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城镇规划区内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专用)
电信行业基站房屋租赁标准合同2024版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电信行业基站房屋租赁标准合同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租赁双方1.1 出租方1.2 承租方2. 租赁基站房屋2.1 房屋描述2.2 房屋位置2.3 房屋面积2.4 房屋使用权3. 租赁期限3.1 租赁开始日期3.2 租赁结束日期3.3 租赁续约条款4. 租金及支付方式4.1 租金金额4.2 租金支付周期4.3 租金支付方式5. 维修与保养5.1 出租方责任5.2 承租方责任6. 保险6.1 保险责任6.2 保险费用7. 违约责任7.1 出租方违约7.2 承租方违约8. 争议解决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法律途径9.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9.1 合同变更9.2 合同解除10.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0.1 合同生效10.2 合同终止11. 保密条款11.1 保密内容11.2 保密期限12. 不可抗力12.1 不可抗力事件12.2 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13. 合同的附件13.1 附件一:基站房屋平面图13.2 附件二:租赁合同续约申请表13.3 附件三:保险单复印件14. 其他约定14.1 双方的其他约定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租赁双方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号:甲方地址:乙方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号:乙方地址:2. 租赁基站房屋2.1 房屋描述甲方同意将位于(省/市/县/镇)的基站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房屋的具体描述如下:房屋面积:平方米房屋结构:房屋设施:2.2 房屋位置详细地址:甲方应保证乙方在租赁期内对上述地址的房屋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2.3 房屋面积根据甲方提供的测量数据,租赁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2.4 房屋使用权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内对上述房屋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并保证房屋符合乙方业务需求。
3. 租赁期限3.1 租赁开始日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租赁开始日期为年月日。
移动通信基站机房
移动通信基站机房(用房)租赁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嘉兴市浙联置业有限公司乙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浙江网络资产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浙江网络资产分公司因需要使用甲方所拥有的房屋,同时甲方也愿意将自有的房屋作为解决电信网络优化工程使用租赁物交付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浙江网络资产分公司使用和收益。
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浙联金座大厦B楼屋顶(局部)租给乙方作为基站机房,并允许乙方在不破坏原有结构的前提下进行装修工作。
允许乙方在楼顶安装简易通信塔、走线架、天馈等设施。
甲方确保乙方对上述房屋、场地拥有合法的出租权。
二、租赁期为10 年,自2011年6月30日起至2021年5月29日止。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年租金为人民币15600 整(含税),租金按期结算,一期为五年,租金共78000元(人民币大写柒万捌仟元整)由乙方于本协议签订2011年3月份上旬将租金交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房屋租金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正规财税发票。
二期费用为五年,租金为78000元(人民币大写柒万捌仟元整),乙方必须于一期时间结束前十五天将该租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指定的账户。
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租金。
租金包括机房用房间和楼顶乙方自建塔桅等场地使用费,此外不再另行支付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
四、甲方配电房提供20KW三相动力电接口供乙方接入,以保证乙方基站的正常用电量,乙方自装电表,并按实际用电量承担费用,交费时甲方应出具电费使用分摊单复印件和电费使用合法票收据。
电费支付时间为3月/次,电费单价为甲方支付的实际电价,如遇甲方支付电价调整,此电费价作相应调整。
乙方不得无故拖延付款时间。
五、施工约定事项:甲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乙方,施工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得随意改动乙方安装设备。
乙方所安装的设备及设施必须符合甲方的整体规划;方案先进、美观、优化,不与甲方的整体规划有冲突;安装方案须事先报送甲方,并在得到甲方的审核及确认后才可进行安装。
移动基站租赁合同(精选3篇)
移动基站租赁合同(精选3篇)移动基站篇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邮政编码: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鉴于:1、甲方系出租房产的完全合法、排他的产权人。
2、乙方为发展移动通信事业、增强移动通信信号的接收效果,增强信号覆盖,改善周边的通信环境,需租用甲方场地。
3、双方同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场地1.1 甲方同意将其有权出租的位于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场地)租赁给乙方。
租赁场地的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租赁场地的权利2.1 甲方对租赁场地享有所有权/使用权。
甲方保证租赁行为已经取得产权人的同意。
2.2 甲方自行处理任何与本租赁场地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并自行承担责任。
若因甲方未能处理上述事务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条租赁用途3.1 建设移动通信基站。
包括但不限于设立铁塔、抱杆、桅杆、拉线塔、走线架、防雷接地系统、搭建机房等。
第四条租赁期限4.1起租日:年月日,终止日:年月日止。
共年。
第五条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5.1 租赁费标准为每年元,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大写)元(RMB );租赁期内双方不得任意调整租金。
5.2租金按年结算,由甲方提供合规有效的发票,若提供不合规的发票,一经发现,乙方有权中止全部业务合作的权利。
甲方于每年的第个月的日将发票交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天内支付租金。
第六条交付6.1甲方应在起租日前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
