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心得: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构建“亲”和“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构建“亲”和“清”的新型政商关系2019-09-282016年3⽉4⽇,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商联委员时,第⼀次⽤“亲”和“清”两个字精辟概括并系统阐述了新型政商关系。
⼀、正确认识亲清政商关系的丰富内涵1.领导⼲部要做到“亲”上加“清”。
对领导⼲部⽽⾔,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公有制经济⼈⼠多关注、多谈⼼、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实意⽀持民营经济发展。
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纯洁,不能有贪⼼私⼼,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
2.民营企业家要做到“亲”⽽⼜“清”。
对民营企业家⽽⾔,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满腔热情⽀持地⽅发展。
所谓“清”,就是要洁⾝⾃好、⾛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搞经营。
亲清关系涉及政治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治家与企业家三⼤关系。
从统⼀战线⾓度看,就是政治家与企业家关系,但是离不开政治与市场、政府与企业关系的结构性约束。
⽤“亲”“清”⼆字定位新型政商关系,有利于矫正⼀度畸形的政商关系,促使这⼀重要的社会关系尽快⾛上正轨。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1.⾮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公有制经济,是改⾰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针政策指引下发展起来的。
我国⾮公有制经济从⼩到⼤、由弱变强,是在我们党和国家⽅针政策指引下实现的。
1997年党的⼗五⼤把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定为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提出个体、私营等⾮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有制经济的经济地位、法律地位和市场主体地位得以确⽴。
长期以来,我国⾮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等⽅⾯发挥了重要作⽤。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思考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思考近年来,我国提出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理念。
这一理念的提出,对于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商关系的良好与否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已成为当前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需要政府和企业双方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该在政策引导上,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为企业提供发展所需的环境和条件;企业也应该遵纪守法,自觉接受政府的监管和指导。
政府和企业应该建立起一种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关系,实现政商双方的互利共赢,共同促进经济的发展。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需要政府的公平公正。
政府在处理企业事务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一方,不压制企业独立的经营权利。
要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健康的政商关系才能得到良好的发展。
政府还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对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提高经济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只有政府做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企业才会对政府的决策感到满意,才会更加积极地为国家的经济贡献力量。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需要企业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意识。
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肩负起社会责任,关心社会的利益,尊重民族的传统文化,遵守社会道德和企业道德规范。
企业还应该重视员工的福利和培训,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打造一个和谐的企业文化,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只有企业在发展中具备了良好的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意识,才能够与政府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政商双方的互利共赢。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需要社会的支持和舆论的引导。
社会是政商关系的见证者和监督者,只有社会对政商关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对政商关系有一个理性的看待,政商关系才能够更加稳定和和谐。
媒体应该在报道中对政商关系进行正面引导,呼吁社会积极参与到政商关系的构建中来,为政商双方的合作提供更多的支持。
社会也应该对不正当的政商关系进行揭露和批评,让不正当的政商关系无处遁形,促使政商双方更加理性和合法地进行合作。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思考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思考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商关系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而政商关系的健康发展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
亲近的政商关系,应该以互利共赢为出发点,借助相互之间的优势共同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在这样的关系中,政府应该秉持公平公正、保护市场竞争的态度,为企业提供公正的经营环境和发展机会。
同时,企业也应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增强自我管理,提高经营水平,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政府和企业应该携手共同创造经济社会的稳定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
