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3篇)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工程管理,规范工程施工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工程进展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建工程管理制度的遵守程度是衡量工程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从工程立项到竣工验收,每个环节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四条工程管理人员应熟悉本制度的内容,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单位负责单位,如有需要,可以酌情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二章:工程立项第六条工程立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包括取得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未经批准或审批程序的工程不能开工。
第七条工程立项时应编制详细的工程设计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预警方案等。
设计方案需经相关部门审查,并获得批准。
第八条工程立项前,需要对施工场地进行勘察和评估,确保施工场地的适宜性,如存在问题需要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
第九条工程立项时应制定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计划,明确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第三章:施工组织第十条施工组织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等。
设计方案需经相关部门审查,并获得批准。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的规划和布置,保证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需要提前进行对施工现场的踏勘,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需要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进行标明警示标识,确保人员工作时的安全性。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要做到卫生整洁,保证工作环境的良好。
第十六条施工过程中应定期组织例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七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严格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3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督促执行等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具有以下职责:1. 监督建筑工程各参与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2. 监督建筑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进行整改;3. 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违法行为;4. 对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5. 执行其他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第五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责1.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3.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物资进场前应严格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物资质量合格,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2. 施工现场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3. 各工种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方可参与施工操作;4. 管道、电缆等设施应进行明确标识,以防止工人误碰;5.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层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员安全、设施完好和资金安全,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
第三条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条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应明确划分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等参建各方。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作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合理设计,确保设计安全。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标准,严格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第十条勘察单位应根据工程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地质勘察报告,为工程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三、事故应急预案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程序和应急资源。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组织定期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应建立健全事故信息报告和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第十七条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五、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违反本制度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四项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四项制度第一项制度是安全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安全生产事故的法律责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核心是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
企业应当成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在建筑工程中,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管理程序,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通过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和责任感,有效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二项制度是安全培训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中,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直接影响到施工的安全性和质量。
为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建立并执行安全培训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安全培训制度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对新入职员工要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确保其能够熟悉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对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项培训,并颁发合格证书;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通过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可有效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降低施工事故的发生率。
第三项制度是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保证建筑工程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
建立并执行安全检查制度,是发现和排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
安全检查制度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安全检查机制,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整改隐患;对施工现场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对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通过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可及时发现和整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有效保障施工安全。
第四项制度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4篇)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安全可靠,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和避免施工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
二、安全生产责任1. 项目经理担负着全面负责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确保项目的安全施工,做好安全管理、防护工作。
2. 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负责协调和组织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3.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同时,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安全管理小组成员都应按时参加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任何人在不具备相关安全培训证书的情况下,不得参与施工作业。
三、施工现场安全要求1. 施工现场应布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识,如“注意危险”、“禁止通行”、“安全帽区域”等等。
2. 施工现场要保持整洁,设立专门的卫生保洁人员,定期清理施工现场,清除垃圾和杂物,防止施工过程中的跌倒和滑倒事故的发生。
3. 安全设备要经过检测和验收,确保其正常使用。
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网、防护围挡、安全帽、安全带等。
4. 施工现场要有足够的应急救援设施和人员,以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发生。
同时,要进行演练和训练,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
四、安全操作要求1.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要求,严禁无证上岗和违规操作。
2. 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维护和保养都必须有专职人员进行操作,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范。
3. 施工过程中,必须携带安全装备,并按照规定正确使用。
特殊情况下,需要进入危险区域进行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特殊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4. 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隔离措施,确保施工区域与公众区域的分离,并防止施工过程中的交通事故。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工程劳动人数众多,规模巨大,且工作环境复杂多变,安全生产的难度很大。
通过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建设工程的生产行为,对于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是非常重要的。
《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可证管理规定》等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政府部门、有关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管理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规范,确立了一系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涉及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的监管制度有: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2.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4.政府安全监督检查制度、5.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7.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等;涉及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有: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4.意外伤害保险制度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一、总则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生命安全第一,必须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将安全放在工程建设的首位。
2.预防为主,加强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3.综合治理,采取多种手段、多个环节同时进行安全管理。
三、责任及职权1.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安全培训、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参加安全培训,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新进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参加安全教育。