甲方延期交付租赁场地的,双方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租赁期限顺延\租赁期限不变,租金相应减少。
6.2若乙方受到阻碍,无法进入或虽然进入但受到他人的干扰,均视为甲方未能交付。
第七条租赁场地使用7.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场地,甲方不得妨碍;7.2 甲方应为乙方人员进出租赁场地提供便利,乙方人员凭证件进出甲方场地并遵守甲方的;7.3 乙方用电单独挂表计算,费用按电表计量数×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基站租赁合同范本三篇
基站租赁合同范本三篇篇一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租赁场地甲方同意将其拥有合法使用权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位置)的场地出租给乙方,用于建设和运营通信基站。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年。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1. 租金标准: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当年租金。
3. 甲方应在收到租金后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2. 应保证所出租的场地具有合法的使用权,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协助乙方办理与基站建设和运营相关的审批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不得干涉乙方基站的正常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
5. 在租赁期间,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场地无法正常使用,应负责及时解决,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在租赁场地内按照相关规定建设、运营和维护通信基站。
2. 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3. 在基站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损害甲方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4.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续租,应负责将基站设施拆除并恢复场地原状,或者与甲方协商处理。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场地或相关证明文件,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建设和运营基站,甲方应退还已收取的租金,并按照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通信公司基站铁塔场地租赁合同基站机房建设用房用地租赁合同
通信公司基站铁塔场地租赁合同基站机房建设用房用地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姓名:_____身份证号:_____联系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乙方(承租方):公司名称: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公司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鉴于乙方为开展通信业务需要,拟租赁甲方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场地及房屋用于建设基站铁塔、基站机房等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及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租赁场地及房屋的基本情况1、场地位置:位于_____(具体地址),面积约为_____平方米。
2、房屋位置:位于上述场地内的_____(具体位置),建筑面积约为_____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乙方租赁上述场地及房屋用于建设通信基站铁塔、基站机房等通信设施,以及相关配套设备的安装、维护和运营。
三、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1、租金标准: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2、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租金。
3、甲方应在收到租金后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2、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场地及房屋具有合法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与基站建设、运营相关的审批手续,但因乙方原因导致手续无法办理的除外。
4、甲方应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能够正常使用所租赁的场地及房屋,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在租赁期间,如因政府规划、拆迁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所租赁的场地及房屋。
移动通信基站专用房屋租赁协议范本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移动通信基站专用房屋租赁协议范本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租赁房屋描述1.1 房屋位置1.2 房屋面积1.3 房屋结构第二条租赁期限2.1 租赁开始日期2.2 租赁结束日期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3.1 租金金额3.2 租金支付周期3.3 租金支付方式第四条租赁用途4.1 租赁房屋用途限制4.2 租赁房屋使用要求第五条维修责任5.1 出租人维修责任5.2 承租人维修责任第六条保险责任6.1 保险购买6.2 保险理赔第七条房屋损坏及赔偿7.1 房屋自然损坏7.2 房屋非自然损坏第八条合同变更8.1 变更条件8.2 变更程序第九条合同解除9.1 解除条件9.2 解除程序第十条违约责任10.1 出租人违约10.2 承租人违约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1.1 争议解决方式11.2 争议解决机构第十二条法律适用12.1 合同适用的法律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3.1 附加条款13.2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签署日期14.1 合同签署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租赁房屋描述1.1 房屋位置租赁房屋位于___________,具体地址为___________。
1.2 房屋面积租赁房屋的总面积为____平方米。
1.3 房屋结构租赁房屋的结构为____层,包括____室____厅____卫,以及其他____(如有)配套设施。
第二条租赁期限2.1 租赁开始日期租赁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租赁开始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
2.2 租赁结束日期租赁结束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3.1 租金金额租赁房屋的租金为每月____元。
3.2 租金支付周期租金每____支付一次,支付周期为一个月。