清新的政商关系,应该依靠政府的公正执法和市场监管来杜绝一切不正之风。
这种关系应该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和监管,增强对行业和市场的监督,消除腐败和不正之风,避免政府官员和企业家利益交换和纵容和谋取不正之利。
这样的关系,将创造一个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满足消费者和社会的要求。
新型的政商关系,强调公正执法、规范监管、健康竞争,以及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
政府在营商环境中需遵循公正执法的原则,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企业则应该在发展中承担社会责任,并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企业的发展更加具有社会意义和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政商关系的建立永远不应该依赖于个人感情和私人利益的关系,从长远角度出发,需要重视公平、透明和规范的市场竞争和法制建设。
政府和企业之间应该建立起一种相互尊重、互相信任的关系,以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共同目标。
总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建立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更需要政府领导者的积极推动。
只有在注重公正、透明、规范的营商环境中,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才能创造出更加稳定、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带动经济和社会双边的快速发展。
心得体会:构建既“亲”且“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心得体会:构建既“亲”且“清”的新型政商关系政商关系既是一个老话题,也是一个为政者必须作出回答的时代命题。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既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廓清边界、干净干事提供了重要遵循,也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等新的重大论述,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需关注的问题当前,政商关系总体健康有序,但政商两界中少数公职人员和民营经济人士存在对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等政策的理解偏差和执行偏差,对新型政商关系的认识不够精准,在双方交往“度”的把握上存在担心“越界”而“远离边界”的情况,因此产生了一些影响“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构建的问题。
行政审批改革亟需深化。
不少企业反映,对政府的交叉管理模式难以适应,虽然不少地方政务服务中心做到了“一站式”受理,但有的地方权力没有下放,大厅窗口人员多为“收发员”,审批中的各种要件、程序和环节依然繁琐,需要耗费企业大量财力和精力,导致企业延误甚至错失了市场机遇。
政策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绝大多数涉企部门的工作内容和事项基本实现了网上办公,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涉企部门与企业面对面接触的频率,由于一些政策措施没有完全打通“最后一公里”,存在企业对政策措施知晓少、认同度低、受益不足的情况。
政务服务效能有待提升。
涉企部门窗口服务总体是热情的,但仍存在一定程度的“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和“清而不亲”现象。
一些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经验主义、应付思想较多,责任意识、效能意识较淡,专业素养、政策水平跟不上时代和发展需要,企业“往返跑动”的现象时有发生。
平等尊重关系尚未形成。
个别涉企部门存在对政策选择性执行的情况,政府的承诺有时还兑现不了。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思考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思考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指政府与商界之间的关系在法治框架下,既要建立互相尊重、合作共赢的良好关系,又要避免腐败、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的现象,实现政商关系的公平、公正、透明和可持续发展。
加强政府的法治建设。
政府是国家的管理者和公共资源配置者,必须遵守法律和规章制度,并以法律为准绳行政。
政府部门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加强监管和问责。
建立健全的案件审查机制,为商界提供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只有在法治的基础上,政商关系才能得到有效的约束和规范。
提高商界的素质和道德水平。
商界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企业家应遵守市场规则,诚信经营。
政府应加强企业家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加强对商界的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商界要自觉遵守法律,树立社会信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实现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健康发展。
加强政府与商界的沟通和合作。
政府和商界应建立长期稳定的对话机制,及时了解彼此的需求和诉求,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政府应当广泛听取商界意见,为企业提供便利和支持,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商界也应积极参与到政府的民主决策和行政管理中,为政府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只有政府和商界相互协作,才能实现互利共赢,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政商关系的监督,建立有效的内外部监管机制。
对于政府官员和商界精英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使其受到法律的制约和约束。
加强对政商关系的舆论监督,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
商界也要加强自律机制,建立企业内部监管机制,防止利益输送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需要政府和商界双方的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要加强法治建设和监管能力,提高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商界要树立诚信意识,遵守市场规则,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政府和商界要加强沟通与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思考
