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遗书书法艺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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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遗书书法艺术研究作者:孙占鳌

来源:《丝绸之路》2015年第20期

[摘要]敦煌遗书书法全面反映了中国古代书法艺术发展的历程,是研究中国古代书法最丰富、最系统的珍贵资料。本文从书写者、书体、分期、艺术特征、价值等方面对敦煌遗书书法艺术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敦煌遗书 ;书法艺术;中国文字

[中图分类号]J292.2 ;[文献标识码]A ; ; [文章编号]1005-3115(2015)20-0005-06

卷帙浩繁的敦煌遗书,是中国古代书法艺术的博物馆。研究敦煌遗书书法艺术,对探讨中国文字、书法发展历程及其规律,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敦煌遗书的书写者

敦煌遗书大都是手卷形式,用纸或绢从右至左抄写,然后粘接成长卷,最长的达十几米,所以也叫敦煌卷子或敦煌写卷。通常在尾部有木轴,使全卷可以卷起来存放,较考究的还加以裱背,但也有不少没有轴的。有少部分为蝴蝶装,即在两面书写,然后装订成册。此外,还有一些散页。这些古代文书绝大部分是用毛笔抄写的。

敦煌遗书90%以上是佛经内容。抄写佛经对于信佛的人来说,是一种功德。因此,古代的善男信女们要抄写很多佛经,送到寺院里。那些文化水平很低,或者不善于书写的人,可以花钱请人代为抄写。于是,一种专门抄经的职业就兴起了,这就是“写经手”,也叫“写经生”。后来有的地方官府也雇用一些抄经的人,除了抄写佛经外,还抄写儒家的四书五经,并兼抄官府文书,称为“官经生”。官经生所抄经书,多是发给各州道以供师法的样本。因此,对写经的要求非常严格,形成了一套完整严密的制度。对于佛教来说,写经流传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事,南北朝时代的写经已出现了抄写者、校阅者署名之例,寺院抄经已成规模。隋唐时期,一些大寺院就设立抄经的组织,有严格的抄写审校制度。由于唐代的帝王崇信佛教,对于写经事业极为重视,于是就产生了宫廷写经的制度。宫廷写经不一定是在宫中所写,可以委托寺院抄写,然后由政府设立监管的官员,严格管理抄经。经过宫廷监制的写经,往往是作为皇帝赐给各地寺院的经卷,具有范本的作用。因此,宫廷写经的要求极严,经卷的末尾,除了抄写人署名外,

还有“装潢手”、“详阅”、“初校”、“再校”、“三校”以及监造者署名,而往往有官衔较高的人监制。如写于咸亨二年(671)的《妙法莲华经》(S.5319)注以及写于咸亨三年(672)的《妙法莲华经》(敦博055)等,除了写经、校经诸人之外,有“行大中大夫少府少监兼检校匠作少匠永兴县开国公虞昶监”的题记,虞昶是当时大书法家虞世南之子,在朝廷中专门负责抄经之事。敦煌写经中有虞昶监制的写经还有不少,都是唐代宫廷写经的代表。

写经生以抄写为职业,在书法艺术上必须达到一定水准。另外,还必须满足人们的审美时尚。所以,大多数写经反映出那个时代的审美精神,对于认识书法艺术发展的历史,具有重要意义。写经生受雇于人,不仅抄写佛经,道经、儒家经典以及文学作品也可抄写。另外,敦煌文书中也有一些儒家经典及文学作品系读书人所写,风格与写经生的书法不一样。总体来说,敦煌写卷大都是名不见经传的书手所写,书法不像书法名家那样富于创造性。但各时代的写本各自具有不同的时代风格,不同地区的写本也体现出不同的地方特色,可以说,数万件敦煌写本构成了一部完整的中国民间书法艺术史。此外,敦煌写本中还有相当数量的名碑、名帖作品,与传世本又有所不同,是探讨书法史上千年名家书风的珍贵资料。

二、敦煌遗书的书体

敦煌遗书的书体主要有经书体、草书、行书、小篆四种。

(一)经书体

经书体,顾名思义,是指抄写经籍的书体。广义上包括楷、草、行等书体;但从狭义讲,人们习惯上只是把写卷较多的类楷书的书体称为经书体。它是自“汉楷”而后,形成于佛门寺院并具有明显时代特征的主流书体。由于宗教的需要,加之敦煌古代特殊的历史条件,决定了它必然带有浓郁的宗教色彩和鲜明的性格特征。书法的创造发展在民间,经书体不仅翔实地记录了汉字在隶变完成以后向唐楷过渡的全过程,而且真实地显示出民间书家对汉字及书法的发展所起的重大推动作用。