3.3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____银行账户名:____账号:____第四条租赁用途4.1 租赁房屋用途限制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违法用途,以及可能导致房屋损坏、损害或影响周围环境的活动。
基站场地租赁_通信基站场地租赁合同
基站场地租赁_通信基站场地租赁合同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为了建设乙方所在地区数字移动通信电话网,甲方在充分知悉乙方对租赁物使用之用途及乙方作为电信运营商之经营情况的前提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双方多次协商就建立移动通信基站用房及/或用场地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租赁标的及用途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第1种□第2种□第1+2种租赁标的(请在选择的类别前划“√”)供乙方使用:1、位于的平方米房间用作乙方建设基站机房,并提供楼顶平台供乙方自行安装室外天线设备。
乙方可根据基站需要安装框架或支架,以及对房间进行机房改造。
甲方提供院内相应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道以便乙方布放光缆及电源线。
2、位于的平方米空地用作乙方建设塔桅设备。
甲方提供基站所处宗地内相应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道以便乙方布放光缆及电源线。
二、租赁期限鉴于移动电话网运营的长期性,基站用房宜采用长期租用方式,经协商,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租用年限为年,自年月日起使用至年月日。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标的(包括基站用房、场地及供电、地线等附属设施)清理干净交付乙方使用。
三、基站供电基站供电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1)甲方向乙方提供负荷为25KW的三相四线制基站专用380V供电电源,并提供供电线路安装路由。
甲方配电室至乙方机房的供电线路施工及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机房内安装电表一块)。
甲方同时应提供避雷接地线(根据测试结果定);并在乙方租用的基站机房建成后一周内,提供电源。
乙方按供电局收取的标准并按照电度表实际指示数向甲方缴纳电费,电费现价元/度,电价调整以供电部门收费规定为准。
乙方每 (月/季度)支付一次电费,同时甲方应提供等额收款收据。
(2)甲方向乙方提供安装电源所用路由,但不负责基站供电。
乙方自行解决基站供电电源,并自付电费。
在乙方供电工程未完成及基站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临时用电,电费由乙方按实际用电量付费。
通信基站场地租赁合同(通用3篇)
通信基站场地租赁合同篇1 甲方(出租方):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乙方(承租方):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规定,甲、乙双方经第一条租赁场地1.1 甲方作为该场地的使用权人,同意将座落在 (以下简称:1.2该场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场地【未】设定抵押。
1.3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该场地用于安装无线设备、传输设备、天馈线、天线支架、第二条租赁期限2.1 双方约定,该场地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第三条租赁费用3.1双方约定,该场地总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整)。
第四条支付方式4.1 双方约定该场地租金的支付方式为:乙方土建工程完成后,由乙方凭甲方提供的税4.2以上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场地租金【含】按法律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
4.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土建完成后30日内支付该场地的租金。
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每日需按该租金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4.4双方约定采取其他方式:第五条设备安装5.1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2日内,向乙方交付该场地,由乙方进行基站设备安装工作。
5.2甲方承诺积极配合乙方的基站设备安装工作,并提供通信、电力及管线位置,以及5.3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设备安装期间尽可能不要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对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应及时进行清理,保持场地的整洁。
第六条基站用电基站正常用电所需供电总容量为千瓦的交流380伏三相五线制电源。
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 ( ) 种方式提供基站的用电电源:(一)甲方提供(1)该配电工程的楼内部分由乙方实施;(2)乙方将配电箱安装在甲方的配电间内,单独安装计量电表;(3)甲方应将供电部门的月度电费帐单费用除以总用电量,作为当月每度电的分摊电价;电表单位名称:业主识别号(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电表户号:电费单价:元/度(5)基站投入使用后,甲方保证按时按量向所属供电局上缴电费,保证向乙方正常供电,(二)乙方自行解决(1)乙方自行与当地供电部门联系接引外电,配电箱和计量电表的安装,甲方应予以支持;(2)甲方应配合乙方接电施工,接引外电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移动通信基站租赁合同书
移动通信基站租赁合同书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合法的移动通信基站设施,乙方因业务需要,需租赁甲方的移动通信基站设施。
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甲方同意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的移动通信基站设施租赁给乙方使用。
该基站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天线、发射接收设备、电源系统、机房等。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乙方应按以下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1.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 租金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支付首期租金,之后每____个月支付一次,直至租赁期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基站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3.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乙方正常使用基站设施。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使用甲方提供的基站设施。
2. 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并承担因使用基站设施所产生的电费等费用。