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思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对政商关系的一种新要求和新理念,旨在建立起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以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
在这个新的时代背景下,政府应该与企业一起推动经济发展,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政策支持,而企业则应遵守法律法规,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需要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市场导向。
政府应该摒弃干预经济的做法,减少对企业的干预,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政府作为市场监管者和服务提供者,应该注重市场调节的作用,坚定地推进市场经济改革。
二、建立透明公正的制度。
政府应当建立一套透明公正的制度和规则,让企业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发展。
政府决策应该公开透明,遵循科学规范程序,杜绝特权、人情等不正之风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
三、加强合作与沟通。
政府在决策过程中应当主动与企业进行沟通,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企业家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
政府与企业之间应建立稳定的合作机制,通过协商、对话等方式解决问题,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四、落实法治原则。
政府应遵守法治原则,依法行政,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政府不能滥用权力,不得以政策歧视、行政霸权等手段损害企业利益。
同时,企业也应全面遵守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经营。
五、加强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环境保护、员工权益保障等方面。
政府则应加强监管,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及可持续发展。
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思考:一、政府要减少干预,着力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政府要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政策服务,为企业办事提供便利与帮助,为企业提供创新创业的环境和政策支持。
政府应当主动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及时研究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政府要加强监管,打击黑恶势力。
政府要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企业和市场的正常秩序。
政府应建立一个严格的监管机制,保证市场的公正和公平,打造一个良好的商业环境。
三、政府与企业要建立合作共赢的关系。
着力构建“亲”“清”新型社区警民关系
2018年第6期民主法治着爲機邃%”_鱺_醴罾蹊美系◦刘良军黄涛“对党忠诚,为民服务,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公安事业与 公安工作、对广大公安民警提出的明确要求与殷切希 望。
尤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 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 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不仅对于物质 文化生活的满足有了更多方面、更高层次的诉求,也 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了不断 拓展的新需要。
因此,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立警宗旨与 服务理念,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求公安民警为民服 务永远在路上,没有完成时。
尤其对于奋战在基层一线,直接与基层群众打交 道的社区民警而言,能否将社区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 护好发展好的同时,又日益彰显新时代人民公安的新 形象新作为,至关重要、十分迫切。
某种程度上,新时 代社区民警助力社区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一个 正确科学有效的切入点,就是要转变思维、解放思想、创新观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亲清新型政 商关系,以亲、清二字着力构建新型社区警民关系。
构建亲清新型社区警民关系由问题倒逼而产生,也一定会在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
毋庸置疑,一直以 来广大社区民警扎根基层、立足社区、面向普通群众,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了大量卓有 成效的工作,确保群众安居乐业、社区长治久安。
同 时,在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社区群众的过程中,警民关系也日渐融洽、日益和谐、日趋紧密。
只是泥 沙俱下,难免鱼龙混杂。
不得不承认,现实生活中一些社区或多或少存在着警民关系一言难尽,说不清、道不明的种种乱象,给本来‘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正常 警民交往带来贩引发群舰于民娜象的颇多质疑。
譬如,某些民警“吃拿卡要”,让群众不满;群众自 发地借助物资感恩民警,当事人半推半就;个别民警 以入干股的形式,强行从社区企业中分羹,等等。
这 些问题的不同程度出现,说明社区警民关系要么不 亲、要么不清,都要求直面问题,从解决问题入手,最 终量变到质变,使警民关系既如同泉水一般清纯清 澈,又如同亲人那样亲密无间。
9篇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研讨发言材料学习心得体会
9篇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研讨发言材料学习心得体会尊敬的领导、各位专家、各位观众:大家好!今天我来分享一下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一些学习心得体会。
亲清政商关系是现代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它通过政府与企业的有效合作,不断推动企业的创新和发展,促进社会的繁荣和进步。
在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亲清关系会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
那么,如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呢?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关键点:一、加强沟通与协作。
政府和企业必须加强间的沟通,搭建交流平台,及时了解双方的需求和问题,创造更好的协作机会。