经书体是两晋以来寺院抄写经籍的主要书体。为了表示对佛的虔诚,抄经者总是严格程序,工整抄写,只是时代不同风格亦不同。从经书体的演变发展过程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魏晋南北朝时期(305~580),即自西晋经十六国、北魏、西魏至北周,这270多年为第一阶段;隋唐时期(58l~780)的200年为第二阶段;吐蕃至宋时期(78l~1006),即自中唐德宗建中二年(781)吐蕃占领敦煌及张、曹二氏归义军时期,经晚唐、五代延至西夏统治时期,这近两个半世纪为第三阶段。

第一阶段的代表作品有前凉升平十二年(368)的《道行品法句经》、晋《三国志·步骘传》、皇兴二年(468)的《康那造幡发愿文》、北魏《大般涅槃经》、兴安三年(454)的《大慈如来告疏》、延昌元年(5l2)的《成实论》、正光二年(521)的《大方等陀罗尼经》、540年左右的写本《贤愚经卷第二》、北周保定元年(561)的《大般涅槃经卷第十八》以及欧阳询《化度寺邕禅师塔铭》拓本等。基本特点是多数墨迹构形上纵而趋方,结体紧

凑尚存分书(汉隶)意味,转而融进北碑书风,呈现出一派古雅、峻整、朴厚的风格(图1)。

经书体发展到第二阶段,逐渐形成为典型的唐楷。代表作品如唐咸亨三年(672)的《妙法莲花经卷第六》、咸亨四年(673))的《佛说大药善巧方便经卷上》、唐高宗仪凤元年(676)的《金刚般若经残卷》和颜真卿青年时代的开元二十三年(735)的《阅紫录仪》、玄宗《御注金刚经》、典型唐楷《思益梵天所问经卷第一第二》、《合部金光明经卷第三陀罗尼最净地品第六》、《佛性海藏智慧解脱破心相经》、《说苑反质第二十》、肃宗干元二年(759)的经史写本《古文尚书卷第五残卷》等。书法进入唐代以后,名家辈出,广为影响,书法的社会意识急剧增强,反映在敦煌遗书书法中,也是谨守法度,民间书法也向士族显贵书法靠拢,逐渐形成大同书风。

经书体发展到第三阶段时,写卷书体趋向多样化,唐楷书体相对较少。代表作品如唐昭宗大顺元年(890)的《论语郑玄注卷第二残卷》等。柳公权于长庆四年(824)所书《金刚经》碑拓,是他46岁时的代表作,也是敦煌文献中保存下来的士族书法瑰宝,楷法森严,清劲俊秀,规矩中有变化,方峻中有灵气,俨然“唐尚法”的典范书风。

(二)草书

酒泉是草书的发源地,东汉晚期的“草圣”张芝、“亚圣”张昶“兄弟二圣”和西晋“章草宗师”索靖等皆为瓜州或敦煌人,所以酒泉有着草书传统。但是,敦煌遗书中的一些经书类草书作品,与他们并无直接的承传关系,既无相传张芝所书《冠军帖》那样的连绵激荡的今草形式,更无相传索靖所书《月仪帖》那般“标准章草”的模样;既不同于孙过庭的宗王草法之劲利书风,更没有张旭、怀素那般浪漫不羁的狂草踪影,而完全是别具特色、书风独占的草书风格。按说,抄写佛经是极为严肃的事情,依照程序、书写工整是起码的要求,亦示以对佛的虔诚。但到唐代,由于书法的社会风气十分浓郁,名家众多且影响甚深,连清静的寺院佛堂都被渍染,所以像草书、行书等体现着浪漫主义的书体也成为抄写经籍的书体形式。

从敦煌遗书中有一些名家字帖摹本和书法理论残卷等情况分析,唐以来的敦煌,已不仅将草书、行书等书体作为抄写经籍的书体形式,并已形成了敦煌草书的书法风气,而且已然变成了一座庞大的书法学院,众多僧侣、经生手被深深地笼罩在又一个“鸿都门下”,成为有势力的民间书法集群。尽管他们大多未能留下姓名花押,但就书法水平而言,有些绝对不在名垂青史的大家之下;也正因此,敦煌才为后世留下了诸多光耀千秋的书法瑰宝。

敦煌草书的代表作品当以盛唐时的《因明入正理论后疏》最为精彩:字字独立,但字中极尽连带使转、起伏变化,结字简约圆秀,用笔纯熟自然,通篇2万余字一气呵成且无改漏,章法茂密,气韵通畅,显然出自某位学识渊博、功力精深的敦煌书法巨擘之手,绝对堪称不朽杰作(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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