民法典(第34条)案例解读之监护职责
(3)该义务的具体内容是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 施。例如,为被监护人设置专人进行生活照料,或者将被监护人集 中起来进行生活照料等,使临时脱离监护的被监护人能够正常生活, 防止出现意外。
五、 案例解读
王某与刘某甲监护权纠纷案
案情:刘某甲、王某婚姻存续期间生育了女儿刘某丁,后双方自愿 离婚,约定婚生女儿刘某丁的抚养权归王某所有,刘某甲每月支付 600元抚养费给王某,直至刘某丁满18周岁止等。王某现尚未再婚, 刘某甲已再婚并与现任妻子生育一小孩。
四、 临时生活照料义务
本条第4款规定,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形,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 护职责的,有关组织对被监护人负有临时生活照料义务。这是根据 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总结的经验确定的新规则,其要点 如下。
(1)有关组织临时照料义务的适用条件是:第一,因发生突发事 件等紧急情况;第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第三,由于监护人无 法履行监护职责,因而使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无法 正常生活,陷入窘迫甚至危难。具备这三个要件,即应适用本条第 4款规定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义务的规定。
监护人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 其它合法权益。这一规定自始有之,《民法总则》仅做了文字调整, 内容并没有发生实质的改变,《民法典》继续沿用此规定。
《民法通则意见》第10条对监护职责作出了相对于《民法通则》更 加具体的规定,即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 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 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 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 进行诉讼。
(2)负有对被监护人临时生活照料措施义务的组织,是被监护人 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地方自治组织,是特ຫໍສະໝຸດ 法人,对本区的 居民、村民负有职责。
监护人的职责
监护人的职责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及其他特殊人群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等职责的人。
他们是未成年人最亲近、最信任的人,也是未成年人成长道路上最宝贵的依靠。
由于未成年人心智未完全成熟,未能自我保护,因此监护人责任之重大不言而喻。
本文将探讨监护人的职责和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一、监护人的重要职责1. 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抚养教育是监护人最基本的职责,包括生活照顾、身体健康、情感支持和教育引导等。
儿童的视野和认知受限,需要接受大人们的指导,尤其是对待紧急情况时,儿童缺乏足够的判断力,需要监护人帮助。
2. 保护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在生命、财产等方面的安全都得到有效保障是监护人职责之一。
要让儿童学会自我保护,教给他们应急处理的技巧。
3. 管理未成年人。
监护人需要控制未成年人行为,确保他们不违反社会法律规定和道德标准,保持行为的底线。
4. 指导未成年人。
监护人要始终陪伴未成年人,引导他们探索生活的精彩性,教育他们如何处理人际关系,提升自我价值。
二、监护人的职责分析1. 物质方面:监护人需要提供儿童生活的基本条件,如食物、住所、衣物、教育等。
同时,还应陪伴儿童,与他们互动,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以更好地为他们提供贴心服务。
2. 心理方面:未成年人是一种特殊的心理群体,监护人在心理方面的指导和约束尤为重要。
监护人要抚养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了解异常情况,避免或消除不良情绪。
3. 安全方面:未成年人天真无邪,缺乏主观能动性,容易受到一些人渣或犯罪分子的欺骗,监护人需要对这些危险进行提醒,并进行预防措施。
监护人还需安排安全措施,如相关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指导等。
4. 行为方面:未成年人属于群体行为,他们的行为往往受到同伴的影响,如果出现不良行为,那么监护人必须及时采取措施。
监护人要对未成年人进行道德教育,引导他们做正确的事情。
三、监护人的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作为成年人,监护人需要遵守一定的行为准则,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充分、公正、妥善的关怀和照顾。
监护人承担责任(法律责任)有哪些?