政府应该利用优势资源,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支持与服务;企业应当积极响应政府的政策指导,为政府提供积极的反馈建议。
二、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合作机制。
政府和企业之间需要建立起长期有效可持续的合作机制,将两者的利益与目标统一起来。
政府应该为企业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保障和资源支持;企业应当结合政府的政策指导,制定出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可持续发展计划。
三、加强道德规范建设。
政府和企业需要共同努力,加强道德规范建设。
政府应该健全法制体系,维护公正权利,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企业应当增强社会责任感,保持诚信经营。
四、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
政府和企业应该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平等对待各个企业,不搞“大而不强、小而不尽”,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企业应该在市场竞争中,坚持诚信经营,实现稳定长远的发展。
五、强化责任意识。
政府和企业应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关注到社会和环境的责任。
政府应该积极投入到环保和公益事业中,以保证社会的均衡和发展;企业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证明自己是负责任的企业。
六、保持开放的心态。
政府和企业之间要保持开放的心态。
政府应该接受来自企业及地方的各种创新性想法和意见,为企业提供符合企业实际的政策指引;企业应该面向市场、社会,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及时把握市场变化和发展趋势。
七、打造和谐的政商关系。
政府和企业之间应该打造和谐亲密的政商关系,避免利益冲突和产生纷争。
学习建立“亲”“清”型政商关系讲话心得体会
学习建立“亲”“清”型政商关系讲话心得体会学习建立“亲”“清”型政商关系讲话心得体会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向大家分享我在学习建立“亲”“清”型政商关系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这是我在过去一段时间里认真学习总结的成果,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立“亲”“清”型政商关系是当今社会对公务员、企业家等有关人员的重要要求之一。
在现实生活中,政商关系的发展不仅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也关系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学习建立“亲”“清”型政商关系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所谓“亲”“清”型政商关系,即既要保持政商双方的亲近关系,也要保持政商双方的清白关系。
亲,是指政商双方要建立起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合作的关系;清,是指政商双方要保持清廉、廉洁、公正、透明的原则。
那么,如何建立“亲”“清”型政商关系呢?我认为,一方面要加强沟通,另一方面要坚持原则。
下面我将就这两个方面向大家作详细阐述。
首先,加强沟通是建立“亲”“清”型政商关系的基础。
政商双方要互相了解、互相沟通、互相支持,才能够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
在沟通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建立互信是沟通的前提。
政商双方要坦诚相待,秉持诚信原则,建立起真诚的合作伙伴关系。
只有建立起互信,才能够更好地进行合作,推动事业的共同发展。
第二,积极倾听是沟通的基本要求。
政商双方要善于听取对方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批评和指导。
只有倾听不同声音,才能够获得更多的智慧,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第三,有效沟通需要双方都勇于担当。
政商双方要敢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敢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只有勇于担当,才能够化解矛盾、增进合作。
第四,公开透明是沟通的基本原则。
政商双方应该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分享信息,保持沟通的畅通。
只有公开透明,才能够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基础,避免产生猜疑和猜心情的问题。
加强沟通是建立“亲”“清”型政商关系的基础,但仅仅沟通是不够的,还需要在建立关系的过程中坚持原则。
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观后感
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观后感最近了解了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这个话题,感触还真是挺多的。
咱先来说说这“亲”。
亲,可不是那种拉拉扯扯、勾肩搭背的亲,而是真心实意地关心企业的发展,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
比如说,有个地方政府为了帮助一家本地的小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主动帮忙协调银行贷款。
这可不是走个形式、盖个章就完事儿的,政府的工作人员那是实实在在地跟着企业主跑了好几趟银行,一起研究贷款方案,分析利弊。
最后啊,这贷款顺利下来了,企业的新生产线也建起来了,效益越来越好。
这种亲,亲在真心,亲在实处。
再讲讲这“清”。
清,就是清正廉洁,干干净净。
不能因为和企业关系好,就接受人家的贿赂,给人家开后门。
我就听说过这么一件事儿,有个大企业想拿一块地建厂房,按照正常程序,得经过一系列的审批。
这时候,有个官员就动了歪心思,暗示企业给他点好处,就能加快审批流程。
企业老板那是个正直的人,直接就把这事儿给举报了。
最后这个官员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这就告诉我们,政商关系得清,不清就容易出乱子。
有一次,我去参加一个座谈会,主题就是关于如何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会上,一位企业家的发言让我印象特别深刻。
他说,以前他们企业遇到问题,都不知道该找谁,感觉政府部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但现在不一样了,政府主动上门服务,有专门的对接人员,一个电话就能找到人帮忙解决问题。
而且,政府还经常组织各种培训和交流活动,让企业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和市场动态。
这位企业家感慨地说,现在他们企业发展的信心更足了,感觉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支持着他们。
还有一个例子,是关于一家科技型初创企业的。
这家企业研发了一项很有前景的新技术,但是在市场推广方面遇到了困难。
当地政府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不仅帮助企业联系了相关的行业协会和展会,让他们有机会展示自己的产品,还邀请了一些专家给企业出谋划策,提供技术支持。
同时,政府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申请了一些政策扶持资金。