2.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隐患排查与处理1.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2.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停止施工并上报相关部门。
建设单位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建设单位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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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目标管理第1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2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人,定期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3条成立由装饰管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4条装饰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5条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各分包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如果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7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8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9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
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10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
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11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新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新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的新建工程,责任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责任追究等内容,同时要求全体施工人员切实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实际情况,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计划,明确施工安全目标和措施。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例会,并及时总结交流事故隐患及解决措施。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设备、机械、仪器设备等设施的安全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杜绝安全隐患。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明示禁止和注意事项,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队伍,进行必要的安全监测和检测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环境的安全性。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及安全操作规范,并定期进行安全技能培训考核。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上岗。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确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并组织定期应急演练。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好现场安全疏散逃生预案,指定安全疏散通道和疏散逃生点,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撤离。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抢险救援能力,确保事故后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3篇)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财产安全,规范施工行为,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人员管理、安全防护、施工设备设施和施工方法及其他与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相关的方面。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证书,并参与安全教育培训。
第五条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按照职责划分,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六条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管理人员队伍,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建筑工程项目工地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现场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防护第八条在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
第九条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施工设备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操作,必要时应进行安全保护措施。
第十二条高处作业必须进行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安全网、安全带等,并配备专职安全监督人员。
第四章施工设备设施第十三条施工设备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认证和操作资质,并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
第十四条施工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理和更换。
第十五条施工设备应设置在专门的设备区域,与施工区域分开,并严格控制非相关人员进入设备区域。
第十六条施工设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布置和使用,如临时施工电源、堆放物料的区域等。
第十七条施工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和检查。
第五章施工方法第十八条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施工方法进行操作,禁止采用违反安全规定的施工方式。
第十九条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如临时用电、焊接等操作。
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五项制度
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五项制度第一项制度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安全生产责任的明确、分工、层级、制度等方面。
需要明确建筑工程中所有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项目经理、施工队长、施工员、安全员等。
并要严格执行分工明确,保证每个责任人都清楚自己的职责范围和安全生产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
此外,还需要建立健全层级管理制度,实行“一岗双责”和“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确保每个责任人都能承担起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及监督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得以有效执行。
第二项制度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内容。
建筑企业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程序、操作要求、危险源识别、危害分析等内容做到量化、可操作、可验证,有效降低建筑工程事故的发生可能。
此外,还要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在突发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流程和相关责任人,确保安全风险的控制和应急处置的及时有效。
第三项制度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包括入职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安全培训、临时性安全培训等内容。
建筑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制定定期和临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全体员工都能接受到相关安全教育培训。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的认识,培养员工的安全操作意识和技能,减少事故的发生可能。
此外,建筑企业还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的考核机制,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项制度是“安全检查督导制度”。
建筑工程的安全检查督导制度主要包括定期安全检查、临时性安全检查等内容。
建筑企业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定期和临时的安全检查督导计划,明确安全检查的时间、内容、标准等要求,确保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全面覆盖、无死角。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保障工程建设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的适用范围为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以预防为主、安全生产为中心的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安全生产文化建设,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建设的持续发展。
第五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应注重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故隐患,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管理闭环,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第七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由施工单位制定,经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执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九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指定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要求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班组长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记录和报告,确保安全生产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防范措施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制定并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设备,确保施工设备的安全运行。
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
3. 各施工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专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4. 施工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 施工单位全体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上报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4. 安全生产投入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设施、设备齐全。
5.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6.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五、安全防护措施1. 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警示内容。
2.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 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通道,确保人员通行安全。
4. 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围栏、防护网、安全网等。
5.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3.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位。
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建筑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在建工程的所有相关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施工中的安全。
第三条在建工程安全应该始终把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效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分为总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两个层面。
总安全管理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具体负责。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在建工程的全面安全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七条在建工程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在建工程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档案,记录重要的安全事故处理记录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评估,确保施工单位有足够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措施。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清楚各项安全制度和规定,并落实好工程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当对施工现场所有安全事宜负责,并及时上报相关安全风险。