监护人承担责任(法律责任)有哪些?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
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
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
▲监护人承担责任(法律责任)有哪些?(一)《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二)我国《民事通则》第18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违背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三)《民通意见》第10条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四)《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五)《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
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
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
监护人职责
监护人职责
1、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定的人员。
2、监护人应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如有疑问需及时联系方案编写人员,必要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安全措施。
3、监护人应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4、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定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5、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6、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若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向相关负责人申请变更监护人,履行工作交接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7、带电作业应设专职监护人。
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
监护的范围不准超过一个作业点。
监护人由技术水平较高及有相关经验的人担任。
8、消防监护人职责:
1)负责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2)负责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3)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现场)可燃性气体、可燃液体的可燃气体含量符合安全要求。
4)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5)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试述监护人的范围、职责
试述监护人的范围、职责监护人是指法律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他们担负着保护和照顾未成年人利益的责任。
监护人的范围和职责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他们的主要职责是确保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和健康得到妥善照顾。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监护人的范围和职责。
一、监护人的范围1.1 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被指定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人,通常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亲属。
他们拥有法定监护权,并负有保护和照顾未成年人的责任。
1.2 临时监护人:临时监护人是在紧急情况下被指定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人,例如父母临时有事无法照顾孩子时,可以委托其他亲属或朋友担任临时监护人,以确保孩子的安全和福祉。
二、监护人的职责2.1 生活照料:监护人负有为未成年人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包括提供食物、衣物、住所等基本生活需求,并确保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安全和卫生。
2.2 教育培养:监护人应该关注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培养,包括选择适合的学校、监督学习进度、提供学习资源等,以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2.3 健康保健:监护人应该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状况,包括提供基本的医疗保健、定期体检、预防疾病等,以确保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
2.4 情感关怀:监护人应该给予未成年人充分的情感关怀和支持,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帮助他们建立自信、健康的人际关系。
2.5 财务管理:监护人应该负责管理未成年人的财务事务,包括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教育他们正确使用金钱的观念和技巧。
三、监护人的总结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监护人的范围包括法定监护人和临时监护人,他们的职责涉及生活照料、教育培养、健康保健、情感关怀和财务管理等方面。
监护人的责任是保护和照顾未成年人的利益,确保他们的安全、健康和全面发展。
总的来说,监护人的范围和职责是确保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和健康得到妥善照顾。
监护人应该履行他们的职责,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教育培养、健康保健、情感关怀和财务管理。
法定监护人的职责
法定监护人的职责关于法定监护人的职责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
下面是店铺为法定监护人的职责,欢迎大家分享。
监护人的法定职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
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三)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四)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五)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定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三种:一是未成年人的父母;二是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三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等法人组织。
监护人有哪些职责?
Since I have chosen a far place, I will only take the wind and rain into consideration.(页眉可删)
监护人有哪些职责?
导读: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
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
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
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
为了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
有的国家在法律上还特设监护监督人,以保证监护人依法履行其职责,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利害有冲突时保护后者的权益,并设有监护法院等专门机构。
如今,我国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才会要求为其设立监护人。
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范围与精神病人监护人的范围却不是完全一样的。
而从《民法总则》中的规定了解到,一般可以担任
监护人的往往都是被监护人的近亲属,而对于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若是他们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那么在经过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之后,则也是可以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5篇范例)
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5篇范例)第一篇: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
1、监护人有义务对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并对其民事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有义务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有义务配合学校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有义务教育子女不单独外出,不做有危险的活动,如游泳、滑冰、爬山等;有义务将子女的身体异常情况和不正常情绪通报学校,避免发生意外;有义务做好子女在脱离学校和家庭期间,如上学、放学路上和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有义务检查子女是否带有可能造成他人危险或生命安全的物品;有义务教育子女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培养他们从小养成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有义务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制止、纠正子女可能会引发人身伤害的想法、做法和习惯。
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使其安全、健康地成长,并在德、智、体方面全面发展,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2、监护人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等行为。