学习建立亲清型政商关系讲话心得体会
学习建立亲清型政商关系讲话心得体会学习建立亲清型政商关系讲话心得体会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政商关系日益成为社会上关心的焦点。
亲清型政商关系是指政府和企业之间建立起的一种紧密联系、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
作为一名干部,我积极投身于学习建立亲清型政商关系的实践与研究,并有幸参加了一次关于亲清型政商关系的培训讲座。
以下是我对于学习建立亲清型政商关系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建立亲清型政商关系需要正确认识政商关系的本质和特点。
政商关系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它既包括共同合作的共赢关系,也包括可能出现的权力滥用、利益输送等问题。
我们必须正确认识政商关系的本质,并坚决反对特权、权钱交易等不良政商关系的形成。
只有在加强监督和预防腐败的基础上,才能建立亲清型政商关系,使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更加公平、透明。
其次,建立亲清型政商关系需要注重建立信任。
信任是政商关系的基础,只有建立了信任,企业才愿意与政府进行合作,政府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企业。
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与企业沟通、协商的能力,增进双方互信。
另外,我们还要亲自了解企业的需求和困难,加强对企业的扶持,以实际行动增加企业对政府的信任。
第三,建立亲清型政商关系需要加强法制建设和规范意识。
法制是政商关系健康发展的保障。
政府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督等措施,建立起一个依法行政的环境。
同时,政府干部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增强企业和社会对政府的信任。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把握好权力边界,不越雷池一步,做到公平公正、依法行政。
第四,建立亲清型政商关系需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政府自身的建设对于政商关系的建立和维护至关重要。
政府干部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做到面向企业、面向群众。
同时,政府要加强内部管理,减少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策出台和执行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最后,建立亲清型政商关系需要大力推动创新创业。
学习心得: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学习心得: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学习心得: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政商关系既是一个老话题,也是一个为政者必须作出回答的时代命题。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既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廓清边界、干净干事提供了重要遵循,也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等新的重大论述,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需关注的问题当前,政商关系总体健康有序,但政商两界中少数公职人员和民营经济人士存在对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等政策的理解偏差和执行偏差,对新型政商关系的认识不够精准,在双方交往“度”的把握上存在担心“越界”而“远离边界”的情况,因此产生了一些影响“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构建的问题。
行政审批改革亟需深化。
不少企业反映,对政府的交叉管理模式难以适应,虽然不少地方政务服务中心做到了“一站式”受理,但有的地方权力没有下放,大厅窗口人员多为“收发员”,审批中的各种要件、程序和环节依然繁琐,需要耗费企业大量财力和精力,导致企业延误甚至错失了市场机遇。
政策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绝大多数涉企部门的工作内容和事项基本实现了网上办公,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涉企部门与企业面对面接触的频率,由于一些政策措施没有完全打通“最后一公里”,存在企业对政策措施知晓少、认同度低、受益不足的情况。
政务服务效能有待提升。
涉企部门窗口服务总体是热情的,但仍存在一定程度的“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和“清而不亲”现象。
一些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经验主义、应付思想较多,责任意识、效能意识较淡,专业素养、政策水平跟不上时代和发展需要,企业“往返跑动”的现象时有发生。
平等尊重关系尚未形成。
个别涉企部门存在对政策选择性执行的情况,政府的承诺有时还兑现不了。
构建清亲关系思考认识体会
构建清亲关系思考认识体会在当前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新形势下,党政干部积极作为、守住底线,对构建“清”“亲”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显得尤为突出和紧迫。
一要了解“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真正内涵。
“亲”“清”二字归纳概括的新型政商关系,它鲜明指出了新形势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价值取向和要害所在,为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
从逻辑上看,新型政商关系的主体是“政”,这是因为权力是一种稀缺资源,在社会资源分配中占据主导地位,如果缺乏对权力本身以及权力行使者的约束,“政”就很容易对“商”形成一种单向度、处于优势地位的主导倾向,从而使得政商关系发生畸变,为腐败和非法利益输送提供空间和土壤。
二要切实把握“清”“亲”新型政商关系的本质属性,对于建立和形成良好的党风、社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政商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权力资源与经济利益连接在一起的关系“复合体”。
政商关系好不好、正常不正常,不仅会影响企业发展和营商环境,还直接反映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是影响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重要变量。
党政干部能否积极作为、守住底线,对新型政商关系的塑造成为一个重要观察点,甚至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营商环境的看点、政德建设的焦点。
三要突出党员干部对民营企业服务过程中的底线把握。
把握住底线,并不意味着党员干部就可以对民营企业家的正当要求置若罔闻,对他们的合法权益不予保护,而是要积极主动为民营企业服务。
党员干部和企业家要一起努力来共同构建“清”“亲”新型政商关系。