3. 乙方应妥善使用和维护基站设施,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
第六条维修和保养1. 甲方负责基站设施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工作。
2. 若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基站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合同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基站设施或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违反合同其他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通信基站场地租赁合同
通信基站场地租赁合同(城镇规划区内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专用)站址编码:站址编码: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为构建畅通的公用通信网络,完善本区域内公共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向本区域公众提供优质的通信服务,甲、乙双方就通信基站(以下简称:基站)设置等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场地租赁1.1根据建发局基站建设选址意见,甲方同意将XX处位置出租给乙方建设通信基站使用。
乙方需按照“资源共享、和谐美观”的原则进行建设。
1.2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基站建设场地。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场地【未】设定抵押,甲方对场地所有权、出租权负责,因场地所有、使用、租赁等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1.3乙方拥有其出资建设、装修及安装的基站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并且有权在本合同终止时不受干扰的进行处理。
租赁期满,如果甲、乙双方因网络调整或其他原因提出不再续租,则应在一个月内无条件拆除基站设施设备,恢复建设前场地原状。
1.4乙方须办理具备相关规划使用手续后方可施工,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该场地,用于乙方建设通信塔和摆放一体化机柜,并安装通信设备、传输设备、天馈线、天线支架、走线架等通信设施设备,及后期在已完成建设安装的设施设备上增加或更换新的无线设备、传输设备、天馈线、天线支架和相关线缆。
1.5乙方规范施工,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现场施工,服从甲方后期管理,不得违背甲方管理要求,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或改变用途。
因第三方导致乙方设施设备损坏或交通事故导致损坏的均由乙方承担,并确保及时恢复现场,不得影响交通和周边居民安全。
第二条租赁期限2.1 甲、乙双方约定,该XX处租赁场地租期为 XX 年,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场地租金支付方式3.1甲、乙双方约定,基站场地租金费用标准为:(人民币)元/座*年,大写。
本次合计XX处,合计金额:(人民币)元/座*年(大写:)。
3.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采用以下第(3)种支付手段((1)支票;(2)现金;(3)转帐)支付场地租金。
中国移动铁塔租赁合同范本(实用8篇)
中国移动铁塔租赁合同范本(实用8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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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公司基站铁塔场地租赁合同 基站机房建设用房用地租赁合同
基站铁塔场地租赁合同站址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出租方为自然人的,此处写明其身份证号码)法定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法定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为发展通信事业,扩大国家公众通信网的覆盖区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租用通信基站用房/地等事宜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赁标的租赁标的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1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楼顶的平方米场地用作乙方自建轻体房作为无人值守基站机房,并提供楼顶平台供乙方自行安装室外天线设备。
乙方可根据基站需要安装框架或支架。
甲方提供院内相应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应缆线。
1.2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的平方米房屋用作乙方建设无人值守的基站机房,并提供楼顶平台供乙方自行安装室外天线设备。
乙方可根据基站需要安装框架或支架,以及对房间进行机房改造。
甲方提供院内相应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应缆线。
1.3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楼顶的平方米场地用作乙方自建基站,提供楼顶平台供乙方自行安装室外天线设备。
乙方可根据基站需要安装框架或支架。
甲方提供院内相应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应缆线。
1.4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的平方米空地用作乙方建设通信塔(塔)及无人值守基站机房。
甲方提供基站所处宗地内相应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应缆线。
1.5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的平方米空地用作乙方建设通信塔(塔),并提供位于的平方米房屋用于建设无人值守基站机房。
甲方提供基站所处宗地内相应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应缆线。
第二条租赁房屋、场地产权应明晰2.1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对房屋或场地拥有合法权利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复印件交乙方留存。
甲方应保证对租赁房屋或场地拥有完全产权,排除任何第三方对于本场地或房屋的利益要求。
通信基站场地租赁合同信号塔场地租赁合同
3.1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整(小写):¥_____元。
3.2租金每五年调整一次,调整幅度不超过上一租赁周期租金的10%。
3.3乙方应于每个租赁年度开始前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当年的租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4.1甲方保证租赁场地使用权归其所有,且租赁场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
5.4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时,将租赁场地恢复原状。
六、违约责任