第十二条所有在建工程的相关人员在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时,应当立即上报,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不能隐瞒或迟报。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优秀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和规章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惩罚。
第四章安全控制第十四条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排查和隐患治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在建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在建工程现场安全生产,保障工程顺利进行,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2. 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 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安全管理制度1.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1)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牌,明确警示内容。
(2)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消防设施、施工机械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3)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通道,确保人员通行安全。
(4)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网、护栏等设施,防止高处坠落。
2. 施工现场人员管理(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非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区域。
(2)施工人员应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不得擅自操作施工机械。
(3)施工人员应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1)施工现场材料应按类别、规格、型号分类堆放,确保材料整齐有序。
(2)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应隔离存放,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施工材料使用后,应及时清理,防止材料堆积引发火灾等事故。
4. 施工现场机械管理(1)施工机械应定期进行保养、维护,确保机械运行正常。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施工机械操作时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四、安全监督检查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项目经理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五、事故处理1. 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
第三条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同步发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1. 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3. 负责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和处理;4. 对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六条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经理职责: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对项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4.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事故承担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3. 施工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4.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5. 供应商: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和材料。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十条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一条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确保其具备安全生产能力。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三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在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高工程建设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在建工程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二)科学规划,合理组织,提高工程建设水平;(三)严格监督,强化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四)强化服务,提高效能,优化施工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在建工程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在建工程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
第五条在建工程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在建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二)制定本地区在建工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监督检查在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进度等方面的情况;(四)协调处理在建工程项目的纠纷和投诉;(五)组织开展在建工程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
第六条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在建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二)编制项目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实施;(四)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生产、进度等方面的情况;(五)负责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第三章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是在建工程管理的核心内容,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进行管理。
第八条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
(二)安全生产: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在建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落实责任制。
在建的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在建的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责任分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处理和监督检查等。
第四条建筑工程项目部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安全第一原则。
建筑工程施工中,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第六条管控风险原则。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分析施工中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七条落实责任原则。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责任体现在各个层级,单位、部门、个人都要承担起各自的责任,形成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
第八条连续改进原则。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制度,促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安全生产的连续改进。
第九条知识普及原则。
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必须重视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章责任分工第十条项目部主管负责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和措施,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员负责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和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规模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器材,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国家、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障在建工程施工过程中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规范施工行为,提高工程质量,本制度制定。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
第二条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设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落实施工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三条在建工程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谁负责任,谁管理”的责任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第五条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应包括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保障部门以及安全专责部门。
其中,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的制度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保障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进行检查和改善,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安全专责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和应急预案等具体工作。
第六条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施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主任委员,安全生产保障部门、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等担任委员,负责制定和监督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
加强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
第八条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应急预案。
及时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九条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方案。
包括工程施工的技术特点、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安全防护设施等内容。
第十条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三同时”管理制度。
即,同时施工、同时质量、同时安全。
第十一条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工程施工作业票制度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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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凡在本局监管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 , 或安装等, 所发生的各种园林、环卫、市政、土建工程,适合本制度。
第一条加强在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审查。
凡不符合“三同时”要求的在建建设工程项目,要依法停产整顿直到停止建设。
第二条加强在建重点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的资质审查。
坚决杜绝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接或参与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安装和监理等相关业务。
第三条督促建设、施工、安装、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的辨识、评估、监控和动态管理。
第四条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要督促建设单位加强项目管理,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上的重大问题,确保在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局定期对在建工程项目的进行安全检查。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和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立即依法做出处置。
第七条在建工程项目发生的各类事故,局要严格追究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严厉查处相关人员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