在这个过程中,党员干部要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关心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家成长,主动联系民营企业、主动听取民营企业家心声,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多说“怎么办”、少说“不能办”、承诺的事“尽快办”,绝不能将干净、清白与担当、作为对立起来,作为敷衍塞责的疏商借口。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思考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思考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商关系成为社会热点问题,毒瘤般的“关系”、“人脉”使得企业和政府的合作关系日趋复杂。
过去,政商关系长期处于腐败的阴影下,不少企业家利用“关系”谋取自己的私利,导致社会公平和正义受到损害。
而现在,我们需要建立一种新型的政商关系,促进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亲清合作,为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首先,政府需要以公正的态度对待企业家。
政府应该规范自己的行为,制定公平透明的政策,避免出现一些具有利益关系的决策,不干涉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
政府应该成为一个先行者,开展清静官场的实践,彻底铲除“权钱交易”的毒瘤,让企业有一个公正公平的环境来发展自己的事业,这是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基础。
其次,企业家也需要保持独立自主的发展态度。
虽然政府的资源和政策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但企业家同样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保持自主创新的精神。
企业家不能一味依靠政府资源和政策来发展自己的企业,应该通过市场竞争和创新来提高企业自身的发展水平,不断拓展市场,不断加强自己的竞争力。
最后,政府和企业家需要建立亲密的合作关系。
政府在制定发展战略和政策时需要及时倾听企业家的声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同时帮助企业消除发展障碍。
而企业家也需要与政府政策保持紧密联系,洞察政策的机会和发展方向,充分利用政府的资源和政策为自己的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总之,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需要政府和企业家共同的努力。
政府要建立公正透明的政策和管理体系,企业家要努力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并与政府保持紧密联系,开展深度合作,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和有利的环境。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心得体会思考发言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心得体会思考发言一、畅通政商沟通机制。
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完善政企沟通机制。
在制度的规范下,坦荡真诚同企业家交往,让政商关系在“清”的前提下“亲”起来,实现政府与企业良性互动。
落实领导联系企业制度。
市级领导、各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各涉企部门负责人“一对一”联系服务大型企业、重点企业和“三高”企业(高科技、高成长、高附加值)。
完善“一企一策”措施,帮扶企业协调解决在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通过建立定期督办、反馈承诺、处置结果公开以及跟踪回访等制度,畅通政府和企业沟通联系渠道。
畅通企业诉求渠道。
各涉企部门要按照职能建立与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和企业定期沟通互动机制,充分发挥“X”热线电话、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沟通作用,注重采取座谈会、现场答疑会等面对面交流方式,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及时掌握企业的要求和困难,对企业诉求属于本级办理的限时办结、需要上报的限时报出、不能办理的限时告知。
司法机关应当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回应企业诉求。
加强政策宣传普及。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应当积极创新宣传工作方法,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多平台、多手段向企业宣传和解读政策法规知识,提高政策法规知晓率,为企业提供咨询、答疑服务,确保各项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到位,确保有关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位、解读到位。
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门栏目,及时、集中公布扶持性政策,方便企业查找。
二、规范政商交往行为。
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必须在严格区分“公”与“私”的前提下,鼓励领导干部与企业家正常交往,为广大党员干部“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营造良好环境。
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廉政和服务意识。
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遵守道德操守,打消机关干部服务企业的顾虑,使机关干部对企业能“亲”、敢“亲”、会“亲”。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认识体会思考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认识体会思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认识体会思考“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利于净化政治生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
自古以来,官商之间的交往尺度都很难“把控”,今天的政商关系治理作为深化改革中的重要一环,要求服务意识和法治思维“双管齐下”,这在无形中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起到了“催化剂”作用。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利于保障市场主体权益,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新常态的经济背景“孵化”出新型政商关系,“亲”为驱动力、“清”为规范前提,市场竞争环境保持公平有序,才能获得更加强劲的动力。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无良官商的“沆瀣一气”会使得腐败之风向社会蔓延,反之,用清正和谐的政商生态去矫正“异化”的政商关系,能够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腐败“亚文化”、破除交往“潜规则”,进一步推进形成崇廉尚洁的良好社会文化。
要想真正“操刀”落到实处,政府、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各自扮演着重要角色,其中政府作为“看不见的手”,“主角光环”不容忽视。