3、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4、监护人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
5、监护人在未成年人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生的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七条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第四十六条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法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法定监护⼈的职责是什么由于⼀些⼈还没有⾃理能⼒或是年龄不够,就需要监护⼈。
法定监护⼈主要是对未成年⼈或精神病患者的⼈⾝和财产的合法权益进⾏监护。
那么法定监护⼈的职责是什么呢?下⾯店铺的⼩编就给⼤家介绍⼀下,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法定监护⼈的职责是什么监护⼈的法定职责主要表现在以下⼏个⽅⾯:(⼀)保护被监护⼈的⼈⾝、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出于民事⾏为能⼒的限制,不具备全⾯充分的⾃我保护能⼒,相对容易遭受到来⾃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
对此,监护⼈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管理被监护⼈的财产监护⼈可以依法合理利⽤和处分被监护⼈的财产。
(三)代理进⾏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根据《民法典》第⼗九条的规定:“⽆民事⾏为能⼒⼈、限制民事⾏为能⼒⼈的监护⼈是他的法定代理⼈”。
监护⼈所代理进⾏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些⼈⾝性质的民事活动。
(四)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监护⼈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的职责,使其获得⾝⼼健康和⽣活的安定。
(五)对被监护⼈给他⼈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千⼀百⼋⼗⼋条【监护⼈责任】⽆民事⾏为能⼒⼈、限制民事⾏为能⼒⼈造成他⼈损害的,由监护⼈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民事⾏为能⼒⼈、限制民事⾏为能⼒⼈造成他⼈损害的,从本⼈财产中⽀付赔偿费⽤;不⾜部分,由监护⼈赔偿。
监护⼈依法履⾏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如果不履⾏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编关于监护⼈的法定职责的介绍。
监护⼈需要对未成年⼈还精神病⼈进⾏财产权益和⼈⾝权益的监护,有着⼗分重要的作⽤。
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店铺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店铺温馨提⽰:《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法律上对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规定
法律上对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规定在法律上,对待未成年人都有规定的监护人,那么,监护人需要具备哪些职责呢?以下是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监护人职责的规定,希望能帮到你们。
监护人的职责规定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
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根据《民法通则》第1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成为合法监护人的方法(一)当然设立,指第一顺序人全体做监护人。
(二)协议设立,可分四种情况:1、当第一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经其协议,只由其中一部分人做监护人。
2、经各顺序人协议,由第二顺序人做监护人。
3、经精神病人监护人各顺序人协议,只由第三顺序人或第四顺序人做监护人。
4、经各顺序人协议,由各顺序人共同做监护人。
(三)公权力指定设立,即由主管组织指定监护人的设立方式。
其要件为:1、须不能依照当然设立和协议设立程序产生监护人,尤其对于何人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情况。
2、须由主管组织指定。
关于主管组织,民法通则规定是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当父母不在同一单位时,则有两个有资格指定的机关),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
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
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
1、监护人有义务对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并对其民事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有义务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有义务配合学校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有义务教育子女不单独外出,不做有危险的活动,如游泳、滑冰、爬山等;有义务将子女的身体异常情况和不正常情绪通报学校,避免发生意外;有义务做好子女在脱离学校和家庭期间,如上学、放学路上和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有义务检查子女是否带有可能造成他人危险或生命安全的物品;有义务教育子女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培养他们从小养成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有义务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制止、纠正子女可能会引发人身伤害的想法、做法和习惯。
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使其安全、健康地成长,并在德、智、体方面全面发展,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2、监护人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等行为。
3、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4、监护人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
5、监护人在未成年人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生的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七条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第四十六条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监护人的工作职责
监护人的工作职责监护人是负责照顾和保护他人的人。
他们的工作职责包括确保被监护人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提供安全和稳定的环境,为他们提供爱和支持,并帮助他们发展自己的潜力。
监护人需要确保被监护人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这包括提供足够的食物、水和居住条件,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日常生活的舒适。
监护人还需要确保被监护人接受基本的医疗保健,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监护人需要提供安全和稳定的环境。
他们应该确保被监护人的住所安全,没有任何危险物品或环境。
监护人还需要关注被监护人的安全,确保他们不会受到任何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
如果有任何安全问题或紧急情况,监护人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被监护人的安全。
监护人的角色还包括为被监护人提供爱和支持。
监护人应该给予被监护人充分的关爱和关注,帮助他们建立积极的自我形象和健康的人际关系。
监护人还应该鼓励被监护人追求自己的兴趣和激发他们的创造力。
他们需要提供情感上的支持,并在被监护人面临困难时给予适当的帮助和指导。
监护人的工作还包括帮助被监护人发展自己的潜力。
他们应该鼓励被监护人学习新的技能和知识,培养他们的兴趣和才能。
监护人应该提供适当的教育资源,并帮助被监护人制定和实现个人发展目标。
他们应该鼓励被监护人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并为他们提供适当的机会和支持。
监护人的工作职责是非常重要的。
他们扮演着照顾和保护他人的角色,需要确保被监护人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提供安全和稳定的环境,给予爱和支持,并帮助他们发展自己的潜力。
这是一项充满情感的工作,需要监护人具备关爱他人和责任感的品质。
通过他们的努力,被监护人可以得到适当的照顾和支持,并实现自己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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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之监护人的职责【导语】
为方便考生备考2016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民法之监护人的职责》,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是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对被监护人进行管教、保护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以及承担监护之民事责任。
对于监护人承担之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在承担赔偿责任时,被监护人有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是何含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单位担任监护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电话答复》[1989年8月30日,(89)法民字第23号]的意见,单位尽到监护责任时,不承担责任。
也就是由单位担任法定监护人并尽到监护职责时,对被监护人造成他人的损害可以免除责任,实际也就是让受害人“自认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