6.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6.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租赁场地或干涉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场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6.3乙பைடு நூலகம்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通信基站场地租赁合同信号塔场地租赁合同
一、租赁场地
1.1本合同所涉租赁场地位于(具体地址),以下简称“租赁场地”。
1.2租赁场地用于乙方设立通信基站,提供移动通信服务。
二、租赁期限
2.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十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应于合同到期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续租事宜。
七、争议解决
7.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8.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4.2甲方负责办理与租赁场地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规划、环保等手续。
电信、移动-基站房屋租赁合同
(基站)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出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方自愿将座落在的房屋(场地面积:约12平方米)出租给承租方建设移动通信基站使用,承租方愿意承租该房屋,用于建设和安装移动通信设备。
第二条租赁期限共五年。
自2010年6月1日起至2015年5月30日止。
房屋交付时间:出租方应于2010年8月30日前将上述租赁房屋交给承租方使用。
第三条双方议定租金总额为十万圆整,租金按每年贰万元,每壹年结算一次(出租方需开具物业服务发票),承租方自合同生效日起30日内支付给出租方第一期租金,以后各期承租方应提前15天支付给出租方。
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房产维修、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等由出租方承担。
第四条出租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
若发生与出租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出租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出租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房地产租赁期间,承租方保证承担下列责任:1、承租方接受场地后,可在不破坏出租方整体环境、不影响出租方整体安全的前提下,根据设备安装和使用方面的需要,对场地构造进行局部的调整和改造,但须征得出租方同意。
出租方有义务提供土地设计的结构图。
并协助承租方办理必要的手续。
2、因使用不当使土地或设备损坏时,承租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3、承租方将对出租方正常的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4、承租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还给出租方。
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地产,应提前 3 个月与出租方协商,双方另签定契约。
第六条房地产租赁期间,出租方保证承担下列责任:1、若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土地,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
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出租人对土地及其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维修,日常修缮在承租人通知后三日内进行,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否则承租人有权自行维修,出租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违约责任。
移动通信基站用地租用合同
移动通信基站用地租用合同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用于建设、运营移动通信基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与目的1.2乙方为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移动通信运营商,拟在地块上建设移动通信基站,并开展通信服务。
1.3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通信基站的顺利建设与运营,特订立本合同。
二、租赁期限2.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用,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续租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3.1租金标准:乙方应按年向甲方支付租金,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3.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当年租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租金收据。
3.3租金调整: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市场行情变化等原因,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租金,调整后的租金标准按双方协商结果执行。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4.1甲方应保证地块权属清晰,无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并保证地块符合乙方建设移动通信基站的相关要求。
4.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与地块相关的各类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环保、消防等。
4.3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地块的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地块。
4.4甲方应承担地块的物业管理、维修等费用,并确保地块符合乙方使用要求。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5.1乙方有权在地块上建设、运营移动通信基站,并开展通信服务。
5.2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通信行业标准,合理使用地块,确保基站的安全、环保等要求。
移动通信基站用土地租赁协议(建设6米板房租赁楼顶)
移动通信基站场地租赁合同合同号SDHZ11-甲方: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根据中国移动通信发展规划和地方网络覆盖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菏泽市政府实施意见,为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经济,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场所建设移动通信基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租用场地位置、面积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所属的楼顶闲置空间约60 平方米(具体位置见附图,即),需在楼顶建设7M*3.5M的板房一处,用于建设移动通信基站。