领导干部要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官商不要勾肩搭背”。
政府要打造特色服务,合理划定治理“边界”,逐渐向“有限政府”转变。
关注“简政放权”,列明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法无禁止即可为”,保护企业的公平竞争权,真正让市场说了算。
良性的政商关系应该是平等互利的,要减少政府权力对企业的干扰和侵犯,为其提供独立自主发展的机会。
新型政商关系的前提是发挥“价值规律”的支配作用,商品“跑”到哪里,价值规律就支配到哪里,但是要警惕公共权力的商品化。
一旦公共权力发生商品化,企业家不再“找市场”转而“找市长”,腐败就滋生了。
因此,“亲”“清”政商关系的关键就是要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进而兼顾经济发展的两个主题——效率和公平。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最终“落脚点”都是协调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新时代的新型政商关系要求“隆法明德”,法是根本,社会伦理和优秀传统文化是依托,摒弃政商“个人化”的“非正式会晤”,在制度化的平台载体上实现更高效的对话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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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心得: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政商关系既是一个老话题,也是一个为政者必须作出回答的时代命题。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既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廓清边界、干净干事提供了重要遵循,也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等新的重大论述,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需关注的问题
当前,政商关系总体健康有序,但政商两界中少数公职人员和民营经济人士存在对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等政策的理解偏差和执行偏差,对新型政商关系的认识不够精准,在双方交往“度”的把握上存在担心“越界”而“远离边界”的情况,因此产生了一些影响“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构建的问题。
行政审批改革亟需深化。
不少企业反映,对政府的交叉管理模式难以适应,虽然不少地方政务服务中心做到了“一站式”受理,但有的地方权力没有下放,大厅窗口人员多为“收发员”,审批中的各种要件、程序和环节依然繁琐,需要耗费企业大量财力和精力,导致企业延误甚至错失了市场机遇。
政策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绝大多数涉企部门的工作内容和事项基本实现了网上办公,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涉企部门与企业面对面接触的频率,由于一些政策措施没有完全打通“最后一公里”,存在企业对政策措施知晓少、认同度低、受益不足的情况。
政务服务效能有待提升。
涉企部门窗口服务总体是热情的,但仍存在一定程度的“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和“清而不亲”现象。
一些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经验主义、应付思想较多,责任意识、效能意识较淡,专业素养、政策水平跟不上时代和发展需要,企业“往返跑动”的现象时有发生。
平等尊重关系尚未形成。
个别涉企部门存在对政策选择性执行的情况,政府的承诺有时还兑现不了。
本土企业与招商引资企业、存量企业与增量企业、规上企业与中小企业有时难以执行同样政策,无法享受同等待遇。
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有时会遇到不少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部分实施细则门槛设置过高,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还没有完全形成。
机关作风建设仍需加强。
在政商交往中,由于当前禁止性规范较多,指引性规范较少,特别是高压反腐之下,有些官员干脆舍“亲”而保“清”,产生了相当程度的懒政和怠政问题。
在一些部门,有的干部对容错机制把握不准,做起事来容易畏首畏尾、过度谨慎、怕担责任。
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着力点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正确处理好权力和资本、政府和市场、官员与企业家之间的关系,政商两界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双向通畅、界限分明、有为有畏,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义所在,需从五个方面着力:一是坚持以法治为根本支撑。
有了安全、公平、稳定的法治环境,政商交往就有
了前提、有了底线、有了原则。
要坚持法治至上,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都应在法治框架下来明确和实施。
作为领导干部,要把崇法守法作为从政为官之本,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
作为企业家,要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基,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二是营造开放平等市场竞争环境。
尽可能消除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打破行政垄断,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杜绝不正当竞争。
党员干部不能以局部或个人利益来决定相关政策的执行与否,企业家应按政策规定办事,在政策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任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政策“擦边球”、钻政策“漏洞”的行为,都不利于企业的成长、市场的健康。
三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政府要正确处理好权力与市场、权力与企业的关系,依法行政、信守承诺,与企业公开透明地打交道,杜绝权力运用的随意性。
同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权力行使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是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
针对部分领导干部及具体经办人员不敢为、不愿为的情况,要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对在服务企业发展、推进改革创新中,因经验缺乏出现的一些非主观的失误,要同明知故犯、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握好执纪执法的政策界限。
五是加强机关队伍作风建设。
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增强服务企业意识摆在涉企部门作风建设的突出位置,注重从企业感受最直观、体会最深刻、见效最直接的领域抓起,强化规范管理,完善监督机制,注重工作实效,切实为企业发展减负担、为经。