其中需在楼顶建设基站用天线,以上建设均由甲方同意。
乙方所建设的建筑物和附着物产权归乙方所有。
2.租赁期限方法。
本租赁期为二十年,自2012年月日至2032年月日,可提供甲方免费三年使用无线宽带,乙方在基站设备开通后十个工作日内给予开通。
租期届满,乙方还可续租。
3.甲方出租权及出租区域维护:甲方保证享有该出租楼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不存在任何争议。
对乙方作为永久性建筑的该场所,甲方保证不得再作为人行通道、其他建设等公共用途。
4.电源建设及约定:乙方以协调电业部门引入交流电为主,如不具备条件,乙方将使用甲方交流电源,自甲方电缆处至乙方机房间的电缆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使用乙方所架设的电源。
乙方将按照实际电价、实际度数向甲方支付电费,甲方需提供当月(或最近一月)自己所交纳的总电费发票复印件及乙方所使用的实际电费收据(需加盖甲方公章)。
电价需根据电力部门的标准执行。
乙方所建设的材料产权归乙方所有。
5.在施工建设时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施工临时场地和水源,并负责乙方施工环境安全,在施工中所遇到任何形式地方干扰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该损失由甲方赔偿。
乙方应高效、文明施工,因施工造成的周围环境破坏及时进行修复。
6.在使用中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乙方保证在使用中不干扰居民生产生活,对环境不造成污染。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维护通信设施的安全,如有任何影响乙方设备正常工作的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处理。
移动基站租赁合同
移动基站租赁合同移动基站租赁合同8篇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
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收集的移动基站租赁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移动基站租赁合同1甲方(出租方):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承租方):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为构建畅通的公用移动通信网络,完善本区域内公共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向本区域公众提供优质的通信服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出租的房屋用于设置公用移动通信基站(以下简称:基站)等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及场地的情况1.1甲方同意将座落在(详细地址及位置)的自有房屋间和(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作为乙方设置移动通信和/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基站用房使用。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或改变用途。
1.2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承租甲方场地面积为平方米。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与甲方原件核对无误的租赁物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3该租赁物原有装修和有关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或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乙方拥有其出资建设、装修及安装的基站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并且有权在本合同终止时不受干扰的进行处分。
1.4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该租赁物所在楼宇的楼顶场地,用于安装无线设备、传输设备、天馈线、天线支架、走线架以及等设施设备,并负责提供与此相配套的光缆或电缆入户通道。
第二条租赁期限甲、乙双方约定,该租赁物租期为年,租赁期限自甲方向乙方移交租赁物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甲、乙双方约定,该租赁物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上述金额为含税价格。
电信、移动基站房屋租赁合同
(基站)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 出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方自愿将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 的房屋(场地面积:约12平方米)出租给承租方建设移动通信基站使用,承租方愿意承租该房屋,用于建设和安装移动通信设备。
第二条租赁期限共五年。
自2010年6月1日起至2015年5月30日止。
房屋交付时间:出租方应于2010年8月30日前将上述租赁房屋交给承租方使用。
第三条双方议定租金总额为十万圆整,租金按每年贰万元,每壹年结算一次(出租方需开具物业服务发票),承租方自合同生效日起30日内支付给出租方第一期租金,以后各期承租方应提前15天支付给出租方。
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房产维修、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等由出租方承担。
第四条出租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
若发生与出租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出租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出租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房地产租赁期间,承租方保证承担下列责任:1、承租方接受场地后,可在不破坏出租方整体环境、不影响出租方整体安全的前提下,根据设备安装和使用方面的需要,对场地构造进行局部的调整和改造,但须征得出租方同意。
出租方有义务提供土地设计的结构图。
并协助承租方办理必要的手续。
2、因使用不当使土地或设备损坏时,承租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3、承租方将对出租方正常的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4、承租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还给出租方。
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地产,应提前2个月与出租方协商,双方另签定契约。
第六条房地产租赁期间,出租方保证承担下列责任:1、若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土地,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
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出租人对土地及其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维修,日常修缮在承租人通知后三日内进行,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否则承租人有权自行维修,出租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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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城镇规划区内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专用)甲方(出租方):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承租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分公司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为构建畅通的公用移动通信网络,完善本区域内公共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向本区域公众提供优质的通信服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出租的房屋用于设置公用移动通信基站(以下简称:基站)等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及场地的情况1.1甲方同意将座落在(详细地址及位置)的自有房屋间和(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作为乙方设置移动通信和/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基站用房使用。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或改变用途。
1.2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承租甲方场地面积为平方米。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与甲方原件核对无误的租赁物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3该租赁物原有装修和有关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或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乙方拥有其出资建设、装修及安装的基站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并且有权在本合同终止时不受干扰的进行处分。
1.4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该租赁物所在楼宇的楼顶场地,用于安装无线设备、传输设备、天馈线、天线支架、走线架以及等设施设备,并负责提供与此相配套的光缆或电缆入户通道。
第二条租赁期限2.1 甲、乙双方约定,该租赁物租期为年,租赁期限自甲方向乙方移交租赁物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3.1甲、乙双方约定,该租赁物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上述金额为含税价格。
除本合同约定或乙方书面同意以外,乙方不再另行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支付方式4.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采用以下第种支付手段((1)支票;(2)现金;(3)转帐)支付租金。
4.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租金:(一)甲方应在向乙方移交租赁物之日起日内,向乙方开具租金总额百分之百的正式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金总额;(二)甲方应在向乙方移交租赁物之日起日内,向乙方开具租赁期限起始之日至年月日的租金金额的正式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日内向甲方支付该笔租金金额;自年月日开始,乙方每(时间)支付一次租金,每次付款前甲方应向乙方开具当期应支付租金金额的正式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日内向甲方支付该笔租金金额;4.3甲方的帐户信息如下:甲方:【】开户行:【】帐户名称:【】帐号:【】4.4 甲方提供的银行帐户错误,或甲方销户后未及时通知乙方,或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租金,造成乙方难以支付租金的,乙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租金公证提存。
租金公证提存后,视为乙方已履行合同支付租金义务。
第五条租赁物交付、基站装修和设备安装5.1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物,由乙方进行基站装修和设备安装工作。
租赁物交付时,甲乙双方应签署交付清单,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在装修和设备安装期间,甲方承诺积极予以配合,并提供以下支持:(一)向乙方提供该租赁物内空调系统的室外机安装位置;(二)向乙方提供人员和车辆进出、装修和设备材料运送和堆放、电梯和楼道使用以及临时用水、用电等便利;(三)向乙方提供装修和设备安装所需的房屋和楼顶结构平面图,以及本楼电源及工作接地的技术资料,或者进行相应的技术交底;(四)向乙方提供该物业内现有的通信、电力及管线位置(含大楼红线内入楼管道井、预埋入楼管道等),配合乙方做好光缆引入、消防及安全保障工作;5.2为保证大楼的正常运行,并尽可能减少装修和设备安装对大楼其他使用人的影响和干扰,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装修和设备安装期间履行以下义务:(一)向甲方提供具体的施工方案和计划,并在认真听取甲方意见的基础上,作出相应的调整,楼顶天线的安装应与建筑物及周边环境相协调;(二)施工期间人员和车辆进出、装修和设备材料运送和堆放等服从甲方的调度和安排;(三)采用有效的工程措施,确保通信设备的荷载,不影响该房屋结构和使用;第六条基站用电6.1 基站正常用电所需供电总容量为千瓦的交流380伏三相五线制电源。
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供基站的用电电源:(一)由甲方负责提供(1)该配电工程的楼内部分由乙方实施,施工方案须经甲方签字确认;(2)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将配电箱安装在甲方的配电间内,使用电源应当单独安装计量电表。
甲方应将供电部门的月度电费帐单费用除以总用电量,作为当月每度电的分摊电价;乙方应在【每月日】【每季度的月日】【每半年的月日】前,按照【月】【季度】【半年】分摊电价和实际用电量,将电费交给甲方,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法的收款凭证;(3)基站投入使用后,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正常供电,如遇停电,应提前日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可预计的情况除外。
(二)由乙方自行解决(1)乙方自行与当地供电部门联系接引外电,配电箱和计量电表的安装应事先与甲方协商,甲方应予以支持;(2)甲方应配合乙方接电施工,接引外电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7.1 甲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基站房屋、楼顶天线及有关设施设备。
7.2乙方保证基站通信设备及通信电磁波强度符合国家标准,对附近居民的人身安全和电器设备不造成损害。
7.3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基站房屋和原有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等原因,致使基站房屋和原有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的,其维修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7.4甲方因维护和改善大楼的使用,更新或改造原有设施设备的,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避免对乙方的通信设备产生干扰或影响;如需乙方搬迁设备的,应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
7.5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水、电管线因质量问题或其它自然原因损坏的,由甲方负责修缮,情况紧急或者乙方通知甲方后日内甲方未予修复的,乙方有权自行修缮,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八条转让8.1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租赁物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不购买该房屋的,则甲方在转让时,应告知受让人维护乙方的承租权,该房屋转让后,受让人应与乙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和续签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甲方向乙方退还提前天数的租金和场地使用费,合同双方应在办理清算手续后,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一)该租赁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二)该租赁物因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征用或者拆迁许可范围内的;(三)该租赁物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四)第三人干扰乙方基站运行,致使乙方基站不能正常使用和运作的;因上述第一、二项原因需迁移基站的,甲方应及时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时间等有关事项书面告知乙方,由乙方和拆迁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在乙方和拆迁人就基站迁移未达成一致意见,甲方应继续保证基站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中断通信电源,或阻挠乙方工作及维护人员进出基站。
9.2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可提前日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提交相关证据:(一)因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及其设施设备存在严重缺陷,致使乙方设置基站无法用于通信,或继续使用可能危及基站和通信安全的;(二)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部署,乙方对电信网络进行调整,该租赁物不再用作基站的;(三)乙方擅自转租租赁物、转让租赁物承租权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承租权的;(四)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物主体结构损坏,并能出具权威部门鉴定证明的;(五)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个月的;因上述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合同双方应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9.3 为确保公众利益,维护移动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
甲、乙双方承诺,租赁期满,除第九条第二、三款原因外,一方需续租的,另一方应予以支持,并配合续签合同。
9.4 该租赁物需续租的,则甲、乙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签定新的租赁合同,如本合同到期新合同未签定的,本合同的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六个月,甲、乙双方应在该时间内签定新的租赁合同。
9.5移动通信基站是受我国刑法保护的公用电信设施。
在甲、乙双方租赁期间,或在租赁期满但新合同未签定,或在解除本合同但乙方还未落实新基站前,甲方应继续保证基站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中断通信电源,不得阻挠乙方工作及维护人员进出基站。
第十条违约责任10.1甲方在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交付时隐瞒缺陷,危害乙方基站正常使用的,甲方应积极进行修复。
自乙方通知之日起日内拒绝修复的,甲方同意核减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在签订本合同时,因甲方未告知乙方租赁物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内,应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及时履行维修、养护责任,凡不履行维修、养护责任致使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损坏的,承担维修、养护责任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4乙方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擅自改变租赁物结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0.5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每逾期向甲方支付拖欠金额的滞纳金,直至付清当期租赁物租金。
10.6因甲方的原因,影响乙方进行基站装修和设备安装及系统维护,造成乙方基站通信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应承担通信损失的赔偿责任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10.7租赁期间,甲方非因第九条所列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乙方对租赁物装修折旧后的余额、搬迁费等损失)。
10.8由于甲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国家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且甲方的赔偿责任不因甲乙双方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等情形而免除。
甲方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补缴税款、行政罚款、滞纳金以及乙方诉讼费、仲裁费、合理调查费、律师费等有关法律费用。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11.1如果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将该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
该会依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
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
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它条款12.1租赁期间,甲方需将未抵押的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租赁物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租赁物和原有设施设备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